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可 Mar 3:7-6:6)耶穌第二次巡廻的傳道、醫治、趕鬼

3. 耶穌第二次巡廻的傳道、醫治、趕鬼(可 Mar3:7-6:6)

3.1. 首次因逼迫退到海邊,醫病趕鬼,選立十二使徒(3:7-19) 加利利海邊,山上

猶太宗教團體對耶穌所帶來的福音,不只是不接受,且深感其權威受威脅,因而欲除之而後快。(3:7-12)

Mar 3:7     耶穌和門徒退到海邊去.有許多人從加利利跟隨他.

Mar 3:8     還有許多人聽見他所作的大事、就從猶太、耶路撒冷、以土買、約但河外、並推羅西頓的四方、來到他那裡。

Mar 3:9     他因為人多、就吩咐門徒叫一隻小船伺候著、免得眾人擁擠他。

Mar 3:10    他治好了許多人、所以凡有災病的、都擠進來要摸他。

Mar 3:11    污鬼無論何時看見他、就俯伏在他面前、喊著說、你是 神的兒子。

Mar 3:12    耶穌再三的囑咐他們、不要把他顯露出來。

 

《馬可福音》以七次記載(3:6; 7:5; 10:3; 11:18; 12:13; 14:1,11)且頻率逐步加快方式,描寫這些人的反對,控告,除滅 等等意圖。耶穌深知自己職事的內容,也知道惟有他完成這些職事:神律法真義的解釋及方法,門徒訓練承接職事,神國福音的宣傳。他才能去作神最後交付他的任務:神國之門的敞開,就是他以身為贖價之時。因此在他尚未完成生前當盡職事,時候未到,不是他捨身之時,他就暫退戰場。《馬可福音》只記此事退避,《馬太 福音》則記四次(太4:12; 12:15; 14:13; 15:21)。但這次的退避不是消極逃跑,反而造成更多的人跟隨。作者描寫耶穌的風潮,影響所及,不只是加利利、猶太、耶路撒冷三個猶太人集中地區,其次以土買,約旦河外兩個猶太邊界之地,更有外邦的推羅、西頓。逐步擴大如同漣漪,神國福音因著暫時退讓,卻給眾人更多思考空間,而願意主動來就耶穌。

第九節作者用詞上有雙關語之意,小船的伺候是時常行之,眾人的擁擠如同壓迫(參閲:林後1:6的受患難,4:8的受敵,同字詞),若人太擠,耶穌就登船,正如3:6-7的描述一樣。耶穌服事時,是按智慧而行,而非一頭熱猛栽下去。

本段落的描寫方式,不記耶穌確切地點、人物,而單記耶穌的醫治和趕鬼,作者三次相似手法(1:32-34; 3:10-12; 6:53-56)來記載耶穌的服事(1:34; 3:10“治好”此字,有服事之意),且耶穌醫治的能力,逐步被描寫更加神奇,不光摸耶穌身體可得醫治,連他的衣繸子摸著的人也都好了。此種能力在《使徒行傳》(徒5:15-16)彼得身上,(徒19:11-12)保羅身上,更加顯著。神國福音的工人,都同樣帶著屬天權柄,對於來自人 犯罪而被神擊打的災病者(10節的原意),和撒但差役的污靈,他都有大軍之能去應付。

然而作者又以禁止污靈顯露他是神的兒子,來表示耶穌的神蹟式服事,不是要人以為耶穌是要來以神奇力量奪取國權。在他尚未死及復活之前,主都禁止污靈和門徒說他是神子(8:29-34)。他們皆是認識他,卻不許他們張揚。福音作者明白,耶穌不是死而復活才是神子,但是神子要證明他自己,不是光靠口說,或做不合乎神旨的方式來證明。而是用合乎神預定的方式:“受難而復活”,那時神旨成就,神試驗合格,才可以被世人宣揚他是神所立的兒子。這就成為他的眾弟兄效法模式,考驗合格者,才是神的眾子。

上山選立十二門徒(3:13-19)

Mar 3:13    耶穌上了山、隨自己的意思叫人來、他們便來到他那裡。

Mar 3:14    他就設立十二個人、要他們常和自己同在、也要差他們去傳道、

Mar 3:15    並給他們權柄趕鬼。

Mar 3:16    這十二個人有西門、耶穌又給他起名叫彼得.

Mar 3:17    還有西庇太的兒子雅各、和雅各的兄弟約翰.又給這個兩人起名叫半尼其、就是雷子的意思.

Mar 3:18    又有安得烈、腓力、巴多羅買、馬太、多馬、亞勒腓的兒子雅各、和達太、並奮銳黨的西門。

Mar 3:19    還有賣耶穌的加略人猶大。

 

 

作者第三次記載耶穌在海邊之後,眾人跟從中,他呼召了12位,並稱呼他們為使徒(中文未譯出,惟較早期版本經文有此句話)。這次的呼召,特記耶穌上了山,由 《路加福音》(路6:12)可知是為禱告,之後隨他的意願呼召。這樣的呼召,就明顯與他的職事相連接。作者特別用“他造作”(中文譯“設立”)十二人,表 示這十二人代表新子民、新以色列人,是要復興真以色列十二支派的兆頭,是神國的新兵,是應驗先知預言使雅各眾支派復興,使以色列的保護者去保護。(賽 49:6)設立之後有兩個目的,其一是“與他同在”,指身體與之同在,也指陪伴去一同行事,在神國的工人訓練上,這十二人成為日後教會建造的根基。其二是 “好能差遣他們”,因著訓練就能承續聖職。作者用三個不定詞表達差遣的目的,傳道、擁有權柄、趕逐眾鬼。後兩個是同一組,表明和耶穌有相同職事和能力,成 為神國的勇士去攻擊撒但之國。

以下記載十二使徒名字,特記西門、雅各、約翰三人被耶穌加上另一個名字。彼得:其名指一大片巨大磐石分出來的 較小的一部分。雷子:是半尼其的翻譯。半尼其,意為忿怒之子。雷:在(約12:29; 啟4:5; 19:6),常指屬天的,故雷子意為神忿怒的眾子、神的兒子們。這二名字,與神國建造息息相關,日後耶穌特別帶這三人成一小組,參與更深奥的工作,啟示更奥秘的信息。十二使徒經福音書的對參,可知他有三對兄 弟:彼得和安得烈,雅各和約翰,亞勒腓的兒子雅各和達太(路6:16)。另腓利和巴多羅馬(即(約1:45)拿但業)是至交朋友。耶穌造作這十二人,有他 特定目標,因此兄弟檔被召,在彼此配搭上容易上手,正如神呼召摩西、亞倫兩兄弟一樣,在時候緊迫,無太多時間可供磨合,兄弟同召,同心服事,更易達成目 標。

奮銳黨:原指匕首黨,在當時常有人身懷匕首,刺殺為羅馬政法辦事的猶太官員。此黨熱心恢復猶太國,是當時最激烈的一群復國主義者,今日可稱呼恐怖份子。“賣”(原意“交出”)耶穌的加略人:是十二人中惟一的猶太地區的以色列人,其他都是住在加利利區的以色列人。此二人被列在最後,事實上也要凸顯神的國建立時,與之不同方式建國者的錯謬。奮銳黨靠自身熱忱,以血肉建造自以為是大衛之國,按歷史記載,西元七十年耶路撒冷被滅是受此黨的影響, 猶大的設立為使徒,表明神國的建成是按神的方式“受難、犧牲”,因愛而擺上自己的方式,耶穌已預知他職事終了的方式。但神國仇敵的伎倆,他不斷滲透神國裡,攻擊神國裡的信徒,日後在使徒時候是如此,直到今日也是如此。

 

3.2.  進屋辯駁文士和自已親屬的攻擊(3:20-35)

Mar 3:20    耶穌進了一個屋子、眾人又聚集、甚至他連飯也顧不得喫。

Mar 3:21    耶穌的親屬聽見、就出來要拉住他、因為他們說他癲狂了。

Mar 3:22    從耶路撒冷下來的文士說、他是被別西卜附著.又說、他是靠著鬼王趕鬼。

Mar 3:23    耶穌叫他們來、用比喻對他們說、撒但怎能趕出撒但呢。

Mar 3:24    若一國自相分爭、那國就站立不住。

Mar 3:25    若一家自相分爭、那家就站立不住。

Mar 3:26    若撒但自相攻打分爭、他就站立不住、必要滅亡。

Mar 3:27    沒有人能進壯士家裡、搶奪他的家具.必先捆住那壯士、纔可以搶奪他的家。

Mar 3:28    我實在告訴你們、世人一切的罪、和一切褻瀆的話、都可得赦免.

Mar 3:29    凡褻瀆聖靈的、卻永不得赦免、乃要擔當永遠的罪。

Mar 3:30    這話是因為他們說、他是被污鬼附著的。

Mar 3:31    當下耶穌的母親和弟兄、來站在外邊、打發人去叫他。

Mar 3:32    有許多人在耶穌周圍坐著.他們就告訴他說、看哪、你母親、和你弟兄、在外邊找你。

Mar 3:33    耶穌回答說、誰是我的母親、誰是我的弟兄。

Mar 3:34    就四面觀看那周圍坐著的人、說、看哪、我的母親、我的弟兄。

Mar 3:35    凡遵行 神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弟兄姐妹和母親了。

 

 

本段落的記敘法是《馬可福音》獨特三明治結構,或稱「夾敘」,為了要點出兩段故事間,其平行或對應關係之處。作者總共有五段類似文學結構: (3:20-35; 5:21-43; 6:7-30; 11:12-25; 14:1-11)。因此所描述的兩件故事,其中心主旨是一致的,互為說明或加強作者的旨趣。本段落藉由兩組人馬:耶穌的親屬和耶路撒冷城(耶城)來的文士,對耶穌的棄絕、攻擊、阻擋、不信,表達神國福音爭戰的對象和得勝契機,也表達出神國勇士的選召和抉擇。與(6:7-30)耶穌差派門徒和施洗約翰被殺兩事件,作者以相同手法寫出神國之士,在今世必經世人所棄絕之路,來完成神國使命。

本段場景置於一未知地點的屋內,群眾再次聚攏而來,以致耶穌連飯都顧不得吃,表示耶穌熱切之心到了廢寢忘食地步,以致“耶穌的親屬”“他所親近的家屬”,聽見耶穌如此投入,出於肉身之愛而要來規勸耶穌,不要太投入、太熱心,他們感嘆他癲狂了。

“耶穌的親屬”或譯為“他所親近的家屬”,原文:在他旁邊的人,指他的朋友、跟從者、親屬、家人等,從(31節)所記的“耶穌的母親和弟兄”,應是(21節)的主詞“耶穌的親屬”。

作者用“拉住”,原文意為“抓拿,拘捕”之意,表示親屬要限制耶穌傳道行動。這種阻擋神國的行動,又轉向耶城來的文士,他們代表猶太地區宗教人士,是當代猶太人對屬神之事解釋的權威者。

這些文士聽見耶穌所行的記號,不願相信,且要阻止人民相信耶穌是神所差來的,因這會使他們失去所擁有的權威。他們不能說耶穌沒有趕出鬼,反而轉移話題,譭謗 耶穌附有鬼王別西卜(22節),是附有污靈(30節)。耶穌主動反擊,以比喻向他們辯解,一國一家自相分爭必不能站立(23-26節)。惟有擁有比撒但更強能力,才能進入撒但家強奪它所擁有的,就是那些沉淪者。(27節)這個能力就是聖靈,耶穌因著神賜下聖靈在他裡面,他是憑著聖靈的權柄和能力來勝過鬼王。因此意有所指,文士要擁有他們的權威,就當相信耶穌所代表的福音信息,他們可以因耶穌自身的身份卑微而拒絕他,但是不可在耶穌執行神旨意時,拒絕神的信息。否認耶穌的權威就是否認神藉聖靈行事的見證,是拒絕神靈在人心動工的機會,也就失去悔改轉向神的機會,不能擁有赦免之恩。

“褻瀆”之意,指對幫助者回應輕視、侮辱的態度。耶穌的拯救,被文士們視為撒但權勢之爭,同樣被耶穌家人視為沒有價值。經文兩次用他們“在外邊”叫耶穌離開職事工 場,就是表明他們不贊同耶穌的工作,企圖攔阻他的職事。在(4:11)耶穌的比喻中,“外人”和“外邊”原文是同一個字,在神國的爭戰中,自己的家人並不和耶穌站在同一陣線,因此耶穌環視周圍的人,正如他在(3:5)安息日事件中對周圍的人環視,期望他們作出正確反應,他說:“誰是我的母親和弟兄呢?”這 話必帶給周圍的人震撼,實行神旨意的人才是耶穌的家人,然而何謂“實行神旨意”呢?作者用本段落文士和耶穌親屬拒絕耶穌的職事,就是拒絕神國的呼召,作為下段落撒種比喻的鋪陳,遵守實踐神旨意的人,就是神國種子結出果實的人。

神國的爭戰,不是靠權貴贊同,也不是家人支持而得力,反而他們常因啓示內容無法接受,成為抵擋神國者。耶穌親身經歷如此反對和干擾,他不為所動,雖親如父母,在神國戰場上,耶穌只聽天父的旨意,因他知撒但的阻擋計謀。

 

增註1) 3:11~12 污靈對耶穌的認識,和耶穌禁止污靈將他顯露。

在馬可筆下污靈對耶穌的認識,1:24~26;3:11~12;5:6~13這三段落都記載污靈認識耶穌,稱他為神的聖者(1:24),神的兒子(3:11;5:7)。“神的聖者” 只出現在可1:24、路4:34、約6:69。馬可和路加是同一件事,約翰福音則是門徒在耶穌追問他們是否跟隨眾人離他而去時所回答的。另於路加1:35 天使將聖者和神的兒子並提,這兩詞有相同意義。因此污靈對於耶穌的身分是清楚、一致地,亦即污靈對於耶穌被差遣所要作成的工作,它們有所了解,並非一無所知。

馬可作者在描述耶穌與污靈之間的互動上,針對污靈這用詞上,就用斥責、責備(GB2008),若用鬼(GB1140)這詞,則用趕逐(GB1544)。斥責污靈:1:25,3:15,9:25。趕逐鬼:1:34、39;3:15、22、23;6:13;7:26;9:18、28、38。 污靈和鬼是否為兩種不同類型的靈界抵擋者,由馬可七章25~30節耶穌針對希利尼婦人的女兒醫治事件,將這兩種詞類同時使用來看,這兩種詞的意義是一樣的。污靈的使用,是為與聖靈的用詞對比。當聖靈出現時,是神國爭戰得勝時,當污靈出現時,帶來傷害於被附著者。鬼的出現使用目的,在於強調神國能力的顯露對鬼的管制能力。

鬼這詞在希臘人早先是等同神的用詞,而後逐漸演變指低於神的小神,

但在新約聖經中除了徒17:18指鬼神,靈異界之外,都被使徒們指稱魔鬼的含義,是抵擋對抗神旨意的污靈眾界,貶低它們的地位。鬼認識耶穌(1:34),正如污靈認識耶穌,在馬可福音中,有五段是較為詳細記載耶穌和污靈或鬼交鋒爭戰,1:21~28; 1:32~34;3:9~12;5:1~20;9:14~29。另外3:20~30是耶穌趕鬼之後,與文士辯駁趕鬼的權柄由來之事。由以上這六段落的描述,作者意圖要我們體認幾件事:

一、靈界的戰爭是真實的事情,它不是只在人的心思幻想中存在,不是人内在的善惡爭鬥而已,實際上它也會顯露於外,直接傷害人的身體,干擾聚會。這種戰爭也不是只在耶穌在世時才有,信徒在為神國而戰爭時,同樣也會經歷。並且也不是只在第一世紀使徒時代才有,日後每一閱讀福音書的信徒,也將有相似經歷在考驗著。今日人們否認神蹟,否認一切神奇、難測,無法眼見之事,只以理性來看聖經,以心思來評論經文所記,他們同樣無法接受鬼附之說,現代心理學取代鬼附之說,純科學已否認神學存在。然而馬可作者(同樣其他福音書作者)確據明白,靈界戰爭是每一位真信徒都將面臨的,除非他逃避這樣的考驗。

二、污靈惡鬼的能力,絕非肉身之人所能敵抗的,在屬靈知識,它比人早先知道各樣奧秘之事,在權能上,每一位不在神保守之下的人都將服在它的能力管轄之下,魔鬼是世界的王(約12:31),一切權柄榮華都曾交付他(路4:6),然而當神子受聖靈之後,就不在它的權下,由耶穌受試煉之後,天使伺候他,代表屬天的權柄交付這位神子,重新將一切權柄榮華歸於父神(林前15:28)。因此馬可作者記下耶穌面臨污靈惡鬼的挑戰,只有一面倒的結果,污靈惡鬼的哀求,經文以”禁止作聲”(GB5392),來描寫耶穌對它們高喊時的回應(可1:25),又不允許鬼說話(可1:34),再三嚴斥它們,不要將他顯露出來(可3:12),第五章格拉森事件,耶穌巧妙回應污靈哀求,顯明污靈當只能與污穢之物(豬)同在,凡被聖別者,污靈沒有權柄再去佔有。然而當人從聖別中再沾染污穢時,保羅警告說,不可給魔鬼留地步(弗4:27),雅各說”務要抵擋魔鬼”(雅4:7),”因為魔鬼如吼叫的獅子,遍地遊行,尋找可吞吃的人”(彼前5:8),魔鬼就重新有權柄去抓住污穢的信徒,”哪人末後的景況,比先前更不好了”(太12:45)。 

三、已被神聖別的,不需要從污靈來的稱讚和尊榮,聖與污之間本沒有灰色地帶,按照律法明示,落在污穢之下的,在一切聖事、聖物上無分。耶穌不需要也不當要污靈的尊榮,經文兩次記載天上的聲音來尊榮他(可1:11;9:7),耶穌承受尊榮的來源是屬天的而非屬地的。經文七次說明他不要任何人或靈,將他的身分張揚(1:34鬼;1:44患大痲瘋的;3:12污靈;5: 43睚魯和門徒們;7:36耳聾舌結者;8:30門徒們;9:9門徒們),人子尚未完成父所賜給他的諸工作之前,他得榮是不適當的。

四、趕逐鬼不只是耶穌才有的權柄,門徒、奉主名的其他人,都能行使這能力,但是同樣都需藉由屬天的差派,才能得著。門徒兩次得著趕鬼權柄(可3:15;6:7),另有一人奉耶穌的名趕鬼(可9:38),都因神子所得權柄的移轉,他們才能制服惡鬼,然而由九章變貌山下趕鬼事件中,對付頑梗的惡鬼,需要再加上個人的禁食禱告,因為鬼非單一的,它們是軍團(可5:9)、族群(可9:29),絕非個人單打獨鬥所能勝任。舊約最有名的趕鬼事蹟當屬大衛彈琴使惡靈離開掃羅(撒上16:14~23),彈琴的意義,由撒11:16是指受神的靈感動能說方言之意,因此受聖靈者即可在主的名裡對抗惡靈,只要他本身是聖別未受沾染污穢者。

 

增註2) 第三章作者寫作上,不斷以三為數,來提及耶穌的事蹟,三次趕鬼:11~12、15、22~30。對門徒的呼召是第三次(1:16;;2:14;3:13~19)。設立十二門徒時對三人特別起名,日後成為耶穌主要帶領的三人小組。進屋辯駁趕鬼權柄時,以三種對比:聖靈(29)和污靈(30),得著赦免和不得赦免(28~29),外面(31、32)和內面(肉身親屬關係和屬天親屬關係,亦即地上的家和天上的家之對比。撒但家國的分開(中譯:分爭)三次(24~26),將一國分裂為二個,對撒但而言是不可能如此行的,反是撒但要將神的國分裂,保羅在哥林多前書就針對教會內部彼此分爭結黨,他說:” 基督是分開的麼”。如果教會不明白屬靈爭戰的要訣,就會誤中撒但詭計,造成基督身體分裂。但就神國和撒但國而言,人不是屬這個就是屬那個,沒有中立之國,沒有置身事外的。

聖與污,內與外,神國與撒但國,耶穌的教導直指中心問題,人不是進入門內,就是仍站在門外。由第三章的教導真義明白了,我們才能再進入第四章神國比喻的分類法,撒種比喻有四類,事實上只有兩大類,一是群眾,那尚未委身跟隨,尚未撇下所有跟從者。一是門徒,隨時隨地以耶穌為主,學習夫子的言行,成為基督的效法者。然而跟從者也是兩大類,一是成功成為神國勇士,得勝歸榮耀給神,一是失敗成為撒但國的奴隸,服在罪下,不能行出神公義、聖別的律法者。

污鬼、文士、親屬,這三種阻擋者,事實上是同一類,都是阻擋人進入神國,無論是撒但罪的權勢、長久以來宗教傳統(不只是未信者的偶像敬拜傳統,已認識主耶穌者在各宗派大旗下的各種教義、傳承,只要是不符合神話語的真義,拘束人明白聖靈所要教導的,都會成為傳統)、今世屬人的價值、責任,都成為抵擋神國的工具。這三大類也就是第四章撒種比喻中,被阻攔者的枷鎖。

 

增註3 )耶穌的親屬在作者的筆下,是以負面的角色出現。

馬可作者不記載耶穌出生,成長的家庭背景,只在最後在十字架死亡和安葬之時,耶穌的母親被提及在場,經文另在3:21、31~35;6:3~4兩段落中出現,這兩次的描述,耶穌的親屬阻擋耶穌傳道,或成為耶穌傳道的絆腳石,不光是沒有見證耶穌的使命如約2:1~12,且是阻擋人來到耶穌那裡。馬可作者與馬太,路加,約翰三卷福音書同樣激進,絕對性的排除人的肉體關係,在一個不斷往前服事的人子身上,屬肉親戚反而成為累贅。保羅在林前七章說到:”因現今的艱難,據我看來,人不如守素安常才好”(26節),”然而這等人肉身必受苦難,我卻願意你們免這苦難”(28節),”我願你們無所罣慮”(32節)”乃是要叫你們行合宜的事,並得以殷勤服事主,沒有分心的是”(35節)。明顯地,保羅自身傳道的經歷,他深以有肉身親屬為重擔,會阻礙他全心服事主。因此馬可作者對此有同樣觀點,人當看重的是屬靈的親屬,這等人才是同走天路的同伴,反而肉身的親屬常是與信徒是不同的族類,這是新約福音的特點。不再以肉身血統為關聯,正如神不以屬肉的猶太人為他的選民一樣。讀者在面對相同問題的處境,與耶穌、保羅是相同的。故此克服人天然情感關係,看重屬天的身分,是作者所要在經文中暗示的。

“凡遵行神旨意的人”(3:35):神的旨意只在此出現,這組合用詞較常出現在眾使徒的書信上,然而神的旨意,究竟指的是什麼?在馬可經文中並未直接解釋,這代表讀者在當代都能明白其意,不需要再詳加說明。並且這裡所指稱神的旨意,不是指神對基督的救恩安排,或是對使徒的選召,而是對一般信徒的吩咐,因此由眾使徒書信中,我們可以明白所指稱的方向是遵守聖別公義的律法。個別使徒書信針對這個主題,有不同的用詞、方針,但是其中心點是律法的要求要被行在信徒的見證中。當信徒愛慕神的律法,就會來到耶穌面前(正如約5:39~47節),尋求耶穌的教導(可3:20、32),他們成為圍坐在耶穌四周的人,耶穌視他們才是他真正的親人。神國之子是實踐神國律法之人,耶穌來是實踐律法,應驗律法的應許,使蒙召者得以將神的旨意”律法”,彰顯於天地之間。

 

3.3. 在海邊用比喻教導(4:1-34) 加利利海邊

Mar 4:1     耶穌又在海邊教訓人.有許多人到他那裡聚集、他只得上船坐下.船在海裡、眾人都靠近海站在岸上。

Mar 4:2     耶穌就用比喻教訓他們許多道理.在教訓之間、對他們說、

Mar 4:3     你們聽阿.有一個撒種的.出去撒種。

Mar 4:4     撒的時候、有落在路旁的、飛鳥來喫盡了。

Mar 4:5     有落在土淺石頭地上的、土既不深、發苗最快.

Mar 4:6     日頭出來一曬、因為沒有根、就枯乾了。

Mar 4:7     有落在荊棘裡的、荊棘長起來、把他擠住了、就不結實。

Mar 4:8     又有落在好土裡的、就發生長大、結實有三十倍的、有六十倍的、有一百倍的。

Mar 4:9     又說、有耳可聽的、就應當聽。

Mar 4:10    無人的時候、跟隨耶穌的人、和十二個門徒、問他這比喻的意思。

Mar 4:11    耶穌對他們說、 神國的奧秘、只叫你們知道、若是對外人講、凡事就用比喻.

Mar 4:12    叫他們看是看見、卻不曉得.聽是聽見、卻不明白.恐怕他們回轉過來、就得赦免。

Mar 4:13    又對他們說、你們不明白這比喻麼.這樣怎能明白一切的比喻呢。

Mar 4:14    撒種之人所撒的、就是道。

Mar 4:15    那撒在路旁的、就是人聽了道、撒但立刻來、把撒在他心裡的道奪了去。

Mar 4:16    那撒在石頭地上的、就是人聽了道、立刻歡喜領受.

Mar 4:17    但他心裡沒有根、不過是暫時的、及至為道遭了患難、或是受了逼迫、立刻就跌倒了。

Mar 4:18    還有那撒在荊棘裡的、就是人聽了道.

Mar 4:19    後來有世上的思慮、錢財的迷惑、和別樣的私慾、進來把道擠住了、就不能結實。

Mar 4:20    那撒在好地上的、就是人聽道、又領受、並且結實、有三十倍的、有六十倍的、有一百倍的。

Mar 4:21    耶穌又對他們說、人拿燈來、豈是要放在斗底下、床底下、不放在燈臺上麼。

Mar 4:22    因為掩藏的事、沒有不顯出來的.隱瞞的事、沒有不露出來的。

Mar 4:23    有耳可聽的、就應當聽。

Mar 4:24    又說、你們所聽的要留心.你們用甚麼量器量給人、也必用甚麼量器量給你們、並且要多給你們。

Mar 4:25    因為有的、還要給他.沒有的、連他所有的也要奪去。

Mar 4:26    又說、 神的國、如同人把種撒在地上、

Mar 4:27    黑夜睡覺、白日起來、這種就發芽漸長、那人卻不曉得如何這樣。

Mar 4:28    地生五穀是出於自然的.先發苗、後長穗、再後穗上結成飽滿的子粒。

Mar 4:29    穀既熟了、就用鐮刀去割、因為收成的時候到了。

Mar 4:30    又說、 神的國、我們可用甚麼比較呢.可用甚麼比喻表明呢。

Mar 4:31    好像一粒芥菜種、種在地裡的時候、雖比地上的百種都小、

Mar 4:32    但種上以後、就長起來、比各樣的菜都大、又長出大枝來.甚至天上的飛鳥、可以宿在他的蔭下。

Mar 4:33    耶穌用許多這樣的比喻、照他們所能聽的、對他們講道.

Mar 4:34    若不用比喻、就不對他們講.沒有人的時侯、就把一切的道講給門徒聽。

 

 

本段落為神國與撒但之國爭戰,作者三次說明的首次,藉由耶穌的比喻,將神國爭戰的內容解釋。本段落按文章安排,以七個耶穌“說”為分段如下:

前言:群眾聚攏,耶穌上船坐下教導。(1~2a節)

七說:

1.撒種比喻(2b-9節)

2.對外人只用比喻(10-12節)

3.對門徒解釋比喻(12-20節)

4.燈檯是為要顯露光之比喻(21-23節)

5.對比喻當留心看和聽,實踐比喻內容(24-25節)

6.神國撒種必收割(26-29節)

7.神國成長使人安息(30-32節)

結論:比喻是為分別內外(33-34節)

 

經 過初期傳道,耶穌的名聲已傳遍當時巴勒斯坦地區,也吸引大批群眾的好奇和追從,有如今日時下的風潮,諸多明星藝人,各界名人,所到之處必有大批擁擠者。 《馬可福音》的記載,約有三十處的事蹟,都提及這些群眾的聚集,然而經過耶穌自身呼召的門徒,是真放下今世的所有來跟從的,耶穌才視為寶貴,是視為可塑之 才,至於其他的大眾,耶穌知道他們的心,因此耶穌的教導轉向比喻,不再明說。

第一說,“用許多的比喻教訓他們,在他的教訓中對他們說”(原 文直譯)。耶穌用比喻,在《馬可福音》中的用法,有直接指明是比喻,也有未指明但明顯是比喻,如(2:17,21-22)。當群眾尚未主動跟隨,相信他是神所使用的神國元師,也未主動求問耶穌教導意義時,耶穌常用比喻來教導大眾。但當耶穌的門徒跟隨他到一個地步,仍不明白耶穌職事最後意義和目標,就是透過苦難甚至到死的方式,表明對神的信服和對人的憐愛,耶穌在這方面也同樣用許多比喻對門徒說,不再明說了。因此比喻的緣故是因著人的內心未坦然向神敞開,時候未到時不得不使用的方式。

撒種的比喻,是針對以色列地當時的地形,習慣而使用。加利利地區為丘陵地形,多巖石,河川沖積的平原少,農耕地 多為山區開墾而來。農地的表土較淺,多有巖石於底下,田地周圍有尚未開墾的林區。秋季撒種前,先以人力或獸力挖掘鬆土,撒種後再略為覆土。因此撒種後會有 這四種狀況出現,前三種是浪費種子,后一種才有收穫。路旁,石頭上,荊棘中,是當時種麥子的常見狀況。惟一般撒種的收穫中,三十倍是正常狀況,少有百倍的收成。

“有耳可聽的,就當聽”,此諺語在新約聖經中出現十六次,出現在(太11:15; 13:9,43; 可4:9,23; 7:16; 路8:8; 14:35; 啓2:7-13:9八次),是針對聽眾的提醒,要明白話中之意。

第二說,當耶穌獨處時,群眾散去,跟隨者和十二門徒主動進前詢問比喻的用意,耶穌直接指明這比喻是關乎神國的奧秘。“這奧秘被賜給你們,是關乎神的國”(原 文直譯),神國之事,曾是歷代向人隱藏,先知透過神所差來的這位兒子,他知道父的心意,以他的比喻向世人揭開這奧秘,但是仍帶著一層薄紗。耶穌套用先知以賽亞(6:9-10)的話,指出世人至今心蒙脂油,耳朵發沉,眼睛昏迷,仍硬心不肯聽勸,看見神國已臨近,依然貪婪今世所有,他用反話來指出群眾事實上在 外面徘徊,不願進神的門,得神的赦免。

第三說,耶穌先點出這比喻的了解,是明白其他比喻的關鍵。也就是說撒種之喻是入門關卡,解開這道門才能窺得神國全貌,這句話是馬可獨有的說明。麥種即是道:神的話,人對神的話的回應,決定神的話能否在人裡面生長結果。第一種是路旁的,就是未被覆土,飛鳥吃盡了。人未將神的話藏在心裡,晝夜思想,就如照鏡後轉離忘了。輕忽神的話,就是拒絕屬天生命的餵養,撒但輕而易舉的奪走了。有多少人高舉神的話何等寶貴,但是又有多少人視之如生命,仔細查考要曉得這道是與不是(徒17:11)。第二種是石頭上,沒有許多的土,雖能立即發苗,歡喜地領受這道,卻沒有根,只是暫時情感上得釋放,理路上了解,但在內裡心意上無法接受,心裡的大石頭未被挖除,及至苦難或逼迫臨到,立即失去這道的救贖,仍然跌倒犯罪,落在撒但權 勢之下。第三種是荊棘中,以三種用詞代表三種阻攔,這世代的思慮、財富的迷惑,關乎其他眾私慾。這三類也是耶穌對門徒訓練的重點,門徒雖已撇下所有,但是 今世罣慮,財富迷惑,其他私慾,仍然在今生不斷困擾著信徒,如何得勝這些撒但的伎倆,就必須能根除周遭的棘藜。荊棘是伴隨麥種一同生長,神的話雖然逐漸在信徒心中生長建造,帶給信徒長大成熟,但是諸般的考驗也逐步加深加重,為神國所必須取捨的事物也越來越難放棄。撇下不是一次就完結,撇下是今生不斷的功課。要能經得住這樣考驗,不是光靠自己所能達成。耶穌帶著門徒持續去經歷主的同在,或是主的離去,門徒都要學得如何面對。也透過主的帶領,門徒要自己在神 面前學得如何與神建立關係,如何從神得著幫助,建立自己的信心。這樣考驗合格者就是第四種在好土裡的,他們聽見、接納並結果實,成為神國的勇士,能進入撒但國強奪失喪之人,帶出生命的果效是卅、六十、百倍,神國榮耀要因他們而更加彰顯。

第四說,耶穌對“他們”說,他們是指(4:10-20)那班來求問的人,耶穌進一步解釋神國的事。“燈”在此不是指人的工作、行為,而是接續撒種比喻的神國意義,斗和床是當時每戶人家必備傢具,一是乾糧量器, 一是休息睡覺。在這比喻中,指出神國的奧秘原是被隱藏在人習以為常的事上,現在燈要來到,是被放在燈臺上,顯明神國的旨意。22節:“因為沒有隱藏什麽 事,無非要被顯明出來,也沒有隱秘的事發生,反而是要歸於明顯”(原文直譯)。神的國事實上只已來到,神藉律法和先知,不斷曉諭列祖,就在最後時候在祂的 兒子裡曉諭我們(來1:1-2)。因此耶穌說:你們若信摩西,也必信我;因為他書上有指著我寫的話,你們若不信他的書,怎能信我的話呢?(約 5:46-47)。神國的啓示早已臨到,現在耶穌再詳細指明,聽見的人當明白這話含意。

第五說,“你們當專注於所聽見的事”(24節另 譯),耶穌的意思是要聽見神國奧秘的人,能全身投入神國的爭戰。量器的量稱,表示投入的心力。原文並無“給人”這個意思,這句話不是指人對他人的愛或對待 方式,而是指人對神國的專注力。為神國付出越多的,神必再加給他們。下一節是解釋24節的意思,為神國投入的,他從神國爭戰中所獲得的各種益處,神還要在 來世賞賜他更大權柄,與基督同掌權,反之,在神國爭戰上失敗的,神連原先託付給他的,都要奪去。在屬靈爭戰上,只有分得勝與失敗,神的子民被呼召投入戰 場,經過各種戰役去學得得勝方程式。神容許人有失敗的機會,為要學得像基督一樣,靠神跨勝,但是不願學習,或是在戰場上後退的,正如撒種中前三種者,最終 連神的道也要失去。

第六說,種子成長的比喻,由種子、苗、穗、果實,重點在於時日上。“黑夜睡覺,白日起來”,是指持續進行的方式,日復一 日進行著。神國雖有諸多阻礙,但神的時候已到,神國終將立定,雖然人無法知曉如何發生,但這事總必成就。因此這個比喻的教導,與第五段相連接,神國建造不 是按人的方法、能力、想象來成就,而是正如生命本身有它的激發力量,神國的能力(就是聖靈的能力)必能戰勝仇敵,成就神的心意。人若願意相信順服神國的呼召,投入這場戰役,堅持到底者,就與神共享收割之樂。人若單看眼前各項難題,仿佛高墻阻攔,看不見聖靈水流終將溢過高墻,他也將失去真正福分,因為“收割 季節早已來到了”(29節原文直譯),神必審判。

第七說,菜種由至小的長成至大的,是按當時猶太人所知道的,做為引喻。這種變化,一般人無 法明白他所要指示的目的何在,尤其按《馬太福音》和《路加福音》是與麵酵比喻並列,而按麵酵的理解來看介菜成長的意義(以為是指神國日後變質,撒但侵入教 會)。但是在《馬可福音》中,我們清楚作者一貫文筆方式,整個第四章都在說明神國的本質,如何影響世人,因此在這比喻中也應按上下文路來瞭解。從第四、 五、六段神國如燈必照亮這世代,人當按神國呼召,極力回應投入,神國終必有成,堅信到底者必能收成。因而第七段仍指出神國的能力,正如以西結先知 (17:22-23)以植香柏樹嫩枝為喻一樣,是要使世上諸國知道,是雅威神在掌控一切政權,祂說了就算數。耶穌引用相同說法,指明神國現在世人看它似乎 不起眼,但當他種上以後,那死而復活的大能使它變化,軟弱變剛強,正如耶穌死後升天,聖靈降在門徒身上,那種改變,常人無法明白,這形象與當時人的期望大 相徑庭。然而神國的建成,恩澤四海,連外邦人都來蒙恩,那撒但的差役,它所轄制的工具,終能因神國大能而使他們也得釋放。

最後經文總結,用 “他們”和“自己的門徒”作對比,“他們”是指群眾,尚未認清這道寶貴而撇下跟隨者,耶穌用同樣類似手法來講論神的事,對門徒就私下講解一切比喻。一個入門者和一個門外漢,對神的道有截然不同的領受,是在乎內心的轉換。耶穌深知此理,對不願投入一切要得著神的話之人,只能按目前他們所能領受的,對他們教 導,講太多、太深入,對他們不是益處,反可能阻擋或斷了他們日後追求的心。

 

3.4. 在海上平靜風和海(4:35-41) 加利利海

Mar 4:35    當那天晚上、耶穌對門徒說、我們渡到那邊去罷。

Mar 4:36    門徒離開眾人、耶穌仍在船上、他們就把他一同帶去.也有別的船和他同行。

Mar 4:37    忽然起了暴風、波浪打入船內、甚至船要滿了水。

Mar 4:38    耶穌在船尾上、枕著枕頭睡覺.門徒叫醒了他、說、夫子、我們喪命、你不顧麼。

Mar 4:39    耶穌醒了.斥責風、向海說、住了罷、靜了罷.風就止住、大大的平靜了。

Mar 4:40    耶穌對他們說、為甚麼膽怯.你們還沒有信心麼。

Mar 4:41    他們就大大的懼怕、彼此說、這到底是誰、連風和海也聽從他了。

 

就在海邊教導完撒種比喻的意義,當天晚上就立即經歷撒種比喻的第二種考驗,撒但藉著風和海造成波浪,欲淹沒門徒所駕駛的船。門徒中有漁夫(彼得等四人),且 都在加利利打魚的,他們尚且驚慌,耶穌卻在船尾以舵工常用皮蓋枕頭枕著睡著了。他們責怪夫子不顧他們即將喪命,在患難中失去冷靜。門徒叫醒耶穌的目的,作 者的用詞指出,他們似乎不在於要耶穌平息風浪,而是抗議主的漠不關心。在患難中不知求告神的,是無知。大聲求告,失去方針的,是小信。因相信神是信實,而 坦然面對的,才是真信心。這樣信心,是千錘百煉後的信心。在這次考驗中,門徒對所跟隨的這位主,尚未明瞭他為何能處災難而不慌,為何他能責備風和海,使之 大大平靜,他們尚看不明背後屬靈爭戰的因子。這次門徒因無信首次拒絕了他們的老師,作者也在後面重複這個主題,雖已跟隨多年,看見耶穌所作所為,門徒仍然 有失敗的時候。

作者以三個“大”(1)大的暴風(37節)。(2)大大的平靜(39節)。(3)大大的懼怕(41節)。來描述事件的轉變。 正如暴風侵襲不只是針對門徒,耶穌,也有同行的其他船集上的人。撒但藉由風(苦難)、海(死亡)的攻擊,使我們看出作者的意圖,由前後文中,撒種比喻的教 導,是神國爭戰的原則。到對岸格拉森醫治污靈附著的事件,是實際爭戰的示範。則在海中遇險,是那惡者的伎倆。風暴的由來,在當時加利利地形因素,常有熱氣 旋把山上的氣流吸下來,造成強烈風暴。但是這次的大暴風,是表明背後黑暗勢力的反擊,耶穌用“斥責”的口吻對他們說:“不要作聲,沉默吧”,這是重複語詞 表達其嚴厲責備。這“斥責”在(1:25; 3:12)出現,都是對污靈的用詞,這裡第三次出現,就是斥責風海背後的污靈。“那風止息了,大大的平靜產生 了”。這樣的轉變,有人以為只有神才能行此事,門徒也因這事意識到神的臨在而生發敬虔的畏懼。作者用動詞加名詞“他們就“敬畏”一個大大的“敬畏”” (41節直譯)。是沿用《約拿書》1:10,16希伯來文法方式,來表達門徒的敬畏是對於雅威神的。約拿的平靜風海,是以身殉海,這位比約拿更大的(太 12:41;路11:32),他看見風和海背後真像,他還不是殉道的時候,就直接斥責它們。因此經文不是在說耶穌是神,而是說明這位神子在屬靈爭戰上的權 柄,是出自他的信心和認知,這正是耶穌指責門徒膽怯,沒有信心,問題所在,看不清也沒信心面對屬靈爭戰。

 

增註1 )第四章文學技巧仍要按猶太文學以三為主,且更多以三加一的方式,如同箴言31:11~31。在撒種的比喻中前三種人,由對神的話無反應,不領受它的人、有領受卻屈從外來壓力的人、再是領受,至終被自己內在各種思慮慾望夾死的人、再後加一種是好土能結實的人,組成這完整的比喻。其中第三種人也有三種情況來壓制他。在文章編輯上,撒種比喻是關乎神國,神國也出現三次(11、26、30)另外作者再加三種比喻,燈台比喻(21~23)、撒種收割比喻(26~29)、芥菜種比喻(30~32)來解釋前面撒種比喻的中心意旨:神國。因此燈台、種子收成、芥菜,三項都是指神的國而言。同樣飛鳥(撒但)、石頭(硬心)、荊棘(今世憂慮)三項都是抵擋神的國,然而作者也用對稱式來寫比喻,撒種比喻第一種情形中的飛鳥,與最後芥菜種比喻結束時,飛鳥宿在它陰下,前後的飛鳥對比反差,一是指撒但,一是指神國裡的人。藉由這對比,他教導讀者對神國的寄望,是經過種種考驗後,神對於受考驗合格者的報賞是何等的大,神可以使抵擋者轉換成安歇者。15節的奪去和25節的奪去同字根,也是對稱手法。

 

增註2)土地(GB1093):四 1~31 出現九次,在三種比喻:撒種、收割、芥種都出現。“地”指生命本身應是能自動激發神創造的能力,是回應神大能的。“地”正是對比”海”,意如神國對比撒但國。神將生命之道撒在人心田裡,人原有神形像,只要他的良知被清潔,就當會明白生命之道的果效,結出更多生命來歸榮耀給創造和救贖他的神。耶穌用有關於土地的比喻,即指出問題不在於種子(神的道),而是人心(心田)。

 

增註3) 用撒種比喻來看作者文章安排:1,第一種被撒但奪走者,就是四章以前聽見耶穌名聲仍不願跟從者。 2,第二種土淺不耐旱,就如約翰門徒因約翰被抓被殺,所面臨的逼迫,又如門徒隨即在海上受難(四章),見鬼怪(六章),無信心表現,然而只要仍緊跟著這位主,他的同在保守,仍留機會逐步增強教導難度,又如主預言他受難之事,門徒欲阻擋,也不明白,有無信心能跟從到底。第三種落在荊棘裡,此荊棘的試探:a.六章給五千人吃飽的難題,是為別人沒得吃的思慮,耶穌走海面與分餅之事相連。八章再給四千人吃飽重複這難題,耶穌引當防備傳統的酵,再次指門徒沒有明白今世思慮的試探,所指何事。 b.十章 財主求永生,是何等難,財富難捨。 c.九 33~50和十 35~45 門徒彼此爭大,是各項私慾的代表,休妻另娶也是人情慾的問題。四種落在好土裡,由十一~十五章耶穌到耶京親受各種考驗,直到受難成就神國,就從死裡復活,能結出神國新力量。

 

增註4)四30~32 芥菜種比喻和馬太十三31~32其意義是否相違背? 同一種比喻可否有不同的解讀?

耶穌比喻在馬太和馬可的寫作編輯方式,略有差異,馬太以連續七個比喻來統籌講述耶穌的心意,但其中心主軸仍圍繞第一個撒種比喻所表達的思想,其他六個比喻成兩組,彼此對稱逐次添加撒種比喻的思想範圍,而建構成一完整的神國福音起承轉合至最終結果。馬可則以連續七次說話內容來建構神國福音,雖然其範籌沒有馬太那麼廣,但中心思想是一致的,並無彼此矛盾。

一般解經學者在對馬太芥菜種和麵酵兩比喻上,除了時代論之外,大多看明這兩比喻是再重複述說同一主題:神國日後的擴展,同樣手法以極小之物,至終成為影響至大之物,雖然”酵”在聖經終常被喻為不良的影響者,但是在舊約中”酵”有時被視為日常生活的必需品,而成美好之物,在獻平安祭時所附上有酵的餅,成為祭司所享用,因此”酵”本身是中性之物,而其效果的使用,視說比喻者所要取用的方向而定。保羅在林前5:7~8將”酵”喻指未信之前諸般惡風俗,有違律法之行為,並且馬太16:6~12,可 8:15,路 12:1都以”酵”喻指法利賽人和撒督該人錯誤的傳統律法解釋之教訓,然而馬太13:33和路 13:21耶穌以”酵”喻指神國起先是隱藏的,但終將使全世界受影響,神所造之物是按人的智慧來使用它,耶穌使用”酵”為喻有正面意也有負面意,在於人能如耶穌般的智慧分辨它,明白耶穌話中之意。

比喻的解釋法,仍受文章一脈主題所限制,能分辨前後文章主題,才能了解比喻的中心思想,比喻的解讀若造成前後主題不連貫,或其解讀超出文章所要論述,而成為像預言般的未應驗之語,則違反作者寫給第一批讀者之用意,成為無解的謎語。比喻不等同預言,而是事實的說明,耶穌以芥菜種和麵酵之喻,重點不在預言的實現,而在教訓的目的,福音日後如何傳開,影響世人的層面為何,不是比喻中要解開的,耶穌教訓的目的,使門徒知道神的話是有能力的,但需要時間在人心中運行,最終會產生令人意想不到的結果,因此教訓的另一目的,在於訓練門徒對神話語的信心,正如撒種的果效,總有結出百倍的子粒,雖然就預言層面而言,這勢必將應驗的,但應驗在那一位身上,就不是比喻所要說的。

新約的比喻絕大多數出現在耶穌的談話中,這是當代拉比教學中很普遍的方式,只是耶穌在使用的對象和時機,讓我們更大佩服,進而也當更清楚明白耶穌為何要用比喻。猶太人和耶穌門徒在耶穌在世時,並不清楚認識他是基督,就是彼得說耶穌是基督,他以後的言行也證明他不是完全明白基督成就神國的計畫。世人皆醉我獨醒,就是耶穌在世最好的寫照,耶穌只能多用比喻來告訴不信的猶太人,同樣當門徒不明白耶穌為何要踏上”十字架的道”,以成就神國奧秘,在到耶京途中耶穌也多次以比喻向門徒說明神國之事,唯當耶穌死而復活,聖靈降在門徒身上,眾門徒再次思考耶穌比喻之用意,他們就進一步明白,在福音書中向我們闡明了。

一個比喻可否有不同解讀,正如耶穌常引用的一句話”有耳可廳的,就當聽”出現在福音書八次,出現在啟示錄也八次。在福音書中,使用在不同時機和內容之上,目的在喚醒聽眾要能領會話中之用意;在啟示錄中對七教會的警語都附加這句,另在13:9 海獸得勝聖徒,使世人拜服於它時,作者加上這句,成為警語。這句話的意思很清楚,只有一種意義,但它卻可用在不同場合、時機,同樣耶穌的比喻也如此,比喻出現在不同時間點,但其基本意義不變,然而做為教導的引伸意,卻可有多樣性。

比喻本身是否能按字面來實現?在耶穌所用比喻中,很多是以色列日常生活發生的事,然也有超乎自然的誇飾法。在可二:19~22耶穌所用三種比喻,新郎和陪伴者之間的關係,每一位陪伴者是否都會因新郎離去而禁食呢? 比喻只是就常態性而言,在婚筵中每位陪伴者是不會禁食,而日後新郎離去,他們才可能會禁食,這比喻本身只在強調耶穌與門徒現在同在,如同婚筵之中,門徒不需要也不會禁食,但當主離世後,門徒才會因耶穌不再是隨時同在而需禁食禱告,但是像猶太之輩是不可能禁食,然而這不是比喻所要陳述的內容。 同樣新布補舊衣,新酒裝舊皮袋,耶穌比喻是取其常識,而非沒有人這樣作。在可3:23~27 耶穌以比喻來駁斥文士的讒言,撒但怎能趕出撒但呢? 這是以國內戰爭分裂的常識,來說明耶穌不是靠鬼王趕鬼,反而耶穌是捆住鬼王才能搶奪被鬼困住之民。然而就今世卻有許多鬼趕鬼的事發生,而迷惑許多人,這已超出耶穌比喻的範圍,那惡者已用更狡猾的手段在迷惑世人,在學習耶穌的比喻時,當更有智慧去分辨那惡者的手法,正如耶穌那時,惡者在文士、祭司,等人身上所起的惡念,他們彼此商議怎樣除滅耶穌,今日那惡者也同樣行此計謀,則比喻用法已延伸出更大意含。芥菜種比喻中,當他長大後比各樣菜都大,雖是誇飾法,但就耶蘇時代在巴勒斯坦地區而言,這是當時人民所能知道的事實,而非與全世界的菜種作比較。

 

3.5. 到格拉森,醫治污靈附身者(5:1-20) 底加波利

Mar 5:1     他們來到海那邊、格拉森人的地方。

Mar 5:2     耶穌一下船、就有一個被污鬼附著的人、從墳塋裡出來迎著他。

Mar 5:3     那人常住在墳塋裡、沒有人能捆住他、就是用鐵鍊也不能.

Mar 5:4     因為人屢次用腳鐐和鐵鍊捆鎖他、鐵鍊竟被他掙斷了、腳鐐也被他弄碎了.總沒有人能制伏他。

Mar 5:5     他晝夜常在墳塋裡和山中喊叫、又用石頭砍自己。

Mar 5:6     他遠遠的看見耶穌、就跑過去拜他.

Mar 5:7     大聲呼叫說、至高 神的兒子耶穌、我與你有甚麼相干.我指著 神懇求你、不要叫我受苦。

Mar 5:8     是因耶穌曾吩咐他說、污鬼阿、從這人身上出來罷。

Mar 5:9     耶穌問他說、你名叫甚麼.回答說、我名叫群、因為我們多的緣故。

Mar 5:10    就再三的求耶穌、不要叫他們離開那地方。

Mar 5:11    在那裡山坡上、有一大群豬喫食。

Mar 5:12    鬼就央求耶穌說、求你打發我們往豬群裡附著豬去。

Mar 5:13    耶穌准了他們.污鬼就出來、進入豬裡去.於是那群豬闖下山崖、投在海裡、淹死了.豬的數目、約有二千。

Mar 5:14    放豬的就逃跑了、去告許城裡和鄉下的人.眾人就來要看是甚麼事。

Mar 5:15    他們來到耶穌那裡、看見那被鬼附著的人、就是從前被群鬼所附的、坐著、穿上衣服、心裡明白過來.他們就害怕。

Mar 5:16    看見這事的、便將鬼附之人所遇見的、和那群豬的事、都告訴了眾人。

Mar 5:17    眾人就央求耶穌離開他們的境界。

Mar 5:18    耶穌上船的時侯、那從前被鬼附著的人、懇求和耶穌同在。

Mar 5:19    耶穌不許、卻對他說、你回家去、到你的親屬那裡、將主為你所作的、是何等大的事、是怎樣憐憫你、都告訴他們。

Mar 5:20    那人就走了、在低加波利、傳揚耶穌為他作了何等大的事、眾人就都希奇。

 

 

神國爭戰中,撒但在背後操控的事件上,格拉森的事件是最佳典範,由本例中作者清楚交代撒但的本質和計謀,也成為門徒看清耶穌行事的方針。

經 文以出現三次的用詞,來表達主要內容:海(1,13二次)、墓(2,3,5)、污靈(2,8,13)、出來(2,8,13)、來到(1,14,15)、鎖 鏈(2,4二次)、看見(6,14,16)、鬼附身過(15,16,18)、耶穌(7,15,20)。以及許多出現兩次的用詞, 來加強爭戰的確實性。

對於屬靈爭戰的認知,作者按著耶穌的行程,來表達爭戰的連貫性。他用一天的連續工作,正如1:29-39安息日事件的 工作一樣,海邊講道,海上平靜風浪,到海的另一邊趕鬼。屬靈爭戰的性質,由作者所故意安排事件的意義,被連串起來了。在格拉森趕鬼,就是要顯露聖與污的分別。經文描述被污靈附身者2-7節這一大段對於耶穌的來訪之回應,以墳墓(死亡)、鎖鏈(生命的束管)、污靈、喊叫、割傷自己等等情節,讓我們看到處在罪的權勢之下的人,他是何等無奈。他只能跑過來拜伏在耶穌面前,但是無法逃離污靈的控制,他可以主動迎接耶穌,但是他無法控制他的口,正如他無法控制他的身 體。

耶穌和污靈的對話中,一是被稱為至高神的兒子,一是稱其名為軍團(原文指古羅馬軍團一個營的兵力,約三~六千人)。污靈喊說不要叫我受苦,受苦原指審判中的拷問。因此這段對話事實上是耶穌在審問污靈,不是在討價還價。污靈的計謀,投入豬中以造成財物重大傷害,耶穌知道,也允許它們,是為成為考驗格拉森人,是看重豬價值,還是看重人的生命價值。污靈要求不要離開那地區,因為那地的人看重污穢所帶來的利益,輕視分別的寶貴。這地是希利尼人地區,行此記號,正要顯示他所說芥種成長的比喻,在格拉森地區應驗了,外邦人只要願意來的主面前蒙憐憫,分別自己為聖,他們也可以成為神國的一份子。

格拉森人也來到耶穌面前求他,但他們的祈求和污靈的祈求是一樣的,同性質的。物以類聚,格拉森人和污靈是同類,污靈求不要遣送它們在那地區之外,格拉森人求 耶穌離開他們的境界。在這個外邦地區,污靈能持續掌控,是因人不願離開污穢的事,看重今世的財寶,勝於神國的呼召。反而這位被醫治好的,坐著,穿上衣服, 神志清明,他來求主好能與他同在。福音的目的,就顯在這人身上,他被救治離污,是主的憐憫主動尋找,也是他內在渴望,雖無能為力,仍到主前。主耶穌使他從污穢中得潔淨,從死蔭中得生命,耶穌更要他從以墳墓爲家,成為到屬於他自己的家,去傳報主為他作的事和憐憫他的好消息,作神國的精兵在外邦地區,好顯揚神的名。

聖與污的征戰中,人的力量、計謀都顯出何等渺小,污靈輕而易舉將人一切管束掙開,反而緊緊控制住這人。神國種子撒出,能否出死入生, 結出善果歸神就在乎人對聖別的渴望。整個故事就是關乎潔淨與不潔淨的爭鬥。在外邦人的地方也被潔淨了。豬是代表律法中潔淨的要求,在這裡又一次顯明神公義聖別的要求,對於猶太和外邦是同歸一例。潔淨是不分裡外,不是只在乎內在潔淨(污靈被趕走),外面的污穢(豬)也當除掉。身體的潔淨和內心的潔淨原本是一體,無法分開,主耶穌的拯救,神國的征戰,是要讓全人被釋放,身與心同為神所用。

撒但的差役是眾多的,更是一個組織嚴謹的集團,它透過今世種種事物,要來糾纏人,使人想甩也甩不掉,想撇也撇不清。它更透過人對於神話語真義的無知,設下各式迷惑網羅,在傳統,在人際關係,在自我追求上,層層架構中,使人失去方向。有心追尋真道的人,耶穌指出一條清潔的活路,作者以接下去兩個醫治來教導我們,何為信心的道路。

 

3.6. 在海邊和屋內,醫治血漏和死人(5:21-43) 加利利海邊

Mar 5:21    耶穌坐船又渡到那邊去、就有許多人到他那裡聚集.他正在海邊上。

Mar 5:22    有一個管會堂的人、名叫睚魯、來見耶穌、就俯伏在他腳前、

Mar 5:23    再三的求他說、我的小女兒快要死了、求你去按手在他身上、使他痊愈、得以活了。

Mar 5:24    耶穌就和他同去、有許多人跟隨擁擠他。

Mar 5:25    有一個女人、患了十二年的血漏、

Mar 5:26    在好些醫生手裡、受了許多的苦.又花盡了他所有的、一點也不見好、病勢反倒更重了。

Mar 5:27    他聽見耶穌的事、就從後頭來、雜在眾人中間、摸耶穌的衣裳.

Mar 5:28    意思說、我只摸他的衣裳、就必痊愈。

Mar 5:29    於是他血漏的源頭、立刻乾了.他便覺得身上的災病好了。

Mar 5:30    耶穌頓時心裡覺得有能力從自己身上出去、就在眾人中間轉過來、說、誰摸我的衣裳。

Mar 5:31    門徒對他說、你看眾人擁擠你、還說誰摸我麼。

Mar 5:32    耶穌周圍觀看、要見作這事的女人。

Mar 5:33    那女人知道在自己身上所成的事、就恐懼戰兢、來俯伏在耶穌跟前、將實情全告訴他。

Mar 5:34    耶穌對他說、女兒、你的信救了你、平平安安的回去罷.你的災病痊愈了。

Mar 5:35    還說話的時候、有人從管會堂的家裡來說、你的女兒死了、何必還勞動先生呢。

Mar 5:36    耶穌聽見所說的話、就對管會堂的說、不要怕.只要信。

Mar 5:37    於是帶著彼得、雅各、和雅各的兄弟約翰同去、不許別人跟隨他。

Mar 5:38    他們來到管會堂的家裡、耶穌看見那裡亂嚷、並有人大大的哭泣哀號。

Mar 5:39    進到裡面、就對他們說、為甚麼亂嚷哭泣呢、孩子不是死了、是睡著了。

Mar 5:40    他們就嗤笑耶穌.耶穌把他們都攆出去、就帶著孩子的父母、和跟隨的人進了孩子所在的地方.

Mar 5:41    就拉著孩子的手、對他說、大利大吉米.繙出來、就是說、閏女、我吩咐你起來。

Mar 5:42    那閨女立時起來走.他們就大大驚奇.閨女己經十二歲了。

Mar 5:43    耶穌切切的囑咐他們、不要叫人知道這事.又咐咐給他東西喫。

 

作者一開始就用與前段落耶穌來到格拉森同語詞:管會堂的來到,本段落有很多用詞,是與前段落相同,作者故意這樣安排,目的就要讀者體會,這兩段落的意義是連 貫的。本段落強調信心的果效,和前段強調耶穌因著憐憫而分別聖污,信心和分別是同一層面的,因著信,不潔的血漏,乃至死亡,都可以醫治、潔淨,使人在基督裡成為聖別。

血漏婦人和睚魯女兒被一致的描寫,都有下列幾點相同:

1.許多人:21,24,27,30,31(以上用詞為GB3793群眾)21,24,26,38(以上用詞為GB4183許多的)

2.女人:小女兒(GB2365,23節)、女兒(GB2364,34,35節)、女人(GB7135,25,33節)

3.十二年(歲):25,42

4.血漏和死亡:在律法中皆為不潔(利15:25;22:4;民19:11-13)

5.懼怕:33,36

6.信心:34,36

7.手摸:27,28,30,31;手按:23;手拉:41。

“管會堂的”:原指“會堂首領”,代表律法教師(參路13:14,管會堂的指責耶穌違反安息日)。這樣的人,無法醫治好他自己的女兒。“醫生”:使十二年血漏 婦人受許多苦,又花盡她一切所有的,反而更加嚴重。這兩種人,原都是為幫助人而設立的,一是幫助人認識神的律法,使人能遵守律例典章而活著。一是幫助人身 體上的軟弱(聖經用詞,疾病的原意是軟弱、無力),得以重新康復。但是律法教師和醫生,都無法實際救助污穢、不潔、軟弱、死亡。律法本身無人使人得著力量,律法知識教導,無法使人得著遵守全律法的能力。聖經不斷指出,惟有透過信心,義人因信而活。這信心,不只是相信耶穌死而復活,而是相信神能夠,也已經使耶穌復活,這信心是基於對神說出的話,成為立基根本,持續建造到完全穩固不動搖,並使之整修完備,成為榮美的,歸給神。血漏婦人的信心,表現在她的行動上,耶穌需要確認是誰摸他,也是為要堅定她的信心。且透過這婦人的信心表現,成為對睚魯的勉勵。

醫生的治療,沒有使軟弱變剛硬,反而變為嚴重,然而摸耶穌,卻有能力從他出來。耶穌周圍觀看,正如3:5,34,其目的是期望有人回應他的問題,這女人以懼怕、戰兢、拜伏、將事情說出,來回應耶穌的期望。女人的信心不只重在她的想法、手摸,而且透過她自己勇敢的見證,而成就她的救恩。耶穌不光醫治她的血漏,也醫治她內在心靈,血漏者原是不可摸他人,使人成為污穢,她原當隔離自己,因此她只能偷偷的摸,不敢光明正大的來求耶穌。罪污常使人自覺污穢不堪,甚至來到神面前求赦免潔淨,都自覺不配。現主使之安泰康復,就不再是污穢,沒有罪責,可以坦然面對了。

神國的戰鬥是與空中掌權者的爭鬥,它用它的差役佔用人的身體、心思,如在鬼附者、 血漏不潔者、死亡者身上。這些無法用人的教導、幫助所能勝過的,惟有神國之子才有權柄。被撒但所擄者,再如何努力都是虛空的,因而神子來到就要讓有信心者掙脫罪國,從今世埃及權勢救拔出來,雖然人以為無藥可救了,正如那邪惡信息者所說:女兒已死,何必麻煩先生呢?耶穌就要糾正人的錯誤觀念,只要相信,堅持 到底,神的大能就連死也勝得過。

耶穌只帶三位門徒進到屋內來醫治,這三位門徒成為耶穌特別訓練的模式,透過死而復活的事件重複教導,在睚魯女兒死而復活上,在變貌山看見耶穌與摩西、以利亞同在(律法和先知要應驗在耶穌身上),在客西馬尼園與耶穌儆醒禱告(經歷死亡苦難),三次事件都教導同一主題,可知最難教導的是如何透過死亡苦難去相信神復活大能,如何面對至死的逼迫,去成就神國的建造,這是耶穌在世學習的功課,也是他門徒必經的功課,日後使徒同樣教導他們的門徒,(彼前4:1,12-14)與基督同受苦難。

人面對死亡,只能表現出無能,因而他們喧嚷、哭泣、哀號,耶穌說這孩子是睡了,他們因著不信嗤笑耶穌,已死的怎能說是睡呢?然而由王下4:8-37以利沙使孩子甦醒的事上,我們看見先知是將這已死的孩子視如睡著了。在馬可首章神國職事的傳承中,馬可以施洗約翰是應驗以利亞,耶穌接續約翰職事,他就如同應驗以利沙的職事,有更大異能和靈力行出,以利沙的變餅(王下 4:42-44)、醫治大痳瘋(王下5:1-19)、和死人復活,耶穌都一一應驗行出,他成為以利沙所代表的,審判這世代一切不信的工具。(王上 19:17)

在醫治少女時,耶穌趕出不信的人,單單握住小孩的手,吩咐她起來,她就立即起來並走路。作者用日後耶穌死而復活的字,來描寫這次醫治,甦醒和復起兩字,表示這是死而復活的事,在耶穌尚未完成他的職事,他禁止人去宣講死而復活。耶穌只對他的門徒說他要受難,三天後死而復起,這神國的奧秘門徒再三被告知,仍不明白,連撒但也不知這奧秘,反而再三透過宗教領袖和羅馬政權要逼迫耶穌,致他於死地才甘願。然而耶穌要讓門徒從這次教導中,日後聖靈降在人裡面,就要明白死而復活的大能,是要臨到每一位跟從到底的堅信身上,顯明神的榮耀。

耶穌與污靈附身人對話,讓血漏不潔者摸他的衣裳,主動用手握住死屍,這三次的行動,按律法規定,禁止人交鬼(利19:31; 20:6),被不潔者所觸摸的物件,都成為不潔(利 15:26-27),已死的身體,是不潔的(利11:39-40)。耶穌按律法是成為不潔的,他就受律法所限制,需要潔淨自己。經文未記耶穌用水洗身、洗衣,不表示耶穌沒有按律法去潔淨,反而經文是要凸顯這位人子,是應驗撒迦利亞書13:1-2,他成為洗除罪惡和不潔的泉源,使這地假先知和污穢的靈移走。 聖經從未隻字半句,提及耶穌的來到,是廢除、終止、停用律法的規定,反而強調人子和使徒們,如何守全律法,以律法教導原則,對猶太、外邦一視同仁吩咐。潔淨,分別是神的本質,透過律法我們才知道何為義、聖潔的,何為罪、污穢的。律法教導神判定的準則,將這準則拿掉,另創新律法,這種人不是神的選民,是背逆神的。今日若不按律法潔淨標準來作我們生活規範,我們就仍然活在污穢之中,基督的救恩與我們無益。耶穌基督來到,是給我們一條得以按潔淨要求來生活的道路,使們稱義成聖實際可行的道路,因此《馬可福音》第五章,透過這三件醫治的事蹟,讓我們這活在基督裡的人,更可按著信心,排除生活中會污穢我們的諸般不潔,使我們身和心都分別出來歸與神,成為蒙悅納的活祭。

 

增註1 )五:1~20 經文描寫方式探討:

本段對於被污鬼附著者的描寫,用了57個希臘字,五句話,主動詞四個(擁有,有能力,勝過,是)都是過去未完成式(指過去持續進行中),不定詞五個(捆住,被捆住,被折斷,被破碎,制伏),現在分詞二個(喊叫,割傷),”沒有一個”出現三次。地點,”在墳墓”兩次,” 在山中”一次。時間,”黑夜和白晝”。 作者如此詳盡記載鬼附者的背景資料,同樣的也用了五句話,記錄污靈所說的,”我與你何干,至高者神的兒子耶穌”,”我指著神誓求你”,”不要折磨我”,”我的名字叫軍團,就是我們是眾多的”,“差遣我們進到那些豬裡,好使我們可以進到它們裡面”。反觀作者對耶穌的記載非常簡短,耶穌下船,耶穌兩次簡短說話,耶穌准許鬼要求,耶穌上船,對從前被鬼附的人所作吩咐的話,最後一個吩咐是全段落耶穌最長的說話內容,由本段落的分析,可知作者在全卷福音書中,記載耶穌在未進耶路撒冷前,都已相似的方式來描寫。耶穌的工作是多樣的,煩重的,像永不止息般的不斷在工作,反而在實際說話教導上除了第四章和第九、十章對門徒爭為大的警戒上有較長篇幅之外,大多以簡短的對話為模式。

作者不在於強調耶穌的服事的眾多,反而是強調耶穌面對諸多服事,是游刃有餘,他擁有屬天的權柄來對付人身體的各樣軟弱、疾病,也能夠對付屬靈的權勢,但是他卻無能去改變這些心中剛硬,為猶太傳統教導緊緊捆住的法利賽派和撒督該派的人。作者在耶穌被捉拿前,用了十四段猶太對耶穌的攻擊:1、赦罪權柄(2:6)。 2、與罪同席(2:16)。3、不守安息日(2:24)。 4、安息日治病(3:2,6)。 5、靠鬼王趕鬼(3:22)。 6、因他肉身身分而厭棄他(6:3)。 7、不守古人遺傳(7:5)。 8、求顯神蹟(8:11) 。9、與門徒爭辯(9:14) 。10、以休妻來試探(10:2)。 11、潔淨殿後陰謀殺他(11:18)。 12、辯駁耶穌教導權柄(11:28) 。13、以納稅來陷害(12:13) 。14、想法子用詭計捉拿殺他(14:1)。 由宗教、禮儀到政治,社會,仇敵千方百計的謀取耶穌把柄,但這位屬天的神國君王,在世完全按照神的律法來生活,也正確按靈意將律法真意教導眾人,仇敵們無任何可滲透的途徑來落實罪名,只能以無須有的罪名謀殺他。

因此我們可以更清楚了解作者編輯寫作的意圖,他要一再凸顯人內在的問題,才是一切的癥節所在。格拉森人的內在價值是豬:他們的財富;法利賽人的內在價值是傳統禮儀,當耶穌所代表的神國是與他們原先所擁有的不同,他們不但不能接受耶穌的福音,更會反對,攻擊那些傳講、贊同這福音的人。格拉森人只是要求耶穌離開他們的境界,猶太傳統份子則要消滅傳這福音的源頭:耶穌。耶穌一再受挫於傳統所帶給人的束縛,不只是法利賽和希律黨人有此束縛,跟隨他多年的門徒也同樣有諸多觀念被傳統束縛,在馬可福音第一章記載,耶穌教導的內容(2:19~22)新舊難合的比喻中,已將此種思想戰爭的主軸表達出來。

神國帶進新觀念,新思維,是從神的律法中被釋出其屬靈新意,這原是神頒布的律法之原意,只是為人為思想所遮蓋,若果不能重新評價舊思維就無法接受神國的新要求。五章格拉森被污靈所附之人就代表整個世界伏在罪權之下的人類,他的行為和他的思維都是與死亡為伍,外面種種禮教都無法約束他服在正常之下,連他自己都不斷傷害自己而不知。他不斷排拒耶穌的要求,拒絕將心思清空以容納神國思維,他的第一句話”我與你何干”,就透露出他在排拒。 原先所佔拒在人心的絕非容易完全拋棄,不論是財富、親情、名聲,甚至自己的習慣、愛好,乃至身體的使用權,都會成如鬼附般,無法捨下。反而這位神國之君,他既已撇下一切,在對付今生的難題上,他是輕省的,隨時常有能力去挑戰世人以為無能為力的難題。 因此,作者在兩者之間的用詞,有這麼大的差別,一個是積累重複於他的困境,一個是清風飄逸帶來恩典,藉此反差來顯明福音本身不是難以理解,而是人自身的束縛才是阻擋人接受福音關鍵。 

被醫治者是一個外邦人,他來求主要跟隨主,卻被主拒絕 。主準了鬼所求到豬裡面,是因他早已看清污靈的惡謀,反藉此成為對格拉森人的考驗。同樣的,主不許被醫治者跟從,是因有更大的計畫將被開展,福音不單單賜給猶太人,在主死後,福音是給一切相信的猶太人和外邦人。馬可作者只提兩位外邦人在耶穌生前蒙恩,這位格拉森鬼附者和希利尼婦人(7:26)的小女兒,同是經由趕鬼得醫治 。一個強調他的困境,無力自救,一個強調他的信心卑微求助。 這兩例子即成為外邦人得救的模式,外邦人當伏於猶太救主之下,承認猶太人的神是唯一的,真實的,聖別的神,才能藉由他所差來的僕人得知救恩之道。 耶穌為神所差,照樣耶穌也差這位被治癒者去宣講救恩,使福音開展在各地。

 

增註2 )第五章三個醫治之間相互關連的探討:

三種醫治:趕污靈、止血漏、死而復起,他們之間有些共同點:

一、都與律法的潔淨法規有關,豬為不潔之物,血漏和死屍也是不潔。

二、都與生命流失狀態有關,污靈附著者是人格分裂症,善惡在心中交戰,生不如死,也力不能勝,是與死亡為鄰。十二年血漏女,污穢纏身,他人無能助她,生命不斷流失,也無能阻止。小女兒的死亡,在人看來是希望破滅,哀號大於呼求,連耶穌也被視為不能救助她,死亡決定一切。

三、都因疾病與世人隔離,身心俱疲:污靈附著者以墳瑩為住處。血漏女按潔淨條列,不能外出,也不能觸及他人會接觸到的任何物品,人身,需自我隔離如大痲瘋患者。睚魯之女死亡臨及,是與人完全隔開,但耶穌在救助她時,先將一切恥笑者攆出去,與一切不信者分開。

摩西律法的潔淨條列,在利未記十一至二十七章中,潔淨的目的有多項教導意義,首先它是表達神的秩序,是屬天國度的秩序,藉由食物、身體、生育、居家、衣著、農牧、商業行為、婚姻、祭祀,種種實際生活必遭遇的事物,來教導選民神所分別為聖、為義的準則。 豬的不潔是因它分蹄卻不倒嚼,意即它有與世分離(如污靈附身者與世人分離),卻不能反思神恩(如附身者只能按污靈意念而活)。血漏的不潔在利未記中它是與大痲瘋同屬相同等級的層次,都在被潔後,需潔身和獻贖罪祭(利14:1~32;16:28~30),故患血漏者如大痲瘋被視為犯罪所導致的(可1:44),而且血在神眼中視為生命(利17:11,申12:23),流血不止代表死亡臨及。死屍不可摸,由可吃的牲畜到人,若是死了都為不潔。(利11:39~40,21:1,11),願意摸她也是因當耶穌拉著睚魯女之手,似視為自己至親者(利21:2~3),願意摸她也是因視她為睡了,無論是出於憐愛而願意讓不潔觸身以拯救她們也是因出於救恩的大能,使血漏者一摸得潔能歸與神,成為神所喜悅無瑕疵的祭牲,是活祭(羅12:1)。

潔淨條例第二教導意義,是顯明生命的本質,是神形像的彰顯。凡是與之相反的,即為不潔,例如飛禽中以殺戮為生的鳥,為可憎的,男女漏精、漏血都為不潔,獻兒女給摩洛神的(古代殺親生骨肉以向神明明志),交鬼、行巫術的是尋錯生命源頭。因此馬可五章三種病症,都是與生命相反,失去神造人當有的活潑,繁殖,再生的生命本質。這三項失敗也表達逐漸嚴重性,污靈附者沒有任何一人能制伏他,連他自己也不能;十二年血漏女,醫生無法治好,且受許多苦,花盡所有,病勢反倒更重;睚魯之女由快要死了,到死了,人以為何必勞動耶穌去醫治 。律法書未提大痲瘋,血漏,當如何求得醫治的方法,只單單提出若被治癒者當如何盡潔淨和贖罪要求,耶穌受差來到,要將先知書中先知醫治這些人以為無力可救的方法,再次闡揚,生命是可以復得的,屬靈權勢是可以抵擋的,這位天國之君以其身力行,使污穢轉向聖別,使失望轉為盼望,只要人願意相信神已將這好信息交由祂兒子傳開了。血漏女突破傳統來到人裡,只願摸耶穌衣裳,她心裡信必痊癒,耶穌在眾人以為耶穌來到也無能為力去救小女兒之時,對管會堂說:不要怕,只要信。耶穌是來完滿律法的,將律法的吩咐,人按肉體無力遵行的,未得幫助的,他來成全。因神既將律法賜下表明聖潔,公義的本質,就要有神形像的人,同樣顯出相同本質,故此這位神子因他的信實,有世人的肉體一樣,承受相同考驗,卻不犯罪且勝過罪,這就是福音,一個神造的人,是可以達到神的要求,像神一樣完全。只要相信這一位耶穌是神國的開創者,相信神也讓其他眾子也能進入這國度,他們就可以勝過污穢,勝過生命流失,有永生成為盼望。

 

3.7. 回到自已家鄉,被拒絶(6:1-6a) 拿撒勒

Mar 6:1     耶穌離開那裡、來到自己的家鄉.門徒也跟從他。

Mar 6:2     到了安息日、他在會堂裡教訓人.眾人聽見、就甚希奇、說、這人從那裡有這些事呢、所賜給他的是甚麼智慧、他手所作的是何等的異能呢。

Mar 6:3     這不是那木匠麼.不是馬利亞的兒子、雅各約西猶大西門的長兄麼.他妹妹們不也是在我們這裡麼.他們就厭棄他。〔厭棄他原文作因他跌倒〕

Mar 6:4     耶穌對他們說、大凡先知、除了本地親屬本家之外、沒有不被人尊敬的。

Mar 6:5     耶穌就在那裡不得行甚麼異能、不過按手在幾個病人身上、治好他們。

Mar 6:6     他也詫異他們不信、就往周圍鄉村教訓人去了。

 

耶穌第二次巡迴傳道(3:7-6:6)結束時,作者以他回到家鄉拿撒勒,遭家鄉的人厭棄,這是一個悲劇。第一次加利利巡迴傳道,作者就以在安息日醫治枯手的人,造成法利賽人和希律黨人商議要除滅耶穌。現在第二次巡迴結束,同樣以安息日耶穌在會堂教導人,以致猶太人不尊敬他,不願相信他的言行所代表的信息:認識神國,並投入神國與神同工。

在第二次巡迴的整大段落中,作者都安排當耶穌被拒絕時,他就離開,並且隨即針對他的職事傳承,在第一小段中 (3:7-19)設立十二使徒,而在第七小段中則後接他差派十二使徒出去傳道,首尾相接,主要目的,使讀者明白,遭遇敵擋是必經之路,但神國的宣傳不可中斷,這地的人不接受,就到其他地方繼續宣傳,這一代的人不信,就傳承給下一代的人,繼續神國的見證,在神尚未將現今世界終結時,神尚給人類存留餘種時,神國的爭戰就尚未完成。

耶穌最後一次在堂會教導,也是最後一次記載在安息日的事件。“安息日”原是給世人一個信息,一個記號,讓人透過遵行安息日,而事奉創造和救贖的雅威神,並仰望神至終應許的永世安息。在《馬可福音》最後一次出現,是在十六章耶穌復活事上,顯證這位神子的死而復活,是要應驗神至終應許的永世安息,在耶穌身上已開始成就,至終每一個神國得勝子民,也將同享這個永世安息。但是現在耶穌家鄉的人,聽見他的真理教導,看見他所行的能力,仍然厭棄他的聲音,在他所行的事上,因著屬世的因素而跌倒了。作者以他們發出五句疑問詞:這個人的一切從何起源?這個人被賜給他的是什麽智慧?藉由他的手怎能重複地發生像這樣的能力?這個人不是那木匠,就是馬利亞的兒子,雅各、約西、猶大、西門的兄弟嗎?他的妹妹們不是同我們在這裡嗎?(2-3節原文 直譯),來表示拿撒勒人的不信緣由,三次“這個人”是表示貶低、藐視的意思。他們對耶穌的智慧和能力,質疑不是從神兒來,正如三章文士和耶穌家人,不信他的權柄能力能趕鬼,二章文士不信他有赦罪權柄。世人以今世評價方式,看重出身、財富、權貴、推薦者、名聲,而來決定這人所說的,是否接受,並未以神的律法為評斷。摩西在申命記13;18:15-22兩段律法中,已提出判斷先知的原則,這原則在任何世代都一體適用。拿撒勒人不願按律法來做評審,表明他們是不遵守律法,耶穌就回答先知在三個地方不受敬重:在他的家鄉、在他的親族、在他的家中。話中之意,由大範圍“家鄉”到小圈圈“家人”,先知都被拒絕。

人看重肉身關係,拒絕神國信息,以致連耶穌都不能施行任何能力,耶穌詫異這樣的不信,所造成阻攔的是如此嚴重。神國福音的美好,人沒有願意相信跟從的表現, 再大的能力也無能改變人心的剛硬。撒但的手法是細緻,在人心所設下的網羅是人常常無法察覺,當人阻擋神的工進行時,人還以為他是為神大發熱心,也自認心思是清明的。第二段文士和耶穌家人和第六段睚魯家人和耶穌門徒,都成為阻擋者。文士是出於嫉妒,家人是出於親情,睚魯家人是出於現實,門徒是出於習慣。在不知不覺中他們都阻擋耶穌的職事,也使人被擋在外面無法進前領受神國福音。但是因著信心,不怕攔阻,就能夠來到主前。耶穌說遵行神旨意的人就是他的家人,血漏婦人和睚魯的信心,使他們成為耶穌的家人,耶穌服事他們,就是視他們是神國的家人。不再是按肉體看這世界的一切,而是在信心裡用神所賜屬靈眼睛看到神國,則撒但任何計謀都不再成為絆倒。

撒種比喻的教導,在本大段落中逐一的在各事件中顯明。撒但的奪走種子,由在耶路撒冷下來的文士和拿撒勒家鄉人中應合了。被烈日熬煉,受患難而跌倒,由在耶穌平靜風和海時,門徒的反應應合了。荊棘的擠住,財富的迷惑,在格拉森人央求主離開時,應合了。撒在好土能結出果實的,在格拉森污靈被逐的人,血漏十二年的女人,管會堂的睚魯身上應合了。最終寫作目的,就是要勉勵讀者,面對各項生活上、生命上難題時,當以神的話為信念,雖致至死地而後生,就是神國裡耶穌基督的家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