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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隨基督》系列 16(回應 1):(太 9:13,何 6:6)【憐恤】原文探索
作者:林義鴻 LYH; 初稿日期:20251018; 講論日期:20251018。
引用來源:
- 原文直譯之經文出處: 《雅威聖經譯本》簡稱《雅威本》
- 原文字分析字義出處:信望愛資訊中心之CBOL計畫
回應《跟隨基督》系列 16:主教導門徒學習什麼?(3)的內容
原題:(太 9:13,何 6:6)【憐恤】原文探索 20251018 LYH
經文 太9:13、11:28-30
一、(太 9:13)的誤譯
「憐憫」此希臘文譯自馬所拉希伯來本「堅貞」,是與盟約有關的【堅固忠誠】,即堅貞守約的盟約用詞。
1、一般中譯本的錯譯
甚至號稱是原文翻譯的【信望愛網路版】也誤譯作「我喜愛良善(或譯:憐恤),不喜愛祭祀;喜愛(人)認識上帝,勝於燔祭。」
2、正確的譯文
此一希伯來文 H2617 חֶסֶד <音譯>checed,在《TWOT》中,分成兩種譯文,一是與聖約無關的「憐憫或憐恤」;一是與聖約有關的「忠誠或堅貞」。
A、因為就經文背景言之
雅威神與以色列人是盟約關係,是揀選者與選民的關係,盟約重視的是「忠誠守約」,主耶穌此處也是根據此經文來解讀的。
B、因就上下文文脈言之
- a、此經文的上半句「忠誠堅真」,對應下半句「神的知識」。
- b、(何 6:6)【神的知識】(和合本誤譯作「認識神」),在(何 4:6)是與「神的律法妥拉」彼此呼應。
- c、因此,忠誠堅貞等同神的知識,等同神的律法。律法是神的聖約,因此,「犯罪即是違背律法」(約壹 3:4),罪人即是違背律法的人(太 9:12-13)。
C、就新約經文的目的言之
- a、選民因違約犯律的人,而成為主來呼召他的【罪人】。
- b、赦罪不在乎【祭祀】,而是在乎守約。故掃羅王獻祭被撒母耳先知責備說「聽命勝於獻祭」(撒上 15:22)。
- c、聽命或順從是指對神的吩咐即神的律法的遵行。犯戒不能靠獻祭來贖罪。因為獻上的牛羊祭物不能贖罪,唯有靠神的羔羊祭物及耶穌基督的獻上的身體才能除罪成聖完全(來 10:1-18)。
D、今日的基督教派只知獻祭贖罪,不顧稱義的目的。
- a、即靠基督寶血來贖罪,即因信稱義。
- b、卻不顧贖罪稱義的目的,即是遵行神律法,做神的義人
- c、(哈 2:4)原文【義人因他(或我)的信得生命】),在(來 10:38)的前後文就是【義人】在受大逼迫中堅守聖約律法,不願背棄所信仰的雅威真神。
二、(太 11:28-30)兩種擔子
經文 雅威聖會譯本 【那一切持續勞累且已經背負重擔的人,應當來到我這裏,而我將使你們停歇〔真正地停止〕。你們應當負我的那軛在你們身上,且當要學我,因為對於那心而言,我一直是溫柔且低微,且你們將必在你們的性命上得著安息〔「停歇」的名詞〕。因為我的那軛是有益的〔合宜良好的〕,且我的那擔子一直是輕省的。」】
1、傳統派文士、法利賽人的遺傳擔子
罪人擔的是傳統派文士、法利賽人的遺傳擔子(太 12:2; 15:1-9),這種擔子使他們無法負擔,即無能遵守,也實在是不必去遵守的。猶太人在安息日不允許擔擔子進入聖所的各門(耶 17:19-27)。
2、主耶穌擔的擔子
- A、神先知的擔子(耶 23:33-40【默示原文是重擔】)。
- B、神的誡命是必須遵守的擔子,但神的誡命並不是【重擔】 (約壹 5:3)「難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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