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隨基督》系列 35:(太 25:14-25:30)主教導門徒學習什麼?(22)
作者:WCM; 初稿日期:20260710; 講論日期:20260711。
引用來源:
前言
《馬太福音》的段落
本講次綱要
(太 24:1-25:46)橄欖山上教訓
A、(24:1-2)耶穌預言聖殿失榮被毀
B、(24:3-14)對門徒警戒堅持到終末而不渝
B’、(25:14-30)對門徒要求良善又可信靠
A’、(25:31-46)耶穌預言人子得榮審判
本講次內容
B’、(25:14-30)對門徒要求良善又可信靠
受託與算帳:才幹的比喻(太 25:14-30)
(14-15)主人的交付與奴僕的才幹。
(16-18)兩種奴僕的不同回應(賺取與埋藏)。
(19-30)主人的回來、算帳與賞罰。
現代經營管理學引用此段內容,將之稱為「馬太效應」理論。
要點
「一他連得」銀錢是「六千日」或「二十年」的工資,是鉅款。
補充說明上文「你們務必持續儆醒,因為你們從未知道那日,也不知那時辰。」(太 24:13)
(14-15)主人的交付與奴僕的才幹。
主人清楚各奴僕的才幹能力(才能)各有大小,因此交付不同大小的錢財給各奴僕。
能力越大、責任也越大。
能力
恩賜、被賜予的禮物
上述「能力」有先天所具備的,有後天尋求所得到的,但終歸可視為是「神所賜的」。如(約 4:10)「求賜活水」;(林前 14:12)「多求造就教會的恩賜」。
δῶρον:原指為表達敬意而獻上的禮物;指獻給神的祭物和其他禮物(聖殿的用途和救濟窮人)(泰耶的擴展定義)
χάρισμα:一個人在沒有任何功績的情況下接受的恩惠(泰耶的擴展定義)
錢財
恩典與責任是一體兩面
主人「離家遠行了」(15)
良善又可信靠的奴僕
原文「可信靠的」被《和合本》譯作「忠心的」。原文「信心」一詞多處被其譯作「忠心」,請讀者記得自行變通轉換。
五個與兩個他連得的奴僕「立即前去」作生意,這代表一種積極實踐、善用才能及資源的心志。主對他們的稱許是「良善且可信靠」,並應許他們能進入主人的「喜樂」中,且被任命管理更多的事。
他們所得到盈利增長是「成倍的」。
(太 25:21, 23)「在少事上你一直是可信靠的,我將要任命你在許多事上。」
(路 16:10-12)那可信靠者在最小的事上,在大事上也是可信靠的;且那在最小的事上不義的,在大事上也是不義的。(11)所以,倘若在那不義的瑪門上你們不是可信靠的,誰把那真實的託付給你們呢?(12)且倘若在那別人的事上你們不是可信靠的,誰把你們自己的事賜給你們呢?
——正好符合當前時事:一位年輕的政二代要競選市議員,卻被發現他從幼稚園起便不斷地欺負霸凌他人,且恃仗其母的權勢,為非作歹,諸多過往事證被揭發,卻不積極悔改認錯,其母又頻頻出面辯解,因而引起軒然大波。
又惡又懶的奴僕
領一個他連得的奴僕將銀子「埋在地下」,表示他消極地持有,不積極去運用,不願意付出精力與心思,去設法賺取利益,使財產增值。
(太 25:24)他明確認識到,主人是:「你一直是嚴厲的人,何處你不曾撒種的,你要收割,且何處你不曾分散的,你要收聚在一起。」
從筆者個人的經驗中推測,若這比喻對應到實際的人身上,或許可能有類似於以下的想法:
所謂「惡」
所謂「懶」
若從以上的角度來看,這奴僕表現出來是是自私自利,並不想為主人付出個人的精力,去謀取更大的利益!
主人的回來、算帳與賞罰。
(太 25:19)「過了多時,主人回來」
(太 25:29)「對那凡是持續擁有的,他將要被給予,且將會變富餘;然而對那一直沒有的人,連他持續擁有的事物,將從他那裏被奪去。」
賞報、刑罰
此一結局對應上文:
(太 25:12)被關在門外黑暗中的五個愚拙童女之下場。
(太 24:51)擊打其他奴僕,且吃喝醉酒、瀆職的惡奴僕之下場。
(太 22:13)參加婚筵卻沒有穿著參加婚筵外衣者之下場。
(太 13:42, 50)將把他們(惡人、持續行違背律法之事的人)丟入那火爐裏。在那裏,將有那哀哭者和那切齒者。
那諸天之國持續使自己經歷暴猛強力,而眾使用暴猛強力者們持續抓住它
(太 11:12)然而從那施浸者約翰的諸日子直到現今,那諸天之國持續使自己經歷暴猛強力,而眾使用暴猛強力者們持續抓住它。——《雅威聖會譯本》
外部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