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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sion:yhb:rom [2025/02/28 20:09 Fri -0600 (3 個月前)] – lyx | version:yhb:rom [2025/05/23 12:32 Fri -0500 (7 天前)] (目前版本) – wc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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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羅馬書 ====== | ====== 羅馬書 ====== | ||
- | |Rom 1:1 | + | |Rom 1:1 |
|Rom 1:2 | |Rom 1:2 | ||
|Rom 1:3 | |Rom 1:3 | ||
- | |Rom 1:4 | + | |Rom 1:4 |
- | |Rom 1:5 | + | |Rom 1:5 |
- | |Rom 1:6 | + | |Rom 1:6 |
- | |Rom 1:7 | + | |Rom 1:7 |
- | |Rom 1:8 | + | |Rom 1:8 |
- | |Rom 1:9 | + | |Rom 1:9 |
- | |Rom 1:10 |常常在我的禱告上,不住地懇求,是否終究於某時,我將有一豐盛的旅途,在神的旨意中去到你們那裏。|(([「是否終究於某時」:原文「是否怎樣於某時」,表達出他渴望於某時成就某事。《和合本》意表不確定是否合神旨意,然而原文表明,保羅能夠確定神的旨意要他去羅馬,但不確定於何時成就。「豐盛的旅途」:是有豐盛精彩之旅、但不見得是平坦順利之旅。]))| | + | |Rom 1:10 |常常在我的禱告上,不住地懇求,是否終究於某時,我將有一豐盛的旅途,在神的旨意中去到你們那裏。|(([註羅1: |
- | |Rom 1:11 |因為我不斷切慕去見你們,為分賜你們某一樣屬靈的禮物,達成你們被堅固的事。|(([「禮物」:常被譯為「恩賜」。「義人因信得生」這就是「這一禮物」,就是「福音」。這福音內容豐富,但常被人狹窄化,只重「因信稱義」;然而「因信稱義」是指「本於信」,因此而得以成為義人,接下來還要「以致於信」,就是「義人因信得生」,就是要憑信遵行順服神的一切律法,方能得生。就是要按照耶穌的信心,對神的話、即神的律法有絕對的相信、絕對的順服,而去作成、應驗神的律法/神的話。]))| | + | |Rom 1:11 |因為我不斷切慕去見你們,為分賜你們某一樣屬靈的禮物,達成你們被堅固的事。|(([註羅1: |
- | |Rom 1:12 |而這(被堅固的事),就是在你們中間,透過那在彼此間,你們的和我的信心同被激勵。|(([本節表明這禮物的果效。]))| | + | |Rom 1:12 |而這(被堅固的事),就是在你們中間,透過那在彼此間,你們的和我的信心同被激勵。|(([註羅1: |
- | |Rom 1:13 |另一方面,我不願意你們不知道,弟兄們!就是我屢次預定去到你們那裏,為要也在你們中間可以得到一些果子,如同也在其餘的外邦人中一樣,惟直到如今仍不斷被攔阻。|(([「果子」:傳福音的目的,是為了得果子,類似農夫之工作,其內容應由下文逐步理解。]))| | + | |Rom 1:13 |另一方面,我不願意你們不知道,弟兄們!就是我屢次預定去到你們那裏,為要也在你們中間可以得到一些果子,如同也在其餘的外邦人中一樣,惟直到如今仍不斷被攔阻。|(([註羅1: |
|Rom 1:14 |不只對希臘人也對化外人、不只對聰明人也對無知人,我都是欠債者。|| | |Rom 1:14 |不只對希臘人也對化外人、不只對聰明人也對無知人,我都是欠債者。|| | ||
- | |Rom 1:15 |這樣,盡我所有的,所切願的,也向你們在羅馬的人,去傳好信息[福音]。|(([「照樣」:原文是「這樣」,《和合本》譯「所以」,意義有些失真。「盡我所有的,所切願的」:這是主詞,是兩個角度,表達其積極的態度。「向你們在羅馬的人」:這是間接受格的賓語。也與上述文法類似,是用重覆補充。「去傳好信息」:不定詞,表目的。此目的是補充說明(14)「我是(欠債者)」——這是主句動詞。]))| | + | |Rom 1:15 |這樣,盡我所有的,所切願的,也向你們在羅馬的人,去傳好信息[福音]。|(([註羅1: |
- | |Rom 1:16 |因為我不以好信息[福音]為羞愧,因為它是神的大軍之能,使每一堅信者達成救恩,不只先給猶太人,也給希臘人。|(([後一個「因為…。…」是解釋前一個「因為……」。「我不以好信息為羞愧」:人的生活行動都以榮辱為其方針,多是追求榮耀而逃避羞辱。由於保羅不視此為羞愧,表示引以為榮,因此他是積極主動的傳揚,而不只是被動地還債。「達成救恩」:達到拯救之事、狀態。救恩不是只有赦罪,還包括其他內容。「堅信者」:是現在分詞,作名詞用,指持續相信之人。救恩不是一蹴而就、一勞永逸的,因此「一次相信、一次得救、永遠得救」之簡單說法並不符合真理。「神的大軍之能」:是必須要求人是持續相信的,否則神也必須兼顧公義原則,而不使之達救恩。「先是猶太人,後是希臘人」:這表明了猶太人是尊於有文化的希臘人,而當時羅馬人崇尚希臘文化。(羅 | + | |Rom 1:16 |因為我不以好信息[福音]為羞愧,因為它是神的大軍之能,使每一堅信者達成救恩,不只先給猶太人,也給希臘人。|(([註羅1: |
- | |Rom 1:17 |因為神的義,在這(好信息)上,持續被揭露出來,出於信以致於信。正如所記:「然而義人出於信將必活著。」|(([「神的義」:指神的公義,與律法有關。指神的義行。(16-18)談到三樣神的作為,分別是「神的大能」和「神的義」;「神的大能作為」是要拯救人,而「神的公義作為」是要被顯明出來,也就是神照著約而實行出來。而「神的義」如何實行出來?是要「本於信、以致於信」,「神的義」是要在「這福音上」被顯明出來,而這福音是神的大能作為。「出於信以致於信」:原文意指「從信而出,達到信。」原文用介詞,而非動詞,因此不在於強調動作,而在乎強調其起點及終點,且都是同樣的事,就是信心。意思類似於「始終如一」、「從一而終」。「義人出於『信』必活著」:MT馬所拉本是「他的信」,LXX是「我的信」。因此這信有所特指。「信」:希伯來文本意是「穩固的支撐物、可靠的帳棚支柱」。希臘文本意是「人被說服而產生的信賴順服之舉」。指的是像耶穌那樣的信心,這義是透過耶穌那樣的信心,將其展現出來。這即是(羅 | + | |Rom 1:17 |因為神的義,在這(好信息)上,持續被揭露出來,出於信以致於信。正如所記:「然而義人出於信將必活著。」|(([註羅1: |
- | |Rom 1:18 |因為神的忿怒,從天上,持續被揭露在人們一切的不敬畏和不義上,他們在不義中拘禁真實。|(([「在……上」:相當於「因……理由」。「真實」:或譯「真理、真相」。]))| | + | |Rom 1:18 |因為神的忿怒,從天上,持續被揭露在人們一切的不敬畏和不義上,他們在不義中拘禁真實。|(([註羅1: |
- | |Rom 1:19 |因這緣故,那神所驗知的事,在他們中間是明顯的,因為那神曾顯明給他們。|(([「驗知」:ginoskō 這是指「因察驗而認識知道」。另一個「知道」 oida 是指「因看見而知道」。]))| | + | |Rom 1:19 |因這緣故,那神所驗知的事,在他們中間是明顯的,因為那神曾顯明給他們。|(([註羅1: |
- | |Rom 1:20 |因為祂諸不能看見的事,從世界的創造行動中,藉所行的諸事,連祂那恆久的大軍之能和神權〔或譯:神性〕,可被不斷了悟的看清楚,使他們成為無可答辯的。|(([參考(詩 19)透過這神所造的世界,可以明白神的大能、榮耀、知識,但人卻不敬畏祂,而敬拜受造之物,而得罪神。「神性、神權」:⒈屬神的的素質。⒉按神之為神,以其性質之所在。⒊在羅馬之用法,談羅馬皇帝之威榮。「世界的創造行動」:不僅是指世物,也包括創世記中的行為事蹟。(何 | + | |Rom 1:20 |因為祂諸不能看見的事,從世界的創造行動中,藉所行的諸事,連祂那恆久的大軍之能和神權[或譯:神性],可被不斷了悟的看清楚,使他們成為無可答辯的。|(([註羅1: |
- | |Rom 1:21 |因這緣故,他們驗知那神之後,卻不當作神榮耀祂,或感謝祂,反倒在他們的意見分辨上成為徒勞無功,且他們無通達的心被矇昏了。|(([以下兩節用了多個希臘邏輯性用詞,意義如下:「(他們的)意見分辨」:分開+邏輯,邏輯分辨力。「虛空」:使某物倒空,用於人則意指使之變為愚妄。用於事則意指使之徒勞無工,無功效。本節是指用於事方面之意。「無通達的心」:沒有+理解能力,引為無智慧的、不通達的。「矇昏」:使之昏暗。]))| | + | |Rom 1:21 |因這緣故,他們驗知那神之後,卻不當作神榮耀祂,或感謝祂,反倒在他們的意見分辨上成為徒勞無功,且他們無通達的心被矇昏了。|(([註羅1: |
- | |Rom 1:22 |自稱是聰明者的變成愚蠢。|(([「聰明者」:陽性詞,指人。耶穌用於「聰明的工匠」,指有經驗有技巧的。引申為在辯論上有經驗及技巧,由於希臘人重視辯論,故認為善於辯論者為有智慧者。「愚蠢」:用於鹽若「失了味」,即無用處、無功效的。]))| | + | |Rom 1:22 |自稱是聰明者的變成愚蠢。|(([註羅1: |
- | |Rom 1:23 |且曾以人類和飛禽和走獸和昆蟲朽壞的肖像樣式,更替神那不朽壞的榮光。|(([更替:原文一般用於「更換」衣服。《和合本》將文句意思顛倒!原意是將偶像樣式,更替了神那不朽的榮光。這樣的更替,就是(21)人的意見分辨,即「反倒在他們的意見分辨上成為虛空,且他們無通達的心被矇昏了。」「朽壞的肖像樣式」對應於(26)「可鄙視的邪情」。]))| | + | |Rom 1:23 |且曾以人類和飛禽和走獸和昆蟲朽壞的肖像樣式,更替神那不朽壞的榮光。|(([註羅1:23 「更替」:原文一般用於「更換」衣服。《和合本》將文句意思顛倒!原意是將偶像樣式,更替了神那不朽的榮光。這樣的更替,就是(21)人的意見分辨,即「反倒在他們的意見分辨上成為虛空,且他們無通達的心被矇昏了。」「朽壞的肖像樣式」對應於(26)「可鄙視的情慾」。]))| |
- | |Rom 1:24 |所以神交付他們在他們心中的情慾裏,以致彼此之間他們的身體不斷地受玷辱的汙穢中。|(([「交付」:原文常用於「交付官府」。「神交付他們」是神主動交付,而「神任憑他們」是神容許他們;這兩意都是原文字的意思,但本譯文選擇前者,其意相當於(帖後 | + | |Rom 1:24 |所以神交付他們在他們心中的情慾裏,以致彼此之間他們的身體不斷地受玷辱的汙穢中。|(([註羅1:24「交付」:原文常用於「交付官府」。「神交付他們」是神主動交付,而「神任憑他們」是神容許他們;這兩意都是原文字的意思,但本譯文選擇前者,其意相當於(帖後 2: |
- | |Rom 1:25 |這類人曾以虛假更替神的真實,且敬拜事奉那受造物,來取代造物主;祂是當讃美的,直到永世,阿們!|(([「真實」:或譯「真理、真相」。希臘文意義「無+遮蓋」,希伯來文意義「可靠穩固、肯定而不改變、誠實誠然」。「神的真實」:因神是造物主,所以是真實不變的。從中文用語而言,真實的範疇大於真理。「虛假」指的是偶像(賽 41: | + | |Rom 1:25 |這類人曾以虛假更替神的真實,且敬拜事奉那受造物,來取代造物主;祂是當讃美的,直到永世,阿們!|(([註羅1: |
- | |Rom 1:26 |因這緣故,神交付他們進入可鄙視的情慾中,因為不但他們的女人更替本性的功用,以致違反本性。|(([「邪情」:原意是「情緒」,本沒有貶義,「基督受苦」就是用這字。「交付」:交付給撒但(林前 | + | |Rom 1:26 |因這緣故,神交付他們進入可鄙視的情慾中,因為不但他們的女人更替本性的功用,以致違反本性。|(([註羅1: |
|Rom 1:27 |且男人也同樣撇棄女人本性的功用,對於彼此慾火中燒,男和男之間成就了那裸露羞恥的事,在他們自己身上應該回收他們欺哄的報應。|| | |Rom 1:27 |且男人也同樣撇棄女人本性的功用,對於彼此慾火中燒,男和男之間成就了那裸露羞恥的事,在他們自己身上應該回收他們欺哄的報應。|| | ||
|Rom 1:28 |且正如他們在知識上不曾驗中那神,去擁有(祂),那神就交付他們進入不被驗中的心思,去作持續達不到神前的事。|| | |Rom 1:28 |且正如他們在知識上不曾驗中那神,去擁有(祂),那神就交付他們進入不被驗中的心思,去作持續達不到神前的事。|| | ||
- | |Rom 1:29 |早已被各樣不義、邪惡、貪婪、邪念所滿溢,裝滿了嫉妒的、兇殺的、爭吵的、詭詐的、慣行惡事的。中傷、|| | + | |Rom 1:29 |早已被各樣不義、邪惡、貪婪、惡念[或譯:邪念]所滿溢,裝滿了嫉妒的、兇殺的、爭吵的、詭詐的、慣行惡事的。中傷、|| |
- | |Rom 1:30 |誹謗、神所憎恨的、高傲、傲慢、自誇、設計惡事、對父母不順從|| | + | |Rom 1:30 |誹謗、神所憎恨的、高傲、傲慢、自誇、設計惡事、對父母不順從、|| |
|Rom 1:31 |冥頑不靈、不守約、無親情、無堅愛。|| | |Rom 1:31 |冥頑不靈、不守約、無親情、無堅愛。|| | ||
|Rom 1:32 |這類人確知神義的要求〔或譯:判罪、法則〕,就是:凡實行這樣事的人,他們配當死亡。不但他們不斷的作,更對實行這些事者感到滿意。|| | |Rom 1:32 |這類人確知神義的要求〔或譯:判罪、法則〕,就是:凡實行這樣事的人,他們配當死亡。不但他們不斷的作,更對實行這些事者感到滿意。|| | ||
行 44: | 行 44: | ||
|Rom 2:11 |因為對神而言,祂不是以貌取人的。|| | |Rom 2:11 |因為對神而言,祂不是以貌取人的。|| | ||
|Rom 2:12 |因為凡在律法之外犯了罪,也必在律法之外滅亡。而凡在律法之內犯了罪,也必透過律法受審判。|| | |Rom 2:12 |因為凡在律法之外犯了罪,也必在律法之外滅亡。而凡在律法之內犯了罪,也必透過律法受審判。|| | ||
- | |Rom 2:13 |因為在神面前,那些律法的聽見者並非是義的,但是那些律法的遵行者才必被稱為義。|| | + | |Rom 2:13 |因為在神面前,那些律法的聽見者並非是義的,但是那些律法的遵行者才必被稱為義。|(([註羅2: |
|Rom 2:14 |因為每當那沒有律法的外邦人,依本性可以去行那些屬於律法的事時候,他們雖沒有律法,對他們而言,律法是存在的。|| | |Rom 2:14 |因為每當那沒有律法的外邦人,依本性可以去行那些屬於律法的事時候,他們雖沒有律法,對他們而言,律法是存在的。|| | ||
- | |Rom 2:15 |這類人在他們心中,自己持續顯示出,那律法的那工作〔或譯:功用〕是刻寫的,同時他們的共知〔或譯:是非之心、良知,意:對任何事分辨是非的自覺;下同〕一同見證,並且在那眾推理之中相互控告或甚至做出辯護。|| | + | |Rom 2:15 |這類人在他們心中,自己持續顯示出,那律法的那工作〔或譯:功用〕是刻寫的,同時他們的良知〔直譯:共同知識〕一同見證,並且在那眾推理之中相互控告或甚至做出辯護。|(([註羅2: |
|Rom 2:16 |就在神透過耶穌基督,按照我的好信息[福音](所言),審判人眾隱密事的日子。|| | |Rom 2:16 |就在神透過耶穌基督,按照我的好信息[福音](所言),審判人眾隱密事的日子。|| | ||
|Rom 2:17 |然而若你一直自稱為猶太人,並持續倚靠律法,又不斷以神為誇耀。|| | |Rom 2:17 |然而若你一直自稱為猶太人,並持續倚靠律法,又不斷以神為誇耀。|| | ||
行 80: | 行 80: | ||
|Rom 3:18 |他們的眼中沒有神的敬畏。|| | |Rom 3:18 |他們的眼中沒有神的敬畏。|| | ||
|Rom 3:19 |然而我們既已曉得:凡那律法一直說了什麼話,係對那些在律法之內的人持續講論,為叫每一張嘴能被堵住,且使全世界都能伏在神審判之下。|| | |Rom 3:19 |然而我們既已曉得:凡那律法一直說了什麼話,係對那些在律法之內的人持續講論,為叫每一張嘴能被堵住,且使全世界都能伏在神審判之下。|| | ||
- | |Rom 3:20 |因這緣故,每一肉體出於律法的諸工作,將必不能在神面前被稱義,因為罪的完全知識是透過律法。|(([註羅 | + | |Rom 3:20 |因這緣故,每一肉體出於律法的諸工作,將必不能在神面前被稱義,因為罪的完全知識是透過律法。|(([註羅3: |
|Rom 3:21 |但如今隔開了律法,神的義當它被律法和諸先知所證實時,早已被顯明出來了。|| | |Rom 3:21 |但如今隔開了律法,神的義當它被律法和諸先知所證實時,早已被顯明出來了。|| | ||
|Rom 3:22 |然而神的義是透過基督耶穌的信心,歸給所有堅信者,被顯明出來了。因為區別是不存在的。|| | |Rom 3:22 |然而神的義是透過基督耶穌的信心,歸給所有堅信者,被顯明出來了。因為區別是不存在的。|| | ||
行 93: | 行 93: | ||
|Rom 3:31 |所以,透過那信心,我們持續使律法失效嗎?但願(這事)不會發生!反倒我們不斷堅固律法。|| | |Rom 3:31 |所以,透過那信心,我們持續使律法失效嗎?但願(這事)不會發生!反倒我們不斷堅固律法。|| | ||
|Rom 4:1 | |Rom 4:1 | ||
- | |Rom 4:2 | + | |Rom 4:2 |
|Rom 4:3 | |Rom 4:3 | ||
|Rom 4:4 | |Rom 4:4 | ||
行 128: | 行 128: | ||
|Rom 5:10 |因若我們仍是仇敵時,透過祂兒子的死,我們已和神復和。既已復和,豈不更要在他的生命中將被拯救。|| | |Rom 5:10 |因若我們仍是仇敵時,透過祂兒子的死,我們已和神復和。既已復和,豈不更要在他的生命中將被拯救。|| | ||
|Rom 5:11 |且現今透過他,我們已經取得這和好,不單單如此,更要透過基督耶穌我們的主,以神為誇耀。|| | |Rom 5:11 |且現今透過他,我們已經取得這和好,不單單如此,更要透過基督耶穌我們的主,以神為誇耀。|| | ||
- | |Rom 5:12 |因這緣故,怎樣透過一個人,那罪進入這世界,且那死透過那罪,且那死也照樣臨到所有人,所有人在此狀況下都犯了罪。|(([註羅5: | + | |Rom 5:12 |因這緣故,怎樣透過一個人,那罪進入這世界,且那死透過那罪,且那死也照樣臨到所有人,所有人在此狀況下都犯了罪。|(([註羅5: |
- | |Rom 5:13 |因為直到律法的時候,那罪已存於世界中,然而沒存有律法時,罪不被算定。|(([「那罪」:或譯「那罪者」,即「撒但、魔鬼」,而非某一罪行。]))((註羅5:13 本節同時有「那罪」與「罪」,前者指「那罪者、撒但」,後者指「罪行」。))| | + | |Rom 5:13 |因為直到律法的時候,那罪已存於世界中,然而沒存有律法時,罪不被算定。|(([註羅5: |
|Rom 5:14 |但是那死作王掌權了,從亞當直到摩西,也在那些按亞當違犯的樣式不去犯罪的人身上。亞當是將必來到者的預像。|| | |Rom 5:14 |但是那死作王掌權了,從亞當直到摩西,也在那些按亞當違犯的樣式不去犯罪的人身上。亞當是將必來到者的預像。|| | ||
|Rom 5:15 |但並不是好像那墮落般,而是照著禮物般。因若藉一個人的墮落眾人已死了,那神的美福和那在基督耶穌這一人的美福中之賞賜,豈不更要使之豐盈歸給眾人。|| | |Rom 5:15 |但並不是好像那墮落般,而是照著禮物般。因若藉一個人的墮落眾人已死了,那神的美福和那在基督耶穌這一人的美福中之賞賜,豈不更要使之豐盈歸給眾人。|| | ||
行 166: | 行 166: | ||
|Rom 7:4 | |Rom 7:4 | ||
|Rom 7:5 | |Rom 7:5 | ||
- | |Rom 7:6 | + | |Rom 7:6 |
|Rom 7:7 | |Rom 7:7 | ||
|Rom 7:8 | |Rom 7:8 | ||
行 205: | 行 205: | ||
|Rom 8:18 |因為我不斷算定:現今時期的眾苦難,是不配於將要來顯示於我們的榮光。|| | |Rom 8:18 |因為我不斷算定:現今時期的眾苦難,是不配於將要來顯示於我們的榮光。|| | ||
|Rom 8:19 |因為那受造物的渴望一直等候神的眾子的顯露。|| | |Rom 8:19 |因為那受造物的渴望一直等候神的眾子的顯露。|| | ||
- | |Rom 8:20 |因為那受造物被置於那徒勞無益之下,並非自願的,乃是由於那使它屈服的那位緣故。|| | + | |Rom 8:20 |因為那受造物被順服於那徒勞無益之下,並非自願的,乃是由於那使它順服的那位緣故。|| |
|Rom 8:21 |因這緣故,受造物自己也懷著盼望,將必被釋放脫離那敗壞的奴役,進入那神眾孩子榮光的自由。|| | |Rom 8:21 |因這緣故,受造物自己也懷著盼望,將必被釋放脫離那敗壞的奴役,進入那神眾孩子榮光的自由。|| | ||
|Rom 8:22 |因為我們既已曉得:一切受造物不斷一同嘆息,同受產難直到現今。|| | |Rom 8:22 |因為我們既已曉得:一切受造物不斷一同嘆息,同受產難直到現今。|| | ||
行 225: | 行 225: | ||
|Rom 8:38 |因為我早已被說服:也不是死亡,也不是生命,也不是眾天使,也不是眾執政者,也不是現在的事,也不是將來的事,也不是眾權能者。|| | |Rom 8:38 |因為我早已被說服:也不是死亡,也不是生命,也不是眾天使,也不是眾執政者,也不是現在的事,也不是將來的事,也不是眾權能者。|| | ||
|Rom 8:39 |也不是崇高、也不是深奧、也不是什麼別的受造物,將能夠從神的愛中隔開我們,(神的愛)就是那在我們的主耶穌基督裏的。|| | |Rom 8:39 |也不是崇高、也不是深奧、也不是什麼別的受造物,將能夠從神的愛中隔開我們,(神的愛)就是那在我們的主耶穌基督裏的。|| | ||
- | |Rom 9:1 | + | |Rom 9:1 |
|Rom 9:2 | |Rom 9:2 | ||
|Rom 9:3 | |Rom 9:3 | ||
- | |Rom 9:4 | + | |Rom 9:4 |
- | |Rom 9:5 | + | |Rom 9:5 |
|Rom 9:6 | |Rom 9:6 | ||
|Rom 9:7 | |Rom 9:7 | ||
行 259: | 行 259: | ||
|Rom 9:33 |正如所記:「看哪!我在錫安安置一塊絆腳石,就是跌人的磐石,信靠於他的人,必不至於羞愧。」|| | |Rom 9:33 |正如所記:「看哪!我在錫安安置一塊絆腳石,就是跌人的磐石,信靠於他的人,必不至於羞愧。」|| | ||
|Rom 10:1 |弟兄們,一方面我心所喜悅的,向神所求的,是為他們能進入救恩。|| | |Rom 10:1 |弟兄們,一方面我心所喜悅的,向神所求的,是為他們能進入救恩。|| | ||
- | |Rom 10:2 |因我可以證明他們:他們有神的妒忌〔妒忌或譯:熱誠〕,但不按著完全驗識。|| | + | |Rom 10:2 |因為我可以證明他們:他們有神的妒忌〔或譯:熱誠〕,但不按著完全驗識。|| |
|Rom 10:3 |因為他們不領悟神的義,而不斷尋究去立自己的(義),對於神的義,就持續不順服。|| | |Rom 10:3 |因為他們不領悟神的義,而不斷尋究去立自己的(義),對於神的義,就持續不順服。|| | ||
|Rom 10:4 |因為基督是律法的終極目標,對於一切堅信者都歸於義。|| | |Rom 10:4 |因為基督是律法的終極目標,對於一切堅信者都歸於義。|| | ||
- | |Rom 10:5 |因為摩西所記:「那出於律法的義,行出來的人必在它裏活著。」|| | + | |Rom 10:5 |因為摩西所記:「那出於律法的義,行出來的人必在它裏活著。」|(([註羅10: |
- | |Rom 10:6 |另一方面那出於信的義是這樣說:「別在你的心裏說,誰要升上天?就是要領基督下來;|| | + | |Rom 10:6 |另一方面那出於信的義是這樣說:「別在你的心裏說,誰要升上天?就是要領基督下來;|(([註羅10: |
|Rom 10:7 |或誰要下到陰間?就是要領基督從死人中上來。」|| | |Rom 10:7 |或誰要下到陰間?就是要領基督從死人中上來。」|| | ||
- | |Rom 10:8 |到底他怎麼說呢?「這話與你相近,就在你口中,在你心裏。」這個就是信心之話,即我們所宣傳的。|| | + | |Rom 10:8 |到底他怎麼說呢?「這話與你相近,就在你口中,在你心裏。」這個就是信心之話,即我們所宣傳的。|(([註羅10: |
|Rom 10:9 |(這)就是倘若你在口中宣認耶穌是主,又在你心裏堅信:「神曾使他從死人中復起。」你將必得拯救。|| | |Rom 10:9 |(這)就是倘若你在口中宣認耶穌是主,又在你心裏堅信:「神曾使他從死人中復起。」你將必得拯救。|| | ||
|Rom 10:10 | |Rom 10:10 | ||
行 329: | 行 329: | ||
|Rom 12:13 | |Rom 12:13 | ||
|Rom 12:14 | |Rom 12:1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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