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本文件的舊版!
目錄表
約伯記講解 9:約伯的諺語〔上〕(伯 26-28 章)
作者:林義勳 LYX; 初稿日期:20250723; 講論日期:20250802; 編修:WCM。
壹、(伯 26-28 章)經文結構
一、(伯 26 章)祂的偉大誰能明白
- A、(伯 26:2-4)神智助誰呢? (疑問句)
- B、(伯 26:5-6)神掌陰間與死亡。
- B’、(伯 26:7-13)神掌天地萬物。
- A’、(伯 26:14)神言誰能明? (疑問句)
二、(伯 27 章)義人的堅持與惡人的份
- A、(伯 27:1-6)約伯無罪的辯白(起誓清白)。
- B、(伯 27:7-10)仇敵如惡人,神不垂聽他哭泣。
- A’、(伯 27:11-12)朋友拒絕勸言,行事虛妄。
- B’、(伯 27:13-23)惡人的份:兒女受罰,積財不久享,終身在神怒下。
三、(伯 28 章)智慧難尋
第一種
- A、(伯 28:1-11)人的靈巧與工藝,尋得地上財寶。
- B、(伯 28:12-14)深淵與海,不知智慧何在。
- C、(伯 28:15-19)智慧無價可比。
- B’、(伯 28:20-22)毀滅與死亡,不知智慧何在。
- A’、(伯 28:23-28)唯神知智慧,並啟迪人。
第二種(按康斯特布爾之說明)
- 引言、(伯 28:1-2)一切寶藏都有來源。
- A、(伯 28:3-11)發現珍寶。
- B、(伯 28:12-14)智慧難捉摸。
- C、(伯 28:15-19)智慧勝珍寶。
- B’、(伯 28:20-22)智慧難捉摸。
- A’、(伯 28:23-27)神使用智慧。
- 結論’、(伯 28:28)智慧的源頭。
貳、經文大意
一、約伯最後的辯白(伯 26-31 章)
作者用三次「約伯說」作分段。
首段(伯 26 章),可視為回應比勒達(伯 25 章)的內容,但他對「神的偉大」之闡述,表明的是「神的行事並非人所能明白的」,亦即神的行事智慧人難以理解,而不是在貶低人的價值。
其次,在(伯 27:1)及(伯 29:1)使用「約伯諺語」(H4912),是一種箴言、格言、比喻模式,重新為自己辯白其無罪,並闡明神智人難理解(伯 27-28 章),且重心放在(伯 29-31 章),一方面重述以往的光景(伯 29 章),另一方面述說現今的困境(伯 30 章),最終他捍衛自己的清白(伯 31 章)。
(伯 27-31 章)諺語結構分析
- A、(伯 27 章)約伯無罪的辯白。
- B、(伯 28 章)神行事難明。
- C、(伯 29 章)期許重回往日光彩。
- B’、(伯 30 章)現今遭遇無解。
- A’、(伯 31 章)約伯誓言清白。
本大段的中心信息是,義人約伯唯願重回神與他親密相交而得榮的日子。對今日信徒也當要因自己的義行而期盼天國的賞賜。
二、(伯 26 章)大意
1、《丁道爾聖經註釋》
(伯 26 章)是全卷是最雄偉的獨唱,僅雅威的講論可超越。但許多學者認為,本章要列在比勒達的言論,將本章硬拆成:
- (伯 26:1-4)約伯對比勒達的答覆;
- (伯 26:5-14)比勒達接續(伯 25 章)的主題言論。
其錯誤的源頭在於(2-4 節)一連串的疑問句,除了(4 節)仍以疑問句譯之,(2-3 節)將疑問句改成肯定句(一種贊嘆詞)譯出,造成文章的對比性被忽略所導致。對比性是指(2-4 節)對比於(14 節)。
2、本章以「你」和「他」為主詞
本章(2-4 節)以「你」,(5-14 節)以「他」為主詞,這符合詩詞的習慣用法。
單數的人稱代名詞,在詩詞中大多是暗指「神」本身,《和合本》在(6-14 節)直接用「神」譯之,但因西方學者的觀點存在譯者心中,以致(2-4 節)不譯作「神」,而直接譯作「你」。
《LXX》在(2-4 節)中也都以 τίνι(任何一位),而非 τίς(誰、為何)譯之,但閱讀時仍以疑問句表現。
3、不同的解經看法
解經者將「你」解為「比勒達」,故(2-4 節)視為諷刺之言。約伯在第二十六章以挖苦的口吻諷刺比勒達,笑他的神學高論對「無能」、「無力」、「無智慧的人」毫無用處(新舊約輔讀)。
更有學者論(伯 26 章)都是比勒達之言,則(2-4 節)「你」是指「約伯」,「他」是指「神」。
唯有「赫爾德(Herder)」將本段譯成完全與神有關,且按希伯來文本是這樣理解。(註1) 因此全章都是約伯在闡述神行事的偉大和威嚴,藉由祂話語的微聲,誰能聽到?誰能明白?
4、內容要義
「微聲細語」(H8102),在聖經中僅出現於(伯 4:12; 26:14)。
在(伯 4:12)以利法用此表達他得神啟示,能明白神行事準則。
但在(伯 26:14)約伯認為,神話語的微聲,人難以聽到而明白,此意為神行事準則並非按人的理解去定規的。
就如他在(7-13 節)中所陳述的內容:
- 上半段(7-9 節)用四個分詞「鋪張、懸掛、捲走、遮蔽」;
- 下半段(10-13 節)用四個第三人稱完成式動詞「畫出圓圈、攪動、打傷、刺穿」。
上下對映式,傳達「神創造的大能」——以一種爭戰的方式,來創造與安置天象萬物。
此創造的模式,對比(5-6 節)「陰間與死亡在祂面前是無法隱藏的」,約伯表達出,這種權能是他沒有智慧去知道的。
對比(伯 38-41 章)「神對約伯說話的內容」,同樣都在相似的題目上。似乎作者已經在對話中預備妥當了,約伯將從惡人命運與義人受苦的命題上逃脫出來,趨向於神更大的創造與救贖計畫中。
(14 節)作為總結,前述內容不過是「神的作為」的一部份,人尚且無法理解,更何況對於「神的審判」的模式與時機呢?
(伯 28 章)就針對人如何尋得真智慧,提出他的看法,即「我主的敬畏,就是智慧」,如同(箴 1:7; 9:10)所述。
三、(伯 27 章)大意
1、(2-6 節)經文一開始,以起誓方式呈現約伯自身清白無辜。
A、(伯 27:2)起誓的句型
起誓句型出現於:
- (創 42:15)「指著法老起誓」,是首次出現;
- (民 14:21)「神指著自己起誓」;
- (士 8:19)「基甸指著永生的雅威起誓」;
- (撒上 1:26)「哈拿在以利面前起誓」。
以上都是相同起誓用詞的模式。
B、起誓的內容
雖受神不公平的對待,落入了受苦的處境,他仍然口不犯罪,在他的義中堅持不放鬆,且不以此嘲諷自己。
2、(7-10 節)接著,以祈願句說出約伯的不滿,願朋友如惡人般遭神棄絕。
A、「惡人」、「不義者」、「不敬虔者」
約伯認為朋友所言,顯出他們是
- 「惡人」(H7563)、
- 「不義者」(H5767)、
- 「不敬虔者」(H2611)。
這三詞,也都是三友用以指控約伯的用詞。
B、(8-10 節)以兩種情境表達惡人的處境與反應
- a、災難臨身,神不會垂聽他哭泣(9 節);
- b、他自身也不會求告神(10)。
- 約伯批判朋友如惡人,此等惡人如9~10節所論,神不理會惡人的祈求,真惡人也不以神為望,則朋友的勸告是不合現況。
3、(11-12 節)再者,以他已善盡朋友之責,但朋友卻仍變成極其虛妄、徒勞無功。
A、(伯 27:11)「以神的手教導」意難確定
本片語有多種不同的翻譯:
- 按迦勒底人《
填入著作名稱》的譯法是「藉著神的預言」。
- 按 Mr. Good《
填入著作名稱》的翻譯是「教導你們關於神的作為」。
- 《LXX》(聖經舊約希臘文七十士譯本)譯作「我告知你們在主手裏是什麼」。
- 另有人譯作「我奉神的手教導你們」,意義類似於「奉神的名教導」。
經文的含義,較難確定是以上哪一種意義。
B、(伯 27:11)可以明確的意義
無論約伯向朋友所說的是什麼,或許是一種預言,或許是神的大作為,或是他基於來自於神給他的權柄而說的,他都不諱言,坦然無懼地一一陳述了。
C、(伯 27:12)「朋友都見過」
「朋友都見過」,意指朋友自己的經驗和觀察,也見證了這一切。
約伯藉此表述:「你們都知道它們是真實存在著,怎麼還是堅持那些空虛的言詞呢?」
經文以「虛無」的名詞(H1892)和其動詞(H1891)相組合,在文法上是用「重覆叠加」表達強調「全然是⋯⋯」的狀況,故可譯作「全然是虛無」。
約伯批判朋友之言是空虛、徒勞無功,並非指他們說:「神按人行為報應人」這原則是錯誤的,而是指他們死腦筋、僵硬、食古不化的死守傳統與經驗,容不下約伯不同的經歷和啟示,以致所辯論的成為虛空。
4、(伯 27:13-23)詳述惡人的份
許多解經者也認為是瑣法之言,作為補足三次辯論的完整性。
德理慈(Delitzsch)在《約伯記》的聖經註釋(1869 A.D.)認為(伯 27:12)是一個導言,而(伯 27:13-23)則為約伯覆述諸友的立場,擲還他們所曾告知的教義。
由此,個人認為,(伯 28 章)「智慧難覓」就成為約伯的答覆。
(伯 27:13-13)「惡人的命運」不能解釋神在現今世界所施行的智慧,(伯 28)指出,只有神才知祂為何這樣行。
A、邪惡者的份,蠻横人的產業,以三種型態表現之
- a、(伯 27:14-15)惡人的家庭為刀劍與飢荒所滅,如(利 26:25)。
- b、(伯 27:16-19)惡人的財產住處,不得享有,如(申 28:30)。
- c、(伯 27:20-23)惡人為驚嚇、暴風、東風所侵害,如(申 28:65-67)。
B、(伯 27:21-23)擬人化的東風
a、「東風」(H6921)
原指「東方」,但除了(結 11:1)和(結 40-48 章)之外,其他出現在聖經中的經文,都指「東風」,是特指來自東南沙漠(阿拉伯)的一種猛烈而灼熱的風。
- (詩 48:8; 拿 4:8)用明喻,指東風為神所差。
- (創 41 章; 出 10:13; 14:21)也明確指出,東風成為神的工人,帶來災禍。
b、「拍掌」、「叱聲」
- 「拍掌」可表「憤怒」(民 24:10),
- 「叱聲」可表「驚嚇」(耶 49:17),
- 以上兩詞都可表「嘲笑」(哀 2:15; 結 27:36)。
c、「從他的地方」(伯 27:21, 23)
本詞另見於(伯 2:11; 6:17; 8:18; 14:18; 18:4; 37:1),若句中「帶有移動意味的動詞」時,可表達「移位」之意;若句中「未帶有移動意味的動詞」,則表達「來源」之意。
《和合本》在本處都譯作「離開本處」,已是過度延伸,將刑罰指向於「失去產業」,如(利 26 章; 申 28 章)內容。
但是本段應當是在強調「從他立足之地受刑罰,失去他自以為可靠、安穩之所。」
四、(伯 28 章)大意
1、論智慧
本章論智慧,在文體上雷同(箴 8:22-31),但在《約伯記》整體編輯上,釋經者有不同意見。
有一派認為,本章是插入的話,與前後文論述無關,如《唐佑之註釋》、《丁道爾聖經註解》、《聖經新釋》(證主出版社)等的觀點。
另有學者認為,此篇是約伯表達對神的信心,他在暗示神的智慧超過世人,因此義人受苦的問題,只有神能回答——《新舊約輔讀》。
其至《馬太亨利》提及,有些人在這世界上受到懲罰,而其他人卻沒有,這是一個無法回答的問題。
神治理世界,其原因的知識不在我們之內,既不能假裝擁有,也不可追求。所以正如(申 29:29)「被隱藏的諸事,是歸雅威我們的神,而被揭露的諸事,是屬我們和我們眾子的。」
人無法要求神顯明祂智慧的奧祕,瑣法在這事上犯了嚴重的冒犯(伯 11:6)。
2、(伯 28 章)確實連接前文,不是插入
正如前述(伯 27:13-23)「惡人的份」,後接(伯 28:1)「因⋯⋯」,此一「連接詞」就在表明,(伯 28 章)是解釋,而非插入。
絕大多數的翻譯者都忽略此連接詞,以致於在解釋上就偏差出去了(《呂振中譯本》和《LXX七十士譯本》除外)。
3、有源頭可尋之珍寶,對比無源頭可尋的智慧
經文描述「人以其智慧和努力、犧牲,千辛萬苦尋得屬世金銀銅鐵的珍寶,使一切被隱藏的物都得以見光」(伯 28:1-11)。
經文突然轉向「真智慧可從何處尋得」(伯 28:12-14; 20-22),「深淵與海,亞巴頓與死亡,都不能向人顯示它,因不知它真正源頭」,這對比於(伯 28:1-2)「金銀銅鐵都有其源頭,也都可尋得」。
(伯 28:15-19)以七次「不能、不足以」,和「真智慧對比其價值,強調出智慧的取得,勝過諸寶石(伯 28:18)。
(伯 28:23-28)直接說出:「神才知其源頭」,而以神在創造萬有時運用它(伯 28:24-27),為之設律例與道路。最終以(伯 28:27-28)作結語。
a、(伯 28:27)經文以四個動詞,表達神如何對待它(智慧)
- 「看見」(H7200)
- 「述說」(H5608):記錄、抄寫、告訴、展示等含義。
- 「籌備完固」(H3559):有將某物牢固定位之含義。
- 「考察」(H2713):有搜尋、考查之含義。
以上四詞表達,神對智慧是經過驗證、實踐後,才向人啟示的。
b、(伯 28:28)我主的敬畏(陰性),她(陰性,或譯它)就是智慧(陰性)
- 「敬畏」(H3374)
- 恐懼、害怕。字根有「投擲」的含義,因此意指,對於投擲出來的方向,帶有力量或束縛力。
- 被引申為「律例典章是神指示的方向,它帶有約束人去遵行的力量,這就成為智慧。
c、「遠離邪惡的,便是聰明」
「遠離邪惡」出現在(伯 1:1, 8; 2:3),是約伯的特質,與「神的敬畏者」平行出現。
因此「敬畏」就是「遠離邪惡,去遵守神律法」,這才是有「神的智慧、聰明」。
(註1)巴恩斯筆記 你怎樣幫助那軟弱的人? ——有人質疑這是指約伯本人、比勒達的兩個朋友,還是指神。羅森穆勒。然而,兩者之間的連結似乎要求這應該是指約伯本人。這話頗具諷刺意味。比勒達是作為朋友和安慰者而來。他也和以利法和瑣法一樣,承擔了教師和顧問的職責。他認為約伯在對上帝和上帝治理的看法上表現出極大的軟弱;缺乏力量正確地承受考驗,而如今,他為幫助如此軟弱的人所做的一切,都體現在他簡短而無意義的泛泛之談中。約伯感到憤慨,因為一個如此自命不凡的人竟然沒有再說切題的話。然而,赫爾德卻把這句話翻譯成好像它完全與上帝有關,不可否認,希伯來文會這樣理解:
「你幫助誰呢?那無力的人呢?
你要為誰伸冤?為那無力伸臂的人伸冤?
給誰出主意?給沒有智慧的人出主意。
你確實教會了他很多智慧。 」
你怎麼能拯救無力的膀臂呢? ——也就是說,你的言論不適合鼓舞軟弱的人。他自稱是來安慰和支持他那位在試煉中受苦的朋友。然而約伯卻自問,他的言論中究竟有什麼內容適合產生這種效果?他不應該高談闊論上帝的威嚴和偉大,而應該說一些適合安慰受苦受難的靈魂的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