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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ic:follow_christ:202511150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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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ic:follow_christ:20251115090000 [2025/11/12 04:15 Wed -0600] wcmtopic:follow_christ:20251115090000 [2025/12/10 00:25 Wed -0600] (目前版本) – 題目中添加「章節」 w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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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跟隨基督》系列 18:主教導門徒學習什麼?(5) ======+====== 《跟隨基督》系列 18:(太 13:44-15:20)主教導門徒學習什麼?(5) ======
  
 作者:WCM; 初稿日期:20251112; 講論日期:20251115。 作者:WCM; 初稿日期:20251112; 講論日期:20251115。
行 53: 行 53:
         * 尋珠的比喻(45-46 節)         * 尋珠的比喻(45-46 節)
         * 撒網的比喻(47-50 節)         * 撒網的比喻(47-50 節)
-  * 結語性的比喻:家主(51-53 節)〔註:(1-35 節)在海邊,(36-53 節)在屋內〕+  * 結語性的比喻:家主取物比喻(51-53 節)文士受教作天國門徒、 
 + 
 +〔註:(1-35 節)在海邊,(36-53 節)在屋內〕 
  
 ---- ----
行 59: 行 62:
 ===== 本講次內容 ===== ===== 本講次內容 =====
  
-==== (太 13:44-53)「另外三個比喻」 ====+===== (太 13:44-53)「另外三個比喻」 =====
  
-**藏寶的比喻(44 節)、尋珠的比喻(45-46 節)**+==== 藏寶的比喻(44 節)、尋珠的比喻(45-46 節) ====
  
   * 諸天之國如同寶藏,或是寶珠,早已存在,只是被隱藏在地上某處。   * 諸天之國如同寶藏,或是寶珠,早已存在,只是被隱藏在地上某處。
行 70: 行 73:
   * 世上大多數投資是欲取得地上投資標的物的大量回報,然而「天國投資」標的物卻不是地上之物,而是諸天之國,此為顯著特徵。   * 世上大多數投資是欲取得地上投資標的物的大量回報,然而「天國投資」標的物卻不是地上之物,而是諸天之國,此為顯著特徵。
  
-**撒網的比喻(47-50 節)**+==== 撒網的比喻(47-50 節) ====
  
-  * 本比喻表示,並非所有族類都能進入諸天之國,而是要經過篩選。+  * **本比喻表示,並非所有族類都能進入諸天之國,而是要經過篩選。**
     * 「那美好的」喻那義人被選出,得以進入諸天之國。     * 「那美好的」喻那義人被選出,得以進入諸天之國。
     * 「那壞的」(不可吃、無用的)喻那惡人,被丟入火中滅亡。     * 「那壞的」(不可吃、無用的)喻那惡人,被丟入火中滅亡。
-  * 「撒網的比喻」呼應「稗子的比喻」+  * **「撒網的比喻」呼應「稗子的比喻」**
     * 「搜聚那美好的(義人)⋯⋯把惡人們丟入那火爐裏」(太 13:48-50)     * 「搜聚那美好的(義人)⋯⋯把惡人們丟入那火爐裏」(太 13:48-50)
     * 類似於「當先將那些稗子搜聚〔收集〕,且將它們捆成一捆捆好去燒掉它們,然而那麥子當要收聚〔聚集〕入我的那倉裏。」(太 13:30)。     * 類似於「當先將那些稗子搜聚〔收集〕,且將它們捆成一捆捆好去燒掉它們,然而那麥子當要收聚〔聚集〕入我的那倉裏。」(太 13:30)。
-  * 「分別善、惡」原則,標準出自於「雅威的妥拉律法」。 
-    * 「惡人」即「違背律法的人」,又稱為「犯罪之人」(約壹 3:4)。 
-    * 「惡人、犯罪者」就是「不認識神」(羅 1:28; 林前 1:21; 15:34; 加 4:8),也是「主所不認識的」(太 7:23; 25:12; 路 13:25)。 
-      * |Rom 1:28 |且正如他們在知識上不曾驗中那神,去擁有(祂),那神就交付他們進入不被驗中的心思,去作持續達不到神前的事。|| 
-      * |1Co 1:21 |因為由於在那神的那智慧中,這世界藉(其)那智慧未曾驗識神,那神已喜悅藉那宣傳的那愚拙,去救持續相信的人。|| 
-      * |1Co 15:34 |應當真正地醒悟過來,而切勿再犯罪!因為有些人一直擁有神的無知。我對你們(這樣)說是為著羞愧。|| 
-      * |Gal 4:8 |但是一方面,那時你們雖然不曾認識神,對於那些按着本質從未是神的,作了奴隸;|| 
-      * |1Th 4:5 |而非在情慾的激情中支配,也正如那些外邦人,即那不曾驗知那神者一樣;|| 
-      * |2Th 1:8 |在火焰中,將施行報復於那些不曾驗知過神,和那些不持續聽從我們主耶穌的那福音的人。|| 
-      * |1Jo 4:8 |那不愛人的不曾驗知那神[此處故意省略並強調:他不是早已出於那神被生了],因為那神是/存有愛。|| 
  
-**結語性比喻:家主(51-53 節)文士受教**+==== 分別善惡標準,出自於「雅威的妥拉律法」 ====
  
-  * 文士受教成為諸天之國的門徒,能不斷地從庫藏中取出新和舊的物品,象徵著因其熟悉聖經妥拉律法教導內容,所以能分辨新與舊物品,能不斷地取出,使用之,或是與人分享。 +  * **「惡人」即「違背律法的人」,又稱為「犯罪之人」(約壹 3:4)。** 
-  * 個人認為這強調了熟悉聖經律法的重要性,也強調了猶太人所受的聖經基礎教育的重要性+  * **「善人」或稱作「義人」,即「不被定為有罪之人」(詩 34:22)。** 
 +    * 「義人」有以下動作表現,據(詩 34 篇)內容: 
 +      * 尊雅威為大、高舉神的名(詩 34:3); 
 +      * 尋求雅威、仰望祂、向祂呼求、敬畏祂、投靠祂(詩 34:5-10, 15, 17, 22); 
 +      * 看守舌頭遠離惡言,且嘴唇遠離詭詐的話(詩 34:13); 
 +      * 離惡行善,尋求和平,並追求它(詩 34:14)。「離惡行善」即行為舉止不違背妥拉律法。 
 + 
 +==== 「義人」是否可能曾是「罪人」? ==== 
 + 
 +**「義人就是完全無瑕疵的人」,然而基督教神學更進一步認為「義人不僅現在是完全人,過去也始終是完全人,未曾犯過任何錯誤」,這便進入了一個極大的誤區!** 
 + 
 +  此一誤區,具體表現出一個極端,就是基督教的神學看法,過份地貶低人類的可能性,使得「成為義人、完全人」變為不可能的事! 
 + 
 +  另一方面,猶太教中的法利賽派人士,他們認可「人有可能成為義人」(不同於基督教神學看法),不過他們認為,義人一旦成為了稅吏和罪人,就不可能再有回轉改正的機會了!所以他們提出質疑:「為何你們的那老師(耶穌)與那些稅吏和罪人,持續一同用餐呢?」他們認為,稅吏和罪人是十惡不赦之徒,不應與之交往! 
 + 
 +  然而耶穌回答:「有病的人才需要醫生。」(太 9:11-12)表示他們的確有病,但並非不治之症,也不是無可救藥,反而是可以醫治的,這比喻他們有罪,但仍然有機會可以回轉改正,只要他們願意求主醫治,主必能助他們痊癒,也就是得到救贖,罪得赦免,使他們最終成為義人,成為完全人。 
 + 
 +**以亞伯拉罕為例,他在成為完全人的過程中,是曾經犯過大錯的(不信靠神的罪),但他所犯的罪,是可以轉回改正的,是可以贖的、可以赦免的罪。他後來也真的改正了,就成了「完全人」。** 
 + 
 +  * (創 15 章)他先是因雅威應許的話而相信了,被神稱為義,時年約七十五歲。 
 +  * (創 16 章)記載他憑人意、靠肉體去娶妾生子的行為,表明了他「不信神」,犯了錯誤,時年八十六歲。 
 +  * (創 17 章)直到他九十九歲,神才再度向他顯現,要求他「你當要成為完全人」,這表示,先前他在被稱為義之後,行為變得不完全,出了錯誤,因此神要他改正。 
 +  * (創 22 章)最終他藉由「獻上以撒」的行為,證明了他是「敬畏著神的」(創 22:12),並且「聽從我(神)的聲音」(創 22:18),表示他成為了「完全人」。 
 + 
 +  **妥拉律法中,之所以提供「贖罪祭、贖衍祭」,目的正是給那犯了可贖之罪的人,在行為改正之後,有補贖的機會。他們可以付出相應的代價,而重新成為「完全人」,得以在神面前站立得住,而不會因著之前所犯的罪過,而被神擊殺。** 
 + 
 +==== 亞伯拉罕娶妾生子之進一步省思 ==== 
 + 
 +> **(創 15:6)而(現在)他因著雅威(的話)相信了,而祂計算這事是義的歸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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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以亞伯拉罕為例,他作了一件事,就是「他因著雅威的話而相信了」,這件事被雅威神算定是義的,他所作的是「一件好事、一個義行」,因此「這義」是歸屬於亞伯拉罕的,或可稱作是「亞伯拉罕的義」。 
 + 
 +> **(創 17:1)而事情發生於,亞伯蘭是九十九歲之子,而雅威向亞伯蘭顯現,且向他說:「我、神、全能者。你當要常使自己行走在我面前,且當要成為完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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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他被神要求「當成為完全人」,表示先前所作的並不完全。 
 + 
 +=== 亞伯拉罕錯在哪裏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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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他錯在於他按著自己的想法,靠著自己肉體的能力,努力去實現神對他的應許,即應許他有眾多後裔的話語(創 15:4-5)。他大概認為,不論手段如何,只要能生出兒子,就算是實現了神的應許。 
 +  * (創 15:4)「從他的肚腹中出來的」的意思,從結局的記載得知,是指「正妻撒拉懷孕,生出兒子」(創 17:19, 21; 18:10, 14; 21:2)。 
 +  * 具體而言,亞伯拉罕大概是這樣認為:既然長久以來妻子撒拉懷不了孕,這個難題他無力解決,但是其他方面有他能做到的,就是另闢蹊徑,繞道而行,可以再娶一個年輕健康的女人為妾,只要能從妾生出兒子來,目的就達到了,神的應許也就實現了、完成了。 
 + 
 +=== 原問題並沒有解決,而是另定替代方案,自我安慰。 === 
 + 
 +  * 實際的問題依然存在,撒拉依舊無法懷孕,並沒有解決,只不過是繞道而行,達到了生兒子的目的而已,算是偷吃步,打擦邊球。但如此而生的兒子,是神原先的旨意嗎?並不是! 
 +  * 所謂「人的想法」就是這樣!自以為聰明,是靠人自己的能力、努力,或稱作「靠人的肉體」去解決問題,而不是靠神的能力。 
 +  * 實際上,問題依舊存在,撒拉依舊不孕,並沒有解決。「娶妾」等於是逃避問題,退而求其次,轉為以達到目的為目標,因此就設立一個「替代方案」,只要完成替代方案,便視為問題解決、目標達成。然而,最終所得的成果並不是原先設定的成果,而是後來新設之「替代方案」的成果,是替代的成果,嚴格說來相當於是一種「自我安慰」、「自欺欺人」的做法! 
 +  * 當人遇到問題時,若只靠自己的聰明和能力去解決,而不是倚靠神的能力去解決,這就表示,這人並不絕對相信神能夠幫人解決難題。 
 +  * 亞伯拉罕娶妾生子一事,表示他並不相信神有能力,使他年邁的妻撒拉可以懷孕生子,然而,神的旨意,祂所應許的「後裔」,卻是指著「你的妻子撒拉所生的」。 
 +    * 也就是說,(創 15:4)「從你的肚腹中出來的」,其意思是「從撒拉所生的」。這或許是根據「一男人與他的女人黏附,且他們成為一個身體」(創 2:24)的角度來看,「你的肚腹」應理解作「你妻子的肚腹」,因為他們二人成為一個身體。因此並不是藉由「另一個女人的肚腹」來生子。 
 + 
 +==== 「惡人、罪人」是「不認識神」,也是「主所不認識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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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惡人、犯罪者」就是「不認識神」(羅 1:28; 林前 1:21; 15:34; 加 4:8) 
 +  * 「惡人、犯罪者」也是「主所不認識的」(太 7:23; 25:12; 路 13:25)。 
 + 
 +> **林前 15:34 應當真正地醒悟過來,而切勿再犯罪!因為有些人一直擁有神的無知。我對你們(這樣)說是為著羞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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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有些人一直擁有神的無知」,這絕對是指在教會中的人而言的,有人的確不認識神! 
 +  * 「這無知」是「與神有關係的內容」,因此是指「對於與神有關的內容,這些人是無知的」。 
 + 
 +=== 「對於與神有關的內容,這些人是無知的」之意義? === 
 + 
 +聯想到以下經文,有類似的句型用法: 
 + 
 +> **(創 9:2)且你的害怕和你的畏懼將臨在那地的一切活物身上,與在諸天的一切飛鳥身上,與一切爬行在那地者身上,與在那海的一切魚類身上,牠們被交在你們手中。** 
 + 
 +  * 挪亞出方舟獻祭之後,地上的動物就擁有了人的懼怕。意思是:動物們擁有了與人有關的懼怕,是動物的懼怕,不是人所擁有的懼怕。 
 + 
 +=== 「雅威的敬畏」句型意義不同於「有些人擁有神的無知」 === 
 + 
 +> **(詩 19:9)雅威的敬畏是潔淨的,立定到永遠;雅威的典章是真實的,全然顯為義。** 
 + 
 +  * 「雅威的敬畏」之意義,是指「雅威所擁有的敬畏」,即指「妥拉、律例、典章」的內容。 
 + 
 +=== 以下經文也談「不認識神的人」,但較不明確是教會成員 === 
 + 
 +  * (羅 1:28)且正如他們在知識上不曾驗中那神,去擁有(祂),那神就交付他們進入不被驗中的心思,去作持續達不到神前的事。 
 +  * (林前 1:21)因為由於在那神的那智慧中,這世界藉(其)那智慧未曾驗識神,那神已喜悅藉那宣傳的那愚拙,去救持續相信的人。 
 +  * (加 4:8)但是一方面,那時你們雖然不曾認識神,對於那些按着本質從未是神的,作了奴隸; 
 +  * (帖前 4:5)而非在情慾的激情中支配,也正如那些外邦人,即那不曾驗知那神者一樣; 
 +  * (帖後 1:8)在火焰中,將施行報復於那些不曾驗知過神,和那些不持續聽從我們主耶穌的那福音的人。 
 + 
 +=== 「認識那神、認識主耶穌」就是「接納、順服其教導而行」 === 
 + 
 +> **(約 1:10-11)他先前一直存在於這世界裏,且這世界透過他生成了,而這世界未曾驗知[或譯:識別]他。他曾來到那自己的(地方),而那些自己的人未曾接待他[接待原文:收取置於旁邊]。** 
 + 
 +  * 《約翰福音》中許多例子表明,「認識⋯⋯」意指「接納、順服、照其教導而行」,這是在約翰長老的作品中的特色用法! 
 + 
 +> **(約 8:19)於是他們對他說:「你的那父是在哪裏?」耶穌回應(說):「你們早先既不曉得我,也不曉得我的那父;倘若你們先前已曉得我,而你們就早已曉得我的那父。」** 
 + 
 +  * **「你們不認識我、也不認識我的父」,這絕對不是在談「神觀」!** 
 +  * 「倘若你們先前已曉得我,而你們就早已曉得我的那父。」,**這是在談「你若遵守我所教導的道,也就是遵守父的道」**,請參看下一段經文說明。 
 + 
 +> **(約 8:55)你們未曾認識他.我卻認識他.我若說不認識他、我就是說謊的、像你們一樣、但我認識他、也遵守他的道。** 
 + 
 +  * **認識父的人,必然遵守父的道,就是遵守雅威的妥拉律法。** 
 + 
 +> **(約壹 4:8)那不愛人的不曾驗知那神[此處故意省略並強調:他不是早已出於那神被生了],因為那神是/存有愛。** 
 + 
 +  * 應按照「認識父(驗知神)」即「遵守父的道」的意思,來理解《約翰壹書》內容。 
 +  * **「神的道」強調「愛人如己」,這原本就是出自於妥拉律法(利 19:17-18)!因此,福音與律法本是一脈相承的,律法對於基督徒而言,絕對不是「洪水猛獸」!** 
 + 
 +==== 結語性的比喻:家主取物比喻(51-53 節)文士受教作天國門徒 ==== 
 + 
 +> **(太 13:52)然而他告訴他們:「因此,每一個文士(受教)成為諸天之國的門徒,正是好像一個人,即一家主,從他的那庫藏[寶藏]中不斷拿出新和舊物品。」** 
 + 
 +  * [註太13:52 「庫藏[寶藏]」:G2344即庫存、寶藏、珍寶、庫房,參(太 13:44, 52)。] 
 + 
 +=== 「文士」G1122 γραμματεύς === 
 + 
 +  * 指精通摩西律法(妥拉)與聖經典籍的解經者,足以成為律法教師之人。 
 +  * 由於文士精通聖經律法內容,因此他們也會被諮詢有關聖經疑難問題,例如希律王詢問眾祭司長和那民間的文士們,基督當被生在何處?(太 2:4)。 
 +  * **(太 5:20)因為我一直告訴你們:『除非你們的那義更多地超過那些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否則)你們絕不能進入那諸天之國裏。』** 
 +    * 《馬太福音》常有耶穌稱「那些文士和法利賽人」,表示他們成為一群體,其中「文士」是對律法提出解釋,制定遵行方法,是高級教導者的身份,而「法利賽人」是根據文士所制定的遵行方法,加以執行之人,這樣的人成為了猶太人中的一個派別。 
 +  * 由於審理案件與解決難題時需仰賴精通律法者的見解,因此具有文士身份者也會被納入成為猶太公會的成員,參與審判工作。 
 +  * 根據經文,文士在耶穌傳道過程中有以下的反應: 
 +    * **心中認為耶穌說了「褻瀆的話」,嚴重違背了他們所認知的。** 
 +      * (太 9:2)耶穌告訴那癱瘓者:「你當持續放膽[原意:有勇氣、有信心;要剛強],孩子啊!你的那些罪正被釋放了。」(太 9:3)而看啊!那些文士中的幾位在他們自己裏面說:「這人現正說褻瀆的話。」 
 +    * **向耶穌要求記號** 
 +      * (太 12:38)那些文士和法利賽人中有幾位回應他說:「老師,我們一直想要從你這裏看一個記號。」 
 +      * 本節上文談到耶穌是「憑藉神的靈趕逐又瞎又啞的鬼」,但是法利賽人卻誣告耶穌是「憑藉鬼王別西卜趕鬼」談到「觀果知樹」之比喻,意指他們無法反駁耶穌的話,但不願意相信,還要求耶穌行記號來佐證 
 +    * 及其門徒作對的,因經文記有他們前來控告耶穌的門徒 
 +  * 眾法利賽人和文士們控告門徒不斷違反那猶太公會長老的傳統教導(太 15:2) 
 + 
 +=== 每一個文士(受教)成為那諸天之國的門徒 === 
 + 
 +  * 「諸天之國的門徒」 
 +    * 基本意義是「有關於諸天之國的門徒」。 
 +    * 筆者認為「諸天之國的⋯⋯」這一所有格,應理解成「有關於諸天之國的⋯⋯」,大概是指與之有關的真理、解釋、得以進入的方法途徑等等內容,而不是「以諸天之國為教師」。 
 +      * 若將此所有格「諸天之國的⋯⋯」視為「諸天之國所擁有的⋯⋯」,意指「以諸天之國為教師」,這便是視之為「主權所有格」的方式來解釋,這種方式筆者認為較不合理。 
 +    * 筆者認為,這意指「學習有關於諸天之國道理的門徒」,而其教師是耶穌,因此相當於就是跟從耶穌,聽從耶穌所教導有關於諸天之國的一切真理,成為耶穌的門徒。 
 +  * (太 8:19-20)曾記載有一位文士想要跟從耶穌,而耶穌對他說:「那些狐狸一直有洞穴,而那些空中的鳥一直有巢窩,然而那人子一直沒有那可以枕頭的地方。」從耶穌來看,並沒有直接拒絕他,只是向他指出,你所要跟從的「那人子(耶穌)」連枕頭的地方都沒,意味著若你想要跟從,就要有接下來必須要過著簡樸生活的心理準備,過去養尊處優生活環境便不再有了,你能接受得了嗎? 
 + 
 +=== 家主能不斷地從庫藏中取出新和舊的物品 === 
 + 
 +  * 有學者解釋「取出新和舊的物品」意指「取出豐富的物品」。 
 +    * 筆者的體會是,其意不在於「時間上的新舊」,而在於由新或舊所代表的「各式各樣物品」。 
 +  * **筆者個人想法:** 
 +    * **「取出舊物」可指「取出聖經中既有存在的真理內容」;** 
 +    * **「取出新物」可指「基於既有的真理內容,衍生而出的新解釋、新說法,也都是符合真理的內容」。** 
 + 
 +=== 耶穌的教導內容,更是最好的例證 === 
 + 
 +  * **耶穌就是榜樣,他談到「新舊難合的比喻」,正是談到這一方面,是關於聖經道理的新與舊的教導。** 
 +    * **耶穌就是在既有的聖經妥拉律法基礎上,使用許多新式的詮釋與應用。因此「取出新物舊物」,正可以耶穌為例證,他乃以身作則,方能以此教導人。** 
 +    * 文士受教成為諸天之國的門徒,這意味此人因其熟悉聖經妥拉律法教導內容,又接受了耶穌對於妥拉律法的正確教導,所以能新與舊物品,能不斷地取出,使用之,或是與人分享。 
 +  * 由此可知,這強調了熟悉聖經律法的重要性,也強調了猶太人所受的聖經基礎教育的重要性,對於我們出身外邦的信徒而言,更當勤勉於學習律法內容!
  
 ===== E’、絆倒與三次預言受害(太 13:54-17:27)【約翰被殺】 ===== ===== E’、絆倒與三次預言受害(太 13:54-17:27)【約翰被殺】 =====
  
-==== (太 13:54-16:20)拒絕人子與認識基督 ====+===== (太 13:54-16:20)拒絕人子與認識基督 =====
  
-=== (太 13:54-58)家鄉人不信 ===+==== (太 13:54-58)家鄉人不信 ====
  
   * 耶穌說:「一個先知一直沒有不受敬重的,除了在那家鄉和他的那家中之外。」(太 13:57; 可 6:4; 路 4:24; 約 4:44)。   * 耶穌說:「一個先知一直沒有不受敬重的,除了在那家鄉和他的那家中之外。」(太 13:57; 可 6:4; 路 4:24; 約 4:44)。
行 110: 行 250:
     * 因不信而導致神的能力少在其中顯現。     * 因不信而導致神的能力少在其中顯現。
  
-=== (太 14:1-13)施浸者約翰被殺 ===+==== (太 14:1-13)施浸者約翰被殺 ====
  
   * 希律王以為耶穌是施浸者約翰復活了。   * 希律王以為耶穌是施浸者約翰復活了。
行 120: 行 260:
     * 最終希律為了那誓言,也因著同坐席者的緣故,便派人將約翰斬首了。     * 最終希律為了那誓言,也因著同坐席者的緣故,便派人將約翰斬首了。
  
-=== (太 14:13-36)拜他是神子 ===+==== (太 14:13-36)拜他是神子 ====
  
   * A、(13-14)藉船要暗自退到曠野,群眾跟隨,因憐憫醫治病人   * A、(13-14)藉船要暗自退到曠野,群眾跟隨,因憐憫醫治病人
行 128: 行 268:
   * A’、(34-36)群眾認出他再聚集病人,因懇求而得醫治   * A’、(34-36)群眾認出他再聚集病人,因懇求而得醫治
  
-== (太 14:13-22)變餅給五千人 ==+==(太 14:13-22)變餅給五千人 ===
  
   * 耶穌聽見約翰被殺後,就暗暗地退回到曠野地方,即不停留在城鎮村莊中,即不在人們尋常的定居處出沒。這意味著遠離了一般人們起居地,表示遠離市井之地,而是去到人跡罕至的矌野地,隱藏起來。   * 耶穌聽見約翰被殺後,就暗暗地退回到曠野地方,即不停留在城鎮村莊中,即不在人們尋常的定居處出沒。這意味著遠離了一般人們起居地,表示遠離市井之地,而是去到人跡罕至的矌野地,隱藏起來。
行 136: 行 276:
     * 門徒們不知該如何供應群眾食物,耶穌變餅示範。     * 門徒們不知該如何供應群眾食物,耶穌變餅示範。
  
-== (太 14:23-34)風浪中就主 ==+==(太 14:23-34)風浪中就主 ===
  
   * 耶穌特意要門徒們先上船到對岸,而他要獨自上山禱告。   * 耶穌特意要門徒們先上船到對岸,而他要獨自上山禱告。
行 145: 行 285:
     * 得神的能力,在於有信心、不疑惑。     * 得神的能力,在於有信心、不疑惑。
  
-== (太 14:34-36)群眾認出他再聚集病人,因懇求而得醫治 ==+=== (太 14:34-36)群眾認出他再聚集病人,因懇求而得醫治 ===
  
   * 地點:革尼撒勒。   * 地點:革尼撒勒。
-  * 當地人切求耶穌醫治,且得醫治。 #### (太 15:1-20)汙穢之爭辯(以傳統廢掉律法)+  * 當地人切求耶穌醫治,且得醫治。 
 + 
 +==== (太 15:1-20)汙穢之爭辯(以傳統廢掉律法) ==== 
   * 基本前提:為要遵守神的妥拉律法。耶穌是要求人們守律法,也沒有廢掉食物潔淨律法!   * 基本前提:為要遵守神的妥拉律法。耶穌是要求人們守律法,也沒有廢掉食物潔淨律法!
   * 地點:革尼撒勒。   * 地點:革尼撒勒。
行 168: 行 311:
   * 潔淨條例的目的:要避免人因此死亡!   * 潔淨條例的目的:要避免人因此死亡!
     * |Lev 15:31 |而你們要使以色列眾子從他們的汙穢中隔離,而他們就不會因他們的汙穢死亡,當他們汙穢我的帳幕時,就是在他們中間的。」||     * |Lev 15:31 |而你們要使以色列眾子從他們的汙穢中隔離,而他們就不會因他們的汙穢死亡,當他們汙穢我的帳幕時,就是在他們中間的。」||
- 
-=== (太 15:21-29)迦南婦人的信心 === 
- 
-  * 地點:退回到推羅和西頓的區域 
-  * 迦南婦人的信心在於: 
-    * 她鍥而不捨地求耶穌,具體的表現是:「一直喊叫」。 
-    * 她喊叫內容中,明白地承認耶穌是「請憐憫我,主啊!大衛的兒子!」(太 15:22),類似於先前兩個瞎子所喊「請憐恤我們吧!大衛的子孫。」(太 9:27)。 
-    * 耶穌稱外邦人為狗,這是現實情況,因為外邦人不守律法,地位低下。但她自甘為下賤的狗,說:「是的,主啊!的確那些狗一直吃那些抖下來的小碎屑,就是從它們那主人的那桌子來的。」她仍切求耶穌的拯救醫治。 
-    * 耶穌對她說:「喔!婦人,你的這信心好大啊!⋯⋯」 
-  * 這樣鍥而不捨的追求精神,這樣大的信心,是我們所必須要學習且具備的! 
- 
-=== (太 15:30-39)給四千人吃飽 === 
- 
-  * 地點:那加利利的海邊,且上到那山上(太 15:29)。 
-  * 前因: 
-    * 在該地,耶穌行醫治,眾人得醫治痊癒,他們榮耀了以色列的那神。(太 15:30-31)。 
-    * 耶穌向門徒說:「我一直憐憫在這群眾身上,因為他們一直在一起同著我已經三天,且一直沒有什麼可吃的,且空著肚子遣走他們,是我一直不願意的,恐怕他們在那路中疲倦了。」(太 15:32) 
-  * 耶穌再度示範變餅 
-    * 這是不僅是對群眾的供應,更是對門徒們的教導,要他們效法的榜樣。 
-    * 耶穌憑著憐憫,對神的信心,就有變餅的能力,門徒也能在必要的時候如此行! 
- 
-=== (太 16:1-12)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來試探耶穌 === 
- 
-  * 地點:馬加丹的那境界(太 15:39)。 
-  * 試探求記號 
-    * 試探者:那些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 
-    * 試探內容:從那天上去顯明一個記號給他們。 
-    * 耶穌回答:「明白分辨天色,卻不能分辨記號⋯⋯。邪惡且淫亂的世代一直尋求一個記號,而將沒有一個記號被給它,除了約拿的那記號。」(太 16:3-4)。 
-    * 重述(太 12:39-40)的回答。省略了尼尼微人、南方女王等人要復活,且要定罪邪惡且淫亂的世代⋯⋯等內容。 
-  * 忘記帶餅、防備來自那些法利賽人和撒都該的的那酵 
-    * 不是指地上物質的餅與麵酵,而是指「要防備來自那些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的那教導」! 
-    * 錯誤的教導,等於是錯誤的酵,快速影響所有聽從的人,因而敗壞。 #### (太 16:13-20)在該撒利亞的腓立比被認識為基督 
-  * 地點:該撒利亞的腓立比境內 
-  * 耶穌是誰? 
-    * 其他人的看法:「一方面有的說約翰,那施浸者,另一方面有的說以利亞,另有的說耶利米,或那些先知中的一位。」(太 16:14)。 
-    * 彼得的看法:「你正是那基督,那一直活著之那神的那兒子。」(太 16:16)。 
-      * 彼得絕不是說:耶穌你就是那一直活著的那神!(然而現今的基督教卻大多認為是這樣,如三位一體論、獨一神論者的說法。) 
-  * 對耶穌有正確的認識,這是源於「是我的那父,那在那諸天中的(啟示了你)」(太 16:17)。 
-  * 彼得因此得權柄:我建造教會在這磐石上,賜你天國鑰匙(太 16:18-19)。 
-  * 耶穌對那些門徒下命令,為要不可對任何人說:他正是那基督(太 16:20)。 
- 
-==== (太 16:21-17:27)三次預言受害 ==== 
- 
-  * A、(16:21-23)第一次預言受害,彼得攔阻 
-    * B、(16:24-28)否認自己,且讓他背起自己的木架,持續跟隨我 
-      * C、(17:1-9)山上,變貌,這裡真好 
-        * D、(17:10-13)第二次預言受害,以利亞先來人不驗識他 
-      * C’、(17:14-21)山下,治患癲癎症,不信又已被扭曲的世代 
-    * B’、(17:22-23)第三次預言受害,門徒極其受困擾 
-  * A’、(17:24-27)耶穌吩咐彼得從魚口銀繳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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