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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羅馬書 ====== ====== 羅馬書 ======
-|Rom 1:1     |保羅、耶穌基督的奴僕,蒙召的使徒,早已被分別/界定出來為傳神的好信息[福音]。|(([「分別/界定」:即「定地界、分別、特派」,指為了特定目的、工作或職份而設定之。]))|+|Rom 1:1     |保羅、耶穌基督的奴僕,蒙召的使徒,早已被分別/界定出來為傳神的好信息[福音]。|(([註羅1:「分別/界定」:即「定地界、分別、特派」,指為了特定目的、工作或職份而設定之。]))|
 |Rom 1:2     |這(好信息)透過祂的眾先知,在聖經中已被事先應許了。|| |Rom 1:2     |這(好信息)透過祂的眾先知,在聖經中已被事先應許了。||
 |Rom 1:3     |是關於祂的這兒子,就是按照肉體,這生自大衛的後裔。|| |Rom 1:3     |是關於祂的這兒子,就是按照肉體,這生自大衛的後裔。||
-|Rom 1:4     |亦即按照聖別的靈,出於眾死人的復起,以大軍之能被顯明/界定是神的這兒子,我們的主基督耶穌。|(([「亦即」:表示與上文為同位語。「顯明/界定」:字根相同於(羅 Rom 1:1)「分別/界定」。]))| +|Rom 1:4     |亦即按照聖別的靈,出於眾死人的復起,以大軍之能被顯明/界定是神的這兒子,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註羅1:「亦即」:表示與上文為同位語。「顯明/界定」:字根相同於(羅 1:1)「分別/界定」。]))| 
-|Rom 1:5     |透過他,我們取得了美福和差遣職份,爲使祂的名在眾民族中達成信心的聽從。|(([「差遣職份」:陰性名詞,或譯「使徒職份」,指作為使徒(陽性名詞)之職。英文以 apostleship 譯之。-ship,加在名詞後面,構成表示狀態、身份、職位、任職期間、本事、手腕等的名詞。「爲了祂的名」:表示是「基於、憑藉這位主」,而不是「基於、憑藉別的其他的主」,這麼說是由於羅馬人是為他們的主「凱撒」而效力。「達成信心的聽從」「聽從」是陰性名詞,指要達到的內涵、標準。「信心的聽從」:(羅 1:5)(羅 16:26)(加 3:2)(加 3:5)被誤譯為:信服真道、聽信福音)他們將名詞「信心」改譯成動詞。]))| +|Rom 1:5     |透過他,我們取得了美福和差遣職份,爲使祂的名在眾民族中達成信心的聽從。|(([註羅1:「差遣職份」:陰性名詞,或譯「使徒職份」,指作為使徒(陽性名詞)之職。英文以 apostleship 譯之。-ship,加在名詞後面,構成表示狀態、身份、職位、任職期間、本事、手腕等的名詞。][「爲了祂的名」:表示是「基於、憑藉這位主」,而不是「基於、憑藉別的其他的主」,這麼說是由於羅馬人是為他們的主「凱撒」而效力。][「達成信心的聽從」「聽從」是陰性名詞,指要達到的內涵、標準。「信心的聽從」:(羅 1:5)(羅 16:26)(加 3:2)(加 3:5),這《和合本》誤譯為:信服真道、聽信福音」,將名詞「信心」改譯成動詞「信服、相信」,有所失真。]))| 
-|Rom 1:6     |在這些人中也有你們,基督耶穌的蒙召者。|(([「蒙召者」:被呼叫出來的。]))| +|Rom 1:6     |在這些人中也有你們,基督耶穌的蒙召者。|(([註羅1:「蒙召者」:被呼叫出來的。]))| 
-|Rom 1:7     |對所有住在羅馬,是神所愛的,是蒙召者,是聖徒。願美福和安泰,由神我們的父,和主耶穌基督,給予你們。|(([「是蒙召者,是聖徒」:意義更加豐富於「奉召作聖徒」。「安泰」:舊譯為「平安」,然而在舊約中本意是人們彼此間之和諧,通順。不僅是平安之意。這一觀念必須是基於神的律法而來的,若不聽從律法,則無法正確明白!「由神我們的父和主耶穌基督」這是保羅書信中時常強調的,美福和安泰的來源,是來自他們兩位,他的神觀絕非三位一體!在新約中,保羅強調他是主耶穌的僕人,而為了神的福音。一定要提到神的兒子主耶穌,因為當時在猶太教背景下,神的觀念不必再強調,然而保羅不斷要為主耶穌作見證,使眾人認識神所預言的那位基督就是耶穌。現今的基督教派普遍矯枉過正,將耶穌高抬為神,認為「只有神能赦罪」,而這觀念,正如法利賽人之觀念,否認耶穌有赦罪權柄。而基督教傳統為了自圓其說,而發明出「耶穌之神人二性說」,真耶穌教會接受以上觀點。「神我們的父」;表明了我們與神之間是「父子關係」,而我們彼此間是「弟兄關係」,正因為是一家人,所以保羅能夠以此修書,向素昧平生的羅馬教會娓娓道來。]))| +|Rom 1:7     |對所有住在羅馬,是神所愛的,是蒙召者,是聖徒。願美福和安泰,由神我們的父,和主耶穌基督,給予你們。|(([註羅1:「是蒙召者,是聖徒」:意義更加豐富於「奉召作聖徒」。「安泰」:舊譯為「平安」,然而在舊約中本意是人們彼此間之和諧,通順。不僅是平安之意。這一觀念必須是基於神的律法而來的,若不聽從律法,則無法正確明白!][「由神我們的父和主耶穌基督」這是保羅書信中時常強調的,美福和安泰的來源,是來自他們兩位,他的神觀絕非三位一體!在新約中,保羅強調他是主耶穌的僕人,而為了神的福音。一定要提到神的兒子主耶穌,因為當時在猶太教背景下,神的觀念不必再強調,然而保羅不斷要為主耶穌作見證,使眾人認識神所預言的那位基督就是耶穌。現今的基督教派普遍矯枉過正,將耶穌高抬為神,認為「只有神能赦罪」,而這觀念,正如法利賽人之觀念,否認耶穌有赦罪權柄。而基督教傳統為了自圓其說,而發明出「耶穌之神人二性說」,真耶穌教會接受以上觀點。「神我們的父」;表明了我們與神之間是「父子關係」,而我們彼此間是「弟兄關係」,正因為是一家人,所以保羅能夠以此修書,向素昧平生的羅馬教會娓娓道來。]))| 
-|Rom 1:8     |首先一方面,我不住地感謝我的神,透過基督耶穌為你們眾人緣故,就是你們的信心在全世界不住的被宣揚。|(([「信心」:本意是被說服,而願意聽從。「信心」被《和合本》譯為「信德」,這是有所不同的,意指「信心的德行」,若此說成立,那麼「因信稱義」就應該譯作「因信德稱義」,便與事實不符了。「就是你們的信心……被宣揚」:這是感謝的內容,而不是原因《和合本》所表達的原因。信心,時常令人感到抽象。(來 11)信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未見之事的確據。不是幻想或自信,而是很有把握的 。就是在聖經上聽見的福音真理,而深信不疑。如亞伯拉罕聽了神的吩咐,他願意按照吩咐去行。有了信心,也要經過試驗,只有通過試驗的才是真信心。恩典神學之「一次得救、永遠得救」之說,認為他們只要在守約上,人只要先前首次守信就可以,後來不守信也仍然會得救。以上之謬誤在於,保羅說:「神向你們有恩慈,是因你們長久保持在神的恩慈中,否則就會被砍下來。」聚會所呼喊派用一話來謬解:我們就如同坐電梯,不會下落,只會上升。神是可信的,不會起起落落的,因此要抓住神的恩典。他們不重視人的行為,以致他們的行為不斷地與恩典是背離的!這樣就是魔鬼的兒女,因為沒有好行為!]))| +|Rom 1:8     |首先一方面,我不住地感謝我的神,透過基督耶穌為你們眾人緣故,就是你們的信心在全世界不住的被宣揚。|(([註羅1:「信心」:本意是被說服,而願意聽從。「信心」被《和合本》譯為「信德」,這是有所不同的,意指「信心的德行」,若此說成立,那麼「因信稱義」就應該譯作「因信德稱義」,便與事實不符了。「就是你們的信心……被宣揚」:這是感謝的內容,而不是原因《和合本》所表達的原因。信心,時常令人感到抽象。(來 11)信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未見之事的確據。不是幻想或自信,而是很有把握的 。就是在聖經上聽見的福音真理,而深信不疑。如亞伯拉罕聽了神的吩咐,他願意按照吩咐去行。有了信心,也要經過試驗,只有通過試驗的才是真信心。恩典神學之「一次得救、永遠得救」之說,認為他們只要在守約上,人只要先前首次守信就可以,後來不守信也仍然會得救。以上之謬誤在於,保羅說:「神向你們有恩慈,是因你們長久保持在神的恩慈中,否則就會被砍下來。」聚會所呼喊派用一話來謬解:我們就如同坐電梯,不會下落,只會上升。神是可信的,不會起起落落的,因此要抓住神的恩典。他們不重視人的行為,以致他們的行為不斷地與恩典是背離的!這樣就是魔鬼的兒女,因為沒有好行為!]))| 
-|Rom 1:9     |因為我的見證者是神,祂是在我靈裏、在祂兒子的好信息[福音]中,我不斷服事的,(見證了)我怎樣不斷地促成關於你們的記憶。|(([「我的見證者」:同(腓 Phi 1:8);主耶穌也曾說:「父為我作見證。」(約 Joh 8:18)。這意義很重要,表明了新約的事奉神,是截然不同於舊約的事奉。舊約是在物質聖殿,用牛羊祭物來事奉。用方言禱告,是用靈禱告(林前 14:14)。「在靈裏,在真理裏敬拜父」(約 4:24)。「祂兒子福音」是指以他的血作為祭物(弗 Eph 2:11-21)。「促成〔做成〕關於你們的記憶〔紀念〕」這應是種習慣性用法。《和譯》應該是貼近本意。]))| +|Rom 1:9     |因為我的見證者是神,祂是在我靈裏、在祂兒子的好信息[福音]中,我不斷服事的,(見證了)我怎樣不斷地促成關於你們的記憶。|(([註羅1:「我的見證者」:同(腓 1:8);主耶穌也曾說:「父為我作見證。」(約 8:18)。「祂是在我靈裏、在祂兒子的好信息[福音]中,我不斷服事的」:這意義很重要,表明了新約的事奉神,是截然不同於舊約的事奉。舊約是在物質聖殿,用牛羊祭物來事奉。用方言禱告,是用靈禱告(林前 14:14)。「在靈裏,在真理裏敬拜父」(約 4:24)。「祂兒子福音」是指以他的血作為祭物(弗 2:11-21)。「促成〔做成〕關於你們的記憶〔紀念〕」這應是種習慣性用法。《和譯》應該是貼近本意。]))| 
-|Rom 1:10    |常常在我的禱告上,不住地懇求,是否終究於某時,我將有一豐盛的旅途,在神的旨意中去到你們那裏。|(([「是否終究於某時」:原文「是否怎樣於某時」,表達出他渴望於某時成就某事。《和合本》意表不確定是否合神旨意,然而原文表明,保羅能夠確定神的旨意要他去羅馬,但不確定於何時成就。「豐盛的旅途」:是有豐盛精彩之旅、但不見得是平坦順利之旅。]))| +|Rom 1:10    |常常在我的禱告上,不住地懇求,是否終究於某時,我將有一豐盛的旅途,在神的旨意中去到你們那裏。|(([註羅1:10 「是否終究於某時」:原文「是否怎樣於某時」,表達出他渴望於某時成就某事。《和合本》意表不確定是否合神旨意,然而原文表明,保羅能夠確定神的旨意要他去羅馬,但不確定於何時成就。「豐盛的旅途」:是有豐盛精彩之旅、但不見得是平坦順利之旅。]))| 
-|Rom 1:11    |因為我不斷切慕去見你們,為分賜你們某一樣屬靈的禮物,達成你們被堅固的事。|(([「禮物」:常被譯為「恩賜」。「義人因信得生」這就是「這一禮物」,就是「福音」。這福音內容豐富,但常被人狹窄化,只重「因信稱義」;然而「因信稱義」是指「本於信」,因此而得以成為義人,接下來還要「以致於信」,就是「義人因信得生」,就是要憑信遵行順服神的一切律法,方能得生。就是要按照耶穌的信心,對神的話、即神的律法有絕對的相信、絕對的順服,而去作成、應驗神的律法/神的話。]))| +|Rom 1:11    |因為我不斷切慕去見你們,為分賜你們某一樣屬靈的禮物,達成你們被堅固的事。|(([註羅1:11 「禮物」:常被譯為「恩賜」。「義人因信得生」這就是「這一禮物」,就是「福音」。這福音內容豐富,但常被人狹窄化,只重「因信稱義」;然而「因信稱義」是指「本於信」,因此而得以成為義人,接下來還要「以致於信」,就是「義人因信得生」,就是要憑信遵行順服神的一切律法,方能得生。就是要按照耶穌的信心,對神的話、即神的律法有絕對的相信、絕對的順服,而去作成、應驗神的律法/神的話。]))| 
-|Rom 1:12    |而這(被堅固的事),就是在你們中間,透過那在彼此間,你們的和我的信心同被激勵。|(([本節表明這禮物的果效。]))| +|Rom 1:12    |而這(被堅固的事),就是在你們中間,透過那在彼此間,你們的和我的信心同被激勵。|(([註羅1:12 本節表明這禮物的果效。]))| 
-|Rom 1:13    |另一方面,我不願意你們不知道,弟兄們!就是我屢次預定去到你們那裏,為要也在你們中間可以得到一些果子,如同也在其餘的外邦人中一樣,惟直到如今仍不斷被攔阻。|(([「果子」:傳福音的目的,是為了得果子,類似農夫之工作,其內容應由下文逐步理解。]))|+|Rom 1:13    |另一方面,我不願意你們不知道,弟兄們!就是我屢次預定去到你們那裏,為要也在你們中間可以得到一些果子,如同也在其餘的外邦人中一樣,惟直到如今仍不斷被攔阻。|(([註羅1:13 「果子」:傳福音的目的,是為了得果子,類似農夫之工作,其內容應由下文逐步理解。]))|
 |Rom 1:14    |不只對希臘人也對化外人、不只對聰明人也對無知人,我都是欠債者。|| |Rom 1:14    |不只對希臘人也對化外人、不只對聰明人也對無知人,我都是欠債者。||
-|Rom 1:15    |這樣,盡我所有的,所切願的,也向你們在羅馬的人,去傳好信息[福音]。|(([「照樣」:原文是「這樣」,《和合本》譯「所以」,意義有些失真。「盡我所有的,所切願的」:這是主詞,是兩個角度,表達其積極的態度。「向你們在羅馬的人」:這是間接受格的賓語。也與上述文法類似,是用重覆補充。「去傳好信息」:不定詞,表目的。此目的是補充說明(14)「我是(欠債者)」——這是主句動詞。]))| +|Rom 1:15    |這樣,盡我所有的,所切願的,也向你們在羅馬的人,去傳好信息[福音]。|(([註羅1:15 「照樣」:原文是「這樣」,《和合本》譯「所以」,意義有些失真。「盡我所有的,所切願的」:這是主詞,是兩個角度,表達其積極的態度。「向你們在羅馬的人」:這是間接受格的賓語。也與上述文法類似,是用重覆補充。「去傳好信息」:不定詞,表目的。此目的是補充說明(14)「我是(欠債者)」——這是主句動詞。]))| 
-|Rom 1:16    |因為我不以好信息[福音]為羞愧,因為它是神的大軍之能,使每一堅信者達成救恩,不只先給猶太人,也給希臘人。|(([後一個「因為…。…」是解釋前一個「因為……」。「我不以好信息為羞愧」:人的生活行動都以榮辱為其方針,多是追求榮耀而逃避羞辱。由於保羅不視此為羞愧,表示引以為榮,因此他是積極主動的傳揚,而不只是被動地還債。「達成救恩」:達到拯救之事、狀態。救恩不是只有赦罪,還包括其他內容。「堅信者」:是現在分詞,作名詞用,指持續相信之人。救恩不是一蹴而就、一勞永逸的,因此「一次相信、一次得救、永遠得救」之簡單說法並不符合真理。「神的大軍之能」:是必須要求人是持續相信的,否則神也必須兼顧公義原則,而不使之達救恩。「先是猶太人,後是希臘人」:這表明了猶太人是尊於有文化的希臘人,而當時羅馬人崇尚希臘文化。(羅 Rom 9:4-5)可表明猶太人之尊貴。]))| +|Rom 1:16    |因為我不以好信息[福音]為羞愧,因為它是神的大軍之能,使每一堅信者達成救恩,不只先給猶太人,也給希臘人。|(([註羅1:16 後一個「因為…。…」是解釋前一個「因為……」。「我不以好信息為羞愧」:人的生活行動都以榮辱為其方針,多是追求榮耀而逃避羞辱。由於保羅不視此為羞愧,表示引以為榮,因此他是積極主動的傳揚,而不只是被動地還債。「達成救恩」:達到拯救之事、狀態。救恩不是只有赦罪,還包括其他內容。「堅信者」:是現在分詞,作名詞用,指持續相信之人。救恩不是一蹴而就、一勞永逸的,因此「一次相信、一次得救、永遠得救」之簡單說法並不符合真理。「神的大軍之能」:是必須要求人是持續相信的,否則神也必須兼顧公義原則,而不使之達救恩。「先是猶太人,後是希臘人」:這表明了猶太人是尊於有文化的希臘人,而當時羅馬人崇尚希臘文化。(羅 9:4-5)可表明猶太人之尊貴。]))| 
-|Rom 1:17    |因為神的義,在這(好信息)上,持續被揭露出來,出於信以致於信。正如所記:「然而義人出於信將必活著。」|(([「神的義」:指神的公義,與律法有關。指神的義行。(16-18)談到三樣神的作為,分別是「神的大能」和「神的義」;「神的大能作為」是要拯救人,而「神的公義作為」是要被顯明出來,也就是神照著約而實行出來。而「神的義」如何實行出來?是要「本於信、以致於信」,「神的義」是要在「這福音上」被顯明出來,而這福音是神的大能作為。「出於信以致於信」:原文意指「從信而出,達到信。」原文用介詞,而非動詞,因此不在於強調動作,而在乎強調其起點及終點,且都是同樣的事,就是信心。意思類似於「始終如一」、「從一而終」。「義人出於『信』必活著」:MT馬所拉本是「他的信」,LXX是「我的信」。因此這信有所特指。「信」:希伯來文本意是「穩固的支撐物、可靠的帳棚支柱」。希臘文本意是「人被說服而產生的信賴順服之舉」。指的是像耶穌那樣的信心,這義是透過耶穌那樣的信心,將其展現出來。這即是(羅 Rom 3:22-26)之本意。「被揭露出來」表示這義不是主動的,而是有「信」的配合,才能被揭露出來。「正如所記:義人出於信必活著。」:「活著」相當於(16)「達成救恩」,因此本句話是總結了(16-17)的內容。]))| +|Rom 1:17    |因為神的義,在這(好信息)上,持續被揭露出來,出於信以致於信。正如所記:「然而義人出於信將必活著。」|(([註羅1:17 「神的義」:指神的公義,與律法有關。指神的義行。(16-18)談到三樣神的作為,分別是「神的大能」和「神的義」;「神的大能作為」是要拯救人,而「神的公義作為」是要被顯明出來,也就是神照著約而實行出來。而「神的義」如何實行出來?是要「本於信、以致於信」,「神的義」是要在「這福音上」被顯明出來,而這福音是神的大能作為。「出於信以致於信」:原文意指「從信而出,達到信。」原文用介詞,而非動詞,因此不在於強調動作,而在乎強調其起點及終點,且都是同樣的事,就是信心。意思類似於「始終如一」、「從一而終」。「義人出於『信』必活著」:MT馬所拉本是「他的信」,LXX是「我的信」。因此這信有所特指。「信」:希伯來文本意是「穩固的支撐物、可靠的帳棚支柱」。希臘文本意是「人被說服而產生的信賴順服之舉」。指的是像耶穌那樣的信心,這義是透過耶穌那樣的信心,將其展現出來。這即是(羅 3:22-26)之本意。「被揭露出來」表示這義不是主動的,而是有「信」的配合,才能被揭露出來。「正如所記:義人出於信必活著。」:「活著」相當於(16)「達成救恩」,因此本句話是總結了(16-17)的內容。]))| 
-|Rom 1:18    |因為神的忿怒,從天上,持續被揭露在人們一切的不敬畏和不義上,他們在不義中拘禁真實。|(([「在……上」:相當於「因……理由」。「真實」:或譯「真理、真相」。]))| +|Rom 1:18    |因為神的忿怒,從天上,持續被揭露在人們一切的不敬畏和不義上,他們在不義中拘禁真實。|(([註羅1:18 「在……上」:相當於「因……理由」。「真實」:或譯「真理、真相」。]))| 
-|Rom 1:19    |因這緣故,那神所驗知的事,在他們中間是明顯的,因為那神曾顯明給他們。|(([「驗知」:ginoskō 這是指「因察驗而認識知道」。另一個「知道」 oida 是指「因看見而知道」。]))| +|Rom 1:19    |因這緣故,那神所驗知的事,在他們中間是明顯的,因為那神曾顯明給他們。|(([註羅1:19 「驗知」:ginoskō 這是指「因察驗而認識知道」。另一個「知道」 oida 是指「因看見而知道」。]))| 
-|Rom 1:20    |因為祂諸不能看見的事,從世界的創造行動中,藉所行的諸事,連祂那恆久的大軍之能和神權或譯:神性,可被不斷了悟的看清楚,使他們成為無可答辯的。|(([參考(詩 19)透過這神所造的世界,可以明白神的大能、榮耀、知識,但人卻不敬畏祂,而敬拜受造之物,而得罪神。「神性、神權」:⒈屬神的的素質。⒉按神之為神,以其性質之所在。⒊在羅馬之用法,談羅馬皇帝之威榮。「世界的創造行動」:不僅是指世物,也包括創世記中的行為事蹟。(何 Hos 6:7)他們卻如亞當背約、在境內向我行事詭詐。亞當之約是神人間立約的根本,然而悖逆之人卻只認為律法是從摩西在西乃山領受律法才開始,認為先前沒有律法,這是大大的謬誤!亞當之約是由(創 1)開始,而到(創 9)所談的挪亞之約,仍是基於(創 1)所談之亞當之約。亞當之約是以屬地的角度而訂立的,使屬地之人能藉此盼望後來的屬天之約;耶穌基督是從天而降,所訂的新約是屬天的,因此我們新約之人也是屬天的,所以不再需要按照屬地之約的方式去立約,也就是說,不再需要受屬肉的割禮!後約會在前約的基礎上加以擴展,這點在林長老所著《真道探微》之〈論約的連續性〉中論述。]))| +|Rom 1:20    |因為祂諸不能看見的事,從世界的創造行動中,藉所行的諸事,連祂那恆久的大軍之能和神權或譯:神性,可被不斷了悟的看清楚,使他們成為無可答辯的。|(([註羅1:20 參考(詩 19)透過這神所造的世界,可以明白神的大能、榮耀、知識,但人卻不敬畏祂,而敬拜受造之物,而得罪神。「神性、神權」:⒈屬神的的素質。⒉按神之為神,以其性質之所在。⒊在羅馬之用法,談羅馬皇帝之威榮。「世界的創造行動」:不僅是指世物,也包括創世記中的行為事蹟。(何 6:7)他們卻如亞當背約、在境內向我行事詭詐。亞當之約是神人間立約的根本,然而悖逆之人卻只認為律法是從摩西在西乃山領受律法才開始,認為先前沒有律法,這是大大的謬誤!亞當之約是由(創 1)開始,而到(創 9)所談的挪亞之約,仍是基於(創 1)所談之亞當之約。亞當之約是以屬地的角度而訂立的,使屬地之人能藉此盼望後來的屬天之約;耶穌基督是從天而降,所訂的新約是屬天的,因此我們新約之人也是屬天的,所以不再需要按照屬地之約的方式去立約,也就是說,不再需要受屬肉的割禮!後約會在前約的基礎上加以擴展,這點在林長老所著《真道探微》之〈論約的連續性〉中論述。]))| 
-|Rom 1:21    |因這緣故,他們驗知那神之後,卻不當作神榮耀祂,或感謝祂,反倒在他們的意見分辨上成為徒勞無功,且他們無通達的心被矇昏了。|(([以下兩節用了多個希臘邏輯性用詞,意義如下:「(他們的)意見分辨」:分開+邏輯,邏輯分辨力。「虛空」:使某物倒空,用於人則意指使之變為愚妄。用於事則意指使之徒勞無工,無功效。本節是指用於事方面之意。「無通達的心」:沒有+理解能力,引為無智慧的、不通達的。「矇昏」:使之昏暗。]))| +|Rom 1:21    |因這緣故,他們驗知那神之後,卻不當作神榮耀祂,或感謝祂,反倒在他們的意見分辨上成為徒勞無功,且他們無通達的心被矇昏了。|(([註羅1:21 以下兩節用了多個希臘邏輯性用詞,意義如下:「(他們的)意見分辨」:分開+邏輯,邏輯分辨力。「虛空」:使某物倒空,用於人則意指使之變為愚妄。用於事則意指使之徒勞無工,無功效。本節是指用於事方面之意。「無通達的心」:沒有+理解能力,引為無智慧的、不通達的。「矇昏」:使之昏暗。]))| 
-|Rom 1:22    |自稱是聰明者的變成愚蠢。|(([「聰明者」:陽性詞,指人。耶穌用於「聰明的工匠」,指有經驗有技巧的。引申為在辯論上有經驗及技巧,由於希臘人重視辯論,故認為善於辯論者為有智慧者。「愚蠢」:用於鹽若「失了味」,即無用處、無功效的。]))| +|Rom 1:22    |自稱是聰明者的變成愚蠢。|(([註羅1:22 「聰明者」:陽性詞,指人。耶穌用於「聰明的工匠」,指有經驗有技巧的。引申為在辯論上有經驗及技巧,由於希臘人重視辯論,故認為善於辯論者為有智慧者。「愚蠢」:用於鹽若「失了味」,即無用處、無功效的。]))| 
-|Rom 1:23    |且曾以人類和飛禽和走獸和昆蟲朽壞的肖像樣式,更替神那不朽壞的榮光。|(([更替:原文一般用於「更換」衣服。《和合本》將文句意思顛倒!原意是將偶像樣式,更替了神那不朽的榮光。這樣的更替,就是(21)人的意見分辨,即「反倒在他們的意見分辨上成為虛空,且他們無通達的心被矇昏了。」「朽壞的肖像樣式」對應於(26)「可鄙視的情」。]))| +|Rom 1:23    |且曾以人類和飛禽和走獸和昆蟲朽壞的肖像樣式,更替神那不朽壞的榮光。|(([註羅1:23 「更替:原文一般用於「更換」衣服。《和合本》將文句意思顛倒!原意是將偶像樣式,更替了神那不朽的榮光。這樣的更替,就是(21)人的意見分辨,即「反倒在他們的意見分辨上成為虛空,且他們無通達的心被矇昏了。」「朽壞的肖像樣式」對應於(26)「可鄙視的情」。]))| 
-|Rom 1:24    |所以神交付他們在他們心中的情慾裏,以致彼此之間他們的身體不斷地受玷辱的汙穢中。|(([「交付」:原文常用於「交付官府」。「神交付他們」是神主動交付,而「神任憑他們」是神容許他們;這兩意都是原文字的意思,但本譯文選擇前者,其意相當於(帖後 2Th 2:10-12)。人的情慾,導致人拒絕律法,而成為汙穢。「身體汙穢」:這是基於神的律法所定義的,所以神的律法並未廢棄,也絕不能廢棄。許多人在老宗派中,在其中的禱告蒙成就,他們就以此來證明老宗派仍是合神心意的。但實際上,不是這個教派來救人,而是神在救人!本來我們信靠神,就是要能勝過人的私慾,但許多人被困在私慾中,是因為神將之交付在其中,而他們就完全無力行神的律法。(雅 Jam 1:14)但各人被試探、乃是被自己的私慾牽引誘惑的。]))| +|Rom 1:24    |所以神交付他們在他們心中的情慾裏,以致彼此之間他們的身體不斷地受玷辱的汙穢中。|(([註羅1:24「交付」:原文常用於「交付官府」。「神交付他們」是神主動交付,而「神任憑他們」是神容許他們;這兩意都是原文字的意思,但本譯文選擇前者,其意相當於(帖後 2:10-12)。人的情慾,導致人拒絕律法,而成為汙穢。「身體汙穢」:這是基於神的律法所定義的,所以神的律法並未廢棄,也絕不能廢棄。許多人在老宗派中,在其中的禱告蒙成就,他們就以此來證明老宗派仍是合神心意的。但實際上,不是這個教派來救人,而是神在救人!本來我們信靠神,就是要能勝過人的私慾,但許多人被困在私慾中,是因為神將之交付在其中,而他們就完全無力行神的律法。(雅 1:14)但各人被試探、乃是被自己的私慾牽引誘惑的。]))| 
-|Rom 1:25    |這類人曾以虛假更替神的真實,且敬拜事奉那受造物,來取代造物主;祂是當讃美的,直到永世,阿們!|(([「真實」:或譯「真理、真相」。希臘文意義「無+遮蓋」,希伯來文意義「可靠穩固、肯定而不改變、誠實誠然」。「神的真實」:因神是造物主,所以是真實不變的。從中文用語而言,真實的範疇大於真理。「虛假」指的是偶像(賽 41:23-24)。「屬天的耶路撒冷」是成就在合神心意的人當中,而不是那些錯謬的教派中。許多人有學識,但仍拜偶像,原因是人的心不正!]))| +|Rom 1:25    |這類人曾以虛假更替神的真實,且敬拜事奉那受造物,來取代造物主;祂是當讃美的,直到永世,阿們!|(([註羅1:25 「真實」:或譯「真理、真相」。希臘文意義「無+遮蓋」,希伯來文意義「可靠穩固、肯定而不改變、誠實誠然」。「神的真實」:因神是造物主,所以是真實不變的。從中文用語而言,真實的範疇大於真理。「虛假」指的是偶像(賽 41:23-24)。「屬天的耶路撒冷」是成就在合神心意的人當中,而不是那些錯謬的教派中。許多人有學識,但仍拜偶像,原因是人的心不正!]))| 
-|Rom 1:26    |因這緣故,神交付他們進入可鄙視的情慾中,因為不但他們的女人更替本性的功用,以致違反本性。|(([「情」:原意是「情緒」,沒有貶義,「基督受苦」就是用字。「交付」:交付給撒但(林前 1Co 5:5; 提前 1Ti 1:20),這就是人犯罪,違背律法,神就將人交到咒詛之中,使人更加敗壞。將之交付給惡者,更是體現神對他們的愛,目的是要他們悔改。]))|+|Rom 1:26    |因這緣故,神交付他們進入可鄙視的情慾中,因為不但他們的女人更替本性的功用,以致違反本性。|(([註羅1:26 「情」:原意是「情緒」,單純使用時沒有貶義,「基督受苦」就是使同源;此處加上了「可鄙視的」使本字成為貶義。「交付」:交付給撒但(林前 5:5; 提前 1:20),這就是人犯罪,違背律法,神就將人交到咒詛之中,使人更加敗壞。將之交付給惡者,更是體現神對他們的愛,目的是要他們悔改。]))|
 |Rom 1:27    |且男人也同樣撇棄女人本性的功用,對於彼此慾火中燒,男和男之間成就了那裸露羞恥的事,在他們自己身上應該回收他們欺哄的報應。|| |Rom 1:27    |且男人也同樣撇棄女人本性的功用,對於彼此慾火中燒,男和男之間成就了那裸露羞恥的事,在他們自己身上應該回收他們欺哄的報應。||
 |Rom 1:28    |且正如他們在知識上不曾驗中那神,去擁有(祂),那神就交付他們進入不被驗中的心思,去作持續達不到神前的事。|| |Rom 1:28    |且正如他們在知識上不曾驗中那神,去擁有(祂),那神就交付他們進入不被驗中的心思,去作持續達不到神前的事。||
-|Rom 1:29    |早已被各樣不義、邪惡、貪婪、邪念所滿溢,裝滿了嫉妒的、兇殺的、爭吵的、詭詐的、慣行惡事的。中傷、|| +|Rom 1:29    |早已被各樣不義、邪惡、貪婪、惡念[或譯:邪念所滿溢,裝滿了嫉妒的、兇殺的、爭吵的、詭詐的、慣行惡事的。中傷、|| 
-|Rom 1:30    |誹謗、神所憎恨的、高傲、傲慢、自誇、設計惡事、對父母不順從||+|Rom 1:30    |誹謗、神所憎恨的、高傲、傲慢、自誇、設計惡事、對父母不順從||
 |Rom 1:31    |冥頑不靈、不守約、無親情、無堅愛。|| |Rom 1:31    |冥頑不靈、不守約、無親情、無堅愛。||
 |Rom 1:32    |這類人確知神義的要求〔或譯:判罪、法則〕,就是:凡實行這樣事的人,他們配當死亡。不但他們不斷的作,更對實行這些事者感到滿意。|| |Rom 1:32    |這類人確知神義的要求〔或譯:判罪、法則〕,就是:凡實行這樣事的人,他們配當死亡。不但他們不斷的作,更對實行這些事者感到滿意。||
行 44: 行 44:
 |Rom 2:11    |因為對神而言,祂不是以貌取人的。|| |Rom 2:11    |因為對神而言,祂不是以貌取人的。||
 |Rom 2:12    |因為凡在律法之外犯了罪,也必在律法之外滅亡。而凡在律法之內犯了罪,也必透過律法受審判。|| |Rom 2:12    |因為凡在律法之外犯了罪,也必在律法之外滅亡。而凡在律法之內犯了罪,也必透過律法受審判。||
-|Rom 2:13    |因為在神面前,那些律法的聽見者並非是義的,但是那些律法的遵行者才必被稱為義。||+|Rom 2:13    |因為在神面前,那些律法的聽見者並非是義的,但是那些律法的遵行者才必被稱為義。|(([註羅2:13 「律法的遵行者」:《和合本》譯作「行律法的」,該譯者選擇意義相近,卻改變詞性的譯文,如此便與(羅 3:20)「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此為錯誤譯文、嚴重失真)使用相同的片語「行律法」,然而兩處經文意義上卻是明顯矛盾衝突而不自知。]))|
 |Rom 2:14    |因為每當那沒有律法的外邦人,依本性可以去行那些屬於律法的事時候,他們雖沒有律法,對他們而言,律法是存在的。|| |Rom 2:14    |因為每當那沒有律法的外邦人,依本性可以去行那些屬於律法的事時候,他們雖沒有律法,對他們而言,律法是存在的。||
-|Rom 2:15    |這類人在他們心中,自己持續顯示出,那律法的那工作〔或譯:功用〕是刻寫的,同時他們的知〔譯:是非之心、良知,意:對任何事分辨是非的自覺;下同〕一同見證,並且在那眾推理之中相互控告或甚至做出辯護。||+|Rom 2:15    |這類人在他們心中,自己持續顯示出,那律法的那工作〔或譯:功用〕是刻寫的,同時他們的知〔譯:知識〕一同見證,並且在那眾推理之中相互控告或甚至做出辯護。|(([註羅2:15 「良知」:名詞,原文直譯「共同知識」,或譯作「共知」,由共同與知識組成,表達人類共同的認知、判斷;或譯「是非之心」,意指對任何事分辨是非的自覺。]))|
 |Rom 2:16    |就在神透過耶穌基督,按照我的好信息[福音](所言),審判人眾隱密事的日子。|| |Rom 2:16    |就在神透過耶穌基督,按照我的好信息[福音](所言),審判人眾隱密事的日子。||
 |Rom 2:17    |然而若你一直自稱為猶太人,並持續倚靠律法,又不斷以神為誇耀。|| |Rom 2:17    |然而若你一直自稱為猶太人,並持續倚靠律法,又不斷以神為誇耀。||
行 80: 行 80:
 |Rom 3:18    |他們的眼中沒有神的敬畏。|| |Rom 3:18    |他們的眼中沒有神的敬畏。||
 |Rom 3:19    |然而我們既已曉得:凡那律法一直說了什麼話,係對那些在律法之內的人持續講論,為叫每一張嘴能被堵住,且使全世界都能伏在神審判之下。|| |Rom 3:19    |然而我們既已曉得:凡那律法一直說了什麼話,係對那些在律法之內的人持續講論,為叫每一張嘴能被堵住,且使全世界都能伏在神審判之下。||
-|Rom 3:20    |因這緣故,每一肉體出於律法的諸工作,將必不能在神面前被稱義,因為罪的完全知識是透過律法。|(([註羅 Rom 3:20 出於律法的諸工作:參(羅 Rom 4:2)出於諸工作。]))|+|Rom 3:20    |因這緣故,每一肉體出於律法的諸工作,將必不能在神面前被稱義,因為罪的完全知識是透過律法。|(([註羅3:20 「律法的諸工作」:英文「works of law」或譯「律法的諸行為」,參見(羅 3:20, 17, 28; 4:2, 6; 9:12, 32; 11:6)「諸工作」、(加 2:16; 3:2, 5, 10)。「出於律法的諸工作:參(羅 4:2)出於諸工作」是意義相同的簡稱。《和合本》譯作「行律法」為錯誤譯文、嚴重失真,該譯者選擇與(羅 2:13)使用相同的片語「行律法」,然而兩處經文意義上卻是明顯矛盾衝突而不自知]))(([獨特譯文]))|
 |Rom 3:21    |但如今隔開了律法,神的義當它被律法和諸先知所證實時,早已被顯明出來了。|| |Rom 3:21    |但如今隔開了律法,神的義當它被律法和諸先知所證實時,早已被顯明出來了。||
 |Rom 3:22    |然而神的義是透過基督耶穌的信心,歸給所有堅信者,被顯明出來了。因為區別是不存在的。|| |Rom 3:22    |然而神的義是透過基督耶穌的信心,歸給所有堅信者,被顯明出來了。因為區別是不存在的。||
行 93: 行 93:
 |Rom 3:31    |所以,透過那信心,我們持續使律法失效嗎?但願(這事)不會發生!反倒我們不斷堅固律法。|| |Rom 3:31    |所以,透過那信心,我們持續使律法失效嗎?但願(這事)不會發生!反倒我們不斷堅固律法。||
 |Rom 4:1     |所以,對我們的先祖亞伯拉罕按著肉體去尋得的,我們可回答什麼?|| |Rom 4:1     |所以,對我們的先祖亞伯拉罕按著肉體去尋得的,我們可回答什麼?||
-|Rom 4:2     |因為倘若亞伯拉罕出於諸工作被稱義,他就一直有可誇口的,但是在神面並沒有。|((註羅4:2 出於諸工作:即出於律法的諸工作,參(羅 3:20)。))|+|Rom 4:2     |因為倘若亞伯拉罕出於諸工作被稱義,他就一直有可誇口的,但是在神面並沒有。|((註羅4:出於諸工作:即(羅 3:20)「出於律法的諸工作」的簡稱))|
 |Rom 4:3     |因為經上說什麼?「亞伯拉罕相信了那神,而他就被算定為義」。|| |Rom 4:3     |因為經上說什麼?「亞伯拉罕相信了那神,而他就被算定為義」。||
 |Rom 4:4     |惟對作工者而言,工錢並不按著美福被算定,乃是按著當得價款。|| |Rom 4:4     |惟對作工者而言,工錢並不按著美福被算定,乃是按著當得價款。||
行 128: 行 128:
 |Rom 5:10    |因若我們仍是仇敵時,透過祂兒子的死,我們已和神復和。既已復和,豈不更要在他的生命中將被拯救。|| |Rom 5:10    |因若我們仍是仇敵時,透過祂兒子的死,我們已和神復和。既已復和,豈不更要在他的生命中將被拯救。||
 |Rom 5:11    |且現今透過他,我們已經取得這和好,不單單如此,更要透過基督耶穌我們的主,以神為誇耀。|| |Rom 5:11    |且現今透過他,我們已經取得這和好,不單單如此,更要透過基督耶穌我們的主,以神為誇耀。||
-|Rom 5:12    |因這緣故,怎樣透過一個人,那罪進入這世界,且那死透過那罪,且那死也照樣臨到所有人,所有人在此狀況下都犯了罪。|(([註羅5:12 「那罪」:作者用定冠詞來特別界定,用以指稱特定的一位,有主觀思想及行為能力的個體,而非泛指某一罪行,故可譯作「那罪者」,等同於「那惡者」,即撒但、魔鬼。以下皆同。]))(([「那罪」:或譯「那罪者」,即「撒但、魔鬼」,而非某一罪行。]))| +|Rom 5:12    |因這緣故,怎樣透過一個人,那罪進入這世界,且那死透過那罪,且那死也照樣臨到所有人,所有人在此狀況下都犯了罪。|(([註羅5:12 「那罪」:作者用定冠詞來特別界定,用以指稱特定的一位,有主觀思想及行為能力的個體,而非泛指某一罪行,故可譯作「那罪者」,等同於「那惡者」,即撒但、魔鬼。以下皆同。][「那罪」:或譯「那罪者」,即「撒但、魔鬼」,而非某一罪行。]))| 
-|Rom 5:13    |因為直到律法的時候,那罪已存於世界中,然而沒存有律法時,罪不被算定。|(([「那罪」:或譯「那罪者」,即「撒但、魔鬼」,而非某一罪行。]))((註羅5:13 本節同時有「那罪」與「罪」,前者指「那罪者、撒但」,後者指「罪行」。))|+|Rom 5:13    |因為直到律法的時候,那罪已存於世界中,然而沒存有律法時,罪不被算定。|(([註羅5:13 本節同時有「那罪」與「罪」,前者指「那罪者、撒但」,後者指「罪行」。]))(([「那罪」:或譯「那罪者」,即「撒但、魔鬼」,而非某一罪行。]))|
 |Rom 5:14    |但是那死作王掌權了,從亞當直到摩西,也在那些按亞當違犯的樣式不去犯罪的人身上。亞當是將必來到者的預像。|| |Rom 5:14    |但是那死作王掌權了,從亞當直到摩西,也在那些按亞當違犯的樣式不去犯罪的人身上。亞當是將必來到者的預像。||
 |Rom 5:15    |但並不是好像那墮落般,而是照著禮物般。因若藉一個人的墮落眾人已死了,那神的美福和那在基督耶穌這一人的美福中之賞賜,豈不更要使之豐盈歸給眾人。|| |Rom 5:15    |但並不是好像那墮落般,而是照著禮物般。因若藉一個人的墮落眾人已死了,那神的美福和那在基督耶穌這一人的美福中之賞賜,豈不更要使之豐盈歸給眾人。||
行 166: 行 166:
 |Rom 7:4     |所以,我的弟兄們!你們透過基督的身體,對律法而言也已被判處死刑了;為要你們歸於別人,就是歸於那從死人中復起者,為要我們可以結果子歸給那神。|| |Rom 7:4     |所以,我的弟兄們!你們透過基督的身體,對律法而言也已被判處死刑了;為要你們歸於別人,就是歸於那從死人中復起者,為要我們可以結果子歸給那神。||
 |Rom 7:5     |因當我們還在肉體裏,那眾罪的邪情,就是那透過律法的,在我們的眾肢體中運行,以致結出果子歸給那死亡。|| |Rom 7:5     |因當我們還在肉體裏,那眾罪的邪情,就是那透過律法的,在我們的眾肢體中運行,以致結出果子歸給那死亡。||
-|Rom 7:6     |然而現今因在拘禁我們的(狀況狀況或譯:律法〕)中死了,我們就從那律法那裏隔絕了,以便於我們持續去奴僕服事(神),是在靈的新樣裏,而不是在成文典籍的舊樣裏。||+|Rom 7:6     |然而現今因在拘禁我們的(狀況)[狀況或譯:律法中死了,我們就從那律法那裏隔絕了,以便於我們持續去奴僕服事(神),是在靈的新樣裏,而不是在成文典籍的舊樣裏。||
 |Rom 7:7     |所以,我們可回答什麼?那律法是罪嗎?但願(這事)不會發生!只是若非透過那律法,我就不曾驗知那罪。且因若非律法說:不可貪慾,我就從未注視那私慾。|(([「那罪」:或譯「那罪者」,即「撒但、魔鬼」,而非某一罪行。]))| |Rom 7:7     |所以,我們可回答什麼?那律法是罪嗎?但願(這事)不會發生!只是若非透過那律法,我就不曾驗知那罪。且因若非律法說:不可貪慾,我就從未注視那私慾。|(([「那罪」:或譯「那罪者」,即「撒但、魔鬼」,而非某一罪行。]))|
 |Rom 7:8     |然而因那罪透過誡命占有基地之後,在我裏面已作成各種的私慾,因為隔開了律法,罪是死的。|(([「那罪」:或譯「那罪者」,即「撒但、魔鬼」,而非某一罪行。]))| |Rom 7:8     |然而因那罪透過誡命占有基地之後,在我裏面已作成各種的私慾,因為隔開了律法,罪是死的。|(([「那罪」:或譯「那罪者」,即「撒但、魔鬼」,而非某一罪行。]))|
行 205: 行 205:
 |Rom 8:18    |因為我不斷算定:現今時期的眾苦難,是不配於將要來顯示於我們的榮光。|| |Rom 8:18    |因為我不斷算定:現今時期的眾苦難,是不配於將要來顯示於我們的榮光。||
 |Rom 8:19    |因為那受造物的渴望一直等候神的眾子的顯露。|| |Rom 8:19    |因為那受造物的渴望一直等候神的眾子的顯露。||
-|Rom 8:20    |因為那受造物被於那徒勞無益之下,並非自願的,乃是由於那使它服的那位緣故。||+|Rom 8:20    |因為那受造物被順服於那徒勞無益之下,並非自願的,乃是由於那使它服的那位緣故。||
 |Rom 8:21    |因這緣故,受造物自己也懷著盼望,將必被釋放脫離那敗壞的奴役,進入那神眾孩子榮光的自由。|| |Rom 8:21    |因這緣故,受造物自己也懷著盼望,將必被釋放脫離那敗壞的奴役,進入那神眾孩子榮光的自由。||
 |Rom 8:22    |因為我們既已曉得:一切受造物不斷一同嘆息,同受產難直到現今。|| |Rom 8:22    |因為我們既已曉得:一切受造物不斷一同嘆息,同受產難直到現今。||
行 225: 行 225:
 |Rom 8:38    |因為我早已被說服:也不是死亡,也不是生命,也不是眾天使,也不是眾執政者,也不是現在的事,也不是將來的事,也不是眾權能者。|| |Rom 8:38    |因為我早已被說服:也不是死亡,也不是生命,也不是眾天使,也不是眾執政者,也不是現在的事,也不是將來的事,也不是眾權能者。||
 |Rom 8:39    |也不是崇高、也不是深奧、也不是什麼別的受造物,將能夠從神的愛中隔開我們,(神的愛)就是那在我們的主耶穌基督裏的。|| |Rom 8:39    |也不是崇高、也不是深奧、也不是什麼別的受造物,將能夠從神的愛中隔開我們,(神的愛)就是那在我們的主耶穌基督裏的。||
-|Rom 9:1     |在基督裏我一直說真話,當我的共知[良知在聖靈裏為我一同見證時,我一直不說謊,||+|Rom 9:1     |在基督裏我一直說真話,當我的良知〔直譯:共同知識〕在聖靈裏為我一同見證時,我一直不說謊,||
 |Rom 9:2     |就是我的憂愁是極大的,我的心不住的傷痛。|| |Rom 9:2     |就是我的憂愁是極大的,我的心不住的傷痛。||
 |Rom 9:3     |因我祈願我自己為我的弟兄,就是我骨肉親屬,而成為咒詛,與基督隔絕。|| |Rom 9:3     |因我祈願我自己為我的弟兄,就是我骨肉親屬,而成為咒詛,與基督隔絕。||
-|Rom 9:4     |他們是以色列人,那收養為養子的(名),並那榮光、那些諸約、那立定的律法,那敬拜之事奉和那些諸應許都是他們的。|| +|Rom 9:4     |他們是以色列人,那收養為養子的(名),並那榮光、那些諸約、那立定的律法,那敬拜之事奉和那些諸應許都是他們的。|| 
-|Rom 9:5     |列祖是他們的,那按肉體說,基督也是從他們出來的。那存在萬有之上的神,是當被稱頌直到萬世,阿門。||+|Rom 9:5     |列祖是他們的,那按肉體說,基督也是從他們出來的。那存在萬有之上的神,是當被稱頌直到萬世,阿門。|(([註羅9:5 「那存在萬有之上的神」不是指「基督」,但《和合本》譯作「他是在萬有之上」,是誤譯!]))(([獨特譯文]))|
 |Rom 9:6     |但這並不是說:神的話已落空了,因為出自以色列者,並非全都是以色列這族的。|| |Rom 9:6     |但這並不是說:神的話已落空了,因為出自以色列者,並非全都是以色列這族的。||
 |Rom 9:7     |也不是說他們是亞伯拉罕的後裔,就都是(承繼產業的)兒女,乃是「本於以撒者,才可稱為你的後裔」|| |Rom 9:7     |也不是說他們是亞伯拉罕的後裔,就都是(承繼產業的)兒女,乃是「本於以撒者,才可稱為你的後裔」||
行 259: 行 259:
 |Rom 9:33    |正如所記:「看哪!我在錫安安置一塊絆腳石,就是跌人的磐石,信靠於他的人,必不至於羞愧。」|| |Rom 9:33    |正如所記:「看哪!我在錫安安置一塊絆腳石,就是跌人的磐石,信靠於他的人,必不至於羞愧。」||
 |Rom 10:1    |弟兄們,一方面我心所喜悅的,向神所求的,是為他們能進入救恩。|| |Rom 10:1    |弟兄們,一方面我心所喜悅的,向神所求的,是為他們能進入救恩。||
-|Rom 10:2    |因我可以證明他們:他們有神的妒忌〔妒忌或譯:熱誠〕,但不按著完全驗識。||+|Rom 10:2    |因我可以證明他們:他們有神的妒忌〔或譯:熱誠〕,但不按著完全驗識。||
 |Rom 10:3    |因為他們不領悟神的義,而不斷尋究去立自己的(義),對於神的義,就持續不順服。|| |Rom 10:3    |因為他們不領悟神的義,而不斷尋究去立自己的(義),對於神的義,就持續不順服。||
 |Rom 10:4    |因為基督是律法的終極目標,對於一切堅信者都歸於義。|| |Rom 10:4    |因為基督是律法的終極目標,對於一切堅信者都歸於義。||
-|Rom 10:5    |因為摩西所記:「那出於律法的義,行出來的人必在它裏活著。」|| +|Rom 10:5    |因為摩西所記:「那出於律法的義,行出來的人必在它裏活著。」|(([註羅10:5 引自(利 18:5)。]))
-|Rom 10:6    |另一方面那出於信的義是這樣說:「別在你的心裏說,誰要升上天?就是要領基督下來;||+|Rom 10:6    |另一方面那出於信的義是這樣說:「別在你的心裏說,誰要升上天?就是要領基督下來;|(([註羅10:6-8 引自(申 30:11-14)。]))|
 |Rom 10:7    |或誰要下到陰間?就是要領基督從死人中上來。」|| |Rom 10:7    |或誰要下到陰間?就是要領基督從死人中上來。」||
-|Rom 10:8    |到底他怎麼說呢?「這話與你相近,就在你口中,在你心裏。」這個就是信心之話,即我們所宣傳的。||+|Rom 10:8    |到底他怎麼說呢?「這話與你相近,就在你口中,在你心裏。」這個就是信心之話,即我們所宣傳的。|(([註羅10:8 引自(申 30:14)。]))|
 |Rom 10:9    |(這)就是倘若你在口中宣認耶穌是主,又在你心裏堅信:「神曾使他從死人中復起。」你將必得拯救。|| |Rom 10:9    |(這)就是倘若你在口中宣認耶穌是主,又在你心裏堅信:「神曾使他從死人中復起。」你將必得拯救。||
 |Rom 10:10   |因為心裏堅信就歸於義,而口中宣認就歸於救恩。|| |Rom 10:10   |因為心裏堅信就歸於義,而口中宣認就歸於救恩。||
行 329: 行 329:
 |Rom 12:13   |對於聖徒的需求,要共同分享;對陌生人的愛,要追逐。|| |Rom 12:13   |對於聖徒的需求,要共同分享;對陌生人的愛,要追逐。||
 |Rom 12:14   |要祝福那追逼你們的;只要祝福不可咒詛。|| |Rom 12:14   |要祝福那追逼你們的;只要祝福不可咒詛。||
-|Rom 12:15   |要同著喜樂者喜樂;要同著哭泣哭泣。||+|Rom 12:15   |要同著喜樂者喜樂;要同著哭泣哭泣。||
 |Rom 12:16   |要彼此思想相同的事。不要思想高傲的事;乃要陪同卑微的人。別自以為聰明。|| |Rom 12:16   |要彼此思想相同的事。不要思想高傲的事;乃要陪同卑微的人。別自以為聰明。||
-|Rom 12:17   |不要以惡惡。要在眾人眼前預先籌劃優美的事。||+|Rom 12:17   |不要以惡對惡[或譯:以惡報惡、以惡還惡]。要在眾人眼前預先籌劃優美的事。||
 |Rom 12:18   |若有能力,出於你所有的,同眾人尋求和諧安泰。|| |Rom 12:18   |若有能力,出於你所有的,同眾人尋求和諧安泰。||
 |Rom 12:19   |別為自己施行公義,親愛的(弟兄們),寧可給這忿怒留地步。因為(經上)記著:主說,施行公義在我,我必報應。|| |Rom 12:19   |別為自己施行公義,親愛的(弟兄們),寧可給這忿怒留地步。因為(經上)記著:主說,施行公義在我,我必報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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