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人為何敢吃禁果?

今人為何敢吃禁果?

  古蛇誘騙之計極其高竿,具深入人心、詭譎多變的特質,故耶利米先知嘆道:“人心比萬物都詭詐,「壞到極處」(另譯:無法醫治15:18)誰能識透呢?(耶17:9)”,亞當背約,何西阿先知認為:北國以法蓮,南國猶大如同亞當,在境內向神(雅威)行事詭詐——行事詭詐(HB6121),字根為(HB6117)抓住腳根,用於(創27:36)“雅各”名字的本意——則,南北國承襲雅各老祖宗的個性特質,應是一脈相傳。迨至新約教會,使徒保羅警戒他親手所建立的外邦教會,哥林多人,亦深怕他們如同夏娃被蛇誘騙,失去純一、清潔的心(林後11:3)。亦即,“詭詐”之相對乃是“純一、清潔的心”。無論是對於樂園中之神的誡命,或以色列地中之神之誡律,或是神新約中之教會所領受的福音,都可因受另一種靈,信另一位使徒(另一位耶穌),導致人心變壞變質,變成詭譎不純,失去原初受造時的神形像,就是“在真實中的公義和虔信(另譯:聖潔)中”(弗4:24)。

  行事詭詐對比的上文是“良善”——原文為(HB2617)堅固,引申為信實、堅愛、良善等(何6:6)——其平行字為“神的認識”。就“神的認識”和“堅固”而言,皆為立約用語,亦即“神的律法、典章”的另一表達方式。因此在新約的福音書,馬太福音,連用此詞,在耶穌基督所斥責的偽善人士(太9:13; 12:7),前文論及法利賽人之守舊,對於耶穌與稅吏並罪人同桌共飯的提出質詢,正如奉割禮派對於使徒彼得與外邦人(被指稱為“未受割禮者”)同桌時之質疑(徒11:1-2)。

  (太9:13)的「憐恤」(GK1656) eleos (希臘文),是由七十士譯本譯自(HB2617)(希伯來文),其原意乃是指:由於信守神的約,而對無知(愚昧)軟弱者之體恤、關懷的救助行動,其反於先是因著違律犯法,而至神前獻上祭物之“祭祀”,乃是神所不喜的,正如(來10:5-8)所闡釋的。原出處(彌6:6-8)所指示的,守舊之法利賽人只重視知識分子(文士)的思想理論化的釋經學,只知字句(儀文),不識經文本意,導致,排斥神所關懷的乃是人,(即立約之民),而不是人的“教導”(太15:1-9);守住古人的傳統,若違背神的誡命,這種敬拜神,乃是枉然!可惜守舊派的影響力至今未歇,其深遠可怕的誘惑力道,至今猶存。

  在(太12:7)之引用中,對於聖安息日之守法,因不同於舊派之看法或作法——猶太613條雖為日後之產物,卻早已深植人心——,便成為被定死罪的依據(太12:14)。這種衝突正是“新舊難合比喻”的必然結果,或證明:人心是難以守住神的聖道、誡律的,他們是詭詐至極點的、“無法醫治”。(耶15:18)用於耶利米先知對於當代人對他的凌辱,使他傷透了心,“無法醫治,不能痊愈。”他質疑公義信實的神,“難道你待我有詭詐,像流乾的河道麼?”,而義人約伯責友“我的弟兄詭計,好像溪水,又像溪水流乾的河道,這河因結冰發黑,有雪藏在其中,天氣漸暖,就隨時消化,日頭炎熱,便從遠處乾涸,故商隊順河邊行,到荒野之地死亡,甚至如提瑪結伴之客商示巴同夥人之瞻望等候,也因失望而抱愧蒙羞(6:19-20),極言其河道,因地形氣候變化多端,無法確定。此種聖地的地形氣候之獨特,正是聖地居民之寫照。就「詭詐」,與上文之「慈愛」(原文即HB2617之堅固)對照。而堅固,亦與上句之「全能者之敬畏」並行。可知“那將要灰心、離棄全能者的敬畏的人”應有“出於友堅愛”而非“詭詐”。這種“全能者之敬畏”與“友堅愛”之平行文,亦可參照(詩19:7-9)“雅威律法、誡命、典章、法度、訓詞或敬畏”(和合本譯為“道理”)。或參照(箴2:5)之原文直譯:“雅威的敬畏,與神的認識。”,此皆與神的約有關係的用詞;它顯明出來的,乃是“信實”守約的特質,而與不信(實),及詭詐(不守約)之行徑相反之特質。

  蛇誘始祖,漸次深化的改變神誡律之嚴重性和本義,牠加上的解釋使無知單純(打開)的“人”是“話都信”,而非步步謹慎(箴14:15),愚人或達人之相信是不同的,愚人的“話都信”乃是偏信,達人是“步步謹慎”,正如古書經文曰:君子之所以明者,兼聽也,其所以暗者,偏信也。詩曰:先民有言,詢於芻蕘。此種明暗之別,在乎兼聽/諮詢與偏信/一方之詞;同樣,,(箴14:12)“有一條路,人以為正,至終成為死亡之路”,16:2“人一切所行的,在自己眼中看為清潔,惟有雅威衡量靈(人心,原文)。”雅威衡量的是人的靈,與人之眼不同,人的靈是雅威的燈,鑒察人的心腹(20:27);而人的靈禱告,在新約書信,保羅說是“用靈言(方言,原文為“舌頭”,可譯為非人地方上之言語)禱告”(林前14:14),人的靈禱,乃在乎神賜的聖靈,在人裡頭所作成的“別的舌頭”,來對神表示讚美(徒2:1-4, 11; 10:46),因此,對於神的誡律,除非是由神先改變人眼之自是自用,再改變即由神的靈來探察神心(林前2:10-12),否則人的心/靈亦無法了悟屬神的事。是以,先知說到要能明旨(神誡律),首要條件乃在乎“換心”,“我也要賜你們一顆新心,將新靈放在裡面,又從你們肉中除掉石心,賜給你們肉心。”然後再將“神的靈”放在人裡面,使你們順從我的律例,謹守遵行我的典章(結36:26-27)。此種換心及賜神靈在此新心新靈裡面的動作,使領受者,才能“順從、謹守和遵行”那神聖、公義、良善本質的誡律典章。否則,心中詭詐如同污泥、剛硬堅固的石頭,是不能承受神聖靈及神圣律的。

  我至今方才明白,何以世人皆不能明白神旨(神誡律)?尤其對於事物及潔淨條例,或對於與聖潔典章的忽略,或故意不去細察研究,皆是因為人的心沒有改變。而人心不願改變,乃是人心習於守舊,不願換新(弗4:19「良心既然喪盡」,原文指“已習慣,以致不理會自己所作的有何意義”。)。縱然聽見新思想,亦不願謹慎地去考查明白。而不願細究之根因,又在乎自己的行作是惡質、壞胚,正如光來到此世,人因所作盡是邪惡,故不願就光,只有行真理/真實的,才會來就光,要顯明所行的乃是藉著神(或在神裡)而行的(約3:19-21)。因他們怕自己的行為受到責備(揭發其惡性)。此正是惡人怕光的主因(參弗5:11-13)。

  “真理乃是指神的話”,即神口中所出的一切話(約17:17)。惡人對於神的聖言,首先擺出的態度必是“恨”光,絕非喜悅,因為這種惡人乃是虛謊的人,正如他們的父魔鬼一樣(約8:44)。他們具有與他們的父相同的“強烈的慾望”(私慾,原文),故他們偏信其父之言語,偏行其父之行徑,魔鬼從起初是殺人的,一直不持住(守)這真理,因真理沒有在他裡面,當牠說謊時,他說是出於他自己,因為牠本來是說謊的,也是說謊之人的父。

  今日,有名而為世人所風靡、信從的、所謂知識分子,他們都具有共同的特性:善於偽裝自己,宣傳自己的思想,並且都善於說謊、寫作;也都善於利用當代的風尚,但其自私自利,不愛造物主神,不聽自己的父母,只愛風頭,愛錢如命,卻又裝成一付道貌岸然的樣子,則是古今皆同(參見【英】:保羅約翰遜所著的,“知識分子”之書,江蘇人民出版社)。世人皆被他們欺騙,也甘願受騙,因為他們都正如主耶穌所說的,“不愛光,反愛黑暗,定他們的罪就是在此,

  雅威神的食物潔淨律和聖曆,為何世人不聽,不信,不行,卻愛聽、信、、行那些反對的話?這不正如始祖一樣,因心存詭詐,以致於蛇說的,明明是與神說的完全不同(勿吃,吃必死),變成(你們必定不死),也不以為意,甚至聽信蛇理:“因神知你吃的日子,眼便亮,便如神能知善惡。”,這種如神之智慧,真叫人果敢堅毅阿。他們敢作此大不諱之事情,乃是“有神的智慧”啊!!!所以,今人敢吃神所定的食物潔淨律中之不潔食物,摸不潔之人物,他們都以為這是有智慧的人。他們的理論真是一大堆,最常聽見的,就是引用主耶穌,他潔淨那位汙穢的血漏症的女人,因為原本按照潔淨條例,她是極不潔淨的<利15:25–30>,但因為憑著信心,摸主耶穌的衣墜子,她的病症就痊癒了,因此,他們就認為主耶穌來了,已經把潔淨條例廢除了,既然能由污穢變成潔淨,就不必持守了,但這就是保羅說的,我們因信廢了律法嗎,斷乎不是,更是堅固律法,羅3:31,因信既然不是廢掉律法,潔淨律法不就是律法嗎,主來成全律法,也非廢掉律法啊,這就是彼得說的,聽信假師傅所說的:應許給人自由的話,結果卻變回原來的奴隸狀況(彼後二章)。這么多的假先知假師傅,在今人面前傾巢而出,正如那三種污穢的靈,好像青蛙,從龍(魔鬼、撒旦、古蛇)口、獸(魔鬼掌控的大國、君王)口,並假先知(附合獸國的先知、能行神奇異能假事來迷人,並且控制貿易經商大權)的口中出來。(啟16:13)他們本是鬼魔的靈,施行奇事,出去到普天下眾王那裡,叫他們在神全能者的大日,聚集爭戰。(啟16:14)

  注意此種靈的兩種特質描述:“污穢的鬼魔。”

  A. “污穢的”:此字乃是與聖潔(分別為聖)相反的。神的聖潔與凡屬神的(聖子、聖靈、聖天使、聖使徒、聖先知、聖殿即聖徒/聖召會、聖潔誡命、聖潔律法等)皆是聖潔的,與此世俗之污穢相反之特質。

  B. 鬼魔的:凡是屬於此世的,必然是如那加拉太人一樣(可5:1-20)。但那為污鬼所附的,凶惡不馴,住污地(死人墳地),並且終因主憐趕出眾污靈而明白過來,而眾污靈乃集體與投入海之群豬一同性質:“污穢、不潔”,因此,對於今日之世人,要去拯救他們,除非是不怕死,否則,光是渡海,便遭風海侵襲。而門徒皆怕死,怨主不顧他們死活,還在“裝睡”。過到海那邊,便見鬼附者兇狠來對陣。若無主那樣的聖別能力之信心,以一句聖言:先趕出眾污靈出去,否則,污靈是不肯乖乖聽話的。何況是被鬼附的人呢?因此,此場聖、俗,潔與污之大戰,神之聖律與鬼之污言,孰能分別清楚呢?世人皆如加大拉人,只見其利害關係,不見主言之大能,只見其經濟損害,不顧人的靈命關天。外邦人之污穢,仍舊污穢,神的選民聖別仍舊聖別,不義的仍舊不義,為義的仍舊為義。(啟22:11)啟示錄之此種終結語是何等叫人心驚!事實上,“凡不潔凈的,並那行可憎與虛謊之事的,總不得進那城,只有名寫羔羊生命冊上的。”(啟21:27)。因為那城是“聖的”(啟21:2a),是“新的”(啟21:2b),是“已裝備整齊”(預備好了)(啟21:2c)。這聖、新、備三種特質與大巴比倫城之“污、舊、缺”三特質相左。啟示錄作者引用以賽亞先知對於末世聖城中的描述,由(賽59:20-22)之新約角度之救贖主開始完成之新約應許,以色列眾之得救者乃是“轉離罪過的人”。由六十~六六章,不斷區分出誰才是能進入新天地中新聖城的人。原先神百姓變成污穢可憎的“在願中獻祭,在石墩上燒??,在墳間坐,在隱密處住,吃豬肉,器中有可憎之物做的湯,”且對人說:“你站開,不要挨近我,因我比你聖潔。”(賽65:3-5; 66:17)。他們對於雅威的話的反應麻木不仁,並不恐懼戰兢,他們揀己路,心喜行神看為可憎的事,故神亦揀迷惑他們的事。(賽66:2-4,參帖後二章9-12節)那違背律法的人來照撒旦運動行各樣異能神蹟和一切假奇事,並在那沉淪人身上行各樣出於不義的詭詐,因他們不領受真實的愛,使他們得救,故神給他們一生發錯誤的心,去信從虛謊,使一切不信真理、倒愛不義者,皆被定罪。他們排斥那些因雅威言語戰兢的人,“恨他們,因神的名趕逐他們。”而自以為聖別,且曾說:“願雅威得榮,我等必見在你們的喜樂中。”(賽66:5)

  食物潔律乃是得救成聖的關卡,聖曆乃是敬拜事奉的時間,人吃什麽,就變成什麽,吃污物,變污物;吃淨物,變淨物,二者關鍵皆在食物問題。而聖節期以聖安息日為根本,這是神人立約的證據,不守此聖節者非神選民,等同外邦人,因為凡與雅威聯合的外邦人,乃是守諸安息日,守神的約的人(賽56:6-7)。

  因此,今日之聖俗大戰,只有放眼觀看,誰是神的選民?正是守神聖節、吃神聖食物者,方是成聖之民,為聖城之一分子。反之,則是非神成聖之民,乃是污穢、可憎的、虛謊不實的、假成聖的人,必被斥為“城外之民”,如被隔絕營外的大痳瘋症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