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02:01-02:52)《路加福音》講解,2012-08-25,安息日

(路02:01-02:52)《路加福音》講解,2012-08-25,安息日

內容提要(文字僅為輔助,請仔細聆聽錄音,以免遺漏精彩的詳細內容)

LYX講道內容提要:

全章架構以三為主架構,以重複、對映的二為記載重點

<一>(1-20)耶穌誕生事蹟

  1. 事件發生於…(1-5)結束於馬利亞有孕在身;
  2. 事件發生於…(6-14)結束於天使天兵頌讚神;
  3. 事件發生於…(15-20)結束於牧人們榮耀頌讚神;

中心點:天使兩次的話語(10-12)和(14)。

<二>(21-39)耶穌嬰孩時期事蹟

  1. 按律法行事(21-24)行割禮、命名、獻與主、行潔淨獻禮;
  2. 按律法規定(25-38)西面和亞拿的見証;
  3. 按律法履行(39)   履行律法的一切事宜;

中心點:西面的兩次話語(29-32)和(34-35)。

<三>(40-52)耶穌成為律法之子的事蹟

  1. 耶穌漸長,被智慧充滿而變強壯,神恩在身上(40);
  2. 耶穌在耶路撒冷的學習和順服父母(41-51);
  3. 耶穌智慧、身量、恩典都取得進展(52);

中心點:馬利亞和耶穌彼此的對話(48-49)。

 

全段的主要鑰詞是

  1. 話(G4487) ῥῆμα rhema :出現於(15、17、19、29、50、51)六次。都帶定冠詞,表示特定的話。
  2. 說(G2980) λαλέω laleo :出現於(17、18、20、33、38、51)六次。指所訴說的話題。

 

(1-20)

  1. 三段落都以希臘文”發生”(G1096)為段落的起首。
  2. 事蹟發生地點由拿撒勒開始,本章結束時也以拿撒勒(51節)為止。
  3. 1-2節歷史考証,耶穌應在西元前4-6年時誕生,則耶穌死時,年約34-36歲。
    1. 亞古斯都,即屋大維,締造了羅馬和平時期。此時救主降生。
    2. 三百多年後的君士坦丁大帝,將異教太陽神之生日定為聖誕節,這原是為了使原信異教者接受,以便於統治,因此我們反對這點,因這不是真理。這如同以色列北國的耶羅波安另立節期。也因君士坦丁大帝定下了尼西亞信經,其中的三位一體說法也不合聖經真理。現許多人也知聖誕節不合聖經真理,但仍積極地支持此日,並認為是傳福音的好機會:我們認為,這反而更易使人跌倒,故不應如此!
  4. 8節在野地露宿看守羊群,按猶太伯利恆地區,其緯度約30度,標高約800公尺,則野地夜間放牧只能在春秋兩季,絕非冬季。牧羊人:
    1. 只能守住律法基本規定,但對於猶太人傳統額外加上的潔淨禮儀要求,無法持守,而為一般百姓鄙視。
    2. 多數牧羊人都非牧自己的羊,而是雇工,社會地位低,很可能是受雇看管聖殿獻祭所用之牛羊,因為伯利恆處的草地佳美,適合此事。正好應驗(賽62),是由卑微的看守、守望者來傳報佳音。。
  5. 天使的信息如今新聞報導:
  1. 性質:是喜訊,”大大令人歡喜的事”(原文)
  2. 對象:一切的子民(原文用單數,故指以色列民)
  3. 內容:拯救者,是主基督被生出了
  4. 時間:今天
  5. 地點:在大衛的城(伯利恆而非耶路撒冷)
  6. 記號:安置在槽中的嬰兒(以色列人基本上不養馬,而是指牛、驢槽)
  1. 天軍:新約另出現於(徒7:42)是負面說法。另相似詞則在(啟19:14)指羔羊成為天軍的元帥。則(13)節天軍的頌讚,指神所設立天上軍隊的元帥已誕生,將為神爭得最後勝利参(啟十九章)。
  2. 14節的頌讚,由用詞上的比較:
  1. 榮耀在至高處,另出現於(19:38),則天使的頌讚呼應於耶穌進耶路撒冷
  2. 平安歸於他所喜悅的人,由(12:3)2耶穌說:”父喜悅把國賜給你們”,則神所喜悅的人,即指有信心祈求神國的人。
  1. 經文特別強調馬利亞對所發生的事情反應,由(19、51)兩次相似用法,以及(35, 48)針對馬利亞的情傷特別強調,則作者藉此凸顯屬肉的關係如何轉化成屬靈的關係,其間所受折磨的苦難,才是當受的。参(8:19-21)
  2. 反對守聖誕節的理由:
    1. 它不是聖經真理
    2. 它會造成偶像崇拜
    3. 若藉以當作傳福音機會,會使聽見者更易跌倒

 

(21-39)

  1. 三段落都以律法的遵行為其中心
  2. (21-24)
  1. 對初生兒行三件事:行割、起名、獻頭生禮(新約僅此記載這事)。
  2. (21)和(22)節用相同句法描寫兩種日子的滿足,則行割禮和潔淨雙重日子強調法,經文重譯如下:

21: 當給他行割的八天滿足了,並他的名被稱為耶穌,就是他在腹中受孕以前,天使所稱名的。

22: 並當他們潔淨的日子滿足了,按照摩西的律法,他們帶他到耶路撒冷 去獻與主。

由以上譯文清楚指明獻與主,是在三種情況都完成了:行割、命名、潔淨期滿(40天),才去獻。

  1. (23)節引律法規定重新記載一次,來說明為何要獻耶穌與神(由此可知受信者非猶太裔,故需引述摩法律法的規定)
  2. (24)節是接續22節的動作(獻),但是只為女人生育後的贖罪祭,且是窮人才獻的祭物,而非指嬰孩的獻禮(律法規定頭生子的獻禮是五舍客勤,(民3:47-48; 18:15-16),不分貧富均一價)
  3. 三條律法規定的意義:
    1. 割禮:代表與神立約成為亞伯拉罕子孫(對付肉體)
    2. 買贖頭生子:代表被救贖歸神奇      (對付世界)
    3. 生育潔淨律:代表從夏娃之惡中得赦免(對付罪)
    4. 以上這些律法,均是為了對付我們的肉體、今世的掌權者,就是“那罪”。
    5. 這些律法並未廢去,現今我們仍當按新約的教導來遵行,例如不是在肉體上受割禮,而是心的割禮等等。
  1. 對西面的描述用三個”存有”得過未完成式來記載(25-26節),且聖靈也用三種方式來記載(靈是聖的,這靈這聖,那靈)。對亞拿的描述也用三個代名詞”這人”來記載(36-38節)。(38)節《和合本》譯”正當那時”是採用(10:7, 21)等希臘文格式來譯,但原文在本節少了介詞,則非指那時間本身或同樣的時間,而是當譯為"這人在那時候",將這代名詞置於句首而未加定冠詞或介詞,《BDAG》指緊接上文的人,即剛剛被提到的人,即亞拿本身。

則由兩人的描述是故意相似方式來介紹,則(25-39)呈現對映架構

(25-27)介紹西面:公義又虔誠,素常盼望以色列的安慰。

(28-32)西面的頌讚

(33-35)西面的預言和祝福

(36-39)介紹亞拿:禁食又祈求,素常盼望耶路撒冷的贖放。

  1. (25-27)西面是義的、虔誠的,聖靈在他身上,由徒十章介紹哥尼流也是相似用詞(10:2, 22, 44-47)則以色列和外邦人蒙恩,都是相同條件。路加更加強調聖靈在人裡面,並啟示人,不只是耶穌一人,更不只在耶穌復活後才賜下聖靈在人裡面,他表明神藉聖靈工作是由古迄今持續不斷的。
  2. (27)律法的規矩:原為“律法的習慣”,路加不用律法的規條一詞,而用”風俗、習慣、慣例”來表達,是因為受信者非猶太人。既是外邦人,就按當時敬拜神明的習俗讓受信者明白,這是猶太人對雅威神敬拜的方式。經文並非在指遵守律法的習俗只是猶太人的習慣,外邦人並不需要按相同習俗來敬拜,反是強調對真神的敬拜只有猶太人的方式才是神所啟示的唯一方式,這已經成為猶太人的生活形式。惟這一方式是要給予外邦人來遵守時,已將外在可見的耶路撒冷改變成天上的耶路撒冷,因此敬拜條例的執行由《希伯來書》來看明。
  3. (31-32)重譯:

(31)就是你在所有眾子民的面前預備的。

(32)就是光作為外邦人的啟示,並就是榮耀,屬乎你的子民以色列的。

這兩節是首次提及救恩要臨到外邦人,(2:10)”是關乎每一子民”用單數詞,新約中”子民”若用單數是特定指以色列人,若用複數形才指以色列和外邦的總合,新約除了徒4:27”以色列的眾子民”是複數形而指以色列之外,其餘如(路2:31、徒4:25、羅15:11、啟7:9;10:11;11:9;17:15;21:3),都是指所有人類。

活泉希臘文解經針對32節用詞的差異,提出其見解:

耶穌乃是啟示外邦人的方法,見(賽52:10),對以色列而言,則是他們的榮耀(見賽46:13),外邦人要就近以色列,因為這是神啟示救恩的地方。

這見解尚好,但由(賽49:6)神僕是要使以色列和外邦人同得救恩的,故(31)節本身就已先提及”萬民”,神的救恩不光給外邦人,告知救恩方法,同樣也是對以色列告知,真正得救恩的道路只有這位神僕。由(賽40:5)”雅威的榮耀”,在(路3:6)作者改成”神的救恩”,可知作者將榮耀等同救恩,故32節用詞的差異,實際上兩者是一樣含意,應按作者習慣來了解,不致造成誤解。

  1. (34-35):西面第二次發言,是一種預言,他等同先知說話,經文雖未說他是先知(如一章撒迦利亞預言)。預言內容分成兩層面,重譯如下

 

(34b)看阿,這人被設立以致以色列中許多人要跌倒和復起,也成為反對的標誌。

(35)而你自己的心將被刀刺透,以致可以讓許多人心裡的盤算被顯露。

 

首先針對耶穌被設立的預言,由(4:14)以下作者所記耶穌在世的遭遇來應驗。其次針對馬利亞的心破碎的預言,由(19:25)以下耶穌在十字架上的遭遇來應驗。

  1. (36-39)對亞拿的描述,可看出三個要點:
  1. 以她是女人的身分,一再強調,用詞如下:女先知、女兒、同丈夫生活、童女身分、寡婦。
  2. 她年紀老邁,至少106歲了,北邊支派亞設人,不提猶大等主要支派男人。
  3. 生活的中心在殿中,以禁食和祈求來事奉神。

由於是女人,只能限於聖殿的女院中活動,也在此向其他女人傳講。另外,西面向馬利亞預言,馬利亞也只能在女院中,故西面也是在女院中說,故知道消息最多的也是女人們。

則作者只引述她的稱謝(原文有贊同之意),是接續西面的公開言論,卻省略她講論的實際內容,這符合聖經啟示原則,當有男人在啟示神的話語時,從未記載女人也有傳講,只有贊同。除非男人不能得啟示時,神才用女人來傳話。從聖經中的事例看,但凡有女先知出現,表示當時的男人大有問題,因此這是神特別使用女人,為特例,並非常態。現今有些教派推崇女先知,這是反常的。

 

(40-52)

1. 本段亦可以七小段成對稱結構來了解:

  A.(40)孩童三方面的長大

   B.(41-45)孩童同父母上耶路撒冷守節

    C.(46-47)孩童在殿中的學習(他明白所受教的)

     D.(48-49) 孩童與母親間的應答(中心點)

    C’.(50)孩童之言父母不明白

   B’.(51)孩童同父母回拿撒勒

  A’.(52)耶穌三方面的成熟

2.(41-45)

 (1) 逾越節:作者由耶穌孩童時期以此節期為場景,在本卷結束時(22章)再提此節期,是相似於《約翰福音》——(2:12)至(19:14)止至少三次的逾越節——惟約翰是記已出來服侍的耶穌作開始。《四福音書》都共同強調此節期,因耶穌要應驗神的救恩,希伯來聖經最顯著的就是逾越所代表的意義。

 (2)逾越節期有八日,逾越日加上七天除酵,並非一般人以為只有七天。(43)節日子的滿足,是指八日後,而非指守前兩日而已(如《活泉解經》所言),由(徒2章)聖靈降臨的記載,敬虔者來耶路撒冷守節都是長時間的,且此節期按律法更是首尾兩日都要守為聖日,耶穌父母更不可能只停留兩天就回拿撒勒。今人不守神定的節期,反守外邦神明(太陽神)的節期,或守世人自定節日,就不明白經文所記的要義。

 (3)十二歲成律法之子

   A.須遵守律法規定:守節期成為代表性;

   B. 須學習律法規條,以明白神旨意;

   C. 心志上需以天父旨意為最中心;

(2:46-47)耶穌學習的過程用三個詞表達:

1. 聽(46)、詢問(46)、回答(47);

2. 坐在教師們中間:即徒22:3保羅坐在迦瑪利腳下;

3. 聰明:原指將事物引在一起比較之而理解(動詞即2:50明白)。

 

(2:47-48)兩個稀奇:

(47)節:原指使地位改變,意境上如眼球落下而改變另一角度觀看。

(48)節:原指被用力推出,被嚇呆,意境上如被重擊一下。

 

(2:48-49)母子對話

  1. 母親以肉身父親為句首,指其痛苦的尋找;
  2. 耶穌以天父為句首,指其必須存在於父之處;
  3. 兩者都以疑問句對話。

 

(2:40, 52)兩句話相同:

同指三方面:智慧、身量、恩典。

要從屬肉的眼光,轉變為屬靈的眼光。

 

TJD講道內容提要:

 

一、對牧羊人啟示

天使對牧人報佳音:牧人地位低微,但仍堅守崗位。

使者出聲:和《創世記》聯結。這些內容不是空談、神話;這些都是神的定旨,是神所主導,由祂差遣的使者,按祂指令去進行的,這大大有別於泛神想法的希臘思想(《路加福音》受信者提阿非羅,應該是希臘人。)

施洗約翰之父撒迦利亞,受了天使啟示,卻是不信,因此成啞巴。對比於——牧羊人受了啟示,得了記號,查證後確認。

 

二、對西面啟示

他長久盼望得見救主,終得實現。《路加福音》忠實地記載下這人的盼望及其舉動。

 

三、女先知亞拿

她晝夜事奉神:指他竭力地事奉神;這是具教導含意。按《保羅書信》中看,當時許多婦女們常常不能竭力事奉神,而是浪費時間、遊手好閒。

 

四、以神的事為念

耶穌留在聖殿中邊聽邊問,而其肉身的父母為找他而因此心焦。

馬利亞把這一切的事存在心裏,反覆思想(路219, 51)):她就算不明白(路2:50),仍然存記在心,反覆思想。《路加福音》特意如此記載,是推崇之,也勉勵此書讀者提阿非羅大人,就算是不明白,也要存記在心,反覆思想。

 

LYH講道內容提要:

 

一、馬利亞

  • 對天使說有關於童女懷孕之預言,反覆思想(路1:29)
  • 對牧羊人之言存記在心,反覆思想(路2:19)。
  • 對耶穌十二歲時在聖殿中所說的話不明白,但仍存記在心,反覆思想(路2:51)。

耶穌留在聖殿中,之後對其母說:“豈不知我當在我父的家裏嗎?”看來馬利亞當時還是不明白,就算她在子孩子出生前至今經過了十二年,其中也受到了啟示,但至今還是不明白。

馬利亞能蒙福的重要原因:她不似許多女人遊手好閒、浪費時間,而是會將不明白的話存記在心、反覆思想,由此可看出這女人是很理性的——一般說女人多屬感性的,而常說男人多為理性,但並不盡然!

 

二、女先知亞拿

另一位理性的女人是女先知亞拿,他應當是寡居了八十四年,84是12個7,寡居也是7年,7是完全數。她在如此長久的時間內,必會遇到許多肉體情慾問題及諸多引誘,但她都能勝過,按經文說是靠“禁食祈求,晝夜事奉神”。她必須很冷靜,很理智地面對這些問題。

而當時的聖殿,根據主耶穌的話,被當時服事的人當作“賊窩”,想必當時存在諸多敗壞。但這位女人卻能持守聖潔,克制肉體情慾,實屬不易!

他和西面一樣,等候又等候、盼望又盼望、煎熬又煎熬,神並沒讓他們失望;在苦難中堅守神的律例典章,克制自己的肉體情慾,從孤單寂寞、無可奈何中,專心地以神為他的主,盼望神的救恩——這位“主的基督”(路2:26 原文)來到。以“禁食祈求,晝夜事奉神”的文學描述來表達出,他是一位真正的、屬於神的祭司。

 

三、有一個人西面

路加不記載西面的出身如何,而特別記載他的人品,在信仰上如何傑出。

“公義”:他是公義的,即他是實行神的律法的人,表明其他人的不公義!突顯出當代的全面敗壞。因此,就算當世代普遍敗壞,神仍會留下長久忍耐的見證人。

他們來見證這“光”,就是“主的基督”(路2:26 原文),換句話說“雅威的基督”,表示這位基督是屬於雅威的,是從雅威那裏來的,而不是說“這位基督就是那位雅威真神”,這是很荒謬的說法!

“虔誠”:(徒2)中記載,由海外回來的,“虔誠”的猶太人。此種特別的說法也用在西面身上,看來似乎是指西面也是猶太僑民,原居外地。儘管少之又少,當時還是有人堅守神的律法、持守節期,每年定期回耶路撒冷朝見神。

他能得知此事,是得了聖靈啟示,而非靠個人能力。一位一直保持有聖靈同在的人,他必是一直持守律法的人,保持聖潔,因此聖潔的靈才能一直同在。律法的功用是要引人到真正的救主那裏。

在(路2:25)西面盼望以色列的安慰者來到,這裏指的是主耶穌。主耶穌也稱聖靈是“保惠師”也就是“安慰者”,是他升天後要求父所差下來與同徒同在的。另一個盼望是(路2:38)一切盼望耶路撒冷得救贖的人。

 

四、耶穌基督的救恩

耶穌為何得以成為以色列人的榮耀,又是萬民的,外邦人的啟示的光?(路2:32)

 

耶穌是女人後裔,帶有肉體

(加4:4)耶穌要與我們一樣,成為女人後裔,與蛇爭戰。應驗(創3)女人犯罪受咒,女人後裔與蛇爭戰。故耶穌要成為女人後裔,與我們一樣,道成了肉身,率領天軍對蛇宣戰。(來2)他是我們救恩的元帥,要領許多兒子……。因此(路)要特別記載耶穌出生的況,絕非希臘神話式人的想像;而是符合歷史、實際存在。

按歷史,奧古斯都有兩次報名上冊之要求,最後一次是公元前8年,故推算耶穌出生時間在公元前8年之後,是確有其事的歷史人物,絕非神話人物。

對於耶穌確切出生的根據,另可由:是大衞的後裔;有確切的地點,是伯利恆(大衞的君王之城),客店之馬槽中;

他們是窮人家庭,因只獻得起斑鳩或雛鴿;旅居時也住不了好地方;

馬利亞也十月懷胎,受產難之苦,我們也是十月懷胎;馬利亞產期到了,對應於(加4:4)時候滿足;《摩西律法》滿了潔淨的日子;《傳道書》凡事有定時、定期,生有時死有時。神所做的事都有祂的定時定期,絕不更改。這是要讓人知,人不能做什麼,只能在神面前存著敬畏。神也永生放人裏面,也把敬畏放人裏面,要告訴人:時候不是人定的。

生了頭胎的兒子,(路2:23)“頭生的”原文是“打開子宮”,這是引用(出13)之用詞,原文是一致的。

 

對馬利亞的正確認識

天主教始終認為馬利亞是貞潔的,沒有和男人同床過的。認為馬利亞後來沒生子,是一直童貞,這是不對的,因耶穌是頭生子,故就表明有後來的孩子。天主教至今仍不改過,仍高抬馬利亞是上帝之母,認為要向馬利亞禱告,透過馬利亞代禱更有功效。因此就人開玩笑說:“若由馬利亞的母親來代禱豈不更有功效?”如此推下去,到底要向誰禱告呢?!此乃天主教的謬誤之處,因此才有後來的抗議宗,就是新教改革,反對馬利亞崇拜。

由於抗議宗的反對,導致人們忽略了:神揀選馬利亞的目的。《路加福音》記載馬利亞的信心、順服、認真求告、她如先知般的預言內容(路1:46-55),神升高卑微者等,均是《路加福音》的主要內容。他所說的話絕非平常!

 

“結婚”與“獨身”的教導

馬利亞是處女,另外女先知亞拿是寡居不婚,而新教抗議宗反對天主教的神父修女制度,認為不結婚不對,例如馬丁·路德本是修道士,後來結婚。事實上我們看新約聖經中有許多人不結婚,如耶穌、約翰等,保羅也強調有一種恩賜,如主耶穌所說,不結婚的比結婚的更好,因為不結婚的更能專心事奉神(林前7)。保羅的明確教導,寡婦若能守素安常更好,父親若能將女兒(處女),身體與靈魂都聖潔,完全歸給神更好。

若保羅如此教導,我們就不當忽略!現今之人說:“一定要結婚,一定要生子。”這種說法不見得是聖經真理。

 

在肉體上受苦,學習律法,克服肉體的軟弱,得以完全

就新約的角度而言,強調的是:“天上的福氣”,故由天上的天使來傳報,榮耀要歸給天上的神,而地上的人要作為神所喜悅的人,神把平安歸給人。所以人的盼望,首先是由天上來的救主,透過一個女人和我們一樣同帶肉體,在肉體中同樣遭受苦難試驗,還可以順服神的律法,得以完全,這是一生的學習,一生學習律法,克服肉體的軟弱,使人得以實行神的律法:而非因為肉體軟弱而不能實行律法,絕非如此!反過來講,那是因為罪在人的肉體上作工所造成的。

如今,神的救恩就是要透過一個在肉體上和我們一樣,在苦難當中、饑餓當中、貧窮當中、卑賤當中……種種肉體上的難處中,他可以不犯罪,可以完全地、樂意地順服神的律法,來得以完全,像耶穌一樣。

 

耶穌要生在律法之下

耶穌要生在律法之下,要成為律法之子,和一般猶太人一樣。(路2:22)是按律法潔淨律,女人生子潔淨律而行。

(出13)頭生的要獻給神,因為神是用埃及的頭生子作為贖價、來贖出以色列人,日後神以利未人作為贖價來歸給神。耶穌是頭生的,理當要事奉神;他作為救主,理當以他父的事為念。若耶穌不在律法之下,他不可能成為救主。

 

耶穌要將律法下的人贖出來

人當按律法的規定去行人才得以活著,可是律法卻成為一種綑綁,把人圈在罪中。這不是因為律法不良善、不屬靈(律法是聖的),而是因為人賣給罪了,因人是屬肉體的。

 

倚靠神的靈幫助,可以勝過肉體

何謂屬肉體的?是指:聽肉體的意念而行的人。這樣的人甘願聽從“這罪”在人的肉體中所行的引誘,由於不願聽從神的靈,因此不能克制肉體,以致不能服從神的律法,不能成為神的選民。耶穌是肉體(由肉體所生),但他不是屬肉體的,能倚靠神的靈幫助,可以勝過肉體!

 

只能仰望神、單單倚靠神

人若是抗拒聖靈的,就是屬肉體的,就無法成為被神拯救的選民;反之,神要拯救的是,雖身處肉體的軟弱無力、病痛當中,深深了解到人只能仰望神、單單倚靠神,而不靠人的能力、外在、財物而得救。如同亞拿,沒有可倚靠的人、無記載有兒女,只有寡居,只能單單倚靠神,只能以這位神作為他的榮耀,作為一生的盼望,好像西面一樣。

為何我們今天對救主不了解?是因為我們太重視肉體上的事情、太重視世界上的事、太重視這罪要給我們的很多教導、很多習慣,我們卻沒有好好分辯清楚。

 

對付肉體、對付世界、對付這罪(撒但)

所以的確,“割禮”要對付肉體,“頭生的”要對付世界,“女人的生子條例”是因那罪轄制了人,這三個是救主要救我們出來的內容——如保羅所說:“我們已和耶穌基督同釘十字架”,也就是在肉體上,不再屬肉體,而是屬神的;而“釘十字架”就是對比於世界;耶穌基督把我們從這罪(撒但魔鬼)的權勢下救出來,透過聖靈他能救我們。

現今有多少人似西面、女先知亞拿一樣?有多少人像處女懷孕的馬利亞一樣,一生中他的心要遭受多少的刀刺之痛,來顯明出他所要生的、撫養的、面對的這一位救主,要付出多少苦痛!

 

凡是合乎聖經真理的,就當好好地去遵行

天主教有些道理是對的,因為他們有堅持、有強調(守獨身的要求),因此透過許多的神父修女才能夠去行很多常人所不能行的事工,所以我們不能說天主教就是邪教異端。凡是合乎聖經真理的,若是忽略了,我們就當好好地去遵行。

 

耶穌、馬利亞、西面、亞拿,他們都成為了我們要如何得救、要如何得勝的重要榜樣!

耶穌生於一個貧窮的家庭中、生在律法轄制之下、生在屬肉體的地方,但耶穌卻是“出淤泥而不染”。耶穌在那樣的時代中長大,我們就不能挑剔說:“由於今天身處的教會很差勁、很多人不遵守,所以就埋怨,起誓……”。(要好好想想:)耶穌生在這樣(糟糕)的時代中,耶穌是怎麼樣的?馬利亞是怎麼樣的?西面是怎麼樣的?亞拿是怎麼樣的?他們都成為了我們要如何得救、要如何得勝的重要榜樣!要告訴我們:就是教會黑暗、眼睛是瞎了——光是要給明眼人看,但現今許多人甘願作瞎子,蒙住自己的耳朵。由於自己看不到光,所以就不能說:神不願救他們。

所以,這光是以色列的榮耀,是外邦人的啟示的這光!你得到了神的啟示了嗎?

 

在這個黑暗又不實行神的律法的時代中,你也能成為光嗎?

如果你現今仍然遊手好閒,只光會埋怨、不存記神的話又反覆思想、又靠聖靈實行出來,(因此)在這個黑暗又不實行神的律法的時代中,你也能成為光嗎?這是我們最大挑戰!

願榮耀歸給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