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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隨基督》系列 21:(太 16:21-17:27)主教導門徒學習什麼?(8)

作者:WCM; 初稿日期:20251224; 講論日期:20251227。

引用來源:

前言

接續上一講《跟隨基督》系列 20:(太 15:21-16:20)主教導門徒學習什麼?(7)的內容,我們繼續從《馬太福音》(雅威聖會版譯文)的角度來了解,當我們成為了主耶穌的「門徒、學生」(G3101 μαθητής mathetes)之後,需要「學習」(G3129 μανθάνω manthano)的內容有哪些?也就是說,主耶穌對門徒所教導的內容是什麼?

《馬太福音》的段落

請參考《馬太福音》雅威聖會版結構分析

上一講的綱要

【全卷層次段落】E’、絆倒與三次預言受害(太 13:54-17:27)【約翰被殺】

【分段結構】(太 13:54-16:20)拒絕人子與認識基督

請參考《馬太福音》雅威聖會版結構分析

要點


本講次內容

【分段結構】(太 16:21-17:27)三次預言受害

A、(16:21-23)第一次預言受害,彼得攔阻

(太 16:21)耶穌指示門徒,要去耶穌撒冷受難

(太 16:22)彼得責備耶穌,進行攔阻

(太 16:23)彼得被耶穌稱作是「撒但」

B、(太 16:24-28)耶穌明示,該如何跟從主

C、(17:1-9)山上,變貌,這裡真好

D、(17:10-13)第二次預言受害,以利亞先來人不驗識他

C’、(17:14-21)山下,治患癲癎症,不信又已被扭曲的世代

B’、(17:22-23)第三次預言受害,門徒極其受困擾

A’、(17:24-27)耶穌吩咐彼得從魚口銀繳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