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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ic:eschatology:20230624_eschatology_s8_the_lord_yahweh_reigns_and_the_kingdom_of_god_comes

終末論系列八:雅威作王、神國降臨

講解日期:20230624; 初稿日期:20230328; 作者:林義鴻 LYH; 編修:WCM; 英文名:The LORD Yahweh reigns and the kingdom of God comes

經文

  • (詩 93)
Psa 93:1 〔LXX前言:進入那安息日之前的那日,當那地為人居住時,歸大衛的讚美詩。〕雅威作王了!祂穿上了威榮,雅威穿上了,祂以力量束腰了,世界誠然被堅立,不至動搖。
Psa 93:2 祢的寶座是預備好了,自從那時,自從那遙遠,祢自己(存在著)。
Psa 93:3 眾江河揚起了,雅威啊!眾江河揚起了它們的聲音,眾江河揚起了它們澎湃的響聲。
Psa 93:4 莊嚴過於眾水之聲,莊嚴過於海之浪濤,雅威在那高處。
Psa 93:5 祢的諸見證極其可靠,於祢的殿變成美麗,神聖,雅威啊!直到諸日長久。
  • (啟 11:15)
Rev 11:15 而那第七位天使吹響號筒了,且大聲音在那天上發出說:「那世界的國成為我們的那主和祂的那受膏者的國了,他將作王直到那諸世代的那諸世代。」

序言

  • 神觀的迷惑:
    • 1 + 1 + 1 =⇨ 1(三一神觀);
    • 父 =⇨ 子,主 =⇨ 僕(獨一靈論)。
  • 敬拜時間的迷惑:
    • 7 =⇨ 1(安息日變主日)。
  • 雅威神作王,基督作王,教會聖徒也同作王。作王即是審判或治理:
    • 神的治理透過基督審判,教會審判天使和世界。
  • 但唯有雅威是獨一主宰,其他都是聖僕(子、靈、天使、教會)。
    • 教會與基督同作祭司,一同事奉主神全能者;教會也要事奉主基督耶穌。

雅威作王篇(詩 146 篇;詩 93-99 篇)

  • 1、(詩 93 篇)強調神的能力、法度、聖殿。
  • 2、(詩 94 章)雅威的律法為審判依據和標準。
  • 3、(詩 95-97 篇):強調雅威為王、超乎萬神。
    • A、(詩 95 篇)超乎萬神:雅威是選民的神、當屈身敬拜、不可再像祖先硬心不信。
    • B、(詩 96 篇)雅威在萬神之上、當受敬畏:外邦神明盡都虛無、萬民當將榮耀能力歸給雅威、因要按典章信實審萬民。
    • C、(詩 97 篇)公義典章是祂寶座根基:焚滅四圍仇敵、萬民見其榮、萬神當拜祂、因雅威至高超過全地、萬神之上,義人當靠雅威歡喜、稱謝他的聖名。
  • 4、(詩 98 篇)雅威救恩與審判:要向以色列家施行救恩,審判遍地、按公義審判世界萬民。
  • 5、(詩 99 篇)雅威祂本為聖(重複 3 次):在錫安為大、超乎萬民,故,當稱讚祂大而可畏的名、當尊崇雅威我們的神、當在其腳凳前、在其聖山下拜。
  • *雅威是萬神之神,至高無上。祂的名等同祂的話,祂的話等同聖約律法。只有遵守祂的話,才算是順服、尊祂的名為聖,為至高者神的名。因此,不把雅威如此看待的亞當與夏娃,和以色列家不聽從神的律法,以及外邦的「三一神教」也不聽從律法,這都是不信雅威是他們的神的具現。
  • 雅威與祂的基督作王:第七號響時(啟 10:7; 11:15-18):此即神國降臨。

壹、緒論

兩種國度

神國

  • 一、千年王國(神、基督、基督徒同作王、作祭司之國)(啟 20:4-6)。
  • 二、彌賽亞國(子國)、和「以色列國」(徒 1:6-7)。
  • 三、雅威王國(父國)、或稱「諸天之國」(林前 15:28; 太 3:2; 13:43)。

鬼國

  • 一、獸的國:(但 7 章)。
  • 二、外邦國:鬼入豬群(太 8:28-32)。
  • 三、撒但國:(太 12 章)。

現代國度的四種基本要素[註一]

  • 1、國土:統治範圍
  • 2、國民:統治人民
  • 3、國法:統治主權
  • 4、國府:統治政府

聖經中神的國度,與地上國度比較

  • 1、國土:
    • 是天上的產業(彼前 1:3-4);
    • 人的心才是承受的地土(太 13:19, 21):
    • 有雅威律法在心中的義人必永居其上(詩 37:29-31)。
    • 溫柔(太 5:5),以及「等候雅威的,謙卑者,蒙雅威賜福的,義人、遵守祂的道者,必承受「地土」(詩 37:9, 11, 22, 29, 34),重複多次,這「地土」應是指「新天新地」裡的「地土」(啟 21:1,彼後 3:13;賽 65:17; 66:22)。
  • 2、國民:
    • 不是地上人民或公民,而是天上國民(腓 3:20),
    • 是神生的,不是血、肉、人意所生的(約 1:13),也就是從聖靈生的(約 3:5-8)。
  • 3、國法:
    • 不是一般憲法,而是神的聖約律法、典章(申 4:58;詩 94:12)
  • 4、國府:
    • 今日的「政府」可以被推翻、改變,神的國府最大的掌權者是雅威神(詩 146:5; 33:10-12),不能、也不可被推翻,無一可以取代或等同。
    • 祂是獨一、真實、永遠長存的父神、直到世世代代。

正如《羅馬書》中的國度

  • A、雅威國度:國土是在天上;國民是神的教會;國法是神的律法;國府是神的基督耶穌軍團。
  • B、撒但國度:國土在地上;國民是罪奴;國法是罪律與死律;國府是空中掌權的撒但集團。
  • 主禱文:神名尊聖、神國降臨、神旨行在地如天,就必消滅地上外邦列國,獸國統治與撒但的世界。

世界觀

  • 論世界:
    • 參見《約翰福音》中的世界觀(約壹 2:16-17),
    • 希臘羅馬人的世界觀(彼前 4:3-4)。

貳、主論

根據新約聖經的啟示

  • 基督首臨於地,也就是「末世」的開始(來 1:2)。
  • 基督再臨於地,也就是「末世」的結束(來 9:28;林前 15:22-28)。
  • 再臨之前,神的靈,又稱基督的靈、即聖靈,被基督差遣來到地上,與聖徒繼續爭戰,直到基督再臨。
  • 因此,地上的教會才是主角。她要扮演的角色就是要演給「世界和天使」看(林前 4:9),演得好了,才能在基督來時一同審判「世界和天使」(林前 6:2-3)。
    • 不過,教會在今生有「審判會內人」的權柄(林前 5:12-13)。
    • 外人有「神」審判。教內的審判,一般有律法規範,守法的與不守法的,後者,舊約是「從民中剪除」,新約是「趕出去」:
    • 一般如猶太人「趕出會堂」。不過,交付撒但、是懲罰的工作,不是要加以「定罪」(如林前 5:5; 11:30-32;提前 2:20-22)。
  • 論到「至死罪與不至死罪」的分別,與代求或不代求有關(約壹 5:16-17)。
  • 工人的失職,似乎與得救沒有關係,只跟他的工程「損失」有關?(林前 3:14-15)。
  • 他不是要毀壞教會,若有人毀壞教會神殿,神就會毀壞「那人」(林前 3:16-17)。

為何如此判別?

  • 因為外邦人能夠皈依雅威,這是非常蒙福的,
    • 一方面,他有神的律法,又有神的會幕可以親近神;
    • 另一方面,他歸入基督耶穌的名,罪已赦免,又有聖靈保惠師,作為進天國產業的憑據,因此是天上國民,是神的孩子,是神的後嗣,比起天使的尊貴性,毫不遜色。
    • 神並不救拔天使,而是救拔「亞伯拉罕的後裔」(來 2:16)。
    • 因此,神對弟兄都是用「管教」作為使他們成聖的手段(來 12 章),而非忿怒、定罪,如對世人(約 3:36;林前 11:32)。
  • 基督徒對於神的此種「恩寵與管教」,要非常小心謹慎,因為干犯律法,都受該受的報應(來 2:2),若忽略「這麼大的救恩」,怎能「逃罪」(來 2:3)?
    • 由(來 6:49; 10:26-28)的重複強調,可以推知:
      • 「近乎咒詛」與「近乎得救」(來 6:8, 9),並非完全「焚燒」,或完全「無救」。

問題是:

  • 今日的所謂基督徒,他們接受的不是真福音,或完全的福音(真理的話、得救的福音)。
    • 並且對於審判的準則——雅威律法——並不接納,所以,變成「三一神教」的會友,真的很難溝通。
  • TJC 的除名制則是過份嚴苛、殘酷。不明白福音,也不守律法,卻動不動把人「閹割」了。「洗腳禮」變成「刴腳禮」。

一、神在天地間掌權

根據聖經,(創 1:3-31)神國統治包括在天上、地上和海中一切活物。

二、神只能在諸天掌權

始祖犯罪被趕出樂園後,這地即這世界變成撒但的國。

  • 1、根據(創 1:2)「地是混沌空虛、淵面黑暗」,則似乎不屬於神的國度。
  • 2、又根據(啟 12:3-12),大紅龍的尾巴拖拉著「天上星辰」的三分之一,摔在「地上」,而他本身被摔在地上,他的使者也一同被摔下去(啟 12:9),是因為天上有爭戰:米迦勒同他使者與龍爭戰,龍也「同他的使者」去爭戰(啟 12:7)。
    • 此時,似乎龍和他的使者都是「還在天上」,直到「沒有得勝,天上再也沒有他們的地方」(啟 12:8),也就是牠與使者都被摔在「地上」(啟 12:9)。
    • 這關鍵性的轉變,就是因那婦人所生的男孩,被提到神寶座那裡去了,就是「將來要用鐵杖轄管「萬國的」(啟 12:5)。
    • 因此,這男孩得勝了這龍和他的眾使者,把他們一同摔在地上。
    • 所以,天聲說:我神救恩、能力、國度、並祂「基督」的權柄,「現在」都來到了,因為「那在我們神面前晝夜控告」我們弟兄的」,已經被摔下去了(啟 12:10)。而且強調「弟兄勝過他,是因為「羔羊的血」和自己見證的話,雖死不愛惜,故諸天和住其中的都快樂,但地和海有禍了,因魔鬼知自己的時辰「不多」,就氣忿忿下到你們那裡去了(啟 12:11-12)。
    • 顯然,神、基督和米迦勒與眾使者都是得勝者,都在天上掌權作王,而大紅龍並祂使者都只能在「地上」耀武揚威,不能再像過去那樣「在天上神面前」控告我們弟兄了。
  • 3、根據(亞 3:1-5),神僕人的汙穢是受撒但控告的因素。但基督已經用寶血洗淨了人的罪,賜人穿上「白衣」,即賜聖靈,使穿上「基督」(加 3:27-4:7),就變成天上國民,住在天上(弗 2:3-5;腓 3:21-22)。這就是基督的弟兄教會。

三、正如神國降臨地,如同在天上

  • 1、基督首次來到地上,就是要完成父神所託付的使命,藉著肉體的死把撒但在地所託管的權柄廢除,即廢除那掌有死權的魔鬼(來 2:14)。
    • 也就是「把那罪者定讞了」(羅 8:3),藉著十架木頭把那世界的王趕出此世界(約 12:30-32),不能再做「世界的王(這世代的這神)」(林後 4:4)。
  • 2、這世界在地上,基督徒肉身也在地上,但基督被接、升天後,賜給教會他的聖靈,就是要繼續把一切真理「啟示」他們,並且繼續跟隨羔羊基督,與撒但在地上爭戰,直到基督再臨。除滅了撒但大軍(林前 15:23-24),並且使死人復活,除滅了陰間和死亡(林前 15:26;啟 20:12-14)。
  • 3、這世界的國變成了神和他基督的國了(啟 11:17),也就是這敗壞「這地」的完全被敗壞了」(啟 11:18; 19:2),參見(創 6:9-12)。
    • 愛子差遣使者,在他國中把一切絆倒人的和違背律法的挑出來後(太 13:41)。
    • 愛子把國交給父(林前 15:24),這就是神國降臨了。

甲、千年王國與復活論

(結 34-39 章)末日預言

  • 有人根據(結 34-39 章),對應(啟 19-20 章),認為:
    • 以色列國復興為千年王國,撒但被拘禁千年。之後釋放,撒但迷惑歌革瑪各大軍,圍困聖城,被天火所滅。
  • (結 40-48 章)是(結 1-39 章)的重複、總結描述。

(結 34-37 章)結構分析一

  • A、(34 章)牧羊王大衛、立平安約
    • B、(35 章)西珥山
    • B’、(36 章)以色列山
  • A’、(37 章)枯骨復活、大衛王、平安約

(結 34-37 章)結構分析二

  • A、(34 章)牧羊王大衛、立平安約
    • B、(35 章)西珥山荒涼預言
    • B’、(36 章)以色列山復興 結構 abcba
      • a、(1-15)神報復民受辱、使結果、人增城居、必得為業、不再受各國羞辱
        • b、(16-19)地受其偶像玷汙而汙穢如月經婦女、被逐出、分散在列國
          • c、(20-23)雅威為自己聖名不再受褻瀆,使認識雅威此名:雅威信守聖約
        • b’、(24-31)招聚歸回,清水洗淨、棄汙穢偶像、新靈新心、賜聖靈順從律法、五穀豐收
      • a’、(32-38)神潔淨使荒廢地變為伊甸園、人增城滿
  • A’、(37 章)枯骨復活、大衛王、平安約

末日終戰(啟 19:11-20:10)

(啟 19:11-20:15)結構分析:ABCDCBA

  • A、(19:11-16)羔羊基督再臨:審判爭戰全憑公義、擊殺列國、衣與腿寫著名
    • B、(17-21)飛鳥赴宴席、獸軍與羔羊君爭戰、那獸與那假先知被擒被投入火湖
      • C、(20:1-3)撒但被囚千年:不再迷惑列國、直到千年完了
        • D、(20:4-6)核心:千年王國
      • C’、(20:7-8)撒但千年後被釋放:出來迷惑列國、使歌革瑪各聚集爭戰
    • B’、(20:9-10)撒但集團圍困聖城被焚滅、魔鬼和那獸與那假先知同被扔到火湖
  • A’、(20:11-15)末日終審;死人復活、按各人行為審判、生命冊名

分析說明

  • AA’、基督再臨、審判與終審、擊殺列國與死人復活、衣腿寫名與生命冊名
  • BB’、飛鳥赴宴與歌革瑪各被焚滅、獸與羔羊爭戰與圍困聖城、魔鬼獸假先知被扔到火湖
  • CC’、撒但被囚千年:不再迷惑列國、千年後被釋、迷惑列國、歌革瑪各聚集爭戰
  • D、核心思想:千年王國

(啟 20:4-6)結構分析一:abcdcba

  • a、(20:4a)我見諸寶座
    • b、(4b)賜他們審判權柄
      • c、(4c)殉道者的靈魂復活、與基督作王一千年
        • d、(5)核心:這是頭一次復活
      • c’、(6)其餘死人還未復活、直等千年完了、頭一次復活的有福了、聖別了
    • b’、(6c)第二次死在他們身上沒有權柄
  • a’、(20:6d)與基督同作王

分析說明

  • aa’、諸寶座與同作王對映
  • bb’、審判權柄與第二次死無權柄
  • cc’、靈魂復活與死人未復活對映、同基督作王、千年與有福聖別、千年完了對映、
  • d、核心思想:這頭一次復活。

(啟 20:4-6)結構分析二:abcdcba

  • a、他們曾經活了(4a-4k)他們同基督曾經作王那千年(4l)
    • b、其餘死人(5a)ⓐ沒曾經復活(5b);ⓑ直等那千年曾被結束 telesthee(5c)
      • c、這是頭一次的復活(5d)
        • d、核心:有福者(6a)、聖潔者(6b)
      • c’、那在頭一次復活裡擁有著部分者(6c)
    • b’、第二次死在他們身上沒有著權柄(6d)
  • a’、他們將要為己是這神和這基督的眾祭司(6e)且他們將要同他作王那千年(6f)

分析說明

  • aa’、為神道和耶穌見證者被斬首、沒有敬拜獸和像和受印記的/是神和基督的祭司
  • 與基督曾作王和將要作王千年?(簡單過去式與未來式並提)
  • bb 其餘死人沒有復活、還未脫離第二次的死的權柄
  • cc’、頭一次復活/頭一次復活有分者
  • d、核心思想是;有福者與聖別者!

相關經文說明

(太 27:53)聖徒身體被復活,進入聖城

(太 27:52-53)且那些墳墓被打開了,且許多那些早已長眠的聖徒的身體被復活了;(53)且在他的那復活以後,他們從那些墳墓裏出來之後,進入了那聖城,且被顯現給許多人了。

  • *耶穌復活後,聖徒身體也一同復活。此與千年王國的殉道者的「魂」復活不同(啟 20:4-6),頭次復活是「魂」,再來是「身體」。但頭次復活並不列入死人復活的次序中:因基督復活是初熟果(林前 15:20-22),是「身體」復活,不是「魂」的復活。

魂是性命、復活分靈魂與身體兩種

  • 魂是生命:救恩是靈魂的拯救(雅 1:21;來 10:39)。
  • 參見雅威聖會註釋《〔創世記註解〕(創 9:1-29)》之說明:
    • 『(創 9:4-5)原文中有「誠然」一詞,然而此副詞被《和合本》省略不譯。肉帶著血都不可吃。肉在血中。誠然一切活物、那人、弟兄,神必尋究其命。此核心,血即性命,人與物的性命神都看重。』
  • 殉道者的血被流,神必審判那流他們血(性命)的,神也使他們的「性命」回復。
    • 由於人的「性命」才是人生命體的中心,人的身體並非此生命體的中心。
    • 因此,身體復活,是所有的人,不分善惡,都會復活,但是,惡人的「性命」並不復活(恢復),而是被滅亡,扔入火湖,受「第二次的死」,此乃「靈魂的死滅」,不是身體的滅亡。
    • 因此,撒但、那獸與假先知、和一切使者、惡人等的「性命」一同被消滅,扔入火湖、受永刑。
    • 因此,永生與永刑的區別:一方面是「性命的死滅與恢復的區別,另一方面,唯有義人方能靈魂復活,末日身體復活變為靈體,惡人身體腐爛,不會變為靈體,所謂「死人」就是指「死亡者」。
  • 保羅稱「沒有律法的外邦人」因心地昏昧,而被稱為「與神生命隔絕」的人(弗 4:18),耶穌把「沒有神生命的人」稱做「死人」tous nekrous(太 8:22):「容死人們去埋葬他們的死人們!」——活著的人也被稱為「死人們」,雖生猶死!而去傳揚「神的國」(路 9:60)即是使此等「沒有神生命的人」重得「神的生命」。
  • 基督福音:
    • 「他一方面廢除了那死亡,另一方面透過那福音,將生命和不朽照亮了。」耶穌基督復活的福音,就是把死廢去,把「不朽和生命」恢復了(提後 1:10)。
    • 因此,唯有相信耶穌從死人中復活的人,他才能得到耶穌所賜的「生命與不朽」,因耶穌復活後成為「賦予生命的靈」(林前 15:45)。
    • 此生命經由水生與靈生,方能入神的國(約 3:5)。水生是透過悔改的浸;尤其是靈生,因為那靈是生命的靈(羅 8:2)。
    • 新約律法又稱為「生命之靈的律法」,神把聖靈澆灌給人之的目的,就是要把「此生命的靈的律法」放入人的心思意念中,使人順從此聖靈的律法,從而認識神。此種人的生命才能「不朽」:成為靈體的生命(林前 15:15:42-55)。正如神不將我(基督)的性命「撇棄」在陰間,也不叫祢的聖者見朽壞(徒 2:27)。

《啟示錄》重要字詞解釋

  • 1、寶座與審判、權柄:
    • 本書的寶座強調神的治理審判,神把治理權柄、能力賜給子(羔羊),羔羊掌權(啟 5 章),也賜給羔羊新婦(殉道者)同樣的權柄(啟 2:26-27)在地上作王掌權,達成買贖的目的:祭司國度與在地上作王(啟 5:9-10)。
  • 2、為「神的話語」和「耶穌基督的見證」:此套語重複三次(啟 1:2, 9; 20:4);
    • 不同的用詞互換:
    • 那神的「那些眾誡命」(啟 12:17; 14:12)與那神的「那話語」(啟 1:2, 9; 6:9; 20:4);
    • 耶穌基督的「那見證」(啟 1:9; 6:9; 20:4)與耶穌的那信心(啟 14:12)。
      • A、即約翰的見證,他被囚禁了(啟 1:2)
      • B、即安提帕,他是耶穌的信心的見證人、被殺了(啟 2:13)
      • C、第五印看見祭壇下(預表犧牲的祭物)被殺之人的「靈魂」呼聲(啟 6:9-10),對比千年國的「靈魂」復活者。『直到同坐僕人、弟兄的同樣被殺的,也能夠「被完滿」(pleeroosoosin)
      • D、兩先知做完見證的時間(1260 年)後,被殺、第三天復活、升天(啟 11 章)。
  • 3、眾早已被「斬首者」 pepelekismenoon(啟 20:4)
    • 本詞是 pelekizoo(用斧頭)「砍頭」的現在完成被動分詞複數陽性所有格,其字根 pleessoo 重擊(啟 8:12 天上的星體)。獨此一見。
    • 本詞意指上文「為神話語和耶穌的那見證的緣故」而被砍頭者。但不包括後者:未拜獸與獸像、也未受過印記者。
    • 不過,「信望愛聖經工具」(啟 20:4)的直譯包括了「他們」:「⋯⋯且他們沒有敬拜過獸與牠的像,也沒有受過印記在他們的額頭上和手上。」「視為同一班人,此直譯可能是錯誤的。
    • 這個翻譯問題出在於對關係代名詞 hoitines(hostis 的主格、複數陽性)的解讀。
      • 根據《BDAG》所列出的:『1、任何人,無論誰、每個…的人,具概括的意思:b、連同「過去、不陳述」,(羅 11:4;啟 1:7; 20:4)。Pas hostis (太 19:29)。』
      • (啟 1:7)是兩班人:眾目看見他,以及任何刺他的人;
      • (啟 20:4)也應是兩班人:被砍頭者(前者)與沒有被砍頭者(後者)。
  • 「王」字拆解,與砍頭斬首有關。
    • 漢字「王」,象斧頭形,上部乃斧柄之省,也表斧側裝飾—岀戢。(康殷的『文字源流淺說』,釋例 428 頁)。王是赤裸裸的奴隸領主階級當政的、最集中的象徵、昇華。與古代西方的「法西斯」遙遙相對。此古意與儒家鼓吹的「王道」之反面「霸道」切合。
    • 其他與王字關聯的「寶」字是指用室藏有的王(斧)、貝字以表示操控鎮壓統治多數人的強權、威勢和最高榮譽等寶貴的東西。
    • 「威」字是指象用王(斧)磔婦女、並用火焚燒之狀。則如啟 17:16 那怪獸對大淫婦之刑也。
    • 「恐」字的上部原形意指「象王將落下斬傷人手之狀,以示其人恐懼或恫嚇其人之意」(430-431 頁)。則如神的怒氣對獸國刑罰之恐也。
    • 「在」字,象王、災之狀,表示人頭(髮)傷於斧之意(432 頁)。則如雅威臨「在」的七碗災。(不過,日人白川靜先生解作「手拿祭器」,待查。)
  • 4、並那些沒拜過那獸或牠的那像,且沒受過那印記在他們額上和手上者:
    • A、拜那獸與獸像者:指(啟 13 章)凡是「定居在地上、名字從創世以來、沒記在被殺之羔羊生命冊者,都必拜牠」(啟 13:8),凡是不拜牠的聖徒必被刀殺(啟 13:7, 10)。同樣,不拜獸像者也都被殺害(啟 13:15)。
    • B、受那印記在額上與手上者:出現 3 次(啟 13:16-17; 14:9, 11),沒受印記的,出現 1 次(啟 20:4)。
      • a、受印記 charagmata,本書出現 7 次(啟 13:16, 17; 14:9, 11; 16:2; 19:20; 20:4)。印章、記號 charama,也出現 7 次(啟 13:16, 17; 14:9, 11; 16:2; 19:20; 20:4),這是羅馬帝國規章,凡貿易與契據必加羅馬皇帝年號印記,否則不得通行。
      • b、它不同於 144000 人的「受蓋印」esphragismevoon(啟 7:3, 4ab, 5, 8; 10:4; 20:3; 22:10),sphragizoo,凡為君王之物,或為君王所保護者,用印璽加蓋於上,如羅 15:28;用於被「聖靈蓋印」(弗 1:13; 4:30)。神用聖靈蓋印,與賜予「那靈的質定」ton arraboona tou pneumatps 在心裡並提(林後 1:22,參見 5:5)。那靈的質定,應與賜予「聖靈的禮物」teen doorean tou agiou pneumatos(徒 2:38; 10:45-46 說靈言)有關。正如「那人子是父神所印證的」一樣(約 6:27)。
      • c、各家說法的偏頗:安息日會為了要強調「遵守安息日」,便把它當作「印記」來解釋。基督教《啟導本》強調「基督」,便把印記當作「基督印記」(1938-1939 頁);天主教強調三一神,引用(啟 14:1)的子名和父名,便把印記當作「受洗歸於天主聖三名下,而領有神印的人」(《思高譯本》,1957 頁註 1)。
      • d、連同獸名或有獸名那數目(啟 7:4; 9:16; 13:17, 18)的,這跟貿易有關(啟 13:17):透過受印有獸名獸數,這應與掌控「經貿」、加以制裁有關。
      • e、獸的數目是人的數目,即 666(啟 13:18):此句強調「在這裡持續存在那智慧、即那擁有聰明者」,讓他算計算那獸的數目吧!意指:以神所賜的智慧聰明來研判,必能算出,理由是「因為是人的(數目),他的數是 666」。貿易講求「精算數目」,今天,所謂「數據機」掌握精確的人數與經貿數字,就可掌控世界經貿。又且,人間的貿易,以所羅門王的智慧與財富為例證,他每年所得的金子共有 666 他連得;他的器物都是以 3 或 6 的數目為基準(王上 10:13-22)。《啟示錄》以此背景來描述,他的智慧與財富,隱喻其晚年的背約(王上 11:9-11),變成大淫婦或那陸獸。神所看重的與人所看重的不同在於:遵守神的聖約誡命,即是人以見證或以信心來回應神的話語。
  • 5、他們的魂、活著、第二次的死、頭一次的復活、其餘的死人(即末日審判中的死人復活):
    • A、「第二次死」無「權柄」在他們身上(啟 20:6):即火湖的永刑不落在其上。對比(啟 13 章)有「第一次的死權」的那龍,牠把自己這種權柄也賜給那海獸(假基督),與那陸獸(假先知)(啟 13:4, 5, 7, 12, 14, 15),即是使牠得勝聖徒、殺害不拜獸像者的身體「第一次死」的權柄。
    • B、此即靈魂與身體的死之區別(太 10:28)。
  • 6、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作神和基督的祭司、有福、聖別。
    • A、「一千年」:
      • 實數或象徵數?
        • 根據聖經說法:一千年與一日對比(彼後 3:8;詩 90:4),人間長壽者瑪土撒拉(活 969 歲),不足千歲(創 5 章);千數是羅馬國最大數字。
        • 有人分析以色列 12 支派受印數目(144000),為 12 倍數與 1000 相乘的總值(12 與 1000 都是完全數,他們的總和是多重完全的象徵。(以斯拉百科網站)。
        • 筆者認為,實數或象徵數兩方面的意義都要兼顧。
    • B、此處經文,千年出現 6 次(啟 20:2,3,4,5,6,7),依照文脈,千年國與千年龍被拘禁同一時期,則意指那龍不能迷惑外邦人的時期,就是千年國的時期,千年過後,則又放出,迷惑列國(啟 20:7)。
      • 因此,比較(啟 13 章)的那龍迷惑獸國,以及神與基督的國度掌權,彼此相對。
  • 7、直等那一千年完了(啟 20:3,5,7)。

乙、再論千年王國:出現情況與時機

千年王國是得勝者在天上寶座前的賞賜,一如新天新地中的羔羊新婦的聖城得榮描述:發生在基督再臨、與撒但大軍圍攻聖城之前、新約聖徒的完滿後的治理時期。

一、千年:神看千年如一日。

千年如千代,意指長久不斷。神延長悔改時期(彼後 3:8-9)。

二、千年王國與新天新地

參見《聖經新釋》的解讀。

三、外邦人時期發生在基督再臨前

依據基督耶穌的預言(路 21 章),耶京被外邦人佔領即外邦人時期,之後,才有基督再臨。此時之前仍無「千年王國」的「復活」與「統治」。依據啟示錄 19-20 章的描述方式,基督再臨、以消滅歌革瑪各大軍為基調(啟 19 章),消滅外邦大軍之前的記載,把「千年王國」與「撒但受囚禁千年」同時並提。目的在凸顯神的治理掌權。

四、「記載」的先後,並不是「時間」的先後

大紅龍受囚禁之前,必是大大逼迫基督聖徒,殉道多人。逼迫的工具即是使用「海獸與陸獸」的統治時期(啟 13 章)。此時,撒但紅龍已被基督大軍趕逐、自天上、被摔到「地與海」(啟 12 章),因此,海中出的外邦怪獸,地中出的猶大叛徒(假先知),雙方合作在全球掌權,統治「一切拜獸與獸像者」,逼迫「一切聖徒」、加以殺害。

五、受害聖徒

  • 1、此即第五印的殉道者(啟 6:9),與其後的殉道者(啟 6:10-11),也就是指海獸所殺害的眾聖徒(啟 20:4)。
  • 2、他們就是以色列十二支派的十四萬四千人,此時聖靈蓋印(弗 1:13-14)、即受基督的靈洗(約 3:33-34),此即「以色列全家」復興,遵行聖約律法(啟 7:1-8)。此時,意指「新約教會中的以色列忠貞守約的選民」,他們如枯骨復活,聖靈澆灌後,遵守雅威聖約律法後的以色列全家得救者(結 36-37 章)。他們都是以色列的後裔,雅各的妻子所生,12 支派的真基督徒,即是守神誡命和基督耶穌的見證者(啟 12 章),在這種情況下,他們都是獻香禱告的「眾聖徒」(啟 13:7; 5:8; 8:3-4),才會被怪獸所逼迫、殺害(啟 13:10, 15)。也就是「守神誡命和耶穌信心的聖徒」,就必須忍耐,他們也成為「殉道者」,天聲和聖靈見證:他們都是在主裡面死的人之有福者」(啟 14:12-13; 20:6),也就是同羔羊站在錫安山的十四萬四千人(啟 14:1-5),他們都是守聖約、跟從基督羔羊的殉道者。
  • 3、他們按照啟示錄的描述法:啟 7:1-8,是以色列 12 支派受聖靈的大軍(結 37 章),因聖靈降下能遵行聖約律法(結 36 章)。然後因殉道:海獸得勝他們,即是殺害他們的肉身(啟 13:7, 10, 15; 14:12-13),因拒絕妥協,如士每拿教會的受監禁、至死忠信(啟 2 章),也如別迦摩教會的基督信心的見證人安提帕(啟 2:12-13)。但他們都如基督被釘死般的成為「得勝者」,以得勝的姿態被記載在(啟 7:9-12),以及在天上的穿白衣者,他們經過「大患難中」出來的,這大患難就是指「海怪陸獸」的逼迫殺害。得勝是因靠羔羊的血,和自己所見證的道,死不愛惜(啟 7:14; 12:11)。他們得勝後的賞賜即是在新天新地中,面見主神、事奉他,不再受傷害、死亡,不再傷心流淚,又有羔羊生命水源(啟 21-22 章)。他們的忠貞守約跟從羔羊如新婦,記載(啟 14:1-5)中。
  • 4、兩種得勝:怪獸爭戰的得勝,就是殺害聖徒(啟 13:7),這是此世界的得勝法,故他們歡呼讚美(啟 11:7-11);另一種是基督的得勝法:因守住聖約而死,如基督,就是得勝者:他們的得勝是經過爭戰被殺,如基督的殉道,記載如上所言(啟 14:12-13)。然後記載,神的伸冤、報復外邦人的大憤怒的收莊稼和酒醡盈溢(啟 14:14-20,參見珥 3:9-13 類似用詞的「約沙法谷」:萬民受審判,「開鐮刀、莊稼熟透了;踐踏吧!酒醡滿了,酒池盈溢,他們的罪惡甚大。」)。這就是七碗災(啟 15:1, 5-8; 16 章),但先描述「得勝者」站在「玻璃海」上之歌(啟 15:2-4)。玻璃海既是神的寶座前的(啟 4:6)。意指得勝者的復活賞賜,得以在神前事奉讚美祂。這就是(啟 20:4-6)的首次復活,他們是神和基督的祭司事奉、獻上讚美的祭物,與基督一同作王:即「在生命中作王掌權」,如恩典藉著義作王,叫人因基督耶穌得永生(羅 5:17, 21)。

六、(啟 17-18 章)是大淫婦,即以色列的耶路撒冷城

  • 1、她變成世俗化:「殿外院子」,被外邦人踐踏 42 個月(啟 11:2)。
  • 2、大淫婦與兩怪獸合作:他們一同逼迫兩先知,如以利亞和摩西(啟 11:3-7)、如基督耶穌那樣的見證人(啟 11:8-10)。而兩見證人必至死忠信,也如基督耶穌一般:三天半後復活升天(啟 11:11-13)。17 章描述此大淫婦如耶洗別(啟 2:20),她殺害先知、聖徒,威脅殺以利亞;又如希律王和羅馬皇掛勾、如猶太長老跟彼拉多一同背叛聖約(參見詩 2:1-3,徒 4:25-28)。但是,這地上的耶京也必被「外邦怪獸」所吞滅。其吞滅的慘況,記載於(啟 18 章):以大巴比倫城的陷落作為表徵,如同亞述的尼尼微城一般(鴻 1:2 雅威是嫉妒施報的神;3:4,刑罰淫婦,相同的描述用詞。)(啟 18 章)也把外邦史上的諸大城都攏在他身上,耶京變成埃及、所多瑪(啟 11:9),或巴比倫和尼尼微城(17:1-6)。違背聖約的立約之民即是先知們所斥責的大淫婦(雅 4:4):效法外邦人的異教崇拜,與政治聯盟(結 16 章,20 章異教崇拜史)。
  • 3、(啟 19:1-10),兩大城的命運對比描述:
    • A、大巴比倫城、敗壞大地的大淫婦,神追討其殺害神僕的罪罰(啟 19:1-3)。
    • B、羔羊迎娶新婦,榮耀裝飾、赴宴席者有福(7-9)。特別插入:約翰拜天使的重複記載(啟 19:10; 22:8-9),是強調「天使敬拜」的誤區,正如猶太傳統、世界小學的「天使(天星)敬拜」之迷亂(西 2:8-23)。

七、基督再臨的拯救與審判

  • 1、再臨不是為了罪,而是為了拯救(來 7:28):(啟 19:11-21)先寫基督再臨的審判情況,應驗(結 38-39 章;20:7-10)描述基督拯救「新約教會」聖徒的情況:大紅龍釋放後的迷惑、效果、目的與惡果。
  • 2、啟 20:1-6 先記述撒但受囚禁時期,與聖徒復活事奉與作王的「同一時期:千年」,強調神的治理權柄與基督與其門徒殉道的得勝權柄。
  • 3、(彼後 3:8-13)出現「千年」,與啟 20 章 6 次「千年」出現,彼此呼應。(彼後 3:9-13)主臨如賊,「世界小學與天地被火焚毀」,並「新天新地」出現,正如(啟 19:15,21)「口中火劍」;(啟 20:9)「天火焚滅」,之後,「新天新地」的出現,彼此呼應。以及(彼後 3:11,14)的「聖潔虔誠、無玷汙無可指責」,與(啟 21-22)的「聖城、新婦的聖潔裝飾」彼此呼應。顯然,彼後三章是具有與(啟 19-22 章)相互映襯、對照的手筆。
  • 4、死人復活和永遠審判(來 6:2):末日復活與大審(啟 20:11-15),基督說過,復活永生都是在「末日」(約 6 章)。
  • 5、外邦人時期:是指耶京淪陷於外邦人之手後,外邦教會興起、繁殖擴增到完滿階段(羅 10-11 章),以色列全家才會因妒憤而悔悟、得救。

丙、雅威國度降臨——從(賽 11 章)談起

(賽 11 章)雅威的彌賽亞國度

一、(賽 11:1-10)結構:ABCBA

  • A、(1)耶西的本發一條、從他根生枝、必結果
    • B、(2-3a)雅威的七靈與雅威的敬畏
      • C、(3b-5)雅威國度的公義治理審判
        • a、(3b-4a)公義治理、正直審判
          • b、(4b)以口中杖擊打世界、以嘴裡氣殺戮惡人
        • a’、(5)公義腰帶、信實脅帶
    • B’、(6-9)彌賽亞的七和睦與雅威知識
  • A’、(10)耶西的根立作萬民的大旗、外邦人尋求他、他安息所大有榮耀

核心 C、治理審判:應包括新約教會同基督一同作王、審判「天使和世界」。

二、(賽 11:11-16)結構:ABCBA

  • A、(11)當那日:主必二次救回餘民自亞述、埃及
    • B、(12)合一:向列國豎旗招回南北二國人——以色列人和猶大人
      • C、(13)以法蓮與猶大的合一:不再嫉妒紛爭
    • B’、(14)合一:攻擊周圍西、東四國人——非利士人、以東和摩押、亞捫人
  • A’、(15-16)如當日:使埃及海河分叉、餘民自亞述埃及地上來

釋義

  • (1 節)、從耶西的「樹幹」【1503】גֶּזַע geza’,發出樹枝;耶西的「根」【8328】שֹׁרֶשׁ sheresh 生出「嫩芽」,【5342】netser:
    • 嫩芽的發音 netser 與拿撒勒 Ναζαρέτ,HB3478 Nazareth 音近,是耶穌父母的家鄉。(希伯來語:נצרת,羅馬化:Nāṣəraṯ;阿拉伯語:الناصرة,羅馬化:an-Nāṣira)。
  • (2 節)、雅威的靈必住在他身上:
    • 住,HB05117 nuwach,安頓、休息、停放、居留。
    • 此句等同(賽 42:1)「雅威的靈賜給他」。
    • 雅威賜給彌賽亞的「雅威的靈」就是七靈,參見下文「說明」一段內容。
  • (3 節)、祂必以「雅威的敬畏」為樂:雅威的敬畏,即是雅威的律法(詩 19:7-9)。
    • 為樂,ruwach HB07306,鼻聞、悅納。雅威律法如香氣,使他愛聞。
    • 聞與住的音近,只在字母 r 與 n 之別。
    • 審判不憑「眼」見,判斷不憑「耳」聞。
    • 此節把彌賽亞的「鼻、眼、耳」提出而具象化,正如口中棍、嘴裡氣(4)。
    • 但雅威律法是判斷的依據或準則,不是依據自己的喜好或眼見耳聞。世人常是如此(約 7:19-24)。根據典章判案原則(出 23:1-9),聖潔條例(利 19:15-16),並申典(申 1:16-17)。
  • (4 節)、治理審判:
    • 以公義正直救助貧窮人和困苦人(參見賽 16:5);反之,以口中棍擊打、嘴唇氣殺戮地上惡人(氣,原文同靈)。
    • 對待惡人不能用「恩惠憐憫」,正如(賽 26:9-10),因為當你的義在地上時,世界居民就學習公義;以恩惠待惡人,他仍不學習公義。如同對待法老王一般,因他硬心不悔改。
  • (5 節)、公義腰帶和信實脅帶:如同戰士一般型態,參見(弗 6:14, 15)
  • (6-8 節)、六大對比:
    • 豺狼與綿羊、豹子與山羊羔、獅子與牛犢肥畜、小孩牽引牠們、牛與熊、嬰孩與虺蛇。一片和睦景象,回復伊甸園裡一切活物的本性,都是吃青草蔬菜,人吃果菜(創 1:29-30)。
  • (9 節)、和平與喜樂的聖山,都不傷人害物,理由:這地充滿知識,就是雅威(賽 11:9)原文直譯。
    • 知識、雅威,對照(賽 11:2-3)的「雅威知識和敬畏(的靈)」。
    • 此即保羅所言的雅威國度的本質:公義、和平與聖靈中的喜樂(羅 14:17)。
  • (10 節)、到那日,耶西的跟做萬民的大旗;外邦人必尋求他,他安息之所大有榮耀:此節針對「外邦人、即萬民」的救恩。

說明

  • 1、雅威賜給彌賽亞的「雅威的靈」,他必以「雅威的敬畏:律法」為樂,治理審判以公義正直、信實、和平與喜樂的聖山,都不傷人害物,理由:這地充滿知識,就是雅威(賽 11:9)原文直譯。
  • 此即保羅所言的雅威國度的本質:公義、和平與聖靈中的喜樂(羅 14:17)。
  • 2、七靈:
    • 雅威的靈即智慧聰明的靈、籌謀和能力的靈、知識和敬畏的靈。(參見亞 3-4 章的「七眼」;啟 4-5 章的七火把、七靈)。
    • 對照新約的靈:能力、愛、謹守的靈(提後 1:7);
    • 保羅所言的「智慧和啟示的靈」,是在「神的知識」中所賞賜開心眼(弗 1:17)。
    • 七靈,即是神賜「無限量的靈」給基督耶穌(約 3:34),傳講神的話,必須有此七靈,才能充分地傳輸完成神旨。
  • 3、從亞述歸回的「餘民」:
    • 第二次出埃及(賽 11:11-16)。這是終末論神國降臨、神旨實行在地如天的景況。

參、結論

一、子的國不是父的國

子國裡面還有稗子,世界末了會被天使挑出、丟於火中;那時義人在他父的國裡發光如日(太 13:39-43)。

所謂「國」,是指「國權、作王」,唯有把撒但的國全部完結,也就是把「撒但與死亡、陰間」全部扔入火湖中,才算有「國權」。

二、神的國

神的國包括子國、以色列國、列國、千年王國、天上天使的群體、神的帳幕在人間之國、永世永生之國:神是父,子是指耶穌基督,以色列是神的選民,包括十二支派。

列國是指地上萬民(外邦人),永世永生之國是指「永恆國度」。

結語

  • 1、神立耶穌基督為萬有的主(徒 10:36),子的國包括萬有,連死亡也被打敗。
    • 但子也要服「那叫萬有服在他腳下的」,即父神,目的就是「使神在萬有中可以生成萬有」(林前 15:28)。
    • 因此,神的國包括子國所統治的萬有:一切受造之物(啟 5:13),完全脫離敗壞的轄制,進入神子榮光的自由中(羅 8:19-21)。
    • 萬有既服了子,子也要服父神,因此,神的國包括「子的國」。
  • 2、神立的兒子基督耶穌復興以色列國,如大衛作王統治以色列全家,因此,以色列全家復興為神的國度,神的國就包括了「以色列國」。
  • 3、神立子為列國萬民的救主和主,因此,子做列國萬民的主和王,故,子的衣服和大腿有名寫著:『萬王之王、萬主之主』(啟 19:16)。神的國包括「列國萬民」。
  • 4、神國包括千年王國:
    • 千年王國年間,靈魂復活的殉道者,在天上與基督一同作王掌權,他們作神和基督祭司,並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啟 20:4-6)。
  • 5、神的國包括天上眾靈物:
    • 眾聖別、大有能力、權柄、榮光的眾使者,當然也包括四活物與 24 長老以及七靈。
  • 6、神的國即是神的帳幕在人間之國:
    • 神要與人同住,他們要作他的子民,神要親自與他們同在、作他們的神。神要擦去他們一切的眼淚、不再有死亡、悲哀、哭號、疼痛,因為以前的事都過去了,坐寶座的說:我更新或恢復了一切(啟 21:3-5)。
  • 7、神的國即是永恆之國,不會滅亡、永遠長存:沒有死亡、沒有陰間、沒有咒詛與黑夜、沒有撒但魔鬼與牠的眾使者、沒有獸國、沒有惡人、沒有汙穢的人。
    • (啟 21-22 章)描述此種國度景況。是榮耀的父神、透過他愛子所創造、所救贖、所恢復的萬有,歸回到他自己裡面(林前 8:6;西 1:15-22),即伊甸樂園(啟 21:6-8; 22:1-2)。
    • 但神的國依然有火湖、第二次的死。第二次死的權柄所掌控的,包括:
      • 撒但與其眾使者(啟 20:10)、地上獸國的成員,當然包括那海中怪獸與那假先知(啟 19:20),和一切名字沒有記載生命冊上的人(啟 20:15; 21:8 七種人的分),以及死亡和陰間(啟 20:14)。

附註

註一:國家行為

國家行為-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https://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E5%9C%8B%E5%AE%B6%E8%A1%8C%E7%82%BA&oldid=76696682

國家是國際關係中最重要的行為者,其構成要素為人民、領土、主權政府。
人口是基本要件,但人口的多寡將影響到國家能力,而人民的品質也是影響國力之要素。
領土是國家行使主權的範圍,在領土範圍內,國家制定並執行法律,並向人民徵稅。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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