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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at 5:46    |因為倘若你們愛那些一直愛你的人,你們持續擁有什麼賞報呢?那些稅吏不也是一直行這事嗎?|| |Mat 5:46    |因為倘若你們愛那些一直愛你的人,你們持續擁有什麼賞報呢?那些稅吏不也是一直行這事嗎?||
 |Mat 5:47    |且倘若你們單單向你們的那些弟兄問安,你們持續作了什麼卓越的事呢?那外邦人不也是一直行這事嗎?|| |Mat 5:47    |且倘若你們單單向你們的那些弟兄問安,你們持續作了什麼卓越的事呢?那外邦人不也是一直行這事嗎?||
-|Mat 5:48    |所以,你們應當持續是完全的,正如你們天上的那父一直是完全的一樣。||+|Mat 5:48    |所以,你們應當持續是完全的,正如你們天上的那父一直是完全的一樣。|(([註:耶穌是引用利未記中,祭司與祭物都是完全的,祭司代表神是完全,祭物代表選民也當完全。]))|
 |Mat 6:1     |然而你們應當持續留意你們的那義,不可行在那人們面前,好讓他們看見;但若不然[或譯:否則],在你們在那諸天裏的那父之前,你們一直沒有賞報。|| |Mat 6:1     |然而你們應當持續留意你們的那義,不可行在那人們面前,好讓他們看見;但若不然[或譯:否則],在你們在那諸天裏的那父之前,你們一直沒有賞報。||
 |Mat 6:2     |所以,每當你持續行憐憫時,不可在你面前吹號筒,如同那些假冒為善者[原指:演員,下同]持續在那些會堂中,和在那些市街上行一樣,為要受那人們誇讚。我實在地告訴你們:『他們現正全部收到他們的那賞報。』|| |Mat 6:2     |所以,每當你持續行憐憫時,不可在你面前吹號筒,如同那些假冒為善者[原指:演員,下同]持續在那些會堂中,和在那些市街上行一樣,為要受那人們誇讚。我實在地告訴你們:『他們現正全部收到他們的那賞報。』||
行 156: 行 156:
 |Mat 6:11    |我們的那餅,即那第二天的[或譯:未來的],請今日賜給我們。|| |Mat 6:11    |我們的那餅,即那第二天的[或譯:未來的],請今日賜給我們。||
 |Mat 6:12    |且請將我們的那些債務赦免[免除]給我們,正如我們也曾赦免[免除]我們的那些欠債者。|(([註太6:12 「赦免」:或譯「免除」。上句或譯:請對我們免除我們的那些債務。「債務」一詞在(路 11:4)則用「罪」,故此可譯作「罪債」。]))| |Mat 6:12    |且請將我們的那些債務赦免[免除]給我們,正如我們也曾赦免[免除]我們的那些欠債者。|(([註太6:12 「赦免」:或譯「免除」。上句或譯:請對我們免除我們的那些債務。「債務」一詞在(路 11:4)則用「罪」,故此可譯作「罪債」。]))|
-|Mat 6:13    |且別帶領我們進入試驗,反要請拯救我們脫離那惡者。』|(([註太6:13 「因為國度、權柄、榮耀、全是你的直到永遠、阿們。」:在古抄中無此內容。]))(([「那惡者」:此處翻惡者而非兇惡,(太 5:37)「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若再多說,就是出於那惡者」。]))||+|Mat 6:13    |且別帶領我們進入試驗,反要請拯救我們脫離那惡者。』|(([註太6:13 「因為國度、權柄、榮耀、全是你的直到永遠、阿們。」:在古抄中無此內容。]))(([「那惡者」:此處翻惡者而非兇惡,(太 5:37)「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若再多說,就是出於那惡者」。]))|
 |Mat 6:14    |因為倘若你們赦免他們的那些過犯給那人們,你們那天上的父也將必赦免你們。|| |Mat 6:14    |因為倘若你們赦免他們的那些過犯給那人們,你們那天上的父也將必赦免你們。||
 |Mat 6:15    |然而倘若你們不赦免那人們,你們的那父也將不赦免你們的那些過犯。|| |Mat 6:15    |然而倘若你們不赦免那人們,你們的那父也將不赦免你們的那些過犯。||
行 312: 行 312:
 |Mat 10:32   |所以,凡是在那人們前面認可我者[或譯:承認在我裏面],我也將在我的那父,即那在諸天中者面前將認可他[或譯:承認在他裏面]。|| |Mat 10:32   |所以,凡是在那人們前面認可我者[或譯:承認在我裏面],我也將在我的那父,即那在諸天中者面前將認可他[或譯:承認在他裏面]。||
 |Mat 10:33   |然而,倘若任何人在那人們面前不承認我,我也在我的那父,即那在諸天中者面前將不承認他。|| |Mat 10:33   |然而,倘若任何人在那人們面前不承認我,我也在我的那父,即那在諸天中者面前將不承認他。||
-|Mat 10:34   |切勿按照習慣認為:『我來到,要拋出和睦在這地上』。我來到,不是要拋出和睦,反而是刀劍。|(([註太10:34 出自(彌 7:6)]))+|Mat 10:34   |切勿按照習慣認為:『我來到,要拋出和睦在這地上』。我來到,不是要拋出和睦,反而是刀劍。|| 
-|Mat 10:35   |因為我來到,以致使人敵對他的那父親,且女兒敵對她的那母親,且媳婦敵對她的那婆婆。|| +|Mat 10:35   |因為我來到,以致使人敵對他的那父親,且女兒敵對她的那母親,且媳婦敵對她的那婆婆。|(([註太10:35 出自(彌 7:6)。]))
-|Mat 10:36   |且那人的仇敵,就是他的那些家人。||+|Mat 10:36   |且那人的仇敵,就是他的那些家人。|(([註太10:36 出自(彌 7:6)。]))|
 |Mat 10:37   |那持續愛父親或母親超過我的人,一直是不配屬於我;且那持續愛兒子或女兒超過我的人,一直是不配屬於我。|| |Mat 10:37   |那持續愛父親或母親超過我的人,一直是不配屬於我;且那持續愛兒子或女兒超過我的人,一直是不配屬於我。||
 |Mat 10:38   |且誰不持續背著他的那木架〔不一定是十字形,有多種形式,見附註。〕,且持續跟從在我後面,他一直不配屬於我。|(([註太10:38 「木架」:死刑的工具,有多種的形式,最基本的形式是I字形,即將一根木椿以筆直地插入地裏,成為木柱用來懸掛犯人,或輔以一塊橫的木頭釘在它上部或中部,相交不一定垂直,所以它可能形成不同的形狀,如I、T、十或X字形。]))| |Mat 10:38   |且誰不持續背著他的那木架〔不一定是十字形,有多種形式,見附註。〕,且持續跟從在我後面,他一直不配屬於我。|(([註太10:38 「木架」:死刑的工具,有多種的形式,最基本的形式是I字形,即將一根木椿以筆直地插入地裏,成為木柱用來懸掛犯人,或輔以一塊橫的木頭釘在它上部或中部,相交不一定垂直,所以它可能形成不同的形狀,如I、T、十或X字形。]))|
行 652: 行 652:
 |Mat 19:27   |那時,那彼得回應他說:「看啊!我們已撇下所有,且跟從了你;那麼,對於我們,它將是什麼?」|| |Mat 19:27   |那時,那彼得回應他說:「看啊!我們已撇下所有,且跟從了你;那麼,對於我們,它將是什麼?」||
 |Mat 19:28   |然而那耶穌告訴他們:「我實在地告訴你們:『你們這些跟從我的人,在那再生的時候[原意:指重生,更新;由再次和存在二詞組成],當那人子坐在他榮耀的寶座上時,你們也將必親自坐在十二個寶座上,審判著那以色列的那十二支派。|| |Mat 19:28   |然而那耶穌告訴他們:「我實在地告訴你們:『你們這些跟從我的人,在那再生的時候[原意:指重生,更新;由再次和存在二詞組成],當那人子坐在他榮耀的寶座上時,你們也將必親自坐在十二個寶座上,審判著那以色列的那十二支派。||
-|Mat 19:29   |且凡是任何人撇下了房屋、或弟兄們、或姊妹們、或父親、或母親、或兒女、或眾田地,是為了我的那名緣故,他將必承受許多倍,且將必承繼永生為產業。』||+|Mat 19:29   |且凡是任何人撇下了房屋、或弟兄們、或姊妹們、或父親、或母親、或兒女、或眾田地,是為了我的那名緣故,他將必承受許多倍,且將必承繼永生為產業。』|(([註太19:29 「撇下⋯⋯」:共計七樣,猶太人的數字觀,「七」表眾多、完全、極致,故此種描述法為舉七項為例,意為「包括但不限於此七項」,乃回應上文「撇下所有」。]))|
 |Mat 19:30   |然而許多首先者將成末後者;而末後者將成首先者。|| |Mat 19:30   |然而許多首先者將成末後者;而末後者將成首先者。||
 |Mat 20:1    |因為那諸天之國好比是一個人,一個家主,他清早出外為自己去雇工人們,進他的那葡萄園。|| |Mat 20:1    |因為那諸天之國好比是一個人,一個家主,他清早出外為自己去雇工人們,進他的那葡萄園。||
 |Mat 20:2    |然而他和那些工人協調一天一個德拉克馬幣之後,就差他們進他的那葡萄園。|| |Mat 20:2    |然而他和那些工人協調一天一個德拉克馬幣之後,就差他們進他的那葡萄園。||
-|Mat 20:3    |且約在第三個小時,他又出外後,看見另有人早已站在那街市上閒散著。||+|Mat 20:3    |且約在第三個小時,他又出外後,看見另有人早已站在那街市上閒散著。|(([註太20:3 「第三個小時」:羅馬計時法,指日出後第三個小時,日出即現今的上午六時,第三個小時即上午九時,以此類推。]))|
 |Mat 20:4    |而對他們說:『你們也應當離去,進那葡萄園,且倘若是公正的,我將必給你們。』然而他們就離去了。|| |Mat 20:4    |而對他們說:『你們也應當離去,進那葡萄園,且倘若是公正的,我將必給你們。』然而他們就離去了。||
 |Mat 20:5    |然而約在第六和第九小時,他再出外後,他做了同樣的事。|| |Mat 20:5    |然而約在第六和第九小時,他再出外後,他做了同樣的事。||
-|Mat 20:6    |然而約在那第十一個小時,他又出外後,他看見另有人仍然站著,且告訴他們:『你們為何在這裏仍然整天站著而閒散著呢?』||+|Mat 20:6    |然而約在那第十一個小時,他又出外後,他看見另有人仍然站著,且告訴他們:『你們為何在這裏仍然整天站著而閒散著呢?』|(([註太20:6 「第十一個小時」:羅馬計時法,指日出後第十一個小時,日出即現今的上午六時,第十一個小時即十七時(下午五時),以此類推。]))|
 |Mat 20:7    |他們對他說:『因為未曾有人雇用我們。』他告訴他們:『你們也應當離去,進那葡萄園。』|| |Mat 20:7    |他們對他說:『因為未曾有人雇用我們。』他告訴他們:『你們也應當離去,進那葡萄園。』||
 |Mat 20:8    |然而到了傍晚,那葡萄園的那主人告訴他的那受託管理人:『你們當要召集那些工人,且要償報那工錢,從那些最後的開始,直到那些最先的。』|| |Mat 20:8    |然而到了傍晚,那葡萄園的那主人告訴他的那受託管理人:『你們當要召集那些工人,且要償報那工錢,從那些最後的開始,直到那些最先的。』||
行 668: 行 668:
 |Mat 20:13   |然而他回應他們之中的一位說:『伙伴!我一直沒委曲你[或譯:我一直沒對你不義],你和我協議,豈不是一德拉克馬幣嗎?|| |Mat 20:13   |然而他回應他們之中的一位說:『伙伴!我一直沒委曲你[或譯:我一直沒對你不義],你和我協議,豈不是一德拉克馬幣嗎?||
 |Mat 20:14   |當要拿走那(屬)你的,且當要離去吧!。然而我一直願意將這個,去給那最後的人,和給你是一樣的。|| |Mat 20:14   |當要拿走那(屬)你的,且當要離去吧!。然而我一直願意將這個,去給那最後的人,和給你是一樣的。||
-|Mat 20:15   |我豈不可以用那屬乎我的,去作我一直願意的事嗎?或者因我一直存有良善的,你的那眼睛就存有邪惡的嗎』|(([註太20:15 「因我……」譯文倒裝而前置,原文乃後置。]))|+|Mat 20:15   |我豈不可以用那屬乎我的,去作我一直願意的事嗎?或者因我一直存有良善的,你的那眼睛就存有邪惡的嗎』|(([註太20:15 「因我……」譯文倒裝而前置,原文乃後置。]))|
 |Mat 20:16   |這樣,那些末後的將成為那首先的,而那首先的將成為末後的。」|| |Mat 20:16   |這樣,那些末後的將成為那首先的,而那首先的將成為末後的。」||
 |Mat 20:17   |然而,正當那耶穌上到耶路撒冷時,他私下地帶那十二人到一旁,且在那路上告訴他們:|| |Mat 20:17   |然而,正當那耶穌上到耶路撒冷時,他私下地帶那十二人到一旁,且在那路上告訴他們:||
 |Mat 20:18   |「看啊!我們現正上到耶路撒冷,且那人子將被交付給那些祭司長和文士們,且他們將定罪他直到死,|| |Mat 20:18   |「看啊!我們現正上到耶路撒冷,且那人子將被交付給那些祭司長和文士們,且他們將定罪他直到死,||
 |Mat 20:19   |且他們將交付他給那些外邦人,以致於去戲弄,並鞭打,並釘木架,且在那第三天,他將被復活。」|| |Mat 20:19   |且他們將交付他給那些外邦人,以致於去戲弄,並鞭打,並釘木架,且在那第三天,他將被復活。」||
-|Mat 20:20   |那時,那西庇太的兒子們的母親,同著她的那兒子們上前來他那裏,向他跪拜著,並祈求著一件事。||+|Mat 20:20   |那時,那西庇太的兒子們的母親,同著她的那兒子們上前來他那裏,向他跪拜著,並祈求著一件事。|(([註太20:20 (太 16 章)耶穌第一次啟示受難,彼得阻擋逃避苦難。(太 17 章)耶穌第二次啟示苦難,門徒憂愁,耶穌以魚口得銀教導門徒,天父均有所預備,因門徒成為神的兒子,不必憂愁世上的苦難。(太 20 章)第三次啟示受難,兩門徒之母求高位,耶穌教導人當要作僕人服事人,居高位者必須付出犧牲代價。]))|
 |Mat 20:21   |然而他對她說:「你一直想要什麼?」她告訴他:「請你說:我這兩個兒子可以一個坐在你右邊,又一個坐在你左邊,當在你的那國裏時。」|| |Mat 20:21   |然而他對她說:「你一直想要什麼?」她告訴他:「請你說:我這兩個兒子可以一個坐在你右邊,又一個坐在你左邊,當在你的那國裏時。」||
 |Mat 20:22   |然而那耶穌回應說:「你們至今都不知道你們現正求什麼,你們一直能夠去喝那杯,就是我正將要去喝的嗎?」他們告訴他:「我們一直能夠。」|| |Mat 20:22   |然而那耶穌回應說:「你們至今都不知道你們現正求什麼,你們一直能夠去喝那杯,就是我正將要去喝的嗎?」他們告訴他:「我們一直能夠。」||
行 679: 行 679:
 |Mat 20:24   |而那十人聽見後,就為著這兩兄弟憤怒。|| |Mat 20:24   |而那十人聽見後,就為著這兩兄弟憤怒。||
 |Mat 20:25   |然而那耶穌將他們召來面前說:「你們早已知道:『那些外邦人的那些執政者不斷地管轄他們,且那些高大者一直對他們行使權力。|| |Mat 20:25   |然而那耶穌將他們召來面前說:「你們早已知道:『那些外邦人的那些執政者不斷地管轄他們,且那些高大者一直對他們行使權力。||
-|Mat 20:26   |在你們中間卻一直不是這樣地,反倒倘若誰一直願意在你們中間成為高大的,他應是你們的執事。|| +|Mat 20:26   |在你們中間卻一直不是這樣地,反倒倘若誰一直願意在你們中間成為高大的,他應是你們的執事。|(([註太20:26 「執事」:其字根動詞是「服事」,可以是自由人,成為受雇工作者,不一定是奴僕。對此作工的得工價,得高位者必須要付出代價,而非只求而不作。]))
-|Mat 20:27   |且倘若誰一直願意在你們中間為首的,他應是你們的奴僕。||+|Mat 20:27   |且倘若誰一直願意在你們中間為首的,他應是你們的奴僕。|(([註太20:27 「奴僕」:是非自由人。在此的教導可能是要求人自願成為奴僕。]))|
 |Mat 20:28   |正如那人子不是來到,要受人服事,反而是要服事人,並要給出他的那性命,代替許多人為贖價。」|| |Mat 20:28   |正如那人子不是來到,要受人服事,反而是要服事人,並要給出他的那性命,代替許多人為贖價。」||
-|Mat 20:29   |而當他們從耶利哥出來時,一大群人跟從他。|| +|Mat 20:29   |而當他們從耶利哥出來時,一大群人跟從他。|(([註太20:29-34 本段是「求恩典」,有別於上段「作工的得工價」。「恩典」並不是因作工而得,是為了解決人力所不能及的難題。這是耶穌進入耶路撒冷受難前的記號,一是此處的「瞎眼開啟」,就是得神啟示,看明真理;另一是(約 11 章)「拉撒路復活、得生命的保障」,使人真的有信心,不怕苦難。]))
-|Mat 20:30   |且看啊!兩個正坐在那路旁的瞎子聽見:「耶穌正經過。」就喊叫說:「主啊!請憐憫我們,大衛的子孫啊!」||+|Mat 20:30   |且看啊!兩個正坐在那路旁的瞎子聽見:「耶穌正經過。」就喊叫說:「主啊!請憐憫我們,大衛的子孫啊!」|(([註太20:30 「大衛的子孫」:此時耶穌並未禁止人如此宣稱他的身份,有別於先前他禁止人宣揚他的身份,大概是因為此時耶穌已經三次啟示他將上耶路撒冷受難,因此就不再隱藏。耶穌的確要去得國,但不是按照世人的想法去推翻政權,而是透過苦難來得國。]))|
 |Mat 20:31   |然而那群眾責備他們,要叫他們能靜默下來。然而他們更加喊叫說:「主啊!請憐憫我們,大衛的子孫啊!」|| |Mat 20:31   |然而那群眾責備他們,要叫他們能靜默下來。然而他們更加喊叫說:「主啊!請憐憫我們,大衛的子孫啊!」||
-|Mat 20:32   |而那耶穌站住後,就呼喚他們,且說:「你們一直想要我可以做什麼給你們呢?」||+|Mat 20:32   |而那耶穌站住後,就呼喚他們,且說:「你們一直想要我可以為你們做什麼呢?」||
 |Mat 20:33   |他們告訴他:「主啊!為要我們的那雙眼能夠被開啟。」|| |Mat 20:33   |他們告訴他:「主啊!為要我們的那雙眼能夠被開啟。」||
-|Mat 20:34   |然而那耶穌悲憐後,就摸了他們的那雙眼,而他們立即看見了,且跟從了他。||+|Mat 20:34   |然而那耶穌深感悲憐後,就摸了他們的那雙眼,而他們立即看見了,且跟從了他。|(([註太20:34 耶穌如那好撒馬利亞人,願意去救助急難者。耶穌是上去守節期敬拜神,而好撒馬利亞人是守節期後離開。愛人與愛神(守節期敬拜神)是兩者兼俱,然而現今基督教傳統卻是忽略了愛神的動作,不願意照著律法的規定去守節期敬拜神,因此即使他們強調愛人的行動,卻是不完全的!]))|
 |Mat 21:1    |而當他們靠近於耶路撒冷時,且來到伯法其,到那橄欖山,那時耶穌差遣了兩個門徒,|| |Mat 21:1    |而當他們靠近於耶路撒冷時,且來到伯法其,到那橄欖山,那時耶穌差遣了兩個門徒,||
 |Mat 21:2    |對他們說:「你們現在當要離去到你們對面的那村莊,且立即將會看見一匹被拴著的母驢,並一匹驢駒同著她。當要去解開後牽來給我。|| |Mat 21:2    |對他們說:「你們現在當要離去到你們對面的那村莊,且立即將會看見一匹被拴著的母驢,並一匹驢駒同著她。當要去解開後牽來給我。||
行 1077: 行 1077:
 |Mat 28:19   |所以,你們旅行著之後,當要開始使眾外邦作門徒,同時在我的名裏給他們施浸,|| |Mat 28:19   |所以,你們旅行著之後,當要開始使眾外邦作門徒,同時在我的名裏給他們施浸,||
 |Mat 28:20   |且同時教導他們去遵守我已吩咐你們的一切事。而看啊!我一直是同著你們,所有的日子,直到這世代的那終結。」[註]|(([註太28:20 「在我的名裏」:據研究,(太 28:19-20)「在那父、子、聖靈的名裏施洗」——又稱「三位一體(洗禮)套語」(Trinitarian Baptismal Formula, or Trinity Formula)(以下簡稱這短語)——有許多理由證明此乃後人添加捏造篡改之經文。\\ \\   【理由一】參考經由路加考證後所寫的(路 Luk 24:47)及(徒 Act 1:8)經文,他既不談洗禮,也不用父、子、聖靈的名,若此事如此重要,為何路加絕口不提?\\ \\   【理由二】之所以被稱作「三位一體套語」,是由於它是罕見的兩處,可以被用來直接證明三位一體的經文。另一處是(約壹 1Jo 5:7 異版)可見於 KJV 英文欽定本,這又被稱作「約翰小條」( Comma Johanneum, or Johannine Comma)。但就連支持三位一體最力的羅馬天主教,在其出版的《中文思高譯本》的該節註解中,公開承認這「約翰小條」是由後人篡改添加的,而未被採納成為該節的譯文。該註解如下:**〔7節《拉丁通行本》(拉丁文武加大譯本)增:「在天上作證的,有父、聖言和聖神,並且這三位是一致的。」這經文證明聖三的道理再明顯沒有了;但古教父從未引用,亦不見於古希臘抄卷與古譯本中,僅見於四世紀末的書籍中,後又竄入《拉丁通行本》內。〕**另外根據巴特·葉爾曼(Bart Ehrman)著《製造耶穌》(Misquoting Jesus 或譯:錯引耶穌),第三章第四點所述,亦證明了上述篡改添加的情況,摘錄如下:**〔「約翰小條」是經由武加大譯本的拉丁文反譯成希臘文,刻意製造出一個特製的抄本,人為地竄入了十六世紀伊拉斯姆所出版的希臘文新約聖經第二版中,並最終成為了主後 1611 年 KJV 英文欽定本及眾譯本之底本。後來又出現了一些以伊拉斯姆版本作為底本,相似的希臘文聖經版本,被學者統稱為「公認經文」(Textus Receptus,簡寫為 T.R.),但這些並非是以最古老和最好的抄本為底本的經文。〕**\\ \\   【理由三】不幸的是,目前沒有完整的馬太福音抄本可以追溯到第四世紀之前,而我們現有的抄本(除了Shem Tov 希伯來抄本之外),都包含這「三位一體套語」。然而,有強大的證據表明,這短語是第四世紀時,對於原文的破壞篡改;因為在早期教父優西比烏斯(Eusebius of Caesarea)的著作中,他多次引用本節內容,內容完全不同於現有抄本。他在主後 300-336 年間,在他的著作中引用(太 Mat 28:19-20)經文約十八次,經文內容是:「你們要去,並要在我的名裏(奉我的名、以我的名義),使眾外邦作門徒,教導他們看守遵行我所吩咐過你們的一切事。」原作為希臘文,茲摘錄英譯文如下:「(132) With one word and voice He said to His disciples: “Go, and make disciples of all the nations in My Name, teaching them to observe all things whatsoever I have commanded you,” [Matt. xxviii. 19.] and He joined the effect to His Word;」摘自:(Proof of the Gospel – EUSEBIUS OF CAESAREA, Book III, ch 6, 132 (a), p. 152, Translated by W.J. FERRAR, The Macmillan Company.  New York 1920)網頁來源:https://preteristarchives.org/proof-of-the-gospel-eusebius-of-caesarea/ ,其中並沒有三位一體套語,甚至連洗禮都未提到,這讓我們更有理由相信,「三位一體套語」是假造的。\\ \\   【理由四】然後,如果是這樣,這個改變怎麼可能進入聖經文本呢?有趣的是,(太 Mat 28:19)的傳統三位一體經文只出現在優西比烏斯的著作之後,即第四世紀之後,與前一理由同時間點。這是由於在尼西亞會議(主後 325 年,即第四世紀)之後,三位一體開始被作為官方教會的教義。因此,這證據強烈地表明,這「三位一體套語」後來(由他或別人),以同樣的方式並同樣的原因,插入到了聖經文本中,造成了(太 Mat 28:19-20)及(約壹 1Jo 5:7-8)的改變,這一切都是為了支持三位一體教義的教導。\\ \\   【理由五】從教會歷史的角度而言,據《基督教會史》華爾克(沃克)(Williston Walker)著,〈基督教文藝出版社〉中文版,第二期第四段第 99 頁所述——最初洗禮時的認信是非常簡單的如「耶穌是主」,後來為了防範流行的異端,而逐漸形成了「信經」——但這本中文版的內容卻避重就輕,省略了原著中諸多重要關鍵內容,大概是由於該文揭發其信仰黑幕,因此難以如實譯出。\\ \\   為了揭開真相,茲根據該原著 1918 年原版(1953年版加入了括號內的附註)第 95 頁,我們可以看到原貌。〔1918 年原版 https://archive.org/details/historyofchristi00walk/page/94/mode/2up〕\\ 原文如下:“With the early disciples generally baptism was "in the name of Jesus Christ." There is no mention of baptism in the name of the Trinity in the New Testament, except in the command attributed to Christ in Matthew 28:19. That text is early, (but not the original) however. It underlies the Apostles' Creed, and the practice recorded (*or interpolated) in the Teaching, (or the Didache) and by Justin. The Christian leaders of the third century retained the recognition of the earlier form, and, in Rome at least, baptism in the name of Christ was deemed valid, if irregular, certainly from the time of Bishop Stephen (254-257).”\\ **譯文如下:「對於早期的門徒來說,洗禮通常是『奉耶穌基督的名、在耶穌基督的名裏』。除了(馬太福音 28:19)歸因於基督的命令外,新約中沒有提到以三位一體的名義施洗。然而,該文本很早(但不是原始文本)。它是使徒信經的基礎,也是賈斯汀在教義(或聖訓)中記錄(*或插入)的實踐。第三世紀的基督教領袖保留了對早期形式的認可,至少在羅馬,奉基督的名進行的洗禮被認為是有效的,如果非正式的話,肯定是從斯蒂芬主教(254-257 年)時代開始的。」**\\ \\   在該書第61頁,教會歷史學家華爾克教授說明了(太 Mat 28:19)(簡稱本節)的真正起源和目的。原文如下:“While the power of the episcopate and the significance of churches of apostolical (Catholic) foundation was thus greatly enhanced, the Gnostic crisis saw a corresponding development of (man-made non-inspired spurious) creed, at least in the West. Some form of instruction before baptism was common by the middle of the second century. At Rome this developed, apparently, between 150 and 175, and probably in opposition to Marcionite Gnosticism, into an explication of the baptismal formula of Matthew 28:19 the earliest known form of the so-called Apostles Creed.”\\ **譯文如下:「雖然主教的權力和使徒(天主教)根基的教會的重要性因此大大增強,但諾斯底危機見證了(人為的非靈感虛假)信條的相應發展,至少在西方是這樣。到第二世紀中葉,洗禮前的某種形式的教導很普遍。在羅馬,這顯然是在 150 年到 175 年之間發展起來的,並且可能與馬吉安派諾斯底主義相反,成為對(馬太福音 28:19)洗禮公式的解釋,這是所謂的使徒信經的最早已知形式。」**\\ \\   有評論者談到:「本文是第一部人造羅馬天主教信條,是後來「(偽)使徒信經」的原型。(太 Mat 28:19)與「(偽)使徒信經」一起發明,以便對抗所謂的異教徒和諾斯替教徒(Gnostics),就是那些也在耶穌基督的名裏受洗的!馬西安主義(Marcion,或譯馬克安)雖然在他的一些教義中有些混淆,但仍然是按聖經的方式,在耶穌基督的名裏為他的皈依者施洗。(太 Mat 28:19)是第一部非聖經的羅馬天主教信條!(太 Mat 28:19)這虛假的天主教文本,是被發明用來支持新的三位一體教義。因此,(太 Mat 28:19)不是「耶穌基督的大使命」,而是「天主教的大騙局」!(徒 Act 2:38)、(路 Luk 24:47)和(林前 1Co 6:11)給我們約書亞/耶穌的古老原始用語和教導!在古老的西乃敘利亞文抄本(Sinaitic Syriac 經文代號 syr<sup>s</sup> 或 sy<sup>s</sup>)、 Curetonianus 敘利亞文抄本(Curetonian Syriac 經文代號 syr<sup>cur</sup> 或 sy<sup>c</sup>)和 Bobiensis 拉丁文抄本(Codex Bobiensis or Bobbiensis 經文代號 //k//, Nr. 1 by Beuron)中,都沒有(太 Mat 28:19)這節,這不也令人感到奇怪嗎?」https://www.onenesspentecostal.com/matt2819-willis.htm \\ \\   【理由六】既然聖經中沒有說,教會應該在父或聖靈的名裏進行施洗,那麼關於如何給人施洗受浸的唯一其他說法就是:「在耶穌基督的名裏、在主耶穌的名裏受浸」(徒 Act 2:38; 8:15,16; 10:48; 19:5)或「受浸歸入基督耶穌、歸入基督」(羅 Rom 6:3; 加 Gal 3:27)。\\ \\   【結語】以上理由具有「證據鏈」的特性,不僅包含經文的內證及其他著作引用的外證,更包括時間的連貫性及教會歷史證據。]))| |Mat 28:20   |且同時教導他們去遵守我已吩咐你們的一切事。而看啊!我一直是同著你們,所有的日子,直到這世代的那終結。」[註]|(([註太28:20 「在我的名裏」:據研究,(太 28:19-20)「在那父、子、聖靈的名裏施洗」——又稱「三位一體(洗禮)套語」(Trinitarian Baptismal Formula, or Trinity Formula)(以下簡稱這短語)——有許多理由證明此乃後人添加捏造篡改之經文。\\ \\   【理由一】參考經由路加考證後所寫的(路 Luk 24:47)及(徒 Act 1:8)經文,他既不談洗禮,也不用父、子、聖靈的名,若此事如此重要,為何路加絕口不提?\\ \\   【理由二】之所以被稱作「三位一體套語」,是由於它是罕見的兩處,可以被用來直接證明三位一體的經文。另一處是(約壹 1Jo 5:7 異版)可見於 KJV 英文欽定本,這又被稱作「約翰小條」( Comma Johanneum, or Johannine Comma)。但就連支持三位一體最力的羅馬天主教,在其出版的《中文思高譯本》的該節註解中,公開承認這「約翰小條」是由後人篡改添加的,而未被採納成為該節的譯文。該註解如下:**〔7節《拉丁通行本》(拉丁文武加大譯本)增:「在天上作證的,有父、聖言和聖神,並且這三位是一致的。」這經文證明聖三的道理再明顯沒有了;但古教父從未引用,亦不見於古希臘抄卷與古譯本中,僅見於四世紀末的書籍中,後又竄入《拉丁通行本》內。〕**另外根據巴特·葉爾曼(Bart Ehrman)著《製造耶穌》(Misquoting Jesus 或譯:錯引耶穌),第三章第四點所述,亦證明了上述篡改添加的情況,摘錄如下:**〔「約翰小條」是經由武加大譯本的拉丁文反譯成希臘文,刻意製造出一個特製的抄本,人為地竄入了十六世紀伊拉斯姆所出版的希臘文新約聖經第二版中,並最終成為了主後 1611 年 KJV 英文欽定本及眾譯本之底本。後來又出現了一些以伊拉斯姆版本作為底本,相似的希臘文聖經版本,被學者統稱為「公認經文」(Textus Receptus,簡寫為 T.R.),但這些並非是以最古老和最好的抄本為底本的經文。〕**\\ \\   【理由三】不幸的是,目前沒有完整的馬太福音抄本可以追溯到第四世紀之前,而我們現有的抄本(除了Shem Tov 希伯來抄本之外),都包含這「三位一體套語」。然而,有強大的證據表明,這短語是第四世紀時,對於原文的破壞篡改;因為在早期教父優西比烏斯(Eusebius of Caesarea)的著作中,他多次引用本節內容,內容完全不同於現有抄本。他在主後 300-336 年間,在他的著作中引用(太 Mat 28:19-20)經文約十八次,經文內容是:「你們要去,並要在我的名裏(奉我的名、以我的名義),使眾外邦作門徒,教導他們看守遵行我所吩咐過你們的一切事。」原作為希臘文,茲摘錄英譯文如下:「(132) With one word and voice He said to His disciples: “Go, and make disciples of all the nations in My Name, teaching them to observe all things whatsoever I have commanded you,” [Matt. xxviii. 19.] and He joined the effect to His Word;」摘自:(Proof of the Gospel – EUSEBIUS OF CAESAREA, Book III, ch 6, 132 (a), p. 152, Translated by W.J. FERRAR, The Macmillan Company.  New York 1920)網頁來源:https://preteristarchives.org/proof-of-the-gospel-eusebius-of-caesarea/ ,其中並沒有三位一體套語,甚至連洗禮都未提到,這讓我們更有理由相信,「三位一體套語」是假造的。\\ \\   【理由四】然後,如果是這樣,這個改變怎麼可能進入聖經文本呢?有趣的是,(太 Mat 28:19)的傳統三位一體經文只出現在優西比烏斯的著作之後,即第四世紀之後,與前一理由同時間點。這是由於在尼西亞會議(主後 325 年,即第四世紀)之後,三位一體開始被作為官方教會的教義。因此,這證據強烈地表明,這「三位一體套語」後來(由他或別人),以同樣的方式並同樣的原因,插入到了聖經文本中,造成了(太 Mat 28:19-20)及(約壹 1Jo 5:7-8)的改變,這一切都是為了支持三位一體教義的教導。\\ \\   【理由五】從教會歷史的角度而言,據《基督教會史》華爾克(沃克)(Williston Walker)著,〈基督教文藝出版社〉中文版,第二期第四段第 99 頁所述——最初洗禮時的認信是非常簡單的如「耶穌是主」,後來為了防範流行的異端,而逐漸形成了「信經」——但這本中文版的內容卻避重就輕,省略了原著中諸多重要關鍵內容,大概是由於該文揭發其信仰黑幕,因此難以如實譯出。\\ \\   為了揭開真相,茲根據該原著 1918 年原版(1953年版加入了括號內的附註)第 95 頁,我們可以看到原貌。〔1918 年原版 https://archive.org/details/historyofchristi00walk/page/94/mode/2up〕\\ 原文如下:“With the early disciples generally baptism was "in the name of Jesus Christ." There is no mention of baptism in the name of the Trinity in the New Testament, except in the command attributed to Christ in Matthew 28:19. That text is early, (but not the original) however. It underlies the Apostles' Creed, and the practice recorded (*or interpolated) in the Teaching, (or the Didache) and by Justin. The Christian leaders of the third century retained the recognition of the earlier form, and, in Rome at least, baptism in the name of Christ was deemed valid, if irregular, certainly from the time of Bishop Stephen (254-257).”\\ **譯文如下:「對於早期的門徒來說,洗禮通常是『奉耶穌基督的名、在耶穌基督的名裏』。除了(馬太福音 28:19)歸因於基督的命令外,新約中沒有提到以三位一體的名義施洗。然而,該文本很早(但不是原始文本)。它是使徒信經的基礎,也是賈斯汀在教義(或聖訓)中記錄(*或插入)的實踐。第三世紀的基督教領袖保留了對早期形式的認可,至少在羅馬,奉基督的名進行的洗禮被認為是有效的,如果非正式的話,肯定是從斯蒂芬主教(254-257 年)時代開始的。」**\\ \\   在該書第61頁,教會歷史學家華爾克教授說明了(太 Mat 28:19)(簡稱本節)的真正起源和目的。原文如下:“While the power of the episcopate and the significance of churches of apostolical (Catholic) foundation was thus greatly enhanced, the Gnostic crisis saw a corresponding development of (man-made non-inspired spurious) creed, at least in the West. Some form of instruction before baptism was common by the middle of the second century. At Rome this developed, apparently, between 150 and 175, and probably in opposition to Marcionite Gnosticism, into an explication of the baptismal formula of Matthew 28:19 the earliest known form of the so-called Apostles Creed.”\\ **譯文如下:「雖然主教的權力和使徒(天主教)根基的教會的重要性因此大大增強,但諾斯底危機見證了(人為的非靈感虛假)信條的相應發展,至少在西方是這樣。到第二世紀中葉,洗禮前的某種形式的教導很普遍。在羅馬,這顯然是在 150 年到 175 年之間發展起來的,並且可能與馬吉安派諾斯底主義相反,成為對(馬太福音 28:19)洗禮公式的解釋,這是所謂的使徒信經的最早已知形式。」**\\ \\   有評論者談到:「本文是第一部人造羅馬天主教信條,是後來「(偽)使徒信經」的原型。(太 Mat 28:19)與「(偽)使徒信經」一起發明,以便對抗所謂的異教徒和諾斯替教徒(Gnostics),就是那些也在耶穌基督的名裏受洗的!馬西安主義(Marcion,或譯馬克安)雖然在他的一些教義中有些混淆,但仍然是按聖經的方式,在耶穌基督的名裏為他的皈依者施洗。(太 Mat 28:19)是第一部非聖經的羅馬天主教信條!(太 Mat 28:19)這虛假的天主教文本,是被發明用來支持新的三位一體教義。因此,(太 Mat 28:19)不是「耶穌基督的大使命」,而是「天主教的大騙局」!(徒 Act 2:38)、(路 Luk 24:47)和(林前 1Co 6:11)給我們約書亞/耶穌的古老原始用語和教導!在古老的西乃敘利亞文抄本(Sinaitic Syriac 經文代號 syr<sup>s</sup> 或 sy<sup>s</sup>)、 Curetonianus 敘利亞文抄本(Curetonian Syriac 經文代號 syr<sup>cur</sup> 或 sy<sup>c</sup>)和 Bobiensis 拉丁文抄本(Codex Bobiensis or Bobbiensis 經文代號 //k//, Nr. 1 by Beuron)中,都沒有(太 Mat 28:19)這節,這不也令人感到奇怪嗎?」https://www.onenesspentecostal.com/matt2819-willis.htm \\ \\   【理由六】既然聖經中沒有說,教會應該在父或聖靈的名裏進行施洗,那麼關於如何給人施洗受浸的唯一其他說法就是:「在耶穌基督的名裏、在主耶穌的名裏受浸」(徒 Act 2:38; 8:15,16; 10:48; 19:5)或「受浸歸入基督耶穌、歸入基督」(羅 Rom 6:3; 加 Gal 3:27)。\\ \\   【結語】以上理由具有「證據鏈」的特性,不僅包含經文的內證及其他著作引用的外證,更包括時間的連貫性及教會歷史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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