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ic:foundation_of_belief:09_the_word_of_god_never_fails_the_chosen_people_are_the_key
玖、深論「神的話決不落空、人選是一切的關鍵」(羅 9:6)
一、神的話決不落空
「律法中有福音,福音中有律法。」
「律法與福音」兩者密不可分,彼此互相包含,萬萬不可以為兩者互相排斥!
1.律法中有福音
福音是神的應許,是神聖律法中的福音。
福音
- 「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你得福」(創 12:7; 加 3:8);
- 「地上萬國都必因你的那後裔得福,因為你聽從了我的聲音」(創 22:18; 26:5; 徒 3:25; 加 3:16),參見(來 6:13-15)。
律法
- 因為你聽從了我的聲音——因著信、「遵命」,方能得此福(臣服)(來 11:8)。
- 雅各認為是「因行為稱義」(雅 2:21-23)。
- 彼得認為聖僕來傳福音的目的:遵行聖約——悔改歸正、即回轉、離開罪惡(徒 3:19, 26)。
約民
- 以色列人是先知和聖約的子孫(徒 3:25a);
- 但以色列人卻成了「殺害先知者的子孫」(太 23:33-36,帖前 2:15-16)。
- 至今,猶太人仍然成為世界的亂源,例如:共產主義的創立與陰謀、資本主義之華爾街猶太金融家,皆肇因於猶太人——「猶大之吻」,以吻賣主。
基督
- 「基督」又被稱作「第二摩西」,及「亞伯拉罕的那後裔」(徒 3:21-22, 26; 申 18:15-19)
- 古約時代何烈山大會頒布律法之日,即五旬節期之日,與新約時代五旬節聖靈大降之日,彼此互相連結。此證明律法與福音的連接性。
非約民
- 生來是外邦人,因信成為了「約民」,已不再是「外邦人」,但卻自認為已「取代」了以色列人,且以為不必守律法,此乃進入了誤區!——只要恩典、不要負責——自外於神的約民。
- 已成為「約民」之人,就必須要遵照合約內容而行,方為守約之人。
- 合約中所記載「應得的權利」就是「神所賜的恩典」,而「應盡的義務」便是「要守神的律法」。
- 若只想得權利,而不願盡義務,那便是違約之人,不但喪失應得權利,更必然要承擔違約責任,接受懲罰!
A.十誡中有福音
- a.第一誡:一位神與救贖主。這是新約福音的根源。
- b.第二誡:神的臉面、神的形像。
- 基督是神的形像、神的榮光顯在基督的面上(林後 4:4-6; 西 1:15)。
- 禁拜受造物形像,但要敬拜「神所立的基督」(來 1:6-7),即被殺的羔羊(啟 5:6-14)。
- c.第三誡:神的名與人的名。
- 「雅威」此聖名要被獨尊(太 6:9; 路 11:2),巴別塔城要獨尊人的名(創 11:1-9)。
- 褻瀆聖名必被治死(利 24:10-23),妄舉聖名必被討罪(出 20:7)
- 以「耶穌的名」取代「雅威的名」者,神決不寬宥。
- d.第四誡:神設禮拜日與人自訂節日。
- 神設立「安息日」、「逾越節」;
- 人卻自訂「主日」、「復活節」,以人的傳統、廢掉了神的誡命!
B. 典章中有福音
「典章」原則上指(出 21-23 章)的內容。「你在百姓面前所要立的典章是這樣」(出 21:1)。
- a.七年釋奴律
- 我愛我的主人和妻兒,不願自由,永遠做奴僕(出 21:5-6)。
- 保羅愛主和教會,不願自由,甘做眾人的奴僕(林前 9 章),引用「律法」指牛為工人。
- b.要愛你的仇敵
- 新約中的「愛仇敵」(太 5:44-46),源自「典章」(出 23:4-5)。
- c.神是良善的
- (出 22:27)「我是有恩慈的」,被主耶穌引用於(太 19:17; 可10:17-18)「只有一位神是良善的」。
C. 律例中的福音
- a.雅威是聖潔的,你們也要聖潔
- 源自(利 11:44-46; 19:2-3),引用於(彼前 1:14-15)。
D. 申典中有福音
「申典」乃「申命記法典」之簡稱。
- a.你們要作完全人
- 源自(申 18:9-14),引用於(太 5:48)。
- b.休妻律
- 源自(申 24:1-4)禁止回收玷污那地,引用於(太 19:3-12),其中「起初」重複二次:亞當之約,人心硬,獨身是恩賜。
- (耶 3:1-5)娼妓行淫、不顧羞恥,我父恩主、永不懷怒。
2. 福音中有律法
- 福音與信從(來 4:1-1-2)
- 信從決定蒙福與否(來 4:3a),源自(民 14:20-23)。
- 安息日
- 既是律法——聖約;
- 又是福音——應許「那安息」(來 4:3b-4)
- 源自(創 2:1-3)神已完工,(出 20:8-11)要紀念這工,(出 23:10-17)使牲畜、婢女兒子歇息、舒暢,(出 31:12-17)世代證據違命治死,(出 34:21-24)雖在耕種收割時也要安息,(出 35:1-3)違命治死,(民 15:32-36)判例;(尼 13:17-18)怒責犯此誡為惡事——以列祖遭一切災禍為例證。
A.福音書中有律法
- a. 重擔得到安息,人子是安息日的主(太 11:28-12:8; 可 2:23-3:6)。
- 表明了「福音中有律法安息日」。
- b.守神誡命,方得永生之福(太 19:17-21; 可 10:18-21)
- c.守「娶寡嫂律」的人、荊棘篇的神(可 12:18-27)
- 表明了「律法中的恩典,恩典中的律法」。
- d. 基督傳「福音」給外邦人(太 12:16-20; 賽 42:1-4)
- 福音書中引用自LXX希臘譯文,對比於傳統的希伯來經文意義,表明如下要點:
- 福音就是典章(公理),福音就是律法(訓誨/他的名)。
- 神的靈、神的聖僕、神的典章律法與福音彼此聯合為一。
B.保羅書信中有律法
- a.蒙頭傳統
- 外邦教會要遵行律法——以創世紀作為依據(林前 11:1-16; 14:34-35)
- b.守主的晚餐
- 在逾越節晚上行「聖餐」與遭受「懲治」——以出埃及記為依據(出 12-13 章)。
- c.聖靈恩賜
- 外邦人的今昔——過去(林前 12:1-2),現在(林前 12:3)。
- 律法中記有聖靈各種恩賜,如建造會幕的各種人、會眾「甘心」的舉祭(出 25:3; 29:27; 36:3);工頭的比撒列有「神的靈」,和「心中有智慧的」(出 31:1-3, 6; 35:30-31); 凡雅威賜他心裡有智慧,而且「受感(他舉起他的心)」前來做這工的,無分男女(出 35:21, 26; 36:2)。凡做聖工的智慧人,各都離開他的工作(出 36:4)。
- 同樣:聖靈賜給不同的人、不同的功用、能力,建造新約教會「這會幕」。
- 同樣:各種建造的恩賜,以「愛」來聯絡全德(西 3:14),「愛最大」(林前 13 章),以「和平的繩索」(弗 4:3),「由於這頭,全身體經由諸關節和眾筋絡」,得著供應且彼此聯接,而持續增長那神的生長(西 2:19 雅威譯本)。
二、人選是一切的關鍵
A. 基督和教會都是神選的人才
- 伊甸園如教會(林後 11:2-4),試驗人選合格,好管理「將來的世界」(來 2:5-8; 詩 8 章)。不合格被逐出,無資格管理。
- 保護國土或是保護國民?以蘇聯的「西伯利亞」為例。
B.神選之人必須守約,作完全人
- 人是房地產的主人,產業繼承的人選,違約必吐出(創 12:7; 13:14-17; 15:4-6, 7-21; 利 18 章)。
- 亞伯拉罕必須做「完全人」,神才會跟他「立約」。
- 設割禮的目的也是為了「人選」。
C.人選決定聖約延續
基督耶穌的家譜(太 1 章):人選決定聖約延續。
- a.四位外邦女子,因守約而列入家譜
- 他瑪、喇合、路得、烏利亞之妻(太 1:3, 5ab, 6);
- 與他瑪有關的「娶寡嫂律」,保障寡婦得子嗣之權利,對比於中國鄉村「寡婦偷人」,面臨的是殘酷的沉潭懲罰(沈從文著《瀟瀟》);
- 外邦妓女喇合因信蒙救、不致滅亡,還能結親生子,列入基督王族中。
- b.四位君王,因違約而不列入家譜
- (太 1:8)約蘭生烏西亞——其中缺了亞哈謝、約阿施、亞瑪謝三位王(代上 3:11-12),是約蘭娶亞哈的女兒所生之後代(王下 8:18; 代下 21:6);
- (太 1:11)約西亞生耶哥尼雅——其中缺了約雅敬王(代上 3:15-16),他是靠埃及法老而作王的(王下 23:33-34; 代下 36:1-4)。
D.人選即信心的見證人
信心的見證人(來 11 章)——長子更替,不按肉身長幼順序。
- 1.首先的亞當與末後的亞當:生命的活魂與賜生命的靈。
- a.亞當違約,在亞當裡的人都因此犯罪、死了(羅 5:12; 林前 15:22),逐出樂園,失去長子福份。不能管理大地與活物,大地與他作對。
- b.基督遵行律法為義,在基督裡的也因此成義、得生(羅 5:18-21),成為後嗣(羅 8:16-17; 加 3:26-4:6-7)。管理「將來的世界」(來2:5-8)
- 同樣,第一個女人與第二個女人:不守約的女人和守約的女人(路 1:38, 55, 70-72)
- 2.該隱與亞伯、塞特替代亞伯:該隱後代的墮落與塞特後代的與神同行。
- 與神同行:信守神的律法聖約。
- 3.挪亞後代閃、含、雅弗:「閃」的神與閃族希伯之子法勒(分地而居)。
- 4.閃族他拉的後代:亞伯蘭的信,對比拿鶴、羅得的失信——*亞伯拉罕被神認識,因他守約遵律,也吩咐眾子眷屬遵守神的話(創18:19,26:5)。
- 兩女人:撒拉、夏甲——兩約與兩個耶路撒冷(加 4:22-25)
- 以撒、以實瑪利——靈生肉生的預表。(加 3:15-17)應許子孫;(加 4:25-28)靈生。
- 5.以撒的後代,雙生子:以掃的失信和雅各的堅信——雅各與約瑟重疊。
- 以色列——基督的預表,拉結(為兒女哭號)預表教會(太 2 章)。
- 雅各改名以色列——自潔的遵約、得到「得勝者」的稱呼。(創 28-35 章)為救全家,放棄最愛的么子,得見「救主」約瑟(創 45 章);下埃及前獻祭,神守約(創 46-50 章)。
- 6.雅各的後代:十二支派的約瑟、猶大與亞伯拉罕的後裔;因信不分希臘人和猶太人(加 3:28-29)。
- 約瑟——基督在外邦的預表(徒 7 章);父所愛的、被兄弟嫉妒、被投坑中、被賣、在外邦為大、兄弟相認、救贖以色列全家。
- 便雅憫——使徒保羅。基督門徒與保羅的門徒,即新約教會,都遵行律法聖約。
- 7.利未的後代:摩西和亞倫——元首和救主的預表與基督的預表。
- 摩西在外邦地被揀選為領袖,是救主:頒布律法、解釋律法、也遵行聖約者。
- 利未人自潔為聖(出 32 章),亞倫與摩西同工,選為大祭司。非尼哈(民 25 章)
- 8.猶大的後代:大衛王。是基督君王的預表。
- 牧童大衛,本是家中最小的老么,後來卻成為最大,就是他一生遵約,神高舉他為君王,與他的家立永約。除了一件事。
- 所羅門,他本來並非大兒子,但他繼承父業,遵約,蒙福。不過他老年變樣,因女人而晚節不保。
- 9.基督耶穌是信心的創始成終者(來 12:1-2)。他在眾人眼中,本來並不起眼。
- 10.保羅蒙召,他是便雅憫支派,本是最小的,他卻蒙召成為外邦人的使徒,教導外邦眾教會,成為眾人效法的對象。
結語
人選是關鍵!
人選若不合格,神的盟約就與他無關,一切的福音、福分,也與他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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