(路09:51-10:42)《路加福音》講解,2012-12-15,安息日

(路 Luk 09:51-10:42)《路加福音》講解,2012-12-15,安息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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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 Luk 9:51-10-42)《路加福音》講解,2012-12-15,安息日 ======

===== LYX主講 =====

==== 簡介 ====

「將到」,原文是「復原」,即耶穌要恢復他原在天上的身份。

向耶路撒冷,是因「先知在耶路撒冷外受害是不可以的」。

約半年時間,據(約)是逾越節、修殿節、住棚節三次進耶路撒冷,但(路)作者刻意編輯,看似只有一次,刻意表現出緊迫性,這是在解釋上必須要注意的。

對於神的國和人的家,經文刻意作對比,並不是說耶穌缺乏人情味。

不論對是否接待之人,傳道的人都要向他們講,傳神的國。

七十人回來,耶穌談到天上和地上爭戰的對比。

耶穌的歡樂,所談的內容,也是有所對比反差,這和耶穌母親馬利亞向的禱告內容可相對比(路 Luk 1:46-55)。

==== 架構 ====

(9:51-61)
(10:1-16)三重架構。(2-4)三要求、(5-12)三種當說之言、(13-15)三城之禍。
(10:17-20)ABBA架構

==== 解釋 ====

=== (9:51-62) ===

(9:55-56)某些古抄本無此內容。
對於不願接待的人,門徒缺少對他們的愛,這是接續(路 9)的內容。
門徒也不明白耶穌面向耶路撒冷的心,反而是要滅不接待之人。
後人所添加的內容目的是為了使人更加明白這內容。
以利亞降天火記載(王下 1:9),當時奉王命去找以利亞的五十夫長,認為王權大過神權,他們是認識先知的。但是(路)中,撒瑪利亞人並不認識耶穌,因此不能等同。

「人子沒有枕頭的地方」:是因為沒有人願接待耶穌,但耶穌仍愛他們,故門徒是否明白也向耶穌同心?

「任憑死人埋葬他們的死人」:不要和死人有份,耶穌要人明白。不要讓世上的事來打斷神國的事業。要持續地傳神的國。
人當看明,在這特別的時間點,當跟從誰?

「容我先……」:這是人之常情,耶穌並非無血無淚。而是要表明:若人一心看重自己的家,則不配作先知的門徒,惟有看重神的國,方能作先知的門徒。

=== (10:1-) ===

「七十個人」:希伯來人多用「七十個」作為完全數,而且也用來代表全世界(七十個國),包含外邦。

「打發、差遣」到各城各地:這是耶穌一直要去之地,而這些奉差之人就是代表耶穌前徒。這等同於耶穌向全地、世人宣告,神的國要臨到。

「莊稼多、工人少」:「打發」之原意是「扔擲出來」,也用於「拿出銀子」(10:35),就是挪移物品位置。
這些人是代表主耶穌出去,主耶穌要他們求莊稼的主「扔出他們自己」。並沒有說他們是否已經裝備完全,而是要進入狼羣,雖有可能被傷害,但仍要前行。他們也沒有自己選擇的餘地,在進哪一家時問安,不要計較接待方所給的待遇,而要計較神的國是否被傳出。這樣的方式,是以帝王的使者,向藩屬國們宣傳帝王的旨意。

「推羅、西頓」之喻:這是以約拿先知向尼尼微城傳道之情況而喻。

「撒但之墜落」:這並非如戲劇演出,而是憑信心所看見的,表示撒但在天上已經失敗,但撒但並不因此就停止攻擊,而門徒必須堅持到底。

(20)要因你們的名「已被記錄」在天上而樂:門徒當持續地、保持此種狀態。

(21)耶穌之樂,如同其母馬利亞之讚美。卑微的,就是嬰孩。

對父的信心和認識,門徒和神愛子必須相同,這是保羅所祈求的(弗 1、4章)。啟示的源頭是這位父。

「看見」(23-24):看見的內容不是指神蹟奇事,而是指得到啟示。

=== (10:25-) ===

律法師所說的內容並不能說是錯的,而是他的心態是有問題的。

「愛神、愛人」:只要讀神的律法之人,就會得到相同的結論,如同耶穌後來說「律法的總綱是愛」。問題不在於他不知道,而是在於他不遵行,且他的心態要自以為義。

律法是要去行的,但人們又害怕無法全行律法,因此就「縮限律法」:此律法師便將鄰舍的範圍「縮限」為只有猶太人,不含外邦、撒瑪利亞人。現今的人亦然,有的將律法縮限為十誡,或是只和耶穌所說過的有關的範圍等等說法,這都不合真理。

猶太的祭司、利未人都不願意去救助受傷者,惟有好撒瑪利亞人去救之,這是真的愛,突破了限制。耶穌亦然,動了慈心,不怕染上不潔,就盡一切所有的去愛人,按着憐憫的心去愛人。這愛是勝過了不義(惡人),也將照顧傷者的責任視為是己責。

律法師在良知上也知要愛人,但缺乏遵行。難就難在於人習於現今安穩的環境、不明白所受的束縛。

但也不能走另一個極端,認為毫無區別的眾生平等。還是應當要注意到仍然是有先後次序,而不是泛愛。

(38-)在原文上表明,馬利亞也接待了耶穌,在他接待後就坐下來聽耶穌講道。

「挪移」:馬大的心思不斷挪移,而馬利亞的福份不能挪移。

「思慮」:字根同於馬利亞的福「份」。

耶穌是要馬大明白,要回到敬拜的最中心點。

律法師、馬大都落在工作上,是自己所關注的點上。而耶穌強調,真正的中心點應是「神的啟示」。

===== TJD回應 =====

撒瑪利亞人不接待,是傳統的情況(約 4)。
兩位門徒欲降天火燒滅不接待之人,表示他們應該有這樣的權柄。
「你們的心如何你們並不知」:耶穌最親密的三個門徒心有所想,如(路 9:33)彼得所說的。
門徒以為耶穌是要上耶路撒冷要作王,故他們就開始爭地位。

從耶穌對跟從者的對話,要表明「手扶着犁頭向後看的,不配進神的國」。

主耶穌教導奉差者們,對於不接待的人,就當着他們擦去腳上的塵土,而其他類似經文是跺下腳上的塵土。

這些不接待的城,所要受的刑罰是大的,不比古時受罰的例子要輕。

耶穌說「撒但已從天上墜落」,門徒沒有親眼看見,只能憑信心相信耶穌所說的。

律法師是自義心態,他被耶穌比喻成,他是一位被惡人打傷的人,需要人幫助。而耶穌自比為好撒瑪利亞人——在其他經文中有人視耶穌是撒瑪利亞人。

馬大和馬利亞的接待:馬大有許多煩惱,(42)的意思是「但需要之物是很少的,或只有一件」,這也可以視為,耶穌所需要的並不多。他所要的是:願意喜愛神的道,願意聽的人。

===== LYH回應 =====

==== 今天此時,你的神、你的鄰舍在哪裏? ====

今天所讀的經文,與我們有何干?

耶穌打發使者,目的是要人說話。耶穌遭遇兩種:(一)不接待的和接待的(馬大和馬利亞);(二)試探人的律法師。

不是神所差的人,會講似是而非的話,而神的差的人,會說神的話。

很多人解經,說人當持守的,最大的是愛。很多人說,有了愛,那麼這些聖別條例就不要了;這豈不是說:有了愛,所以信心就不要了,或是有了愛就不要恩賜了,或是有了愛,就不需要接待了……這是很荒謬的!

從比較的角度而言,名記錄在天上的確比趕鬼的神蹟更重要,但是在人的程度是幼稚時,還是需要有神蹟。

(彼前)七層的要求:信心、德行作為基礎、還要有知識——不可沒有信心和德行之基礎。

神的律例典章,在本章中談到「愛」,人當行在其中,就是行律法,也有高的標準「盡心、盡性、盡力、盡意地愛」。

就如律法的要求「安息日」,有人解釋為「恩典的安息日」,沒有基於律法去解釋而偏離。

律法師的「試探」,這竟被馮蔭坤解釋為:律法師是出於好意。也有很多人同意他的說法。——這豈是好意?聖經使用「試探」一字,絕對沒有好意!

聖經稱過紅海得救,但並不是馬上就能進入迦南地,還要走曠野,但現今之謬論充斥,竟說「一信得救,永遠得救」!

一談到要守律法,就會有背後的力量、聲音就會來干擾你;馬利亞要好好地靜聽主的道,也會受到馬大的干擾;當你要好好地學習、研究聖經時,就會受到干擾,質疑你:讀聖經有用嗎?好好地去作事工吧,去盡你的責任吧……。

真相是:撒但已經失敗,從天上墜落。我們現今當盡快成熟,要好好地先明白律法,才能真明白福音。但是撒但一直要人去傳「福音」——是被撒但所更改過的福音。

要明白誰是你的鄰舍?家人——可能是和睦相處、也可能是成為仇敵的。

根據(申)中的律法,出征的人要看是否剛成家,或是不怕死。到了一城要先對那城說和睦的話,不接受再爭戰。

要解釋福音,就不能脫離律法。不要斷章取義,不要受撒但的誤導。

讀經上,對於和合本翻譯的問題,要參考其他譯本,可行的話就研究原文。學到一點就行一點。每天都有記錄,並加以反省。

===== 參考資料 =====

==== 講章十一    9:51~10:42 ====
          
9:51~13:21架構分析如下:首段到耶路撒冷旅程
壹、    9:51~10:42經撒瑪利亞到伯大尼
  A.9:51~61   雅各約翰的自義和主的三次說明跟從者的心志
  B.10:1~24  主差遣七十門徒出去傳神國臨近
  C.10:25~42  律法師的自義和主說明接待的心                    
貳、    11:1~54    在某地禱告而教導門徒與眾人
  A.11:1~13   教導門徒禱告
  B.11:14~36  說明趕鬼和求神蹟的意義
  C.11:37~54  邪惡的世代和文士法利賽人罪過
參、12:1~13:21 在同時,耶穌開始說話
  A.12:1~59    警戒門徒假冒為善等數項教導
  B.13:1~9     說明悔改的意義
  C.13:10~21   假冒為善者不使人得安息

    第壹大段:以前後耶穌進入一個村莊,撒瑪利亞和伯大尼(馬大的家),作為前後包夾,彼此對映的教導內容。
    第貳大段:以三個”正當…時候”的時間用詞,將耶穌的教導串聯起來。
    第參大段:以三個時間用詞”在這時”(12:1),”在同時”(13:1),”正在教導時”(13:10),也連貫耶穌以假冒為善為主題的教導,與第貳大段法利賽人的攻擊相連接。

9:51~10:42架構分析:
A、9:51~61
  a.9:51~56  面向耶路撒冷方向
  b.9:57~62  行路的時候
    1.57~58:人子無枕頭之地
    2.59~60:任憑死人葬死人
    3.61~62:手扶犁向後看的,神國不合用
B、10:1~24
  a.10:1~16  差七十門徒傳神國臨近
    1.前言:10:1     七十位受差者代表耶穌
    2.吩咐:10:2~4   受差者當有之三項要求
         10:5~12  三入何家(或城)受差者當說之言
         10:13~15 三城之禍
    3.結語:10:16   受差者代表神自己
  b.10:17~20 門徒回報,耶穌回答
      17:  鬼順服,七十人歡喜,耶穌的名
      18:主早已在天上見撒旦失權
      19:主現已在地上賜門徒權柄
      20:  靈順服,名錄天上而歡喜,門徒的名
  c.10:21~24 主在聖靈裡歡樂
      21~22:父的旨意由子啟示
      23~24:門徒有福得子啟示
C、10:25~42
  a.10:25~37律法師的試探
     1.25~28:首次對話,律法怎麼寫,你怎麼讀
     2.29~37:再次對話,你以為這三人誰是鄰舍
  b.10:38~42 行路的時候
     1.38:    馬大接待主
     2.39:    馬利亞坐主旁聽他的道
     3.40~41: 馬大被許多事煩擾
     4.42:    馬利亞只揀選一件,那美好的部分

    9:51~19:44由耶穌走向耶路撒冷到他入耶路撒冷為止,經文六次提到他走向耶路撒冷(9:51,13:22,17:11,18:31,19:11,19:28),將之分成三大段落。首段9:51~13:21兩次提及明確的地點:撒瑪利亞和伯大尼(馬大的家);次段13:22~18:30未再提及明確的地點,而以一連串的教導組成;末段18:31~19:44再提及明確的地點兩處:耶利哥和橄欖山,作為進耶路撒冷的結束。對比約翰福音7:2~12:1耶穌似乎一年三入耶路撒冷,在住棚節(約7:2、10、37),修殿節(10:22),逾越節(12:1),且由地點的轉換,先提伯大尼(10:38)後提耶利哥(18:35),與實際路程前後相反,則本大段落可視為耶穌三段旅程的結合體,正如約翰福音三次到耶路撒冷。故而本大段落並非按時間先後來安排,而是按作者所要闡述的真理次序作安排。
  強調面向耶路撒冷,由9:51的原文直譯”當他復原日子屆滿的那段時間裡,它使臉面固定走向耶路撒冷的方向”,表明耶路撒冷就代表他職事結束的地點,而上耶路撒冷的意義由13:33”祂不容納先知在耶路撒冷外喪命”,指出到耶路撒冷就是受死,則面向耶路撒冷就代表主甘願走上十字架,他以苦難為完成神使命的方法,坦然面對。反觀這段旅程對門徒是極大考驗和學習,由耶穌自身體認時間上的緊迫性,反映在他的教導語氣和用詞上,充滿反差和比較性例證。耶穌說話內容需要考量這時間緊迫性來了解,否則將過度分析耶穌的要求,以致有前後矛盾發生。以七36~50法利賽人和有罪女人對耶穌接待的差異,對比十38~43馬大和馬利亞對耶穌接待上不同作法為例證,若不加入時間上的緊迫性因素,將會造成在接待上很大誤解。
    9:51~10:42同樣在反差和比較性上,經文一再使用這樣用法,由主的心與門徒的心之差異,來看撒瑪利亞人的不接待;跟從者與家庭的關係來看耶穌的要求之間的反差效果;接待門徒與否的後果之間的比較;天上爭戰與地上得勝之間的關連;聰明通達者與嬰兒的反差;祭司利未人與撒瑪利亞人的對比;馬大和馬利亞的差別,都是相同手法。
    本段內容亦有許多路加獨有資料:9:51~56撒瑪利亞人的不接待;9:61~62與家人的辭別;10::1、7~9、16~20差七十人出去的特有資料;10:29~37好撒瑪利亞的比喻;10:38~42馬大的接待。再加上對觀福音分散在不同場景所說的內容,組成本段經文,則作者編輯手法和目的,讀者可以查究。

9:51~56
    經文在版本上有兩段內容是較古老版本(P45、P75、西乃版、梵諦岡版)所無,在9:54”像以利亞所作的麼”,9:55~56”說你們的心…救人的性命”,和合本小字都有注明。此後人增添門徒和耶穌說話內容,是為使本事件教導意義更加顯注而已。
   51節“被接上升的日子將到”:上升一詞原為名詞意指拿起,轉指復原、修復,動詞出現於徒1:2、11、22,都是被動態可譯成”被提、被取走”,七十士譯本亦出現在王下2:10~11以利亞的被提。然而本句是名詞用法,則應指耶穌復原他原來的地位,故而他要重新回到在天上的身份,他就必須走向耶路撒冷完成使命,使他的復原才得成就。
    “將到”:新約只出現三次,路8:23指水將灌滿船隻,本處及徒2:1都以介詞片語表達時間的滿足。現在式不定詞,則應譯為”在那段時間裡持續填滿的時候”。故以本句話作為9:51~19:44的開首句,表達整段內容都在同一時段內發生的,其時期約半年(參照前論約翰福音的比較)。
    “定意向耶路撒冷去”:定意一詞原指使某物固定,在此接臉面為受詞,則主將自己臉面固定在同一方向,就是往耶路撒冷去的方向。
  52節“在他前頭走”:同樣用詞在10:1(和合本譯成在他前面往…),也都用”他差遣”,因此當主一心面向耶路撒冷走去,他就一再差遣使者的用意可以明白了,他到耶路撒冷雖是受苦難甚至於死的地步,但就神國而言,他是去就王位之職的,故他必須先差派使者到四處宣告他的來到,此事到19:28~38騎驢進耶路撒冷時完成。
  52~53節“他們進入一個村莊,屬撒瑪利亞的”:同樣用詞在10:38耶穌到馬大家。但是撒瑪利亞不接待主,而馬大接待主,接待一詞字根相同。兩者故意反差,強調53節”因他的臉面是走向耶路撒冷”,撒瑪利亞人對主要到耶路撒冷的用意不理解,故受傳統猶、撒之間世仇所限制,以致他們不接待。然而10:29~37好撒瑪利亞人的比喻中,耶穌故意將猶、撒傳統仇恨拿掉,這人只見憐憫未見仇恨,是文章上有意安排。
  54節“你願意讓我們吩咐火從天降下而燒滅他們麼?”:用詞同王下1:10、12以利亞對兩位五十夫長的回答。五十夫長明知先知是神人,卻以王權壓制神權,而為先知所刑罰,但撒瑪利亞人並不知耶穌是神人,門徒此言是以怨報怨,他們的心如撒瑪利亞人的無知,仍不知主到耶路撒冷的心意,不知走耶路撒冷之路即是走被棄絕之路。
  55節”他轉身而責備他們”:路加記主轉身七次(7:9、44;9:55;10:23;14:25;22:61;23:28),轉身之舉都帶有指責及期許人改正之意,他期許門徒不要落入自義和無憐憫中,這些不能成就走向耶路撒冷的路。耶穌知門徒如撒瑪利亞人般無知,在走上耶路撒冷十字架路上,他們尚有很多學習之路。

9:57~62
    經文以三個”跟從”(57、59、61)串聯,前後為人對耶穌主動說要跟從,中間則是耶穌要求人持續跟從。
  57~58節”人子無枕頭的地方”:表示走向耶路撒冷之路是不受人歡迎的,沒有人願意接納這樣子的人子。受難的先知總不受人尊敬,真先知總是孤獨的,為世人的罪勞心勞力,卻無人接受他的信息。耶穌一言道盡先知之苦,對他人而言,他們總不接待一個被眾人棄絕的先知,對先知而言,被棄絕已是常態,卻仍為罪人擔憂,不得安眠。要跟從主走向耶路撒冷,就必有先知的心志,否則就不要走這條路。但是又有何路可走?保羅到外邦傳道,每到一處雖有接受福音者,但必伴隨反對和逼迫發生,今日傳福音者廣受世人景仰、愛戴,何來反對和逼迫,何來棄絕和攻擊,若是真工人就必自問所傳真是神啟之路,還是傳統知路,是十字架苦難之路,還是只見恩未見義之路。
  59~60節”現在任憑死人埋葬他們的死人”:參見約五25的用法。第一個死人是未聽從主福音的道之人,在神來看他們是已在神的生命上無份的人。第二個死人是肉身滅亡之人,他們在世亦未得見神國之福,則兩種死人都與神國無分,想要跟從主的人,都當速速與他們分別,去為神國盡力,免得也和死人一同埋葬。”你當持續去遍傳神國信息”:前一句是過去命令語氣,指現在就當留下死人去…,本句為現在命令語氣,指應當持續不斷去…。時態上的轉變,再加上前述時間緊迫性,耶穌言意是指不要被現今世界之事打斷神國事業,尤其在特別時刻上,當看明時機。埋葬父親是否是藉口,詮釋者各有不同看法,但經文以三個事件都與家有關,文意上應與太19:29、可10:29、路18:29相同。
  61~61節”沒有一人手扶犁而向後看的,是合適於神的國”:耶穌將自己臉面固定向著耶路撒冷,若跟從者卻將臉面向後看,他怎能合適於神國呢?經文在59、61兩節人所說之言,都提”首先”去作家中之事,埋父辭家都是人之常情,耶穌不在反對、拒絕人倫之親,而在乎跟從者是將何事列為首要之事。以家庭責任為重的,不能成為先知門徒,只有看明神家為重的,才配得上神國。

10:1~24
    設立七十人(另較古版本為七十二人)是路加獨有資料,何以在主要到耶路撒冷途中行這事呢?由13~14節特別提到外邦的推羅西頓兩城,雖然七十人所到之處仍是猶太之地,並非向外邦人傳講,但整體事件卻另有所指。七十人之數在希伯來聖經意指全數,對人指全民族,對地指全世界,對時間指完整時期。故用在以色列中,以七十代表以色列完整治理,如當時公會人數或在埃及組織翻譯希伯來聖經時所召集之文士總數。此為引用出1:5;24:1、9;民11:16。但在創十章特記當時列國為七十之數,亦泛指全世界。則此七十人不只代表神國治理之數,更意指不只猶太人要聽聞神國將近之事,日後全地也將聽聞此福音。對於外邦受信者而言,基督信息同樣要臨到。
    就編輯手法而言,九章差遣十二門徒,用詞簡短,事件交待急速而過,但本章詳細編列許多在差十二門徒時所無的內容,藉由第二次的差派,將主為何差派使者的用意再次強調出來。

10:1~16
  1節”設立”(G322),原指再次將某物(人)顯示使人知道,另只出現於徒1:25。名詞則僅出現於路1:80”耶穌顯明的日子”。耶穌現在將七十人顯示出來,向世人宣告,他差遣他們兩兩在他的臉面前,到他過去一直想要去的各城各地。這七十人是代表耶穌自己,到他想去而尚未去的各城鄉,等同耶穌在昭告全地,也向撒旦宣告全面開戰了。
  2~4節:受差者既代表主本身,是神國戰士,向屬靈權勢開戰,他們必然要在三方面有所預備。”莊稼多,工人少”,這是第一件事實。世人多未接受神國呼召,成為神國工人太少了,因為人多承擔不起走向耶路撒冷的考驗。所以工人要得同工幫助,只能求莊稼的主,使祂將工人扔出為著祂的莊稼。”打發”原指擲出、扔出,使某物(人)離開原先位置,路加福音出現20次,多譯成趕出、去掉,本章35節”拿出”二錢銀子,亦是本字。則本字都指受詞是人或物為被動出現,離開原來位置,工人被扔出,表示時間緊迫,主人不得不摧趕工人到莊稼去。七十人現在就是被扔出的工人,自己要體認這事實,他們可能不是完全合適、裝備完整的工人,但在神國宣戰後,他們就需代表主去爭戰。
  “如羔羊在狼群中”, 這是第二件事實。受差者知道自己是趕鴨子上架,仍然願意上戰場,視自己既是神差派的,雖在狼中必有傷害,依然坦然接受苦難,仰賴差他們的主。神國工人不能挑選戰場,只有勇往直前,隨時都有被吞吃的危機,還是要堅持。由保羅傳道事蹟,可以佐證耶穌這三句話都應驗他身上。
  “不帶錢囊、口袋、鞋子,也不要沿路問安”,這更是一件挑戰,除了憑信心仰望神供應的功課,更需放下人情事故。受差者不能藉由路旁問安事先得知那一家是願意接待他們的,耶穌要求他們直接進入一家來問安,將會造成許多誤解。也會造成他人誤解他們是高傲的,因問安是猶太人常態性表達友好的方式,法利賽人喜愛人在街市問他們的安(11:43),但耶穌要七十人看清時候緊迫,到耶路撒冷時間已近,無法再浪費時間於無用之事。
  5~12節”無論你們進入那一家(城)”:連續三次(5、8、10),將受差者三種狀況下當行的事講解。經文以三個命令句表達受差者在第一種狀況時所當處置。首先”入何家就當說平安歸這家”,這與沿路問安不同,這不在於示好,而是表明受差者是平安使者,正如亞伯拉罕所接待天上使者,是傳報神悅納人的平安使者。以鳥類擇木而棲為喻,類似芥菜種比喻,天上飛鳥宿在蔭下,是這樹為天國種子所長成。受差者與接待者若果同為平安之子,他們就可以因神所賜平安中和睦同居,共享神的平安。否則平安將折回到受差者身上,這意表不接納受差者即不接納神的福音,由16節結語來表明。其次”當住在這家吃喝同他們,因工人配得工價”,當受差者傳平安福音給平安之子,配得與平安之子共享神賜之物。”不要搬遷”,代表不可計較所受待遇,不以所受接待良莠不齊為意,只當在意平安是否傳出。
  第二種狀況亦以三命令句表達,”要吃擺在你們前面東西”,這句話並無改變食物潔淨律法的要求之意,因為他們都是猶太人,不吃污穢食物,保羅在林前10:27也引用相同手法,是針對食物是否獻過祭來論,而非指改變食物潔淨律法的要求之意;這話意指受差者要學習接受神所預備的供給,無論這供給是豐富還是貧瘠。”要醫治接待你們的病人”,當接待由一家轉成一城時,表明受差使命已為眾人知悉,使者就當回報神的平安於接待的城裡之人,這是傳福音的次序問題,也是第一種狀況的擴大。”要對他們說,神的國已臨近你們”,臨近用現在完成式表示神國早已臨到,現在持續臨到你們這裡,這句話有祝福和咒詛双意。接待使者即接納使者的信息,他們就理當按所傳信息而行,則神國之福將臨到這城,反之即第三種狀況。
  最後不接待使者即拒絕使者信習,他們抗拒神國統治要求,以兩命令句表達其後果。一是在街道公開宣告,罪污與使者無干,但另一方面亦當使該城知道神國已臨近,審判已到。
  本段內容以帝王使者受差到各籓屬國,宣告帝王旨意般來描寫神國信息傳遞方式,各城之民本當承受王的意旨而遵守。但是主的使者又非真如帝王使者般的行頭,可以在外周告人知其尊貴,只有內裡謙卑、窮乏者才看清受差者使命的尊貴,他們才配得神國臨到之福,反之那只見外觀而棄之民,他們的罪已定。
  13~15節:神的大能在加利利區域已由耶穌發出,猶太人早已看見卻仍舊拒絕神國要求。以推羅西頓二城作比較,二城在希伯來聖經代表外邦文明極致象徵,它們的文化、商業是以色列人所不及,但在眾先知預言中(以賽亞、以西結、阿摩司),它們都將受神報應,這已應驗在亞歷山大大帝東征時期。因此加利利人拒絕耶穌大能顯示的信息,代表他們不在追求神律法的通行,而是如外邦人追求物質文明。”坐在麻與灰中”,是引用約拿傳信息給尼尼微城時,全城悔改的表現(拿3:6)。外邦人因先知信息知悔改,以色列民反有眾多明確大能的記號顯在其中仍不悔改。14~15節即成為以色列人受審的結局,他們原在誰國地位是高於外邦人,福音和律法也都先傳給他們,但如今在前的將要在後,以為自己被神高舉到天上,將被推下陰間與神隔絕。
  16節:再次以逐步推高層次來說明受差者的尊貴身分,正如九24~26、48的方式。太10:40約13:20以正面接待來表達受差者的尊貴身分,但路加以反面棄絕來表達。這是由10~15節都在論拒絕使者段落所引致的結語,但由文章如此長的一段落來強調以色列人的抗拒神國,是為凸顯耶穌面向耶路撒冷的信息,不只撒瑪利亞人拒絕,猶太人也拒絕。

10:17~20
    經文以ABBA架構呈現,七十人的歡喜對比名錄於天的歡喜,撒旦從天墜落對比主賜權柄勝過仇敵。七十人只見現今鬼被屈服而歡樂,代表神國信息使撒旦之國敗亡,但主提到他們的敗亡是因天上的爭戰早已完成,他已事先看見這事實,所以現在他可以賜下權柄給受差者。
  17節”因你的名”,介詞片語,等同保羅書信的”在基督裡”。可作位置用法也可作憑藉用法如本句子,參見9:49同樣用法。名代表全人,是猶太人習慣用法,因你的名即因耶穌這人所作、所代表的一切。使者使鬼順服,,即因他們代表耶穌,現在他們嶜親自體驗這意義而歡樂,證明前述經文耶穌的吩咐是被驗證了。
  18~19節:”耶穌過去以來一直看見”:表示看見的不是一幕撒旦如閃電從天落下的戲劇演出,而是用信心眼光看見一件既成事實,所以用過去未完成式動詞,表示過去持續發生的事實。耶穌能看見這事實,由21~22節是父啟示在他裡面,經文並未指神子的先存性來說的。地上所行的,是因天上已完成的延續,這個啟示是沿自創三5,由啟12:9詳細說明。由創世記古蛇被咒,直到啟示錄最後應驗,路加特別加入本段內容,說明耶穌走向耶路撒冷是清楚他的使命,是為將天上爭戰結果在地上實踐出來,正符合11:2耶穌教導的禱告詞。他要他的跟從者明白屬靈的爭戰結局早已成定局,跟從者若明白這點,就能憑信心堅持下去,門徒正需要這屬靈眼光看見,否則一時的得勝,只會讓跟從者自傲,以致空歡喜一場。
  20節”你們的名過去已記錄且現在仍在諸天上”:類似用法在啟13:8,17:8,20:15,21:27,”名錄在生命冊”。希伯來聖經中,出32:33賽4:4但12:1都有相似用法。希臘城邦時期公民資格被造冊登錄,在名冊中者才能行使公民權。這觀念自古就在各民族中實施,非城邦之民甚至有被禁止入城的要求,則耶穌要門徒知道,惟有最終得勝而名錄天上未被塗抹的(啟3:5),才是神國之民,才值得歡喜。一時的信心與捨己,而有一時的爭戰得勝,不能成為天城公民的永久保證,也不能完成神國的使命。21~24節將接續本段的指正。

10:21~24
    本段是新約福音書僅有一次耶穌親自歡樂的記載。歡樂的理由由21節兩個”因為”子句來說明:神的啟示方式一是由人的自卑、渴望而賜下(21b),一是神將此權柄交由愛子的意願而給予(21c~22)。歡樂一詞另見於1:47馬利亞的頌詞,在用詞和結構(1:47~49與10:21~22)都相同,則本段”聖靈”等同”神我的救主”,嬰孩等同卑微,神的美意等同神成就大事。
  21節”你、父、天地的主”:耶穌對神的稱呼引自創14:19、22;24:3。第二次稱呼則省略為”父”,22節再用三次父,11:2教門徒禱告亦稱神為父,此父子關係引致子才能得父的恩愛,因此耶穌以神啟示給他奧秘為樂。他不是在神奧秘事上甚麼都知道,而是父先啟示給子,子才能啟示給跟從者。而子能啟示給人也同樣按父啟示原則而行,就是嬰孩與聰明通達者的比較原則,因子在世同樣自卑(腓2:8)才得神啟示。
  22節”萬有由我父已被交付給我”:這話兩個含意,一是子所有是父給予而非子自有的,一是子已成為父的代表,正如太28:18約3:35,子可以按其意願分賜跟從者。下一句路加比馬太多添加”是誰”一詞,知道子和父的身分成為啟示的中心點。子的身分只有父知道,因此保羅在弗一17~23求父啟示讓教會知道子的身分。父的身分只有子和子願意啟示的人知道,同樣保羅在弗四11~13說明子賜下各種職事使教會達到神兒子信心和認識的一致性,亦即教會受子啟示,達到和子一樣對父的信心和認識。
  23~24節”他轉身私下對門徒說”:經文再回到17~20節對門徒的更正上。外面的神蹟異能彰顯,只是記號不是實體,神國的啟示才是主體。轉身私下說,一方面是啟示只給門徒知道,正如22節子所願意啟示的;一方面對門徒亦是改正他們偏差而說的,真正福分是看見神國奧秘,而非看見鬼的屈服,歷年來神蹟異能不希罕,但能認識神國奧秘啟示,才是先知和君王所想看見的。
    17~24節經文組合的內容是路加獨特見解,將主所看見的和門徒所看見的作比較反差。門徒看見神國福音被傳開,甚至鬼都屈服,好似走向耶路撒冷是一片光明,耶穌登基時刻到了。耶穌看見的卻是天上爭戰,神已得勝,但撒旦氣呼呼的下到地來(啟十二7~17),牠將逼迫神子。走向耶路撒冷由事後所成就的來看,門徒所看見只是假象,他們沒有真正看見神國建立的模式,是捨己跟從的模式,耶穌卻看見神國建立在地上,必須按神的計謀來成就,這是父指示他的惟一道路,他何等期望門徒也能看見。

10:25~37
    本段內容有別於太19:16~19可10:17~19路18:18~20一位少年官對主的詢問,雖然提問內容一樣,但整體回答及編輯目的都不相同,這是路加特有資料,編輯目的在於凸顯門徒的心和律法師一樣,犯下自義毛病,雖有律法和耶穌教導,兩者內在問題都未根除,為都未看明律法和耶穌教導中心價值為何。知其然而不知所以然,造成他們的偏差,律法和耶穌的話同樣是神的啟示和要求,不了解律法的真義,也就不了解耶穌教導的真意。
    經文分成兩段對稱記載彼此對話內容,每一段都是律法師發言作開始,耶穌回答作結束。每段也都各兩次的對話,同樣在律法師說話前,都先提及他說話的原因,一是極度試探(25),一是想使他自己為義(29)。鑰字為”做”(G4160),出現四次(25、28、37、37和合本有一次未譯出),每段個兩次。
  25節”當我先做甚麼,將來可承繼永生”:經文不在指出他的問題是錯的,而是指出他提問的心態是錯的,由以下耶穌和他的對話中,證明這人是明知故問。聖經應許永生不是在耶穌以後才顯明,讀律法和先知書者,能夠從希伯來聖經得知神的救恩,歷代教父見證如下:德爾圖良認為,任何傾聽舊約者都能發現神就在那裡,倘若他想理解它,他就產生信心。塔提安說,舊約它的文學風格、預言性異象、道德力量和神旨意說,都使他相信舊約。狄奧菲魯斯說,當他還不是信徒時,他從舊約眾先知感召,從而導致皈依。承繼永生,由耶穌對他的回答,兩次的結語都是”你當持續這樣做”,證明主亦是說,在乎行為而非只要信心即可,是出於信心的行為。
  26節:耶穌未直接回答問題,而反問他如何念律法所寫的,即是他本身對律法的認識和理解才是重要。約五39”你們探索這經,因你們設想在它裡面有永生”,律法師若真追求神的話,他自己可以知悉律法的總意,並不需他人教導。
  27節:心、性、力、意四項在希伯來文和希臘文用法都是一種重複加強含義,包含全人之意,再加上四個”盡”(原指完整、全部),又是再強調之意涵。律法師的回答和耶穌在殿中回答另一律&師的試探是一樣的內容(太22:37~37,可12:29~31),同是引用申6:5和利19:18。
  28節:耶穌贊同他的回答,而再加上”你當持續行這個,而你將活著”,是引用利18:5,也為保羅引用於羅10:5加3:12。律法本身即有告知得永生之道,只是人不願按神所定次序來行。不是不能知,而是不願行。保羅的文章常被人誤解他在貶低律法,若果如此他就不是耶穌揀選的外邦使徒。由本句話可以佐證保羅的用意是和耶穌一樣的,人是可以按神應許得生的,只要他遵守這律法。耶穌不能推翻神的原則,也不在改變神拯救原則,而是幫助人去完成神拯救法則。律法師明知卻不行,是因他自義,企圖改變神律法準則,以致他要將鄰舍的定義縮限,這也是今日基督教界的問題。他們提出律法是難行的,犯一條就等同犯全律法,無人能夠遵守全律法,因此有人縮限在十誡,有人縮限在道德性律法,更有人縮限在有關耶穌的應驗上。保羅只是將主的教訓再詳加解釋,當人面對律法首先難題是如何對付罪,其次如何對付自身肉體軟弱,他將解決之道由耶穌對撒旦、死亡的得勝,和耶穌應許聖靈同在的幫助,兩項來堵住破口,使人今日遵守律法不再有藉口。今人對保羅的話不理解,正如律法師對耶穌的回答不理解。
  29~37節”誰是我的鄰舍?”這指明人對愛的意義自我限制,他對愛神愛人的真義曲解成以自我為中心的愛,而非律法本意是以神為中心的愛。撒瑪麗亞人的比喻,耶穌要突破猶太傳統的轄制,雖是祭司、利未人神職人員,沒有神的愛,他們的職事無法助人,反觀敵對的撒瑪麗亞人擁有神的堅愛,動了慈心如主對死了兒子的寡婦(七13),他們都越過傳統束縛(一是世仇、一是怕染不潔),那愛完整的流露出來,這才是律法所說盡心盡性盡力盡意的愛。人若有如此的愛,他來行神的律法就不再有阻礙,就是死、肉體也不能阻擋人來行神的律法。不再有藉口,也不再推諉,真心愛神愛人的,神一切律法對他都是有益的,如此行他將得永生。”誰是落入強盜者的鄰舍?”:不再是自我選擇鄰舍,真愛是按憐憫需求而行,不當阻塞憐憫的心,而是主動去成為落入軟弱、無助者的鄰舍。愛的真義是為勝過不公義(強盜所代表),而不是為聖別自己(祭司利未人所代表)顯出自己的高超;真愛也不光是一時憐愛,而是成為責任,”你(他)所需用的費用,回來時我還你”。有傳福音者只知傳福音于人,卻不知如何照養接受福音者,任其自生自滅,這不是真愛而是不負責任。生他、救他,就當養他、教他,這才是盡一切所能得愛神愛人。
    律法師的良知使他能正確判斷何為真實,不論在律法的要求上(26~28),還是在事務正誤的判斷上(36~37),但正如他所提問”我該作甚麼?”,是他迄今只有知道和判別,卻無行動。只要突破傳統的枷鎖,認識神律法的真義並不困難,如同愛子樂意讓跟從他的人得同樣啟示,看見神國內涵;難在人仍願服在長久習慣、安穩的日子裡,多不願思考何為傳統束縛,他已被撒旦似是而非的道理欺騙而不自知,耶穌向他啟示的機會都沒有了,更不用談該如何行動。然而經文常讓人造成另一種誤解,由比喻中以為一切人都是鄰舍,將所有區別因愛而打掉了,成為佛家的眾生平等,造成另一種極端,神的愛變成泛愛,失去律法分別本意,更當警惕之。

10:38~42
    注意作者細緻用語,才能明白所要傳遞的真理。首先他們走路時,進入一村莊,馬大極力接待入家中,對比9:52~53撒瑪利亞村莊不接待。其次”馬利亞「也」坐在主的腳旁持續聽他的話”,表達馬利亞是作完基本接待工作後,才坐著聽。第三:馬大心亂,經文原意為”她被許多伺候的事不斷的轉移”,轉移一詞原指思想從某事務轉移到另一事務上,對比耶穌最後一句”那不能從她被挪移的”。第四:耶穌說馬大為許多事思慮煩擾,”思慮”一詞的字源即馬利亞揀選那美好的”部分”,思慮指將心思分成許多部分來關心。馬利亞只關心一件。第五:煩擾一詞原指太多聲音在喧嘩以致人被混亂了,是再強調馬大的情況。
    接待本身是件美事,撒瑪利亞人不接待主,因他們不知耶穌面向耶路撒冷的意義,也失去神國福音傳播知悉的機會;馬大極力接待,因她知道耶穌的身分,”接”原指在下接納,表示這個接待是由在路上門外直到家中極力款待之意,她的熱忱、愛心流露無遺,也對比律法師缺乏如此的愛。耶穌並未指責她所操勞的事不好,而以馬利亞智慧揀選,美好的一份,就是能靜心聽他的道,只有一種聲音、一件事是當專注的,因主已將走到耶路撒冷了,作為對比來點醒馬大。
愛的表現不只在接待、服事上、更重要在學習當一位跟從者。不要只定睛在好撒瑪利亞人所行的,那原是好的,但尚有更要專注的事,就是學習如何專一愛神。愛鄰舍是由愛神所延伸出來的,但人常被愛鄰舍的事獨佔,落入許多繁忙的事上,以致當專一敬拜服事神的事被遺忘了,馬利亞能從眾多雜聲中安靜坐在主旁聽,她為自己揀選一份不能被挪移的,是安定在天的。
門徒、律法師、馬大都落入自以為義的陷阱中,他们歡樂於自己所看見的事,而不辭辛勞,但主是歡樂於父所啟示的道路,他因看見當承受的而將自己固定在向耶路撒冷上。明白愛神之道,才能行出愛人之道,而這一切都由律法和耶穌親行力為表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