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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ic:law:202406010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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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ic:law:20240601090000 [2024/05/31 21:48 -0500 Fri. (11 個月前)] wcmtopic:law:20240601090000 [2024/07/23 20:13 -0500 Tue. (9 個月前)] (目前版本) w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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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約律法問難系列 3:馬可福音的律法論(1) ======+====== 新約律法問難系列 3:馬可福音的律法論(1)概論、赦罪權柄 ======
  
 作者:林義勳 LYX; 講解日期:20240601; 初稿日期:20240421; 編修:WCM。 作者:林義勳 LYX; 講解日期:20240601; 初稿日期:20240421; 編修:WCM。
行 30: 行 30:
   * 3、對本段經文的誤解:只能一夫一妻,女有神的形像,容許為自身考量而離婚。   * 3、對本段經文的誤解:只能一夫一妻,女有神的形像,容許為自身考量而離婚。
  
-===== 伍、(可 12:18-21)兄終弟及制在新約與來世的預表性爭議 =====+===== 伍、(可 12:18-21)叔娶寡嫂制在新約與來世的預表性爭議 =====
  
-  * 1、律法規條頒布的背景與意義。+  * 1、律法規條頒布的背景與意義。((「叔娶寡嫂」也可能使用「兄終弟及」一詞描述。))
   * 2、撒都該人誤解的緣由。   * 2、撒都該人誤解的緣由。
   * 3、律法中帶應許或預表性的條文,如何實現?   * 3、律法中帶應許或預表性的條文,如何實現?
行 40: 行 40:
   * 1、耶穌解釋的背景與真義。   * 1、耶穌解釋的背景與真義。
   * 2、文士的理解背後的涵意(與祭祀的關係)(可 12 32-33)。((這文士的話,是《馬可福音》獨特的記載。))   * 2、文士的理解背後的涵意(與祭祀的關係)(可 12 32-33)。((這文士的話,是《馬可福音》獨特的記載。))
-  * 3、今日人們的誤解與耶穌的話之間的鴻溝:人說愛就成全律法,因而不再受律法約束,耶穌說因愛就須守全律法,違背律法不行耶穌教訓者他不承認這人。+  * 3、今日人們的誤解與耶穌的話之間的鴻溝人說愛就成全律法,因而不再受律法約束,耶穌說因愛就須守全律法,違背律法不行耶穌教訓者他不承認這人。
  
 ===== 主論 ===== ===== 主論 =====
行 75: 行 75:
     * 按舊約律法和眾先知書的一貫記載,神的僕人能赦罪與醫治,透過此舉以證明他是神所差遣的工人     * 按舊約律法和眾先知書的一貫記載,神的僕人能赦罪與醫治,透過此舉以證明他是神所差遣的工人
   * C、筆者贊同卡森先生的論點,因經文上下的記載事蹟可以佐證之,且闡明以下內容:   * C、筆者贊同卡森先生的論點,因經文上下的記載事蹟可以佐證之,且闡明以下內容:
-    * a、(可 1:40-45)醫治大痲瘋事蹟,《馬可福音》和《路加福音》將之列在醫治癱子之前,與呼召利未一事,成為了三件連續的事件,同表明同一主題,即「他是那位律法中應許的另一位摩西(申 18:15-19):為選民帶來新的拯救,闡明律法真義,使人得以遵守全部的律法而得著生命。」。+    * a、(可 1:40-45)醫治大痲瘋事蹟,《馬可福音》和《路加福音》將之列在醫治癱子之前,與呼召利未一事,成為了三件連續的事件,同表明同一主題,即「他是那位律法中應許的另一位摩西(申 18:15-19):為選民帶來新的拯救,闡明律法真義,使人得以遵守全部的律法而得著生命。」。
       * 聖經中首位去潔淨大麻瘋的人是摩西(民 12:10-15),但摩西不是取代亞倫的祭司,米利暗仍需關鎖七天才能領進來,即按照祭司察看的律法規定而行。       * 聖經中首位去潔淨大麻瘋的人是摩西(民 12:10-15),但摩西不是取代亞倫的祭司,米利暗仍需關鎖七天才能領進來,即按照祭司察看的律法規定而行。
       * 耶穌並非成為地上的祭司而取代他們的職權,而是天上的大祭司,使人的身與心都得潔淨來朝拜神,如同摩西可以為米利暗代禱而得醫治,但他非地上的祭司。       * 耶穌並非成為地上的祭司而取代他們的職權,而是天上的大祭司,使人的身與心都得潔淨來朝拜神,如同摩西可以為米利暗代禱而得醫治,但他非地上的祭司。
行 91: 行 91:
     * f、「人子」一詞在福音中大都帶定冠詞,意指某一位特定人物,而非常人的通稱。有聖經學者以為不要過度看重定冠詞的含意,但若如此忽視經文的強調用意,若不限定「這一位特定的人子」,那麼耶穌所說:「<del>那</del>人子也一直是那安息日的主。」就會被曲解意思,變成「人人都是安息日的主」,人人都可以自行認知要不要守安息日的荒謬說法,以至人人都變成干犯安息日而不以為是罪。     * f、「人子」一詞在福音中大都帶定冠詞,意指某一位特定人物,而非常人的通稱。有聖經學者以為不要過度看重定冠詞的含意,但若如此忽視經文的強調用意,若不限定「這一位特定的人子」,那麼耶穌所說:「<del>那</del>人子也一直是那安息日的主。」就會被曲解意思,變成「人人都是安息日的主」,人人都可以自行認知要不要守安息日的荒謬說法,以至人人都變成干犯安息日而不以為是罪。
            
-  * D、「權柄」這用詞,在(可 1:22)他教訓他們一直像一位擁有權柄者;(可 1:27)是帶著權柄的新教訓!且他對那汙穢的那靈說話,且它一再聽從他;(可 2:10)擁有權柄,去赦免眾罪。+  * D、「權柄」這用詞,在(可 1:22)他教訓他們一直像一位擁有權柄者;(可 1:27)是帶著權柄的新教訓!且他對那汙穢的那靈說話,且它一再聽從他;(可 2:10)擁有權柄,去赦免眾罪。
     * 此三項權柄是對觀福音書都記載的事,日後保羅以此做為耶穌救贖的主要功效:「赦罪、定罪撒但、成全律法」三件使命的內容。這就是耶穌受差降世為人的終極目的,也是他證明是神所差遣的記號。     * 此三項權柄是對觀福音書都記載的事,日後保羅以此做為耶穌救贖的主要功效:「赦罪、定罪撒但、成全律法」三件使命的內容。這就是耶穌受差降世為人的終極目的,也是他證明是神所差遣的記號。
     * 他將此權柄也交付教會,讓教會在世成為他的代言人,這才是神最終救恩的完成。     * 他將此權柄也交付教會,讓教會在世成為他的代言人,這才是神最終救恩的完成。
行 100: 行 100:
  
   * 按律法教導,與罪、汙隔離是正確的,但是實際執行面上,法利賽人的要求卻往越過律法規範的本意,流於表面的虔誠,而與耶穌的律法解釋觀點有極大的差異。   * 按律法教導,與罪、汙隔離是正確的,但是實際執行面上,法利賽人的要求卻往越過律法規範的本意,流於表面的虔誠,而與耶穌的律法解釋觀點有極大的差異。
-  * 因此,爭議點不是在於需不需要與罪汙隔絕,而是在於隔絕罪汙的方式、範疇,並是否適時給人回轉機會上,兩者產生極大差異。與罪、汙隔離是要讓人知恥,並非因而與被玷汙者全然隔絕,反是透過尋求潔淨之路,使對方再擁有重回神面前的能力,與神和好,才是律法的本意。+  * 因此,爭議點不是在於需不需要與罪汙隔絕,而是在於隔絕罪汙的方式、範疇,並是否適時給人回轉機會上,兩者產生極大差異。與罪、汙隔離是要讓人知恥,並非因而與被玷汙者全然隔絕(此即保羅在林前五章的本意),反是透過尋求潔淨之路,使對方再擁有重回神面前的能力,與神和好,才是律法的本意。
  
-==== 2、文士對耶穌指,他與不潔之人同食,是違背潔淨律法的。 ====+==== 2、文士對耶穌指,他與不潔之人同食,是違背潔淨律法的。 ====
  
   * 耶穌的答辯是將「健壯者與軟弱者」與「義人和罪」作連結,他所定義的是「義人就是健壯的(或譯得勝的),罪人是軟弱的(或譯惡劣的、不幸的、有缺點的)」,就等同將罪人與義人之間的分界線重新劃分,是自義者還是悔恨者。   * 耶穌的答辯是將「健壯者與軟弱者」與「義人和罪」作連結,他所定義的是「義人就是健壯的(或譯得勝的),罪人是軟弱的(或譯惡劣的、不幸的、有缺點的)」,就等同將罪人與義人之間的分界線重新劃分,是自義者還是悔恨者。
行 111: 行 111:
   * A、按律法潔淨規定,大痲瘋和血漏兩種得潔淨過程,都需透過祭司代為獻罪祭,才得算為潔淨的。誤犯罪者也一樣。   * A、按律法潔淨規定,大痲瘋和血漏兩種得潔淨過程,都需透過祭司代為獻罪祭,才得算為潔淨的。誤犯罪者也一樣。
   * B、特別對大痲瘋者潔淨,祭司需抹血在他耳、大拇指處,抹油在他頭上,祭司就算是接觸到患者也不算是被汙染的(利 14:14, 18)。   * B、特別對大痲瘋者潔淨,祭司需抹血在他耳、大拇指處,抹油在他頭上,祭司就算是接觸到患者也不算是被汙染的(利 14:14, 18)。
-  * C、使罪人得赦、汙穢者得潔,都需經由祭司同在、接觸、代求,耶穌雖非為地上屬肉的祭司,卻是能潔淨大痲瘋的(可 2:40-44)、能潔淨血漏者(可 5:25-34),他行祭司所不能行的,是成全祭司職份的,他與罪人、不潔者同在,也不當算為是被沾汙的。+  * C、使罪人得赦、汙穢者得潔,都需經由祭司同在、接觸、代求,耶穌雖非為地上屬肉的祭司,卻是能潔淨大痲瘋的(可 2:40-44)、能潔淨血漏者(可 5:25-34),他行祭司所不能行的醫治罪與汙,是成全祭司職份的,他與罪人、不潔者同在,也不當算為是被沾汙的。
     * 先知到犯罪的子民中去宣告雅威的話,與犯罪者同在一處,也不算為罪汙。     * 先知到犯罪的子民中去宣告雅威的話,與犯罪者同在一處,也不算為罪汙。
-  * D、若由《希伯來書》的啟示,耶穌更是那位成就律法者,透過他的寶血和他被升為天上的大祭司,將一切與罪有關的汙穢條款所需代價都成了,使一切汙穢者與罪人都得以重新來到神前,不再受先前的條例束縛了。+  * D、若由《希伯來書》的啟示,耶穌更是那位成就律法者,透過他的寶血和他被升為天上的大祭司,將一切與罪有關的汙穢條款所需代價都成了,使一切汙穢者與罪人都得以重新來到神前,不再受先前的條例束縛了。
        
 === 註 1、赦罪的條件(可 2:5) === === 註 1、赦罪的條件(可 2:5) ===
行 126: 行 126:
 === 註 3、新舊難合(可 2:1-22) === === 註 3、新舊難合(可 2:1-22) ===
  
-  * 「新舊難合」代表人對於律法條規的真義,無法以新靈新心去理解(正如前文的法利賽人),人子被差,為要重建神人交通的管道;因仍舊以愁苦看待救恩,以致還在禁食,而拒絕同享婚宴(可 2:1-22),等同拒絕基督的呼召與拯救(施浸者約翰的門徒在此等同法利賽人)。+  * 「新舊難合」代表人對於律法條規的真義,無法以新靈新心去理解(正如前文的法利賽人),人子被差,為要重建神人交通的管道;因仍舊以愁苦看待救恩,以致還在禁食,而拒絕同享婚宴(可 2:1-22),等同拒絕基督的呼召與拯救(施浸者約翰的門徒在此等同法利賽人)。
      
 ==== 註 4、(可 2:1-12)結構分析 ==== ==== 註 4、(可 2:1-12)結構分析 ====
行 140: 行 140:
 === 說明 === === 說明 ===
  
-  * 經文的中心以耶穌知法利賽人的提出的比較問題,作為整段信息主題,但經文本身卻未給予答案,造成讀者疑惑難解。+  * 經文的中心以耶穌知法利賽人的提出的比較問題,作為整段信息主題,但經文本身卻未給予答案,造成讀者疑惑難解。
   * 然而耶穌的提問正是點出法利賽人的矛盾,他們既無赦罪權柄,又不能使人得醫治,卻去怪罪耶穌。因此,問題的答案就在於,當人承認人子耶穌擁有來自天父的給予的赦罪權柄,就會看見人子行出權柄的能力,醫治為癱子。   * 然而耶穌的提問正是點出法利賽人的矛盾,他們既無赦罪權柄,又不能使人得醫治,卻去怪罪耶穌。因此,問題的答案就在於,當人承認人子耶穌擁有來自天父的給予的赦罪權柄,就會看見人子行出權柄的能力,醫治為癱子。
-  * 所以整段信息藉法利賽人否認耶穌是神所差遣的人子,唯有信心者承認他的權柄,就看見神榮耀的彰顯,一切軟弱無力者必得醫治見證人子受差的使命,就是對付罪與肉體的軟弱。   +  * 所以整段信息藉法利賽人否認耶穌是神所差遣的人子,顯明唯有信心者承認他的權柄,就看見神榮耀的彰顯,一切軟弱無力者必得醫治見證人子受差的使命,就是對付罪與肉體的軟弱。   
      
 ==== 註 5、(可 2:1-22; 太 9:1-17; 路 5:17-39) ==== ==== 註 5、(可 2:1-22; 太 9:1-17; 路 5:17-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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