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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ic:yhwh_worship:20210821_yhwh_worship_speaking_from_chosen_of_god_and_the_truth_of_worship

〔雅威敬拜〕從「神的揀選和敬拜的真實」說起

講解日期:20210821; 成文日期:20210730; 作者:林義鴻 LYH; 編輯:WCM; 英文名:YHWH Worship, Speaking from “chosen of God and the Truth of Worship”.

讀經:(何 6:6-7; 多 1:1; 羅11:16-24)(雅威譯本)

前言

A、聖經許多用詞中,有關盟約用詞必須小心審定和使用,這是解經的關鍵,是造成認識與信仰偏差的主因。

因此,

  • 「切約」不是「堅約」;
  • 「忠誠」(chen) 不是「慈悲」;
  • 「新約」(New Testament)不是「另立」,而是「修補」;
  • 「古約」(Old Testament)不是「古舊朽壞之約」(譯作「舊約」常被誤解),而是「常約」。
  • 「信心」不是「人信什麼」,而是「神的信,神在堅持什麼」,
  • 「人的信」應「以神的信為本」;「基督的信」也是「以神的信為本」。
  • 「神揀選的信心」,強調「信心」是被「神的、揀選的」規範所限制,
    • 正如「敬拜的知識、真實的知識」描述中,「知識」是被「敬拜的、真實的」所限制一樣。

倒推回去(反推之),

  • 這信是揀選的信,這揀選是神的揀選;
  • 這知識是真實的知識,這真實的知識是敬拜的(知識)。
    • 比較(林後 4:4)「基督的榮光的福音的光照」;(林後 4:6)「神的榮光的知識的光」,這種套語。
    • 基督榮光的福音(的光照)=神榮光的知識(的光)。
    • 基督與神重疊,正如基督(的臉)與摩西(的臉)重疊一樣;
    • 福音=知識。

B、維繫好種、聖約的關鍵在於:婚配。

  • 後代的主角、生死關鍵在此。
  • 施浸約翰因此喪命,參見(太 14:1-12)。
  • 信與不信原不相配,故他拉與以撒後代,必須遠去亞蘭選取「原生種」:
    • 以撒婚配與雅各婚配。
  • *但選民墮落成「巫婆的兒子、姦夫、妓女的種子」,即是「悖逆的孩子、虛謊的種子」的巴力摩洛崇拜者(賽 57:3-10)。

C、律法不是對抗應許

  • 律法(條例)是應許(如後裔和產業)的補充條款,
  • 信心是達成應許的必要手段。
  • 正如林義勳傳道的講稿所言。[註一]

緒論

  • A、「神的種子」是指「神的選種、神的栽種」(賽 5:1-2)。
    • 原生種是以色列人,外邦人是野種接枝(羅 11:16-24)。
  • B、基督的「使徒」保羅,是依據『神的揀選之信心和敬拜的真實之完備驗識』(多 1:1)。
    • 他對外邦人、未受割禮的提多(這位共同信心的真兒子,就是神的好種子,已在外邦人中生根、發芽、開花、結果)吩咐他設立「監督」,防堵「割禮派」猶太人。他被割禮派攻擊為「非使徒」,其福音也被否認。但他深信自己是「主所揀選的使徒」,就是建立在他的「敬虔的真理的全備知識上」,所以,他認為一點都不在「那最大的使徒」之下。言語粗俗,知識卻不粗俗(林後 11:5-6)。
  • C、「福音」(即知識)必須先向「神的選民:猶太人」宣講(羅 1:16; 徒 13:46),為此忍耐(提後 2:10)。
  • D、「神子的信心和完備驗識之一致景況,即基督長成的完滿身量」(弗 4:13)。
    • 「長大成熟」就是得救後,還要達到「真實的完全知識」(提前 2:4-7)。
    • 「信心」必須與此種「真理的知識」並行,巴蘭詭計的什亭事件,即是顯例。
    • *「唯獨信心」的獨斷教義,是異教的根苗與毒草。
  • E、這「完備知識」是被「敬虔的、真實的」所規範,因敬虔的真實知識對比的是「敬拜的虛假、外貌的知識」(提後3:5),那牢籠無知的婦人們的就是他們。
    • 使徒教會所要面對的不只是信心,而是「奧秘的知識派」與「割禮派」教導的知識:
      • 「理哲學和虛空的欺騙(妄席)」(西 2:8; 弗 4:22; 帖後 2:10; 彼後 2:13; 太 13:22; 可 4:19)、他們依據「人間傳統和世俗小學 stoicheia」(西 2:8; 加 4:2, 9),不是依據基督,就把教會擄去——猶太教的拉比傳統、基督教的教父神學,天主教在中世紀的經院哲學,稱為顯學。
      • *「數字遊戲——猶太神秘主義」中的異教「卡巴拉」(創 14:14):把希伯來文數字「318」解為「一個人名」。聖經中的數字並不神秘難解,而是要按照神意分解。能認識此種異教的錯繆點,才是真有神的信心和神的知識,而非那種「神秘知識」。
  • F、實行雅威律法的必備條件是「信心和知識」。
    • 此信心是「神的揀選」之信心;此知識是「敬虔的真實」的知識。
    • 「敬虔」就是「敬拜」。知道按律法敬拜神,是出於神的揀選,不是人揀選神;不是我們愛神,乃是神愛我們,神差他兒子為我們的罪做了挽回祭,這就是愛了(約壹 4:10)。因此,這是主揀選門徒,不是門徒揀選主(約 15:16)。
  • G、「神的選民」就是「屬神的人」,聖經是為他們而寫的,不是為「非屬神者」寫的(提後 3:16-17)。
    • 但蒙召者多,選上者少(太 22:14);故,神選民的信心必須是「晝夜呼籲神」,並不膽怯氣餒(路 18:1,7),效法他們的主在十字架上被諷刺、戲弄,並不膽怯氣餒(路 23:35-39)。
  • H、依照神揀選的預旨,不是出於諸作為,是「大的要服事小的」(羅 9:11-12)。
    • 新約教會既為神聖別蒙愛的選民,就當有選民的樣子(西 3:12)。
    • 正如『雅威聖會』林義勳傳道曾談到:「靈在身者能領導會眾(民11:16-17),此非指人的能力、虔誠、生活聖潔、品格優良、聰明、慈愛又公義,等等屬乎人的優良行為,因為這些不是靠著按手能夠賜與,而是來自神的揀選,得以尊榮在身。」[註一]
    • 加爾文的「預定論」並非聖經真理,而是出於人的「武斷與邪說」。約書亞的條件符合是比預定論的揀選更為要緊。
    • 林傳道又談到:「何以揀選約書亞:從(出 17:9)約書亞領兵出戰亞瑪力人,(出 24:13)他是摩西的助手;(出 32:17)金牛牘事件時,唯有他在山上等候摩西;(出 33:11)他與摩西同在帳幕;(民 13:16)他是兩個忠心見證者之一,由以上總總事蹟證明他配得傳接摩西的重責。」[註一]
    • 信心的見證人足以解「毒」此「預定論的毒素」(來 11 章)。
    • 挪亞與亞伯拉罕的「因信就遵命」的表現證明,「遵命的行為是達成神救恩的充分必要條件」,而非可有可無的「盡力而為」(預定論者的觀點)。
    • 彼得也說:「你們來到他面前,一個(有生命力之)活石,固然被人遺棄,卻被神所揀選、所寶貴。」(彼前2:4)。此種揀選的目的,就是在「外邦中」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光明者的美德」(彼前2:9)。
      • 神的「美德」就是神的「律法」(詩106:2,47,詩111:10,賽42:10新歌、他的美德,賽42:1-4基督傳講「典章和律法」給外邦)。

主論

壹、後代

  • 「後代」就是「種子」,這是神主要的應許之一。
  • 但是能達成此應許的人,必須要符合許多條件,否則免談,例如,婚配是決定種子優劣的主因。
  • 關於達成應許的條件,「信心」是回應的主要條件。「信心必定配合行為」,信心若無行為則是空想,應許決不能實現。
  • 故「律法的行為」是對應許的信心之「完滿」,正如「獻上以撒」這樣「順服神旨意的行為」,才能「應驗」亞伯拉罕是「因信稱義」(雅 2:21-23)。
  • *「唯獨信心」的獨斷。

貳、摩西五經中的後代

《摩西五經》(律法書)中的「後代」只見於(創、出、民)三記,「亞當的後代」共計十二種後代:

  • 一、《創世記》共計 13 次。
    • 「天地的後代」 1 次(創 2:3),「人的後代」 12 次(創 5:1; 6:9; 10:1,32; 11:10,27; 25:12,13,19; 36:1,9; 37:2)。
      • 其中,以「亞當後代」、「挪亞後代」、「閃含雅弗的後代」(2次)、「閃的後代」、「他拉的後代」、「以實瑪利和他眾子的後代」、「亞伯拉罕的兒子以撒的後代」、「以掃的後代」(2次)、「雅各的後代」,共計九個後代為主軸。
  • 二、《出埃及記》共計 3 次。
    • 「利未眾子的後代」2 次(出 6:16,19);其上文(出 6:14-15)先提長子流便的眾子;後提西緬的眾子,加上「迦南女子」的兒子掃羅。比較利未眾子婚配的「純種」(20,23,25)。《出埃及記、民數記》兩卷特記利未人後代兩次。
    • 十二支派「生來」的次序 1 次(出 28:10)。
  • 三、《民數記》13 次:
    • 「以色列眾子的後代」12 次(民 1 章)。
    • 「摩西、亞倫的後代」1 次(民 3:1-4):
      • 只記亞倫的眾子,長子名拿答與三子名,強調「受膏的祭司」和「獻凡火事件」,無子繼承,由兄弟繼承其父職任。
  • *五經到此結束後代記載:
    • 由天地開始,到人的後代各階段都已完成神的揀選旨意,直到出埃及的以色列眾子來到西乃聖山、接受聖約,按照律法事奉雅威的律法為止,至此總結後代任務,足見西乃山聖約就是神國在地上,完成創世的經綸,承接亞當之約的最關鍵時代。這使撒但之國度戰兢(書 2:9-11, 9:24)。

參、人的後代

  • 一、亞當後代(創 5:1-6:8):
    • 神選的有三,以肖父形像的塞特取代亞伯、以諾與神同行、挪亞在雅威眼前「找到忠誠」(創 6:8)「蒙恩」原文。
    • 對比神子與人女交合生子,生出英雄著名人物。這是「肉體」,無神的靈審判的時代(創 6:3)。
  • 二、挪亞後代(創 6:9-9:29):
    • 神選挪亞與三子,「義人」是指「在雅威眼中找到忠誠(chen)的成熟完全人」,
    • 「與神同行」是指有神的靈啟示、能判斷的人,好與當代「屬肉體的人」有別(創 6:8-9);
    • 洪水之後,以閃為代表。
  • 三、閃含雅弗的後代(創 10:1-11:9):
    • 敘述以含族寧錄為主,是在雅威面前「英勇的獵戶」(接續洪水前的「英雄人物」:以負面義呈現)、帝國霸業、巴別塔城敬拜的元兇——屬肉體的敬拜:彰顯人的名。
    • 重複出現「後代」2 次(創 10:1,32)。以「閃族的希伯」為分地而居之後的主要「種子」(創 10:21-29; 11:16-26),希伯成為連結挪亞三子與閃的後代的關鍵人物。以重複出現「他」,作為強調。
  • 四、閃族後代(創 11:10-27):
    • 以希伯的後裔為主。由洪水後到巴別塔城事件、分地而居開始算起,直到他拉生三子為止。記載模式一如亞當後代的模式。
  • 五、他拉的後代(創 11:27-25:11):
    • A. 他拉的後裔混雜,神選亞伯蘭。
      • 亞伯蘭救回羅得後,神跟他應許後裔如天星(創 15 章)。應許後裔在先、地業在後。
      • 羅得與女兒的後裔:摩押亞捫人的祖先(創19章)。
    • B. 神選以撒,不選以實瑪利。
      • 亞伯蘭的肉體種子與割禮的產生:
        • 以實瑪利先於應許之子以撒(創16-21章)
        • *亞伯拉罕一生以「應許之種子」為敘述主題。
  • 六、以實瑪利和他眾子的後代(創25:12-18):
    • 最為簡短的肉體子孫,正如該隱後代一樣。
  • 七、以撒後代(創 25:19-35:29):
    • 記載模式類似挪亞後代模式——詳細清楚的「靈生種子」。
    • 以撒事蹟主要記在(創 25:20-26; 26:1-33)。雙生子事蹟,神選那小的服事那大的。
    • A、長子以掃的描述方式:以肉體見長——狩獵、野味、娶迦南女子雙妻。
    • B、雅各才是神選的主題人物(創25:19-35:29),正如雅各後代,約瑟才是主軸一樣。
      • 雅各以、向伯特利的神許願,一直到回來還願」為主題描述(創28-35章)。
      • *(鴻 1:15)復興以「守節、還願」為主要論述。
  • 八、以掃「後代」,重複出現 2 次(創 36:1-8;9-43)。
    • 屬肉的層面:
      • 重複娶妻——迦南女子、以實瑪利女兒和希未人;
      • 因財物甚多,不能同居而離兄弟雅各的迦南地(創 36:1-5,6-8)。重複羅得與亞伯拉罕分開模式(創 13:5-6)。
      • 重複「以掃就是以東」(創 36:1,19),是「是以東人的始祖」(創 36:9,43);
      • 重複「西珥」(創 36:9,20);
      • 以及強調「以東諸王」(創 36:31-39)。以掃改叫以東(紅的),重複提及,類似雅各。
  • 九、雅各的後代:以約瑟為代表(創 37-50 章)。
    • A. 神選約瑟為長子(代上5:1)。
      • 由流便長子尊位轉變到約瑟。
      • 篇幅最長、最細膩、最為重要。
      • 以他是一位「作夢人和解夢人」為主題描述。
      • 以「夢」為主,是因跟「外邦」有親密關係:法老與兩大臣都分別「做了夢、卻無解」。
    • B. 猶大長子珥也因做神眼中看為惡的事而死了,長子最後轉到他瑪所生的「法勒斯」(代上 2:2-5; 創 38 章; 得 4:18)。
      • 他瑪的行為是繼承產業律法的「補救措施」,在正常管道不通時才行的。
  • 十、利未的後代(出6:16-30):以摩西亞倫為主利未人,是哥轄族暗蘭的兒子。
    • A、三代重複強調「婚娶的對象」(6:20,23,25);婚配是決定種子優劣的主因。
    • B、重複強調摩西、亞倫是領出埃及的人選(6:26-27),
    • C、強調摩西才是神啟示、傳話的對象,雖然他說是「嘴唇是未受割禮的」(出 6:28-30),參見(創 17:14; 出 6:12),神仍然要揀選他,事後證明神選的沒錯,正如雅各一樣。
  • 十一、以色列十二支派的後代(民 1 章):
    • 按安營次序的各支派依照家室、宗族、人名、數目校閱兵力,以猶大兵力居冠(74600名)。
  • 十二、摩西亞倫的後代(民3:1-4):
    • *只記亞倫的後代,沒有摩西的後代,非常特別。摩西生二子(出18:3-4),但不記摩西的後代,反而以約書亞作為他的真後代。
    • 原因有二:
      • 1.長子革舜,未受割禮,故摩西受差回埃及時,雅威要殺「他」,後雖經西波拉割其陽皮,並未同摩西去埃及(出 4:23-26);
        • 革舜的兒子約拿單,和他的子孫做但支派的祭司,直到那地遭擄掠的日子,神的殿在示羅多少日子,但人為自己設立米迦所雕刻的像,也在但多少日子(士 18:31)。這是可怕的背叛,跟妻子西波拉甚有淵源啊!屬肉血統並非神揀選的原因,正如約書亞的後代也並非他的繼承者一樣。
      • 2.約書亞蒙神揀選:
        • 林義勳傳道談到:「何以揀選約書亞:從(出 17:9)約書亞領兵出戰亞瑪力人,(出 24:13)他是摩西的助手;(出 32:17)金牛牘事件時,唯有他在山上等候摩西;(出 33:11)他與摩西同在帳幕;(民 13:16)他是兩個忠心見證者之一,由以上總總事蹟證明他配得傳接摩西的重責。」(雅威聖會民數記27章註釋講稿)[註一]。

肆、神的選民以「誰」的後代為本

神的選民以「誰」的後代為本,不斷篩選、淘汰。這應許的、靈生的種子,又是跟「神的盟約」息息相關。

以「信心」和「遵約」作為選民的依據,而非肉體的血統、人意(約 1:12-13)。

盟約立定——以應許的後嗣、承繼管理神的產業為盟約主題。是達成神意旨的唯一人選。

神的盟約以婚約為表徵:選民的婚姻被稱為「神的盟約」(箴 2:17),故,配偶、這幼年的妻,被稱為「盟約的妻」(瑪2:14)。

「靈的餘民(血親)」是「神的種子」(瑪2:15)。

一、神的種子

  • A、地生出的「結種子」的菜疏和「結種子」的果實之樹(創1:11-12),使人存活不死、土地不致荒涼的「種子」(創47:19)。
    • 亞當是天地的後代種子(創2:4-25)。
  • B、肉體生出的種子(創16章);或
    • 人意生出的「後裔」(創19:34)。
  • C、神生的種子:
    • 亞伯拉罕的「後裔」(創22:17),雅各的後裔(28:14,32:13)。
    • 保持種子法是娶寡嫂例的「生子立後」(創38章;申25:5;路20:27)。
    • 嫁出的女兒若沒有「種子」,只能歸回父家(利22:13);
    • 嫉妒律中清潔之婦人有「懷種子」之福(民5:28)。
    • 雅各的「塵土」被LXX譯為「種子」(民23:10);
    • 違約受咒詛時,種子雖多,卻收得少(申28:38)。
    • 滅猶大王室,即是滅其「種子」(王下11:1)。
  • D、歸回的餘民:
    • 「聖潔的種子」是保持雅威敬拜的關鍵人物,不得受污染(拉 9:2; 尼 13:23-31),成為歸國宗教改革的主要內容之一。
    • 雅威敬拜的關鍵是「義人的種子」(詩 22:30-31)之「後裔」,其後裔跟新天新地一樣長存(賽 66:22)。
    • 肉體、惡人就是與律法對敵,使應許不能實現。
    • 義人的義是律法的義,基督救恩是達成律法之義的手段(羅8:3-4)。

新約教導

  • A、新約的種子:
    • 撒好「種」即天國之子(太13:24,38)。對比稗子使人跌倒和作惡的種子。
    • 「競爭淘汰」正是律法的功用或目的:雙生子以掃和雅各即是例證,預定的揀選,既是約言,也是應許,應許約言之成就,就在守此應許的信心:堅持不懈(創 25:22-23)。
    • 加爾文的「唯獨恩典和原罪遺傳」是仇敵魔鬼所撒下的惡者之子。
  • B、亞伯拉罕沒有地業,但蒙應許得地業的「他的後裔」,寄居外邦、被苦待四百年之後,出來在此聖山(西乃山)事奉「我(雅威)」(徒 7:5-7,創 15 章;出 3 章)。
    • 被苦待是出埃及的必要條件(法老奴役),但有時也成為要回埃及的主因(加底斯事件:神的苦煉)。
    • 律法是去雜質變純金的指標,沒有規矩不能成方圓。
    • 基督教的無規無矩,使人不能成為神的「種子」。
  • C、以「神的靈敬拜,在基督耶穌裡誇口,不靠著肉體」的真割禮(腓3:3)。
    • 新約割禮派就是要混淆此種「聖別的種子」,構成保羅書信的主軸。這是雅威軍隊必須面對的靈戰。
    • 《民數記》兩次的「校閱軍隊」(民 1 章、26 章)就是如此。
    • *基督教的「肉體派」就是自稱正統的天主教或東正教、聖而公的聖公會,以及信就得聖靈、信就得救的改革宗、靈恩派。
  • D、約翰書信強調:
    • 信基督耶穌之名的,才是神生的,而非從「血」、從「肉」、從人一生的(約 1:12-13);
    • 神的種子是在「那從神生的」裡面,必不持續行罪、也不持續能夠行罪、(約壹 3:9),這才是神生的、遵行律法的義人(約壹 3:4-7)。
    • *「嬰兒洗禮」就是從血緣、肉體所生的,卻被某些教派稱為「神生的種子」。

二、盟約

盟約一般以「軍事同盟」為主,建立得勝者的角色,只有得勝者才配得應許的產業。

雅威所創製的天地與其中「萬軍」就是一種「軍事聯盟」,或「整軍行動」(創2:1);雅威與以色列人之約就是一種「雅威軍隊之聯盟」(出12:41),日後才有「校閱兵數」準備爭戰之吩咐(民一章,二十六章)。正如亞伯蘭跟幔利兄弟(創14:13);亞伯罕父子跟亞比米勒王(創21:22-32;26:26-31)一樣,為了「備戰」。

其他經濟(如所羅門王與希蘭王,王上9:26-28/10:21-22)、政治(婚姻,王上3:1,9:16/11:1)、宗教(建殿,王上5章)等次之。

「約」beriyth,HB01285,出現 284 次,以下稱「切約」。字根原指「砍下、切開、剪除」karath,HB03772,出現 288 次。立約等同剪除(切分)。

立約分「切約」與「堅約」兩種概念

  • 「立約」karath ‘eth beriyth 是盟約的開始,堅約是盟約的持續:「我使我的盟約堅立」qum ‘eth beriyth 出現多次(創 6:18; 9:11; 17:7,19; 出 6:4; 利 26:9; 申 8:18; 9:5『列祖』)。因此,挪亞之約、亞伯拉罕之約和列祖之約,西乃山之約,都是「堅固」亞當之約(何 6:6-7)。
  • 理由:「堅立」kum,原指「站起」的動作,衍生詞意為「立起的結果」。其基本含意是「由倒下的位置立起」(書3:16注意:約但河水「在亞當 ba’adam 城」那裡停住,「立起成壘 `amad」,「全然斷絕 karath),也就是說:「由倒下的位置站起來、直到立定」。因此,用於「盟約」,則有因毀約而重新恢復立約的意含。LXX 譯為 steesoo(創 6:18),histeemi,GK02476,新約用於「因信不是廢掉律法,更是「堅固」律法(羅 3:31)。基督來是要除去首先的(舊約),「立定」第二的(新約)(來 10:9)。
  • 「切約」:原指滅絕(創 9:11),割下「~陽皮」(出 4:25),「~掃羅外衣」(撒上 24:4),砍下「~木偶」(出 34:13);「剃去一半鬍鬚、割斷下半截衣服」(撒下 10:4)。

背約的剪除

一般的解經稱「挪亞之約」、「亞伯拉罕之約」和「大衛之約」都是「應許之約」,尤其是「大衛之約」被用為「新約的楷模」,神絕不會廢掉大衛家永坐王位上的「應許」,被拿來當作「堅固的應許」的擋箭牌,正如挪亞的「虹約」,亞伯拉罕的「因信稱義」的應許一樣。

然而;他們卻不看挪亞對三子的「咒詛與祝福」的審判原則,是依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創 9:20-27)。他們也不看亞伯拉罕的獻子的行為(創 22 章);更不看雅各的祝福也是「依照各人的福分」:流便、西緬、利未與猶大約瑟的行為差異(創 49:28)。應許的福份與咒詛的「剪除」,一如律法聖約那樣,是一體兩面,缺一不可的「公義原則」。

  • A、(創 17:14)不受割禮,(出 12:15,19)違犯逾越節,(利 23:29)不苦己心魂守贖罪日者;(民 9:13)故意推辭不守逾越節者;(出 31:14)干犯安息日;(出 30:33)私自做聖膏,(出 30:38)私做聖香;(利 17:4,9)未到雅威帳幕前獻祭;(利 20:3,5)摩洛崇拜者;(利 20:6; 撒上 28:9)交鬼和行巫術者;(民 19:13,20)污穢雅威帳幕者。
  • B、(利 7:20-21)污穢者吃平安祭;(利 7:25)吃雅威脂油;(利 7:27)吃動物的血;(利 17:10,14)吃血一律剪除:不分以色列人或寄居的外人;(利19:8,22:3)褻瀆雅威聖物;
  • C、(利 18:29)亂倫逆性的罪;(利 20:17)娶姊妹;(利 20:18)月經不潔而性交者;
  • D、(民 15:30-31)高舉他的手、褻瀆雅威者、藐視雅威的言語、違背雅威的命令者,不分本地人或是寄居的外人。

總之,違背使徒議決的「四條規」(徒 15:20,29),就是「除名」的四條規,就是(申 12:29)剪除要「趕出之民」,即(申 19:1)「外邦列國之民」;反之,禁止剪除哥轄族的利未人(民 4:18),因為他們都是親近神「至聖物」的族類(民 4:19)。

廢除律法,或聲稱律法與外邦信徒無關,就是廢除「剪除(挑出或分別)」神國中的「稗子條款」(太 13:41, 49-50),把與雅威聯合的外邦人(賽 56:6),重新排除在聖約之外,一樣的可惡、可鄙。

一、「切約」、神與人之約

  • A、亞當之約(何 6:6-7)(創 1:1-4:26):其相關的經文記載(創 9:1-7)。
    • 是所有立約的根源與目標。又可稱為大衛的「那亞當的律法」(撒下 7:19)。
    • 「世人」,原文為「那亞當的眾子」,表明亞當作為始祖,是神與「世人」立約的代表。
      • 因此,耶穌基督和使徒保羅常以「亞當之約」作為律法源頭(太19章;林前11-14章;林後11:2-4;提前2:13-15)。
    • 兩大部份、一體兩面:婚配是決定種子優劣的主因。
    • a、天地與其中萬軍的創造與安息日(創 1:1-2:3):開始於天地的婚配。
      • *起初的創造諸天與地(創 1:1)——*創造意指「切分與安置」。
      • *地存有、生成空虛混沌、淵面黑暗(1:2)——*存在先於創造(啟 4:11 原文)。
      • *神的六日工作(創 1:2b-31):以地與人為主。
      • *人按神形像受造:分男女兩性(創 1:27);賜福與吩咐——後裔、地業、食物(創 1:28-30)。
    • b. 天地的後代:結束於人的婚配。
      • *伊甸園的設立與規矩(創 2:4-17)——「食物規矩」是妥拉律法食物律的範例。
      • *配偶的賜予與職責(創 2:18-25)——基督教會婚配的奧秘(弗 5:32)。
      • *始祖違約的詭詐與受審(創 3:1-24)——婚配後裔的三種爭戰苦牢,參見(伯 7:1-2)。
      • *雅威敬拜的首先紀錄與破壞——罪入世界的證明與罪國的婚配(創 4:1-24)。
      • *雅威敬拜的首次恢復(創 4:25-26)——以雅威的名稱呼的婚生種子。
  • B、挪亞之約屬於「堅定」亞當之約(參見下文分解)。
  • C、雅威與亞伯蘭之約(創 15:18,尼 9:8):
    • 應許後裔的地業。並割禮之永約記號(創 17:11-13)。
    • *向以撒所起的誓(代上16:16,詩105:9,創 26:2-5);
    • 向雅各所應許的(創28:13-15;35:10-12),
    • 這樣,神對三祖所說的話,就成為一種「誓約」(出 6:8),
    • 必定會紀念和施行(出 2:24; 3:7-10, 13-22; 6:1-8)。
    • 這也成為「我主之母」馬利亞頌詞的內容(路1:55),約翰父親的預言主旨(路 1:72-75)。
  • D、與以色列選民之約:安息日是永約記號(出 31:12-17)。
    • a、西乃山之約——按照這約書的話(出 24:8);
      • *重新立約(出34:10);與你(摩西)跟以色列人立約:按照這些話(出 34:27);勿忘與雅威立的約(申 4:23),即何烈山之約(申 5:2),非與列祖而是與今日存活者立的約(申 5:3);證版(出 31:18; 32:15; 34:29),神寫的字刻在石版上的版(出 32:16,申 9:10,10:2),摔碎(出 32:19,申 9:17),重鑿(出 34:1-2,申 10:1-3),「他」將這約的話即十言寫在版上(出 34:28; 申 4:13; 5:22; 10:4),又稱「約版」(申 9:9, 11, 15);放在摩西所作的櫃中(申 10:2, 3, 5)。又稱「約櫃」(王上 8:9; 代下 5:10),「全地的主的約櫃」(書 3:10),即「雅威的櫃」(書 3:13),放入會幕,故又稱「見證的帳幕」(徒 7:44)。
    • b、摩押地之約(申 29:1),地點不同,內容一致:要順從神今日與你們立的誓約(申 20:12, 14)。*離棄聖約的可怕後果(申 29:25);偶像崇拜是違背我的聖約(申 31:16)。預言百姓背約(申 31:16),故以「折斷那稱為榮美的杖」,表明我廢棄與”萬民”所立的約(亞 11:10)。正如神與利未人立的約,因利未人毀約一樣(瑪 2:8)。
    • c、與被擄歸回的餘民立「永約」(結 26:26),即與我的民、與走獸、飛鳥、昆蟲立約(何 2:18)。向重建聖殿的餘民重提「西乃山之約」:強調「我的靈住在你們中間」(該 2:5)。
      • a) 禁與別神立約(出23:32; 34:12,15; 申7:2; 士2:2);禁與外邦結親(申 7:3)。此勢必引發衝突與爭戰。卻與「利甲的兒子約拿達」如此應許:必永不缺人侍立在我面前。(耶 35:19)。
      • b) 所謂「大衛之約」不是使用「切約」字眼(撒下7章),比較強調「堅定 kun 大衛家的國位」(撒下 7:12, 13, 26)。「那亞當的律法」(撒下 7:19)「人所常遇的事」原文,與「應許你僕人家至於久遠」平行。證明應許大衛的話,跟「那亞當的約(律法)」是彼此連結為一的。
      • c) (賽 55:3)原文直譯”你們當側耳,就近我來,要聽,你們的性命必存活,我必與「你們」切立永約,那被確立的 hanne’emaniym、大衛的「諸堅愛chasedey」”。
        • *神是與「以色列人」立永約,參見(賽 61:8),但與大衛是「那被確立的、堅固(堅愛)」,沒有使用「切約」出現。「大衛的堅愛」,等同「大衛的律法」(參見”盟約用詞”乙文)[註二]。
        • 人與人之約:[註三]。選民與死亡立約結盟(賽28:15)

二、「堅約」、神堅定既有的盟約

  • A. 諸約:挪亞之約、亞伯拉罕之約和列祖之約,西乃山之約(創6:18,9:11,17:7,19,出6:4,利26:9,申8:18,9:5列祖)等約,都是「堅固」亞當之約(何6:6-7)。
  • B. 新約就是「恢復亞當之約」,使亞當之約得以站住立定。因信不是廢了律法,更是「堅固histoomen」律法(羅3:31)。新約也是堅固、重建西乃山之約,正如西乃山之約曾因以民背約(耶31:32,出32章),而毀掉後,更新。法版也是一樣(出34章)。新約就是寫律法在以民心上(耶31:33),作為永約(耶32:40-42)。保羅轉換說法:用神的靈把你們(基督的信)寫在我們的「心版」,而非「石版」上(林後3:3)。他重提摩西的臉上發光和以民心硬問題,並把神靈所在的自由和新約教會看見主的榮光並提(林後3:12-18),使徒已把西乃山的以民毀約、重新立約,又重新詮釋一遍,應驗在新約教會身上。*出32-34章的核心思想就是「新約的確立」模式。
  • a. 「亞當之約」的內容與其他諸約的關係比較:吩咐與應許之福——後裔與地業、食物與規矩皆同。洪水後的挪亞之約延續此約,一切活物是指潔淨食物,否則必絕種(創9:1-7);亞伯拉罕、以撒、雅各之約亦同,只是增記麥基洗德祭司與十一奉獻等(創14章,28:22)。註四。
  • b. 「新約的新(月)」(耶31:31-34):”另立新約”,原指:切下「更新、修補」的約—仍以律法為主。因為「新」chdash ,HB02319,此形容詞原意就是「更新的、修補的、重建的」。註五。
  • 因此,神說:我做了「新的」一切(啟21:5),就不能說是跟完全不同。新天新地、新聖城,以及先前的天地的過去,海也不見了,不過是「更新、重建的更加完美」而已(啟21:1-2),正如「新」婦一樣(啟21:9),不是另取一位「羔羊的妻」,不是另外的「以色列十二支派」(啟21:13),而是把原有的支派加以「更新、重建或重整」,更合乎神的心意,如是而已。
  • c. 雅威救恩的新事、雅威聖徒的新歌、雅威的新天新地、雅威「新聖城」的敬拜事奉——這是以西結書中的預言與實現(結40-48章):新聖城、新聖殿(結40:1-43:9章;參見啟21:1-2/22-23、新祭儀、新生命河與新月結新果(結47:1-12;參見啟22:1-2,21:6-7)、新產業分配、新城的四門與新名(結47:13-48:35;啟21:7-8,21:10-13,3:12/21:1-2,21:9新名:新婦、羔羊的妻)。都是屬於「修補更新」的「堅約」內含。
  • d. 新約水浸的目的:服事是按著生命的新樣(羅6:4/6:13),就是那靈的新樣(羅7:6/8:11/12:1-2)。新樣與舊樣的區別,不是內容上的不同,而是方法或手段的區別:靈與肉。

結論

  • 一、雅威敬拜就是按著神揀選的信心和敬虔之真實的驗識的敬拜:種子才是關鍵。雅威敬拜的「後代」就是:達到「神子的信心和驗識」的一致景況的種子。婚配是決定種子優劣的主因。
  • 二、一切諸約都跟源自「亞當之約」,都是此約的延續與堅立,律法不是與應許對抗。
  • 三、新約新事奉準此而立:按著「新樣」服事神——因信堅固律法,也是因靈而生、因靈而活的新樣(羅3:31,加5:25)。不是「新有、新立」盟約的內容,而是方法:因神手(因信、因靈),而非因人手(行為、肉體)的區別。

結語

  • 「救恩」是手段,「遵律」是目的:以聖潔、公義事奉雅威神(路1:74-75,弗4:24)。
  • 歸回伊甸園之路就是基督:末後的亞當、第一「人」的更新,他除去咒詛、死亡、黑夜的「舊樣」、帶來祝福、生命、榮光的「新樣」(啟21-22章)。
  • 首先的亞當與夏娃,換成末後的亞當與新婦。

附註

註一

引自林義勳傳道的(民數記27章)註釋講稿。

五經中的律例基本都是因人的因素造成虧欠,而律例的頒布是為添滿虧缺,使達到神人之間和人們之間的和諧關係。這也是正如保羅所言:「律法是為眾過犯而被增設,直等到那苗裔來到時……。」(加 3:19),但律法不是對抗應許(加 3:21),在本段中產業即是神的應許,女子得產業條例是為使應許可以成就,就符合「為要這應許由於耶穌基督的信心,可以被賜與那些堅信者。」(加 3:22)。因此,本段經文再次將信心與律法結合,二者相輔相成,而非相對抗,沒有西羅非哈女兒的信心,就無此繼承產業律法的去成全應許。

貳、(民 27:12-23)約書亞被按立

三、雅威的指示(18-21)
  • 1、對摩西的指示(18-20):
    • a、經文呈現上下對映式結構(參見架構分析),彼此解釋,則有三個重點:
      • 靈在身者,如(民14:24)神對迦勒的褒獎,指他與別人有不同的心志膽量而言。靈在身者能領導會眾(民11:16-17),此非指人的能力、虔誠、生活聖潔、品格優良、聰明、慈愛又公義,等等屬乎人的優良行為,因為這些不是靠著按手能夠賜與,而是來自神的揀選,得以尊榮在身。
      • 其次,經由正式儀式將領導身分傳承,如同當初按手亞倫和其眾子,表明他們成為神所差遣的人。
      • 最後,要在眾人面前吩咐,表達任命、委託之責。
    • b、何以揀選約書亞:從(出 17:9)約書亞領兵出戰亞瑪力人,(出 24:13)他是摩西的助手;(出 32:17)金牛牘事件時,唯有他在山上等候摩西;(出 33:11)他與摩西同在帳幕;(民 13:16)他是兩個忠心見證者之一,由以上總總事蹟證明他配得傳接摩西的重責。
  • 2、對約書亞的指示(21):
    • a、站在以利亞撒面前,由他為他求問:比較約書亞記神對他講論,極少提及新律例的吩咐,而多是按已啟示摩西的律法再行提醒遵守,更多的是對迦南爭戰上的指示,表明約書亞不再是律法的頒佈者,而是律法的遵行者(成全律法者),因此,需要由祭司透過烏陵、土明來指示律法的本意。而非神直接指示他律法的真意。
    • b、他和全會眾要按祂的口出入:原文的代名詞「他」,按最接近的名詞為雅威,而非以利亞撒,因此,應指雅威的命令,而以利亞撒是中保,傳遞者身分。此句話已預示入迦南後不再用雲柱、火柱的引導,而是由神透過祭司傳達爭戰迦南的步驟。

註二

盟約用詞,這是指與立約有關的常見用詞:堅愛 hesed,誠實、名、忠誠 chen、深愛或憐憫等字眼,時常並提、互用(出34:6-7)。堅愛也與「神的知識」平行出現(何6:6),連接「亞當「背約 `abru beeiyth」的「行事詭詐bbagad」即是堅愛的反詞(6:7),堅愛是神的律法(知識),背約就是「詭詐不守約」。

註三、人與人之約

  • a、亞氏與亞比米勒王之約(創21:27,32)。
  • b、以撒與亞比米勒王之約(26:28)。
  • c、雅各與拉班之約(31:44)。
  • d、以色列人跟希未人立約(書9:6-23);
  • e、約書亞與百姓在示劍立約(書24:25)。
  • f、雅比人要跟拿轄王立約(撒上11:1,2);
  • g、約拿單與大衛立約(撒上18:3,20:16,22:8,23:18);
  • h、押尼珥與大衛立約(撒下3:12-13);
  • i、大衛與以色列長老在希伯崙立約(撒下5:3);
  • j、餘民彼此立約(尼10:1)
  • k、以法蓮與亞述立約(何12:1)

註四

十一捐的兩次出現,看似非常突兀,正如麥基洗德是至高神的祭司之突然出現一樣;同樣,雅各見天梯與天使摔跤,都是異乎常理、常規,突然蹦出。但是,祭司與許願、還願的十一捐,卻是獻祭體系中的主要人事物。而創4章的獻祭之出現,與「逐出「雅威的面」,也是非常突兀的,他們到底是怎樣一回事,若不是出埃及記和利未記…等詳細記載,我們就難以清楚其中的原委:律法與聖約的全貌。因此,說創世紀是西乃山聖約的「前言」,或「序言」,也不為過。

註五

新是更新、修補,舊約用法如下:

  • 廣泛用於各樣的實體(房自、妻子、生所、刀劍、制伏、素祭、王、門等),和非物質之物,如名字(賽62:2),詩歌(詩149:1),約(耶31:31),神的堅愛(哀3:23),心和靈(結36:26),榮耀的「增新」(伯29:20)。字根動詞多用於「建築」:重建城市(賽61:4)、聖殿(代下24:4,12)、祭壇(15:8)、王國的重建(撒上11:14)、心與靈的更新(詩51:10)、古時的復興(哀5:21)、地面更新(詩104:30)、人的返老還童(詩103:5)、見證的重立(伯10:17)。這更新絕非「創新」,另立一個「新有」而跟過去完全無關或不同的「全新」的盟約,而是跟過去完全一致、甚至是更加完整、不再朽壞、改變、廢棄的盟約。這就是「新約」。
  • LXX 譯為 kainos,敬拜「陌生的 zar」、鬼魔 chashed,並非「真神 ’elocha ‘elohiym」,是「新興的 chadash」、不認識 yada` 的「神」(申32:17),選擇「新」神(士5:8)。
  • *這神仍被稱「領你們出埃及的」神(出32:4,王上12:28),但這神變成有形像的「金牛牘」的「新神」。這是以色列人在自己的聖地,未被外邦擄掠為奴時,所使用的名稱或方式。它與成為亡國奴時所事奉的「外邦神」,不可同日而語。
  • 「新」kainos,用於「新舊難合」(太9:17,拿出新舊 kaina kai palaia(13:52);不再喝逾越節的葡萄酒而是喝新的(太26:29),新墳墓(27:60)。新約(路22:20,林前11:25)、新命令(約13:34)、新道(徒17:19)。因此,司徒雷登的『字典』:“kainos,新的,都只是「新用、新知、新式」之意,非「新有」,是「新鮮的、重新的」new。司徒雷登又說:kainos與neos,在通用希臘文中無甚區別,然大抵neos常用,kainos漸罕用也。”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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