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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隨基督》系列 30:(太 23:1-23:22)主教導門徒學習什麼?(17)

作者:WCM; 初稿日期:20260501; 講論日期:20260502。

引用來源:

前言

接續上一講《跟隨基督》系列 29:(太 22:15-22:46)主教導門徒學習什麼?(16)的內容,我們繼續從《馬太福音》(雅威聖會版譯文)的角度來了解,當我們成為了主耶穌的「門徒、學生」(G3101 μαθητής mathetes)之後,需要「學習」(G3129 μανθάνω manthano)的內容有哪些?也就是說,主耶穌對門徒所教導的內容是什麼?

《馬太福音》的段落

請參考《馬太福音》雅威聖會版結構分析

上講次綱要

請參考《馬太福音》雅威聖會版結構分析

上講次講論範圍(太 21:1-27),涉及到以下綱要內容:

C’、上耶路撒冷中的職事與被拒、辯論(太 19:1-23:39)【祭司法利賽人希律黨的拒絕】

(太 21:18-23:39)祭司法利賽人希律黨的拒絕天國

上一講次的範圍(太 22:15-22:46),即 C、D、E、D’、C’ 段


本講次內容

(太 23:1-39)法利賽人的惡成為天國所拒絕(七禍災)、耶穌歎惜耶路撒冷被遺棄

(太 23:1-12)前言:不可照著文士和法利賽人的行為去行,他們加添重擔,行為如假冒為善者

(太 23:5-12)結構

要點

(太 23:13-22)前三禍災:喜做領頭

1、(太 23:13)第一禍災:不容讓人進入諸天之國

2、(太 23:15)第二禍災:引人歸依,當他成為歸依者,又使他作地獄之子

3、(太 23:16-22)第三禍災:瞎眼的領路人,使人向虛假起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