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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ic:eschatology:20230218_eschatology_s2_the_eschatological_thought_of_the_gospel_of_matthew_and_revelation

終末論系列二:馬太福音與啟示錄的「終末思想」

初稿日期:20230129; 講解日期:20230218; 作者:林義鴻 LYH; 編修:WCM; 英文名:Eschatology s2 The Eschatological Thought of the Gospel of Matthew and Revelation.

經文

(賽 11:9) Isa 11:9 在我聖山的遍處、這一切都不傷人、不害物.因為 雅威的知識要充滿遍地、好像水充滿洋海一般。

(哈 2:14) Hab 2:14 認識 雅威的榮耀、要充滿遍地、好像水充滿洋海一般。

(太13:39-43, 49)

Mat 13:39 而那仇敵,即那撒它們的,正是那魔鬼。而那收割季節正是世代的完結。而那些收割者正是天使們。
Mat 13:40 所以,正如那些稗子怎樣持續被搜聚〔收集〕,且用火持續被焚燒,照樣,當這世代的完結時,也將是如此。
Mat 13:41 那人子將要差遣他的那些使者,且將要從他的那國度中搜聚〔收集〕一切絆倒的事,和那些持續行違背律法之事的人,
Mat 13:42 且將要把他們丟入那火爐裏。在那裏將有那哀哭者和那切齒者。
Mat 13:43 那時,那些義人在那父的國度者將要發光,如同那太陽。那持續擁有雙耳者,讓他持續聽吧!
Mat 13:49 照樣,當這世代的完結時,也將是如此。那些使者將要出去,且將要從那些義人中把那些惡人分開。

(啟 4:1; 14:12)

Rev 4:1 在這件事之後,我看到了,且看哪!一扇門在那天上已被打開,且那先前的那聲音,就是我曾聽見像號筒般與我講論的,它說:「當要上到這裡,而我將顯示給你在這些之後必須成就的諸事。」我立即地發現自己是在靈裡。
Rev 14:12 在此,那眾聖徒的忍耐持續存有,即那些持續謹慎看守著那神的那些誡命,並耶穌的那信心之人。

譯文來源:「雅威聖會」所推出的《雅威聖經譯本》

序言

一部聖經分兩約  神人共治四方地  
五指見證六日造  七誓安息終末家

終末目標

認識雅威的知識要充滿全地、好像水充滿洋海一樣。

《馬太福音》主題:以遵守雅威聖約律法為本

  • 約民當悔改、天國近了。
  • 以遵守雅威聖約妥拉律法為本,作為全書架構的核心「天國七比喻」正是「分別義人和惡人」(太 13:49)的終末思想。
  • 耶穌將比喻中的「稗子」解釋為「那些持續行違背律法之事的人(GK458)」(太 13:41),可見,耶穌絕對是以「是否遵守雅威聖約妥拉律法」作為區別義人與惡人的標準!

《和合譯本》譯文失真,導致難以明白本書主題

  • 《和合譯本》在(太 13:41)將(GK458)ἀνομία anomia 譯作「作惡的」,而不使用「那些持續行違背律法之事的人」來翻譯
    • 若僅看此節的話,我們只能懷疑該譯本可能有刻意迴避「違背妥拉律法是惡人」此明確定義之嫌疑!
  • 但若是將所有用到「(GK458)ἀνομία / anomia 」一詞的經文列出後,赫然發現,幾乎所有涉及此議題的經文,都被《和合譯本》作了模糊處理!
    • 「作惡的(人)」:(太 7:23; 13:41)。
    • 「罪犯」:(路 22:37)。
    • 「過、過犯」:(羅 4:7; 來 10:17)。
    • 「不義」:(林後 6:14)。
    • 「罪、罪惡」:(帖後 2:3; 多 2:14; 來 1:9)。
    • 「不法的」:(太 23:28; 24:12; 羅 6:19; 帖後 2:7);
      • 此譯詞勉強與律法沾邊,但定義仍然易被模糊化,以為是世界上的法律,輕易便可迴避「違背妥拉律法是惡人」的主題。
  • 唯一的漏網之魚,僥倖逃過一劫的經文是:
    • (約壹 3:4)「凡犯罪的、就是違背律法.違背律法就是罪。」《和合譯本》
    • 大概是由於經文內容太過明確,原本被用來替換的詞「罪、惡、過犯、不義」實在太接近經文中用的「罪」,若硬要替換便會使本節不知所云。
  • 難怪當我們傳揚「遵行妥拉律法才是善/義、違背妥拉律法便是惡/罪」時,受到華人信徒諸多排斥,因為《和合譯本》的譯文大大地扭曲了善惡的定義,令眾多忠實讀者深中其毒而不自知!(英文譯本對此點也眾說紛紜,令人一頭霧水,難以確定孰是孰非。能直接使用原文工具比較實際。)
    • 在現實社會中,「遵行律法才是善/義、違背律法便是惡/罪」反而是世人公認的道理,但奇怪的是,在所謂的「基督教會」中反而不被認可!世人對基督教會接受度低下之因,與之不無干係。如此錯誤且背離人心良知的道理在「基督教會」中還有不少,都成了阻礙世人接受基督真理的絆腳石。

「雅威聖會」所推出的《雅威聖經譯本》力求貼近原文本意,已將上述《和合本》所存在的問題全部修正,歡迎使用!

《馬太福音》全卷結構

  • 全書標題:耶穌基督的種族特定著作(太 1:1)
  • 上款:耶穌的開始(太 1:2-4:11)
    • A、耶穌呼召和職事的開端(太 4:12-25) 【約翰下監後】
      • B、加利利山上教訓(太 5-7 章)     【講論集一】
        • C、在加利利的職事和被拒(太 8-9 章) 【外邦與猶太人的拒絕】
          • D、對十二徒的教訓(太 10:1-11:1) 【講論集二】
            • E、衝突與謀害(太 11:2-12 章)【商議除滅耶穌】
              • F、天國的比喻(太 13:1-53) 【講論集三】
            • E’、絆倒與三次預言受害(太 13:54-17 章)【約翰被殺】
          • D’、對門徒的教訓(太 18 章)   【講論集四】
        • C’、上耶路撒冷中的職事與被拒、辯論(太 19-23 章)【祭司法利賽人希律黨的拒絕】
      • B’、橄欖山上教訓(太 24-25 章)     【講論集五】
    • A’、耶穌最終的職事:受難(太 26-27:61 ) 【基督受難】
  • 下款:耶穌的復活與遺命(太 27:62-28 章)

參見「雅威聖會網站」之《馬太福音》結構分析。

啟示錄主題

得勝者即是守神誡命和耶穌的見證或信心(啟 12:17;14:12),此作為全書架構的核心「龍與羔羊的爭戰」的核心[註一]。「神的誡命」為「舊約妥拉律法」,「耶穌的見證或信心」為「新約福音」。

潔淨的魚族能逆流而上,能得勝現代反律法聖約的逆流(來2:1-2)。

《和合譯本》的譯文也在此主題上失真!

對於「耶穌的見證」一詞,只有(啟 1:2)忠實譯出,在其他經節中的譯文均被篡改。

同樣的,對於「耶穌的信心」所出現經節的譯文也被大加篡改,或將之改譯為「耶穌的真道」、甚至扭曲原來詞性,將之改譯作為「信耶穌」,此明顯違背文法之錯誤成為人人傳誦內容,深深地誤導著一代代的華人信徒,哀哉我同胞!

本論

壹、馬太福音終末思想的綱要

一、家譜的終末思想

  • 1、亞伯拉罕之子、大衛之子、耶穌彌賽亞:
    • 應許的子孫、大衛的後裔——猶太人的王,也如大衛一般,先受難、後得榮。
  • 2、三個十四代,共 42 代:
    • A、「三」表示三個階段,
      • 「遵約」使應許的子孫大衛的後裔應驗了;
      • 「背約」使被擄應驗了;
      • 被擄歸回的那位大衛王、人子耶穌也來到了(結 34:23-24;37:24;2:1 人子)。
    • B、「42」如同選民曠野經歷 42 站(民 33 章),尼希米重建城牆 42 方位(尼 3 章)。
    • C、基督出生進入「末後的諸日子(末世)」(來 1:2):
      • 42 代是六個七,可以比照(但 9 章)的 69 個 7[註二];
    • D、都有最後的一個七
      • 以「代」計算:42 代再經過 7 代就是 49 代。
      • 參考「七個安息年」即 49 年、其後第 50 年即「禧年」,比照「七七節」(利 25 章)。
    • E、耶穌傳道時間:
      • 以「年」計算:三年半,主血立新約。
      • 以日計算:1260 日,如(啟 11 章)的兩先知傳道時間(如以利亞和摩西)。
      • 以月計算:42 個月,是兩怪獸的掌權時間(啟 13:5)。
    • 耶穌基督的家譜的主旨在乎「妥拉」聖約的遵行與否,關係到被擄亡國或是歸回復國,基督一生的見證道盡了此一主題。

二、王對王(太2章)

猶太人的王今世受迫於以東人希律王,來世後者卻受前者審判。 反律勢力的領袖(以希律王為代表)與維護聖約的領袖(以耶穌為代表)在此一見真章!

三、約翰的終末思想

天國近了。水浸與靈浸,悔改結果與不結果、麥子與糠、收入倉裡與不滅的火燒盡。

所謂「結果」是指結出律法美果的好行為,不結此種果子的,必被焚滅,參照(詩 3)。此為終末論的主題。

四、神子受試探與外邦地大光

  • 1、得勝試探之關鍵
    • 信守聖約律法,不像選民的曠野試探失敗。
  • 2、比對傳道前後的三試探(太 4:1-11; 27:38-44)。
  • 3、「外邦地」加利利海邊的傳道與呼召門徒(太 4:12-25; 賽 9 章),遠傳至「敘利亞」(太 4:24)。
    • 對應(太 13 章)「海邊」七比喻的終末思想。

五、天國律法

(太 5:1-7:29)山上教訓

  • A、(5:1-2)上山教訓
    • B、(5:3-20)進天國三條件(八福、光鹽、執行律法)
      • C、(5:21-48)律法真意
        • D、(6:1-4)財:施捨
          • E、(6:5-18)禱告
        • D’、(6:19-34)財:不憂慮
      • C’、(7:1-12)律法真意
    • B’、(7:13-27)進天國三條件(比喻)
  • A’、(7:28-29)教訓結束

核心是「主禱文」,皆與聖約律法有涉

神聖名、神國臨、神旨行、賜餅、赦罪、脫惡。皆與聖約律法有涉。

  • 1、天國福是遵守律法的先知門徒(太 5:1-12),如同(賽 66:2,5)。
  • 2、門徒守律法:
    • 此善工是地上光,榮耀給天父(太 5:13-16)。如神新造的人。
  • 3、耶穌守律法:
    • 更正傳統的謬論、假義(演員)(太 6:1-18),如同(賽 66:3-7);
    • 遵行律法的義之門徒才能進天國(太 5:20-7:23)。
    • 比對(賽 65:1-66:24)(架構:ABCDCBA)的新天新地與新造的聖城耶路撒冷,兩種僕人(你們的弟兄)。
  • 真先知(太 5:12)對比假先知(太 7:15):
    • 「觀果知樹」的測試法即是意指「結出律法美果」的行為得救論,就是以「遵行天父旨意」作為進天國的準繩,也作為主耶穌審判的依據,就是主說他不認識那些「違背律法」作惡的人(太 7:23)。
    • 主再來時,必有反律法主義、即「反行為得救論」大興的景況。一如保羅所預言的「違背律法的人」(不法之人)興起,那就是末日前的教會死敵(帖後 2 章)。

六、耶穌行神蹟

(太 8:1-9:38) 架構

  • A、(8:1-17)醫治:長大痲瘋的(不潔)、百夫長僕人(死亡)、彼得岳母、鬼附;憐憫
    • B、(8:18-34)呼召與拒絕(外邦人):風海掌控者與神的兒子
      • C、(9:1-8)衝突:誰有赦罪的權柄
    • B’、(9:9-17)呼召與拒絕(猶太人):醫生與新郎
  • A’、(9:18-38)醫治:血漏女(不潔)、管會堂女兒(死亡)、兩瞎子、鬼附;憐憫

核心:「人子(耶穌)有赦罪權」。

「因信赦罪」是救恩的主題。「終末」即是最大、最好的醫治。

  • 醫治是指恢復,使不潔變為潔淨,以律法所定為潔淨律法(利 11-15 章)為準。故,救恩不是廢掉律法,而是因信堅立律法(羅 3:31)。

七、差傳、最大先知與天國

  • 1、只對以色列人亡羊、不往別處;
  • 2、最大的先知:約翰就是以利亞、努力進天國、律法和眾先知都說預言。
  • 3、差傳的使徒、最大的先知與天國的主旨的福音,即是「宣傳、維護雅威律法」傳統,反對一切假使徒、假先知、撒但國度的反律主義者。

八、責備、啟示、主擔

  • 1、責備加利利三城:看見神蹟、仍不悔改。
  • 2、父子的啟示、兩種擔子、兩次安息日、兩國爭戰。
    • 耶穌的擔子,就是雅威律法的擔子。
    • (太 12:20)等他施行公理、叫公理得勝.[公理:公義、典章。]
    • (太 12:21)外邦人都要仰望他的名。』[那名:此為按LXX譯本引用,但舊約希伯來原文:期待他的「律法、訓誨」,出自(賽 Isa 42:1-4)]
    • 可怕傳教結果:
      • (太 23:15)你們這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走遍洋海陸地、勾引一個人入教.既入了教、卻使他作地獄之子、比你們還加倍。

九、耶穌七比喻:神國奧秘的啟示與教會史的進程[註三]

  • A、撒種
    • 耶穌撒天國種、由「撒在心裡」到「成熟結果」的終末思想。
  • B、前三喻
    • a、稗子為教會異端分子:末日審判的麥子與稗子、收割與焚燒的終末思想
    • b、芥菜種:教會由最小到最大的發展說
    • c、一婦女的麵酵:教會由純麵團發酵的發展說
  • B’後三喻
    • c’、藏寶於田:陸民、尋找與買賣的代價說
    • b’、尋好珠:海民、尋找與買賣的代價說
    • a’、撒網在海裡:末日審判的聚攏、分別水族的終末思想
  • *參見雅威七節期的終末思想[註四]。
  • *稗子即是「反律者:違背律法的惡人」。在教會如同芥菜種和麵酵一般勢力龐大混淆、改變律法,正如使徒教會中的「奉割禮派」,今日教會中的「反律法主義者」。
  • 以下此節內容可知(Col 2:8)「你們要謹慎、恐怕有人用他的理學、和虛空的妄言、不照著基督、乃照人間的遺傳、和世上的小學、就把你們擄去.」
    • 「理學」:即希臘羅馬思想哲學,即「希羅思想」。
    • 「人間的遺傳、和世上的小學」:即錯誤的拉比遺傳、宗教上的錯誤教導。

十、約翰被斬與耶穌預言被害的終末思想(太 14-20 章)

  • 1、古人傳統廢掉神的誡命:
    • 主引用十誡、典章,強調「父權」不容置疑(太 15 章);
    • 無律法的外邦女人,她的信心建立在自知是誰、以及認識有律法的以色列家的尊貴性。
    • 變貌山上的終末思想(太 17:1-8),參見(彼後 1:12-18)。
  • 2、照律法聖約完全饒恕的終末思想(太 18:21-35)。
  • 3、遵命得永生、跟從主的賞賜之終末思想(太 19:16-20:16)

十一、耶穌最後一週(太 21-27 章)

(太 24 章)主預言的耶京與他再來的終末,參見(路 21 章)。

  • 1、末期即是大災難時期:
    • 耶穌受害後、聖靈降臨、新約教會成立、進入受逼迫時期後,才是大災難耶京被毀(路 21:8-24a)。聖城變成殺害維護律法的眾先知的大本營(太 23:34-39)、聖殿變為賊窩(太 21:13),這是律法宣判的大災難主因。
  • 2、進入外邦人佔領時期(路 21:24b)。
  • 3、在那些日子、那災難以後(太 24:29; 可 13:17),即外邦人時期「滿了」,進入外邦災難頻傳、選民得救、基督再來時期 (路 21:25-28; 太 24:29b-31; 可 13:24b-27)。
  • 4、(太 24:40-25:46)終末審判:
    • 對神家眾僕的審判,即對列國「萬民」panta ta ethnee 的審判(比照稗子比喻和撒網比喻)。參照(結 34:17)。
  • 5、主最小弟兄:
    • 門徒中的一個小子(太 10:42);
    • 信我的一個小子(太 18:6,10,14)。

十二、復活的終末觀(太 28 章)

*洗禮套語的三一神觀公式:丁道爾的註釋,優西比烏的見證,似乎無人在意,也無心去理會。正如謊話說一百次,就變成真實的一樣。
因為,基督教人的遺傳與拉比傳統同樣成為反律、廢律主義者的大旗。(註六)

貳、《啟示錄》的終末觀

  • 終末論:啟示錄的特色分析
  • 啟示錄主題:「將來必須成的事」(啟 1:1)「快成」;(啟 4:1)「後成」;(啟 22:6)「快成」。
  • 啟示七步驟:神、基督與七靈、一使者、約翰、七教會使者、七教會。
  • 啟示要旨:守神誡命和耶穌見證(信心)的得勝者
    • 1、對象:針對以色列人的終末論(十二支派)
    • 2、時間:最後的一七(前三年半與後三年半)
    • 3、人別:聖俗、義與不義,絕不相容(啟 22:10-11);參見「越久越惡」(提後 3 章)。
    • 4、城外:戰敗者的分(七種人、三種人、七種人)、有行為罪責(啟 21-22 章)
    • 5、二女:大淫婦、羔羊新婦(啟 17-22 章);二城:大巴比倫城與新聖城。
    • 6、兩物:不潔龍、蛇、獸;聖潔羔羊、長老、四活物。
    • 7、七數:靈、印、號、碗、使、會、星。

一、(啟 10-13 章)的時間觀:三年半

  • 1、二見證人傳道時間:1260 日(啟 11:3),
    • 同婦人曠野被養活的時間(啟 12:6),都是以日計算。
  • 2、外邦人踐踏聖城:四十二個月(啟 11:2),
    • 同海獸任意行的時間(啟 13:5),都是以月數計算。
  • 3、婦人躲避蛇被養活的時間:一期、二期、又半期(啟 12:14);以期計算。

二、經文內容分析

各個時間長短比較

  • 二先知見證完了的時候,無底坑來的獸與他們爭戰,得勝、殺了他們(啟 11:7),此時即是此獸任意行 42 月的時間(啟 13:5)。
    • 如此可以劃分為二期:
      • 一七的前半,是見證期間,與那婦人被供養的期間;
      • 一七的後半,是此獸掌權時間,也就是「外邦人踐踏聖城的期間」(啟 11:2)。
    • 婦女躲避被摔於地的龍逼迫,飛到曠野的時間(啟 12:14),同「打破聖民權力的時候」一樣(但 12:7),都是「一期、二期、又半期」。
    • 另外,除掉常獻的、並設立那行毀壞可憎之物的時候是「1290 日」(但 12:11),
      • 比二先知傳道時間「1260 日」多出「30日、一個月」。
    • 有福者是等到「1335 日」(啟 12:12),
      • 比「1260 日」多出「75 日、二個半月」;
      • 比「1290 日」多出「45 日、一個半月」。

(啟 12:1-2)那婦人

  • 「那婦人」是指「以色列全家」,參照(創 37:9-11)。

(啟 12:3-4)大紅龍

  • 大紅龍,有七頭十角(王)七冠冕:
    • 是《但以理書》的四獸(巴波希羅)集合體(啟 13:1-2):世界的神魔鬼,與敵基督、假先知。

(啟 12:4)尾巴、能力

  • 其尾巴拖拉星辰三分之一:尾巴與頭相對映,拖拉「星辰」勢能影響諸多天使的大能力。
  • 尾巴是能力所在之一(啟 9:10)「毒蠍」;(啟 9:19)「像蛇」。
  • 魔鬼三部份功能:頭能左右地上獸國,角能左右地上十王,尾巴能左右天使群集。

(啟 12:4-5)男孩的出生、得勝、龍要吞吃

  • A、此婦生的一男孩,即是那婦人的後裔:
    • (太 2 章)的男嬰孩,以色列家生出一位猶太人的王,羔羊基督。此為新約基督得勝的開始:
  • B、這王即是「將要得鐵杖牧放列國」(啟 12:5),這也是教會得勝者為王的賞賜(啟 2:26-27; 詩2:9)。
  • C、「要吞吃他」:
    • 舊約,法老王殺以色列人男孩(出 1 章),摩西被救(出 2 章);
    • 新約,希律王要殺害男孩耶穌卻不能。
  • D、「被提到神寶座那裡」:即被身高舉為天上大祭司。

(啟 12:6)那婦人逃至曠野

  • 此婦逃至曠野時間,是猶太選民出埃及,被神供養時期(啟 12:6),就是前三年半,
    • 也是兩先知見證於埃及世界的時間。
  • 《聖經新釋》指出:(啟 7:1-8)以民受印記;(啟 11:1-2)量聖殿、祭壇和禮拜者的教訓相合?

(啟 12:7)天上的爭戰

  • (啟 12:7)「而戰爭在那天上被生發出來了,那米迦勒和他的那些天使,要去和那龍爭戰。且那龍和牠的那些使者來爭戰。」
    • 以色列家的保護天使「米迦勒」(但 12:1),代表神軍者。他主動要與波斯、希臘的魔軍爭戰,幫助啟示天使加百列(但 9:2,10:13-21)。

(啟 12:8-9)牠沒得勝,在天上無立足之地

  • (啟 12:8-9)且牠沒有得勝,天上再無龍們立足(控告弟兄)之地方,同其使者都被摔於地。
  • 「地方」一詞同女人被養活的「地方」,即曠野地(啟 12:6),即支搭帳棚之地(啟 12:12),
    • 這不同於「定居於地上的、沒記於生命冊者」(啟 11:10; 13:8; 17:8);
    • 一為暫居,另一為定居。

(啟 12:9)龍、古蛇、魔鬼、那撒但

  • (啟 12:9)龍的古代描述詞:就是古蛇、那正被稱為魔鬼和那撒但,那持續迷惑那普天下的。

(啟 12:10)那控告弟兄者不能得到勝訴

  • (啟 12:10)我的那神的救恩、和那能力、和那國度、並祂的那受膏者的那權柄,已生發出來,因為我們那眾弟兄的那控告者,即那晝夜在我們的那神面前持續控告他們者,已被摔了。
  • A、對神談三個、對基督談一個
    • 此指基督被高舉到神寶座的右邊為天上大祭司,為民代禱贖罪,故那控告弟兄者不能得到勝訴。
  • B、此為天上國度能通行神旨了,但這與第七號響的「這世界成了我神和祂基督的世界」(啟 11:17)不同。
    • 因天上的成了與此地上世界的成了不同。
    • 《聖經新釋》指出,(但 12:1-3)屬於終末論:米迦勒站起、大艱難來到、死人復活受審判、智慧人的發光到永遠。

(啟 12:11)弟兄與龍的爭戰得勝

  • (啟 12:11)弟兄勝過龍,是靠羔羊血,並因著他們那見證的話之緣故,且至死不惜生命。
  • 這得勝的弟兄就是「婦人的那後裔的剩餘者」,就是那持續看守那神的眾誡命,並持續保有耶穌的那見證的人(啟 12:17)。

(啟 12:12)龍的知道與他的氣忿

  • (啟 12:12)天聲宣告諸天與支搭帳棚於諸天的有福,以及地與海有禍。

(啟 12:13-17)

  • 此段是住天上的國民(以色列此婦人與後裔的剩餘者)與地上列國的神與王的爭鬥。
  • 如出埃及的神賜如大鷹翅膀能飛到曠野的時期。

(啟 12:13-14)

  • 補充說明1-6、

(啟 12:15-16)蛇口吐河水、地口吞此水

  • 挪亞洪水?或曠野時,可拉黨地開口吞下他們?
  • 《聖經新釋》:
    • 水怪,海的化身。曠野枯乾,水怪在此無容身之地,為了保持優勢而吐出河水,馬上被曠野地吸乾。
    • 水蛇只能在海中活動(啟 13 章),選民是陸民有神律法保障、不受外邦潮流迷惑。參見(啟 12:17)。

(啟 12:17)那婦人的後裔的剩餘者

  • 那婦人的後裔的剩餘者,就是持續看守那神的眾誡命(西乃山律法),並持續保有耶穌的那見證(新約福音)的選民。

(啟 13 章)

  • 龍助手:海陸二獸。
  • 拜龍與獸和像。
  • 殺聖徒、羔羊生命冊沒名者必拜獸像、受印記與獸名。
  • [聖經新釋]:海怪被指鱷魚,陸怪被指河馬(伯 40:15-16; 41 章),但後者似是兩棲動物。

(啟 14 章)

  • 羔羊助手:以色列12支派受印者與羔羊父子名(啟 14:1-5;7:1-8,9-17)。
  • 七天使:福音與審判(啟 14:6-20)。啟14:14-20的收割審判,參見珥3:13春秋兩季的收割審判。

三、神與祂基督的國成了

  • A、外邦發怒、神的憤怒也到。
  • B、三個時候:
    • 審判(死人)、
    • 賞賜(義人)、
    • 敗壞(敗壞那地者)的時候已到(啟 11:15-18):

1、成了

  • 第七號響(啟 11:15);倒第七碗(啟 16:17)。

2、外邦發怒 orgizoomai

  • A、大紅龍氣忿 thumos 向那地和那海(啟 12:12);
    • 向那婦人發怒thumos(啟 12:17);
  • B、比較:
    • 叫萬民喝那邪淫大怒 thumos 的酒之巴比倫那大城(啟 14:8; 18:3),
    • 即神大怒 thumos 的酒(啟 14:10, 19; 15:1, 7; 16:1, 19; 19:15)。

3、神也發怒 orgees

  • A、第六印:
    • 對地上七種人的神羔羊的憤怒(啟 6:16-17);
  • B、第七號:
    • 對外邦(啟 11:18);對拜獸和獸像並額、手受其印記者(啟 14:10);
  • C、第七碗災:
    • 神的烈怒酒杯遞給巴比倫大城(啟 16:19;參見14:8;18:3)。
  • D、羔羊大軍終戰:
    • 要擊殺列國、踹全能神列怒的酒醡(啟 19:15)。

4、第七印(啟 8:1)

  • 第七印有七號、第七號有七災、第七災的成了:
    • 閃電聲音雷轟、空前絕後的大地震、神的怒杯遞給巴比倫大城(啟 10:7; 11:15-19; 15:1-18:10)。
  • A、第六印:
  • B、第六號:
    • 釋放伯拉大河使者(啟 9:13-21);
  • C、第六碗:
    • 伯拉大河乾了、雅威的大日終戰:哈米吉多頓——米吉多——約西亞王與埃及王的戰場(啟 16:12-16; 王下 23:29-30; 啟 19:11-21; 20:7-10)。

結論

  • 一、新約前後兩卷聖經目標:都是以雅威律法為本的終結或完成的終末思想。
  • 二、馬太的「耶穌基督」的源頭是亞伯拉罕和大衛王,男孩的逃難與最後的受難,就是啟示錄被殺羔羊。正如先知為維護律法聖約蒙難一樣。
  • 三、馬太福音的基督耶穌的傳道時間三年半,與啟示錄兩先知的傳道時間吻合。(註五)
  • 四、兩卷書主要都是針對猶太選民而發的信息。
    • 但馬太福音重在基督耶穌的得勝,啟示錄重在七燈臺教會的得勝。得勝者意味著「堅守神聖約律法、雖死不惜」的殉道者。

附註

註一、《馬太福音》與《啟示錄》的架構

雅威聖會網站,馬太福音與啟示錄的架構如下:

陳希曾《神奧秘的智慧》:馬太福音結構

  • A、(1:1-4:17)主的降生和預備
    • B、(4:18-7:29)帶著權柄的教訓
      • C、(8:1-9:35)主的權能
        • D、(9:36-11:1)主和門徒的關係
          • E、(11:2-12:50)主被棄絕和神的稱許
            • F、(13:1-13:53)天國的比喻
          • E’、(13:54-16:20)主受反對和門徒的承認
        • D’、(16:21-20:34)門徒與門徒的關係
      • C’、(21:1-22:46)主的權柄受挑戰
    • B’、(23:1-25:46)帶著權柄的責備和警告
  • A’、(26:1-28:20)主的死和復活

〈啟示錄〉全卷結構

  • A、(1:1-20)耶穌基督的啟示
    • B、(2:1-3:22)致七教會函
      • C、(4:1-11:14)七印與七號
        • D、(12:1-14:20)龍與羔羊的爭戰
      • C`、(15:1-16:21)七碗
    • B`、(17:1-19:10)巴比倫傾倒
  • A`、(19:1-22:21)耶穌基督的得勝

註二、但以理書第九章

《但以理書》第九章是以「七十」為預言選民、耶路撒冷聖城、聖殿重殿的日期:為你本國民和你聖城已定了 70 個 7,要止住罪過、除淨罪惡、贖盡罪孽、引進永義、封住異象、預言、並膏至聖者(或至聖所)。

  • 1、從發令重建聖城直到受膏君、有 7 個 7 和 62 個 7,正艱難時,耶京重建;
  • 2、62 個 7 之後,有受膏君被剪除、一無所有,一王民來毀這城和聖所。
  • 3、一七內,他必與多人堅定盟約,一七之半,他必使祭祀和貢獻止息,那使地荒涼的如飛而來,直到結局。

此段預言的正確解讀是終末論的關鍵。「受膏君」、「他」是誰?難解。

但以理讀耶利米書預言 70 年為滿,他的禱告重建聖城和聖所,就是針對此點。神差迦百列天使跟他講了以上的話(但 9:24-27)。

主題是以色列民和聖城:時期有 70 個 7; 原文有六個目的意味:「為了要徹底抑制背叛、為了要終結諸罪、為了要去付出贖價贖回罪孽、為了要帶進永遠的義、為了要使異象和先知封印(或止住)、為了要膏抹諸聖別之聖別(至聖)」。

前四個目的,都與新約基督贖罪有關;後兩個都與先知預言到約翰為止,從此神國傳開了,新聖所藉著聖靈建立了新約教會:即以色列民的贖罪稱義與聖城的重建被膏抹,這兩件大事必定完成。基督耶穌的新約贖罪永義與聖靈降臨選民的新聖城(即大衛倒塌的會幕重建)就是關鍵。

而「一七」是何時發生?

應在聖城被羅馬兵毀壞、經過「外邦人時期滿了」之後,才會進入此時期(路21:24)。而這最後的一七也是跟以色列民和聖城有關,可參閱啟示錄的末次號筒(第七號)即是進入此時期,參見(啟 10-13 章)。此時或許是「以色列全家得救」的開始。與兩怪獸的爭戰也藉由兩先知的見證展開(先知教會使用 1260 日、獸國掌權使用 42 月、婦女逃難時期使用:一期、二期、半期的三年半)。

詳細論述比對,請參閱「終末論系列」。

註三、關於「七個比喻」與教會史

對於「七個比喻」被當成教會史,有許多說法,底下是我個人大膽的假設,只能當作參考。

  • 1、撒種喻:基督的傳道期、先到以色列聖地(使徒不去別處傳)。
  • 2、稗子喻:聖靈首次大降猶大教會、割禮派在教會(睡了)。
  • 3、芥菜種喻:教父時代(希臘化思想)到國家教會(羅馬帝國大樹、飛鳥宿枝,參見結31章關於亞述與埃及的預言)。
  • 4、婦女麵酵:天主教與新教改革(教會外邦希臘羅馬化)。
  • 5、藏寶喻與:譯經工作的突破、重洗派、衛斯理會聖潔會、安息日會、神格一位論等(在歐美國家出現)。
  • 6、尋珠喻:聖靈再次大降臨、遵行妥拉、先由外邦列國、後到以色列全家。
  • 7、撒網喻:終末的外邦列國教會的審判。

註四、雅威七節期的歷史終末觀(利 23 章)

每週安息日的終末思想,以及節期安息日的終末思想(由春季的逾越節起點和除酵節的七日,直到七七節的完結;由秋季的吹角節起點到贖罪日,直到住棚節的終末),都是指以色列全家得救的歷史觀。

註五、https://www.luke54.org/view/1060/7699.html 我們常說:主耶穌在地上的年日是33年半,但徧查四福音書,發現祇有在路加福音三章23節記載說:「耶穌開始盡職的時候,約有三十歲。」,那麼其餘的三年半是根據甚麼推算而得的呢? 答案就在約翰福音內。在這卷福音書中,共有四處出現「猶太人的逾越節」,分別在約翰福音二章13節,六章4節,十一章55節,及十三章1節。因為耶穌被釘十字架的那天剛好就是逾越節(參閱約翰福音十八章28節~十九章31節),因此我們約略可以如此反推:從「耶穌開始盡職的時候」到約翰福音二章13節第一次出現「猶太人的逾越節近了」時,耶穌年齡大約為30歲半,而後依序為31歲半(約六4),32歲半(約十一55),及33歲半(約十三1);換言之,主耶穌在地上盡職的期間為三年半之久。根據以賽亞書五十三章的記載,我們得知:主在地上盡職期間被人藐視,被人厭棄,多受痛苦,常經憂患。祂誠然擔當了我們的憂患,背負了我們的痛苦,我們卻以為祂受責罰,被神擊打苦待了。我們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耶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祂身上。

「門徒並不高過老師,奴僕也不高過主人」(太十24),可能正因為主耶穌在地上盡職期間經歷這樣的憂患及痛苦達三年半之久,因此在這世代最末了的大災難期間也是長達三年半之久;我們若想要免去那將要臨到普天下試煉一切住在地上之人試煉的時刻,就必須從現在起在主裏立定心志作得勝者,叫我們裏面的人日日在更新,在屬靈的生命上長大成熟。因為我們的國籍乃是在諸天之上,當主耶穌基督從那裏降臨時,祂要按著祂那甚至能叫萬有歸服自己的動力,將我們這卑賤的身體改變形狀,使之同形於祂榮耀的身體(腓三21);並且主要叫那得勝的在神殿中作柱子(啟三12),他也絕不再從那裏出去,這是何等大的喜樂!

註六、根據我們現有的記載,新約時期施洗始終是奉耶穌的名進行的。如果在耶穌升天之前祂確實明確地制定了三位一體說的公式,那麼這樣做就很令人奇怪了。有一種看法似可解釋這個疑點,那就是“奉父子聖靈的名施洗”的話是後來教會用於禮拜儀式中的套語,當初並未如此用。倒不如說“這是對施洗的結果的描述”(AB , pp.362 ~363 )。也或許是馬太用明達而正式的教會語言來概括耶穌一貫教訓的要義,即門徒應敬拜的神是誰,他本人及聖靈與父的親密關係等,至於是否以一套公式傳達就不重要了。有人說這句話本不存在於馬太的原文之中,優西比烏在尼西亞會議之前的許多著述中,凡援引馬太福音二十八19之處,無不是一句簡短的句子:“你們要去奉我的名使萬民作我的門徒” ;但是馬太福音至今尚存的手稿中無一處有這樣的說法,故此很可能是優西比烏本人作的節略,而不是從哪份存在的手稿中引用的。

引自丁道爾聖經註釋

優西比烏的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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