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約翰福音》2 章(約 2:22-23)查經 20230715 記錄:WCM; 日期:20230715。 〔討論節錄〕 ## Q:(約 3:10)耶穌說話的內容,結束點是哪裏? LYX:目前是定在(約 3:10-21),而短的內容,段落結束點在(約 3:10-13)。 ## Q:(2:23)結構? LYH: *A、(2:13-16)逾越節近了、耶穌看見、耶穌的反應:「潔淨聖殿。」 *B、(17)殿 *C、(18)猶太人說 *D、(19)耶穌說:三日復活 *C、(20)猶太人說 *B、(21-22)殿 *A、(2:23-25)當在那逾越,許多人看見耶穌所行的,耶穌的反應:「未將自己信託給他們。」 ## Q:「相信歸於他的名」、「相信歸於他」之意義差異? 相信歸於他的名 × 7 *(1:12; 2:23) 相信歸於他 × 7 *2:11 *3:16 *3:18 ×2 *3:36 *4:39 *6:29 *6:35 *6:40 *7:5 *7:31 *7:38 *7:39 *7:48 *8:30 *9:35 *9:36 *10:42 *11:25 *11:26 *11:45 *11:48 *12:11 *12:36 *12:37 *12:42 *12:44 *12:46 *14:1 *14:12 *16:9 *17:20 ——意義上沒有大差異,差異主要在於「信的途徑」決定是否成為真門徒。 ## Q:(約 2:22)「信」後接「間接受格」,是當作受詞嗎? |Joh 2:22 |所以當他從死人中興起時,他的那些門徒就回想起:「他曾說過這事。」而藉著那聖經和那話語,就是那耶穌曾說過的,他們相信了。| ——「信」後接「間接受格」,當作受詞。 |Joh 5:46 ||因為倘若你們一直相信摩西,你們也會持續相信我;因為這一位曾為我寫過(經書)。| |Joh 20:9 ||因為他們從先前到當時,還不明白那經書:「他一直必須從眾死人中復起。」| ——聖經中有他從死而復活的內容 Psa 16:10 因為你必不將我的靈魂撇在陰間.也不叫你的聖者見朽壞。 ——信神是使無變有,使死人復活的神。 |Act 24:14 ||然而我向你承認這一件事:按著他們所說教門的那道路,我是這樣事奉那祖先的神,相信凡是按照律法的事,和在眾先知已被寫下的事,| |Act 24:15 ||對神有一個盼望,就是這些人自己也期待著,這盼望就是將會有義人和不義之人的復活。| 但是原文文法書,大多會將「相信、盼望」後接「間接受格」,視為「直接受格」的對象來使用。 但是這樣的改動,會造成一個習慣,就是將相信的途徑,當作是相信的對象。 這種將「途徑」當作是「對象」的習慣,可能會導致以下句子的改意: *「這義,藉著信(耶穌的信),進入信(一切相信的人)」 *會因此被篡改成 *「這義,藉著信(人相信耶穌),進入信(一切相信的人)」 |Joh 1:45 ||腓利持續找到那拿但業,而對他說:「摩西在那律法中所寫的,和眾先知所記的那一位,我們現已找到了,就是耶穌,那約瑟的兒子,那來自拿撒勒的。」| 腓利介紹耶穌,也是根據聖經(摩西與先知)為憑據,不是憑空來說的。 現今的基督教,只接把耶穌當作是「那神」,而不強調要根據聖經來比對耶穌所說的話,這等於就是不仔細考證,就是迷信。 必須是藉由聖經和耶穌的話而信,這才是真信徒,才是真門徒(約 2:22)!反之,因著記號神蹟而信入者,並非真門徒(約 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