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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ic:truth_investigation:ti42_correcting_the_wrong_concept_of_the_holy_spirit

〈肆、當求受聖靈的浸〉二、更正錯誤的聖靈觀

現存之看法

林錫仁認為:

6.12 使徒教會在五旬節聖靈降臨之後,所有的新約書卷,從來沒有教導信徒要「求聖靈」。

因為使徒教會從來沒有將信徒劃分為「得聖靈的」和「未得聖靈的」,故從來沒有用過這種言詞:「你們沒有聖靈的,要到前面來禱告求聖靈」。這種話在真耶穌教會,如果不是每個安息日,則每次靈恩佈道會都會一直重複地說,但令人驚呀的是,在保羅、彼得、約翰的書信從來沒有出現過。

真耶穌教會有人常引用路十一13,來教導「求聖靈」,但這種教導乃是出於對聖經研究的不足。對於這一經節,有兩種解釋。第一,若是這句有「聖靈」字眼的話是耶稣的原始話語 (original or authentic saying) (馬太版本沒有「聖靈」字眼,見以下說明),則這是因為五旬節前,耶穌教導人祈求聖靈的時代來臨,因為那時仍在聖靈停降的時期。第二,大部份聖經學者在比較馬太福音七章7-11書之後,得到一個共識:耶稣原始的話語中沒有用「聖靈」這個詞,而是用「好東西」(馬太版本);即馬太的記載比路加更忠於耶穌親口之話語,兹說明如下:
……
以上分析 (即所謂「編纂研考法」,Redaction Criticism),可得知耶穌原始講的話是馬太的版本,而非路加改寫過的版本。也就是說,耶穌沒講過「求聖靈」這句話,因他認為聖靈將在他走之後自動降臨,這是父的應許 (promise) :「我要將我父所應許的降在你們身上,你們要在城裡等候,直到你們領受從上頭來的能力」(路廿四49;參考約十四16-17 )。
……
若我們的靈言之主張是錯的,那麼為甚麼我們這麼祈求,神就賜聖靈給我們?同樣地,這個問題也與神的慈愛憐恤有關。當神看到衪的子民被人灌疏錯誤的思想,神可憐這些無辜的子民,對這些迫切祈求的人,給予回應。其實在神看來人「你們因信基督耶穌,都是神的兒子」(加三26 ) ,「你們既為兒子,神就差他兒子的靈,進入你們的心,呼叫阿爸,父」(加四6 ) ,也就是說,人能向神呼叫阿爸,父,是因為領受了神的靈 (羅八15-16 )。在神看來那些信衪,呼叫祂阿爸父的人,已經有了聖靈。但因為受人誤導,以為自己還沒有聖靈。這些人憂心自己不能得救,故迫切祈求神給他聖靈,而且要說方言才算。神體恤這些可憐無知的小孩,只好把他們要求的給他們。其實聖靈他們早就有了,神之後給的只是說方言的恩賜,但是無知的當事人卻以為求得了聖靈。一個無知小孩在父親給了他一張沒有限額的信用卡 (聖靈)之後,卻又情詞迫切吵吵鬧鬧地向父親要看得到聽得到的銅板兒 (說方言),慈爱又於心不忍的父親,只好再給他銅錢 (恩賜),滿足他、安慰他,否則他到死都還以為自己沒有聖靈,不能上天堂!因為他聽信別人的讒言。

引用自:6. 聖靈 (4/3/2013 增修紅字,林錫仁 改革100條) http://seventhousand.net/en/node/145

(一)(路11:13)要祈求,才會有

  聖經明記“何況天父豈不更將聖靈給求他的人麼?”。他卻說聖靈不必求,信就有,洗就有。他說這段聖經是後人添加的。   (路18:1-8)明記”要人常常禱告,不可灰心。”與”遇見世上有信德麼”等同。信是由求來表現證明;反之,不信就不求。因為信心是針對應許,應許還未實現之前,要不斷地禱告,直到應許實現為止。所以,只信而不求的信是死信,不能救他自己(雅2:14)。耶利哥的瞎子就是不斷呼求,直到主來到應允他可以看見為止。他的信才救了他自己。(路18:35-42)。所以,心中的信是要由口裡來宣認,才能得救(羅10:9-11);心中信也要由求告主名,才能得救(羅10:12-13)。人未曾信他,怎能求他?(14a),此句問話就是以信為本,因信而必求。所以,光說信而不求聖靈,聖靈不會臨身。

  耶穌應許聖靈降臨(徒1:5),又吩咐門徒回耶路撒冷去等候”穿上上頭來的能力”(路24:49),都是叫他們去求聖靈。所以他們遵命回京去”同心合意恆切禱告”,就是求聖靈降臨(徒1:14)。等候了也求了十天,時候到了,就是五旬節到了,聖靈便被主所差來,澆灌在他們每一位身上,賞賜他們說方言(徒2:1-4)。

還有,舉會吵的孩子有糖吃的比喻,那是荒唐的。信實的父神怎會像世上的父母那樣呢?路11:11-13就是以比較法強調,天父不像一般父母,祂是比人父更樂意把聖靈這樣的好東西,賜給那求祂的兒子的。上文以主禱文為主題,教導門徒如何禱告。既然教導的是禱告,禱告神國臨到的事是與聖靈降臨有關的(路11:20,太12:28)。既然是神的兒子,要進神的國,就當進本分,以神的應許為本,向父祈求,直到獲得神的垂聽為止。正如神的恩賜或聖靈的恩賜有許多,保羅教導教會要'切切求'那更大的恩賜,要'追求'愛,也要“切慕”屬靈的事,其中更要羨慕的是說預言(12:31;14:1),切慕與切求並提,聖靈如活水,撒瑪利亞的婦人一聽有此活水賞賜,便請求賜給她(約4:13-15);耶穌基督也應許聖靈給'渴慕的人喝'(約7:37-39)。信子的人必是渴慕追求聖靈的人,反之,那些不信子話語的人,就不會也不願渴慕追求聖靈˙。但是。人若被誤導,以為信就有聖靈,信就是神兒子,就不會渴慕聖靈降臨和充滿,自以為是,自以為有,此種自滿自足的心態既然產生,就會像林錫仁那樣,自欺欺人。

(二)(徒19:1-7)約翰的洗與基督的洗

(2)“你們信的時候,受了聖靈沒有?”

  保羅會如此問以弗所的幾個門徒:“你們信的時候,受了聖靈沒有?”,是因為那時的背景,在以弗所,有一位猶太人,是只知道「約翰的洗」的亞波羅,他在以弗所講過耶穌的事(18:25)。因為凡是要受誰的洗的人,就是要作誰的門徒(参見約4:1-2)。所以,這些門徒既然受過約翰的洗,他們就稱作約翰的門徒。但是他們與亞波羅一樣,都不知道【基督的洗】,就是在聖靈裡或用聖靈施洗的事。所以,保羅也與亞居拉、百基拉夫婦一樣(18:26),對他/他們把這神的道路講解更加正確或詳細。這更正確或詳細的神的道路就是指”基督的洗”,這基督的洗(受聖靈說方言和預言)是亞波羅所不知道的,也是約翰的門徒所未曾聽過的(19:2b)。因此,保羅和他的同工是比亞波羅所知道的水洗更正確或更詳細,這就是受基督的靈洗。

(3)“你們受的是什麼洗呢?”

  保羅是在問:“你們受浸歸入什麼、或歸入誰?”, 若指事時,是指(悔改);若指人時,是指(約翰)? 他們回答是“歸入這約翰的浸” 。這是說受誰的洗就是歸入誰作門徒,跟著誰學。保羅不是在問他們受洗的正確方式,而是問歸入誰、作誰的門徒。(4a)保羅教導他們說,“約翰的浸是悔改的浸(指事)”。(可1:4;路3:3”)中的“傳悔改的浸”,這是指約翰的教師職事,是教導人悔改歸向神(太3:2)“天國近了,你們應當悔改”。(來6:1)“悔改死行”,而歸向神,就是指盡心盡性歸向神,“照著我今日一切所吩咐的”聽從雅威神的話(申30:1-10),悔改此字與歸回是同義詞。而如此聽從雅威神的律法,雅威神就會回轉過來(同歸向),“必將你心裡和你後裔心裡的污穢除掉(行割禮),好叫你盡心盡性愛雅威你的神。”。這種人與神彼此的歸回轉向,就是路1:16-17中約翰的職事。

(4)“悔改的浸”

  保羅繼續解說“悔改的浸”,就是指告訴百性”要信從、歸入那位在他以後要來的,就是歸入耶穌。”(來6:1)“信靠神”。保羅延續福音書中的記載,所謂悔改的浸之目的就是信入耶穌作他的門徒。約翰自己對他門徒說過,”我必減少,他必增多。”(約3:30)。他只是新郎的朋友,不是新郎。

  這位新郎是從天上來的,是在萬有之上;”那領受他見證的,曾印證神是真實的,因為神差來的,持續說神的話題或話意。因為,神把聖靈無限量地賜給他。( 約3:31-34)。

  那領受耶穌的見證的,「曾印證神是真實的」,就是說這種信入耶穌的見證者,是印證神是信實守約的神,就是神會照著應許賜給他新約的兩大福音:”赦罪稱義(改換人心)”和”受聖靈(屬於基督)”,這樣就能把律法放入這新心裡,使人能謹守遵行神的一切律例典章。(來8:16-17;耶31:33-34;結36::25-27)。

  ”因為耶穌是神所差來的,說神的話;因為神把聖靈持續無限量地賜給他”。

  神以聖靈膏立他,也就是說,他是神所印證的真先知、真受膏者,使他能實行被差遣來的使命。所以,凡是信入他的人,也必如同耶穌一樣受神的聖靈膏立,印證神的話之真實性,所以,必得所應許的永生。因此,是否領受聖靈是極為重要的大事,是生死關天的,絕對要正確的去理解、孰是孰非,不可輕忽、怠慢。

  保羅當時所在的以弗所城,是猶裔大本營。他要面對的是各種宗教人士,其中有猶太教的保守派領袖法利賽人的門徒(他以前就是個中翹楚),猶太教改革派約翰的門徒,以及進步派的耶穌門徒和當中奉割禮派的門徒。前三種派別也分別出現在約翰福音第三章中。他們都是在辯論猶太教的三大入門潔淨禮(約3:25),就是割禮、受洗、獻祭。因此,法利賽派、約翰派、割禮派和耶穌門徒,都是奉行此三種禮。所以,受水洗得潔淨,沒有什麼好爭的(來6:2”諸般洗濯”原文同浸字)。所爭的是作誰的門徒,所以才會有(約4:1-3)的記載,因為耶穌來不是要捲入傳統的門派之爭,要緊的是遠離此是非之地(耶路撒冷),回加利利地,他特別選擇(”必須”)經過與猶太人不相往來的撒瑪利亞地,與一位婦女傳講活水的道,就是引導此罪女去真正敬拜到父,“在靈和真理裡”(約4:23-24),而不在撒城或耶城敬拜神。

  「在靈裡」是與在「肉體裡」對比,(羅8:9,原文”不在肉體裡,乃在靈裡”);「在真理裡」是與「在不義裡」對比,(林前13:6)。在靈裡就是受聖靈,在靈裡敬拜就是以神的靈敬拜神(腓3:2),就是用方言禱告敬拜神(林前14:2”在靈裡或用靈”;14:14”我若用方言禱告,是我的靈禱告”;羅1:9”在我的靈裡所事奉的神”);而”在真理裡”就是”在他兒子的福音裡”。因為耶穌基督就是真理或真實,在真理裡事奉敬拜神,就是照著神所吩咐的一切命令去敬拜神(申30:2,8),就是成為神所造的新人,在聖潔和公義裡事奉神(路1:75;弗4:24)。不去行一切不義/惡事,達到福音的果效。

  這位耶穌是接續約翰的職事,正如聖靈接續耶穌的職事)。所以,他們同樣傳說”天國近了,你們要悔改,信入福音。”(太3:2,11-12;可1:1-8;14;路3:1-17)。這福音是神國福音,就是悔改歸向神,信從神所差遣的僕人耶穌,受洗,歸入耶穌,進入諸罪的赦免,並且領取耶穌基督的浸,聖靈與火(來6:2”永遠審判”)。簡言之,徹底解決這罪的綑綁,得到能夠不再犯罪的自由(約8:34-36)。世人因始祖犯罪,成為罪奴。所以,舊約聖經記載,神要差先知們來叫人悔改,又預言基督要來救贖。新約聖經記載,最後的大先知就是耶穌的先鋒施洗約翰(路7:27-28;16:16-17);神又差兩位保惠師來到地上,一是耶穌基督,一是真裡的聖靈。耶穌來把神國福音傳開了,人要努力奮戰進去。這就是因信得救稱義,也就是照著申30:11-14或羅10:6-8所說的心信口認之道。聖靈來了為基督作見證,內住那因信求告主名的身上,使他們有能力同作主的見證人(徒1:8),引導他們進入一切真裡(,約16-:13-15)。

  因此,他們一聽此更正確或更詳細的神道後保羅,他們明白這位耶穌的職事與約翰的職事的延續性和能力權柄的相異性(太三章;可一章;路三章;約一章),因此,便接受保羅的施浸。

  ”他們受浸歸入這主耶穌的名裡” evbapti,sqhsan eivj to. o;noma tou/ kuri,ou VIhsou/。

  正式成為主耶穌的門徒,聽從耶穌所差遣的使徒,接受他的祈禱祝福,就是按手之禮(來6:2;太19:13;可10:16)。正如使徒彼得的按手祈禱祝福(徒8:14-17)。同是神所差來的使徒,能按手祝福人,所祝的福就是同受基督的浸,就是”聖靈的臨到”,就是elaloun te gloossais kai proepheeteuon

  ”他們曾一直說方言與說預言”

  這就是耶穌說的”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就不能進神的國。”(約3:5)。

  耶穌真實的見證(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和使徒彼得保羅的見證,卻被林錫安他們的聖靈觀徹底誣蔑、改變為毫無價值的謊言。因他們強把受水洗和受靈洗混為一談,企圖魚目混珠,以長老會改革宗的傳統神學來侵入真耶穌教會的聖靈觀。這真是風水輪流轉,今年到我家,想當年,正是以改革宗自命的加爾文神學,被靈恩派的無學問的小民搞得雞飛狗跳。如今竟然大舉反攻,企圖收回失去的版圖。但是,真理不在你家,也不在我家,真理自在各人的心裡是否依照神的話/道而行。神的律法和福音是互相承續的,今日互爭斷定聖靈和說方言的方法,當然重要,但還不如回到是否遵行神的律法典章的正意來,方為正鵠。因為耶穌和使徒們與仇敵所爭論的,不就是對於律法的解釋(文士)和實行(法利賽人)的問題嗎?。(太5-7章)。猶太教傳統對於律法的錯解和施行,才是主所關注的重點。這正是希伯來書的主旨要目,脫離幼稚、長大成熟(5:11-6:1)。但是連基督話語的開端小學,都弄不清,守不住,惶論其他?

(7)可計算出受聖靈的人數,約有12位

  原文”Hsan de hoi pantes anodres hoosei dekaduo“這些所有人他們過去一直約有12成人。”。「這些所有人」就是以上所有受水洗和受聖靈的人。“有”原文時態、語法、語態、人稱、數,與6節的“說(方言)”,“說預言”完全一致;都是過去未完、直述、主動、三身、複數。因此,這些他們說方言與說預言的人,就是這些所有的12人。這並非林錫仁所說的所有在場的約翰門徒,指計算受水洗的人數,卻排除受聖靈的人數。但是,原文是清楚地的區分出這些受聖靈的人,正是所有人約有12人。再由文脈得知,這些約翰門徒就是受水洗又受聖靈的人,共約有12人。人數不多,卻是全部受聖靈,全部說方言、說預言。

  這種聖靈的賞賜(說方言)是普遍的恩賜(每一位都有),如果說這說方言是特殊恩賜,這與使徒保羅、彼得他們的經歷相左,也與哥尼流家的經歷相左。因為他們每一位都受聖靈說方言。

三、(加4:6)的和合本譯文是極大的誤譯

  “既是”原文現在式直述法主動,應譯成”你們(現在是兒子,並且繼續)是兒子”,而不是”你們過去(既)是兒子”。下文,神”就差”,原文是簡單過去式直述法主動,應譯”他曾經差”。因此整句話是指”你們持續是兒子,神過去曾經差祂兒子的靈進入你們的心(複數),他(單數,應指聖靈)呼叫啊爸父!”。這是說,神曾賜聖靈在先,是兒子在後。和合本卻顛倒時態,把兒子在先,差聖靈隨後。於是形成了:”人因信受洗,神隨後賜聖靈”,或受洗與受聖靈同時發生的謬論。

  加3:26與加4:6是一體兩面的對稱結構文,前後對照、一體成文的,不可斷章取義。(参見林義勳加拉太書講解)。3:26”因為你們眾人藉著這信、在基督耶穌裡、是神的兒子。” 。3:27”因為凡是你們曾受浸歸入基督的,你們曾為自己穿上基督。” 這是藉著這信,就是基督的信,在基督耶穌裡,是要與受水浸(3:27),以及與4:6靈浸”兒子的靈的進入心中”,一同並列参照的。羅8:14-16的”與我們的靈同證”是間接受格。

  加3:26;4:6的”藉著信,在基督耶穌裡”;”神曾經差祂兒子的靈進入你們的心。”正是與弗1:13b的”在他(基督耶穌)裡你們也信了,你們曾經被這靈的、這應許的、這聖的、蓋了印記。”(原文直譯)有相同的描述。由後者綜合前者,”這信、在基督裡、靈印記或靈進入”,此三者,或三個條件,是一體成型的,不可分開。而這信是建立於聽見這真理(真實)的這話,就是拯救之事的福音上頭(1:13a),而真正的問題也是出在此,教會是由使徒來傳此道統的,這福音是與神的律法一體成型的,福音是承續律法的。否則,使徒的福音就不是純正的、真實的話。今日許多人所傳的,都離開真理(真實)的律法,去傳所謂的福音,變成一半福音。因此,人傳一半福音,人聽一半福音,所信的道就變成一半真一半假;在基督耶穌裡,(這由水靈二洗的管道才能進入基督裡),也就變成一半:只要受水洗,不必受靈洗。人既分割了這整全的福音,於是,就有底下的各種門派的說法:

說法1. 一信耶穌就有聖靈、永生、是神子。水洗只是象徵或見證用途。

  這是一般重洗派的主張。這也是近代顯學,強調因信稱義得救的門派。這是用推裡法的典型,只要有信這種前提,就去推理出有聖靈的結論來。連受水洗都省了,也就是說約翰的洗是多此一舉的,表表樣而已。

說法2. 一受洗就有聖靈、永生、是神子。靈洗與水洗同時。

  這是舊教與一般老的新教的說法。依據的就是徒2:38。強調禮儀與得救有關的門派。

  同樣強調禮儀的,就是”那說受洗時看見寶血異象的”的門派,他們卻反對以上說法。因他們信”聖靈運行於水中,水中有血”的說法(約一5:6)。既然如此信,就如此有。這些門派都是用推理法,來推出他們不同的結論。這種推理法會帶出許多爭論點來,例如,”既然有聖靈運行於水中,所以,水中有寶血”,那麼,既然聖靈已在水中運行使水變血,難道聖靈就沒有進入人裡面,洗去人的罪?既然已經洗去人的罪,聖靈竟又馬上離開,不願住在人裡面?等等質疑。他們反對”受水洗就同時有受聖靈”的說法。請問這是否互相矛盾?約一5:6的記載與受洗何涉?那裡的主題,只是說到這三者,都是神為”神的兒子是耶穌”所作的見證。

說法3. 水洗與靈洗分開,不同時發生。

  這是一般靈恩派的說法。雖有不同的解釋,但是,也不否認1.的說法,也不否認2.的說法。另外有二重救恩的說法,認為水靈二洗分開,是與救恩的雙重過程有關,不能混淆等等。這是用歸納法歸納出來的結論。

說法4. 水靈二洗分開,但要說方言才算靈洗。

  這是TJC的說法。一定要說方言才算受聖靈。他們依據使徒行傳,也用歸納法歸納出這種說法。,這與用推裡法推出的以上說法,完全不同調,互相衝突。於是,彼此紛爭不息,永無寧日。

說法5. 以上皆非,只用聖靈果子來斷定是否重生。

  這是敬虔派或聖潔會等門派的說法。他們認為施洗約翰主張要有悔改的果子或行為,來與悔改的心相稱。所以光是信、水洗禮儀、說方言等恩賜,還不足以證明有聖靈,一定要有仁愛、喜樂、和平等靈果,才能證明已經重生有聖靈。

  這種說法是以果推因的,既非一般邏輯推理法,也非歸納法。但是這種推論法的問題是以偏概全。其矛盾也有許多,例如,教會書信中的諸多問題,就是因為沒有聖靈的果子,嫉妒紛爭,自高自大等等,難道他們都沒有聖靈?沒有重生過?又,縱然有果子,但是,是幾樣才算數,也是沒得準的。一樣嗎?似乎不保險,兩樣三樣四樣?或一切果子都要?又,斷定果子的依據何在?自由心證或由別人斷定?或是推給神來斷定?但是,若最後都是要神來斷定,又何必爭誰有聖靈這個問題?因為已偏離主題。

評語

  以上諸說都是以偏概全,不是都錯,也不是都對。因為只有回到所依據的經文本身,作正確的論證,才能釐清事實真相。智者能止爭,愚者則起爭。誰是智是愚,端在是否正確解經教導,如同基督耶穌那樣,又不徇人情面(路20:21)。他來傳講福音(路20:1),又依據律法先知書與詩篇(20:27-40;9-17;41-44)反駁。福音與律法合一,彼此不是斷開、矛盾,而是連結、互補。因此,凡是論說聖靈的人,都應回到律法與福音中的基督本相。不能全識基督,就不能全識他所差來的靈;不能全識一切律法,就不能全識基督。因為基督自證,這聖經((律法)是為他作見證的(約5:39),聖靈也是來為他作見證的(約14:26)。而基督來是為神作見證的(約3:11;5:31),也就是為真理(神的話、律法17:17;18:47)作見證。因此,聖經律法、聖靈、基督,這三者都是為神作見證的。而神也為祂的話、祂的基督、祂的靈分別作見證。因為這些都是祂所差遣來的僕役,為神服務的。

  因此,回到受水靈二洗的爭論點上,應把律法中所記所論的水洗、靈洗考慮在內;也當把這信的真正含意與基督是誰,上推至律法裡的這信與這基督,彼此整合為一,免得胡說一通。

(四)(徒2:38)譯文也是極大的誤譯

  中英文譯本把受洗與聖聖靈同時發生,才會把原文“kai leepsesthe teen doorean doorean tou hagiou pneumatos” (並且你們將要領取這聖靈的這給予或賞賜),「領取」leepsesthe 是命令式、直述法、反身主動意,是指”你們自己應當持續領取”,而不是”必”領取;

  「這聖靈」是名詞、屬格,「所賜的」是名詞目的格、陰性單數。 teen doorean tou hagiou pneumatos,合譯是指”這聖靈的這賞賜”。而不是”所賜的聖靈”。【参見朱寶惠牧師重譯新約全書;臺語漢字板;新漢語譯本與恢復本附註;光啟社出版新經全集”你們也要領受聖神的恩惠”;斯隆抄本馬禮遜謄本”方領聖風之錫”等中譯文。】。

  從原文可知和合本犯了幾個大錯,誤導人極大:

第一大錯 受水洗”即是”受聖靈,二者”同時”發生。

  但原文絕非如此,受聖靈只是”未來的應許”,不是受水洗的當下即有。並且kai. 此連接詞也把上下兩句斷開,各自獨立,不是與受洗有涉。受洗只與罪的赦免有關。

第二大錯 “就必領受所賜的聖靈”。

  這聖靈的那賞賜 teen doorean tou hagiou pneumatos就是徒10:45”這聖靈的恩賜”hee doorea tou hagiou pneunatos ,賞賜或恩賜之別只在目的格與主格而已。其他完全一致,毫無差別。更由下一節的”因為他們曾一直聽見他們說方言,並且稱讚神為大”(46),可以知道”這聖靈的這一個賞賜”就是指”說方言並且稱讚神為大”。這種聖靈的賞賜說方言,正是斷定受聖靈的外證,使人信服。受水洗與受聖靈是完全兩回事,其目的、功效、意涵各自不一。

第三大錯 是這等同否認彼得回耶路撒冷後的辯解行動。

  他回答質疑時所說的內容,清楚地把約翰的水洗與基督的靈洗劃分開來,並且他是以說方言作為受聖靈的外證。(徒11:15-16)。他所說的”那麼,若這神賞賜他們這相等的賞賜,像我們一樣”(17),這相等的賞賜是指受聖靈說方言,不是指受水洗就是受聖靈。他在15:8又重覆說明一次。因此,若是受水洗就已經受聖靈,那麼,他把聖靈的這賞賜就是說方言這外證,當作是主說過的話的應驗(11:16),就變成多此一舉。而受聖靈與我們一樣是以說方言的同樣經歷作為外證,並不是以同樣受水洗來作為受聖靈的外證。

(五)(林前12:13)“都從一位聖靈受洗,成了一個身體”

  原文是Kai gar en heni pneumati heemeis pantes eis hen sooma ebaptistheemen;

  直譯:“因為我們眾人在一個靈裡曾受浸歸入一個身體”。

  這不是“從一位聖靈受洗”,而是”在一個靈裡受浸”。這是指從基督耶穌受洗;並且,基督的洗就是彼得所說的”在一個靈裡受浸”。此句原文與徒11:16“baptistheesethe en pneumati hagioo”;徒1:5 ”在聖靈裡受浸”baptistheesethe en pneumati hagioo一樣。這與福音書中約翰所說的”他(基督)將要在聖靈與火給你們施浸” 完全應驗。這是基督的洗,就是他在聖靈裡施洗。就是人”在聖靈裡受洗或在一個靈裡受洗”。由此可證,在一個靈裡受洗是指受聖靈,不是受水洗。

  「成了或歸入一個身體」,此句由上文可知,這不是指從水洗,而是從聖靈的洗才是成了一個身體。正如下文說的”都飲於一個靈”,也是指受聖靈的恩賜。主題都是說同一位聖靈的運行分配不同的恩賜、職事、功能。並不是在說受水洗是受聖靈,是得不同恩賜。

水洗與靈洗之意義和目的不同,二者不可混淆

  水洗的意義是與基督同死。查閱新舊約聖經所記與水有關的記載,挪亞時代的洪水、過紅海的海或湖水、與約旦河的河水、所預表的浸禮,都是與死亡有涉,但與生命復活無關。祭司入聖所前後的以水洗身,除了潔淨身子之外,也有分別的用意,由俗入聖或由聖入俗都是如此(利8:6;16:4,24;來6:2;10:22)。保羅書信教導的水浸意義,在羅6:2-4a是在罪上死的舊人,是與基督同死同埋葬;這與過約旦河中的十二塊石頭同樣意函(書4:9)。

  水洗的目的是與基督同復活(羅6:4b-14),正如從約旦河中所取出的十二塊石頭一樣(書4:20-24),是作為紀念石,作證據,記念和證明神的大能救恩。神的救恩是以死而復活作為主題來論述。基督復活後的生命是要對或為神活著(6:10),我們也要像他一樣(6:11-14)。身體不再犯罪,獻身為義的兵器獻給神。這種身體必須要成為聖潔的、被分別的身體,就要從神領取聖潔的靈來內住(羅8:4-17)、更新變為新造的新人,就是成為義的奴僕(羅6:15-7:6)。正如過約旦河後,要受割禮一樣(書5章)。

受割禮並不是受水洗的預表

  受割禮並不是受水洗的預表,因為過約旦河才是受水洗的預表。受割禮是指受聖靈,保羅在西2:11-12,把割禮與受浸二者分別開來:

  (1)割禮是用指”在基督裡受了非人手所受的割禮,是在這肉的身體的脫去(衣服)裡,是在這基督的割禮,

  是在基督裡藉著信(那叫基督從死人裡復活的、這神活動力的這信。)與他同被復活了;

  至於浸禮,他說是與他(基督)同被埋葬了(12a)

  (2)這「同被埋葬了」是簡單過去分詞法、被動態,「與他同被復活了」是簡單過去直述法、被動態。所以,就時間前後而言,同被埋葬是早於同復活的。也就是說,”先”同葬了”後”同活了,二者不是同一時間發生的。

  相同的文法類型,可在徒19:2中出現,「信了」是過去分詞法主動態,「受了」是過去直述法主動態。所以,是先信了在先,受了聖靈在後。不是同一時間發生這兩件事。我們由原文聖經來判斷:信了的時候不是受了聖靈的時候;受了水洗的時候,也不是受聖靈的時候。

  最有名的例證是:耶穌本人在受水洗後,「正禱告的時候」聖靈從天而降(路3:21-22)。他教導門徒禱告求聖靈時(路11:9),連續使用三個現在式命令法、主動態的”求、找、叩”,與三個未來式直述法”給、找到、開”,就時間性言之,此種祈求、尋找、叩門的動作是持續不斷的動作,直到被賜給、找到、被開門的時候為止。因此求聖靈是必須恆切禱告、忍耐等候(徒1:14),直到聖靈臨到為止(徒2:1-4)。

  (3)割禮無分舊約聖經,都是重在心耳上的割除,這種割除肉身的割禮,不是外面顯明的,而是內化隱藏的;是在靈裡的割除(羅2:29)。這”在靈裡”就是受聖靈說方言的靈裡。這能造就自己、對神說諸般奧秘的事、是敬拜讚美事奉神的靈言、靈割、靈舞蹈,使人能被聖靈充滿,得能力來遵行神的一切吩咐,謹守住神的約,就是神的律法。因此,受真割禮的人就是全遵守律法的人(羅2:25-27)。不分外邦人或是猶太人。

  總之,無論他說的學術術語有多少,就是強解聖經,硬把人的遺傳當寶貝或聖旨來遵行。例如他說路加十一章的求聖靈紀錄,只是後人在發生事後才加入的個人意見,耶穌當時並無如此教導等等。以此類推,聖經變成由後人不斷添加過去所無的,修改過去不同信仰看法的地方,這樣的聖經變成七零八落的雜碎總集。因為他認為四福音作者的信仰不一,使徒先知的認識有限,從而連續推論出一大堆與經文無關,或相反的見解來。這樣等於說,使徒先知所信的主的啟示,所受的靈,所行的腳蹤,並不是完全一樣。神得救的真理福音變成要由人的智慧或內心來決定,而不是由神來決定什麼是真理。

(六)使徒行傳三次出現說方言的用意何在?

  邏輯推論受聖靈的方式值得商榷。為何作者要在受水浸以後加上按手與聖靈降臨的情況?多此一舉?若受水浸即是受靈浸的話。

(1)受聖靈說方言與使徒權柄

  使徒權柄是與領取聖靈有關,耶穌基督復活顯現時,吩咐彼得他們要去領取聖靈,說了底下重要的話(約20:21-23):

  • A.膏立差遣的同樣模式:如同父神差子的模式;
  • B.差遣的證據是受聖靈:受聖靈是如同受造的人;
  • C.受聖靈的使徒權柄:赦罪留罪的權柄,如同亞當有管理一切活物的權柄。因此,使徒此次受主差遣,是要回復亞當受造的目的,制服管理萬有,彰顯神的榮耀、形像。因此,他們遵命回到耶路撒冷同心恆切禱告聖靈(徒1:14),就是基督在聖靈裡施浸(1:5)。

  1. 他們所受的浸是基督的靈浸,這靈浸證明使徒是受主的膏立差遣,如同子受聖靈是受父的膏立差遣(路4:18);若沒有受差遣怎能宣傳呢?(羅10:15)。

  2. 他們都會說「方」言(語言之恩),是神賜給他們與神直接交通的證據,證明他們又回復到樂園時代、無罪、純真,無罪惡阻隔,不像始祖犯罪怕見神,不敢與神說話。這種與神一同交談,保羅說是在靈裡說諸奧秘事(林前14:2)。因為,說方言的原文直譯“用別的諸舌頭或話語講說”。這種舌頭話語是神賜的靈界語言,一般又稱說靈語。但絕非說「方」言。因為這是聖靈臨到、內住、賞賜門徒的天國語,所以,不是地上的任何語言。因為這是與他們的神在禱告說話讚美,不是在與人說話。所以,只有聖靈才能開啟人的心眼,使人聽得懂他們在說什麼;否則聽不懂,反而說他們是被新酒灌滿了(2:13)。可見,若是說地方的方言,應該聽到的人都聽得出來,但是實際上只有一部分的人才聽出,另一部分的人卻聽不出,這證明他們不是在說方言。

  3. 他們依據這種話證明是受了基督的靈浸,是神在約珥書上的預言實現的開始(2:16-21)。這是他們日後判斷同受聖靈的依據(10:44-48;11:15-18),連奉割禮的門徒都能認同這種判斷方式。就是在耶路撒冷大會時,也是一樣講同樣的證據(15:7-11)。

  4. 這種靈浸說靈言就是一種靈言講道,就是一種說預言講道,因為別人聽出來是他們是在”講說這神的大作為”(2:11)。彼得依據此言而推論出,這就是一種靈浸說預言,一種先知式的預言。注意!路加使用同樣的字眼apotphtheggesthai(2:4b口才;2:14b高聲說),對神說的與對人說的都是預言講說,只不過有否解釋或翻譯而已。因為沒有翻譯,說靈言是說諸般的奧秘事,就是別人聽不懂的奧秘;若是有人聽得懂他們是在講”這神的大作為”,那麼,這種話就不是奧秘,而是一種預言講說,正如有些猶橋聽出來一樣。

  5. 有了使徒權柄,就有按手祝福禱告,使人得到祝福的恩賜能力。。所以使徒受差派去撒瑪利亞城,為他們禱告,要叫他們受聖靈。因為他們只受了水洗,還未受靈洗(8:14-16)。這是與腓利不是使徒有關,他只是「傳福音的」(21:8)。使徒是立會的根基(弗2:20;林前3:11),但那傳福音的不是,因為職分不同(弗4:11)。經文強調使徒的按手祝福之動作,聖靈是經由這種動作賜下來,可見按手祝福是極尊貴的身位,如同祭司一般(7:6-7)。所以,這種聖靈的澆灌的福分,等同舊約族長們的祝福那般重要。因此,特記西門也想要這種權柄(8:18-19)。但是他的方式不對。這種神的恩賜是由神按自己的旨意賞賜給使徒的,並非人人可得。

  6. 另有人認為:受聖靈要有”靈種”,就是說要有特定的人物是真正代表神的人,由他們來按手,才能得到真的聖靈,說真靈言。只有他們才是傳遞這種靈種的人。因為有許多的偽方言、許多邪靈假先知、假使徒出現迷或許多人。我們當然要防備這種問題,但是若說要有靈種,那麼,近代五旬節運動,其最起初的靈恩派的靈種又是由誰來斷定?又如何斷定?我們不如回到原點,使徒才是靈種的傳遞者。

(2)說方言與接納外邦人(外證)

  撒瑪利亞人、外邦人,不是以色列人。使徒教會初受聖靈者,不是猶太人,就是皈依者,他們都受了猶太教的割禮(2:10)。撒人也是,但因種族宗教等不同,而被猶太人排斥在外,彼此不相往來(約4章);同樣住在該撒利亞城的哥尼流一家人是外邦人,未受割禮,是敬畏神的虔誠人(10:1-2),他們也是猶太人的拒絕往來戶(10:28)。只有受過割禮的人,才被他們接納。所以,路加特別記載同彼得來的弟兄背景,回京後也是同樣背景的人來質問他(10:45;11:2)。耶京大會因此種背景者的問題而召開(15章);保羅揀選提摩太時也考慮此種問題(16:3)。因此,只有神的聖靈親自降臨,證明神的接納,不必受人手的割禮也是神的選民。所以,路加兩次記載,對以上兩種人,分別在彼得與保羅身上重覆同樣的記法:按手禱告受聖靈說靈言等(10章;19章),同樣要證明,保羅是與彼得一樣是主的使徒;更要緊的是,非以色列人不必受割禮,一樣是神的選民;而且受聖靈的共同證據就是說靈言。以上三點是一體成形的,缺一不可。否則不受以色列人接納。

(3)說靈言與割禮(記號)

  底下有幾點相通處,請思考是否有類同:

  1. 割禮是一種記號,一種立約的記號(創17:11),是因信稱義的印記(羅4:11)。說靈言也是一種記號(神蹟之原文)(林前14:22)。因此二者可以作成等號嗎?

  2. 受割禮也是一種約(創17:9-10;13),說靈言是受聖靈的憑據,等同受了聖靈,而聖靈是新舊約的神的應許福分(路24:49),因此,受聖靈也是一種約。那麼二者可以相通嗎?

  3. 割禮是除去肉體的陽皮(創17:11);基督的割禮是肉的身體的脫去(西2:11原文),基督的洗禮(非水洗)是靈洗,使人不再屬肉,而是屬靈了(羅8:9)。因此,二者是否都是一種割禮?

  4. 使徒保羅把”真割禮”與”以神的靈敬拜、在基督耶穌裡誇口,不在肉體裡依靠”並列,「我們是這割禮者就是我們這些以神的靈敬拜者,並且在基督耶穌裡誇口,不在肉體裡依靠者。」(腓3:3原文直譯)。所以,真割禮與以神的靈敬拜可以只同意含吧?

(4)割禮不是水洗

  一般人都認同這種說法,但是並無聖經確實的依據。其中有許多矛盾點,舉例如下:

  1. 選民過約旦河後,又受割禮(書3-4章)。過約旦河一般預指受水浸,若此點沒錯的話,則受割禮是指受水洗,顯然矛盾。

  2. 撒瑪利亞人既都受水洗,若是指受割禮,為何還要派使徒去要叫他們受聖靈?(徒8章)?

  3. 割禮是割去肉體的情欲,水洗是與主身體同死、同埋葬。彼此不能對等,因為,水洗後的問題是肉體的情慾問題,而真割禮就是能除去肉體的情欲。。因此,有一前一後的時間差以及功能上的相異點,不能作為等同。

  4. 若指水洗,何必受聖靈說靈言,證明是與猶太信徒一樣,才接納他們呢?

  5. 受水洗與受聖靈的靈洗不一樣,二者的意義、內涵、目的、方式等完全不同。割禮若是指水洗,保羅為何把真割禮與以神的靈敬拜等同?受水洗是在敬拜神嗎?一位與基督同死同埋葬的死人,如何敬拜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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