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與猶太教拉比大多以為,「酵」(包括蜜)是不可獻的,是代表分裂與腐爛,象徵著罪惡或不潔。
舊約經文中從未明文指示「酵是惡的、不潔的、罪的」意涵。其他未明示的例子有「男人留鬍鬚之律法的緣由」、「潔淨動物的種類、潔潔食物律法的緣由」等等。
「有酵」與「無酵」在律法中被區分出來,是一種規矩的分別行動,否則感謝祭的有酵餅(利 7:13; 摩 4:5)與五旬節的有酵餅(利 23:17)就不可被提及。
新約解釋酵的意義是在於其影響力,有用於好的方面,如「麵酵比喻」(太 13:33; 路 13:21),也有用於壞的方面。
關於酵的意義,用於壞的影響力,如
A、錯誤的教導(太 16:12);
B、假冒為善(路 12:1);
C、邪念、惡行〔惡毒邪惡〕(林前 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