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世記註解〕(創 7:1-24)
作者:林義勳 LYX;
初稿日期:20221205;
講解日期:20221210;
輸入:WCM; 編輯:WCM;
英文名:Genesis 7:1-24.
壹、經文釋註
一、雅威命令挪亞進方舟(創 7:1-9)
1、進方舟的活物,描寫上的特徵(創 6:13-7:16)
在神的吩咐的使用上,則是交叉對應
2、進方舟活物的種類
A、水族不在其中
B、第二次描寫(創 7:2-3)只說牲畜和飛鳥,不記爬物
C、第四次描寫(創 7:14),談野獸、爬物、飛鳥
D、不記水族的原因?
a、(創 1 章)末尾不言及水族的食物問題,在當代活物干犯神食物律上,似乎無法評論。
b、水族活在水中,現實面上無法用洪水作為刑罰工具。
c、以色列人是被稱之為山民,而海島常喻指外邦人,而挪亞方舟所強調的是針對於知律違律、知法犯法者的審判,因此在教導喻意上,水族(指外邦不知律法者),不是作者所強調的受刑對象。
3、雅威吩咐的時機和內容(創 7:1-4)
A、經文結構
A、(1a)你和你全家當要進方舟
A’、(2-3)為你自己取潔淨與不潔淨牲畜和飛鳥
B、結構分析的意義
C、個別用詞解釋
a、「潔淨的」(HB2889)
形容詞,字源動詞 taher(HB2891)「使之潔淨」,可用在身體上、行為上、敬拜儀式上。動詞首見於(創 35:2),相似詞 zaka(HB2135),僅出現 8 次,不如本詞出現 90 次普遍。形容詞出現 92 次,大多出現於摩西五經中。
比較於各種西亞文明宗教,從未見有聖經的特殊規定模式,此等潔與不潔的規範,只見於雅威律法之中。
就本大段經文(創 6:9-9:29)中,潔與不潔僅用以區分牲畜和祭物,尚未言及人的食物層面,亦即單論神的食物(祭品)的區別,按(創 9:2-3)賜與人的食物上尚未限制,僅由(創 9:4)限制食用血。明確論及潔與不潔的食物,由(利 10 章)和(利 11 章)將祭物的區分,延伸至人的食用,即將神的食物區分延伸至人的食物區分,此等補充說明和規範正如保羅所言:「律法是外添的。」然而今人誤解保羅,以為外添的律法就不需遵守。因此,9:2~3的內容解釋,要按8章獻於神的潔淨牲畜來理解與規範。
牲畜分潔與不潔,在本段中不是為人的食用作區別,而是由(創 8:20)為獻祭預備而區分;至於如何辨別潔與不潔?經文未提,似乎挪亞當代就已知如何區分。然而就聖經寫作上的特殊目的而言,將摩西律法中的規定來源追溯到(創 1-11 章)中,已成大多數學者認同的模式,因此食物上的區分並非在(利 10-11 章)規定之後,以色列人才開始遵守。
由(創 18:7)牛犢,(創 27:9)山羊羔作為食物,以及(創 43:32)埃及人和希伯來人食物上的區別,以致於不能同桌吃飯(創 46:34),因此何時才開始區別食物上的潔與不潔已無法可考。
食物律的暗示由(創 1 章)人與獸的食物不同,(創 2 章)園中果實分可食與不可食,(創 3 章)始祖違犯食物律,(創 4章)獻與神的祭物是潔淨的羊,而(創 7 章)再次強調牲畜的潔與不潔,雖非為人作為食物上的區別,但仍延續律法教導的主題。潔淨與否不單是按字面的食物區別,而在於對人本身的要求和教導,由字面義擴展到屬靈義,才是我們當要學習、理解和遵行的。
b、七七,男和他的妻子,……兩個,男和他的妻子……使後裔存活(創 7:2-3)
D、何以要強調潔淨與不潔淨的數量上的差別?
a、就種類而言
b、數量為「七」
c、起初的受造物未分是否潔淨
起初受造時不分潔與不潔,但入方舟時卻已成事實,表明這段時間人的犯罪也影響到活物,故保羅在(羅 8:19-22)指出,受造物受連累。(編者註:同意部分動物應是如所言情況。但是否也有原先所造的就是不可給人食用的?例如「善惡知識果」,是否有不潔之意?或如一些清道夫類的生物,難道起初未造?是原先潔淨的生物後來才演變去成為環境的清道夫?)(回答問題:本段經文只言動物分潔與不潔,非關食物,成為清道夫的生物,聖經非按生物學分類。)
由(利 11 章)指出不潔動物,多與地、死亡、水連結而不知區別,故而被視為不潔,食不潔者等同不潔,若按靈義解,指不與世俗區分,不與神言連結、晝夜思想者。不潔事關靈肉兩方面,不能隔開單言靈的清潔,卻放縱肉體於污穢。
再由(創 8:7)烏鴉放出不回來,因牠食腐屍,以死亡為食,這都表明動物都有違背神食物律的暗示,故而區分數量上的差異,有再次褒獎彼等的潔淨自守的隱喻。
E、神吩咐的時機
a、在洪水降下之前七天,挪亞一家就入方舟,此七天可視為諸多神指定的活物,自動來到方舟內的期限。
b、七天出現於(創 7:4, 10; 8:10, 12),前兩次指神命挪亞等候的時間,挪亞需憑信心等候;後兩次指洪水結束後,挪亞藉鴿子探知地是否乾枯等候的時間。
c、七日代表安息週,是信心等候,仰望的時間,也喻指安息日本身所代表的意義,守安息日即是信心等候神國救恩成就的象徵。
4、挪亞與活物聽從雅威吩咐(創 7:5-9)
A、如何進方舟?
B、先進到挪亞那裏
C、進方舟經文都強調次序
先是人進入,後是活物進入;
先到挪亞那裏,後入方舟。
二、洪流臨到地上(創 7:10-16)
1、洪流來源(創 7:11)
A、大淵的泉源
B、諸天的「眾窗」(HB699)
C、使用動詞
前者為「被裂開」(HB1234),指費力切開堅固物,或指(創 1:6)「穹蒼」,它是一硬體,並非空洞的。
後者為「被打開」(HB6605),常用於「開口、開眼」等身體部位,而延伸意指「解開、釋放、鬆開」。
此兩動詞都是被動語態,也有相似涵意,大淵泉源和諸天眾窗是相異詞,指地底泉源和天上傾盆大雨兩種,或是相似詞,都指源自天上而來的,大多釋經者採第一種解釋。
2、時間記載的意義
有一些學者認為,在(創 7-8 章)提及的時間點並無教導或暗喻意義,經文在本段中以七、四十、一百五十等數字,和二月十七日、二月二十七日,以及六百歲、六百零一歲時間點,作為事件發生的重要依據,其意如下:
A、時間點的記載
B、特別數目的意義
C、新約中未有相對應的內容
D、洪水發生的天數,兩種看法
至於實際計算洪水發生的天數,有兩種計算方式:
a、按經文二月十七日(創 7:11)到七月十七日(創 8:4),是 150 日(創 7:25; 8:3),則認為當時計算一個月為 30 日,因此到隔年二月二十七日(創 8:14)是 370 日。
b、然而按猶太人的獨特陰陽曆計算模式,其採陰曆計月,一年十二個月共有 354 日(六個大月每月 30 日,六個小月每月 29 日),再加上前後日都計算的習慣,二月十七日到二月二十七日為 11 日,合計 365 日,等於是陽曆年的日數。
上述經文 150 日,不能以此倒推每月為 30 日,反而當以為此數見只在於表達一個完整的時間段。
3、雅威關在他身後(創7:16)
三、洪水淹沒地(創 7:17-24)
1、經文結構(創 7:17-24)
2、現代地質學的說法
然而聖經非對擁有現今科學知識者說話,而是用其語言傳達神的教導。
A、用詞上的強調和意義
a、「眾水強盛」(HB1396)
b、「眾水高漲」(HB7235)
出現於(創 7:17, 18),原指增多、增大,如(創 1:22, 28)「生養眾多」,(創 3:16)「加增苦楚」。
增多的結果是舉起方舟,使方舟在水面上行走。
就日後神學用詞:
「舉起」:意為背負、承擔;
「行走」:指行事為人;
則方舟如人被神用眾水背負,以致能按神旨意行走,都暗喻救恩。
基督背負人的罪,使人能按神旨意行事為人。
c、(創 7:17-18)七個未完成式動詞,(創 7:19)一個完成式動詞
①、「淹蓋」(HB3680)眾高山
②、「高過那上面十五肘」
此高度恰好是方舟高度的一半。此正好可以使方舟浮起,有以為方舟的吃水深度為其高度的一半。
然而經文主要表達的是,水面比最高的山也高過十五肘(編者註:表示方舟底部不會碰到最高的山頂),且甚至連飛鳥也無法有安歇之處,因此活物都氣絕死亡了(創 7:21-22)。
其下文詳記死亡的種類,是複述(創 7:14-15)內容。
d、在(創 7:23)開始,以第三人稱單數為主詞在
①、「祂(神)抹去一切的站立物」
②、「他們從那地被抹去了」
③、「唯挪亞和同他在方舟的被『剩下』(HB7604)」
此動詞有保留、遺留、倖存等意思;
分詞則指餘民、倖存者(創 14:10; 撒上 11:11),
而本字的延伸名詞(HB7611)則特指餘種、餘民,(創 45:7; 王下 19:4, 31; 賽 46:3; 耶 23:3)等經文,都不斷表達在救恩神學上,餘民的觀點是出於神的憐憫、堅愛。
貳、經文延伸意義
一、神既是創造者,也是毀滅者
1、洪水臨到的描寫內容,可供比較創造之時的情境和用詞
A、由分開諸水使地顯出,變成諸水淹沒那地,使之隱藏。
B、由諸光的創造、管理晝夜,變成天地昏暗,方舟僅餘一處透光處。
C、造人治理諸活物,因而神引之到亞當面前命名,現變成神使諸活物到挪亞那裏好進方舟。
D、造諸活物是各從其類,留下餘種也是各從其類。
E、造天地萬有,事就這樣成了,命建方舟和入方舟,挪亞都照作了。
2、審判留有餘恩,都按神所定法則而行者,才能存有、存留
A、行動都是由神命定和主導
B、進方舟的法則
二、義人與站立者的區分
1、「一切站立者」
A、審判臨及之因,是由於自我,不是受連累
B、(創 6:3, 5-7, 11-12, 13)一百二十年的時間,人在神面前的評價都是一樣。
2、義人
A、義人因其義行而活
B、新約稱信眾是因信稱義
C、新約中被稱為義人的例子 ,都有其義行事蹟證為義人
(太 1:19)約瑟;
(太 23:35)亞伯;
(太 25:37)行善於弱小者身上的;
(太 27:19)耶穌;
(可 6:20)施洗約翰;
(路 1:6 )撒迦利亞和以利沙伯;
(徒 10:22)哥尼流;
(彼後 2:7)羅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