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表
從耶穌的醫治看「存在」與「創造」的分別、與今日世界
作者:LYH; 初稿日期:20220121
「存在」與「創造」的原文,非常有講究
「存在」原文 haiya,此希伯來文原意即是「存在、生成、生效」。希臘文 eimi,存在、有;當繫動詞指「是」,有等同或連接詞敘述說明用意。
「創造」原文 bara’,此希伯來文原是即是「分開、放置(在一起)」。希臘文 LXX 譯為 poieoo 做、製造;行事。
原文有另一字是「付代價取得、購買」 qanah(創4:1),天地的「主」原文即是 qanah(創14:19, 22),原意即是「購買者」(創25:10)。諸天與地的「購買者」是雅威神,表明神付出相當的代價「贖回了」他原先所有的,故「創造」具有「救贖」的意味(出15:16)。它大量出現於「禧年律法」(利25:14, 15, 28, 30, 44, 45, 50; 27:24)。那是神最好的「救贖年」,被喻指「基督的救贖」。原來,「創造」與「救贖」是連結為一的。
「購買」、「製造」、「建立」彰顯了神的榮耀
「購買」與「製造」、「建立」並提(申32:6)雅威是以色列選民的父,他「買來了 qanah」他們(即救贖了他們),並「製造了 yasah」他們,又「籌備完固了 kkuun」他們。
此三動詞分別表明了「神的創造性的買贖、加以製造、最後是籌備完固、建立了」他心所喜悅的傑作。
正如他的六日創作後的完工時的滿意而歇工,欣賞自己所完成的「傑作」,因為創作都「甚好、毫無瑕疵」(創1:31)。「安息日」代表的就是祂創造與救贖的完美與完成。所以,神自己也在讚美自己,祂是何等地喜樂(賜福)與舒暢於此等創造恢復的工作(創2:1-3)。這就是「神的榮耀」。
人可以參與並完成這等榮耀的「創造與救贖」的大工嗎?
「醫治」 rapha’,此希伯來文首見(創20:17),神醫治了亞比米勒和他的妻子並他的眾女僕,恢復了生育。原先能生,後變成不能生,現在又能生了,這才是「醫治」的功能;而不是原先不能生,現在變成能生了——這不是醫治,而是「創造」。神能「醫治」也能「創造」,如同祂對撒拉一樣。LXX 譯為 iaomai(醫治、醫療;喻指補救、修復、改正;被治好、痊癒、恢復)。
「救贖或贖回、補贖」,即是付出相當或等值的物品,換取原先失去的人或物。
「醫治」是「恢復」而不是「創造」;「救贖」是「恢復創造」。
神的創造是完全的,所以,基督的救贖或醫治也就是恢復神的完全,因為能恢復了當初因犯罪所「虧缺」的,他都「補上了」,所以,基督的醫治很偉大。那麼,受救贖的人能不能也可像基督那麼偉大?這就是問題所在。
存在先於創造
(啟5:11)提到存在與創造,並且,存在先於創造。
神創造天地,但這地「存在」(是)混沌、空虛,淵面黑暗。混沌、空虛與深淵或深水、黑暗就已經存在,然後才有「神的創造」。
至於「光」呢?他是從「黑暗中出來的」,他只是被吩咐出來,也就是說,他本來「就是存在」的。
創造是指「分別與放置」。光與暗本就存在,只是被神加以分別出來。同樣,深水早已存在,天空後稱穹蒼也是「從水被分為上下之後」,才出現了「諸天」,而大地的陸地,也是地下的諸水的分開,被肇造了「海與地」。
植物是從已有的和地上生出來的各從其類
三光分別,以及空中飛鳥、水中魚類水族,也是從「既有」的諸天與海水中生出來的。活物包括人類,也是神從「既有」的塵土中造出來的,不是「無中生有」,只有「生命的氣息」是來自神,一般稱為「靈」,是來自神,神吹此一口氣,一切活物和人就被造出來了。只是,人跟一切活物的區別在於具有神的形像和榮耀上。
身為神之話語所「造成 egeneto 」的人「耶穌」(道成肉身),他的醫治不是像造他的神那樣「從無中生有」,而是從已存在的加以恢復。此種醫治只能是「身為人」的工作,因為人是受神造的。但若能像神那樣「從無中生有」,那麼,這就不是「人」,而是「神」了。
聽命才是正道
亞當跟夏娃不就是想要有「像神那樣的智慧」,其方法就是違命,而非聽命。寧要神的分別善惡的智慧,卻不要因聽命而得神的永生智慧。也就是說,人偷取了「仙果」,變成神仙,卻變成「謫仙」,也是甘願的。此種心態,在洪水十代的偉人英雄身上,以及也在洪水後的英雄寧錄身上出現——建造大城以及巴別塔城,要榮耀傳揚人的名——其心態如出一轍。
造神運動、撒但魔鬼的同路人
基教改變耶穌的「人子與神子」身位,變為「神人兩性論」,這是最大的「創造」,這種創造就是把「生為受造物」的,拔高為「造物主」的,那麼,那些如此創造此種「基督論」的人,自己也把自己變成「神」了。此種作法,等同他們一直在口頭所反對的「撒但魔鬼」,因為後者就是要跟「至高者神」同等,受到敬拜。
請問,創造「三位一體神觀或神論」的基教分子,那一位不是「撒但魔鬼的同路人」?撒但被他們攻擊為「驕傲自大」並與神同等,甚至要取而代之。那麼,他們「創造」出如此神觀、如此基督論的行徑,跟撒但魔鬼何異?
錯誤的「唯獨恩典」救恩論
但是,更為可惡的就是,他們又發明、創造出「救恩論」來,即「唯獨恩典、唯獨信心」的得救觀。
這種得救觀建立在他們所發明創造的「原罪遺傳」的基礎上。由此論定「人性本惡」,人生來就有「罪性」,即使是已經得主救贖了的人,仍然會不斷犯罪,不能成為「完全人」。
既然不能成為「完全人」,就演化出「唯獨恩典」的絕對論點,人的行為「配」不上「神的恩典」,尤其是基督所帶來的「成就」。
所以,人既然能(不能?)1)靠自己的行為「稱義」,人就完全只能靠「那位完全得神、也是完全的人」來稱他為義。
人不斷犯罪,也不斷倚靠基督的救贖、稱義2)。特殊的基督與普通的人,完全劃分為二:神人關係,而為基督與教會合為為一:頭身關係。
錯誤的救恩論,大大地貶低了人的可能性,使人灰心喪志
此種救恩論下的「人論」是指「人怎樣努力」,都是做不到「神或基督」那樣的完全,所以,人不能「因行為稱義」,只能「因信稱義」。3)
他們把人是「照神形像」受造的,變成人墮落後,就「失去了」神的榮耀,而非「虧缺了」神的榮耀。失去了就是不「再」具有神榮耀與形像的「本質」,連恢復都不可能。
男女都具有能夠「顯出」神的「榮耀」的可能性或本質
然而,虧缺了只是沒有「顯出」,而非沒有了,失去了。虧缺了,可以彌補,可以有恢復的可能〔4)。(確實,要叫一位原本就無「神形像和榮耀」的人去顯出「神的榮耀」,就真的比登天還難,像「禽獸」要變成「人」那樣,除非他們贊成「進化論或演化論」。)
但是,根據新約書信,無論是雅各書(雅3章),或是保羅書信(弗4:22-24),神對救人的「新造」,是讓他恢復「神的榮耀和形像的」。所以,保羅才會說,男人是神的形像和榮耀,女人是男人的榮耀(林前11:7)。
男女都具有能夠「顯出」神的「榮耀」的可能性或本質。男人可以,女人也可以。因為女人顯出男人的榮耀,男人的榮耀又是神的榮耀的彰顯,因此,女人彰顯出男榮,等同彰顯神榮一樣,所以,女人的說話而蒙頭的話,就是「神形像和榮耀」的表現。這就恢復了當初「女人」先犯罪,以及,男人後犯罪,所「虧缺了」之「神的榮耀」。教會榮耀基督、基督榮耀神,行程神當初創造的原意與目標。
錯誤的理論充斥世界,進行著「反創造」、「反救贖」
反之,男女平等,性別平權論,以及神與基督同等平權的「三位一體論」,即是混亂了神創造時所定出的「秩序」或次序。讓神所造的世界又變成「混沌空虛、淵面黑暗」的景象。5)
因信稱義而非因行為稱義的「救恩論」、原罪遺傳與基督神人兩性的「人論」,即是混亂了「神救贖的原意」,破壞了神的「救贖計畫」,讓人與萬有又「再次墮落、沉淪」,人本身或教會永遠無法「彰顯」出神的榮耀。6)
「反律法行為」或「反功德論」,強調「唯獨恩典、唯獨信心」論證,又讓西乃山的聖約變成無用,完全被廢除。舊約的一切完全由所謂的「新約」加以取代,新約變成一頭怪獸,三頭六臂,無所不能,舊約變成殘廢無用的殘疾人,棄之如敝蓆,任人糟蹋、唾棄。
大衛之約或應許變成「唯一」的新約依據,無論大衛後裔是如何的胡作非為、作盡惡事,都可以「赦免」,因為神說絕不「永遠」使他的燈火消滅。由此衍生出,信徒的一切罪都可以得赦,得永生的論調。
新教改革中的錯誤,矯枉過正之處
他們反對天主教的「功德論」,人不能作「補贖」,只有神或基督才能。
於是,馬丁路德出現了,加爾文出現了,慈運禮也出現了,一致同意、強調、推崇「因信稱義、因信得救」,不要做功德。一切本乎恩、因著信。就是信了主、得了救,已經有了聖靈保惠師,他永遠不會離棄信徒,直到永遠。
所以,信徒反了最大的天條大罪,也都可以「因聖靈和基督」的代求而得赦得救。這就是「新教改革」的福音。此等福音迅速蔓延,如同發了酵的一團麵。形成今日的歐美大國的「基教世界」。
【回應】《醫治、存在、創造、救贖之意義探討》
作者:WCM; 初稿日期:20220125
基於《從耶穌的醫治看「存在」與「創造」的分別、與今日世界 20220121 LYH》一文。
前言
筆者相當認同 LYH 傳道在文中後半部分,明確指出了今世充斥的救恩論、人論及新教改革中的錯誤。
然而關於前半部分的內容,筆者認為有進一步探討的空間。
探討
LYH 認為:
「醫治」 rapha’,此希伯來文首見(創20:17),神醫治了亞比米勒和他的妻子並他的眾女僕,恢復了生育。原先能生,後變成不能生,現在又能生了,這才是「醫治」的功能;
而不是原先不能生,現在變成能生了——這不是醫治,而是「創造」。神能「醫治」也能「創造」,如同祂對撒拉一樣。LXX 譯為 iaomai(醫治、醫療;喻指補救、修復、改正;被治好、痊癒、恢復)。
LYX 認為:
在影片中談到,醫治是例如使枯乾之手恢復成正常之手,而不是使無手之人生出手而成為有手之人。
WCM 認為:
撒拉原先不能生育,後來變成能生育,應該仍屬於「醫治」,是恢復其原本應有的生育功能。
經文並未交代撒拉之不孕是先天或後天造成,若是後天造成,就等同於亞比米勒之女人們。若是先天不孕,即生來即不孕,那麼可參照「耶穌醫治生來瞎眼者」之例,仍然屬於醫治範疇,而非創造。
LYH 認為:
「救贖或贖回、補贖」,即是付出相當或等值的物品,換取原先失去的人或物。
「醫治」是「恢復」而不是「創造」;「救贖」是「恢復創造」。
WCM 認為:
Q:那麼到底「醫治」、「恢復」、「創造」、「救贖」之間的關係是什麼?
A:該文曾提及:
「創造」具有「救贖」的意味(出15:16)。它大量出現於「禧年律法」(利25:14, 15, 28, 30, 44, 45, 50; 27:24)。那是神最好的「救贖年」,被喻指「基督的救贖」。原來,「創造」與「救贖」是連結為一的。
試整理文中說法:
- 「醫治」不是「無中生有」。
- 「醫治」是「恢復」。
- 「醫治」不是「創造」。
- 「創造」不是「無中生有」——因為存在先於創造。
- 「創造」具有「救贖」的意味。
- 「創造」與「救贖」是連結為一的。
- 「救贖」是「恢復創造」。
那麼要探討:
Q:「救贖」是不是「無中生有」?
A:救贖必是基於受造之物,故不應是「無中生有」。
互相比較得出:
- 「醫治」、「創造」、「救贖」均不是「無中生有」。
- 「醫治」、「救贖」均有「恢復」的意義。
基於「醫治」不是「創造」之前提,所以探討以下問題:
Q:雖然「醫治」、「創造」、「救贖」均不是「無中生有」,其間有何差異?
A:
- 「醫治」
- 是在肢體器官存在的前提上,使失能的肢體恢復原本應有的功能。
- 「創造」(分別、分開、放置)
- 是在混沌、空虛與深淵或深水存在的前提上,使地被分別出來;
- 在黑暗存在的前提上,使光被分別出來;
- 在水存在的前提上,水被分開後而出現諸天;
- 在「既有」存在的前提上,活物被造出。
- 所以,以上都是限於是「物體」的層面,都是在「既有」之中被造出。
- 「救贖」
- 是在既有的創造存在的前提上,由於其因犯罪而有所虧缺、或是失去所有權,便付出代價加以彌補,重新取得所有權。
- 恢復成創造物初始的完美狀態、恢復原有的榮耀。
Q:承上,「創造」不是「無中生有」,然而,神又能「使無變有、使死復活」,如何解釋?細節如何?
A:「創造」不僅是「物質形體」的創造,另外又包含了賦予其「生命的氣息」或稱為「靈」,這並不是從「既有的物質」中造成,而是來自神,因此,這就是「賜與生命」,符合「使無變有、使死復活」之意。
試回答文中之問
Q:人可以參與並完成這等榮耀的「創造與救贖」的大工嗎?
A:基督耶穌雖身為人,但他卻能行「救贖」及「賜生命」、「赦罪」,這是由於他擁有神所𧶽的權柄,儘管這權柄原本並非屬於他,一旦得著權柄,便能行使之。
人(門徒)能得「醫治權柄」(太 10:1),也可能得到「赦罪權柄」即「天國鑰匙」(太 16:19),「教會有地天同步的捆綁與釋放權」(太 18:18; 約 20:23)。
在神賜與基督權柄、基督(神的道、那光)賜與信者有權柄作神兒子的前提之下(約 1:12),子從父得到𧶽生命權、審判權(約 5:19-29),這就相當於是「承受神道的人,也可被稱作有權能者(神)」,也就是成為了「至高神的兒子」的意思(約 10:35; 詩 82:6)。
因此,真信徒能取得權柄,能施行
- 前述之醫治、赦罪、捆綁或釋放;
- 並能審判世界(林前 6:2);
- 使徒能坐在寶座上審判以色列十二個支派(太 19:28; 路 20:30);
- 那得勝又遵守我命令到底的,我要賜給他權柄制伏列國 ,他必用鐵杖轄管他們,將他們如同窯戶的瓦器打得粉碎,像我從我父領受的權柄一樣。…(啟 2:26, 27; 詩 2:9);
- 得勝的,我要賜他在我寶座上與我同坐,就如我得了勝,在我父的寶座上與他同坐一般。(啟 3:21);
- 又叫他們成為國民做祭司,歸於神,在地上執掌王權。(啟 5:10);
- 能與基督一同作王(提後 2:12; 啟 20:4, 6; 22:5)。
由於是與基督同工,所以是符合「參與並完成」之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