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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ic:follow_christ:20260321090000

《跟隨基督》系列 27:(太 21:28-22:14)主教導門徒學習什麼?(14)

作者:WCM; 初稿日期:20260317; 講論日期:20260321。

引用來源:

前言

接續上一講《跟隨基督》系列 26:(太 21:1-21:27)主教導門徒學習什麼?(13)的內容,我們繼續從《馬太福音》(雅威聖會版譯文)的角度來了解,當我們成為了主耶穌的「門徒、學生」(G3101 μαθητής mathetes)之後,需要「學習」(G3129 μανθάνω manthano)的內容有哪些?也就是說,主耶穌對門徒所教導的內容是什麼?

《馬太福音》的段落

請參考《馬太福音》雅威聖會版結構分析

  • 全書標題:耶穌基督的種族特定著作(太 1:1)
  • 上款:耶穌的開始(太 1:2-4:11)
    • A、耶穌呼召和職事的開端(太 4:12-25) 【約翰下監後】
      • B、加利利山上教訓(太 5-7 章)  【講論集一】
        • C、在加利利的職事和被拒(太 8-9 章) 【外邦與猶太人的拒絕】
          • D、對十二徒的教訓(太 10:1-11:1) 【講論集二】
            • E、衝突與謀害(太 11:2-12:50) 【商議除滅耶穌】
              • F、天國的比喻(太 13:1-53) 【講論集三】
            • E’、絆倒與三次預言受害(太 13:54-17:27) 【約翰被殺】
          • D’、對門徒的教訓(太 18:1-35 )  【講論集四】
        • C’、上耶路撒冷中的職事與被拒、辯論(太 19:1-23:39) 【祭司法利賽人希律黨的拒絕】
      • B’、橄欖山上教訓(太 24:1-25:46) 【講論集五】
    • A’、耶穌最終的職事:受難(太 26:1-27:61) 【基督受難】
  • 下款:耶穌的復活與遺命(太 27:62-28:20)

上講次綱要

請參考《馬太福音》雅威聖會版結構分析

上講次講論範圍(太 21:1-27),涉及到以下綱要內容:

C’、上耶路撒冷中的職事與被拒、辯論(太 19:1-23:39)【祭司法利賽人希律黨的拒絕】

  • A、(19:1-20:34)論天國的資格與賞賜(門徒爭大不明白)
    • B、(21:1-17)天國的王入耶路撒冷,應驗神旨
  • A’、(21:18-23:39)祭司法利賽人希律黨的拒絕天國 ### (太 21:1-17)天國的王入耶路撒冷,應驗神旨〔20260307
  • A、(1-3)耶穌來到伯法其,差門徒取驢駒
    • B、(4-5)應驗(賽 62:11)對錫安的居民〔原文作女子〕說,你的王來到,(亞 9:9)他是性情溫和,且騎小驢駒上
      • C、(6-10)群眾迎接且喊叫:和散那,耶路撒冷全城被震撼
        • D、(11)先知耶穌
          • E、(12-13)潔淨聖殿者耶穌
        • D’、(14)醫治者耶穌
      • C’、(15)孩童喊叫:和散那,祭司長和文士氣憤
    • B’、(16)應驗(詩 8:2)從嬰孩和吮奶者的口中,祢使頌詞完備
  • A’、(17)耶穌來到伯大尼,且住宿在那裏

(太 21:18-23:39)祭司法利賽人希律黨的拒絕天國

  • A、(21:18-22)耶穌歎惜無花果樹
    • B、(21:23-22:14)祭司長和百姓的長老們拒絕天國(三比喻)
      • C、(22:15-22)法利賽人下圈套問納稅給該撒
        • D、(22:23-32)撒都該人問復活的事
          • E、(22:33)群眾聽見後,就在他的那教導上被驚嚇了
        • D’、(22:34-40)法利賽人問那一條誡命是最大
      • C’、(22:41-46)耶穌問法利賽人基督是誰子孫,無人敢問他
    • B’、(23:1-36)法利賽人的惡成為天國所拒絕(七禍災)
  • A’、(23:37-39)耶穌歎惜耶路撒冷

(太 21:18-22)無花果樹受咒詛

  • (21:18-19)不結果的將受咒詛
    • 以無花果樹喻以色列人。使之枯乾即施行審判刑罰。
  • (21:20-22)憑信心而吩咐,事便成就(有語境,當謹慎理解)

(太 21:23-27)猶太領袖質問耶穌的權柄

  • A、(21:23)祭司長和猶太公會長老質問耶穌:「你憑什麼權柄?誰賜你這權柄?」
    • B、(21:24-25a)耶穌反問他們:「約翰的浸是來自何處?」
    • B’、(21:25b-27a)他們之中爭論,陷入兩難。因此他們不敢說真話,而回答:「不知道。」
  • A’、(21:27b)耶穌回答他們:「我也不告訴你們,我憑什麼權柄。」

本講次內容

(太 21:23-22:14)祭司長和百姓的長老們拒絕天國(三比喻)

(太 21:28-32)兩個兒子的比喻

結構

  • 前提:對那些來質問耶穌權柄的祭司長們和公會長老們說話。
  • (28-29)園主對大兒子說,今日應當去那葡萄園裏作工。
    • 他回應說:「去。」卻不曾前去。
  • (30)園主對二兒子也同樣地說
    • 他回應說:「不願意。」末後改變想法,就前去了。
  • (31)耶穌問前來質問者們:「這兩人,誰行了那父親的的那意願呢?」
    • 他們答:「那末後的。」
    • 耶穌說:「那些稅吏和妓女,現正比你們先進入那神的那國度裏。」
      • 說明原因:
        • 你們不曾相信施洗約翰,但那些稅吏和妓女相信了他。
        • 你們看見後,未後仍不改變想法去相信他。

要點

  • 大兒子
    • 對於父親的意願的表現:起先應允,但末後卻不遵行。
    • 喻指對象:諸如那些前來質問耶穌權柄的祭司長和長老們,猶太領袖一類的人。
    • 實際表現:不曾相信施洗約翰,對於所看見的,也不願改變想法去相信。
    • 關於進神國:他們落後於那些稅吏和妓女。
  • 小兒子
    • 對於父親的意願的表現:起先不願意,但末後卻遵行。
    • 喻指對象:那些相信施洗約翰的稅吏和妓女。
    • 實際表現:相信了施洗約翰。
    • 關於進神國:他們更先進入。
  • 關鍵不在於口頭的應允,而在於實際的行動。
  • 文學上的對比
    • 祭司長們和長老們,位高權重,鄙視那些低微的稅吏和妓女們,視他們為罪人。
    • (太 9:10-11)耶穌與那些稅吏和罪人們一同用餐,被猶太領袖們質問、反對。
    • 由猶太領袖所鄙視、厭棄的人們,竟然被耶穌視為「先進入神國」,反觀猶太領袖們因不信施洗約翰,而落後於前者,這是對比,也是諷刺。
  • 使用「那神的那國度」,不用「諸天之國」
    • 可能是為了強調「與神的關係」,即「遵行神旨意的重要性」。
  • 談到「施洗約翰」
    • 表示這是延續自上一段質疑耶穌權柄中所提到的(太 21:25-26)。

(太 21:33-46)兇惡園戶的比喻

經文簡意

  • (33)耶穌設喻:家主栽一葡萄園,租給耕種者們,就外出了。
    • (34-35)近收穫季,家主差奴僕們去收果子,耕種者們對奴僕又打又殺。
    • (36)家主再差遣別的奴僕,也是同樣對待。
    • (37-39)家主末後差他的那兒子去,耕種者預謀佔產業,謀殺那兒子。
  • (40)問:家主來到,將怎樣待那些耕種者?
    • (41)他們答:視為惡人,殺滅他們,葡萄園租給其他耕種者,即按時交果子者。
  • (42)耶穌說:房角石之先知預言,出自(詩 118:22-23)。
    • (43)那神的那國度將從你們之中被奪去,賜給能結出果子的外邦人。
    • (44)跌在這石上的人將被摔碎、這石落在誰身上,將砸爛他。
  • (45-46)那些祭司長和法利賽人,知此比喻是針對他們,就想抓耶穌,卻懼怕群眾,因他們認為耶穌是先知。

要點

  • 不結出好果子的猶太人,即便身為領袖,也要被神棄絕,不得入那神的那國度。
  • 能結出好果子的外邦人,將能得到那神所賜的那國度。
  • 耶穌應驗那「房角石」,若在其上跌倒,或是被此石所砸,將必粉碎。
    • 「(太 11:6)而倘若誰不因我被絆倒的,他一直是有福的。」——這是對獄中的施洗約翰的回答,上節(太 11:5)談到主所行的諸醫治記號神蹟,且窮人有福音傳給他們。
  • 文學上的對比
    • 猶太領袖們要抓耶穌,但群眾卻認為耶穌是先知。
  • 猶太領袖因群眾緣故,不敢下手抓耶穌。
    • 這表示他們並非光明正大,而是心中有愧,圖謀不軌。

(太 22:1-14)娶親筵席的比喻

學習要點

  • (1-2)「諸天之國」如同王為兒子置辦娶親之筵席的比喻。
  • (3)王差遣僕人去召喚早已被召喚者,但他們不願意來。
    • 早已被召喚者們,因重視各自的事情而紛紛離去。
    • 這似乎是喻指「以色列人」。
  • (4-6)王再差僕人去召喚他們,但那早已被召喚者們卻不順服。
    • 他們忽視後就離去了,忙自己的事。
    • 有的人抓住王的眾僕人,凌辱後且殺害。
  • (7)「王」喻指「天父」。將會治罪那些行惡犯罪的人
  • (8-10)王再差奴僕召任何人參加婚筵,原本不配,但如今不論何人均可參加。
  • (11-13)沒穿去參加婚筵得體的服裝,就被治罪。
    • 因服裝不符合參加場合的規定,就要被捆、被棄於黑暗中。
    • 服裝外衣代表一個人外在行為的表現。
  • (14)被召的多,選上的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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