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威聖會 聖經真理研究院

辨明真理、認真遵行

使用者工具

網站工具


topic:law:20240420090000

差異處

這裏顯示兩個版本的差異處。

連向這個比對檢視

兩邊的前次修訂版前次修改
下次修改
前次修改
topic:law:20240420090000 [2024/05/10 18:12 Fri -0500] wcmtopic:law:20240420090000 [2026/01/23 01:55 Fri -0600] (目前版本) wcm
行 97: 行 97:
 ===== 四、律法的功用限定 ===== ===== 四、律法的功用限定 =====
  
-==== 1、「律法軟弱無益、一無所成」《和合本》 ====+==== 1、(來 7:18-19)「律法軟弱無益、一無所成」《和合本》 ====
  
   * (來 7:18-19)《雅威本》因為一方面,先前的命令因著它本身的無力和無益緣故,持續成為棄置一旁。因為那律法不能使任何一件完全;另一方面有更優越的盼望之引進,透過這引進我們持續靠近那神。   * (來 7:18-19)《雅威本》因為一方面,先前的命令因著它本身的無力和無益緣故,持續成為棄置一旁。因為那律法不能使任何一件完全;另一方面有更優越的盼望之引進,透過這引進我們持續靠近那神。
  
-==== 2、「律法是屬肉條例,命定到振興的時候」《和合本》 ====+==== 2、(來 9:9-10)「律法是屬肉條例,命定到振興的時候」《和合本》 ====
  
   * (來 9:9-10)《雅威本》它是為當前時期的類比/比喻,按照這類比/比喻,所持續被獻上的諸禮物和祭物們,涉及共知[良知、共識]上不能去使那事奉者完全,僅僅基於眾食物、和諸飲料、和不同的眾洗濯,屬肉的眾條例持續安置於上,直到改革時期為止。   * (來 9:9-10)《雅威本》它是為當前時期的類比/比喻,按照這類比/比喻,所持續被獻上的諸禮物和祭物們,涉及共知[良知、共識]上不能去使那事奉者完全,僅僅基於眾食物、和諸飲料、和不同的眾洗濯,屬肉的眾條例持續安置於上,直到改革時期為止。
     * 註:「獻上的諸禮物和祭物們⋯⋯屬肉的眾條例」:是指「獻祭的相關條例」。     * 註:「獻上的諸禮物和祭物們⋯⋯屬肉的眾條例」:是指「獻祭的相關條例」。
  
-==== 3、「律法是影兒,不是本物的真像」《和合本》 ====+==== 3、(來 10:1)「律法是影兒」《和合本》譯文錯誤!「這律法擁有那⋯⋯影兒」才正確! ====
  
   * (來 10:1)《雅威本》因為這律法擁有那正將來到的眾美好事物的影兒,不是那些情況的那肖像本身;每年藉由之後永續不斷地獻上同樣的諸祭物,它們從未能夠使那些上前者完全。   * (來 10:1)《雅威本》因為這律法擁有那正將來到的眾美好事物的影兒,不是那些情況的那肖像本身;每年藉由之後永續不斷地獻上同樣的諸祭物,它們從未能夠使那些上前者完全。
     * 註:「這律法擁有那⋯⋯影兒」:律法包含影兒,但律法不完全是影兒!     * 註:「這律法擁有那⋯⋯影兒」:律法包含影兒,但律法不完全是影兒!
  
-==== 4、「飲食上專心的,從沒有得著益處」《和合本》 ====+==== 4、(來 13:9)「飲食上專心的,從沒有得著益處」《和合本》 ====
  
   * (來 13:9)《雅威本》切勿被錯綜複雜且怪異的諸多教導引入歧途,因為藉著恩典,那心持續被堅固是好的,而不是藉著眾食物;那些在眾食物上行事為人者,沒有得過益處。   * (來 13:9)《雅威本》切勿被錯綜複雜且怪異的諸多教導引入歧途,因為藉著恩典,那心持續被堅固是好的,而不是藉著眾食物;那些在眾食物上行事為人者,沒有得過益處。
  
-==== 5、「既說新約,就以前約為舊,但那漸舊漸衰的,就必也歸無有了」《和合本》 ====+==== 5、(來 8:13)「既說新約,就以前約為舊,但那漸舊漸衰的,就必也歸無有了」《和合本》 ====
  
   * (來 8:13)《雅威本》當他說一個新的之時,祂早已使那首先的變舊了。而這漸漸變舊的且逐步衰老的將近於消逝了。   * (來 8:13)《雅威本》當他說一個新的之時,祂早已使那首先的變舊了。而這漸漸變舊的且逐步衰老的將近於消逝了。
行 128: 行 128:
  
   * 大多數的外邦基督徒都接受「凡物都是潔淨的,都可以作為食物」的說法,由於此會議結論大多是「食物」問題,因此也就認為現今不再需要遵守「食物潔淨律」了。   * 大多數的外邦基督徒都接受「凡物都是潔淨的,都可以作為食物」的說法,由於此會議結論大多是「食物」問題,因此也就認為現今不再需要遵守「食物潔淨律」了。
-    * **筆者註**:基於「辯論洗手」之經文(太 15:1-20)、(可 7:1-23)「入口的不能汙穢人、出口的乃能汙穢人。」及(路 11:37-41)「只要把裏面的施捨給人、凡物於你們就都潔淨了。」而得出「凡物都是潔淨的,都可以作為食物」的說法,實際上是錯誤的說法,因為並不符合耶穌講論的本意,完全曲解了耶穌的話。+    * **編修筆者註**:基於「辯論洗手」之經文(太 15:1-20)、(可 7:1-23)「入口的不能汙穢人、出口的乃能汙穢人。」及(路 11:37-41)「只要把裏面的施捨給人、凡物於你們就都潔淨了。」而得出「凡物都是潔淨的,都可以作為食物」的說法,實際上是錯誤的說法,因為並不符合耶穌講論的本意,完全曲解了耶穌的話。
       * **這些內容是談論「是否需要按照猶太人的傳統去洗手後,才能去吃食物?」並未改變「食物」的基本定義,即「所謂食物,必然是符合食物潔淨律之物」。**       * **這些內容是談論「是否需要按照猶太人的傳統去洗手後,才能去吃食物?」並未改變「食物」的基本定義,即「所謂食物,必然是符合食物潔淨律之物」。**
       * **換句話說,「凡物都是潔淨的」這並未包括「不潔之物」,因為所謂的「凡物/一切的物」是有限定範圍的,並非毫無限制範圍,否則便可能被誤解為包括人肉、糞便等物也可吃的可怕說法了!**       * **換句話說,「凡物都是潔淨的」這並未包括「不潔之物」,因為所謂的「凡物/一切的物」是有限定範圍的,並非毫無限制範圍,否則便可能被誤解為包括人肉、糞便等物也可吃的可怕說法了!**
topic/law/20240420090000.1715382742.txt.gz · 上一次變更: wcm

Donate Powered by PHP Valid HTML5 Valid CSS Driven by DokuWik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