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可 Mar 8:27-10:52)耶穌由該撒利亞腓立比直到耶路撒冷的教導

5. 耶穌由該撒利亞腓立比直到耶路撒冷的教導(可 Mar8:27-10:52)

5.1. 彼得認耶穌是基督,第一次預言受難(8:27-9:1) 該撒利亞腓立比

Mar 8:27    耶穌和門徒出去、往該撒利亞腓立比的村莊去。在路上問門徒說、人說我是誰。

Mar 8:28    他們說、有人說、是施洗的約翰.有人說、是以利亞.又有人說、是先知裡的一位。

Mar 8:29    又問他們說、你們說我是誰.彼得回答說、你是基督。

Mar 8:30    耶穌就禁戒他們、不要告訴人。

Mar 8:31    從此他教訓他們說、人子必須受許多的苦、被長老祭司長和文士棄絕、並且被殺、過三天復活。

Mar 8:32    耶穌明明的說這話、彼得就拉著他、勸他。

Mar 8:33    耶穌轉過來、看著門徒、就責備彼得說、撒但、退我後邊去罷.因為你不體貼 神的意思、只體貼人的意思。

Mar 8:34    於是叫眾人和門徒來、對他們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

Mar 8:35    因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生命或作靈魂下同〕必喪掉生命.凡為我和福音喪掉生命的、必救了生命。

Mar 8:36    人就是賺得全世界、賠上了自己的生命、有甚麼益處呢。

Mar 8:37    人還能拿什麼換生命呢。

Mar 8:38    凡在這淫亂罪惡的世代、把我和我的道當作可恥的、人子在他父的榮耀裡、同聖天使降臨的時候、也要把那人當作可恥的。

Mar 9:1     耶穌又對他們說、我實在告訴你們、站在這裡的、有人在沒嘗死味以前、必要看見 神的國大有能力臨到。

 

本 大段落用三次耶穌預言自己即將受難為中心,探討基督的意義和認識。同樣門徒也三次回應有關人子受難的認識,以爭大和耶穌三次教導為內容,指出神國臨到的實 際意義。神的國在本段落(9:1-10:25)中共出現七次,再次貫穿整段文脈,由首次啓示預言受難,對十字架跟隨的路,在山上變貌的異象,在山下逐污 靈,教導得勝之道。其次再預言受難,門徒彼此爭大,耶穌以小孩為喻教導和睦之道,法利賽人盤問婚姻關係後,再次以小孩為喻神國之人,隨後財主求道不成,耶 穌再提十字架的路。第三次預言受難,門徒又彼此爭大,耶穌解釋為大者當學習人子服事人,且是走上十字架之路,最終以瞎子巴底買眼看見在路上跟隨耶穌,作為 教導總結,如上一大段落的聾啞被醫的意義。

文士來與門徒辯論(9:14),法利賽人來問休妻(10:2),少年財主來問續承永生之道 (10:17),三種人都誤解神國的內涵,反觀門徒的爭大三次,也是不明白神國內涵。第一段被鬼附身者是個孩子,第二段耶穌兩次抱摸小孩子,三次小孩子都 代表將入神國者的身分和處境。以利亞被提到三次(8:28; 9:4-5; 9:11-13),信心也提到三次 (9:23-24;9:42; 10:52),彼得出現三次(8:29-33; 9:2-6; 10:28),門徒約翰也三次 (9:2; 9:38; 10:35),其他用詞也以三為主重複使用。

該撒利亞腓立比位於黑門山下,離加利利海約四十公里,為外邦人城市。耶穌來到外地才坦然說明人子必經苦難之路。他主動問門徒,以為他是誰,當彼得確認他是基督時,耶穌就需對門徒解明基督的意義。

「基 督」一詞在猶太人觀念中指受膏者,有三種人是舊約中被膏抹的,擁有特別職分。一是先知,如以利亞膏以利沙為先知(王上19:16),接續他作先知。先知的 職分是按律法為標準教導。使百姓認識明白神的意旨,他解釋當代所經歷的現象,並透過所行的神蹟異能來印證,最終更透過神啓示的內容宣判對當代的審判。耶穌 是先知,被當地人所信服,因此以為他是施洗約翰復活顯靈,或是以利亞復臨,或是先知裡的一位。耶穌並未否認他先知的職分,但受膏者的另兩種職分,君王和祭 司,更是他必須執行的職分。君王的職分在新約開始的年代,以色列人對基督的認知,是以君王為期望。猶太人對舊約神的應許解釋上,偏向字面意,以為是地上以 色列國的重建,因此提到基督一詞,就是要搞革命,推翻當時羅馬政權,成立大衛之國。但耶穌知道他的國是屬天的,不是在地上建立一個小小的以色列國度,而是 對神所造的世界重新再創造,透過他祭司的職分,救贖舊世界進入新創造裡。因此神國的建成需透過他中保的職分,使今世之王被限制,最終將之扔在火湖裡,神國 從天而降,基督登上王位,萬物都服在他腳下。新約中常將基督和神併提為王,是以舊約猶大南國中,常有的父子同時期作王為例,被認為是最佳組合方式,來表達 神國的統治是如此完美。這絕非在指基督與神是同位格的神學解釋。

當彼得說耶穌是基督,即指耶穌是神所膏的君王,因此耶穌禁止他們不要告訴他 人,以為耶穌要在當地作地上君王。反而耶穌新的啓迪,這位君王要透過苦難,被棄絕、殺害,三天復活,來得打他屬天的國度。亦就是說耶穌是以祭司中保職分來 獻上自己為祭,滿足神對罪的要求,使撒但權勢被拘禁,神的悅納臨到,耶穌就依神的大能復活為新造初熟之人,成為神國的第一人,就是神國的君王。這個啓示是 憑肉體而活的人無法接受,彼得因而責備耶穌。(本段落中(30節)的“禁戒”,(32節)的“勸”,(33節)的“責備”在希臘文是同一字,指評定懲罰、 責備、嚴斥意)。彼得的責斥,是他以為地上的君王豈能自甘受辱,耶穌怎能妄自菲薄。耶穌深知彼得內裡的迷惑,是那惡者的詭計,要干擾耶穌的啓迪,他斥責彼 得視如撒但(控告者、敵對者),因彼得所思量是人的事,是屬乎地的,而不是神的事,就是屬乎天的。耶穌對門徒首次啓迪他的受難,所得到的反應是直接阻止他 的職事。作者特別將耶穌的啓迪對象,延伸到眾人,而非單對門徒,表示十字架捨弃自己的道路,不是針對十二門徒日後要學他們夫子一樣受難,而是每一位被呼召 跟隨者都必經功課。

在對觀福音書(馬太、馬可、路加三卷)中,只有馬可只提兩次十字架,一次是本段,一次是耶穌被釘十字架。其他兩卷福音 書,都另加上耶穌對門徒教導跟隨他的若不背自己十字架的,不能成為他的門徒(太10:37; 路14:27)。耶穌接下來就解釋捨己背十字架的意思,將現 今世界裡的生命和未後神國裡的生命作比較,在今世生命中得著一切財富、名聲,卻無分於神國,這樣的人生是無希望的。反而願意為基督和福音(兩者併題這也是 馬可所獨有,其他兩卷都無“福音”這詞)緣故喪失今世生命的,必將拯救來世生命。將兩個不同價值的生命做交換,除非這人是明白基督的工作職分,否則世人是 無法作此比較,因此耶穌預告基督職分的顯露,就是神的國大有能力臨到,使看見而明白的人能走上同樣的十架路。

“人子在他父的榮耀裡,同聖天 使降臨的時候”,是引用《撒迦利亞書》(亞14:5),基督的再來和天使並題,由(帖前4:16; 帖後1:7)保羅的說法,是在最後審判時候。“神的國 大有能力臨到”則是變貌山上神的啓示見證基督的職分。在這裡作者向我們啓明基督的臨到是兩次,這是當時猶太人所不明白的。

 

增註1)8:17”你們還沒有省悟,一點也沒有理解嗎?你們仍存有使你們的心剛硬嗎?

“省悟”;原文指經由看見而認出,分辨出,意指察覺,理解,想到。

“理解”:原文指串聯一起,意指聯想,領悟,了解。

此二詞基本上都指人經由事件連續重複生發,應有適當聯想而明白背後的含意。“剛硬”:原文指使化成石頭,使硬化,意指頑梗不化,昏花、暗昧。作者用耶穌的口說出跟從耶穌的眾門徒,在他們夫子所經歷的諸多事,他們缺欠屬靈的敏銳性,不能明白每一事件背後所隱藏的屬靈戰爭意義。由馬可福音中,我們可以找出七件眾門徒所不明白的教導和事件如下:

1 四13     門徒不明白耶穌所說撒種的比喻

2 六52     門徒不理解耶穌分餅之事

3 七18     門徒不明白耶穌所說如廁的比喻

4 八 17、21門徒不理解酵和分餅之間的關聯性

5 九 32     門徒沒察覺耶穌對人子受難復活的預告

6 十38     門徒不明白向耶穌求高位的意義

7 十四 40   門徒不知道如何回答耶穌要求他們儆醒禱告

除了以上七件眾門徒不明的事,其他在第一章門徒在曠野找到耶穌,他們不明白耶穌為何在眾人都尋找他時,耶穌卻隱藏獨自禱告。第四章耶穌平靜風和海時,他們也不明瞭為何耶穌能使風和海聽從。第九章在變貌山上彼得看見以利亞和摩西向他門顯現,他不明白這顯現的意義。第十二章耶穌因撒都該派不信復活而指責他們不明白聖經。第十三章耶穌預言耶城和聖殿被毀後,他的再來門徒不知道。這些不知道和不明白的最主要原因,由8:33耶穌對彼得所說”你不思量神的眾事,反倒思量人的諸事”來理解。

一個在屬靈爭戰上沒有歷練的人,對於什麼是屬靈爭戰,是否真有這種爭戰,常常是抱著懷疑態度,甚至排斥這樣爭戰,不以為神國臨到必有爭戰,反以為只是好信息的傳講,何來受苦之說呢?這樣的人就是作者所指稱的門徒,對於屬靈的事幼稚無知,只看見表面事件的發生,而無智慧通曉背後含義。所列舉的七件眾門徒不知道的事,第一件和第三件都是比喻的解釋問題,門徒不僅不明白耶穌所說比喻的內容,更不明白耶穌為何在此時刻要用比喻。當耶穌對外講道時,作者特別題出”若不用比喻,就不對他們講”(4:34)。作者用”比喻”三次(3:23;4:2,12:1)對猶太人解釋神國的事,但在耶穌職事結束前,他對門徒說:”你們當從無花果樹學習比喻”(13:28)。門徒在久跟耶穌之後,應當由一個聽比喻到明白比喻,最後能使用比喻(去教導),否則當門徒始終不明白耶穌的言行時,耶穌也只能用比喻來對他們說了(路19:11)。

同樣第二件和第四件都與耶穌分餅有關,作者都指出門徒不明白為何耶穌要行出這記號的目的。屬靈爭戰就在日常生活的事物上,每日的吃食就是一個爭戰,食物從何而來,吃什麼食物和什麼人同吃,這幾樣都在作者筆下成為爭戰場所,第二章與稅史並罪人同吃,第二章結束時在安息日要如何得吃,第六、八兩章吃是由天而來,第七章怎樣食物才可以吃,讓讀者從每日都要面對的事物上,再次思考爭戰的事實,實際上是每一個信徒都親身蒞臨了,倘若仍然遲鈍如門徒們,他們是吃喝自己的罪而不知。最後三件事是有相同的背景,門徒們不明白彌賽亞的登基為何是由死亡,羞辱開始呢?人子必經死而復活的過程,和雅各、約翰求高位時,耶穌所教導的內容,彼此是相通的。門徒要得為大,就必先從犧牲服事開始,正如耶穌必要到耶京受辱,被殺而復活。因此當耶穌獨自在客西馬尼園向父祈禱時,門徒無法回答耶穌的要求,他們順從肉體的軟弱,無法攻克己身,叫身服己,在屬靈爭戰上毫無見識。作者未像約翰福音以聖靈臨到門徒時,門徒就能明白耶穌的言行意義,他反而再三提及耶穌要門徒儆醒,謹慎。儆醒(GB1127):指清醒,注意,也就是不睡(13:33合和本譯為儆醒),馬可出現六次(13:34、35、37;14:34、37、38),都在耶京最後時期,對門徒最緊要的教導中。謹慎(GB991):指眼睛的活動,朝著某一方向看,引指留心,當心之意,若其後接希臘文(apo),則指防備之意(8:15;12:38)。馬可出現十四次,其中指留心之意,在4:24要對所聽見的留心,13:5、9、23、33要謹慎於四週所發生的事。因此作者對如何去明白屬靈爭戰的事,提出細心觀察週遭每一件事,省思背後意義,如同今世教育的方式,有著相同原則。 屬世事務的學習,都當仔細注視學習明白,屬靈事物更當如此,然而人卻單對屬世的學習有此心態,對屬靈的學習卻以可有可無的心態面對之。

8:17”他們彼此議論:他們沒有餅”作者指出門徒所思考的和6:37一樣,都是從現實面來看問題,而沒有耶穌的敏銳心。耶穌再次要他們留心防備舊酵,那出於傳統教導,而不是出神啟示的教導,要能夠去分辨。這屬靈的功課卻被誤以為屬物質的問題,再一次提醒讀者當仔細分辨,免得落入門徒的無知之中。

 

增註2 )馬可福音的末世論的觀點

作者對於末世論的記載只出現在8:38~9:1;13:23~27;14:25、62

都以耶穌第二次以審判者角色臨到為主。其中在雲彩中是其特徵,這時的人子是在神的右邊。作者三次題及降臨8:38;14:25、62,都以”人子”稱呼耶穌,而分別以”在他父的榮耀裡,同聖天使”,”有大能力,大榮耀”,”坐在那權能者的右邊,駕著天上的…”來形容他降臨的情形。

雲彩的出現,13:26;14:62都在第二次降臨時題及,在9:7則是變貌山的事件。變貌山的事件,是預演第二次臨到的情形,也是對耶穌的話應驗,使門徒對於末後的事有信心。雲彩的意義,除了字面意指天上的雲朵之外,在舊約有兩種意義,一種是神同在的地方,在出埃及記以及許多神蒞臨顯現之時,另一種則是由鴻1:3和7:13所代表是能力權柄的象徵。這兩種含意都在馬可中出現,不論是變貌山的雲彩,還是耶穌自己宣稱他的再臨,都代表他是與神同在,且擁有神所託付的能力權柄。由”右邊”這詞即可表達這個含意。”右邊”出現在12:36;14:62;16:5(另外10:37、40;15:27是針對門徒和同釘十字架的犯人),它都有與神同在,擁有能力權柄之意。尤其16:5特別提到一個青年人坐在右邊,作者用這詞來代表耶穌復活後所得著的地位之隱喻。

8:38是由35節開始以連續四個”因為”(和合本只在35節譯出),為解釋34節耶穌的呼召:”想要來跟從我,就當棄絕自己,且拿取他的十字架,而來跟隨我”,最後一個解釋點。38節耶穌提出”人若以我和我的話為可恥”參照35節”為我和福音的緣故”, ”我的話”就等同”福音”。以為可恥(GB1870)在希伯來文對映字為HB2659,38節整節文意是賽一28~29的意義,賽一24~31神對先知啟示,他們救贖祂的子民,其手段是透過對仇敵的報復和對眾子民的煉淨,但對於眾子民有背叛和犯罪的,就如馬可8:38”姦淫和有罪的這個世代”,姦淫是指以任何受造之物或人造之物取代神的行為,在此非單指婚姻關係,更主要的是宗教信仰上的,亦即偶像崇拜之意 (此偶像崇拜更非單指看得見的”像”,更指在人心的諸偶像)。賽一29"因你們所喜愛的橡樹(指敬拜其他神明的敬拜禮儀,參見列王記下16:4)抱愧,你們必因所選擇的園子(指敬拜偶像的地方)蒙羞。這節的含意就是耶穌指責這世代的姦淫、有罪的同義詞。因此門徒若日後背叛耶穌和他的話,以為蒙恥的,耶穌再來時,就如賽一24~31先知所告示的一樣,那末後的審判必先臨到神的家。馬可福音的末世觀點是以對門徒報酬為主題,若門徒是堅信到底,而非耶穌所指責”無信的世代”(九19),主再來必以其公義得救贖(賽一27)。若果門徒是失信的,經不過十字架考驗的,最終離棄的,必致消滅(賽一28~29)。作者沒有”一信就永遠得救”的觀點,反而是起初很多人因耶穌所帶來的好信息而來相信跟從,最終在十字架下能堅持的只有少數幾位婦人。作者對神國的爭戰是不間斷的觀點,一再重述,信心是要一再受考驗的,最終因其信實和公義得賞賜,若果中途背棄,主也將以他為恥。然而在今日最可恥的是,許多聽聞福音的,大多閃避爭戰和考驗,對主和他的話不願坦然面對而深思其意,寧做無知之民,免得深陷煉淨之苦,這等人主也必以為可恥。

在今世是姦淫有罪的世代,耶穌所要建立的是與之相反的世代:堅貞公義的時代 ,這就是末世的景況,是按照律法所要求的,對神的堅貞信實守約,按神所訂規而行的義,在那世代就是律法被成全的世代。14:25耶穌言中之意,在那世代裡就是在神國裡,逾越筵席所代表的,不再只是救贖的預表和紀念,而是經由救贖產生的新子民,一同歡慶吃喝,救恩已被完滿現實,神人同樂滿足, “要喝新的”就是啟示錄五9”唱新歌”,一個新時代來臨,眾聖徒就得主使他們成為國度和祭司。他們被買贖製作成國度和祭司,目的都是為著神(啟五 9~10),這就是耶穌生前最後的期望,也是他被差的主要職事。

13:24~25 耶穌以日月星三光受損來描寫末日臨到,是由賽13:10引用,而”在天上的眾能力者將被搖動”,是由賽34:4引用。這兩段經文都是論神刑罰世界,為其民復仇伸冤的預表。這也是撒迦利亞先知所預言”那日”來到時必有的情形(亞14:6)。因此本段馬可作者的用意和前面所論述的是一樣的內容。   總結馬可的末世觀,他未提保羅所論述信徒的復活和被提,而是單單以對信徒的償報為中心,至於新天新地的情形也未曾論述。 這樣的觀點由可13:13 作總結最符合作者之意,”唯獨堅定不渝到終末者,這樣的人才能得救。

 

5.2. 上山變貎,下山趕聾啞鬼(9:2-9:29) 黑門山

Mar 9:2     過了六天、耶穌帶著彼得、雅各、約翰、暗暗的上了高山、就在他們面前變了形像.

Mar 9:3     衣服放光、極其潔白.地上漂布的、沒有一個能漂得那樣白。

Mar 9:4     忽然有以利亞同摩西向他們顯現.並且和耶穌說話。

Mar 9:5     彼得對耶穌說、拉比、〔拉比就是夫子〕我們在這裡真好.可以搭三座棚、一座為你、一座為摩西、一座為以利亞。

Mar 9:6     彼得不知道說甚麼纔好.因為他們甚是懼怕。

Mar 9:7     有一朵雲彩來遮蓋他們.也有聲音從雲彩裡出來說、這是我的愛子、你們要聽他。

Mar 9:8     門徒忽然周圍一看、不再見一人、只見耶穌同他們在那裡。

Mar 9:9     下山的時候、耶穌囑咐他們說、人子還沒有從死裡復活、你們不要將所看見的告訴人.

Mar 9:10    門徒將這話存記在心、彼此議論從死裡復活是甚麼意思。

Mar 9:11    他們就問耶穌說、文士為甚麼說、以利亞必須先來。

Mar 9:12    耶穌說、以利亞固然先來、復興萬事.經上不是指著人子說、他要受許多的苦、被人輕慢呢。

Mar 9:13    我告訴你們、以利亞已經來了、他們也任意待他、正如經上所指著他的話。

Mar 9:14    耶穌到了門徒那裡看見有許多人圍著他們、又有文士和他們辯論。

Mar 9:15    眾人一見耶穌、都甚希奇、就跑上去問他的安。

Mar 9:16    耶穌問他們說、你們和他們辯論的是甚麼。

Mar 9:17    眾人中間有一個人回答說、夫子、我帶了我的兒子到你這裡來、他被啞吧鬼附著.

Mar 9:18    無論在那裡、鬼捉弄他、把他摔倒、他就口中流沫、咬牙切齒、身體枯乾、我請過你的門徒把鬼趕出去、他們卻是不能。

Mar 9:19    耶穌說、噯、不信的世代阿、我在你們這裡要到幾時呢.我忍耐你們要到幾時呢.把他帶到我這裡來罷。

Mar 9:20    他們就帶了他來。他一見耶穌、鬼便叫他重重的抽瘋.倒在地上、翻來覆去、口中流沫。

Mar 9:21    耶穌問他父親說、他得這病、有多少日子呢.回答說、從小的時候。

Mar 9:22    鬼屢次把他扔在火裡、水裡、要滅他.你若能作甚麼、求你憐憫我們、幫助我們。

Mar 9:23    耶穌對他說、你若能信、在信的人、凡事都能。

Mar 9:24    孩子的父親立時喊著說、我信.但我信不足、求主幫助。〔有古卷作立時流淚的喊著說〕

Mar 9:25    耶穌看見眾人都跑上來、就斥責那污鬼、說、你這聾啞的鬼、我吩咐你從他裡頭出來、再不要進去。

Mar 9:26    那鬼喊叫、使孩子大大的抽了一陣瘋、就出來了.孩子好像死了一般。以致眾人多半說、他是死了。

Mar 9:27    但耶穌拉著他的手、扶他起來、他就站起來了。

Mar 9:28    耶穌進了屋子、門徒就暗暗的問他說、我們為甚麼不能趕出他去呢。

Mar 9:29    耶穌說、非用禱告、〔有古卷在此有禁食二字〕這一類的鬼、總不能出來。〔或作不能趕他出來〕

 

 

在 本段落中“耶穌”和“看見”在希臘原文中各出現七次。“看見”(GB1492):本字有看見和知道兩類意義,藉由看見某事物而明白。用於彼得(9:6)、 耶穌帶上山的三個門徒(9:8,9)、耶穌和門徒下山看見群眾(9:14),群眾也看見他(耶穌)都甚稀奇(9:15)、污靈看見他(耶穌) (9:20)、耶穌看見群眾跑上來(9:25)。作者故意用看見這詞,來表達對耶穌的認識。第八節“他們看見只有耶穌同著他們,周圍環視再無一人”。第 25節“耶穌看見,就是群眾都跑上來,他就斥責那污靈對它說”。在山上的啓示,中心要旨是要看耶穌且看得明白。下山後的服事,是將山上所啓示的職分表達出 來。為著世人,耶穌要與撒但的使者爭戰,雖然這世代是不信的,他仍需盡職完成父所託付他的。

在山上,耶穌只將神的啓示讓三門徒看見:摩西和 以利亞被顯現給他們看,是在耶穌“變了形象”(GB1339:新約只出現在太17:2,羅12:2,林後3:18和本處),衣服放光之後。耶穌能和摩西、 以利亞併列說話,是在他改變形象,得著榮耀之後。這表示耶穌完成神託付的使命,受難復活後,摩西和以利亞的職事和預言應許,都在耶穌身上成就、應驗了。這 樣的啓示彼得尚未明白,但他看見這何等榮耀的事已發生在他的眼前,他只求能保留在這榮耀裡,因而提出搭棚居住,使他能常留在這榮耀中。

作者 特別強調耶穌衣服的改變,它閃耀發光極其潔白,在地上的漂布者不能夠使它那樣潔白。表示以人的能力、方法都無法作到如此聖潔地步。衣服所代表的含意,在猶 太人中都知道代表人的形象、地位。耶穌的改變,如同但以理所看見的,如坐在寶座上那位恒古常在者(但7:9)一樣的衣服潔白,之後他再看見一位像人子的被 領到亙常在者面前,得了權柄、榮耀、國度。耶穌在山上的變貌,正是應驗先知但以理所預見,也是應驗耶穌在山下先前所說,神國大有能力的臨到。耶穌要在神面 前領取他的權柄、榮耀、國度,就必須符合摩西和以利亞的職事,將神的律例典章彰顯出來,教導萬民遵守,就是透過他的捨身對付撒但權勢,以及在世上對律法解 釋定下新的里程碑,兩項的事工的完成,使得從雲彩來的聲音,要印證耶穌的職分,門徒要聽從這位國度君王所行一切教訓。

摩西所代表的意義,由 《申命記》(申18:18-19)「我必在他們弟兄中間,給他們興起一位先知像你,我要將當說的話傳給他,他要將我一切所吩咐的都傳給他們。誰不聽他奉我 名所說的話,我必細尋誰的罪。」耶穌是應驗摩西之言,像摩西一樣的先知,傳神的話,將律例典章的真意表明出來。

以利亞所代表的意義,由《列 王記下》(王下10:10)「由此可知,雅威指著亞哈家所說的話,一句沒有落空。因為雅威藉他僕人以利亞所說的話、一句沒有落空。」以及《瑪拉基書》(瑪 4:5)「看哪雅威大而可畏之日來到以前、我必差遣先知以利亞到你們那裡去。」耶穌也同樣如以利亞,所說的話一句不落空。他的審判之言為使為父的心轉向兒 女,兒女的心轉向父親。

這次天上的聲音從雲中而出,正如耶穌受洗一樣,為耶穌見證他的身份,也印證耶穌所行的,是符合神所悅納。上一次是對 約翰,這一次是對三門徒,都是神國開創的先鋒。一在受洗一在變貌,都同是預表耶穌的死和復活之後得榮。因此下山時,耶穌吩咐門徒在他尚未從死裡復活,不可 將這異象告訴他人。這次的異象最大目的是向耶穌的三門徒證明耶穌是誰,在門徒未能明白死裡復活的意義之前,異象的意義也同是不明的。正如先知看見異象,若 無天使指明異象含意,先知不能說什麽。聖靈尚未降在門徒裡面,不明白主的復活,這次山上的異象的意義,也被保留著。

下山之後,面對山下的世人,作者在9:11-29以耶穌七次說話為段落,將他山上的異象啓示內涵表達出來:

一. (9:11-13) 論以利亞先來的事

二. (9:14-18) 問眾人聚集辯論的事

三. (9:19-20) 耶穌感歎世人不信

四. (9:21-22) 耶穌詢問病情

五. (9:23-24) 耶穌堅立病人父親的信心

六. (9:25-27) 耶穌趕鬼,使病人死而復活

七. (9:28-29) 耶穌教導門徒趕鬼的能力來源。

第 一小段,下山途中門徒主動詢問以利亞為何必須先來到?門徒是引《瑪拉基書》(瑪4:5)來問耶穌,因為在山上他們看見以利亞了,在門徒看來,耶穌:這位彌 賽亞,還比以利亞先來了,因而對文士的解經起了疑惑,耶穌澄清了兩件事:首先以利亞的臨到,已在施洗約翰身上顯明,施洗約翰在世宣講回轉歸向神的職事,證 明他就是以利亞,並且他已遭棄絕和殺害,「正如經上所指著他的話」,即指以利亞所遭遇的逼迫說的(王上19:1-3)。亞哈和耶洗別就等同希律和希羅底。 其次,人子耶穌所將遭遇的,和他的先驅者毫無異致,耶穌也引用舊約經文關於人子,經文是如何記載?耶穌隨即引用一個受難經文,可能是套用(賽53:3)的 意思。

第二小段,他們來到眾門徒那裡,有文士和門徒辯論,論述點由病人的父親口述,文士和門徒都不能把鬼趕出去。在這關鍵時刻耶穌不期而 至,眾人因而稀奇,他們寄望耶穌來解決這個難題。文士的辯論可想而知,他們否認門徒有趕鬼的權柄。門徒雖曾經由主賜給他們權柄制伏污鬼(6:7),也確實 趕出許多鬼,但現在面臨這一頑固的鬼,他們的能力顯得不足。這個啞巴靈所表現出來的動作,異於其他經文出現的,正如《馬太福音》(太17:5)「害癲癇的 病」的外徵。文士來和門徒辯論,顯出他們是一班滿口批評,滿心敵意的虛偽者,只有批評別人的失敗,自己卻一個指頭也不動。面對這一個局面,第三段由耶穌表 達他的悲歎。

第三小段,無論是文士、病人的父親,乃至門徒,耶穌深感他們的信心是何等低落。他已在世傳道三年了,門徒也看了這麼久,仍無學 得信心來對付污靈。門徒尚且如此,在這世代還有誰深知主的心?人的愚頑和沒有信心,在每一世代竟沒甚兩樣。主只有持續忍耐等候,也只有無限的憐憫,把病人 帶到他面前。那靈一見到耶穌,仍然顯出它的頑固,故意傷害病人,以敵擋耶穌。馬可獨有記載污靈的反抗是如此強烈,正與耶穌山上得榮成對比。撒但不甘心伏在 神國君王的權下,在耶穌尚未真正得著天上權柄、國度,它仍要作怪。

第四小段,耶穌竟然任由孩子受苦而花上一些時間和孩子父親談話。耶穌詢問 孩子發病多久了,無非是要試驗這位父親的信心。他回答耶穌的問題後,竟也主動求耶穌憐憫,然而他的話說:“你若能夠,求你幫助我們,施憐憫在我們身上”。 從來沒有一位來到耶穌面前的人,以這樣的口吻對耶穌說“你若有足夠能力”。經文都不提這位父親是什麽身份,也無法判別他是猶太人還是外邦人,經文故意省略 背景,就有他的目的。山下這次的醫治,是一決定性的行動,馬可記完這事以後,只再記醫治瞎子巴底買,其方式同《馬太福音》一樣。在面對上耶京受難之先,惡 者以死亡阻攔耶穌的職事,是本段落的目的。要對付這樣的挑戰,惟有信心,再加上禱告。無論是什麽身份,都要先建立自己的信心,信心是透過主的憐憫而得著的 (來4:15-16),人的軟弱被重新興立,不是單靠自己所能達成。

第五小段,耶穌以猶太式教導,用那父親的話反用回答他的懷疑。“你若有 能力,這樣的事對於有信心的人,萬事都是能夠得”。(23節另譯)。有信心的人,原希臘文是指持續保有信心的人。耶穌的回答,我的能力不是問題所在,關鍵 點是你對神的信心能否持續堅守,不看眼前孩子的狀況,也不在乎他人的權柄能否得勝污靈的侵害,只要確信神的大能,雖死亦能復活,你能夠這樣,就能夠面對任 何事情。孩子的父親接受了主的詢問,立即回應說:“我堅信這事!求你幫助我的不信”(24節另譯)。他對神的認知使他相信神的大能,但是現實的不足,每次 傷害的產生,使人軟弱如同沒有信心的。他深知自己的不足,祈求主尚且持續地幫助他的軟弱。耶穌要他能夠堅守住這信心,他祈求主能夠不住地幫助他建立信心。 面對如死亡般的苦難,不是在爭誰的權柄能力大,而是神的信實能否被顯證出來,苦難者的信心是在於對神信實的話的實踐中被成全。

第六段,眾人 好奇要一睹結局,耶穌斥責污靈,稱它為“耳聾不能說話的靈”。此靈在此又一次大大地抽瘋才不情願地出去,在本落段中,它三次(18,20,26節)被描寫 形容如今日稱為癲癇症般,就和五章格拉森的污靈同樣占有人的心靈和身體,阻止人來到神前領受那聖別的道,現在這靈表現結果,使這人好像成為死人,阻攔耶穌 的見證,但是正如讓耶穌再一次證明他並不畏死亡,且將得勝死亡,(27節)中文譯為“扶”和“站”兩字,在耶穌復活後,使徒的證詞中指復活的意思。(26 節)“死亡”出現兩次,現在復活也出現兩次,證明耶穌在山上得榮的預言,在山上這孩子身上已先應驗,死而復活的事是透過神信實的話,由堅信者表現完成了。

第 七段,門徒再次主動詢問耶穌,正如第一小段耶穌對以利亞的指示,這一小段正好首尾銜接,耶穌仍以門徒為主,再次暗暗的教導他們明白復活之道。趕這鬼就是等 同得勝死亡,“這一類的”就是“不信的世代”,(族類和世代在原文是同一個字)。惟有以信心和禱告才能得勝。禱告的意義,在此就表明它是學習信心的最佳途 徑,(可11:22-26)耶穌就將信心和禱告劃上等號。禱告是人在神前以神的應許向神表達感謝,稱頌以及祈求,禱告得蒙垂聽,是人相信神說出來的信實之 言,必再次掌控一切以成就神的美意,使神榮光顯現。禱告也表明祈求者願意服在神在時機、方式、內容等等方面有比人更美好的安排。山上的變貌得榮,事實上是 耶穌禱告的結果(路9:28-29),因此山下的得勝逐鬼,也是因為有山上的禱告。

在 以利亞和以利沙兩位先知身上都經歷過死而復活的事《列王記上、下》(王上17:17-24,王下4:18-31),以利亞使外邦寡母之子復活,以利沙使以 色列書念婦之子復活,神同樣恩待外邦和以色列,在本段落中耶穌再次證顯他是像以利亞、以利沙般的先知,是神國裡的預先傳告者,將接納一切相信者進入神國。

5.3. 第二次預言受難,教導門徒和睦之道(9:30-9:50) 迦百農

Mar 9:30    他們離開那地方、經過加利利.耶穌不願意人知道。

Mar 9:31    於是教訓門徒、說、人子將要被交在人手裡、他們要殺害他.被殺以後、過三天他要復活。

Mar 9:32    門徒卻不明白這話、又不敢問他。

Mar 9:33    他們來到迦百農.耶穌在屋裡問門徒說、你們在路上議論的是甚麼。

Mar 9:34    門徒不作聲、因為他們在路上彼此爭論誰為大。

Mar 9:35    耶穌坐下、叫十二個門徒來、說、若有人願意作首先的、他必作眾人末後的、作眾人的用人。

Mar 9:36    於是領過一個小孩子來、叫他站在門徒中間.又抱起他來、對他們說、

Mar 9:37    凡為我名、接待一個像這小孩子的就是接待我.凡接待我的、不是接待我、乃是接待那差我來的。

Mar 9:38    約翰對耶穌說、夫子、我們看見一個人、奉你的名趕鬼、我們就禁止他、因為他不跟從我們。

Mar 9:39    耶穌說、不要禁止他.因為沒有人奉我名行異能、反倒輕易毀謗我。

Mar 9:40    不敵擋我們的、就是幫助我們的。

Mar 9:41    凡因你們是屬基督、給你們一杯水喝的、我實在告訴你們、他不能不得賞賜。

Mar 9:42    凡使這信我的一個小子跌倒的、倒不如把大磨石拴在這人的頸項上、扔在海裡。

Mar 9:43    倘若你一隻手叫你跌倒、就把他砍下來.

Mar 9:44    你缺了肢體進入永生、強如有兩隻手落到地獄、入那不滅的火裡去。

Mar 9:45    倘若你一隻腳叫你跌倒、就把他砍下來.

Mar 9:46    你瘸腿進入永生、強如有兩隻腳被丟在地獄裡。

Mar 9:47    倘若你一隻眼叫你跌倒、就去掉他.你只有一隻眼進入 神的國、強如有兩隻眼被丟在地獄裡。

Mar 9:48    在那裡蟲是不死的、火是不滅的。

Mar 9:49    因為必用火當鹽醃各人。〔有古卷在此有凡祭物必用鹽醃〕

Mar 9:50    鹽本是好的、若失了味、可用甚麼叫他再鹹呢。你們裡頭應當有鹽、彼此和睦。

 

 

作者已在第一段落向我們解釋,認識耶穌為受膏者是開啓神的國關鍵,在第二段落山上變貌預告死而復活的耶穌是神的國建立的開始,接下來第三、四、五段落,作者要傳達進入神國者的資格。

第三段以門徒彼此爭大,如鹽失味被棄,惟有服事弱者,和睦相處者才配入神國。第四段以神原先創造心意,用孩童般的心去承接的,才配入神的國。第五段仍對今世貪戀,無法撇下的,是無法進入神的國。這三大段落,都與基督的苦難相連結,再次解釋告難的定義。

作 者續記載耶穌的行程,由該撒利亞腓利比外邦境界重回到加利利,耶穌持續隱藏他的行蹤,其原因中文和合本未能譯出,(31節)“於是”原文希臘文是“因 為”。經文事實上自己已經解釋耶穌為何不讓人知道,就是因為他持續教導門徒這位人子有關受難和復活,這樣的啓示由(9節)耶穌的吩咐已說明。這與今日我們 有何關係?一方面經文要告訴我們,在加利利的工作已屆結束,當前最重要的事,是教導門徒明白死而復活的職事。在耶穌成就這事的時候,他們不至於跌倒。另一 方面經文也在提醒讀者,對于死而復活的職事,信徒常常聽訓,但實際遇到苦難考驗,身體軟弱纏身,能否學得教訓,憑信堅持復活大能必能克服眼前難關?當最以 為容易的考驗來到,彼此爭論誰為大的事,今日信徒自認不會陷入這個難題,事實告訴我們,人內在的私欲是隱藏的,人的驕傲常是自我隱藏,當最高的啓示帶來最 高的屬靈權柄,就會在人的心上產生驕傲。因此神就需要用厲害的手段來使我們卑微下來。在本段落中耶穌的教導何其難解,以自殘來面對內心的私慾,雖是暗喻式 手法,卻讓我們驚心膽跳,因為「謙卑是天使的裝飾,驕傲則是鬼魔的醜形」(清教徒William Jenkyn名言)。死而復活的職事,是以大事小,是捨 己當得權益,這是每一個尚未深刻體會聖靈在人裡面深層工作結果者,所不能明白和實踐的。

基督與門徒續往耶穌撒冷之道路行走,門徒在路中爭 大,基督主動詢問他們,他們自愧不敢作聲。主教導死而復活之事,他們不明白卻不敢問,是因他們內在以為耶穌要得地上國將近了,他們要的是結果,過程不重 要。但耶穌因他們的問題,不得不坐下再次教導門徒。基督藉由小孩子點醒他們,約翰卻轉移話題,批評有人妄自奉耶穌的名趕鬼,他吩咐他們接納之道仍是關鍵, 繼續指出對軟弱者的扶助才是王道。

(35-37節)耶穌用兩種人來表達在神國家中為首者,當表現出來的行為,一種是眾人的執事。“執事”這 詞指服役于事而非服役于人,在希臘神廟中指廟中供職非單是普通工役之用。譯為“用人”、“僕人”常造成人誤解耶穌之意,有錯誤引伸為要在教會為大的,就要 從最卑微的事上做起,因此教會牧者竟然被要求去打掃會堂,佈置會堂等等瑣事。事實上這詞是指在服事神上的工作要專職、專心,反面而言是對映法利賽文士,只 做表面工夫,卻要他人對他言聽計從,尊重他的權柄。

另一種是接待小孩的。“接待”這詞有歡迎、款待、期待之意。耶穌之意是要門徒對教會中軟 弱、無知的肢體不可輕看,反要積極去扶助、幫忙他健壯、長大成熟,而非壓制他們,看輕他們。用“首先”和“末後”兩詞對比,在耶穌另一教導上:在前的將要 在後,在後的將要在前(可10:31),也同樣出現。都是談到有關賞賜的事,既然已全心投入跟隨的腳步,耶穌勸勉門徒更當明白他們夫子如何成就他的職分, 學習同樣模式,才最終得到神珍貴的賞賜,這也是保羅在(林前3:10-15)神工人建造的原則。

(38-41節)約翰對耶穌的教訓,所回應 出來的卻是以他人的行為不合自己所想的而責怪之。他不是用夫子所教來自省,反是用他人不如自己來回答耶穌的要求。耶穌先回答他所指出的問題,約翰用了兩次 “跟從我們”, 耶穌第一句話則用了兩個“我”,門徒因耶穌曾賜給他的權柄去趕鬼(3:15; 6:7),就以為除了他們之外,其他工人不算是神的工人。 門徒對別人的態度,反應出他們狹隘的思想,排斥非屬他們的其他服事者。耶穌反而深知人性,一個人能在主的名裡行出異能,證明他不是仇視耶穌,他就不會輕易 譭謗耶穌。“不是反對我們的,就是贊同我們”(40節另譯),在神國戰場上是要結交戰友,而非另豎立敵人。因一杯水之助就可得到報償,神對贊同祂所命定的 使命者,從舊約就是一再重複這觀點。亞伯蘭搶救他侄子羅得時,幫助他的幔利和以實各和亞乃都得應得之分。甚至亞述和巴比倫滅了以色列國和猶大國,神也視他 們為神的工具。波斯王古列攻滅巴比倫,猶太人蒙赦得而還鄉,對古列感恩戴德之極,視如神派來的救星(參閲:賽45:1-5; 48:12-16)。

(41-50節)作者用了七個假設子句,七個假設語氣動詞,構成耶穌第二段教導。耶穌雖然約翰的回答而打插了他的教導,但文脈卻仍按主題在走。

(41節)以一個“若”(和合本譯為“凡”)假設條件子句,帶兩個假設語氣動詞“給…喝”、一定不“失去”(和合本譯為“不能不得”),反襯這事是必成事實,神紀念人的任何為了耶穌所作的功德,祂對這麽微小的事奉都珍惜。

(42 節)以二個“若”(和合本譯為“凡”、“倒”)假設條件子句,帶一個假設詞氣動詞“絆倒”,和一個直說語氣“拴”所構成,顯出這事的嚴重性。這些相信者的 小子中的一位“(另譯)”,“小子”可指(38-40節)中未能跟隨門徒的,卻被門徒攔阻而成絆倒的。也指(36-37節)那信心微弱的小孩。故泛指一切 卑微信徒,為首的工人,有責任捨己也要救拔他們。

(43-48節)都以相同格式藉由三件肢體的自殘,以搶救生命,來表達它的急迫性。“地 獄”是原文希伯來文“欣嫩子谷”的不正確音譯。這峽谷人曾在那裡使兒女經文獻給摩洛神明(耶7:31),約西亞改革時,下令拆毀邱壇(王下23:10), 改作焚燒垃圾之處。如此一來,這地就真是「火不滅,蟲不死」,儼如“永遠刑罰”的景象。手、腳、眼這三樣都代表人的能力,當人的自我私慾如荊棘將自己夾死 了,只能砍除這種天然能力,透過復活大能才能再次救拔出來。耶穌的教導到此已清楚表明神國得尊榮之路,一方面是對神其他兒女彼此相愛和相容的義務中顯出 來,一方面是對自己經由苦難、克己來煉凈,正是待人以愛,律己以嚴模式完成神國軍隊訓練。火和鹽原是與人有益,但為人內在荊棘的根除,則只能在今生被醃, 和合本有古卷加上“凡祭物必用鹽醃”是引用(利2:13)。在苦難逼迫的日子,門徒將來的際遇一如聖殿的祭物,泡浸在苦難逼迫的火堆裡,輾轉的被熬煉(參 閲:彼前1:7; 4:12)

(50節)作者引用耶穌的比喻做這段教導的總結,以色列的鹽是岩鹽,由於有雜質和化學變化,使用後外層通常都 失了味。鹽在當代是極重要的防腐劑以及調味品。東方民族常用鹽來確立契約,鹽就代表忠誠及堅貞的象徵。因此耶穌引用鹽的性質和功能兩項,說出兩種門徒當謹 慎而行的行為。要常保鹽味也當彼此調和。保羅就說:你們的話要時常在恩典中用鹽調和。(西4:6)。在神國的治理原則,是以達到彼此和解,和睦相處的律法 目標,這是承受律法的猶太人歷代以來未能達到的目標,現在神國的建立就是要使律法頒佈的目的達成,使神透過律法的教導,讓神的義和神的聖潔光顯。

 

增註1)變貌山的啟示,獨尊這位耶穌的意義:

綜合對觀福音的記載,神直接干預耶穌一生事績,在三件事上:出生,受洗、變貌(死而復活)。 三次都有使者直接說出神的啟示,這証明在三件事上是有相同意義,同樣在述說同一主題:神要藉由這位新亞當,以全新的方式創造出新的子民,新人類,是按神的形像、樣式來彰顯神自己。

變貌山的啟示,比較彼得自己的說明(彼後一12~18),在用詞上比對,可以更清楚山上所要啟示的意義。馬可的記載(雷同於馬太、路加)將變貌山與耶穌自己啟示的話”這裡站著的人當中,有人沒有嘗過死亡之前,他們可以看見神的國在能力中來臨”,相連一起,亦即山上的啟示和耶穌說”神國在能力中來臨”,是同一意涵。彼後一16”我們使你們知道我們主基督耶穌的能力和臨到之事”,彼得用”能力”(GB1411)和”臨場” (GB3952)來表示山上變貌,而馬可用”能力”(GB1411)和”來臨” (GB2064),只是將”臨場”的名詞改用”來臨”的動詞。因此”神的國”和”我們主基督耶穌”這兩個主詞的含意就明顯了。當基督耶穌按照律法和先知(摩西和以利亞)所預言成就神國的建立,以死而復活的方式建立,就是神國的臨到,正是彼得所說:”那個通路進入我們的主,即基督耶穌救主的永世之國”(彼得1:11)。

摩根(Campbell Morgan)說:山上變貌不是神性的流露,而是無罪和完美的人性所顯出的榮耀,並認為主在那時候正有不經過死而回到天上的資格(因死是罪的結果,而他是無罪的),但「他卻第二次以背向天,轉回地上,這是為了他要以完全人的身分,來經歷人類死亡的奧秘」(引自聖經新譯)。然而聖經給我們的說明卻不是這樣,彼得說在那山上耶穌是從父神得尊貴和榮耀,而非他自顯榮耀,且路加說摩西和以利亞同耶穌談論耶穌去世的事,就是他在耶穌撒冷將要成的事。因此學者是以三一神觀在看變貌山,而非以神真正的啟示來認識經文,沒有不經死而回天上的路,這是律法和先知所明確的預言,耶穌從未以背向天轉回地上,他反而渴望向著天回到天上,客西馬尼的禱告,耶穌就是如此祈求著。因此,死而復活的路是難行的,也是必然的,這正是經文所強調雲中之聲來臨:這一位是我的兒子,就是蒙愛的,你們要聽從他。也是經文所記:不再有任何一位他們看見,除了只有這耶穌同他們在一起” 獨尊這位耶穌,因他是神國建立的第一人,也成為神國進入的唯一通道,建立神國進入的準則:死而復活的行事準則。

先知和律法的成就方式,就是耶穌對門徒教導的方式:跟從我,就當捨棄自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因耶穌自己就是以這個方式來成全律法和先知,門徒也當經歷同樣方式。獨尊耶穌就是獨尊唯一的通路,除此之外別無他路,作主門徒就是來學習主走過的方式,而非自創另一條通路,繞過苦難、死亡之路,成為進神國的捷徑,那不是真信徒,只不過是偷溜進來的假門徒。

下山時耶穌囑咐當人子還未從死裡復活,不要將所看見的告訴人,這一通路尚未成就,奧秘就當繼續成為隱藏的。希伯來書十19~22指明,現在到神面前的通路已完備了,耶穌已用他的身體開創這條又新又活的路,山上的啟示已清楚了,這也當成為我們宣傳的福音內容。

捨己的路就是死而復活的路,八章耶穌首次啟示自己的死而復活,就連接對門徒教導,要捨己跟從。九章山上變貌後,經文又第二次記載耶穌預言受難復活,也接連對門徒教導肢體自殘以進神國的捨己之意。十章又再記第三次預言受難復活,同樣接續對門徒教導為首必為僕的捨己之路。作者三次同樣筆法,將第五大段的內容串聯起來,讀者當更容易明白他的用意。

 

增註2) 9:48~49經文背景查考

48節是引自以賽亞66:24上半句,49節則套用利未記2:13的文意。作者將兩個完全不同的背景:以賽亞66章是雅威神最後審判的場景,利未記2章是獻素祭時祭物事先處理的要求,將它們並題且以49節作為48節的解釋,是一種方式,另一種解釋則將49節與48節分離,而與50節結合整段最後結論。此兩種解釋各有所本,前者強調審判所帶出了絕對性,對作惡者有永久刑罰之意,後者強調對門徒的煉淨效果。49節的用詞”火”是與48節地獄之火相連,”用鹽醃”則與50節三個鹽的句子相連,就文脈而言,49節正是將48節和50節的文意串起,因此以上兩種解釋應合併為一齊,正如42節是指使他人跌倒的刑罰,43~47節是使自己跌倒的防備,這兩種跌倒是一體兩面,事實的內涵都指向捨己的必要性。

神是嚴厲的再度來看,對於已是蒙召得恩者,神對他們的期望和要求是按律法原則對待,若果已蒙神垂憐從罪中贖回歸基督者,是神的奴僕。對於奴僕所要求的是盡忠職守,當他失職而背叛時,地獄的刑罰正如以賽亞66章所啟示是對”違背我的人”(賽66:24)而論的。“違背”希伯來文是指背叛統治者,它的用法和”悖逆”(賽1:2)是同義詞,因此48節是對失職的門徒說的,而非對不信者。同樣49節也是針對門徒而非不信者,刑罰的另一面意義是教育和磨難,神所喜悅的祭物是經過查驗無瑕的,因此利2:11~13節所要求於素祭的,首先是無酵的,其次它不是初熟供物,初熟供物有另外的使用限制,第三項要用鹽調和,鹽是約的意思。這三項的用意在耶穌的教導中除了初熟果未提其他兩項”酵”和”鹽”常被引為教導中的比喻法。在這此未強調”無酵”,因在八章已提及,而是強調”鹽”的作用,49節就是鹽的第一種功能”醃製”,50節則是鹽的調和功能,這兩種功能就是門徒的要求,是透過如火中煉淨般的醃製過程,使門徒能成為神所喜悅可作為馨香祭物。鹽能成為約的鹽,就代表它是成為對神對人能永保效用的,因此馬可作者以此表達門徒對神對人應有的果效,正如在跌人和跌己的兩方面警戒一般。

對觀福音都提到鹽的比喻,約翰福音未記鹽的教導,反以光為主題在七件比喻上(約1、3、5、8、9、11、12章)作為教導。光和鹽都有相同模式在其發揮功效上,就是燃燒自己,犧牲自己以助人,這就是捨己的路也是死而復活的路,正如火焰及身是痛苦的,醃製自己也是難過的,但卻可以叫身服我(林前九 25~27),火和鹽的意義就在此了。

 

5.4. 在猶大境內教導接納:夫妻和小孩(10:1-16) 猶大境約但河外

Mar 10:1    耶穌從那裡起身、來到猶太的境界、並約但河外。眾人又聚集到他那裡、他又照常教訓他們。

Mar 10:2    有法利賽人來問他說、人休妻可以不可以、意思要試探他。

Mar 10:3    耶穌回答說、摩西吩咐你們的是甚麼。

Mar 10:4    他們說、摩西許人寫了休書便可以休妻。

Mar 10:5    耶穌說、摩西因為你們的心硬、所以寫這條例給你們。

Mar 10:6    但從起初創造的時候、 神造人是造男造女。

Mar 10:7    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

Mar 10:8    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體的了。

Mar 10:9    所以 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

Mar 10:10   到了屋裡、門徒就問他這事。

Mar 10:11   耶穌對他們說、凡休妻另娶的、就是犯姦淫、辜負他的妻子.

Mar 10:12   妻子若離棄丈夫另嫁、也是犯姦淫了。

Mar 10:13   有人帶著小孩子來見耶穌、要耶穌摸他們、門徒便責備那些人。

Mar 10:14   耶穌看見就惱怒、對門徒說、讓小孩子到我這裡來、不要禁止他們.因為在 神國的、正是這樣的人。

Mar 10:15   我實在告訴你們、凡要承受 神國的、若不像小孩子、斷不能進去。

Mar 10:16   於是抱著小孩子、給他們按手、為他們祝福。

 

 

耶 穌的腳步踏到猶太境界,就在約但河外,正是先前施洗約翰工作的地點(約一1:28; 3:26)。本段落可分為三段,一是法利賽人質問耶穌休妻的誡命,二 是耶穌進屋內對門徒教導休妻的真意,三是耶穌藉以小孩的單純教導門徒。主題都放在如何看待神律法教導本意。這約但河外尚是希律王的管轄境內,希律的行為不 端,施洗約翰諫責希律休妻另娶而被殺之事(可6章)才不久之前,所以法利賽人故意以休妻條例來試探,為要讓耶穌陷入施洗約翰的苦難中。耶穌引用創世記經文 來解釋婚姻的真意,但耶穌只在屋內對門徒教導休妻是犯姦淫罪,並未公開講給法利賽人聽。耶穌雖知自己的苦難已近,但是他要應驗聖經預言,就不能在猶太境外 被阻,這是撒但計謀,在神國爭戰中,以智慧面對抗戰是必須的。在同時,有人帶小孩來見耶穌求他祝福,門徒的阻攔動作造成耶穌惱怒,門徒尚未從耶穌對休妻的 教導中領悟,惟有重回亞當未犯罪前的純一如小孩般,對神的話就不能了解。摩西律法容許休妻,是人因犯罪以致心硬,休妻也非要人落入淫罪,反是成為警戒教導 的目的。因此重回伊甸,不以心硬而以單純、信靠順從父母之心來面對神的誡命,才能承受、進入神國。

休妻的案件被題出來探討,一方面猶太人和 羅馬人對這事的法律規定不同。另一方面猶太人內部解釋神的法律也分成兩派。這對今世的信徒也是重要的信息,如何面對今世法律與神的誡命相違抗時,信徒應當 持守何種態度。羅馬法和現世法律(中國、台灣、香港,華人社會的法律)對婚姻規定都一樣,允許男子或女子主動提離婚。猶太律法則只提到允許男方主動提離 婚。在當代猶太人中解釋此條例也分兩種。屬煞買(Shammai)派的看法,嚴謹而不合實情,惟有不貞才可休妻;但屬希爾(Hillel:保羅的老師)派 的看法,採放任、流行的看法,任何小事都可成為休妻理由。

耶穌對此事回答,分三段式回應,首先指出摩西在《申命記》(申14:1-4)的制 定,是出於人心剛硬,沒有像神那樣的心胸來寬容妻子的犯錯,沒有神的堅愛來持守婚約。申命記的誡命是事實的描寫,而非條件許可,目的是警戒離婚所造成的罪 過嚴重性,將使人和神所賜產業之地都陷在罪中。律法並非要人休妻,而人以為律法允許休妻。其次,他從摩西進一步說到神原先創造對婚姻的理想觀念。《創世 記》(創1-2章)兩段創世記記錄,是證顯神所創造的一切異乎尋常得好而且美,創造最後的一事件是男女被造結合成一體,這成為創造的最高峰,亞當不再是獨 居不好,夏娃被造成為他的幫助者,二人同負一軛(和合本譯為“配合”),在伊甸園中管理萬物,完成神造人的目的。因此人不可分開,分開就表示破壞神創造的 原意,耶穌引用創造的經文來為婚姻的意義作解釋,表明人不可因自己私慾尋找神的話為自己辯護,對神已啓示的話注解,當按正意分解。人要休妻的內在因由未解 決,光談律法的規定是本末倒置,最後一次門徒入屋問耶穌,他們不能確定耶穌對法利賽人的回答,休妻的意義何在。耶穌再次確定離婚的結果,男女再嫁娶,都犯 了姦淫,廢了婚約,不論是羅馬律或猶太律,正確明白而遵行神的心意,才是正道。只求男、女的權益,是落入撒但的詭計里。(神立約永不廢棄,神所配合,人所 立的婚約,豈可隨意廢棄!)

(11-12節)耶穌針對男方和女方主動求離開,不是在說兩性平等,反是定罪雙方。若只是分離未再娶嫁那是破壞 婚約,尚未玷污自己身體,各自保守自己這是保羅對離婚的再解釋(參閲:林前7:10-15),但是離婚再嫁娶就成姦淫者,是干犯十誡的第七條,這才是(申 24:1-4)原意。雖是如此,門徒對神律法的認識仍是不足,(13-16節)小孩子來到主前,成為耶穌教導門徒最好例證。門徒排斥小孩,正顯露他們內在 驕傲,容不下比他們不如的,視如無物,這心態正是法利賽人的心態,因此他們不能明白神律法的意義,只能從字面來認識、解釋、和遵守外表規矩。(這也是今世 多人對神律法膚淺看法)耶穌連續兩次指出神的國的定義和界限,“神的國就是這樣的人”,“若不接受神的國像小孩子,決不能進入它裡面。”第一句話意指神的 國就是心存單一、信靠、自卑的對神話語渴慕,如這些小孩要來到主前得主摸他們,與他們親近,得主的聖別和賜福。有這樣心態的人就是神國裡的人,對於神的律 例典章就能進入真認識。第二句話即神國排拒那心裡剛硬的人,對神的誡命曲解,以己意取代神律法,不願意接受耶穌對律法的真解。

對於這段經文 常被人誤解為耶穌要人像小孩,只要單純接受救恩即可,不要人的豐功偉業,不必計較有無遵守神律法。但事實上本段話題是跟著論婚姻而來,是為了達到敘述上類 別的一致。救恩確是非靠人的行為,但這非本段要論述的,且將此引申為不需遵守誡命就能進神的國,更是錯謬!作者的本意是要人像小孩子對神吩咐那樣單一純 真,如同重回伊旬未犯罪的心,將神所安排的視為美善,樂意遵行,“夫妻二人赤身露體他們自己不以為恥”,對罪無認識,就是律法頒佈的最終目的,使罪不再轄 制人的身體。

5.5. 財主求永生(10:17-31) 上耶路撒冷途中

Mar 10:17   耶穌出來行路的時候、有一個人跑來、跪在他面前問他說、良善的夫子、我當作甚麼事、纔可以承受永生。

Mar 10:18   耶穌對他說、你為甚麼稱我是良善的.除了 神一位之外、再沒有良善的。

Mar 10:19   誡命你是曉得的、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不可虧負人、當孝敬父母。

Mar 10:20   他對耶穌說、夫子、這一切我從小都遵守了。

Mar 10:21   耶穌看著他、就愛他、對他說、你還缺少一件.去變賣你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

Mar 10:22   他聽見這話、臉上就變了色、憂憂愁愁的走了.因為他的產業很多。

Mar 10:23   耶穌周圍一看、對門徒說、有錢財的人進 神的國是何等的難哪。

Mar 10:24   門徒希奇他的話。耶穌又對他們說、小子、倚靠錢財的人進 神的國、是何等的難哪。

Mar 10:25   駱駝穿過鍼的眼、比財主進 神的國、還容易呢。

Mar 10:26   門徒就分外希奇、對他說、這樣誰能得救呢。

Mar 10:27   耶穌看著他們說、在人是不能、在 神卻不然.因為 神凡事都能。

Mar 10:28   彼得就對他說、看哪、我們已經撇下所有的跟從你了。

Mar 10:29   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人為我和福音、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姐妹、父母、兒女、田地。

Mar 10:30   沒有不在今世得百倍的、就是房屋、弟兄、姐妹、母親、兒女、田地、並且要受逼迫.在來世必得永生。

Mar 10:31   然而有許多在前的將要在後、在後的、將要在前。

 

 

妻 子、孩子在當代被視為無價值、無生產力、不值得投資、不值得看重,反而一般人以為財主、權貴才是神所看重,配入神國的族類。前後兩段經文恰成對比,神國所 要呼召的是一無所有的人,而非擁有許多財富、能力、權勢的人。門徒看重文士和財主,對於他們來詢問耶穌,與有榮焉,針對這些人的問題,再三回應,尋找答 案,反觀小孩子及瞎眼巴底買來求見耶穌,他們都一概排拒在外,作者故意用相同字詞“責備”,表現出門徒趨富欺貧的內在缺慊。作者也同樣在用詞上獨有的方式 表達耶穌教訓主題。上一段耶穌“惱怒”門徒,這是新約聖經唯一一次記載耶穌對門徒所做的生氣,另一次是耶穌帶著怒氣環視法利賽人(可3:1-6)。耶穌不 是凡事只表現他的愛、寬容,好像好好先生,事實上他不容忍人明知故犯的行為,門徒的作為視同法利賽人的虛假,這樣的虛偽正是耶穌所對抗的,他豈能容忍門徒 學像他的仇敵那般?聖經從未禁止人生氣,為義而怒本是應當,神的公義豈能踐踏,神的律法豈能貶低!容許法利賽人的虛假、無憐愛,和門徒逢迎權貴,排拒貧 弱,都是對神國的最大傷害。耶穌教訓門徒後用了一個意思甚強的字“他熱切地,接二連三地給他們祝福”。(16節另譯)在新約中只出現在本處。對門徒和小孩 子,耶穌用了這麼強烈對比的字,作者的意園,我們就更能明白他的用意。

在本段落中,作者也用了相似手法,來凸顯耶穌教導的主題。這位財主因 耶穌的要求變賣所有分給窮人,聽見後就“臉色一變”憂憂愁愁的走了。當耶穌針對此事對門徒說,有錢財的人進神的國是何等的難,門徒同樣對耶穌的話“驚 訝”,作者同用“在這話上”而表現出“變臉”和“驚訝”。門徒的反應竟是和財主一樣,雖然門徒沒有很多產業,但是在今世的財富觀點上,門徒和財主是一樣 的。按著律法書所記載,遵守神的律法者(如這財主已守全耶穌對他說的誡命),神就在今世賜福他健康、兒女、財富、平安,這樣按字面意來認識神話語的,是法 利賽人和門徒都一樣。神在(利未記26章, 申命記28章)律法書上所記,遵命有福違命有禍的主題下,提到在今生的福分。但字面意的更深教導,並非如猶太 人以為財富的擁有即是遵守律法得福而來,他們將財富等同神的祝福,這樣的錯誤,已在約伯記中論及。耶穌所要提出的觀點,再次衝擊門徒舊有觀念,財富的定義 不再是以今生所擁有為唯一準則,且今生的財富無法換得來世的國度,門徒因而越發驚駭,誰才能決定進神國得救?耶穌的回答:不在乎人的能力,而在乎神的大 能,不是人憑其能力、財富來配得神國,而是以神國為重的人,在今世撇下所有,並伴同逼迫,而能考驗合格者。

神的國和遵守誡命是相連的,財主 求永生之道,是他認為自己在對消極的律法要求,已有一定程度的善行表現,他所求問的是耶穌能告訴他某種困難或特別能顯出他的完善的功課。耶穌從他跑來 “跪…問…”的表現上,知道他的熱忱和敬意,也由他能從小就遵守十誡的後六誡,就真心愛他,期望他對誡命的更高教導是為神為人付出一切,這才滿足這位良善 的神立下的誡命的目標。耶穌看出他真正需要是良善,是像神那樣的良善,善待他所造的萬有,若果財主看明這點,他就能撇下所有,與窮人分享他從神所得財富, 他就對誡命中有關神的事奉,完全明白。但是最終他的荊棘還是擠住他了,錢財的迷惑使人變臉,誡命的總綱是愛這一點,他無法突破。

(23-27 節)耶穌和門徒的對談中心,就是如何突破這個難關。按人的本性和私利之心,誰能突破荊棘限制,以致愛神愛人?財富既然不再是蒙神恩眷的標誌,人又有何能力 證顯自己配得入神國?耶穌答以“在神面前凡事是有能力的”。意指進入神國不是達不到的,只是要按神的方式。能達到神良善的標準,乃是神的幫助,就是透過基 督的拯救,聖靈的助力,方能遵行神良善的誡命,這是倚靠錢財的人所不能,也是任何要依靠肉體力量的人所不能。彼得因而體會耶穌的話,說他們已撇下所有的, 跟從主了。“所有”這詞即“凡事”,當人看清這場屬靈爭戰,不是憑肉體,也不是憑今世所有一切,而是單單信靠神,就當攻下所有的,連自己也擺上跟從到底, 這人才配進神的國,因為遵命守律的鑰匙他已得著。

耶穌舉七樣撇下的東西(房屋、弟兄、姐妹、父親、母親、兒女、田地)代表今世所擁有的產 業,為他和福音緣故而撇下,這里將耶穌和福音並列,相信而跟從基督,就是神的福音。耶穌同樣舉七項神的回報(房屋、弟兄、姐妹、母親、兒女、田地、伴同受 逼迫)在今生得著,這表示回報的七項不是只限於原先撇下的原物、人、地,而是將神國里的產業作回報的內容,因為在現今時期神國尚在爭戰中,受逼迫是每一位 得承受神國的人必須經歷的。并且神的報償在永世中的生命,正是財主所尋求的,這就是天上的財寶,財主未能以今生財富換得的。

作者最後以“在 前的將要在後,在後的將要前”作教導結束,耶穌對門徒警戒在得賞賜這一路上,勿以蒙召在前為傲,勿以一時成功撇下而鬆懈,若不以信心之眼看見日後得百倍的 賞賜,沒有人能真正撇下跟隨。正如(9:35節)的教導,所要對付的正是門徒內在驕傲,此事是一路上門徒最難根除的荊棘。

“沒有一個良善 的,除了一位,就是神”(10:18另譯),這話的意思常為人所誤解,認為是在探討耶穌神性的含義。但「惟獨神是良善的」,是猶太人一向的觀念,耶穌不以 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腓2:6),不敢竊占神的榮耀,耶穌言中之意是指的律法才是良善的(羅7:12),人要得著神的生命就必須有神良善的本質。律法是訓 蒙的師傅,使人來到基督的信心上,以此為根基來建造良善的工作果效。故此,耶穌要財主撇下所有,就是要他以信心來學習這位夫子所走之路,所撇下妻、兒、 父、母相信神能看顧他們,正如彼得自己的證詞,惟有信心的路,才能持守住良善的律法。

5.6. 第三次預言受難,教導門徒為首之道(10:32-45) 上耶路撒冷途中

Mar 10:32   他們行路上耶路撒冷去.耶穌在前頭走、門徒就希奇、跟從的人也害怕.耶穌又叫過十二個門徒來、把自己將要遭遇的事、告訴他們說、

Mar 10:33   看哪、我們上耶路撒冷去、人子將要被交給祭司長和文士、他們要定他死罪、交給外邦人。

Mar 10:34   他們要戲弄他、吐唾沫在他臉上、鞭打他、殺害他.過了三天、他要復活。

Mar 10:35   西庇太的兒子雅各、約翰進前來、對耶穌說、夫子、我們無論求你甚麼、願你給我們作。

Mar 10:36   耶穌說、要我給你們作甚麼。

Mar 10:37   他們說、賜我們在你的榮耀裡、一個坐在你右邊、一個坐在你左邊。

Mar 10:38   耶穌說、你們不知道所求的是甚麼。我所喝的杯.你們能喝麼.我所受的洗、你們能受麼。

Mar 10:39   他們說、我們能。耶穌說、我所喝的杯、你們也要喝.我所受的洗、你們也要受.

Mar 10:40   只是坐在我的左右、不是我可以賜的.乃是為誰豫備的、就賜給誰。

Mar 10:41   那十個門徒聽見、就惱怒雅各、約翰。

Mar 10:42   耶穌叫他們來對他們說、你們知道、外邦人有尊為君王的、治理他們.有大臣操權管束他們。

Mar 10:43   只是在你們中間、不是這樣.你們中間、誰願為大、就必作你們的用人.

Mar 10:44   在你們中間、誰願為首、就必作眾人的僕人。

Mar 10:45   因為人子來、並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

 

 

本 段記載耶穌最后一次對門徒預告自己受難的事,所用的字詞是最詳細的。首先行路上耶京,耶穌在前頭走,這是違反常理的,一般隊伍行走都有先鋒人員在前引路, 其後才是主帥,最后是跟從者。現在耶穌自己走在最前頭,他的心何等迫切,要趕在逾越節期之先到耶京,門徒再次驚駭(同10:26用詞)並害怕,他們仍無法 理解耶穌要如何得國。耶穌再次帶到一旁告訴他將遭遇之事,這樣的啓示仍只是對十二門徒預示。這預言也清楚告知人子受難經過,兩種交付,一給祭司長和文士, 一給外邦人,同樣定死罪,且加上各樣羞辱,擊打,然后三天將必再復起。猶太祭司文士和外邦人合作對付猶太人,這已不是新事,門徒早已聽聞此類消息,但是他 們無法想像,這麼有能力的主,怎能遭遇相同處境。主再三的預告他十架的路,門徒因自私的想法,不斷排斥主的受難可能性。這樣的事同樣在今日信徒上看見,人 們進入教會是為得好處,卻拒絕為主受苦,以為福音帶來的是恩典、平安,若遇到考驗則懷疑、排斥、逃避,永遠像學不乖的小孩,用吵鬥來面對,長大成熟之路離 他們太遠了。

雅各、約翰在此時尚且上前求榮耀,他們不明白受難的意義,就產生許多爭權、私慾、思慮的問題。耶穌這次對他們爭權的教訓,直接 以自身的榜樣來教導,這是門徒朝夕相處看在眼裡,主的管理不是按外邦君主統治方式,而是按愛心服事,且付出代價取得治理權柄。他引用兩個詩歌術語:杯和受 洗,這兩個術語有正面的意義為福杯溢溢和潔凈歸神,也有反面意指受苦和體驗極大哀愁的說法(“杯”:參閲詩11:6,賽51:17;“洗”:參閲詩 42:7-11; 69:1-4; 124:4-5),但門徒無知,沉浸在另一思想模式中,無法領會耶穌言中之意。耶穌預告他們的未來,接受他們的承諾, 但只有天父才有權決定賞賜的榮位,因為父早已預備給當得的人。

其他門徒的反應,不甘居人之下,這也是今日教會的問題。耶穌召聚他們,重述先 前的教導(9:33-50),指出神國與地上國度基本差別。世界的人是以支配,管轄方式來治理,神國卻以服事和捨命方式來治理。並非神國無長幼、上下、尊 卑的次序,好像神國不講權柄、順服,這是誤解耶穌的話。耶穌此言是從猶太歷史中要求立王管理他們,像外邦國度有君王治理,先知苦勸不聽,只得選立君王(參 閲:撒上8章)日後以色列民嘗到先知的預言,為君王做牛做馬,兒女產業盡失,是因為他們沒有信心信靠神的隨時幫助,只求立一看得見的王,如偶像般的神明來 帶領他們。但是神國權柄的建立絕非如此,人子不是要受人服事他、高舉他如地上君王,從《馬可福音》起頭到(10:52),就是敘述人子的服事,其餘部分則 講論他的代價付出。“作多人的贖價”是應驗(賽53:11-12)。“多人”這字表明廣大的人群將因他而得蒙恩澤,但絕非指一切的人。這字在(2:15) 有“好些”稅吏和罪人與耶穌坐席…這樣的人“多”,他們也跟隨耶穌。耶穌要贖的是自己知道的罪人,他們認罪,悔改并且跟從他,這樣的人是許多的。耶穌捨命 替代人的罪責,只有願意像利未樂意接納他、跟從他,才得著這贖命價,自以為義的,視如糞土,如文士法利賽人,基督的代贖與他們無分。太多人過度渲染耶穌這 句話,僅就文意而言,神國的管理仍以十字架為中心,得權柄的路就是捨己的路。

5.7. 耶利哥城外醫治瞎子(10:46-52) 出耶利哥城

Mar 10:46   到了耶利哥.耶穌同門徒並許多人出耶利哥的時候、有一個討飯的瞎子、是底買的兒子巴底買、坐在路旁。

Mar 10:47   他聽見是拿撒勒的耶穌、就喊著說、大衛的子孫耶穌阿、可憐我罷。

Mar 10:48   有許多人責備他、不許他作聲、他卻越發大聲喊著說、大衛的子孫哪、可憐我罷。

Mar 10:49   耶穌就站住、說、叫過他來.他們就叫那瞎子、對他說、放心、起來、他叫你喇。

Mar 10:50   瞎子就丟下衣服、跳起來、走到耶穌那裡。

Mar 10:51   耶穌說、要我為你作甚麼。瞎子說、拉波尼、我要能看見。〔拉波尼就是夫子〕

Mar 10:52   耶穌說、你去罷.你的信救了你了。瞎子立刻看見了、就在路上跟隨耶穌。

 

 

和 第肆大段結束時,以伯賽大醫治瞎子事件作總結比較,第伍大段的醫治眼瞎,有異曲同工之妙。兩次的醫治,經文描寫略有不同,伯賽大的瞎子是人帶來,耶穌在醫 治的過程較為詳細記載,以重復語詞為模式,最後瞎子回家,耶穌吩咐不要再進村子做見證。現在途經耶利哥城,特記瞎子名叫巴底賣,他主動呼求,以信心求告, 其進到耶穌面前的過程較為詳細,反而耶穌如何醫治只用一句話就成就,更加凸顯巴底賣本身的信心和認知自己的需求,最後瞎子在路上跟隨耶穌,成為一個活見 證,正符合耶穌到耶京的職事。

伯賽大的瞎子不再對加利利人見證,是要證顯他們只求好處而不願付代價跟從。巴底買在路上跟隨,是要到耶城作見 證,人們當用什么觀點來看這位來耶京的大君王。身體外顯的能力,使人看見事物的表像,惟有內在辨識力量才使人看見事實的真相。人看耶穌是那位風光進京的耶 穌,還是那位被釘在十字架的耶穌?正如耶穌對眾人論施洗約翰,人看他如風吹動的蘆葦,或是穿細軟衣服的人,還是看的先知(路加7:24-26)。當約翰在 獄中派門徒求問耶穌是否為彌賽亞,耶穌答以把所看見所聽見的事告訴約翰,就是瞎子看見……(路加7:18-23)。這位巴底買高呼耶穌為“大衛的子孫”, 這是彌賽亞的名號,是應驗(賽35:5),現在瞎子在呼求,連續兩次憐恤,當他知道耶穌要見他,他立即丟棄他的外袍,跳起來,這是何等興奮!耶穌對他說 “我要為你作什麽”這話在(36節)也對雅各、約翰說過,但得到的答覆全然有別。“你的信救了你”這話也在(5:34)對血漏婦人說過,得到的結果是一 樣。因此經文的對比,是要讓讀者再次確認,我們是那一種眼睛在看耶穌。是像許多人責備瞎子,不許他作聲的人,以為主不在乎這卑微的瞎子,還是像瞎子,卻心 知肚明這位主的憐恤心能救他。有時候我們太像這些“許多人”不敢將繁瑣小事提到主前,以為主不需為此幫助我們,然而信心的成長,就是由小而大的,內在的心 眼開啓,不是只有像保羅所見大光,才能開啓。

 

增註1)耶穌對於離婚的教導,有別於當時的法利賽人兩大派別的觀點,他的聖經依據為何,使耶穌能做出這些判定呢?

由瑪拉基二10~16先知的論述中,對猶太人的棄神趨偶像的指責,先知以兩件事為喻,作為猶太人背棄神的約的事証。 第一件是娶(事奉)外邦神的女子為妻(二11),第二件是離棄幼年(所娶)的妻(二13~15)。先知由神的創造和與先祖立約(二10)這兩件事引申到對弟兄背約,再伸及對妻子背約。先知將神的創造、立約與人對弟兄、妻子背約作對比,對弟兄、妻子的背約,就是對神的背約,這些人就是到聖所獻供物,神也不收納,必要剪除他們。二15的原文直譯如下:他創造不單是一人,而靈的餘留者給他,這一位不住的尋找什麼?就是神的後裔。先知將創世記二18~25神為亞當造配偶的意義等同神創造一種約,男女的婚約,其目的作為神人之約的學習模式,人的婚約和神與列祖的立約,在先知眼中是同樣意義,因此人背棄婚約和人背棄神的約,都同是出於一樣的惡心。和合本譯為”詭詐”一詞在此段中出現五次,是先知指責的要點。這詞原指在約定上背叛,不守約,譯為”不忠”、“背約”更接近原意。先知的論點由原文直譯中,這位新婦是靈的餘留者,在聖經的使用意義上,指血親、後裔即”神的後裔”,這用法是與二11外邦神的女子相對應。婚約既是神配合,娶妻就是娶神所造的夏娃,就是立下約定,反之,休妻另娶的,就是等同迎娶外邦神的女子,就是偶像崇拜之罪。

耶穌的教導由來,即以瑪拉基先知的啟示為論點,律法中休妻條列,並非廢棄或更改創世紀中神立下的婚約。神的話本身並無自相矛盾或是今日人以為有前律被後律更動的情形。而這些律法的意義是人未按神教導的中心用意來明白,就會犯下等同法利賽人的錯誤解釋。申命記的律法條列也是教導,而非光是死板板的字面條規,耶穌在解釋神的律法,就是以經解經的最佳列証。

聖經對於人再娶嫁的限定,由馬太五32是一方有姦淫,另一方才可取消婚約。由羅七2~3是一方死亡,另一方才可另外婚嫁。因此聖經對於婚約何等看重,有一方先違約、背約,才可取消約定,但是經文並未允許雙方再另結新歡。聖經如此看重人的身體的聖別,除非夫妻一方死亡,才可再婚,這與現今世代的婚姻觀截然不同,也顯明信徒是與今世分別的,神要人的身心都是聖潔,這人才能在基督裡與神相合。

 

增註2)耶穌對於今世錢財的觀點,有別於文士和門徒,他的論點有何依據使進神的國的門檻這等的高?

耶穌對於親情正如對於錢財,都是以同一準則來對待,當他要求門徒棄離自己所擁有的親情、錢財,由十29~30七項就可得知,這七項就等同情感和財務,再由三31~35耶穌對親情的新定義:遵行我父旨意者,他已將這兩項世人最以為寶貴的,最有價值的提升到一個新的界限,以天父的意願為評判準則而非人的評判。人的自我意識會為自己的生命的保存和繁殖,而下決定去行動,但是耶穌要跟從者看到更深遠的目標,永恆的生命,而重新做評價。在今世以為可貴的,在永世中卻是無價值的。 因此錢財和親情不是不重要,不需要,而是當他們與永生的賞賜比較時,就顯得毫無輕重。耶穌要跟從者將他們的情感和價值觀重新思辨,錢財是現實的,卻肯將它放在神國裡,而非單為個人,這正是律法所教導和規範的,要時刻看到你的鄰舍的需要,對孤寡寄居者的幫助,也是耶穌對求問他的財主所吩咐的。財主的離去,正顯出他對律法的根本教導是背離的,他如文士法利賽人,只定晴注視誡命的字面意義,因此十誡的後六誡命他自認從小都遵守了。然而在耶穌提出誡命背後真實的意義,愛神愛人,財主只愛他自己和他所擁有的,在此連親情(父母)也成為個人的枷鎖。

當利未計十八5這樣說:你們要防衛看守我的眾律列和我的眾典章,持續實行它們的人,他必在其中活著,我雅威。這經文被引用在羅十 5、加三12,常被基督教傳統宗教誤解,以為律法只有要求而無應許,然而由路10: 28耶穌說:持續實行這(律法),亦將必活著。律法事實上已向我們應許永生,這是耶穌的觀點,耶穌來,是將這應許之路打開,成就律法應許。光靠律法,確實只有要求和應許目標,而這位耶穌是達成這要求和目標的管道。耶穌將實際可行的路教導門徒,就是重新評定親情和錢財,這是律法已告訴我們的,而耶穌再說出另外一個步驟:你還要來跟從我。這就是信心的路,是學習耶穌如何面對今世諸般難題,苦痛,逼迫,最後領取聖靈的幫助,這是耶穌最後對門徒教導的應許,面對苦難,得幫助是在乎聖靈,這已不是個人爭戰,個人取捨問題,而是屬靈的事,道德與信仰最大區別就在此。律法有一半的內容是道德原則,不過是屬神的,以公義和聖別為軸,另一半則是實際行為的指導,也就是宗教內容,將道德原則成為生活可行的行為。信仰(聖經實際上用的是信心,現代人則稱之為信仰)是將這兩個半結合成一體。信仰不只是道德原則,也不只是一個宗教行為,而是按照律法所告知我們的兩個原則:標準和實踐,能在今世被結合。英國的馬修阿諾德提出道德和宗教的差別是情感,宗教將情感投入道德原則,而成為實際行為。但是羅馬書七章保羅告訴我們,個人情感無法戰勝肢體的律法,投入再大再深的情感,仍無法使人去實踐公義和聖別的要求,保羅告訴我們只有聖靈,這就是耶穌生前最大應許。今日的宗教沒有聖靈,也不知道如何尋求聖靈,但是耶穌卻不斷啟示門徒,當信心和聖靈結合時,就是成就律法的道路,因此錢財、親情,不再是難題,進神國的門檻,在人不能,在神卻不然,耶穌已將神所能的路向我們開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