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08:01-08:56)《路加福音》講解,2012-11-17,安息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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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 Luk 08:01-56)《路加福音》講解,2012-11-17,安息日======

講章9(參考資料)

八章架構分析:
  經文以三大段,每段再分兩小段,兩小段都由前小段引出後小段,使前後的教導所表明的意義完整呈現出來,架構如下:
A. 1~21 聽而遵行者與主的關係
    A1. 1~3跟從與服事主的人與主的關係
    A2. 4~21對神的話持守而遵行者與主的關係
B. 22~39靈界爭戰者如何教導跟從者
    B1. 22~25與風和水爭戰
    B2.26~39與汙靈爭戰
C. C.40~56 得勝死亡者如何教導跟從者
    C1.40~42、49~56死亡中復起得救
    C2.43~48 流失生命中站住得救
    經文所要教導主題是接續6:12~7:50,正如前面所述,本段是重複教導前段經文內容。惟前大段將耶穌教導的中心置於神國福音的內涵為何,本大段則以門徒如何面對神國福音,其回應為何。前大段的耶穌行為是對付死亡和罪,本大段耶穌行動在對付空中掌權者和污穢、死亡。同以信心和認識為教導關鍵,然本大段更強調人的堅持與實踐。經文第一段鑰詞為聽(出現在八節經文8、10、12、13、14、15、18、21共九次),第二段鑰詞為出來(出現在八節經文27、29、33、35、38共六次),第三段鑰詞為立即(or當場)(出現在44、47、55節三次)。而貫穿第八章的鑰詞則是因信得救,出現在12、48、50節,得救另出現在36節,則相信神的話等同相信耶穌是神所差來的。
    經文的編輯次序絕大部分同可4:1~5:43,而馬太將本大段拆散,大部分放在8:23~13:23之中。與馬可不同處在於8:16~18耶穌的母親和弟兄事件,馬可置於3:31~34,亦即路加將這事實置於撒種教導之後,當作總結,而馬可置於撒種教導之前,成為引言。(本章釋義大概含義參見馬可註解)另8:1~3置於全段之首,亦與馬可不同,成為路加特別之處,作為本大段的引言。
    靈(2、29、55節)和鬼(2、27、30、33、35、38節)的用詞分別出現三和六次,風(23、24、25節)亦三次,死(動詞,42、52、53節)亦三次,都成為耶穌要去爭戰得勝的對象。
    特別強調門徒的同在,在1、3、9、19~21、22~25、45、51節耶穌和門徒的同在、對話,成為本章耶穌教導的主要對象,則本章的訓練成為第九章耶穌差遣十二門徒出外宣傳神國的基本訓練。

8:1~3
    作者特記耶穌服事團隊的組成成員,由十二門徒和幾位婦女成員共同參與神國的宣傳。與耶穌同在的用詞(1節),路加僅出現五次(7: 7,8:1、38,22:14,23:32),而8:38鬼被逐出者求於耶穌同在,耶穌未同意,則只有以色列長老,十二門徒,兩釘十字架的犯人三組人與耶穌真實同在。他們分別代表耶穌的醫治、訓練、死亡三項主要服事內容。
    婦人的名單可比較太27:55~56、可15:40~41,與約19:25。其他三卷作者未詳述婦人何以在耶穌釘死時仍跟從到底的理由,然由路加本段記載她們都曾經被醫治通靈惡靈和疾病,其中以抹大拉的馬利亞為代表,並且她們以她們所擁有的來服事耶穌和門徒,則婦人三項特點:得恩經歷、財務供給服事、與耶穌同在,成為她們中心跟從到十字架的理由。
    1節:”在相繼之事發生,他旅行…”,作者表明本章內容是接續前大段的事蹟,耶穌已將神國福音宣告出來,並藉由他本人來應驗成全這福音內容,現在他持續在各城各鄉傳此福音,帶著十二門徒是為訓練他們明白神國征戰所要經歷的考驗。”傳道宣講”:作者用兩個相似詞來強調耶穌持續傳揚神國福音。
    2節:婦人們得醫治的事蹟在四福音書都未曾詳記(就馬利亞、約亞拿、蘇撒三人而言),福音書作者們似乎都省略耶穌對她們的救助過程,而路加強調她們回應耶穌的救助就是盡她們所擁有的服事他,正如彼得岳母一樣。

8:4~21 
前段經文藉由耶穌的宣傳神國福音,”傳”是其鑰字,引出本段對於所傳內容,人應當有的回應是”聽””問””信””持守”與”遵行”為本段鑰詞。
    本段內容參見太13:1~23、可4:1~25,就內容編輯次序,路加和馬可相同,馬太則將路8:16~18、可4:21~25的內容整併在太13:10~18之中,則路加、馬可將耶穌對門徒警戒之言分拆在解釋比喻的前後兩端,馬太則都先置於比喻解釋之前。在用詞上馬太強調聽(14次)要明白(6次),馬可強調法則再用耶穌七次的說更詳細的將本段比喻含意以更多比喻來解釋之,但路加強調法在於描寫過程中添加細節用詞,例如五節灑在路旁的”被踐踏”;6節落在磐石的生長起來時枯乾了”因為沒有(水氣)滋潤”;7節落在荊棘的,荊棘”一同長起”就把它擠住了;8節落在好土的”生長起來時”結了果實。作者用詞上更加符合植物生長過程細節上的描述,而其用詞略與太、可不同,更符合農業上詞語,這是路加的特徵。
    8節:作者省略用法,只提一百倍,但是增加”他大聲說這些話”。此句亦出現於23:46耶穌死前最後一句話,而相似用詞對比出現在8:28格拉森鬼附者的喊叫。此用語在強調說話者欲使他人注意到他所說的話,則耶穌下句內容被強調出來。”有耳可聽就應當聽”此格言對觀福音八次(馬太三次、馬可三次、路加三次),用聽的不定詞加命令語氣重複使用,是仿照希伯來聖經常使用來加強動詞含意的模式。希臘人重視”看”,要詳細觀察以明白事實;希伯來人重視”聽”,要仔細專注的聽以明白說話者的用意。在新約作者使用看和聽二詞,其用意是相同,都在要求讀者能夠明瞭所記載的用意。由10節的用詞可以參照之。
    9節:他的門徒問他:”「 這是什麼?」這個比喻”。此用法另出現於1:29;18:36;22:33三處,為路加特有用法,表達間述句的祈願語氣,故當譯成”這比喻意指為何?”等同直述句的”這比喻是什麼意思呢?”。門徒問耶穌,用詞上同8:30耶穌問鬼附者,則8~9節門徒與耶穌的問答,對比在耶穌與鬼附者的問答。路加故意用相同詞表達(大聲說話、問(G1905)),將本段教導與下段內容連結,則神國福音不光只給猶太人也給外邦格拉森人,不只對神志清明者說,也對鬼附者說,而其果效是相同的,並不分猶太外邦,而在乎人對道的重視與否。
    10節:”看”(G991):原指目光瞧見,另可指信賴、依仗,如9:62向後看的不配進神的國,意將心依仗在家人身上的,不配進神國;本字更轉指留心、當心、謹慎、防備等用意,由18節將看和聽,合用,看和聽在10、18節的含意是相同。則本節的用法第一個看等同聽,第二個看等同明白。人的感官器具眼和耳原要使人理解所接觸的事物,但神的話卻不能單憑人的器官去明白接受,更要緊在於神願否將啟示的靈置於人裡面。而神賜祂的靈的條件在於人的自卑低微和渴慕,此道理在希伯來與希臘聖經一再出現,表明神是樂意讓人知道祂行事準則,使人按此原則到神前求得啟示的靈,正如耶穌門徒們。相反的,其他的人並不願照神已定的準則來行,則已啟示的話對他們仍如奧秘般,他們總不能曉悟其理。
    11~15節:作者獨有用詞如下,12節”免得他們因信可以得救”,13節”那暫時相信而在試煉時離棄的人”,14節”生活的歡樂”,15節”在良善而美好的心裡””在恆久忍耐中”。在耶穌所講解的每一類型,路加都有與太、可不同用詞的添加和解釋。
在第一類型:落在路旁的即被魔鬼取走的,魔鬼的作為是為要免得人能夠因信而得救,這表明神的道聽入人心,卻沒有說服這人,不能將神的道堅立起來成為穩固支撐,就不能成為抵擋罪的控告之辯護。亦即罪的控告者(魔鬼)隨時有權柄在這等人身上執行牠的意願,神的道對聽入者無任何幫助,他們只能仍然像先前一樣服在罪下。
在第二類型:落在盤石上的即用喜樂接受卻沒有根者,就是暫時相信卻在試煉時離棄者。這等人能藉神的道勝過罪的控告,卻勝不過考驗,正如出埃及的以色列民,離開埃及法老權下,卻遇見紅海阻攔,後有追兵,他們就懼怕而埋怨摩西何必救他們。磐石雖難扎根,但若肯去扎根者,正如耶穌對彼得說要將教會建在這磐石上,則教會是經過考驗而深扎於磐石之上,才是基督的教會。但不能扎根者是沒擁有水氣者(6節),亦即他們不能靠聖靈幫助來扎根,神的話的實行必須有神的靈同在,否則人只會看見眼前的諸般阻擋,卻看不見盼望和背後的幫助者,就被曬乾而離棄神的道。
第三類型:落在荊棘中者,就是被生活型態的掛慮和財富和歡樂之行動中窒息而不能使果實成熟者。作者用了兩個字生活方式(G979)和生活行動(G4198動詞)來強調掛慮、財富、歡樂這三種內容都是人生必然經歷的,則這等考驗是更勝一籌的,如同以色列民已過紅海在人生曠野漫長之路四十年的生活考驗般,有喜有憂,有失有得,卻不能像傳道書中的傳道者一樣,經歷這些人生磨練後知道”神一切的造作是要人在祂面前存敬畏”(傳三14),”這些話聽見,就是敬畏神,謹守祂的誡命,這是人的全部”(傳十二13)。在曠野本不該四十年的流浪,但以色列民在首次進迦南的考驗中失敗了(民十三~十四章),則四十年曠野生活是刑罰亦是再次給予考驗機會,若如約書亞和迦勒般的信心者,就能結出成熟果實,否則生活擔子憋死神的道,雖有經歷諸般屬靈恩典,亦曾有信心敵擋罪與患難,但無成果回報神。作者用一詞表達(G5052)結成熟果實,這字意指生育健全子女(新約僅出現這次)。工作果效再次被強調如七章35節,沒有義行在神面前者,就是不能謹守祂誡命者,仍是達不到神國撒種的目標。
最後一種是在好土裡的,就是以善良且美好的心聽那道而持守且以恆久忍耐結出果實者。作者以重複的相似詞”美善”的兩詞來形容心,則此心與12節的心就有了區別。路旁者的心是不以為意的心思,等同惡心,而好土者的心是如耶穌的心低微卑下(太11:29),聽道後能持守。不同的心去聽神的道,而區別出道對人的影響。且這等人進一步能以堅忍去結實,代表他們通過第三類型者的考驗,在人生考場成功,歸榮耀與神。
16~18節:此三節成三句格言式教訓,馬太將之分別置於5:15、10:26、13:12,馬可則置於4:21~25,中間加入可4:24量器教訓,被路加置於6:38b。由此可知耶穌語錄中,有許多類似箴言的用法,福音作者们將之應用在所描述的內容之前或後,作為主題的前提或結論,以前強化主題的重要性。本三句話路加將之組合成一起,作用和馬可相同,都在強調耶穌的比喻最終目的不是要向人掩藏而不知其用意為何,反而是透過間接手法使人有尋究之心,去明白比喻所要表明的真理,這才是耶穌要用比喻的目的。對照10節的含意,更加凸顯人若無心追求神的道,神藉工人所解明的真理,亦不能入其心,行於生活中。
16節:點燈是為要使進來者持續看見光,這表明耶穌的教導不是要向人隱瞞神國的奧秘,好似只有門徒才得知道。事實上比喻用法,反是要使有心者學習如十二門徒,惟有放下一切跟蹤耶穌的,他們才不會像路旁的、盤石的、荊棘間同長的,度能結出神國子粒。耶穌樂意凡進前來的都得看見真光,現他既已將燈點上了,神國信息已講開了,就看人是否願意去找到窄門小巷。
17節:以重複語詞來強調先前的奧秘透過耶穌的解明,不再是隱藏不讓人知道,而是更加指出神早已要讓人知道祂的旨意。他願意萬人都擁有神的知道,愛子來到就為使父的心意成就,若愛子仍將神國的奧秘掩藏,世人都不解其意,則愛子就未盡全責。今日三一神觀者一再強調其神學是奧秘的,人不能理解其理是正常的,以致迄今沒有一種解釋能清楚講明三位一體的道理,他們亦不以為意而堅持此奧秘神學。由本段耶穌的講解闡明,神是要祂所選召者都明其話,而堅其理,行其果以滿足父神欲願,則可佐證所謂三位一體奧秘不能解,正是撒旦深奧之理。
18節:”應當專注於怎樣聽”,指聽的態度。而可四24”應當專注於所聽的事”指聽的內容。就路加記載耶穌出來傳神國福音,至此所描述內容,論人對神的道上的態度問題,其篇幅遠比神的道之內容多得多。就本段4~21節而言,態度是關鍵,故而作者講論撒種比喻的篇幅是對觀中最精簡的,但由其鑰詞和關鍵字,讀者可以能明白教導主軸。”凡沒持續擁有,連他以為擁有的,將要從他奪去”,耶穌指出神的態度是如此嚴厲,人怎能輕忽自己對待神道的態度呢?不全然在乎明瞭多少甚的話,而在乎已明瞭的是否慎重來成就、遵行,這等人才是落在好土者,才是真門徒。
19~21節:耶穌母親、兄弟因人多不得見他,對映許多人來見耶穌,則母親與兄弟此時並未如門徒和服事的婦人,與耶穌同行傳道。眾人得見耶穌,聽他聲音,是因他們有求道之心,反觀此時母親、兄弟並無此心,故而不得見他。耶穌言中之意並未否認親屬關係,而是將此親屬關係延伸為以神為父的關係上,不光是以人為父的關係上。耶穌認同與之為親屬者,是聽而行神道者,即15節聽而持守這道,且以忍耐結果者。就作者用詞,聽與行兩詞原是相同的,如六47”聽我的話而遵行它們”,但由撒種比喻耶穌故意引出三種聽而不行的人,可見並非神的到難以聽見,也非難以明白,更非難以實行,而是人心太詭譎,才留給魔鬼、罪惡、私慾許多機會去阻擋、消滅已進入人心的道。

8:22~25
    對觀福音中馬太本段最精簡,同樣馬可最詳細,路加則以獨特用詞來強調前後關係。湖、開船、入睡、被(水)完全充滿、危險、夫子、止息、吩咐等八詞都是路加在本段特有用詞。猶太人稱加利利海,羅馬人稱革尼撒勒湖,因此路加應是寫給羅馬官員的。稱耶穌的名稱,馬太用主,馬可用教師,路加用G1988監督(即和合本譯為夫子),此字原指站住旁邊的人,可指懇求者、乞丐、幫助者。在軍事上特指戰爭列陣時,列在第二陣的士兵,即比較老練的士兵。在政治上指公共事務的主席、主持人、工頭。在此應指幫助者較合宜。
    22節:”在這些日子的一天發生,他上了船…”,參見1節。路加將22~56連成一串如馬可記載方式,此四件事是息息相關,好似一天內完成,如同路四31~43、可一21~38的模式。此種緊驟記載模式,為要強調耶穌行事是有計畫性,卻又能面對突發事件。過湖到格拉森是耶穌主動、有計畫的,湖中風波是突發臨到,但在教導意義上是相關的,正如醫治睚魯女兒和血漏女之間的關係。比較24~25節門徒與耶穌的對話內容,和38~39節鬼所離開者與耶穌的對話內容,有耶穌同在的門徒们,仍然因外面風浪而害怕,失去信心;但那求耶穌同行卻未得同意的,能憑信心去各城傳揚耶穌作為。經文故意藉此前後事件比較,而教導讀者思考何為真信心,是那凡事求即得成全者有信心,還是求卻未遂其願但仍知己職責而盡職者呢?
    25節:”你們的信心在那裡?”,太8:26”為什麼你們是膽怯的,小信的人阿”,可4:40”為什麼你們是這麼膽怯的,怎麼沒有持續擁有信心呢?”。三位作者都以疑問句表達耶穌的訝異,門徒被訓練至今,在信心的考驗上仍是薄弱。對映他們同樣也希奇,亦以疑問句表達”這人到底是誰?”,表明他們對耶穌仍有所不知。耶穌吩咐風和水,用詞上同耶穌吩咐污靈(4:36、8:31)。同是屬靈層面爭戰,耶穌看清背後運作的勢力而得勝之,反觀門徒尚待學習。人不能只見眼前的現象而被迷惑、嚇住,如同格拉森人見耶穌所行就大大懼怕,門徒反應即如格拉森人。因此,風浪的攻擊成為耶穌對門徒的訓練項目,沒有這次的學習,就不明白為何要到格拉森。

8:26~39
    整件事門徒都被隱藏起來,未見他們發言或反應,且格拉森是希臘化城市,屬外邦之地,猶太人較少。與耶穌同到格拉森的,僅有門徒,其他猶太人不會隨之。因此耶穌特到外邦地拯救外邦被污靈轄制者,是路加記事中惟一一次。馬太、馬可都曾記載耶穌亦曾到過其他外邦地,例如該撒利亞腓立比境內彼得認耶穌是基督,但在路加中卻故意省略此外邦地名,造成本卷福音書耶穌僅此一次到過非猶太人之地。
    外邦人對耶穌所行的拯救,反應是大大懼怕,被強調兩次(35、37節)。未提豬的數量和價值,豬一詞只用兩次(馬太三次、馬可四次)。鬼求別吩咐它們到無底坑去,僅路加有記載。無底坑僅羅10:7和啟示錄(共七次)提及,此詞為間約期間「禧年書」五6、「以諾一書」十4、11所提及,指邪零污鬼住處,在此這詞指污鬼被拘禁的所在。
    因此整件事件成為對比,格拉森人拒絕耶穌求他離開,40節耶穌回到加利利時眾人迎接。外邦人若非耶穌主動去施救,他們原不配得此救恩,由百夫長事件已先提證此理,但外邦人如何得救(36節),正如12節魔鬼的阻攔,是在罪的認識上無知成為阻攔外邦人得救的原因。沒有認識律法,就不以耶穌的拯救為寳貴,就是看見神蹟也不能使他們心裡扭轉回來。
在用詞上”出來(離開)”、”鬼”、”耶穌”原文都出現六次。鬼和耶穌出現相同次數,他們之間的對話成為本段主要焦點,而在結局上”鬼出來”亦用三次(33、35、38),這人由不穿衣服,不住房屋(27),成為穿著衣裳且神志清明在$腳旁。穿衣且心志明白是馬可、路加共同作為鬼離開者的記號。衣服代表知羞恥,心裡明白代表鎮定、清醒,這是接受神道必要態度,外邦人沒有律法約束,則良心成為判斷的依據,若無羞恥心和自制,就不能判別是非曲直。這已是現代人所輕忽的,他們反而追求解放與放縱,如格拉森的眾民,要求那實行律法者速速離開他們。
    28~32節:三次對話,首次為28~29節,以倒敘法呈現,耶穌吩咐污靈從那人出來,而擁有鬼的人高聲喊叫且拜伏耶穌說。此對話焦點在鬼所說的三句話:”我與你何干?”,”耶穌至高神的兒子”,”我求你不要讓我受苦”。第二次為30節,由耶穌問其名,答以軍團。表明污靈不光數量眾多,更以軍隊型態佔據,則耶穌以一人敵一軍團,屬靈爭戰上教導門徒不畏它們的數量多寡。正如2節從馬利亞身上趕出七個鬼,鬼習好群聚。第三次對話為31~32節,鬼兩次求,耶穌准了。此對話對映格拉森眾人對耶穌要求離開,耶穌亦准其所求,則污穢不信者與污靈是同夥人,他們不以鬼為懼,反懼那擁有聖靈者,因他們都求不要受苦。
    38~39節:在耶穌事蹟中僅此一次不要人跟隨他,反要他回家傳說神的大作為。也是惟一一次外邦人成為福音的宣講者,然而傳播內容只是神蹟的事實,成為福音的預工,直到外邦人的時候來到(即猶太人拒絕而殺害耶穌之後)。這事也成為9:1~6的伏筆,門徒看見耶穌竟差使一個外邦人去宣告神的作為,他們豈能遜於他呢?

8:40~56
故事場景再回到加利利猶太人區域,就對觀福音比較,耶穌是回到自己的城,即迦百農,此為七章百夫長事蹟之地點。睚乳魯來俯伏在耶穌腳前,也許他是七章百夫長所建造會堂的執事。比較兩者事蹟有相似情節,都是年少者快要死亡,也都強調信心成為得救根源。惟耶穌對睚魯的信心建立,是藉由血漏女的見證而建立,路加都特別提到彼得的臨在見證(45、51節)。
40~42a節:群眾大大歡迎耶穌回來,因眾人都期待他,作者描述將群眾視耶穌是神所差的基督般來對待他,等候一詞即3:15;7:19、20對基督的等候。這是福音書中兩次群眾對耶穌的迎接之首次,另一次則在耶穌入耶路撒冷時。則此時耶穌處於傳道的高峰期,會堂的領袖(即管會堂之原文)都來俯伏他腳前求他。獨生女是路加特有說明(參7:12獨子),表示她的珍貴,然而只有十貳歲,其父母的信心決定她的拯救,符合聖經一貫原則,未成年者一切所有,都由其監護之父母決定之。這個律法次序原則迄今尚被世人應用。
42b~48節:參照馬太十19~22,馬可五24~34,馬太最精簡,馬可最詳細,路加則省略血漏女的自言自語和病情詳細描述,按古版本43節僅為”不能從任何人得醫治”,記事簡單明瞭,反而強調耶穌三次的說話內容(45、46、48)。首次說話眾人都不承認,彼得甚至反駁之。第二次說話,有能力從身上出去,符合6:19眾人摸他,因有能力從他身上出去醫好他們。本段內容印證6:19耶穌醫治的事蹟由此可說明8:1~56是6:12~7:50的再次加強教導主題。女人知道”不能隱藏”,”在眾民面前述說她摸他並如何立即得醫治”,此兩句子為路加獨有。由這兩句,作者指明耶穌何以要再次說有人摸他的原因,是要女人能公開作證得醫治。摸就立刻血漏停止,得醫,對映下段醫治睚魯女兒,她也是立刻復活。第三次說話”妳的信心已救了妳,平安去吧”,信心是在拯救之前已建立的,而非在拯救之後才建立,這是律法原則。神是按公平看待世人,人願意接受而相信神的道,這道才能救他,正符合撒種比喻的教導。福音書作者们都將耶穌視同神的道(而非神本身),則對耶穌回應就是對神的道回應。。耶穌本身將道與人結合,正是應驗道製作肉身的意義。
49~56節:以相同記事手法呈現,耶穌三次說話(50、52、54)為主軸,對比眾人在認知上的錯誤。首次對話眾人宣告女兒已死,別再麻煩教師了,但是這話是沒有信心的,同樣用詞在百夫長口中(七6)卻是信心的宣告。眾人的已往經歷使人認知死亡就是完結,任何人都無法逆轉。”不要怕,只要相信而他將得救”,第一句子對比格拉森人的懼怕(35、37),第二句子對比向血漏女所說的(48),耶穌的反駁和禁止他人進入家中,且最終耶穌吩咐不可將這事告訴任何人,,都顯示此事違反世人常理,,是世人尚未能接受之事,現在時候未到,死而復活的事尚被隱藏,日後門徒才明白此事的代表性。三門徒得同入家中是為日後作見證,死而復活不只是在耶穌身上發生,也在耶穌在世時至少有三起同樣的見證這事是真實發生的。第二次對話(52~53)在用詞上”別哭”出現在七13寡婦之子復活事上,表明死亡的傷痛是人自然的反應,但對人子的認知卻是錯誤的。相似情景出現在約十一31~33拉撒路事件,人子亦流露情感,卻不被情感限制。”她還未死,只是睡著”,這話日後成為眾使徒的用語,死亡只是另一種睡覺(參太27:52,約11:11,徒7:60,林前15:6、18,帖前4:13~15,彼後3:4)。事實而言女兒是已經死了,但眾人卻因耶穌之言而恥笑他,他們只認識耶穌是律法教師,卻未認識他是律法實踐的應許者。”凡遵行律法者,必因律法活著”(加三12),這位遵照律法者耶穌將神的應許帶到世上,相信這事的就必得救,這就是作者的用意。
第三次對話(54~55)耶穌緊握她手呼叫說,對映8:8撒種比喻最後一句”他大聲說這些話”和鬼附者亦”大聲說”。由此可知真理教導與屬靈爭戰以及生死之爭三項都是相同的,就連耶穌亦需如此費力來爭勝,沒有一項是容易的,且這三項也息息相關,不可分離。路加特記”她的靈返回”,此用法新約僅此一次。返回一詞在神學上指人的悔改歸向(徒3:19,26:20),但無他處可佐證死亡是靈肉分離。此處靈的歸回只是引用創一~二章神生命之氣(靈)臨及人,使人有生命之用法。
血漏女要當眾說出如何得救,此時門徒不信有此神奇醫治,對比睚魯女兒得救後不得說出,此時三位門徒親見此神奇醫治。耶穌帶著門徒所經歷的事件,向讀者見證神的道要如何成長,由遇風浪到鬼被逐出到聽見血漏女的見證到女孩復活事蹟,都可以看見撒種比喻所顯示人的態度問題,而正確且惟一的態度就是經文一再重複的”信而將必蒙救”的態度。

講解

======(路 Luk 08:01-56)《路加福音》講解,2012-11-17,安息日======

LYX:

(馬可)的內容最細,不同點在於(路 Luk 8:1-3),(路 Luk 8:19-21)聽道而行道者是親屬,是作為結論,而不像其他福音書是作為引言。

(1-3)
耶穌和蒙恩者、跟從者們的關系。
供給:服事。也用於:耶穌治好彼得的岳母後,她起來「服事」。故這些蒙恩的婦人們後來就服事耶穌。

(22-25)
風浪成為阻攔:約拿奉差,但不願意去,而遭大風浪。
耶穌以風浪之事教導門徒,是屬靈之爭戰。

(26-)
格拉森,鬼,名為「羣」,本字指的是「羅馬軍團」,數量約六千人。
耶穌教導門徒,如何和屬靈界的爭戰。

(40-)
(可、太)記他回到迦百農,這等同於(路 Luk 7)在迦百農醫治百夫長的僕人及寡婦之子。因此(路 Luk 8)是接續(路 Luk 6:12-7:50)之內容。(路 Luk 8)是強調人當如何回應「神的道」(此字眼本章多見)。

 

和耶穌「同在」,此字眼使用多次,表達了耶穌有三方面的工作:醫治、訓練門徒、以他的死完成奉差的工作。

婦人的名字:和耶穌死亡時同在的婦人們幾乎一致。

=====撒種的比喻=====

中心點:人對神的道,應當以何態度回應。
耶穌強調:人應當信,才能得救恩。而人要如何信?這會在(路 Luk 8)中說明。

在風浪事件中,門徒的信心問題。睚魯和血漏女事件:耶穌要該女見證,也強調:「你的信救了你!」這也成為對睚魯的教導,使其能信。

撒種的比喻中,多次使用「聽」,若聽不明白就要「問」,明白後就要「信」,並要人「持守」。落在磐石和在荊棘裏的也是會信。

落在磐石的就如同出了埃及,過了紅海的以色列人,他們因遇困難而發怨言。而落在荊棘裏的,也是這些在曠野中的人,卻被人生生活上的考驗而無法「結出成熟的子粒」——原意:生出健康的子女。

神撒種的目的:是要人結實纍纍。人生的意義及價值乃在於滿足神的要求,而不在於滿足人自己。

人聽道之態度,若是以撒但的惡心——有也好、沒也好——就無法接受神的道。

神的道極其寶貴,故要好好持守,視之如「珍寶」,以重價買來而持守住。

(16-18)
這一段被(太)分置三處,(可)和(路)編輯較類似,只是路加將「量器的教訓」放在(路 Luk 6)中。

(9-10)談神國的奧秘不讓世人知道,因為世人不願聽。(19-21)表明了神的道要人去遵行,因此關鍵在於人是否願意去行,但世人卻不願意。

我們應當知道的真理,乃是父讓子知道,並且向世人所傳的內容。而若沒有向世人知道,子也不知道的內容,就不是我們目前應去追求的。

持三一神觀者,承認其中有「奧秘」而至今不能解,這完全違背了「聽道明白而去行道」的要求,如此完全無法滿足神的要求,因此,這「三一神觀」乃是保羅所言之「撒但奧秘之理」。

=====格拉森事件=====

人是否接受耶穌,就表明了他是否接受神。

(24)「夫子」:原意是站在一旁的。此字獨特,僅出現在(路)中有七次。在軍隊中指列陣在中後排的老練士兵,是前方士兵的幫助者。在政治上用於稱呼總督等人。(可、太)中的稱呼是:主、夫子(導師)。

(25)門徒害怕,他們跟從了耶穌許久,卻還不能真認識他是誰。門徒害怕、格拉森人害怕、睚魯也害怕。

耶穌一人對抗六千多的鬼,不害怕,是因為他深知他是誰的兒子,就是天父的兒子,就有能力去趕鬼,能吩咐風和水平靜。耶穌也以此教導門徒要有相同的認識,也要知道門徒自己也是天父的兒子,因此不要遇困難而害怕。

耶穌不要這「鬼出來了的人」來跟隨他,這是耶穌唯一一次的拒絕。他要這人在外邦地好好地去傳神為他所做的大事。這不是指傳這神蹟,而是傳神的道,讓人知道神藉耶穌來拯救世人,要人因此來聽耶穌所說的道,並且去信從。

這「鬼出來了的人」是外邦人,本沒有受律法的教導。他沒穿衣,表示他不知羞恥。始祖因犯罪後自知羞恥而穿衣,但這人失去了對羞恥的判斷。今世之人強調「解放」,要人脫開一切的束縛,表示他們就如同格拉森人一樣,求耶穌離開他們,拒絕神的道。

在記載上,有諸多用語使用「三次」,表示使用三重描述加以強調。

=====睚魯=====

睚魯之女約十二歲,在律法上尚未成年,由父母所監護,故父母的信能救其兒女。

血漏女得到「即刻」的醫治,是即刻的回應。這女人聽而信,並去摸(行動),馬上就得到醫治。也是呼應(路 Luk 8:18)凡有的還加添,凡無的還要奪去。

(49)夫子:是教師,不同於門徒所用的(23)。睚魯家裏來的人,認為人已死了,就沒救了,就不要勞動夫子來了。

死而復活之事件:寡婦之子、睚魯之女、拉撒路(約),加上耶穌基督後來的死而復活。

耶穌在沒死而復活前,不要門徒傳此。耶穌自己也是按其所言:「不要怕,只要信……不要哭!……不是死了,是睡着了。」

信徒只要是遵守律法的人,也會因着遵行律法而活着,如同耶穌也是因着遵行律法而活着。信徒雖然在世上死了,但只是睡着了。

屬靈的爭戰:遇風浪,趕鬼,醫治血漏女。教導門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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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JD回應:

十二門徒是耶穌經長時間禱告而挑選出的,而與之並列的是這些蒙恩的婦女,她們本是可憐而卑微的。因此,無論何人、男女,都能因蒙恩而被重視抬升。

人們會聽而不聞、視而不見,如以賽亞先知所言,是因人心之剛硬。

耶穌說:「聽神的道而遵行的人,就是我的親屬和弟兄了。」這表示這些跟從的人是實行供給服事的人,如同主說的「兩樣根基」、「兩種的果樹」之意義。

耶穌的工作主要是針對以色列人,但神的救恩並不受限於以色列人中,也要施與外邦人。

對於風浪事件,我們可以得到對於不成熟之人時,當如何行的教導。一般年長者對年幼者犯錯時,多是先責備再解決問題,但耶穌示範,先解決問題再教導他們。

有人誤把耶穌能趕鬼羣,視之為三位一體神,這是無稽之談。

這蒙恩者想要跟從耶穌,但耶穌要他去傳。教導我們:蒙恩的人不應當按自己想法去服事神,而是要按主的吩咐去行。不要像主曾對那大痳瘋得潔者說,不要傳耶穌的名,只要按律法上的要求去獻禮物、作證據。但是這人卻不聽耶穌的話,四處傳耶穌的名,導致耶穌不能再公開在當地傳道。

奧秘的事是屬神的,不要受人誤導而聽信不正確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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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H回應:

(路 Luk 6)教導:人因為許多問題,如眼有梁木的問題,導致人無法得建立並無法結果。

(路 Luk 7)教導:對於施洗約翰,他有疑惑,但仍是派他門徒去求問,這是對的態度——而不是存疑,導致懷疑生暗鬼,這就不好了。
之後耶穌談到施洗約翰是耶穌的先鋒,是婦人所生中最大的,但更大的是神國裏的人,表示人要好好地聽主耶穌所說的話。
接下來,耶穌在法利賽人西門家,並有位罪女來膏主。這時有很多人聽,但並不是真的在跟從。耶穌要人好好地聽,並且跟從他,這跟從指的是要好好地學習。

(路 Luk 8)教導:有許多人聽道,但是很少人讀聖經,多是在會堂中聽,但是很少有機會可以問。這時撒但也會來阻擋人接受神的道。人會受逼迫,不論在何情況,不同的宗教之內也會有。

人若掛慮人生的需求,就會分心,不能掛慮神的國。而且希望有錢財,能解決人生的需求,並且能夠享樂。「擠住」這字意為「悶住而窒息」,也用在「眾人擁擠」(45)中。

撒種比喻是神國的奧秘。(15)誠實善良的心:佳美良善的心。要好好地持守。

《羅馬書》中,本於信,以致於信的人是義人,要義人因信得生,能夠成聖,能夠結果子。現人多講「得救」,但是,沒有「成聖」如何能「得救」呢?因為現今的教會不探討律法,也不了解。新約談「不要沾染污穢」,但若不懂律法,就不懂得何為潔淨。福音是律法的實行。按律法規定,「血漏」是污穢不潔的,律法規定是得潔後所當行的事,但是律法並沒有能力使人得潔淨,換句話說,律法的功用並不能使人得潔淨。真能使人得潔淨的是屬靈的「福音」。

血漏女由於找不到醫生可治他,所以來找耶穌。重點在於,他因病而軟弱無力,並且受律法限制不能以污穢之身去接觸他人,但是她的信心使他突破了她的軟弱無力,突破眾人的擁擠封鎖,突破了律法的限制,因他信只要摸到耶穌就能得醫治,這就救了他。

我們不當受到世上的事而悶住了,而應當好好地結出更多的果子,效法耶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