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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mentary:acts:7.1-7.29_20140913

(使徒行傳 7:1-29)《司提反的證言》

內容簡介:解釋說明司提反的證言,包括其結構、意義。

敬請各位耐心聆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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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內容摘記】

三位見證人

《使徒行傳》6-9章,分別介紹三位見證人(腓利、司提反、掃羅),每位分別用三個段落介紹,介紹方式也有類似的模式。

最長的證言

一般人很難理解此段證言的分段。一般的分法如下:

有人以出現人物分段,但這是概略的方法,很難表明主題。

證言的架構

  • 神同在,神的殿
  • 神的律法,誰是違法者

每一段落,是以「重覆的對比」來說明。

司提反強調,他沒有違反,且其內容隱含先知的話語,有所意味。

強調時間

神給人的機會,有時間的限制,例如四十年在曠野。

神的同在是否被局限?神如何選立工人?

如何證明不受限?他就舉亞伯拉罕為例。

亞伯拉罕二次被呼召

首次是和父親一同出吾珥,到哈蘭。第二次是在其父親死後,出哈蘭到迦南地。

神的呼召是在外邦地,並不像後來的以色列人所認為必須在迦南地。

「本地」  此字在(徒 7)重覆使用。對亞伯拉罕而言,本地是指吾珥,也可指哈蘭。這地不斷隨著人遷移,並不局限在一地。「天是神的座位,地是神的腳凳」,因此全地都是神的。

被呼召,是要按照「神所指示的地方」,不是隨人意而行。

神有所指示,表明神同在

當神同在之時,就是神指示之時,神同在之地,就是神指示之地。

亞伯拉罕的後裔

神給以色列人是以「割禮」作為記號,立約,最終要以聖靈的完成。

約瑟的事蹟,表明以色列人之悖逆

第二次與弟兄們相認

使用「第二次」來描述,這種用法類似於耶穌兩次的顯現。

以色列先祖由於沒有信心,賣了約瑟,導致後來下埃及。

雅各最終的盼望,回迦南地、應許之地

(16)雅各和亞伯拉罕在經文中結合在一起,在示劍買產業和向哈抹子孫買墳墓結合在一起。這不是經文錯誤,而是故意將兩位有信心的先祖結合在一起。

透過新法老王逼迫以色列人

若不逼迫,以色列人便可能不想回迦南地了。除了雅各和約瑟以外,沒有其他人相信神的應許,想要將自己的骸骨歸葬應許之地,這表明了其他以色列人的不信。

結論

神的同在,是不受時間、空間所限

以色列人三次拒絕神所選召的人

三位選召的工人是:約瑟、摩西、耶穌。


回應

要有信心,盼望神的應許。

二次

LYH:我過去兩週在英國,也是兩次在半夜中起床,與大家一同聚會。

約瑟在埃及兩次見弟兄,第二次才認弟兄。摩西也是兩次要帶領弟兄,第二次才被弟兄們接受。耶穌第一次來被殺,第二次來以色列全家得救。

約瑟在埃及受苦,摩西在米甸受苦,耶穌在地上受苦,均使他們學習順從,成為完全。

會來到雅威聖會,是被神所指示的,人也要聽神的指示。若不聽神的指示,則也留不住。

神同在,不受時空限制

我們是從那自稱唯一得救之地(教會)而出來的,我們也要警愓,我們不能自稱是唯一得救的,若我們不守神的指示,則我們也會被神所趕逐。

割禮之約

以色列先祖,由於內在的慾望、嫉妒之心沒有除去,所以他們賣了約瑟。耶穌基督則用聖靈來割除我們內在的情慾,使我們能真的守住律法。

許多教派只重內在,卻不重外在律法要求,而以色列人只重外在律法要求,卻忽略內容情慾的割除。但我們雅威聖會,則是兩者兼顧。

聽道而遵守

三種人,聽了道,被奪走、土淺石子地發芽又枯乾,又有被荊棘擠住的,就是貪愛世界,這些都不能長大成熟。唯有那好土地,神的道才能長大成熟結實。

我們當中有姐妹們,雖聽不懂,但要存記,以後神會帶領,使我們能明白。

約瑟被賣,又在埃及被誣告,下監受苦,一時也難以明白,但他仍堅持到底,最終顯出神的榮耀。

我們作為基督徒,是逃避受苦,還是勇於面對?如果在聖會中會續繼受苦,你還願意來嗎?難道只求被尊重,一切都是平安美好?難道到了自己所選擇的教會,就不會受苦了嗎?若是神要管教,還是會受苦的!

司提反被控告說他是毀壞傳統的,而我們雅威聖會也是如此被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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