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可 Mar 1:1-20)福音工人的職事和傳承

1. 福音工人的職事和傳承(可 Mar 1:1-20)

 

1.1. 福音的開端(要素、權威),先知的預言(1:1-3)

Mar 1:1      神的兒子、耶穌基督福音的起頭、

Mar 1:2     正如先知以賽亞書上記著說、〔有古卷無以賽亞三字〕『看哪、我要差遣我的使者在你前面、豫備道路.

Mar 1:3     在曠野有人聲喊著說、豫備主的道、修直他的路。』    

  福音就是有關於耶穌的事,其後以“基督”,“神的兒子”這兩名詞來界定這位耶穌。也就是說,福音是由耶穌這人為關鍵的、要素的事。“神的兒子”指明他是那位從起初在神右邊,那位同在者,作為神工程師創造萬有的,也與神同受榮耀的真兒子。他是按父所給予而得著一切,也按父旨意行事,明白父心意的那真兒子。

  “基督”指明他是「受膏而立的」,是按舊約設立君主、先知、祭司時,同以膏油膏立的。其意指神的靈同在,神的見證(天上的聲音)臨到的那位。(參閲:可1:10-11)。

  這福音是按先知所預言,經文引用以賽亞書40:3; 瑪拉基書3:1兩處,但作者合併而省略瑪拉基先知的名字,單單提出以賽亞先知之名,因在當代信徒,只要提到“以賽亞”先知,就使人聯想到神的救恩之應許。馬可福音1:1-15的內容,即由以賽亞書40:1-11的內容所引伸而出。在此段落中,馬可以三次的宣講<G2784>(1:4,7,14)節,成為三段式的宣告福音內容。以賽亞書40:1-2, 3-5, 6-8三個宣告,向世人宣佈神的救恩要臨到世人了,因為神子民爭戰時間己滿了,他們罪的刑罰己夠了,神要再次悅納他們。因此作者直接引用以賽亞書40:3,來表明神己差派祂的使者蒞臨,要預備神的國,以迎接神的榮耀。

  然而作者先以瑪拉基先知之言,套在以賽亞先知之言的前面,以致造成雙重效果。現在有兩個使者要來,第一位是施洗約翰,他是應驗瑪拉基預言的那位先鋒,是那位眾人所尋求的主的使者,是約的使者,他為這位主,也為萬軍之雅威預備道路。第二位是耶穌,他是應驗以賽亞預言的那立使者,先知以雅威的榮耀、雅威的靈、神的話(以賽亞書40:5,6,7原文直譯)三項來表徵這位使者的性質和工作內容。耶穌是神國的建造者,將神國建成後,就將神國的榮耀和他自已都獻在神前,叫父在萬有之上,為萬有之主(林前15:28)。

  使者是在曠野發聲的,(1:4)約翰,(1:12,13,35,45)耶穌,(6:31,32,35)耶穌門徒,三種福音工人,按其傳承,都在曠野中開始他們的職事,正是應驗先知之言。福音的內容、權柄、來源都不是人自已發明的,因此作者先界定福音是神先前己應許,是透過神的啟示、教導而傳承下來。福音的工人也不是人自已取得。光憑人的犠牲、奉獻並不能成為福音工人,而是神在時候滿足,為祂自已需要而透過聖靈膏立的。

  

 

【補述】

A、1:2-3引用瑪拉基書3:1「看我差遣我的使者,他在我面前預備道路,忽然之間他將進入他的殿宇,他是你們所尋求的主,你們所仰慕的約的使者,看啊!正在來臨,萬君之雅威他如此說」。由經文可知,雅威的使者,是眾民所尋求的主,是約的使者。在瑪拉基書3:1-7以“萬君之雅威說”三次來表明神的救贖和審判,首次說話內容為1-4節,祂應許差遣使者林到世上,而這位使者的臨到,按新約的啟示是分作兩次,首節的臨到即基督的道成肉身,2-4節的臨到是基督再臨審判作王。第二次說話內容為5-6節,神的審判臨到那些違律背約者,此正是基督第二次降臨的工作。第三次說話內容為7節,神再次呼籲人轉回,正如基督首次降臨的工作,惟添加了人的拒絕。

瑪拉基先知已預先告知我們,基督的臨到之工作內容和目標,並且也宣告工作最終結果是帶來審判。人的轉回是神所冀望的,但事實上大多數人仍心中頑梗,不以為在何事上需悔改轉向,此正是基督在世上所面臨的處境。

然而馬可福音的作者將“在我面前”改為“在你面前”,七十是譯本也未曾如此變動,但作者卻將“我”更變為“你”,即表明作者重新詮釋瑪拉基之言,且單單取用前半句內容,在加上自己的解釋“道路”是誰的道路。在瑪拉基書中,道路明顯指向是雅威神的道路,但是馬可卻指為是基督的道路。因此就產生了雙重指派,神指派基督為立約使者,重新堅立約的實際,神又指派施浸者約翰,成為基督的使者,作立約前的呼籲之聲,使人事先預備心靈,以迎接立約使者。此番更動經文,就古代帝王與所屬臣服的番王之間立約模式完全相同,因此我們才有新約的說法。

約的內容,在瑪拉基和馬可作者而言,似乎未加詳述,所看重的是立約的過程。由新約福音書和使徒書信中,救恩只是立約的另一種說法。基督的代贖,聖靈的膏臨信徒,都只是立約過程的必須歷程,約的內容和細則,在新約全書中,我們只能找到一些眉目,整體性的內容,記在舊約律法書中。因此我們只能說,神立下新約,其中心目標,仍無更動。新、舊約只是互補,而非取代。神非放棄先前約書,也未放棄先前選民,只是他將約的對象,透過基督,施與外邦人,再次表明祂的信實、公義,反襯出人的失信、不義。不論是猶太人、外邦人,再次思及立約之事,都不能不感念神的堅愛、憐恤。

 

B、引用以賽亞40:3「呼喊者的聲音:在曠野要預備雅威的路徑,在沙漠要修平我們神的大道」。七十士譯本將“雅威”改譯為“主”,馬可亦引用之。“我們的神”:七十士譯本照樣譯出,但馬可改譯為“他”。因此馬可1:2-3中,沒有“神”當主詞,而用“主”來代替。正如2節中的三個代名詞“我” “你” “他”,作者省略主詞名稱,同樣在3節也是如此,呼喊者是誰,由馬可一章中宣傳的是施洗約翰(7節)和耶穌(14節),則約翰是為耶穌預備道路,耶穌是為雅威我們的神預備道路。故此,2-3節的經文就被統一起來,作者的用意就清楚了,在賽40:3-8中“雅威的榮耀必被顯露”(5節)、“雅威的靈颳在其上”(7節,七十士譯本省略這句),“我們神的應許之言必興立到永遠”(8節),這三個應許之福,藉由神所設立的宣傳者向世人宣告了。宣告的內容,作者不再重提,但宣告者的腳蹤卻是作者所強調,由賽40:9報好消息的不要懼怕,意指宣傳者將面臨逼迫攻擊,因此施洗約翰和耶穌的最後結局,不是按世人以為報好消息的是帶來喜樂、平安,必蒙善待,他們反而被囚、被殺,是因他們所報的信息,在世人中並不以為好。因此何謂“好消息”?預備主的路、修直他的路徑,對世人而言,是一大掙扎,對付罪不是口說而已,而是一場持續不斷的考驗,作者向我們說出,面對福音,它絕不是一個廉價的禮物。

1.2. 施洗約翰的職事(1:4-8) 在曠野,約但河

Mar 1:4     照這話、約翰來了、在曠野施洗、傳悔改的洗禮、使罪得赦。

Mar 1:5     猶太全地、和耶路撒冷的人、都出去到約翰那裡、承認他們的罪、在約但河裡受他的洗。

Mar 1:6     約翰穿駱駝毛的衣服、腰束皮帶、喫的是蝗蟲野蜜。

Mar 1:7     他傳道說、有一位在我以後來的、能力比我更大、我就是彎腰給他解鞋帶、也是不配的。

Mar 1:8     我是用水給你們施洗、他卻要用聖靈給你們施洗。

  (1:4原文直譯)“施洗約翰生成了”,是應驗先知預言,而他的出現,作者立即解釋應驗的內容實質意義,就是“在曠野裡,不住地宣講悔改的洗”。

  回顧(1:3)“預備”和“修直”,即人心的轉正。悔改的原意,就希臘文而言,指心思的轉換,就舊約七十士譯本(LXX)所翻譯的希伯來文,其意是“轉向”。經查考,“轉向”這個希伯來文,在(申命記30章)中出現了七次(中文和合本分別譯為“追念、歸向、救回、回轉、歸回、歸向、再”等七個詞),表示出神非常期待百姓重新由偶像轉向神,神就必轉向祂的百姓,降福與他。因此神要將此救恩賜與人,必須人先轉向神,聽而遵行祂的道,就必蒙福。故此,約翰向世人宣講“轉向神”,願意領受此啟示者,就當改變其心意,詭詐變正直,心中有預備,就會因神的公義而認罪,追求罪的赦免。

  “使罪得赦”:原文為“為要罪的赦免”。悔改而去受洗的目的是能夠得著罪的赦免,而非指受洗就等同於罪的赦免。

  (1:5)“猶太全地和耶路撒冷的人”,即指原先在聖殿敬拜者,靠殿前潔淨池得潔淨者,現在來到約翰那裡求真正的潔淨。

  悔改的表現,就是承認自已違背神律法的準則而犯罪。到約翰那裡受洗,表明在聖殿裡的潔淨,因殿裡的祭司本身是污穢、犯罪的,無法潔淨到聖殿裡敬拜的人。這位約翰在約但河施洗潔淨,反而是能潔淨人,因為他是神真正的祭司。祭司潔淨人,不再受外在地點限制,正如向神求潔淨,是在人的內心問題,而非地點問題。

  約翰所穿服飾,正是按舊約先知的穿著。列王紀下1:8記著先知以利亞的穿著。撒迦利亞書13:4則記著哄騙人的先知之穿著。約翰所食用的,是起初神創造時,吩咐亞當從大地所出的為食。因此作者透過約翰的衣、食,表達他是靠神的話而活著的,與在耶路撒冷的眾祭司,身穿細麻衣,食用人提供的最佳美食物,靠的是人按傳統遺留下來的規矩過活的,兩者正成為對比。這些祭司原當按神頒佈的律法,先潔淨自已而後潔淨前來求告神的人,但現在這些祭司依靠羅馬政權得著宗教上的權柄,靠這樣的權柄過活,正是作者所要斥責的。

  約翰的宣講,(1:4)的“悔改”是預備動作,為要迎接神國的大君王來到。(1:7-8)即介紹這位大君王,是在他以後出現的,能力比他大。“能力”原指“更為強壯的”,在耶穌的比喻中(3:27),就是“壯士”。這位要在約翰以後來到的大君王,他才能夠進到“壯士”(就是鬼王、撒但)的家中,搶奪他的家,將撒但國度裡的罪奴搶奪出來。因為他是神國的大君王,由馬太福音11:11-12耶穌的教導中,神國中的最小者,比約翰還大,因此約翰深知自已的職事,只是預備人心,並不能帶來得勝的能力,去對抗撒但的權勢。光是悔改、認罪、潔淨自已,並不足以勝過罪和死亡,而是這位大君王,用聖靈的浸,才能拯救人脫離罪與死的轄制。在神國與罪國之間的爭戰上,所依靠的不是人與生俱來的能力,人的心思、意志,人的身體力量,在這一場屬靈爭戰上,全無功效。惟有神的話所帶出的信心,和神的靈同在的保守,才能持守在神國裡。因此,這位大君王帶來聖靈的浸,是建造神國的兵器,是得勝的契機。每一位要進入神國的,都要親身領受這樣的靈浸,正如主耶穌他親自去受水浸一般,才能同死又復起。沒有取用靈浸者,只是停留在約翰的浸之狀態下,正如使徒行傳19:1-7保羅在以弗所遇見約翰的門徒,他們算不得是神國裡的人。

  

 

【補述】

1:8他要用聖靈浸你們

在舊約馬索拉本經文相關用詞,賽32:15“直到靈從上頭被澆灌在我們上面”。賽44:3“我要澆灌我的靈在你的後裔上面”,結11:19“我要賜與新靈在你們裡面”。(36:14, 37:14同句型)。因此“澆灌”、 “賜與”、 “傾注”三個希伯來詞,在新約希臘文馬可經文中,用“施浸”、 “降臨”(10節)、“催逼”(12節)三個字詞來描寫聖靈和耶穌的關係。先知書中的澆灌、賜與、傾注,其用詞的意義上,強調神在人內在裡面的工作,由外在的現象(如同可見的)來象徵。因此在馬可一章中藉由施浸、降臨、催逼,表達神如何在末後的亞當、真後裔、真以色列家的王,顯明工作的結果。

     “聖靈”在馬可福音中只出現四次(1:8; 3:29; 12:36; 13:11),除了1:10和1:12帶定冠詞的靈,確定是指聖靈,2:8; 8:12指耶穌的心靈,14:38指門徒的心靈,以外共十四次是指汙靈的靈。因此聖靈的工作意義,在1章中的三個動詞涵義,當由3:29; 12:36; 13:11來明白作者的界定意義。3:29聖靈與耶穌的教導有關,否定耶穌的教導,即同否定是聖靈的工作,作者用褻瀆來表達其嚴重性。12:36聖靈與大衛見證將要來到的這位君王有關,否定這位耶穌教導的權柄,等同否定大衛的見證。13:11聖靈與門徒在受逼迫中的見證有關,聖靈此時如同一位安慰者,他將主動教導門徒如何見證。因此聖靈的工作明顯與教導相連結,使耶穌以及他的門徒的見證,達成天父所託付的使命。這樣的觀點,與約翰福音的用法是相同的。聖靈外顯的能力,被指向真理的彰顯,神基異能的呈現不是中心,反是父神旨意的成就才是要旨。

     “聖靈”在耶穌身上的工作,使之成為神國份子的典範,能明白父神救贖大恩的計畫,這樣的工作模式,在大衛身上,在門徒身上都是如此,對於讀者而言,也是相同的。

     “聖靈”其他方向的工作和意涵,在馬可作者筆下,並未提及,這與全書寫作的目標有關,作者主要是安慰在苦難中的受信者,聖靈是來使之明白苦難的意義,正如耶穌對門徒的應許,而非使之逃避苦難,或有大能力去勝過逼迫。耶穌在曠野受撒旦的試探,經文並未指出是靠聖靈得勝,或者靠聖靈行出異能來對抗撒旦。作者單以催逼耶穌去面對試探,可知其意圖是明顯表示,聖靈反而是要使領受者面對苦難,經由苦難被教導成熟,見證神國確已臨到己身了。

 

1.3. 耶穌職事的記號:受洗,接受聖靈和見證(1:9-11)

Mar 1:9     那時、耶穌從加利利的拿撒勒來、在約但河裡受了約翰的洗。

Mar 1:10    他從水裡一上來、就看見天裂開了、聖靈彷彿鴿子、降在他身上。

Mar 1:11    又有聲音從天上來說、你是我的愛子、我喜悅你。

  “當那些日子産生了”(1:9原文直譯),是接續約翰的預言,耶穌出現了,他是從加利利的拿撒勒來到約但河,與(1:5)那些猶太地區來的人不一樣。他不是像這些人是來求潔淨,而是來到約翰那裡,按著神的義的要求,承接福音的職事。因此當他從水裡一上來,就有從天而來的記號:聖靈和天上的聲音,雙重印證他的職事。

  “聖靈似如鴿子降臨在他身上”,此異象只有約翰和耶穌看見,(參閲:約翰福音1:32-34),目的是向約翰作見證,他自己預言要用聖靈施浸的那一位,現在來到了,他的職事有了承續者。按照舊約眾先知預言,以賽亞書32:15; 44:3,以西結書11:19; 36:26-27; 37:5-14; 39:29,約珥書2:28-29,撒迦利亞書12:10,神要以祂的靈與祂所差遣的那位主同在,使他能澆灌神的靈給那活在神創造的天地中的人,讓他成為百姓的中保,外邦人的光。也藉這靈,他要審判萬民,分別屬雅威的民,使之以雅各的名自稱,並奉承為以色列。

  施洗約翰的職事,以水施浸,水代表死亡,悔改即是懊悔死亡,他讓期望脫離撒但國度的人,先進入水中,進入死亡,是為要成為新造的人。因此水洗就是與耶穌同死,然而只有死,不能成就什麼。耶穌的職事,以靈施浸,靈代表生命,受聖靈,說方言(靈言),就是重生,就是真正向神敬拜的人,他與耶穌同活(羅馬書6:3-5)。

  “另有從天上來的聲音:你是我的愛子,在你裡面我視為美的”(1:11另譯),這位耶穌,有神親自見證,是祂的兒子,就是祂所差而來的中保,來完成神人之間和睦的事,並使所呼召的,藉他自己以神為誇耀(羅馬書5:10-11)。按以賽亞書62:1-5先知預言錫安再次蒙神喜悅,這位耶穌就是錫安的王,是真聖殿,他要在神的手中作為華冠,作為君王的冕旒,神要稱他為“我所喜悅的”就是“雅威在你裡面喜悅”。天上的聲音,按先知之言,印證在耶穌身上。神要透過這位耶穌,喜悅他國度裡的人。

 

1.4. 耶穌的受試驗(1:12-13) 在曠野

Mar 1:12    聖靈就把耶穌催到曠野裡去。

Mar 1:13    他在曠野四十天受撒但的試探.並與野獸同在一處.且有天使來伺候他。

  神兒子的最後記號:被試驗合格。作者已提出神旳兒子的出現,是應驗先知之言,且他要用聖靈施浸,神的靈和天上的聲音也印證,最後這位末後亞當,要被受試探如同第一位亞當,當他同樣受古蛇(撒但)的引誘而能得勝,他才配成為新人類的始祖,重新建立神國度的開創者。

  這是聖靈催逼耶穌到曠野,作者特別指出,是神主動要耶穌被考驗,不是像始祖是被動引誘。因為神急切要建立祂的國,他的應許時候滿足了,這位神子要向撒但國度宣戰了,而得勝的記號是原先神所造的活物(中譯“野獸”),一直與他同在,且天使持續服侍他。他像在伊甸園中,執行神當初創造始祖後所給予的命令:管理各樣的活物。

  在曠野四十天,正如先祖以色列民在曠曠野四十年,他們因著不信,一一倒斃了,但這位主,四十天被撒但試誘,他得勝了,正如(希伯來書2:14)“兒女同有血肉之體,他照樣親自同有血肉之體”。血肉之體的各樣軟弱,耶穌親身經歷,但他憑著信,因著聖靈同在,他不犯罪去得罪神,就成為眾弟兄的榜樣。在主裡我們也能夠不犯罪,只要我們按著神國的元帥之模式,至死堅持,我們就是他的家人(希伯來書3:6)。

  耶穌受試驗合格,是神國建立最關鍵的開端,因為他被驗合格,通過神的話之親身體驗,他才擁有對神的話之解釋權柄,也才擁有赦罪的權柄。因為他在肉身中得勝撒但的權柄,他就擁有勝過撒但權勢的能力,能趕逐撒但的僕役。在他傳道的生涯中,作者不斷指出這位主擁有的權柄,是當代人們所不能理解的,因為從來沒有一位神的僕人所擁有的,像這位主所擁有的。這樣的權柄,主也應許門徒擁有,也實際經歷,如果他們學得像這位主,有堅信和聖靈同在的印證。

 

1.5. 耶穌職事的開始(1:14-15) 在加利利

Mar 1:14    約翰下監以後、耶穌來到加利利、宣傳 神的福音、

Mar 1:15    說、日期滿了、神的國近了.你們當悔改、信福音。

  福音和下監,何等的對立反差!作者以約翰下監以後,耶穌才開始他的職事。在神國與罪國的爭 鬥上,撒但對神國裡的工人、子民,乃至宣傳預備神國的,它一概不會放過。約翰的下監,原就是福音工人所遭遇的常態形式,以後的福音工人,都必然會經歷同樣的過程。耶穌是如此,耶穌的門徒也是如此,以後的保羅,和一切宣講真正福音的,都有分於這樣的苦難。神國的子民,原本就不容於這現今撒但所掌權的世代。

  作者以耶穌來到加利利宣傳為開始,與約翰在猶大境內約但河旁職事地點有別。當時的猶太人藐視加利利地區的人們,因為加利利地區有一些混雜的外邦人,他們以為這是不潔的。但是耶穌以加利利為他職事的開始,正顯示他職事的對象是那些被人藐視,視為不潔的人們,這些人是渴望拯救,而非自義的人,是對比那些住在聖殿地區,自以為高人一等的人。這些人原應到約但河去就約翰的浸,但是主親自到他們那裡宣講神的福音。

  耶穌的宣講福音內容,是和約翰一樣,“人要悔改”。然而作者先強調“時候滿足了”,此正應驗以賽亞先知所說:“服役的日子滿足了”(以賽亞書40:2)。耶穌明白神的迫切、渴望,祂為祂的子民所留下的恩福,何等期望眾兒女們能嘗到。

  “神的國近了”,這位成就神國的大君王已來臨了,作者多了一句“要在福音上相信”,成為耶穌職事的另一個特徵“信”。“信”所代表的,是透過神的話,産生信賴,對神的話語有全然信實的接受,這就成為支撐人一生所建造的根基。耶穌是按著神本身是信實的,而建立耶穌他的“信”,這“信”也成為跟随他的門徒所必須去建立的,使神的話語同樣活畫在每一位信徒身上。

 

1.6. 首先呼召西門、安得烈兄弟(1:16-18) 在加利利海邊

Mar 1:16    耶穌順著加利利的海邊走、看見西門、和西門的兄弟安得烈、在海裡撒網.他們本是打魚的。

Mar 1:17    耶穌對他們說、來跟從我、我要叫你們得人如得魚一樣。

Mar 1:18    他們就立刻捨了網、跟從了他。

  先知職事的傳承,在舊約中以利亞和以利沙是最典型模式。施洗約翰正如以利亞(馬可福音9:11-13),以利亞的服事記載於《列王紀上、下》(列王紀上17章 - 列王紀下2章)。他職事的終結,是膏立三位有權柄者,最主要的是他的門徒以利沙,是接續他作以色列的審判者。以利沙的服事記載於(列王紀下2-13章),其事蹟遠多於其老師。耶穌正如以利沙,其事蹟遠比施洗約翰多,其權柄(雙倍的靈所代表的意義)更大於約翰。他在世上行審判和拯救兩方面的工作,和以利沙一樣。然而,耶穌的職事也有終了之時,故此,他呼召門徒跟随他,正如當時以利亞呼召以利沙,以利沙馬上離開牛群,與父母告別(列王紀上19:19-20)。現在耶穌所呼召的西門和他的兄弟安得烈,他們也立刻捨了他們的謀生工具,跟從了耶穌。

  耶穌呼召門徒,特別記載是在加利利海邊。在《馬可福音》中,“耶穌在海邊的服事”共出現七次,所在經節如下:(1:16; 2:13; 3:7; 4:1; 5:1,21; 7:31)。

  “海”這個字,在希伯來人的觀點上,有二個意義:

  其一,“海”是希伯來人所不熟悉的,一般希伯來人被稱為“山民”,他們幾乎不航海,也不靠海謀生。“海”對他們而言,是恐怖、不安定的,不像在山中的踏實,因為他們的祖先原是在山中放牧的,因此“海”就成為希伯來人所懼怕的代名詞。舊約中的海,就常常意涵著死亡、是惡魔所掌控之處。

  其二,“海”是遙遠、未知的。希伯來人對於當時住在海邊的非利士族和推羅、西頓的腓尼基人,在歷史中常是以色列人所無法勝過的,因此從“海”而來的民族,就成為外邦人的代名詞。這些人是被憎惡的,因為他們沒有律法,不知道雅威神的公義要求。因此在新約中的作者,同樣承續舊約先知的筆法,將“海”視為撒但國度所控制,也代表不認識神律例典章的外邦罪人。《馬可福音》雖是寫給在外邦的羅馬信徒,而不是給猶太人,但是這樣的暗喻對這些外邦信徒而言,也是他們能明白的。因此在《馬可福音》中,不斷記載耶穌在海邊、在海上,甚至走海面等等的事蹟,就是要指出神國的創建,是深入到撒但的國度中,去搶救失喪的人。

  西門兄弟二人是漁夫,耶穌要求他們來跟在我“後面”(1:17 原文直譯),意為「作他的門徒」。此用詞也同樣出現在約翰的宣詞中(1:7),用來表示耶穌是在他“後面的”。因此福音職事就由約翰,到耶穌,到耶穌門徒,逐一傳遞下去。

  耶穌要使他們“成為人的漁夫”(1:17 原文直譯)。他們的職業就由打魚維生的,成為抓人進神國的漁人。原來是靠今世財物、靠海為生之人,在耶穌呼召他們之後,就成為不再受海所掌控、不再靠海過活之人,反而是進到人海中拯救失喪在海中的人們。

 

1.7. 其次呼召雅各、約翰兄弟(1:19-20) 在加利利海邊

Mar 1:19    耶穌稍往前走、又見西庇太的兒子雅各、和雅各的兄弟約翰、在船上補網。

Mar 1:20    耶穌隨即招呼他們.他們就把父親西庇太、和雇工人留在船上、跟從耶穌去了。

  在耶穌呼召門徒的描述上,作者使用了三組相似的詞彙。

首先,(1:16-18)對西門、安得烈,以“經過”<G3855>,“看見”<G1492>,“對他們說”,“跟在我後面”。

  其次,(1:19-20)對雅各、約翰,以“往前行”<G4260>,“看見”<G1492>,“呼召”<G2564>。

  最後,(2:14)對利未,以“經過”<G3855>,“看見”<G1492>,“對他說”,“跟從”<G190>我為詞。

  作者強調耶穌是位導行者,在福音事工上,他不斷往前行,注視著周邊事物,及時呼召人來跟從他,成為他的門徒。

  被呼召者都即時回應主的話語,撇下他們所有的,來跟從耶穌。他們所撇下的,是原先賴以為生的事業、是父親、同伴等等。他們不僅僅放下了今世的親情、財物、工作,並且更放下了在世人眼中認為應負的家庭責任,從此不再賺錢供應家庭的需要,直接加重了其他家人的負擔。

  經文教導我們,這是場戰役,是個職業軍人的戰役,絶非業餘人士所能勝任。要得以進入神國的門,這些考驗是必經之路!作者在(10:17-31)再次詳加教導我們關於“撇下”的功課,這無非表明了,這門功課實在不是那麼容易能學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