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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mentary:pro:11 [2014/04/16 18:49 -0500 Wed. (10 年前)] – [【論雅威的憎惡之內容】] lyhcommentary:pro:11 [2024/04/04 20:44 -0500 Thu. (2 個月前)] (目前版本) – 外部編輯 127.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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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驕傲(zadon,HB2087),名詞,字根(zid)動詞(zud)字義是”煮沸”<創25:27-34>。探討此字義真有意思。人在自己心裡火熱與在靈裡火熱<羅12:11>完全不同,《TWOT》說:它是指自己看重自己,”有認為自己重要的意味,常常經過誇大之後,就包含了蔑視,甚至反叛。Sid常用指三種特性:   驕傲(zadon,HB2087),名詞,字根(zid)動詞(zud)字義是”煮沸”<創25:27-34>。探討此字義真有意思。人在自己心裡火熱與在靈裡火熱<羅12:11>完全不同,《TWOT》說:它是指自己看重自己,”有認為自己重要的意味,常常經過誇大之後,就包含了蔑視,甚至反叛。Sid常用指三種特性:
  
-  一是僭越,火熱使人自義,會在對自己有力的角度下於月其分。假先知<申18:20,22>>、假神<出18:20>、巴比倫<耶50:29>+  一是僭越,火熱使人自義,會在對自己有力的角度下逾越其分。假先知<申18:20,22>>、假神<出18:20>、巴比倫<耶50:29>
  
   二是違背不順從。會堅持己見,違背在自己以上的權威者<申1:43;撒上17:28>;三是任性的決定。堅持己見,故意殺人<出21:14>,不聽祭司判決<申17:12-13>;它與隱而未現的罪有別,是任意妄為<詩19:12-13>。”   二是違背不順從。會堅持己見,違背在自己以上的權威者<申1:43;撒上17:28>;三是任性的決定。堅持己見,故意殺人<出21:14>,不聽祭司判決<申17:12-13>;它與隱而未現的罪有別,是任意妄為<詩19:12-13>。”
行 105: 行 105:
   發怒的日子   是指神公義審判的日子<羅2:5>。同23節。   發怒的日子   是指神公義審判的日子<羅2:5>。同23節。
  
-  貲財(HB1952)的本意是指物品或物質,其量多得足以為財物或財產<箴3:9>。28節的財富(HB6239)就是詩49:6的財富。無益(HB3276)   是指絕無用處。 +  貲財(HB1952)的本意是指物品或物質,其量多得足以為財物或財產<箴3:9>。28節的財富(HB6239)就是詩49:6的財富。無益(HB3276)   是指絕無用處。雅1:10b-11;5:1-6,直指富足人的衰殘,與以先知性的口氣斥責、警戒他們的罪罰。世上的任何貲財都不能救贖自己的弟兄<詩4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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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上的任何貲財都不能救贖自己的弟兄<詩49:6-9>+
  
   公義(HB6666)   是指正直的品行或德行。這是遵行律法所得的義<申6:25>,正如此章中的純正人的義,正直人的義<4-5>   公義(HB6666)   是指正直的品行或德行。這是遵行律法所得的義<申6:25>,正如此章中的純正人的義,正直人的義<4-5>
commentary/pro/11.1397692190.txt.gz · 上一次變更: 2024/04/04 20:43 -0500 Thu. (2 個月前) (外部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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