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09:01-09:50)《路加福音》講解,2012-11-17,安息日

(路 Luk 09:01-09:56)《路加福音》講解,2012-11-17,安息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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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 Luk 09:01-09:56)《路加福音》講解,2012-11-17,安息日======

=====LYX主講=====

====經文分段====

(1-17)耶穌對門徒信心的訓練;分三小段(1-6);(7-9);(10-17)
(18-50)耶穌的教導:分三小段,分對應於上述的三小段。

====(1-17)====

耶穌差門徒去傳道,是完全仰賴神的供應。對於不接待的人,則視為不潔的——以跺腳上的塵土為表現,這是出自於舊約律法。門徒所行的,也是耶穌過去所行,乃是實現:「人活着不是單靠食,乃靠神口裏所出的一切話。」希律王因耶穌所行的一切事,就不明白耶穌到底是誰?也猜想與施洗約翰有關。

(10)「伯賽大」是(路)獨有的字眼。(11)「接待」也是(路)獨有的字眼。這表明了他實現/應驗先前所教導門徒的內容——「使無變有」。真正的接待,不僅是口頭上的教導,也包含供應人們生活上的需要。

(15)「……食物不夠」表示門徒的信心不足。要門徒明白,是否有如耶穌般,對願意聽道者的「愛心」。

(14)「一排一排」原文為「一團團、一堆堆」。這表示他們在赴天國的筵席,全都坐下享用。

(16)人們大多習慣於獲取,而較少付出。耶穌訓練門徒要多付出。

====(18-50)====

耶穌主動去受苦,是來自於他人添加的苦。跟從耶穌的人則也要如此受苦之心。

(23)「捨己」:要捨棄人自己所欲願的,而選擇主所欲願的。「天天……」:要持續地如此行。

「如何背起自己的十字架」: 1. 為了救自己生命,與耶穌作比較。  2. 與世界作比較:何者為要? 3. 與主所要給的榮耀作比較:何者為要?(27)「看見神國」:並未明講某些人才能看到。

(31)「去世的事」:希臘原文是指「戲劇中最後一場表演」。(32)「打盹」:表示門徒不明白耶穌在山上變貌的意義。(34)「雲彩」:指神的靈。(36)「只見耶穌一人」:不可誤解為福音要取代律法和先知。福音是神要將律法和先知所應許的內容,透過耶穌基督來應驗、完成,也就是成全了律法和先知所應許的,使應許的成為現實。

(37-42)這世代沒有信心。(41)「悖謬」指轉離正道。許多人謬解神的話,如今亦然。律法有命令人去行的事,如愛人,這點有許多人強調;律法也禁止人去行某些事,如不可沾染污穢,這點卻被許多人所忽視、扭曲、反對——如此也就不行律法了。

(44)「存在耳中」:由於門徒不明白耶穌所教導的話,耶穌要求他們先存記。若不明白就不要任意強解。——有感於最近在TJC有一個小孩見了異象,有人任意解釋。

(46)由於門徒「爭論誰為大」,因此他們失去了趕鬼的能力。
(49)「禁止不跟從者奉主的名趕鬼」:門徒的心態是,我們十二位跟從的人還是優於其他不跟從的人。這是爭論「誰是正統」,理由原是要除去異端,但這些自認為正統的,所說的也不正確,反而與異端一樣,這是數千年來反覆出現的情況。

若真有信心的人,就當存真實的愛,切實地行出愛的行為,否則便為虛假。

=====TJD回應=====

關於耶穌差門徒出去:傳講福音的人,要對神的旨意絕對地順從。因着「接待」,門徒領受了供應,並且也表明,接待門徒的人是有信心的,例如亞伯拉罕接待了天使。

關於希律的反應:施洗約翰、以利亞、古時的一位先知等,都是行神的旨意的人。希律想見也見不着。

(37-43)撒但對一孩子的攻擊,有誰能為此與受苦的人同在,趕出污鬼?

(20)「神所立的基督」:神的受膏者。受膏者身份為:祭司、先知、君王。
(48)為主名接待小子的就是接待了主(受膏者),接待了差主來的。
(23)要捨己,就是不要按自己的想法不接待人,反而要接待五千人。由於門徒自知擁有的少,不足以接待五千人,因此打算不接待五千人。但是主耶穌要門徒明白,不要因自己的缺乏而裹足不前,反而因完全付出而顯明神的大莫大作為,如同舊約的一寡婦接待了先知以利亞所行的。

=====LYH回應=====

====信心與愛心====

信心:信神使無變有、使死者復活。(路 Luk 8)談到血漏女的信心。(路 Luk 9)對於鬼附、疾病,只要有信心,都能解決,都不是難事。
(林前 1Co 13)若沒有真的愛,則信心的行為也算不得什麼。有人憑信心,重視神蹟;中國內地會的建立,有諸多信心的見證。但「愛是不喜不義,只喜真理」,因為有許多行神蹟異能的,卻傳的不是真理,這就不正確了,因為異教徒也能行許多異能。

關鍵在於:誰才是神的先知,誰是真的被主耶穌所差。被差者回來必須向差遣的主報告,被差遣者不能忘記自己的身份,不能忘記了差遣他的。耶穌也是被差遣的,他也不忘記他是被差遣的,不能違背、偏離了差遣者(天父)的旨意。天父的旨意是要向貧窮者、受苦者傳福音。

哥林多教會因為失去了愛,便不顧念軟弱的人,而認為可以吃祭偶像之物。

門徒要學習如何接待別人,首先要憑「信心」。不能因見到自己的缺乏而認為無能為力,反而要相信神是使無變有的神,是可以倚靠的,如此使能顯出神的大能。

施洗約翰被殺一事,也預示耶穌將被殺。以「捨己」、「擘開」來表示,是以自己所擁有的來擘開,雖所擁有的少,但有的還有加給他。就算什麼都沒有,還能好好地聽,好好地學習。但許多人憑一時的感動,但後來因自己的慾望、宴樂而離開。要主動地去受苦,持續地跟從主。對世人認為的羞恥不以為意,反而看重將要得的榮耀。耶穌是受極大的羞恥而死,是被當代的宗教權威、當權者所棄絕。

====背起十字架====

當全界都在反對主耶穌時,你是否還能支持主耶穌?「賺得全世界」指得到全世界的認可,這世界指的是撒但統治的世代,是使人神志不清。
「不能明白」:指的是不能明白神的旨意,故不能「亨通」(原文的另一意思)。
許多人扭曲神的話,搞出了很複雜的「神學」,事實上,願意行神律法的人並不難明白神的旨意!
撒但扭曲了神的話,說謊欺騙了夏娃。許多人扭曲了律法,只強調「愛」,就如同夏娃相信撒但的話,只看重「可喜愛的」而忽略了遵守神的話,公然違背律法,還自以為好!

惟獨這位耶穌基督,為了我們的罪而死,為了我們的稱義而復活,我們絕對要承認他,不論他人是否承認他。若把主耶穌和他所講的道當作可恥的(不承認),則當主再來時也會被當作是可恥的。我們不要理會那些不聽的人,而要好好地聽主的道。

====如何認出真先知、真門徒?觀果知樹====

有些教派重視聖禮,如洗腳禮、聖餐禮等,守之如同舊約的獻祭,但卻失去了真正的愛,不為弟兄捨己、擘開自己身體,如此的教派便「沒有好果子」。按主教導「觀果知樹」如何認出是好樹?要憑是否有好果子。是否是真先知、真門徒,就憑是否有好果子。

 

=====  講章十    9:1~50 =====

   講章十    9:1~50          
  經文以三為架構,呈現彼此呼應模式如下:
壹、 訓練門徒經歷使無變有、死裡復活信心
A.9:1~6  差十二人宣傳神國
    B.9:7~9  分封王希律聽見而困窘
  C.9:10~17變餅給五千人吃飽                    
貳、 訓練門徒走十字架的道路
A.9:18~27 上山前認耶穌是基督,就當捨己跟從
B.9:28~36 上山啟示基督將以死成就救恩
C.9:37~50 下山啟示人子將被交付

    第一大段9:1~17是如同8:40~56夾敘法模式表現,在馬可6:7~44有更詳細記載。路加另一次夾敘法在11:14~26之中。
    第二大段9:18~50則以連續時間模式將相關教導同置一處,使教導主題更明確,馬可8:27~9:40有更詳細記載。
    第一大段耶穌差門徒所作之事有兩項:傳神國和行醫治,當門徒回來而眾人跟從他,耶穌也對眾人行同樣兩項(比較2、6、11節希臘文)。差門徒時吩咐有關接待的事宜(5節),當眾人跟從他,耶穌也接待他們(11節)。門徒被要求不可攜帶任何多餘東西去傳福音,等同耶穌接待眾人時,在眾人無使食物時,耶穌給他們吃飽所代表的教導。使無變有的經歷在前後兩段被強調出來,中間夾著約翰被疑為死裡復活之事蹟,則經文正符合羅四17”在他所堅信的神面前,就是那位賦與死人生命,並呼召那不存在之事務如同存在的神”。經文前面已有兩大段對門徒的訓練,6:11~7:50揀選十二之後神國福音內容的教導,以及8:1~50神國福音正確回應態度的教導,是耶穌與十二使徒同行時的教導。進入本大段時,是第三層次的教導,先是差遣出去的訓練,為以後耶穌不再同在時,門徒仍能為成就神國福音而當有像耶穌般能力和心志,以及如耶穌的信心和認識的訓練。此為做為神工人日後經得起磨難的教導。
    第二大段經文以相同句法開始:”當…時候發生了,他就…”,出現在18、28、37節重複著。三段內容都圍繞著捨己的主題,耶穌要求門徒捨己跟從,他自己在山上和下山,也都以他將離世為中心,以成就神交付的職事。門徒對此事的理解是遲鈍,也一再被提出。捨己不只是自己生命的捨棄,經文最後以門徒爭大和他人不與門徒一同跟從時門徒的錯誤反應兩件事作結束,來教導捨己的另一方面意義。

9:1~6
    路加記載本事蹟是對觀福音中最精簡的,尤其耶穌對門徒的吩咐3~5節上,作者筆觸簡潔,只提重點兩項,一是不要預備任何食物與物品,一是坦然接受接待。
1節:”叫齊”原指一同召集、一齊邀請,用在軍隊召聚(可15:16),公會召開會議(路23:13,徒5:21),也指平常呼朋喚友(路15:6,徒10:24),在本處用意等同徒28:17”保羅請猶太人首領來”,有特別目的要告知而召喚。
“賜給他們能力和權柄”,路加獨有加上”能力”一詞。能力和權柄是重複加強語調。”制伏一切的鬼”,以介詞(epi)片語表達能力和權柄的目的,其用法同樣出現於5節”作為見證反對他們”,見證的目的是為反對那些不肯接納使徒者。則作者將鬼和不接待者視為同一種類。
2節:耶穌第二個直述主動詞是”差遣”,而以兩個不定詞表其目的:宣傳和行醫。由第一個直述主動詞是”賜給”,而制伏眾鬼和治好疾病表其目的。則兩節經文呈現相同結構,同以雙數詞表達這次差派的真實性。
3節:比較22:35~36,有解經學者引用後者而否定本節耶穌對門徒的要求是通則,而只是當時特定要求,日後此要求不適用於福音工作者。然而比較兩處經文背景,確有極大差異處,本節是耶穌尚未受死前,猶太人尚未反對耶穌的職事到全面性,只是宗教領袖的反對,一般百姓仍然期待先知傳講的風氣,因此接待客旅,尤其是傳播神的話者,在當代仍有被接待的可能。反觀22章是耶穌預知死期將屆,猶太人將因耶穌被釘死而群起逼迫門徒们,故而耶穌言中之意,不在於要門徒自備糧餉,而是要門徒明白日後所遭遇的逼迫如主一般,在心中要預先謀定,所以反而22章耶穌的吩咐才非通則,本段傳道者要依靠神的供應才是通則。今日福音在外邦地被傳開,保羅工作的例證可以說明在外邦地的工人们,當如何預備自身所需。保羅偶有自己工作養活他和同工们,但這非常例,反是特例,因當西拉和提摩太從馬其頓來之後,保羅就專務福音事工,接受馬其頓(腓立比教會)的供給。工人得工價是應該的,除非在特殊情況下才需另有打算,耶穌對門徒教導出外服事神,不必為自身需求憂慮,神必會預備,這正是每一位神的工人必須學會的功課,這個才是神國的通則。
4~5節:連續兩個第三類條件句,表有可能事實如此。第一句”若入何家,就當住那裡,也從那裡出發”,表示有接待的人,就當接受款待,不要避諱也不要挑戰。第二句”若不接待你們的…,當從你們腳抖去塵土…”,表達拒絕神國福音者,不需憐惜,當視為可恥之地,與之無關。則耶穌教導門徒對他人接受福音與否,在態度上是堅定的,沒有模擬兩可。神國之道是珍貴無比,不配承受者,就無需顧惜,他們是不潔者,就毅然與之絕別。
6節:”出去”第三次出現,前兩次和合本譯成”起行”(4節),”離開”(5節)。耶穌吩咐門徒出發,門徒就出發;耶穌吩咐門徒傳福音和行醫,門徒就傳福音和行醫,門徒信心由此見證出來,他們願意接受託付,也願意憑信心去經歷耶穌基督一切教導,事實上也因而造成當時極大回響,7~9節即是回響之一。

9:7~9
    馬太對十二的宣傳所造成回響,以施洗約翰求問耶穌是否是將要來者為內容,約翰在獄中聽聞耶穌和門徒所行,表達此現象廣被傳說。馬可和路加則同以分封王希律聽聞這事,造成他極大疑惑,因他以為只有約翰才能有這等影響力,耶穌怎能如約翰般造成當代風潮呢?因此門徒受差出去傳道的結果,造成當代人重新評價耶穌為何!
經文以希律的反應為主軸,他聽見眾人對耶穌的評論,三福音書用詞是一致,首提”約翰從死人中復活”,其次為”以利亞被顯現”,最後”古時的某一先知復活”,三個詞句都指向復活顯現的含意。但希律本身的反應先是”游移不定”,原指困惑、不知所措,為路加獨有之詞。其次他說”關於我聽見他的這些是,這人是誰呢?”,再次表達希律的困惑,因此他尋法子要見耶穌。由23:8希律最終見到耶穌,竟是要求耶穌行出一件神蹟,為要印證他心中的疑惑,耶穌是否真是約翰復活了。由馬太和馬可的記錄,都提希律說”是約翰復活了”(太14:2,可6:14),路加雖未直接記載這話,但由他的困窘之情可知,復活之事是他所長久困惑的。
耶穌雖非約翰復活,但作者们都以復活為引子,代出所要教導主題,也同樣都接續變餅給五千人事件,則正符合亞伯拉罕的信心,是以神為使無變有,死人復活的神,也正是耶穌基督對神的信心,更是他要教導門徒也有這等信心。

9:10~17
    本段內容馬可最詳細(可6:31~44),馬太和路加最相似,用詞上亦多雷同。
10節:”撤退到一座城,被稱為伯賽大”,此為路加獨有資料,其他兩卷僅記到曠野。耶穌帶著門徒撤退,比較5:16耶穌退到曠野去禱告,可6:31耶穌同門徒到曠野去休息,經文意指門徒出外傳道回來後,最需要的是重回到神面前再次得力,亦即今日退修會的來源。在身體上的休息和在心靈上與神交通,,是工人重新得力的契機。
11節:比較可6:33所強調群眾的諸多動作:看見、知道、步行、跑向、先到達,表明群眾對耶穌的渴慕求道,路加反而強調耶穌的動作:接待、講論、醫治,表明耶穌對群眾的憐愛,也正呼應9:2他對門徒差派目的。主不只差門徒去作,自身更是以身作則,接納一切渴慕求道者。
12節:作者再次強調是十二使徒對耶穌要求解散群眾,為要”他們可以投宿和尋找必需品”。對比3~4節耶穌對十二的教導,此時十二使徒無法從他們自身所經歷的,轉化對群眾的供應。十二使徒可以經歷神在他們身上行出使無變有的果效,卻不能主動去使他人同樣得着神那使無變有的信心果效,是因他們定睛在他們現在所有的,而未看見在神手中所有的。
13節:耶穌說”你們給他們吃”,門徒說”我們只不過是五餅二魚,除非去買食物給全民”。耶穌以命令語氣吩咐給他們吃,門徒答以第三類條件句,除非去買給他們,語氣上的差異,顯示門徒此時並不解耶穌的用意。他們知道自己的不足,卻不能憑信心去作主要求的,只能設想其他解決之道,或許可能解決問題,卻非耶穌要他們學得的功課。
14節:比較可6:40”一排”原指菜畦或花床般排列,路加的”一排”原指赴宴席圍成一團。將領受餅魚的五千人,視同赴宴般的舒服躺臥來吃。
16節:拿著、望天、祝、擘開、給予,連續五個動作,三福音書都同用,約翰福音則省略望天和擘開。這些動作只是一般猶太人在節慶時領受宴客時所行的禱告方式。前四個動作都是一次性的動作(簡單過去式),只有給予是過去未完成式,表持續的給予,則五千人吃且飽足,是由於不斷的給予所造成的結果。
17節::”十二碎片兒的籃子”,作者由1、12、17節使用”十二”一詞,將全段經文串聯起來,是路加特有用法,目的在將教導的意義連結成一起,訓練門徒多重的體會何為使無成有的信心。

18~27
    架構分析如下:
  A、18~27  啟示耶穌是基督,必經死而復活
    a.18~19  眾人對耶穌的認識:三種對象
    b.20     彼得對耶穌的認識:神的基督
c.21~22  耶穌自身的認識:苦難中被復起
  B、23~27  啟示跟從者必要條件
    a.23~26  捨己背十字架跟從:三要求(23)、三理由(24~26)
b.27     跟從到底者的賞賜

    以上分段都以耶穌說(G3004與G2036兩字)為段落分隔點,上下兩段,一以耶穌走向十字架為啟示焦點,一以門徒亦當背負自己十字架為焦點,,則捨身成義的道路成為前大段使無成有、死裡復活信心實踐的見證。
18~19節:耶穌同門徒私下禱告時,耶穌才向他們提問,此為路加特有強調法(參見9:28)。當門徒能夠同耶穌禱告,他們才足配得到更深的啟示。只有當與神交通充足,才配與他們的監督得同樣啟示。先問群眾觀點,重複9:8的用詞,可知此認識是當代百姓對耶穌的認知,群眾基本上並不以基督由耶穌應驗了,他只不過是神所興起的眾僕人之一。然而耶穌既已訓練十二使徒到現今地步,他們應當被預備承接耶穌的職事已近,耶穌才需要告知未來的道路方向。
20節:”神的基督”,”你是基督,永生神的兒子”(太16:16),”你是基督”(可8:29)。用詞略有不同,含義相同。比較2:26”主的基督”,路加獨特用法之名號,神的或主的,都指明基督是來自神所差,是神所膏立,而神要特立一位基督,是為完成當初第一位始祖亞當或第一批被選召出埃及的以色列民,他們所未完成的使命。由1:31~33天使啟示耶穌將達成的高位,就是基督所顯於世界的目的:神有掌權的王:基督,有治理的法規:律法,有按神法則行事的子民:得勝的聖民,使萬有服在其下,使榮耀歸於神。彼得認耶穌就是神的基督,就是承認耶穌是國度君王,但耶穌知道他的國非地上的國,是目前門徒尚未了解的。
21~22節:因此特記耶穌魘嚴詞警告門徒,命令不告訴任何人這事,因連門徒都不知道基督作王的途徑,更未明白神國的範疇,在事未明顯前,正如2::19、51馬利亞尚未明啟示的意義時,只能存在心中直到時候滿足。然而耶穌仍需開始解明神國建立的途徑,使門徒心裡預備,因而啟示人子就是第二個亞當,第二個被選召出埃及的真選民,他必須經歷苦難,為宗教領袖(以三名詞來代表)視為不配而棄絕,並被處死,且第三日被復起(此處用第三日而非三日,有引述約拿三天三夜在魚腹中(太12:40),則耶穌必也按他所比喻對映,三完整白天三完整夜晚才能復活。此解釋將比喻用法來限制明確的經文,犯了解經上的錯誤)。所用動詞”受苦”為主動詞,而後三動詞為被動詞,表明受苦是耶穌自願選擇的路,然而經歷苦難是他人強加於上的,得神報償亦非他自身所能作的。則神國君王尚需經歷這些才能就王座,,那麼跟從者呢?
23節:”無論何人想要來跟在我後面”當人有此欲願,渴想跟隨主後的,就表明他要按主所行的標準、所遭遇的阻難,來承受而行。。主怎樣行出神的律法一切義的要求,跟隨者也要像他一樣,主怎樣遭受惡者在當代人中間設下各樣阻撓、反對、棄絕、乃至殺害,跟隨者也要像他一樣,則跟隨者的心志就必須和主一樣。”否認自己並天天拿起自己的十字架而持續跟從我”三個第三人稱命令語氣,前兩個為簡單過去式,表示”現在就得…”,後一個為現在式,表示”要繼續不斷的…”。”現在就得否認自己”:指對來自老我的一切情感、慾望、目標,都需先否定、棄絕,才能容下神的欲願、愛好。亦即以神所願的成為自己所願的,神的欲願(何合本常譯為旨意)已啟示在律法和先知上,則否認自己就是以律法和先知所記為一切準則來行事為人,而不在以自己所掛念的,為之生活。先否定、棄絕自己,才能承受他人的否定、棄絕,因此第二句”現在就得天天拿起自己的十字架”,就指出實施的道路。能按律法先知準則行事為人,就在乎天天背負十字架的行走,是以走向死亡的心志,是明知前方是無有的,仍以為這是神已交付的職責而堅持走下去。正如主所說他”必須以我父的事為念”(2:49),”必須在別城傳揚神國的福音”(4:43),”我必須前行,因先知在耶路撒冷之外喪命是不被容納”(13:33),”必須要應驗在我身上,因那關係我的事,必然成就”(22:37),路加一再記下耶穌天天背負他的十字架,他因而走向他職責終點,這也是跟隨者當行的。” 要繼續不斷的跟從我”,走在十字架路上,就需能持續走下去,否則惡者的逼迫、引誘阻擋這路,常使人走不下去而功虧一簣,故而只有堅持跟隨的,才能得著神要我們得著的果效和賞報。
24~26節:三個”因為”來解釋前面三個要求的正當性。第一個因為帶兩句第三類條件句,救與喪之間的關係,正如中文常話”置之死地而後生”含意,它們是極可能發生的事。這話要按律法角度來理解耶穌的用意,何人不愛自己生命,遇見生命危機時總會設法拯救,但也因而可能傷害到別人,更可能違反神公義聖別的律法規定,連神都受虧損,則一時的拯救卻帶來更大的審判,以致在神面前的生命可能流失了。反之為義人受逼喪失生命,是堅固律法公義要求,他在神面前因而得以永存。第二個因為以世界和他自己作比較,是眼前世界的喜樂、享受為美好,還是自己才是重要。多少人為世界一切美好事物而喪失自我,成為今世之奴,賠上自我價值,有何益處?這個比較已較前一個比較低階,由將主和自己比較降為自己和世界比較,卻更符合人心價值判斷,讓人更清楚來分辨何者為重。第三個因為更降至羞恥上的比較,是今世一時之恥為重,還是永世之榮為重?作者特提三種榮耀,人子的、父的、聖天使的,表明這榮耀極大,對比在今世以耶穌和他的話引以為恥,不與之同行,如同眾長老、祭司長、文士對耶穌視為不配而棄絕,在救恩的路上神終亦將棄絕這等人。
27節:首先耶穌是針對僅有某些人能未嘗死亡前見到神國,這些人是特定對象,耶穌未指明是誰,則需先界定耶穌所指神國意義何在。。馬太增加人子降臨在他的國裡(太16:28),馬可則記神國大有能力臨到(可9:1),何時應驗這話成為歷代以來末世論爭辯焦點,,結論莫衷一是,無一真確定論。然而由下節經文”當這些話發生知後,約八天,他帶著…”,第二段經文開首語,就文意而言耶穌上山變貌啟示,就成為應驗27節的開始。這個應驗不是一個時間點而已,而當視為持續不斷被應驗中,由27節開始,到十字架上,到復活升天,到聖靈降下,到福音傳遍世界,到基督再臨,都是在應驗神的國,則站在此地者都有可能經歷這些,亦即跟隨他到底者都必經歷神國的應驗,這是耶穌最大應許。

9:28~36
    同樣以三種說話為分段,前後帶著前言和結局,注意三個時間點:29節禱告時、33節分離時、35~36節聲音發出時,架構分析如下:
A、 28~29前言:上山禱告中變貌
B、 30~35主論:山中的談論對話
  a. 30~31:摩西以利亞和耶穌談話
  b. 32~33:彼得的說話
  c. 34~35:雲中聲音的說話
C、 36   結局:發現耶穌獨在,門徒閉口

    本段記載雖與太17:1~8,可9:2~8相同,但作者添加許多獨有內容和特有用詞,使山上變貌的用意更加清晰明白。
28~29節:”約八天”的算法,馬太、馬可都記”過了六天”,他們以羅馬人表達時間方式,是完整六天過去了,但路加以猶太人計算時間方式,在27節說話時算一天,經過六天後,到山上時是第八天,故言”約八天”。因此計算耶穌復活的時間,亦應參照作者是採用何種時間計算方式來理解,參見後續討論。
    禱告被強調兩次,且是正在禱告中變貌,比較18節禱告所帶出的教導內容,在山上再次同樣發生,作者何等強調啟示是建立在個人與神的關係是正常的狀況下才會發生。”他的臉面的樣子變化了”,其他兩作者則用”他改變形狀”,馬太再補充”他的臉面發光像日頭”。下句”他的衣服如星閃爍般的白”,作者们都以天體發光來形容耶穌的變貌,他如同神創造首日的光,也如第四日的光體,正如約1:14”從父而來獨一族類的榮光”,林後4:6”神榮光的認識之光耀在基督的臉面上”,來1:3”神榮光的閃耀和實體的像”。新約啟示耶穌基督是神完整的像,這原是始祖當有卻失去的形象,現在耶穌顯給三門徒看,是要證顯神國之人本有的榮光。
30~31節:第一個談話是耶穌去世,就是他在耶路撒冷將要應驗的事。榮光和死亡並提,去世一詞可指戲劇的結局,劇場最後一場,則耶穌將他一生如戲劇演在世人眼前,如保羅所言(林前4:9)成了一台戲,現在要預備退場了,卻是藉由榮光初現來證明,死亡是為領受榮光的途徑。律法和先知都一同談論基督如何成就神救恩的事,代表律法和先知早已啟示恩典,基礎則是成就恩典。三人的談論更要顯示兩約的啟示是相通的,沒有間斷也沒有差異,更沒有時代上不同的成就方式。由這段經文(對觀福音共有)可以否認馬西昂獨舉恩典論,也否認正統派靈義解經法(事實上他們是寓意解經,否認希伯來聖經字面意義的權威性),恩典和律法在山上榮光中共同顯給使徒看見,代表使徒傳統就是承繼律法和恩典的傳統。這經文也否認時代論說法,正統派都以為兩部聖經的差別是以同一位神在兩大時代的作為為基礎的,,因而他們謬論推斷律法只給猶太人遵守,恩典是給外邦人承受。如此說法何必傳福音給猶太人呢?啟示竟被進化論所佔據,成為正統派的思維辯論準則,他們引用來1:1~2來贊同時代論。然由本段經文三福音作者共同證明,沒有時代的差異,神的旨意沒有改變,神的作法和啟示內容也沒有改變,律法先知恩典三詞是永遠併存,直到新天新地。36節”獨有耶穌”不是否定律法和先知已過去,現僅存恩典的含義,而是律法和先知只有藉由耶穌才得成就。太5:17基督自言他來是要成全律法和先知,成全和31節成就(或譯應驗)是同一詞,兩處經文都在證明,基督是以死亡亦不能阻隔他遵守律法和先知之道,來成全神的欲願。
32~33節:經文前半段描寫彼得談論之前的背景,此為路加獨有資料。當摩西和以利亞與耶穌談話時,彼得三人正被重壓而困倦睡覺了,則彼得並不了解三人談話的意義,以致清醒了看見榮光,卻不明白其意。32節兩句子都表示彼得對第一個談話內容不明白,33節首句特提當他們和耶穌分離時,彼得才提議要搭棚同住,也再次強調彼得的無知,因而下山後絕口不提山上異象,因他們尚不解異象含義。彼得不明白他所提議的內容,是因他的談論是與第一個談話相抵觸。人只以為活在榮光中是美好的,卻不明白榮光是用犧牲換取的。榮光從來就不是白白得到的,神給人恩典,是為要人能走基督的路來贏得榮光,此時的彼得正如今日眾多信徒,以為得恩典就是保證日後亦得榮光的錯謬與迷失。
34~35節:雲中聲音第三個談論,雲在聖經中都代表神的靈同在,則只有神靈同在才能啟示人明白,耶穌基督是惟一成就律法和先知的路,只有聽從他(第八章主題),人才能得着律法和先知實踐的道路。彼得三人進入雲中而懼怕,等同摩西走到焚燒的荊棘前的害怕,約書亞見雅威軍帥的害怕,靈裡的敬畏才能聽見神正確的啟示。聲音指示兩項,一為耶穌是誰,一是人當對耶穌的態度。”我的兒子,那被揀選者”,”我的兒子,那蒙愛者”(太17:5,可9:6),被揀選者意同蒙愛者,都指天父才是施恩者,愛子是承受者,天父才是源頭,愛子是倒映、像模,惟有認識兒子的身分,才有天父的救恩臨及,錯誤的敬拜,救恩是空談。”你們務必持續聽從他”,命令清楚不容曲解,耶穌和他特選的使徒才是聖經啟示的來源,接受且惟以為他們的言論寫作是一切真理的根基,而非正統派所倡言接受且以大公教會的傳統為惟一啟示的準則。當馬丁路德高舉惟獨聖經時,他仍然接受大公教會的傳統為惟一啟示,而非真以聖經為惟一啟示。新教改革迄今近五百年,大公教會的傳統取代聖經的啟示,仍未被一般教會看明此事實。今日教會真聽耶穌教導呢?還是仍然聽從第二、三世紀以後眾主教们的注解所歸納的尼西亞信經和使徒信經呢?(它們是大公教會的傳統的根本),歷史早已向我們說出答案了。
36節:律法和先知再次隱藏,獨見耶穌一人,彼得由其寫作記錄這事(彼後1:16~18),指出異象的結局是要使徒擁有”我們主耶穌基督的認識”(彼後1:8)。聽(35節)和看(原文為尋見36節)再次同用來指明相同意義:了解而遵行。聽他和見他,都在指出了解耶穌的教導含義並在生活中遵行出來,這人才是將律法和先知成全在他裡面的人。門徒不傳說此異象,他們是不知為不知,是知也。不明白異象含意就不要隨處傳講,造成自己和聽者的困惑迷茫,就當學馬利亞存在心中直到其意義顯明時。

37~50
    經文分成兩段,前段以一個男人為其子喊叫和耶穌回答為焦點,後段以耶穌三次對門徒吩咐和教導為模式,藉由用詞上雷同和時間上特意安排,將上下兩段經文文意結合,表達寫作主題:以愛實行權柄。
A、37~43a   下山趕污靈
   1、37    背景:時間、地點、人物
   2、38~41 男子與耶穌對話
   3、42~43a結局:鬼與耶穌交鋒,眾人驚訝神的威嚴
B、43b~50   耶穌三次吩咐
   1、43b~45 當將耶穌吩咐放入耳中,門徒卻不明白
   2、46~48  門徒爭大,耶穌拉小孩為喻指明何為大
   3、49~50  約翰禁他人奉主名趕鬼,耶穌指正之

    時間用詞僅在開首時提及,”當次日時,他們…”,B段時間點故意引用眾人針對逐鬼而希奇時,開始三次耶穌說話,將時間和前段連在一起,造成後段耶穌的吩咐成為說明前段事蹟所代表的意義。用詞上,39節那靈抓住孩子,對映47節耶穌抓住孩子;40節逐出鬼,對映49節逐出鬼。
    男人提到他的兒子的用詞”我的獨生子(G3439可譯為獨一族類)”,路加另出現於7:12;8:42,約翰福音用在耶穌身上(1:14、18;3:16、18),因而山上異象和山下逐鬼成為鮮明對比。雲中聲音說”我的兒子”,男人說”我的兒子”;山上啟示兒子要去世,山下說兒子受折磨;山上有榮光,山下是不信又扭曲的世代。證明山下的世界是棄絕人子的,正符合山上啟示人子必將以死成就神恩。
37節:背景資料,接續28~36節山上變貌,時間是次日,地點是下山,人物是一大群人迎面碰見。作者省略馬可諸多細節(參可9:14~16),專注在兩人的對話。
38~40節:男人的呼喊而說首句為”祈求去看顧…”,他的心迫切和卑下,使得主願意施憐愛救助之。次句描述那靈抓住孩子,以三個動作描寫折磨情節:尖叫、抽瘋(原指撕扯,表達悲痛,喻指凶猛地攻擊)、難以離開。又當耶穌面對孩子,鬼還故意顯露它的能力,再次抽瘋,來抗拒耶穌的救助,表明這鬼難纏,難以對付。男人第三句話提到門徒的無能,作者未直接針對這問題作說明,但由44~50節的內容就在回答門徒無能的原因。
41節:耶穌感慨這世代的無信又被扭轉,對象並未指明,或以為耶穌是針對門徒的問題而發的(參太17:20),但路加不提門徒暗地求問何以他們不能趕鬼,反由本章文章安排顯示門徒是有信心要去趕鬼,卻是無能力逐出,因此作者指出問題不光在信心上而已。他們對耶穌的話也不會隨意扭曲改變,而是群眾對耶穌的話沒有信心來聽,且隨意曲解耶穌的話,這在其他經文上已佐證,也正呼應山上啟示何以耶穌必要受死的原因。然而耶穌仍然對這世代容忍,只是時候將近。容忍一詞也用在保羅身上(林前4:12),保羅也勸教會要彼此容忍(弗4:2,西3:13,帖後1:4)。容忍是愛的表現,原指堅持,緊抓不放,意指對他人仍存信心和盼望去改變成為符合神欲願之人,而控制自己不輕易發怒,這是門徒此時尚待學習的功課。
42~43a節:耶穌三個動作:斥責污靈、醫治孩子、交還他。主未理會鬼的表演,作者也簡略記載它的表演,反而添加了”眾人驚訝於神的威嚴”。威嚴(G3168):原指浩大、壯麗,如金字塔是令人生畏的景象(BDAG),用在神明上如徒19:27女神亞底米的崇高、莊嚴。彼後一16彼得指耶穌被宏偉的榮光所帶領。在本節中指耶穌將山上的榮光顯示在救助事宜,使神的威嚴顯露在世人眼前而被嚇呆了。
43b~45節:作者將焦點轉向對門徒的教導,當眾人還在希奇耶穌的一切作為時。”這些話現在要放入耳中”,這些話是指18~42耶穌在三處教導,當走十字架的路,而必被這世代所棄絕,門徒此時仍不明白耶穌的含意,故而耶穌要他們放入耳中思考以備將來得以了解,正如馬利亞一樣。因為人子被交付的時刻近了,他期盼門徒不被外面神蹟所驚奇,能轉向內在自身問題的解決。門徒不明白的原因由46~56節三次對話所表明,是他們欠缺耶穌愛心的接待、包容,沒有謙卑服事的心,以致當初能被交付逐鬼的權柄能力(9:1),現在失去了。馬太和馬可將問題放在門徒欠缺信心和禱告上,但路加以另一面來解說,問題是在乎信心沒以愛的態度來實施,以致信心行不出果效,就等同耶穌說的”小信”(太17:20)。耶穌的話現在竟也對門徒是被遮掩而不明白,對比八章撒種比喻,門徒落入和世人一樣的困境,他們的心出問題了。
46~48節:再次以接待一詞來回應門徒爭大的問題。前面兩次接待(5、11節),門徒是承受接待者而非施接待者,那裡是信心學習的功課之考驗,現在則是愛心功課。經文用議論一詞,原指結算、算帳,轉指盤算、考量,負面則指爭論、爭議。46節可指負面之意:爭議,47節可指心裡的盤算,一詞兩意,顯出問題所在。會去爭大,是內心為自己盤算,而非為神榮光愛慕而犧牲,但耶穌指出神國裡為大的,是藉由為別人考量而成就的。由小孩到耶穌本身到差主來的神,逐步提升地位,都是在表明藉由接待比自己軟弱、缺乏的人,來顯示自己的內在尊貴,而非打壓別人來顯出自己的尊榮。
49~50節:約翰稱耶穌為”監督”和彼得一樣(8:45;9:33),也同樣和彼得犯相似錯誤。彼得兩次稱呼,一為否認耶穌說話的事實,一為不明白耶穌何以要變貌,約翰此次是藉否認他人來抬高自己。23節耶穌要跟隨者否認自己,約翰卻市否認他人可以行出和自己一樣的權柄去趕鬼,只因他人不與門徒同跟隨。門徒無包容的心,是自己爭大心態另面表現,他們雖然常見到主謙卑服事軟弱者,卻總以為自己既有權柄行和主一樣的事,他人理當要向他們看齊。門徒彼此爭大被糾正,約翰回答之言,指出那麼與他人比較,他們總可算是較優秀罷!主卻同樣指正神國之路不在乎爭誰是正統,而在乎誰是戰友。沒有否認自己的,這人只有他人來服從他,他沒有真正的戰友、諍友,在神國爭戰上,神不會將對付污靈的權柄交付給他,正如山下門徒無能力對付污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