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派之爭系列 5:教會崇拜律——從外邦教會的混亂聚會次序談起
講解日期:20231118;
初稿日期:20231028;
作者:林義鴻 LYH;
編修:WCM;
英文名:Denominational Controversy Series 5: The Laws of Church Worship - From the Messy Order of Meetings in the Gentile Churches。
經文
(羅 7:6; 8:2-4; 林前 11-14 章:但 7:24-27; 啟 13:10; 太 4:8-11; 12:5-28)
經文結構
(林前 11-14 章)結構:ABA
(啟 12-14 章)結構:ABA
(啟 12:1-17)結構:ABA
(啟 13:1-18)結構:ABA
A、(啟 13:1-10)大海怪
A’、(啟 13:11-18)大陸怪
前言
食物律、崇拜律、婚姻律,此三律是聖經的重要主題。
從伊甸園即存在:
食物律(創 1:29-30; 2:16-17);
崇拜律(創 2:1-3):守安息日為聖日;
婚姻律(創 2:18-25)。
在挪亞時代也出現:
亞伯蘭和麥基洗德時代
摩西時代
新約時代
崇拜律(太 15 章;徒 2:1-4; 20:6, 16; 27:9; 林前 16:8)
食物律(徒 15:20-21, 28-29; 林前 8:1; 10:15-22)
婚姻律(林前 5:1-8)
緒論
壹、屬肉的與屬靈的
教派紛爭結黨是幼稚如嬰孩,是屬肉體的,照著「一般人 anthroopon」行事為人(林前 3:1-4),參見(羅 3:5; 林前 9:8; 15:32; 加 1:11; 3:15)。
追求合一、成熟,如神子的信心和知識、基督完滿的身量,才是正鵠(弗 4:13)。
一、保羅論婚律
此世界有婚嫁,而這世界的樣子將要過去(林前 7:31b),是為世界掛慮,想怎樣使妻子或丈夫喜悅(林前 7:33-34b)。
但是,獨身能專心服事主(林前 7:32, 34a,35)。
不過,已經結婚的人就不可離婚(林前 7:10-14),雖有保羅特許條款(林前 7:15-17),都要照著主的吩咐和神的呼召而行。
但是,不可混亂亂倫律(林前 5:1-13);
二、保羅論崇拜律
逾越節和除酵節(林前 5:7-8; 10:16-17; 11:17-34),
並聖靈的浸的五旬節與賙濟窮苦聖徒並提(林前 12:13; 16:8),
正如摩西律法中的聖節期,可以容許窮苦人在富人田地中拾穗(利 23:15-22),如路得記。
三、保羅論食物律
四、食物律、崇拜律、婚姻律三律齊一
1、食物律、婚律、崇拜律(靈殿)並提,都與身體有關
A、亂倫是得罪自己的身體,因為身體要聖別、榮耀神(林前 6:13-20)。
B、食物律與崇拜律並提:禁止吃祭拜偶像之物(林前 10:19-22);因為祭物與祭壇有分,聖餐是同領基督的身體(林前 10:14-18)。更是因著愛、為了別人和良知的緣故而不吃獻給鬼的祭物(林前 10:28-30)。
C、教會崇拜律女人蒙頭(林前 11:2-16)與聖餐並提(林前 11:17-34),聚會的靈恩要有規矩、次序,不可造次(林前 12:1-14:40)。
2、此三律建立在基督耶穌的釘死在十架上並復活的基礎上
A、基督和他的死是聖餐食物律、崇拜律、婚姻律的基礎
a、女人蒙頭的規定是建在亞當夫婦一體的主從與頭身的分別上(林前 11:2-16; 創 2:18-25)
b、紀念主死的逾越節聖餐,要謹慎分辨「身體」(林前 11:17-34)
c、聚會崇拜律:聖靈的浸是歸入同一基督身體和飲於同一靈的肢體分享(林前 12:11);
B、基督的身體復活也是聖潔食物律、聖潔拜律、婚律聖約的標的
a、食物律的分別,使基督身體聖別,不再沾染世界的污穢,與萬民有別。也一同分享食物、擘餅(徒 2:42-46)。
b、崇拜律的規矩,以獻上頌讚的祭物就在五旬節聖靈降臨時才能實現(徒 2:1-4);教會成為聖殿,在聖會中一同祈禱、頌讚神,得眾民的喜悅(徒 2:42c,47),參見(來 13:15-16)。
c、婚姻律的實現:是教會與主聯合成為一靈(林前 6:18-20)。
貳、崇拜律
一、崇拜律即是指神所規定的敬拜條例,一般稱為禮儀律。
二、崇拜的對象是雅威真神。
三、崇拜的規矩是神定的律法:
舊約以在神會幕裡的一切律法條例為本,保羅稱之為「儀文或字句的舊樣」;
新約是按著「聖靈的新樣」來服事(羅 7:6)。
也就是按照那生命之靈的律法,在基督耶穌裡釋放了我,使我脫離「那罪和死的律法」(羅 8:2)。
保羅強調新約的職事與舊約職事的區別(林後 3:6-18)。
四、神尋找拜祂的人,即是要在靈裡和真實裡拜父者(約 4:23-24)。
五、魔鬼尋找可吃的人(彼前 5:8-9),
即以天使崇拜和私意崇拜者(西 2:18, 23),
即撒但崇拜(太 4:9),
獸國裡的拜龍、拜獸、拜獸像的崇拜(啟 13:4, 15)。
六、聖徒的那信心和那忍耐是得勝要件(啟 13:9-10)。
二、新約崇拜
主論
壹、教會崇拜律的混亂與秩序(林前 11-14 章)
貳、撒但崇拜與撒但國度
一、撒但引誘人崇拜牠
二、撒但國度
1、牠興起那海獸(啟 13:1-6);即是那「不法之人」(帖後 2:1-12)。
2、有地中獸假先知幫助此獸(啟 13:11-18)。
3、有那大淫婦騎在牠上面,逼迫殺害反對者(啟 17 章),大淫婦即是那大巴比倫城(啟 17:5; 18:1-3)。
參、牠與神的國度戰爭:天上大爭戰,凡是不拜獸像者,都被殺害(啟 13:15)
一、牠是大紅龍、要殺害「那男孩」(啟 12:1-5)。
二、天上大爭戰,牠與使者被打敗,被摔到地上(啟 12:6-12)。
三、牠逼迫那生男孩的婦女(12:13-16)。
四、牠與那婦人的其他後裔爭戰(啟 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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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牠的假先知殺害一切不拜獸像者(啟 13:15)。
假先知即是羊皮狼心(太 7:13),
亦即兩角如羊羔、說話如龍(啟 13:11)。
六、牠與羔羊爭戰,羔羊必勝過牠,因羔羊是「萬主之主、萬王之王」,同行者是蒙召、被揀選、有信心的人(啟 17:14),如耶穌之信心的見證人:安提帕(啟 2:13)。
七、最後終戰:
1、羔羊與天上眾軍降臨、爭戰(啟 19:11-16):第六碗災時,出現東方眾王越過伯拉大河,三個污穢(不潔淨)的靈如同青蛙、從龍口、獸口、並假先知口中出來。牠們本是「鬼魔的靈」,施行奇事(參見帖後2:1-12的「大罪人、即不法之人的出現,照著撒但的運動施行諸記號、異能和一切虛假的奇事)。牠們出去,到普天下眾王那裡,叫他們在神全能者的大日、聚集爭戰(啟16:12-14)。
2、地上獸國與他爭戰,二獸被擒拿,活活地被扔入火湖中;其餘被殺、飛鳥飽其肉(啟 19:19-21; 參見結 38-39 章)。
3、那撒但、即迷惑他們的魔鬼被扔入火湖中(啟 20:10)。
肆、結論
一、崇拜律自伊甸園開始(啟 2:1-3),在新聖城中完全實現(啟 22:3)。
二、要避免天使崇拜(西 2:18; 19:10; 22:8-9),即私意崇拜(西 2:23)。
三、撒但教崇拜始自伊甸園的始祖(創 3:1-17),
四、當認清三一神教的迷惑如大淫婦一般,最後必被那獸國所吞滅(啟 17 章)。
五、雅威與羔羊崇拜即是在靈裡和真理裡的崇拜父(約 4:2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