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ic:follow_christ:202511150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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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opic:follow_christ:20251115090000 [2025/11/14 10:34 Fri -0600] – wcm | topic:follow_christ:20251115090000 [2025/12/10 00:25 Wed -0600] (目前版本) – 題目中添加「章節」 wc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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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 1: | 行 1: | ||
| - | ====== 《跟隨基督》系列 18:主教導門徒學習什麼?(5) ====== | + | ====== 《跟隨基督》系列 18:(太 13: |
| 作者:WCM; 初稿日期:20251112; 講論日期:20251115。 | 作者:WCM; 初稿日期:20251112; 講論日期:20251115。 | ||
| 行 94: | 行 94: | ||
| ==== 「義人」是否可能曾是「罪人」? ==== | ==== 「義人」是否可能曾是「罪人」? ==== | ||
| - | **「義人就是完全無瑕疵的人」,然而基督教神學更進一步認為「義人不僅現在是完全人,過去也始終是完全人,未曾犯過任何錯誤」,這便進入了一個極大的誤區!** | + | **「義人就是完全無瑕疵的人」,然而基督教神學更進一步認為「義人不僅現在是完全人,過去也始終是完全人,未曾犯過任何錯誤」,這便進入了一個極大的誤區!** |
| - | **此一誤區,具體表現出一個極端,就是基督教的神學看法,過份地貶低人類的可能性,使得「成為義人、完全人」變為不可能的事!** | + | 此一誤區,具體表現出一個極端,就是基督教的神學看法,過份地貶低人類的可能性,使得「成為義人、完全人」變為不可能的事! |
| - | **另一方面,猶太教中的法利賽派人士,他們認可「人有可能成為義人」(不同於基督教神學看法),不過他們認為,義人一旦成為了稅吏和罪人,就不可能再有回轉改正的機會了!所以他們提出質疑:「為何你們的那老師(耶穌)與那些稅吏和罪人,持續一同用餐呢?」然而耶穌回答:「有病的人才需要醫生。」(太 9: | + | 另一方面,猶太教中的法利賽派人士,他們認可「人有可能成為義人」(不同於基督教神學看法),不過他們認為,義人一旦成為了稅吏和罪人,就不可能再有回轉改正的機會了!所以他們提出質疑:「為何你們的那老師(耶穌)與那些稅吏和罪人,持續一同用餐呢?」他們認為,稅吏和罪人是十惡不赦之徒,不應與之交往! |
| - | **以亞伯拉罕為例,他在成為完全人的過程中,是曾經犯過大錯的(不信靠神的罪),但他所犯的罪,是可以轉回改正的,是可以贖的、可以赦免的罪。他後來也真的改正了,就成了「完全人」。** | + | 然而耶穌回答:「有病的人才需要醫生。」(太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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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以亞伯拉罕為例,他在成為完全人的過程中,是曾經犯過大錯的(不信靠神的罪),但他所犯的罪,是可以轉回改正的,是可以贖的、可以赦免的罪。他後來也真的改正了,就成了「完全人」。** | ||
| * (創 15 章)他先是因雅威應許的話而相信了,被神稱為義,時年約七十五歲。 | * (創 15 章)他先是因雅威應許的話而相信了,被神稱為義,時年約七十五歲。 | ||
| 行 121: | 行 123: | ||
| === 亞伯拉罕錯在哪裏呢? === | === 亞伯拉罕錯在哪裏呢? === | ||
| - | * 他錯在於他按著自己的想法,靠著自己肉體的能力,去使神應許他有眾多後裔的話語(創 15:4-5)得以實現。「從他的肚腹中出來的」(創 15:4)從結局得知,是指「正妻撒拉懷孕,生出兒子」而言的(創 17:19, 21; 18:10, 14; 21: | + | * 他錯在於他按著自己的想法,靠著自己肉體的能力,努力去實現神對他的應許,即應許他有眾多後裔的話語(創 15:4-5)。他大概認為,不論手段如何,只要能生出兒子,就算是實現了神的應許。 |
| - | * 具體而言,他認為,既然長久以來妻子撒拉懷不了孕,難題無法解決,那就另尋他途,再娶一個年輕健康的女人為妾,從妾生兒子,目的就達到了。 | + | * (創 15:4)「從他的肚腹中出來的」的意思,從結局的記載得知,是指「正妻撒拉懷孕,生出兒子」(創 17:19, 21; 18:10, 14; 21: |
| - | * **根據(羅 4 章)保羅的解說** | + | * 具體而言,亞伯拉罕大概是這樣認為:既然長久以來妻子撒拉懷不了孕,這個難題他無力解決,但是其他方面有他能做到的,就是另闢蹊徑,繞道而行,可以再娶一個年輕健康的女人為妾,只要能從妾生出兒子來,目的就達到了,神的應許也就實現了、完成了。 |
| - | * 亞伯拉罕因神的應許話語而相信,是「憑著信,不按著肉體」。 | + | |
| - | * 他先是「相信神而被算定為義」(羅 4: | + | |
| - | * 久候無果,因而決定娶妾生子,本段經文雖未明說,但筆者認為,這意味著他「按著肉體行事」,所生出的這兒子「律法沒有反對」,差異僅在於是為「庶子」,而非正妻所生的「嫡子」。 | + | |
| - | * 雖然這樣作也能得到兒子,然而卻不是「憑著信心去承受應許的話語」,因為他不相信神能解決妻子不孕的難題。 | + | |
| - | * 他所做的「娶妾生子的行為」,是「符合律法要求的行為」,似乎可以作為「律法的工作」的一個例子。 | + | |
| - | * **根據(加 4: | + | |
| - | * 從婢女所生的兒子是「按著肉體被生出的」,而從自由婦人所生的兒子是「經由應許被生出的」(加 4:22),也是「按著靈被生出的」(加 4: | + | |
| - | * 雖然這段是在談兒子出生的方式,但也間接反映出其父亞伯拉罕的行為表現,與(羅 4 章)可以相互配合。 | + | |
| === 原問題並沒有解決,而是另定替代方案,自我安慰。 === | === 原問題並沒有解決,而是另定替代方案,自我安慰。 === | ||
| 行 317: | 行 311: | ||
| * 潔淨條例的目的:要避免人因此死亡! | * 潔淨條例的目的:要避免人因此死亡! | ||
| * |Lev 15:31 |而你們要使以色列眾子從他們的汙穢中隔離,而他們就不會因他們的汙穢死亡,當他們汙穢我的帳幕時,就是在他們中間的。」|| | * |Lev 15:31 |而你們要使以色列眾子從他們的汙穢中隔離,而他們就不會因他們的汙穢死亡,當他們汙穢我的帳幕時,就是在他們中間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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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太 1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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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地點:退回到推羅和西頓的區域 | ||
| - | * 迦南婦人的信心在於: | ||
| - | * 她鍥而不捨地求耶穌,具體的表現是:「一直喊叫」。 | ||
| - | * 她喊叫內容中,明白地承認耶穌是「請憐憫我,主啊!大衛的兒子!」(太 15: | ||
| - | * 耶穌稱外邦人為狗,這是現實情況,因為外邦人不守律法,地位低下。但她自甘為下賤的狗,說:「是的,主啊!的確那些狗一直吃那些抖下來的小碎屑,就是從它們那主人的那桌子來的。」她仍切求耶穌的拯救醫治。 | ||
| - | * 耶穌對她說:「喔!婦人,你的這信心好大啊!⋯⋯」 | ||
| - | * 這樣鍥而不捨的追求精神,這樣大的信心,是我們所必須要學習且具備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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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太 1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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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地點:那加利利的海邊,且上到那山上(太 15:29)。 | ||
| - | * 前因: | ||
| - | * 在該地,耶穌行醫治,眾人得醫治痊癒,他們榮耀了以色列的那神。(太 15: | ||
| - | * 耶穌向門徒說:「我一直憐憫在這群眾身上,因為他們一直在一起同著我已經三天,且一直沒有什麼可吃的,且空著肚子遣走他們,是我一直不願意的,恐怕他們在那路中疲倦了。」(太 15:32) | ||
| - | * 耶穌再度示範變餅 | ||
| - | * 這是不僅是對群眾的供應,更是對門徒們的教導,要他們效法的榜樣。 | ||
| - | * 耶穌憑著憐憫,對神的信心,就有變餅的能力,門徒也能在必要的時候如此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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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太 1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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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地點:馬加丹的那境界(太 15:39)。 | ||
| - | * 試探求記號 | ||
| - | * 試探者:那些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 | ||
| - | * 試探內容:從那天上去顯明一個記號給他們。 | ||
| - | * 耶穌回答:「明白分辨天色,卻不能分辨記號⋯⋯。邪惡且淫亂的世代一直尋求一個記號,而將沒有一個記號被給它,除了約拿的那記號。」(太 16: | ||
| - | * 重述(太 12: | ||
| - | * 忘記帶餅、防備來自那些法利賽人和撒都該的的那酵 | ||
| - | * 不是指地上物質的餅與麵酵,而是指「要防備來自那些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的那教導」! | ||
| - | * 錯誤的教導,等於是錯誤的酵,快速影響所有聽從的人,因而敗壞。 ### (太 16: | ||
| - | * 地點:該撒利亞的腓立比境內 | ||
| - | * 耶穌是誰? | ||
| - | * 其他人的看法:「一方面有的說約翰,那施浸者,另一方面有的說以利亞,另有的說耶利米,或那些先知中的一位。」(太 16:14)。 | ||
| - | * 彼得的看法:「你正是那基督,那一直活著之那神的那兒子。」(太 16:16)。 | ||
| - | * 彼得絕不是說:耶穌你就是那一直活著的那神!(然而現今的基督教卻大多認為是這樣,如三位一體論、獨一神論者的說法。) | ||
| - | * 對耶穌有正確的認識,這是源於「是我的那父,那在那諸天中的(啟示了你)」(太 16:17)。 | ||
| - | * 彼得因此得權柄:我建造教會在這磐石上,賜你天國鑰匙(太 16: | ||
| - | * 耶穌對那些門徒下命令,為要不可對任何人說:他正是那基督(太 16: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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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太 1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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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A、(16: | ||
| - | * B、(16: | ||
| - | * C、(17: | ||
| - | * D、(17: | ||
| - | * C’、(17: | ||
| - | * B’、(17: | ||
| - | * A’、(1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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