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mentary:luk_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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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mentary:luk_24 [2013/06/21 20:07 -0500 Fri. (12 年前)] – 建立 wzm | commentary:luk_24 [2024/04/04 20:45 -0500 Thu. (13 個月前)] (目前版本) – 外部編輯 127.0.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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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路加福音》 |
- | 經文:(路 Luk 24: | + | ====== 《路加福音》(24章)(路 Luk 24: |
- | 上一篇 [[luk 23]]、 下一篇 (本卷結束) | + | 時間:2013-06-15 安息日。 |
- | 以下的播放列表可能包含更大的範圍,因此請根據您的需要,自由選擇播放。\\可根據名稱中的用詞,識別出不同的內容類型,例如:講解(人名縮寫)、禱告(pray)、讚美詩(hymn)、討論(discuss)等。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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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加福音》講章廿四、LYX ====== | ====== 《路加福音》講章廿四、LYX ====== | ||
- | 23:56b~24:53經文架構分析 | + | ===== 23:56b-24:53經文架構分析 |
- | 壹23:56b~24:12向婦人顯示復活 | + | * 壹、23:56b-24:12向婦人顯示復活 |
+ | * A、23: | ||
+ | * B、24: | ||
+ | * C、24: | ||
+ | * 貳、24: | ||
+ | * A、13-14二門徒彼此談論耶穌的事 | ||
+ | * B、15-16 耶穌與之同行,他們眼睛被控制 | ||
+ | * C、17-24耶穌與二門徒對答 | ||
+ | * D、25-27耶穌啟示聖經文意 | ||
+ | * C*、28-30耶穌與二門徒同坐食 | ||
+ | * B*、31 | ||
+ | * A*、32-35二門徒彼此談論而回報使徒 | ||
+ | * 參、24: | ||
+ | * A、36-43耶穌顯示肉身復活 | ||
+ | * B、44-49耶穌啟示聖經文意 | ||
+ | * C、50-53耶穌升天,使徒喜樂等候 | ||
- | A、23:56b~24:3婦人到墳墓尋不見耶穌 | + | 三段式經文都以耶穌復活為主題,其架構顯示4-7、25-27、44-49節為每段落的中心信息,且是相似的信息。使徒的反應由不信(11-12)到見證(34)到在耶路撒冷等候(53)三個階段。三種見證人:婦女、二門徒、使徒,對復活顯現其個別反應亦不相同:婦人的猜疑(4)、二門徒的信心遲鈍(25)、使徒的錯亂(38)不敢相信(41)。“第三日復活”出現三次(7、21、46)。復活的證據由耶穌同坐食兩次(30、41-42)以及手腳被摸(39-40),共三個實證來說明。對“聖經”的解釋三次(27、32、45)。 |
- | B、24:4~7 | + | 第壹、參段落內容彼此呈現反差效果,壹段開始婦人尋不見耶穌身體,參段開始耶穌主動顯示他復活身體,並經使徒們觸摸驗證。在墳墓的兩使者啟示要回想耶穌怎樣告訴復活的事,對比耶穌親自啟示摩西律法、先知書、詩篇所記有關耶穌的事。最後婦人回報,使徒不信,對比耶穌顯現、解經、祝福、升天,使徒大大歡喜。首尾兩段透過反比的效果,強烈顯明耶穌復活的事實。 |
- | C、24:8~12 | + | 第貳段內容則呈現上下對映模式,為路加獨有資料,中心信息為25-27節,有關耶穌基督受害而進入榮耀之事,門徒對於眾先知所講論的事,去相信的心是無知又遲鈍。此中心信息貫穿整章經文,無論是婦人們、二門徒、十一使徒起初都不相信耶穌復活,由天使啟示到耶$顯現並親自講解聖經,他們才接受復活的真實性。 |
- | 貳24:13~35向二門徒顯示復活 | + | ===== 23:56b-24:12 ===== |
- | A 13~14二門徒彼此談論耶穌的事 | + | 23: |
- | | + | 24: |
- | | + | 4節“正當她們為這事為難時”,為難(G639)原指沒有道路、沒有辦法,轉指人遇難題時不知所措、猶豫不決的窘狀。婦人的心只放在要為耶穌膏香料,這是出於情感而作的愛心行動,卻不能引導她們明白復活真理,但也是因著她們的愛心,使者點醒她們重新回到耶穌的話。正如腓一9-10“你們的愛心在真知識和各樣感官知覺上能夠再多而更多富足,使你們能辨別更有價值的事”,只愛耶穌這人卻不知去理解他的作為和理念,仍然達不到神最終目標:“使信眾成為純真而不犯錯”。 |
- | | + | 6-12節在抄本上伯撒抄本D有許多省略之處,和合譯本大多按此抄本。省略之處應是受馬西安(Marcion)因素所造成,省略經文如下:6節“他不在這裡,而是復活了”,9節“從墳墓”,10節“而她們是”,12節全句。省略的目的有兩項,一是對於耶穌復活,不是從婦女口中開始得知,亦即婦女不能做為被啟示的先峰;一是將復活之事淡化,將相關證據的用詞拿掉。省略12節,將彼得到墳墓去求證之事略去,造成婦女的見證不真實,因馬西安不認同復活的真實性。然而經文在四福音都以婦人首見耶穌復活為記,這事是表明當男人失去信心時,按神行事方式只有將啟示讓女人知道,本段落的用意也就在此。 |
- | | + | 5b-7節使者談話內容,5b-6節為三句話,7節是解釋6節“講論”一詞的內容。此三句話的中心是“他不是在這裡,而是已復活了”,使者清楚啟示耶穌已復活的事實,但是婦人們仍然無知,不理解耶穌先前的預示。本章復活一詞只使用兩個希臘文G1453(6、34)和G450(7、45)各分別出現兩次,就使用頻率是相當少,然而比較其他三卷福音,馬太只出現兩次(28: |
- | | + | 6-7節經文內容以加利利的啟示為主,是回顧9: |
- | A’32~35二門徒彼此談論而回報使徒 | + | 6、8、9節“記念”、“想起”、“墳墓”這三詞為同字根,都指向“記憶、憶及”。真正的紀念是耶穌的話,而不是一場記念會或晚餐(主的逾越),更不是指向耶穌本身,他在世的言行所闡釋的神旨,才是當不斷去思憶所在。 |
- | 參24:36~53向使徒顯示復活 | + | 11節“在他們的面前這些話顯露出仿佛是精神錯覺之言”,婦人們被啟示耶穌復活而告訴使徒們,卻被誤認如瘋子的瘋言,使徒們與婦人開始尋找耶穌身體時的思想觀念是一樣的,他們並沒有比婦人更進一步的理解耶穌的話,這種信念一直到耶穌顯現在他們面前時,仍是一樣(比較“不信”G569一詞在11和41兩節重複出現含意)。作者一再強調常人無法相信死而復活的事在自己眼前出現,天然人排斥屬天生命極致展現。人能夠接受一般性神醫、神蹟的出現,就如使徒和其他跟隨耶穌的婦人們,常在耶穌身旁看見的,甚至他們也親見耶穌使人復活的事蹟,卻無法接受耶穌自身的死而復活。復活的見證卻一再經由不信者親身體驗後,轉而相信成為復活的見證人,表明這個見證是真實的,復活不再是對聖經個人理解上的差異問題(如20章的辯論),而是神大能的證實(羅一4)。 |
- | | + | 12節記錄彼得去驗證婦人的話,相似於約20: |
- | B、44~49耶穌啟示聖經文意 | + | ===== 24:13-35 ===== |
- | C、50~53耶穌升天,使徒喜樂等候 | + | 經文記載二門徒從耶路撒冷到以馬忤斯途中的討論,再由以馬忤斯回到耶路撒冷報告為止,為一循環的路程,經文的架構同樣呈現此循環模式,上下對稱來突出中心信息。要從無知又遲鈍者轉變成有理解且相信者,作者就針對此方法的要素為何表達出來,使受信者從中學習基督的真知識。 |
- | | + | 13-14節交代故事的起源之外,以二門徒彼此討論(G3656)關於耶路撒冷所發生的一切事為切入點。要明白神話語和行事準則,首先是彼此討論,此字詞原指聚集、結伴或指結交、生活在一起,轉指交談、討論,另見於15節。此二門徒可貴之處即在於他們會彼此討論所不明白的事,這是明白神話語的先決條件,因這代表有渴慕之心。 |
- | | + | 15-16節耶穌接近而與他們同走是在他們討論定共同研究(G4802)之時,經文再次強調二門徒的討論模式是共同研究。這詞由“同”和“力求調查以獲悉(G2212)”組成,表示對某事求知心迫切而共同討論乃至爭辯。這表明查考聖經的討論會,不應只是彼此說一些個人看法觀點或領受等初步內涵,第二步必須進入共同探討而有所爭議,這才是討論的本質,沒有異議就沒有深入思辨的可能。 |
- | | + | 經文指出“他們的眼睛被控制(G2902)以致不認識他”,這是耶穌故意的作為,才能使彼此的對話是站在對等的地位來探討。對聖經的探討必須是參與者是平等的,才能自由說出彼此的認知,也才能顯示彼此的不足,否則單向解答只是教導而非討論。針對某問題的直接解釋,並不能使發問者有長大成熟去思辨以後的問題。 |
- | 23:56b~24:12 | + | 17-24節耶穌兩次問話,門徒兩次回答。首次問話中用了“你們彼此互論(G474)”一詞,此原指物品回拋,互擲,轉指言論上的對照、比較,用在討論十可指互相提出論點,彼此激盪思索之意。路加由14、15、17三節用三個不同“討論”的用詞,來強調耶穌復活之事,不光是以肉體顯現來證明此事實,更加注意到人對此事的思想觀點上,如何探討而明白這真理。正如用了三次“聖經”一詞,都在指出要明瞭並接受復活,不在乎肉眼的看見,而是相信神的預示,明白眾先知預言的含意。復活不只是肉體的再次活過來,而是神旨意的成全,即復活代表神的生命勝過肉體犯罪的生命(詳見羅馬書的論述)。 |
- | | + | ==== 19-24節架構以上下兩段呈現ABA架構如下: ==== |
- | | + | * 19-21介紹耶穌的事 |
+ | * A 19他是先知 | ||
+ | * B 20他承受祭司長和公開的對待:死的判決和釘十字架 | ||
+ | * A* 21他是贖放以色列者 | ||
+ | * 22-24說明耶穌的失蹤 | ||
+ | * A 22-23a婦人們沒尋見他的身體 | ||
+ | * B 23b天使說他活了 | ||
+ | * A* 24 門徒也沒看見他的身體 | ||
- | | + | 門徒對耶穌的認識由本段經文的用詞上,顯出他們認知上有兩方面的不足,一是不提耶穌是基督而用先知以及贖放者,表明門徒和當時猶太人的認知是一樣,此是他們認為耶穌的死沒有完成神交付給他的使命,他的死如先前眾先知的死,使救贖落空。一方面作為先知,他在神與人面前的言行是有能力的,但另一方面眾人盼望他去贖放以色列時,他卻被釘十字架了。二提婦人和其他門徒沒見到耶穌的身體,雖有天使的異象說他復活了,卻沒有確實的證據,以致他們內心並未接受耶穌復活的事實。 |
- | | + | 25節“無知(G453)又遲鈍(G1021)者”,耶穌用這兩詞來形容二門徒對於去相信的心所呈現的現象。無知原指沒有理解、不能分辨,轉指人的愚蠢、無知。遲鈍原指人行動上的緩慢,轉指對事物行動的耽延。門徒不是沒有聽過眾先知所講論的事,卻沒有足夠分辨理解先知之言的能力,雖有各方面的研討,仍未突破神的奧秘所隱藏的[真理。這是今日眾信徒普遍存在的現象,要突破個人難題,下面經文指出是透過神的基督所解釋才有真正的門路。 |
- | | + | 26節受苦以進入榮耀,彼得將基督必然經歷途徑同樣放在信眾身上(彼前五10),表明基督得榮模式,也是日後每一信眾得榮模式並無差別。此並非新約才有的啟示,由耶穌親自的啟明,表示這一真理是眾先知早已講論的內容,只是人不理解也不按信心去行,來符合神早已應許的道路。 |
- | | + | 27節“講解明白(G1329)”:這詞原指翻譯,而後轉指解釋,另見於徒9: |
- | | + | 28-30節耶穌佯裝往前的動作,是成為考驗二門徒對耶穌的解經信息的反應,若果二門徒就此讓耶穌離去,代表他們並未接受耶穌的信息,也就未接受復活的耶穌是神的基督,是來向他們傳神國福音。反之門徒愛慕神的話,他們必當留住耶穌,他們的心對神言是渴求,就必對傳神言者接待。同坐席而祝謝擘餅,表示二門徒已接受耶穌的教導,透過食物的分享,也代表在屬神上是弟兄。 |
- | | + | 31節“他們的眼睛被敞開了(G1272)”這詞原指打開、揭開被隱藏的物品,用在教學上指講解。經文至此才記下他們的眼睛被釋放了,是當他們接受神話語的真知識之後,代表肉眼看見復活的重要性遠低於對神言的信心和認識,受信者不能看見復活的耶穌,卻能憑信心去理解耶穌的復活的意義。 |
- | | + | 32-35節“我們的心豈不是持續燃燒著,當在路上他講解時,就是當他對我們講解聖經時”,我們的心燃燒著,此喻意式的描寫法,強調出門徒受教時的渴慕,當神的道被解明時,聽道者的反應就如二門徒一般。親眼見到耶穌復活,並不代表對復活有完全的認識,更重要的在於明白復活對於救恩的意義,不論是講論(G2980)或講解(G1272)的用詞出現,都在表明對復活一事是一完整的論述,而非單一事件而已。使徒先對二門徒見證耶穌已被復活,是透過彼得的見證,二門徒再述說路上發生的事,經文故意將復活的見證經由彼此交流,也彼此建立對復活的信心。復活不是單獨給特定幾個人看見,由四福音及保羅在林前15章的記錄,看見耶穌復活的人,有各式各樣的人。 |
- | 24:13~35 | + | ===== 24:36-53 ===== |
- | | + | 本段內容一改前面復活事件都由婦人或門徒為主角來說明,在本段中作者改以耶穌為主動行事的主角,耶穌說話五次(36、38-39、41、44、46-49),而耶穌的行動以直述語氣動詞七個,站(36)、顯示(40)、吃(43)、開啟(45)、領出(50)、舉手祝福(50)、離開(51)。門徒對於耶穌的回應則用四小段:37、41、42、52-53節。 |
- | | + | 36-43節伯撒抄本(D)在本段落中省略36節下半段耶穌的問安和40節整句。經文詳細敘述耶穌顯現時與使徒們的對話和互動,手腳顯示及吃一份烤魚,和約20: |
- | | + | 36節站在他們中間,同約20: |
- | | + | 37節“以為看見一個靈”,表示使徒們原先並不以首見耶穌復活顯現為理所當然,雖有彼得已先看見復活,仍然表現恐慌和害怕。復活不是成為一個靈,即它不是如一個氣般的飄渺不定,而是如同肉的身體是可見可吃食可觸摸的,卻又不受限於時間和空間的身體,耶穌的出現是隨意的,然而又如林前十五章,屬靈身體不等同屬肉身體的再現而已。這樣的身體如在伊甸園未犯罪的始祖一樣,有身體的各樣行動卻沒有死亡。(食物原是為延續生命而存在,以阻止死亡臨到,但在復活身體可享受神的食物卻又不受於食物)復活的身體既有靈的性質,有有肉的性質,此奇特處尚活在今世者的我們未能理解。 |
- | | + | 38節“你們是在震盪不安甚麼?為什麼在你們心裡興起爭論?”,震盪不安(G505)原指擾亂物品,喻指人心迷惑經神錯亂;爭論(G1261)原指算帳或指心中盤算、考量,在此轉指彼此的爭論、爭辯。看見耶穌的顯現起初並未帶來歡喜,因門徒仍停留在舊有思維範疇,不明白復活的教導,耶穌才質問為何不相信他先前所預告呢?若門徒真信耶穌一再啟示有關復活的話語,他們不會如此反應。 |
- | | + | 39節用三個不同看的詞(G1492、3708、2334)來表達對耶穌手腳的檢視詳看,且耶穌尚叫他們摸。看與摸是身體感觀的首要,但如此強調身體感觀的使用,反面而言是在表明門徒並未用信心來面對復活之事。 |
- | 19~21介紹耶穌的事 | + | 41-42節耶穌吃一片烤魚,一方面代表復活的身體可以如原先肉體般的使用,另一方面同共食如同和二門徒一樣,也如約21: |
- | A 19他是先知 | + | 44-49節整段內容是路加獨有資料,教導主題有兩個面向,一是做為福音書的總結,將基督的來臨之意義和目的清楚說明,雷同約20: |
- | B | + | 44節“摩西的律法和眾先知和詩篇”,此三種分法是路加獨有的分法,他將耶穌在世所引用希伯來聖經的內容,分成三類。“詩篇”一詞的引用另見於20: |
- | A’21他是贖放以色列者 | + | 45節“他開啟他們去明白聖經的心思”,開啟(G1272)第三次出現如同二門徒眼睛被敞開之意。經文最後總結人能夠明白神的話,雖必須經由彼此探討開始,但最終仍是神啟示才是決定因素,這等啟示由耶穌開始,也由聖靈接繼(約14: |
- | 22~24說明耶穌的失蹤 | + | 46-47節經上所記的事以三個不定詞來表達當去完成的事,“基督受害並第三日從死人中復起並在他的名上被宣傳”,當這三件事完成才帶來悔改,而悔改才帶進諸罪的赦免,且這果效是由耶路撒冷開始直到萬國。這句話將基督職事作一總結,目的就在使人悔改以迎接眾罪赦免的來到。就原文用法悔改以進入罪的赦免,是表目的而非結果,意為悔改不等同赦免,而是悔改將使人帶往赦罪的目標。這句話也將神行事的次序再次指明出來,先猶太後外邦,新舊約時代神從未混亂祂自定的規矩。 |
- | A 22~23a婦人們沒尋見他的身體 | + | 48節“你們就是這些事的見證人”,見證人(G3144)一詞出現最多的經卷為使徒行傳13次,由徒1: |
- | B 23b天使說他活了 | + | 49節“我差遣我父的應許到你們那裡,而你們必須坐留在城裡,直到你們能夠穿上從上頭來的能力”,父的應許由徒1: |
- | A’24門徒也沒看見他的身體 | + | 50-53節在西方經文和奧古斯丁引用裡,都特別省略“被帶上諸天”和“拜他”二詞句。升天和受敬拜是兩項證據,說明耶穌是基督一事,被門徒所接受了,他們不再疑惑而甘願等候,且是大喜樂的等候,所表現於外的是時常在殿裡稱讚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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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 165: | 行 142: | ||
耶穌對他們教導,應許。 | 耶穌對他們教導,應許。 | ||
- | 中心點:在三段之中,分別三次述說此要點(7, | + | 中心點:在三段之中,分別三次述說此要點(7, |
===== 婦女們在死人中找活人 ===== | ===== 婦女們在死人中找活人 ===== | ||
行 302: | 行 279: | ||
若是他們沒有強留耶穌,則耶穌也就不會在後來讓他們認出來了。 | 若是他們沒有強留耶穌,則耶穌也就不會在後來讓他們認出來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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