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林義鴻 LYH; 初稿日期:20240402; 講解日期:2024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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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賽 65:1)素來沒有訪問我的、現在求問我.沒有尋找我的、我叫他們遇見.沒有稱為我名下的、我對他們說、我在這裏、我在這裏。
反而下文中的以色列約民,成了「那悖逆的百姓」(賽 65:2)!
(賽 65:2-5) Isa 65:2 我整天伸手招呼那悖逆的百姓、他們隨自己的意念行不善之道. Isa 65:3 這百姓時常當面惹我發怒、在園中獻祭、在壇〔原文作磚〕上燒香. Isa 65:4 在墳墓間坐著、在隱密處住宿、吃豬肉、他們器皿中有可憎之物作的湯. Isa 65:5 且對人說、你站開罷、不要挨近我、因為我比你聖潔[原文:我會聖別你;LXX:我是聖潔的]。主說、這些人是我鼻中的煙、是整天燒著的火.
(賽 66:2-3, 17) Isa 66:2 雅威說、這一切都是我手所造的、所以就都有了.但我所看顧的就是虛心痛悔因我話而戰兢的人。〔虛心原文作貧窮〕[(太 5:3-4)貧窮、哀慟。] Isa 66:3 假冒為善的宰牛好像殺人.獻羊羔好像打折狗項.獻供物好像獻豬血.燒乳香好像稱頌偶像。這等人揀選自己的道路、心裏喜悅行可憎惡的事. Isa 66:17 那些分別為聖、潔淨自己的、進入園內跟在其中一個人的後頭、吃豬肉和倉鼠並可憎之物、他們必一同滅絕.這是 雅威說的。
堅守真理律法之人,包括守食物律者,會被傳統派,即反基督者所逼迫、殺害。過去如此,現今如此,將來也必如此,因為「已有的事、後必再有.已行的事、後必再行.日光之下並無新事。」(傳 1:9)。
| Gen 2:16 | 且雅威神吩咐臨到那人身上,說:「出自那園子的各種樹的,你務必要吃, | |
| Gen 2:17 | 然而出自善惡知識樹的,你不可從它而吃,因為你從它而吃的日子時,你必定要死。」 | |
| Gen 3:11 | 而祂說:「誰告訴你:你是赤裸的?難道出自那樹,就是我曾吩咐你,以致於出自它的你不會吃的,你卻吃了?」 | |
| Gen 3:12 | 而那人說:「那女人,就是祢賜給與我同在的,她親自從那樹中給我,我就吃了。」 | |
| Gen 3:13 | 而雅威神對那女人說:「你做這個是什麼呢?」而那女人說:「那蛇誘惑我,我就吃了。」 | |
《和合本》 Hos 6:6 我喜愛良善〔或作憐恤〕[原文意:我喜愛堅愛]、不喜愛祭祀、喜愛認識 神〔原文:喜愛神的知識〕、勝於燔祭。[註:此節的「堅愛」參考上文第四節,或許是指人所擁有的。此字亦常用於神,是指神必守約施堅愛。《LXX》希臘文譯作「憐憫」,部分近似原意,作為權充替代字,因此絕不可受限於希臘文字意,應以希伯來字意理解之。] Hos 6:7 他們卻如亞當背約、在境內向我行事詭詐。
| Gen 7:2 | 從一切潔淨的牲畜中,你要為你自己取來[或譯:你要取來歸你自己]七隻七隻,男與他妻子,又從那牲畜中,就是不潔淨的,牠是兩個,男與他妻子, | |
| Gen 7:3 | 也從那諸天的飛鳥中取七隻七隻雄(男)與雌(女),使種子存活在全地的面上。 | |
| Gen 8:20 | 而挪亞為雅威築了一座壇,且從各樣潔淨的牲畜和各樣潔淨的飛鳥中取來,並獻上燔祭在那壇上。 | |
| Gen 21:28 | 而亞伯拉罕安排那羊群的七隻母羊羔成單獨一群。 | |
| Gen 21:29 | 而亞比米勒對亞伯拉罕說:「這七隻母羊羔,就是你安排的,牠們為何成單獨一群呢?」 | |
| Gen 21:30 | 而他說:「因為你要從我手中取走這七隻母羊羔,以便為我成為一個見證:我曾挖了這口井。」 | |
| Gen 26:28 | 而他們說:「我們的確看見:雅威已是與你同在,且我們說:「請讓誓言存在我們和你之間,且讓我們與你立約。 | |
| Gen 26:29 | 你不對我們行惡,正如我們未曾碰觸你,又正如我們曾僅是向你行善,又在平安中打發你走;現在你是蒙雅威賜福的。」 | |
| Gen 26:30 | 於是他為他們備辦筵席,而他們又吃又喝了。 | |
| Gen 31:53 | 但願亞伯拉罕的神和拿鶴的神,就是他們父親的神,在我們之間作審判[註]。」雅各就以他父親以撒的敬畏懼怕者起誓。 | 1) |
| Gen 31:54 | 且雅各在那山上宰獻祭物,並喚來他的兄弟們去吃食糧,而他們吃了食糧,又在山上過夜。 | |
〔補充〕
Mar 7:19 因為不是入他的心、乃是入他的肚腹、又落到茅廁裏。這是說、各樣的食物、都是潔淨的。
〔原文應譯為:「因為不是入他的心、乃是入他的肚腹、又落到茅廁裏,使各樣的食物潔淨了。」原文無「這是說……都是」。主耶穌是根據當時的教導,每天上厠所排出,不會使人不潔,因為神所造的食物,就是潔淨的,人的俗手並不能使之不潔,就算是將之祭拜後,也不會使之不潔。〕
| Mar 7:19 | 因為不是進入他的那心裏,反是入了那肚腹,又持續出來入了那厠所,而清潔一切的食物』? | |
| Rom 14:2 | 有人堅信去吃百物,然而軟弱者只吃蔬菜。 | |
[註羅14:2 「百物」:指潔淨食物,須按照食物律的規定。本文是針對「禁慾主義」之講論。]
| Rom 14:14 | 在主耶穌裏我被說服並深知:無一物透過它自己是俗汙的。除非有人算定某物是俗汙的,對那人而言,就是俗汙的。 | |
這裏的「物」,指的是「符合食物律的潔淨物」,所以「無一物透過它自己是俗汙的」。但是有一個例外,這些潔淨物會被「有人算定某物是俗汙的」,而成為俗汙的,因為這些人是「軟弱的人」,即有「軟弱的良知」(林前 8:7)。
然而,保羅表示,有正確認識的人,即「不軟弱的人」,對於那在市場販賣的潔淨物,不會因著經過了「不洗手之人」而處理後,並不會變成「俗汙」。
這個道理,如同(林前 8:7; 10:25)所言:
| 1Co 8:7 | 但這等知識不都在眾人裏面,有因偶像的規矩存到如今,吃東西如同吃祭偶像的物,他們原是軟弱的良知〔原文直譯:共同知識;下同〕,就被玷汙了。 | |
| 1Co 10:25 | 凡市場上賣的,你們只管吃,誰也不要為共知緣故逐一審查。 |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