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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無酵節第七日:一小點酵使全團發酵

作者:林義勳 LYX; 講解日期:20240429 無酵節第七日; 編修:WCM;

經文

  • (太 13:33)他設另一個比喻教導他們說:「那諸天之國正是好像麵酵,一個婦人拿它包藏在三撒頓〔註:容量單位〕麵裏,直到全團發了酵。」
  • (太 16:12)那時他們明白了:「他不是說要持續防備來自那些餅的那酵,反而是來自那些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的那教導。」
  • (路 12:1)他首先開始對他的那些門徒說:「你們應當持續把心思用在你們自己身上,好避免那酵,這(酵)就是法利賽人們的假冒偽善。
  • (林前 5:6)你們的誇口是不好的,豈不知:「一點麵酵能使全團發酵。」
  • (加 5:9)一小點麵酵能使全團生麵發酵起來。

前言

  • 一、舊約所要除的酵:
    • 「埃及化」(出 12:17; 13:3, 15)。
  • 二、新約所要除的酵:
    • 耶穌的吩咐
      • 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的教訓(太 16:12);
      • 法利賽人的假冒為善(路 12:1)。
    • 保羅的吩咐
      • 邪念、惡行的酵(林前 5:8);
      • 接受奉剖禮者的教導(加 5:2-9)。
  • 「酵」是外添的
    • 評判的標準:雅威真神的「妥拉律法」。

發酵的途徑

一、惡的交往,敗壞善的習性(林前 15:33)

1、與惡人交往的影響

  • (林前 15:33)切勿再被迷惑,惡的交往持續敗壞善的習性。
  • 錯誤的觀點常是透過惡的朋友帶來的,無論是異教者或無律法者的觀點,經由思想與行為的傳遞,造成信眾的偏差。
  • 由於哥林多教會身處異教和無律法的社會風氣之中,以致於他們對復活產生疑惑,保羅對此有極大感觸,因此勸勉他們趕快真實地醒悟,否則就是犯罪。雖因無知而犯罪,但仍將蒙羞(林前 15:34)。
  • 福音的接受和信心的產生,不是因人的智慧,乃因神的大能(林前 2:4-5),
  • 但與外邦人的交往,卻需要人的智慧,免得落入迷惑(西 4:5)。

2、出自教內的惡人、斷絕如除酵

  • 當時由使徒所建立的教會,一致認為所有信徒都要守雅威的律法,不論猶太信徒或是外邦信徒,這是正確觀念。
    • 但是對於如何遵行律法的實際方式,有人抱持不同看法。
    • 教內有些人卻認為,外邦人要先「受割禮」,才是真的遵守雅威的律法。抱持這種觀點的人,就是所謂的「奉割禮者」。
  • 雖然同是教內者,卻仍有如奉割禮者,接受來自人的傳統教導,他們成為攔阻真理者(加 5:7),他們的教導成為引誘和攪擾(加 5:8, 10)。
  • 信眾當要如除酵般,與之斷絕,否則無法成為真正的無酵餅獻於主前。
    • (林前 5:8)「照樣,讓我們繼續守這節期,不在舊酵中,也不在邪念惡行的酵中,乃是在審視無瑕、和純潔的無酵中。」

二、容忍惡事,不以為恥(林前 5 章)

1、不義的人不能承繼神的國(林前 6:9-10)

A、保羅列舉不義者十項

  • (林前 6:9-10)十項不義者:
    • 淫亂、拜偶像、姦淫、男妓、同性戀、偷竊、貪婪、酗酒、咒罵、搶奪。
  • 其中有不可赦的,也有可赦的,但都在基督裏洗淨外邦信眾,因他們先前無律法知識,神不計算其罪。
  • 註:參考相似的列舉,與神國無份的經文(太 12:31-32; 加 5:19-21; 啟 21:8)。

B、成為基督的肢體,不容汙穢沾染

  • 已被洗淨者的身體,不再屬乎自己以致可以隨意使用,反而是成為基督的肢體,不容任何汙穢沾染聖靈的殿。
  • 故當要在自己的身體上榮耀神,意指前述諸不義之事不可再犯(林前 6:12-20)。

C、罪惡行為的評斷準則是律法

  • 無論是(林前 6:9-10)或是(太 12:31-32; 加 5:19-21; 啟 21:8; 弗 5:3-5),都是在律法作為評斷準則下的罪惡行為,是針對律法中的誡命典章,以希臘羅馬說法(希羅思想)所表達的一種概論式列舉。
  • 它們不是華人社會的道德觀念,而是立基於《摩西五經》的行事準則。

2、不可與淫亂者結交混雜在一起(林前 5:9, 11)

A、禁止與犯罪者結交、自己也不可犯罪

  • 對於弟兄是淫亂、貪婪、拜偶像、咒罵、酗酒、搶奪的人,與他吃飯都不可(林前 5:11)。
  • 雖然此處僅列舉六項,比(林前 6:9-10)還少四項(姦淫、男妓、同性戀、偷竊),但這四項均可包含在另六項中,因此其含意可謂是相同的。
  • 不只與犯罪者相結交被禁止,自身也不可干犯這些罪。
  • 註:「結交、混雜在一起」,的反義詞即「分別、區分、隔開」。
    • 因此「不與犯罪者結交混雜」等同「與犯罪者分開」之意,亦即「不沾染罪惡、不攙雜汙穢」。
  • 「出埃及」就是「與埃及分開,不受埃及惡行的影響」。

B、不聽從使徒教導者,別再與之相交

  • 對於不聽從使徒教導者,別再與之相交(帖後 3:14)

C、何西阿先知早已指責以色列北國以法蓮與萬民結交混雜

  • (何 7:8)「以法蓮他使自己混雜在那萬民中」,
    • 按《LXX 七十士譯本》「以法蓮他和萬民結交」。
  • 此句話和(林前 5:9-10)保羅的說法看似衝突,實則保羅的意思是「不禁止與不信者有所交往」,更是指「不要使自己和那些違反律法的不信者同流合汙」。
  • 何西阿先知是指責「北國以色列,犯了外邦人的眾罪而不知悔改」,喻其為「沒翻過的餅」;
  • 保羅則指責「教會繼續與犯罪又不知悔改者結交」,兩者是異曲同工,都為保持聖別而作的努力。

酵的定義

一、耶穌的定義(按福音書內容)

1、(太 13:33; 路 13:20-21)天國相似於麵酵,不適用於「除酵」

A、天國隱藏如酵、如芥菜種

  • 天國隱藏如酵置於麵團,天國如芥菜種於田地裏,日後成長,滿足人的需要,如飛鳥可以棲息。

B、酵的意義

  • 按舊約聖經背景,酵有兩種不同意義,一是負面,一是正面。
  • 負面意義:這是最常見的,例如逾越節、無酵節七日內不可有酵,否則剪除(出 12:14-20);素祭都不可有酵(利 2:11)等等。
  • 正面例子如(利 7:13-14)感謝祭、(他 23:17)五旬節初熟的搖祭餅,都是「有酵餅」。

C、三撒頓的麵

  • (太 13:33)「三撒頓的麵」約為 22 公升,可使百人吃飽,代表酵的正面果效。
    • 《和合本》譯作「三斗」,中文讀者易誤會。

D、芥菜種與麵酵

  • 芥菜種與麵酵為一組的比喻意義
    • 前者「空中飛鳥」在(結 17:23)代表外邦人,他們也能因以色列得棲息。
    • 後者在(利 23:17五旬節初熟的搖祭餅)五旬節聖靈降臨,福音由耶路撒冷傳到地極。

E、耶穌的這些比喻都是正面的教導

  • 耶穌此次的比喻,用意不是為了警戒門徒。
  • 由(太 13 章)經文結構分析,此組比喻對映(太 13:44-46)「藏寶於田」和「尋珠」比喻,都是正面的教導。

(太 13:24-50)按比喻性質分類分析

  • A、(24-30)稗子的比喻
    • B、(31-33)芥菜種的比喻和麵酵的比喻
      • C、(34-43)插話與解明稗子的比喻
    • B’、(44-46)藏寶的比喻和尋珠的比喻
  • A’、(47-50)撒網的比喻與解明

F、天國如麵酵,並非除酵的主題。

  • 此「麵酵」不同於「惡毒的酵」。

2、(太 16:1-12; 可 8:11-21; 路 12:1-3)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的酵

A、(太 16:1-12)要按舊約背景來理解耶穌教導的意義

a、耶穌所用的詞語與舊約經文詞語對應

  • 「求神蹟」:出埃及曠野中的試探(出 17:1-7; 詩 78:41-56)。
  • 「邪惡淫亂的世代」:邪惡的世代(申 1:35);乖僻彎曲的世代(申 32:5)。
  • 「酵」:無酵餅(出 12-13 章)。

b、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來試探耶穌,如同以色列民在曠野試探神

  • 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來試探耶穌,其目的並不是要藉神蹟去相信耶穌是神所差遣的。
  • 他們如同以色列民在曠野試探神,顯示出他們背後的因素,是留戀埃及的肉體享樂,厭惡曠野的清苦。

c、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的酵、假冒為善

  • 「無酵餅」:
    • 又名「困苦餅」(申 16:3),是麵粉和水揉製後,不給予時間發酵,更迅速進行烤製,因此質地較為結實,較不可口,因此得名。
  • 「有酵餅」:
    • 加酵能讓酵母菌在麵團內部產生空氣,再加以烤製,能使其質地較為鬆軟可口。
    • 以此比喻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的酵加入了律法的解釋中,令人感到看起來極其虔誠,容易吸引人去跟隨他們的教導而行,只需按表面工夫而行,就能顯出是敬畏神之人。
    • 他們正如耶穌所說的「假冒為善」,實質在敬虔上無益。

d、假冒為善者皆喜歡提供便利的捷徑,古今皆然

  • 因此神對選民的要求,即在遵守神律法上,是需要戰戰兢作成得救的工夫(腓 2:12),
  • 反觀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的「傳統教導」,提供一條看以捷徑的道路,耶穌卻認為他們是廢掉神的誡命(太 15:3-6)。
    • 「傳統教導」看似捷徑的例子:
      • 例如:人想要潔淨,只要注意在吃飯前洗手,就是潔淨的,而不注重禁止人在外做了什麼不該做事、說什麼不該說的話。
      • 例如:守安息日,只要在這一天放下一切工作,就是遵守。但對於有需要幫助解救的病患時,也叫人不許去作動作。
  • 「傳統教導」(G3862)在《和合本》譯為「遺傳」就是指文士和法利賽人所保有的傳統教訓,其意義就是(太 16:12)的「教訓」(G1322)內容。
  • 今之眾多基督教派,也廣開善門般地給人提供一條便利得救之門路,也是為為人提供了「外邦基督教版本的『傳統教導』」,模式相似!

e、耶穌從未廢棄律法,也從未更改律法

  • 雖然福音書未曾詳述此等傳統教訓的內容,僅記錄幾次耶穌與之衝突而產生辯論的事蹟,如安息日事件(太 12:1-14),洗手事件(太 15:1-20),與稅吏和罪人共食(太 9:10-13)等等。
    • 這三個事件,其中所顯示出的「法利賽人和文士的觀點」就是「酵」,是耶穌要更正的內容。
  • 這些事蹟也是今日外邦信眾常常誤解的經文,然而總括論之,耶穌從未廢棄律法,也從未更改律法,而是針對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就律法實行細則內容,在解釋上產生了爭議。
  • 在遵守律法方面,耶穌並非全盤否定他們,因為他們也有局部遵守律法的事實,但是在遵守全律法的道路上,他們的解釋和規定則是漏洞百出,無助於使人得以成全,成為神悅納的子民,因而耶穌才要門徒防備之。
  • 保羅自述他的事工是:
    • 我們不住地傳揚他,以怎樣的智慧勸戒各人,並教導著各人,是為使我們能夠獻上各人,在基督裏成為完全人的(西一28)。尋求完全才是耶穌救恩的目的。

f、面臨的挑戰

  • 過去耶穌和保羅他們主要面對的挑戰,是「禁慾主義」,但仍要遵行神的律法。
    • 「禁慾主義」傾向於在遵行律法上,用更加嚴苛的標準來要求人。
  • 現今我們身處的外邦世界,主要面對的是「開放、自由思想」,反對遵行神的律法。
    • 「開放、自由思想」傾向於不按律法的要求行事,用更加寬鬆的標準,以致於「不守舊約妥拉律法」,而轉為生成了另一種「新約的、基督的律法」之說法。

B、(路 12:1-3)要按間約時期次經的相關內容來理解

a、舊約經文未有暗指「酵」是假冒為善的記載

  • (出 12:15)「在首日從你們家中除掉酵」,「酵」成為出埃及的象徵物,但舊約未再詳加解釋。
  • 日後,無酵餅成為供養祭司的象徵,參見(利 21:17-22; 王下 23:9)。

b、假冒為善(G5272)的意義

  • 原指扮演、偽裝,轉指欺騙、作偽。
  • (太 23:28)「你們外面向人顯出公義,裏面是滿滿的『假冒為善』和違法行為。」
  • (可 12:15)「他知道他們的『假冒為善』,對他們說:你們為何試探我?」

c、假冒為善是一種酵

  • (路 12:2-3)用以說明假冒為善者終必被顯明,此種扮演是一種酵,具備感染力,使旁邊的人跟隨裝假(加 2:13)。
  • 次經(便西拉智訓 1:30)「神會揭露你的祕密,在會眾之中使你降低,因你不敬畏神,且你的心充滿欺詐。」相似內容另見於次經(巴錄貳書 83:3)。
  • 間約時期的著作中,對於「人心隱密處的行為,在未來經歷考驗時,都會一一顯露出來」一事,多有著墨,可見間約時期猶太人相當注重虛偽裝假的事。

d、耶穌對「酵」的教導、要防備「酵」的強大感染力

  • 法利賽人的行為在(太 23:13-36; 路 11:42-52)中,耶穌逐一點明了,「酵」不光是指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的教導內容,更指向他們虛偽、違法的行徑。
  • 「酵」代表其具有強大的感染力。
  • 罪惡行為的強大感染力,在今日由多件隨機殺人的模仿事件中,可資證明。

二、保羅的定義(按保羅書信內容)

1、邪念、惡行的酵(林前 5:8)

A、邪念 G2549

  • 《古希臘語漢語詞典》解釋
    • 指心性上陰險、卑劣、怯懦、邪惡,
    • 也指行為上的罪惡、恥辱、不光彩,
    • 也可指環境上的艱難,參見《司徒雷登字典》。

B、惡行 G4189

  • 《司徒雷登字典》解作「邪僻之性、惡態、惡意」。
  • 《古希臘語漢語詞典》解作「邪惡、惡劣、卑鄙、膽怯」。

C、以上兩詞幾乎是同義詞、既指心性,也指行為

  • 由以上解釋可知,兩詞幾乎是同義詞,既指心性,也指行為。
  • 這兩詞同時出現於(羅 1:29)中,與「不義、貪婪、嫉妒、凶殺、爭吵、詭詐」等等諸多違法的行徑並列。
  • 因此,保羅所認為的「酵」,是指「心性和行為上一切違法的事」,相對於審視「無瑕和純潔的行徑」,是「符合律法的心性和行為」。

2、「酵」來自於聽從奉割禮者的教導要求(加 5:2-9)

A、奉割禮者是教內人士,也信基督

  • 這些奉割禮者是教內人士,信基督,卻仍守猶太傳統教導(徒 10:45; 11:2; 加 2:7-12)。
  • 他們的表現:
    • 他們視傳統比誡命更重要,參(約 7:22)「安息日行割禮」,
    • 且注重猶太和外邦的分別,不與外邦信徒共食(徒 11:2-3; 加 2:7-12),
    • 不認為神會揀選外邦人,參(徒 10 章)「哥尼流事件」,
    • 且認為,若不受割禮就不能得救(徒 15:1)。

B、奉割禮者不守律法

  • 保羅多次指責,奉割禮者常是不遵守律法的(羅 2:25-27; 加 6:13; 多 1:10),但他們卻又常要求他人去遵守律法(徒 15:1, 5)。
  • 因此,保羅對教會教導,當要藉著靈,接受「心的割禮」,而非藉著成文典籍(指人的傳統律法解釋),這樣才是真正成為遵守律法者,是在隱密中的猶太人(羅 2:27-29)。

C、不應聽從奉割禮者的教導,因其心未受割禮

  • (羅 2:24)「神的名因你們的緣故,在外邦人中不斷被褻瀆。」引自(賽 52:5)。
    • 《LXX 七十士譯本》(賽 52:3)「你們被賣為一個禮物,也不用銀子被贖回。」
      • 這表明以色列被擄的經歷,都是因著他們所犯的罪(賽 52:4)「下埃及寄居、亞述的欺壓」。
    • 這罪在(賽 53:5; 64:5-6)中表明了,以色列人是不潔淨的人(賽 64:6),就是「未受割的人」(賽 52:1)。
    • 因此,以色列人雖受肉體的割禮,實際行為卻是如同未受割的、不潔的人,雅威藉先知預告「未受割禮不潔淨的、必不再進入你(聖城耶路撒冷)中間」(賽 52:1)。
      • 請特別注意:此節未受割禮不潔淨的人,是指上述犯罪的以色列人,而不是指未受割禮的外邦人!
  • 保羅引用先知以賽亞的預言,評斷奉割禮者並非真選民,不配進入聖城,他們不是真猶太人。
  • 因此,教會要聽從的教導者,必須是真猶太人,是真的受了「心的割禮」,真行律法的猶太人,而非這些假冒為善的奉割禮猶太人!

3、如何除酵?

對於「律法要如何遵守?」要正確地解釋,去除錯誤的解釋

  • 要正確地了解,耶穌和保羅是如何解釋聖經、律法內容的方式!
  • 如何使用「字面解」和「靈意解/寓意解」?

如何明白正確的真理?

  • 1、要受聖靈的澆灌,順服聖靈的教導。
  • 2、要有無虧的良心、無偽的信心。

如何分辨所受到的教導是正確的?

  • 對於教導的工人,受教者要「聽其言、觀其行」,是否言行合一,是符合神的旨意、妥拉律法,且有從神來的印證,證明這人是從神來的工人。
    • 耶穌如此、保羅也是如此。
  • 一旦確認此人是合神心意的工人,就要跟隨聽從之。

改革,是為了除去「愚民政策」,但聖經的譯者,又成了另一個「聖品階級」

  • 「舊教」(天主教)設立「聖品階級」,長期以來認為非神父、教士的普通信徒,是沒有資格讀聖經的,只有接受教導的資格。
  • 宗教改革就是要打破以上的限制,讓每個人都有機會去讀聖經。
  • 但是聖經的譯本大量出現後,又因著譯本的錯誤,誤導了讀者,造成許多錯誤的信仰
  • 譯本造成的混亂,以中文《和合本》的錯誤為例:
    • (羅 2:13)與(羅 3:20)明顯矛盾!
      • Rom 2:13 (原來在 神面前、不是聽律法的為義、乃是行律法的稱義.[不是律法的聽者為義,是律法的實行者稱義。]
      • Rom 3:20 所以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 神面前稱義.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罪的知識]。
      • [註羅3:20 「一個」原文無此詞。「行律法」:原文是「律法的諸工作、教導工作。]
    • (羅 7:6)譯文表示「律法是不好的」,但是(羅 7:14)「律法是屬靈的」,問題出在於「我是屬乎肉體的」。這兩節明顯矛盾!
      • Rom 7:6 但我們既然在捆我們的律法上死了、現今就脫離了律法.叫我們服事主、要按著心靈的新樣、不按著儀文的舊樣。〔心靈或作聖靈〕
      • Rom 7:14 我們原曉得律法是屬乎靈的、但我是屬乎肉體的、是已經賣給罪了。

LYH 聽道筆記與心得

一、(路 12:1-3)的酵,與(太 16 章)的酵有別

  • (路 12:1-3)的「酵」為假冒為善的「行為」,如同(太 6:2-18);
  • (太 16 章)的「酵」為「教訓」,由(太 14-15 章)「潔淨條款的爭論:關於古人的傳統」。
    • 他們求神蹟奇事(出 15-17 章),與摩西所處的環境一樣,都是邪惡淫亂的世代(太 16:1-12),都是存不信的惡心來試探、攻擊神的僕人,現出內在裡面,曠野裡要享受埃及美食,厭惡單薄的食物:嗎哪,與清水(無酒)。今日亦同。
  • 考察第一世紀法利賽人的規矩,好似欲望很低,高高在上的人,卻是貪財,如主和保羅所言,都在「演戲」(路 16:13-17; 提前 6:3-11)。
    • 安息日許多禁令,不可醫治,如木頭人一般(太12章)。
    • 行事如儀,卻不能釋奴人,使人得安息(賽58章)。
    • 他們在第八天行割禮遇到安息日(約7:19-24)。他們因身體上的記號,在肉體上的割禮,要符合字面解經,此為今日面對的最大問題,神學思想不同時,按自己想法隨意更改。
    • 耶穌的靈意解。此為真正的除酵。

二、耶穌和保羅解釋聖經的方式,使用「靈意解」的例子

  • 律法並無提及「要愛惜光陰」:舊約聖經中,雅威神容讓選民有極限,但窺探迦南地,神不容讓。即要把握時光。這可說是靈意解,是教導律法。
  • 如牛在場中踹穀時,不可壟住牠的嘴(林前 9 章)。門徒掐麥穗時被禁止(太 12 章)。
  • 今日問題是開放、過份自由,個人領受、個人想法,沒有聖靈啟示、充滿和無虧良知的判斷。對於教外的衝擊和教內的衝突,都要清楚掉。

三、對於神真正的工人的認識與判斷

  • 唯有被聖靈充滿、啟示和言語行為一致,又有神賜給他的差遣的記號,來判斷其是否有「使徒權柄」:在基督裡的經歷、談論等證明來自神的或是來自人的。

今天面臨的問題:

一、對神律法的增添和刪減

  • 1、摩西律法書重複教導、禁戒此事(申 4:2; 12:32; 耶26:2);正如神一切所作的,都必永存,無所增添,無所減少。目的是「要叫人在祂面前敬畏」。(傳 3:14)。但是,先知書是可以的:耶利米又取一書卷,交給文士巴錄,她是從他口中寫了猶大王約雅敬所燒前卷上的一切話,「另外又添了許多相仿的話。」(耶 36:32)。
  • 2、雅古珥的言語,對以鐵和烏甲說:神的言語不可加添,恐怕他責備你,你就顯微說謊言的(箴 30:6)。
  • 3、十誡的頒布,並未加添別的話(申 5:22),正如禁戒君王為自己增添馬匹(申 17:16),只能打四十下,不可過數(申 25:3);但是若常遵守神的誡命、道路,會增加三座「逃城」(申 19:9)。增添國民,神得榮耀(賽 26:15)。謙卑人必因雅威增添歡喜(賽 29:19)。增加希西家王的壽數(賽 38:5)。
  • 4、對比人的智慧和知識:多有愁煩、加增憂傷(傳 1:18)。
  • 5、對埃及四百三十年的以色列人,牧羊人與農人的職業與吃食逐漸混合。

二、 對猶太教的增添,如文士法利賽人,以字面義理解

  • 如:台灣民小學教導學生,要每天帶著手帕和衛生紙。

三、 對外邦基督教的刪減,以精義解,完全廢除律法

  • 因為誤解律法為一種「捆綁或拘束」基督裡的自由(加 5:13; 羅 7:6),
  • 變為基督十字架的仇敵(腓 3 章),
  • 把基督裡的自由變作「縱慾」的機會(加 5:13)。

四、 防微杜漸,由自己做起:自己眼中有大梁木,卻看見弟兄眼中有木屑(太7:1-6)。偽善者劉,基督的成熟才能指正人過,保羅的攻克己身,叫身服我(林前 9:27)。

五、效法文士以斯拉(拉 7:10):

  • 以斯拉他的心「籌備完固」(一般譯成「定志」),為了要尋找、詢問律法(考究),便為了要去「遵行」,並且為了要去「教導」以色列人律例和典章。(原文直譯)
  • 他的心是籌備完固,直到他的心成為「正直」。

籌辦完固hekiyn(原文字根kun,HB03559)

  • 他的心必須是「籌辦完固hekiyn(原文字根kun,HB03559):
    • 三次重複介系詞 לְ + 動詞,Qal 不定詞附屬形(為了要達到目的):
    • 三個目的「考究、遵行和教導」律法。

[註:以下為編者將講者內容整理補記]

  • 「考究、遵行和教導」律法,次序不可亂。
  • 真實的人,必是要先遵行,之後才去教導別人,如(太 5:19)主所說的:「遵行這誡命、又教訓人遵行。」
  • 假冒為善的人,是自己不遵行,就去教導別人。
  • 保羅也是「先攻克己身、叫身服我」,自己先「作成得救的工夫」,是戰戰兢兢地先遵行神的律法,才去教導別人,免得被神棄絕。
  • 我們也要自問自省,是否有戰戰兢兢地先遵行神的律法,作成得救的工夫?
  • 以(太 7 章)談到有假冒為善的人,是「看不見自己眼中梁木的人」,這也會發生在信徒之中。
  • (太 7:22-23)就是在教內有能力傳道、趕鬼、行異能的信徒,也會成了「作惡的人、違背律法的人」,成了主所不認識的人,失去永生的人!
  • 我們要誠實面對我們所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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