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上05:01-07:17)《撒母耳記上》講解,2012-08-28,安息日

# (撒上05:01-07:17)《撒母耳記上》講解,2012-08-28,安息日 #

 

# 2012-09-01 (撒上 5:1-7:17)#

## TJD讲道提要 ##

### (撒上 5)神一連三次,懲罰那些對神不認識、不尊重的外邦非利士人。 ###

以色列民對雅威的约櫃懷有偶像崇拜的思想,未按雅威的律例典章,以致約櫃被非利士人擄走。

(撒上 5:1-7)
雅威真神雖不與以色列民同在,但也不容許外邦的敵人,對於祂所臨在的約櫃任意地褻瀆。
    「大袞」被視為能使物產豐饒、生殖繁多;又有認為其字含有「魚」的意思,是個人首魚身的神。是非利士人最崇奉的神衹。

雅威的手重重地懲戒亞實突四境,使他們生痔瘡。「痔瘡」原意「隆起」,是使人身上有類似腫瘤的隆起,又有說是毒瘡。非利士人意識到這是以色列神的手所作的,因此要求不可留下約櫃——此時非利士人還沒想要將約櫃送回原處,只想要送往別城。
約櫃運到迦特後,雅威的手攻擊那城,使那城的人大大驚慌,所有人生痔瘡,便把約櫃送到以革倫。
約櫃到以革倫後,神的手重重攻擊那城,有人因驚慌而死,未死的都生了痔瘡——此時非利士人才想要把約櫃送回原處。

「神的手也重重攻擊」所描寫手段和字眼,類似於與《出埃及記》中,神降災給那硬心不讓以色列人出埃及的法老及臣民們。
「合城呼號,聲音上達於天」的描寫,好比(出 2:13)當以色列人在埃及受奴役時,因受苦而呼號,聲達於天。

神一連三次,在非利士的三個城中,懲罰那些對神不認識、不尊重的外邦非利士人。

### (撒上 6) ###

(撒上 6:1-12)
非利士人想要明白該如何送回約櫃,也想知道所遭之災是否出於以色列的神。
(3)要獻上賠罪禮。(5)無論地位及年齡性別,都遭了一樣的災。
特別強調,非利士人千萬不要像埃及人那樣硬心。

「未曾負軛的母牛」:按《摩西五經》,這是用於「除污水」(民 19:2)及「除去流無辜人之血的罪」(申 21:3)。
剛生小牛的母牛,按動物天性,是割捨不了小牛的,但卻仍直直地走到伯士麥,證明這是出於神的管理、經營。
「不偏左右」:這字常出現於《申命記》摩西對以色列人的警戒,勸導以色列人跟隨以色列的神雅威,走在祂後面,不可偏離左右;要遵守祂的律例典章,不可偏離左右。
這兩頭有乳的母牛都可以順服神的旨意,不偏左右,更何況人呢?

(撒上 6:13-21)
伯士麥,按《約書亞記》是歸利未人為業之城。當時收割麥子,約陽曆四至六月間。
按律法規定,獻燔祭當用公牲畜,但此處用了母牲畜。
對雅威的賠罪禮是各五件,數目是按非利士人的五個首領的城市,代表全體賠罪。

為何雅威擊殺伯士麥人?

1. 將母牛獻為燔祭,屬於就地取材——是按著人的想法,照著人的方便而行,但並不合神的律法規定。
2. 雅威的約櫃是一般人不可觀看及碰觸的,對於約櫃的扛抬有嚴格的規定、特定的人選——伯士麥人也沒照神的律法而行。

這裏的利未人應該不少,但在獻祭的方法、對約櫃的態度上,卻不按神藉摩西頒佈的律例典章而行。

對約櫃的態度,(撒上 6)和(撒上 4)對比。
(撒上 4)爭戰時期 | 開始很高興,後來慘敗於非利士人,約櫃被擄。
(撒上 6)收割時期 | 開始很高興,因褻瀆了約櫃,像非利士一樣,視之為燙手山芋,要趕快地送走約櫃,不要留下。

由此看到,一個利未人之城,他們對神的態度竟然如此!

(撒上 7:1-2)
「基列耶琳」原意是「眾森林的城市」。
「分派」的意思是「他們使成聖」,他們使以利亞撒分別為聖,看守約櫃。
只要對神是敬重的、能分別為聖的人,這等人好比撒母耳那樣,被分別出來作拿細耳人,能來服事神的人。
(撒上 7:1-2)對比於(撒上 3:19-21)當時以利執政,其兩子作不好的祭司,以色列人由北到南都知撒母耳被神立為先知。
經文以對比方式描寫,要表明何種人是神所喜悅的人,就是分別為聖的人,以襯托出亞比拿達分別為聖他的兒子來看守約櫃,對比於伯示麥這屬利未人的城,其中的人對於約櫃的態度。

(撒上 7:3-6)撒母耳對以色列人的治理和勸導。
提出具體作法:除外邦偶像,專心歸向雅威,單單事奉祂;
信仰上的復興,在於人的回轉、悔改,聽從神所立的工人的話,神的工人就為他們禱告祈求。

(撒上 7:7-17)撒母耳如何帶領以色列人和非利士人爭戰。
撒母耳不是靠人的勇力爭戰,而是獻公羊羔燔祭給雅威。
雅威大發「雷聲」:這字也用在(撒上 2:10)撒母耳母親哈拿的禱告讚美詞中「神大發雷聲驅趕敵人;用雷聲來攻擊以色列的敵人」。
在米斯巴和善的中間,立石「以便以謝」:意「幫助之石」,此處是(撒上 4)和非利士人對戰安營處,這是該地名的講解。
是雅威神為以色列人爭戰,而非靠以色列人的勇力。收回失地。
「以色列人與亞摩利人和好」意為「有和平存在於以色列人和亞摩利人之間」。

此段強調:宗教上的復興、爭戰制服敵人、收復失土、有和平沒爭戰。

(7:15-17)
撒母耳每年巡行三個地方,是為和(撒上 5)作對照。非利士人受懲罰也列了三個地方作代表。
「伯特利」:雅各離迦南地時,神向他顯現之地,他也曾在此立石為記號。
「吉甲」:以色列人進入迦南地後,要攻打耶利哥城之前,約書亞在此地為他們施行割禮。
「米斯巴」:意「瞭望台、守望台」,《士師記》耶弗他曾經過此地,來到亞捫人那裏。

在對撒母耳的描寫上,記他立石為記、與亞摩利人和好、為神築壇,對照《創世記》以色列人的先祖亞伯拉罕的事蹟、雅各的事蹟,是類似的筆觸。藉此讓我們了解,為何還有神的會幕,還有以利家族遺留下來的祭司,為何神暫時把他們擱置一邊不用,反而使用了被分別為聖的拿細耳人撒母耳。經文故意不強調撒母耳的家譜,正如亞比拿達分別為聖他的兒子以利亞撒,是用了相同的筆調來作對比。

以利家族有作為祭司的血統;伯士麥是利未人的城,對神的律例典章應是了解明白的,但這二種人對比於撒母耳和亞比拿達一家,以突顯神所喜悅的人,是如何對待雅威;如何存著虔敬、分別為聖來事奉神——他們在肉體上雖無顯赫的血脈家世,但神卻是重用這樣的人。他們在對待自己人上、制服敵人上、對待周圍的外邦人而言,都有積極正面的描寫。

反而對於不遵行神的律例典章的人,他們的表現、態度和做法就如同非利士人一樣。非利士人也風聞神大能,了解該如何消災去禍,經文用以反襯出,作為神的子民,該如何看待神所賜他們的律例典章及恩典,而不要淪落到比外邦人還不如的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