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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mentary:luk_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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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mentary:luk_21 [2013/05/08 00:48 -0500 Wed. (12 年前)] – 調整章次 zmcommentary:luk_21 [2024/04/04 20:45 -0500 Thu. (13 個月前)] (目前版本) – 外部編輯 127.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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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文:(路 Luk 20:45-21:38)、時間:2013-05-04 安息日。   經文:(路 Luk 20:45-21:38)、時間:2013-05-04 安息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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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的播放列表可能包含更大的範圍,因此請根據您的需要,自由選擇播放。\\可根據名稱中的用詞,識別出不同的內容類型,例如:講解(人名縮寫)、禱告(pray)、讚美詩(hymn)、討論(discuss)等。   以下的播放列表可能包含更大的範圍,因此請根據您的需要,自由選擇播放。\\可根據名稱中的用詞,識別出不同的內容類型,例如:講解(人名縮寫)、禱告(pray)、讚美詩(hymn)、討論(discuss)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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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與《馬可福音》(可 12:38-44)比較,在內容用詞上大致相同,《路加福音》僅添加(路 20:46)“喜愛”,(路 21:1,4)“禮物”(和合本譯捐項)兩詞。《馬太福音》省略(路 21:1-4)寡婦的奉獻內容,而更專注在防備文士上,用(太 23章)一章內容論述這主題。《路加》和《馬可》同樣以文士和寡婦的作為做比較,來凸出何為敬虔的真意。在對比(路 20:19-26)段落中奸細扮演義人,本段落耶穌指責他們扮演對神敬畏的虔誠人,都使律法的目標“公義和聖別”失去意義。耶穌在聖殿的教導,除了說明復活之道才是律法達到終極目標的管道之外,對於律法何謂義與虔的觀點,也作了解釋。   與《馬可福音》(可 12:38-44)比較,在內容用詞上大致相同,《路加福音》僅添加(路 20:46)“喜愛”,(路 21:1,4)“禮物”(和合本譯捐項)兩詞。《馬太福音》省略(路 21:1-4)寡婦的奉獻內容,而更專注在防備文士上,用(太 23章)一章內容論述這主題。《路加》和《馬可》同樣以文士和寡婦的作為做比較,來凸出何為敬虔的真意。在對比(路 20:19-26)段落中奸細扮演義人,本段落耶穌指責他們扮演對神敬畏的虔誠人,都使律法的目標“公義和聖別”失去意義。耶穌在聖殿的教導,除了說明復活之道才是律法達到終極目標的管道之外,對於律法何謂義與虔的觀點,也作了解釋。
  
-  20:45-47+==== 20:45-47 ====
  
   對文士的評價基本以二和三為主架構,經文的描述首先用三個不同的定冠詞與代名詞,帶出三段話。首段話以兩個現在分詞表達他們習慣性的作為,而在喜愛之下帶三個直接受詞、三個位置片語,二和三的架構都出現。次句子以兩個直述現在式動詞表達他們的行為也是持續性的。末句再以未來式表達報應。此種文章手法是後人根據耶穌的話,以文學手法記錄而非口語直述形式,目的在表示被評論者的惡行確定,正如馬太23章以七為架構模式談論文士是一樣的手法。   對文士的評價基本以二和三為主架構,經文的描述首先用三個不同的定冠詞與代名詞,帶出三段話。首段話以兩個現在分詞表達他們習慣性的作為,而在喜愛之下帶三個直接受詞、三個位置片語,二和三的架構都出現。次句子以兩個直述現在式動詞表達他們的行為也是持續性的。末句再以未來式表達報應。此種文章手法是後人根據耶穌的話,以文學手法記錄而非口語直述形式,目的在表示被評論者的惡行確定,正如馬太23章以七為架構模式談論文士是一樣的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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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5節)“正當所有百姓聽的時候”,是由19:48和21:38所共同構成的段落中,再一次的記載,此三次記錄百姓要聽耶穌的教導,正呼應在本段落中仇敵们三刺出於不信的詰問。作者將當時猶太人區分成三種類別,耶穌的門徒、一般百姓、宗教領袖(法利賽、撒都該、祭司長),他們彼此之間的差異是作者一再強調的,耶穌的教導亦因對象不同,內容亦不同,他不是將神的道隨意對人講解。   (45節)“正當所有百姓聽的時候”,是由19:48和21:38所共同構成的段落中,再一次的記載,此三次記錄百姓要聽耶穌的教導,正呼應在本段落中仇敵们三刺出於不信的詰問。作者將當時猶太人區分成三種類別,耶穌的門徒、一般百姓、宗教領袖(法利賽、撒都該、祭司長),他們彼此之間的差異是作者一再強調的,耶穌的教導亦因對象不同,內容亦不同,他不是將神的道隨意對人講解。
  
-  21:1-4+==== 21:1-4 ====
  
   作者以耶穌兩次的看見作比較,富人所投入的是他們禮物,窮寡婦所投入的是兩小錢。這是逾越節期的奉獻,按(出 23:15; 34:20; 申16:16)來到神前守節慶者不可空手朝見祂,因此富有者奉獻他們帶來的禮物,和寡婦一樣獻給神。耶穌時代已經以貨幣取代實物,因而奉獻的禮物多以聖殿的錢幣為主。婦人若有丈夫,律法規定到聖殿守節是男人責任,女人可以不用跟隨,但既是寡婦,她就代表全家來守節奉獻,雖是二小錢等於一個羅馬小銅幣,卻是她僅有財富而獻上。按律法所帶到聖殿奉獻的是十分之一和頭生(或初熟物),因此四節稱他們所獻為有餘,但若是表達感謝的祭,是沒有律法限制多少才是額度。耶穌在此非在指責富人的奉獻不足,而是指出律法的精神在於因着愛的獻上,是沒有額度的,是全然擺上的。本段的要義就在指出寡婦知道神的律法真義,她對神的投入是出於愛也出於信,代表她遵守神良善的律法。此對比文士的虛假,是違背律法、曲解律法的。納稅給該撒的事,律法從未提及此規範,但當代文士卻曲解律法,認定納稅給外邦人是違背律法的,才有試探耶穌一事。兩相比較,律法的義和虔就被明示出來,能區分神的物和該撒的物者,能全然投入自己養生所需者,才是行出律法的義與虔。   作者以耶穌兩次的看見作比較,富人所投入的是他們禮物,窮寡婦所投入的是兩小錢。這是逾越節期的奉獻,按(出 23:15; 34:20; 申16:16)來到神前守節慶者不可空手朝見祂,因此富有者奉獻他們帶來的禮物,和寡婦一樣獻給神。耶穌時代已經以貨幣取代實物,因而奉獻的禮物多以聖殿的錢幣為主。婦人若有丈夫,律法規定到聖殿守節是男人責任,女人可以不用跟隨,但既是寡婦,她就代表全家來守節奉獻,雖是二小錢等於一個羅馬小銅幣,卻是她僅有財富而獻上。按律法所帶到聖殿奉獻的是十分之一和頭生(或初熟物),因此四節稱他們所獻為有餘,但若是表達感謝的祭,是沒有律法限制多少才是額度。耶穌在此非在指責富人的奉獻不足,而是指出律法的精神在於因着愛的獻上,是沒有額度的,是全然擺上的。本段的要義就在指出寡婦知道神的律法真義,她對神的投入是出於愛也出於信,代表她遵守神良善的律法。此對比文士的虛假,是違背律法、曲解律法的。納稅給該撒的事,律法從未提及此規範,但當代文士卻曲解律法,認定納稅給外邦人是違背律法的,才有試探耶穌一事。兩相比較,律法的義和虔就被明示出來,能區分神的物和該撒的物者,能全然投入自己養生所需者,才是行出律法的義與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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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如何去辨識徵兆上,由(9, 20, 30-31節)三次相似用法“當你們聽見(或看見)時…”成為門徒自己學習分辨時機和徵兆的模式。因此一方面耶穌直接預示耶路撒冷毀滅市聖殿被毀的成就時刻,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教導,是要門徒能去從周遭事件的發生,逐步學習分析能力,才能面對未來災難所帶來的難道:信仰的逼迫。外在的災難不是主要問題,反是它引起內在信心危機才是耶穌要門徒重視的。耶穌自己身受宗教領袖的攻擊,要他提出行事的依據,同樣的逼迫模式也將發生在門徒身上。真理無法數人頭,反而聖經一再指出,得到屬天啟示的是極少數者,他們成為絕大多數者所厭棄,故而門徒面對這等試驗,重要在於自己是否作成得救工夫,免得傳福音給人,自己卻被荊棘擠住了,因而以(34-36節)內容正如(太 24:42-51; 可13:33-37)警戒之言,作為預言的結束點。   在如何去辨識徵兆上,由(9, 20, 30-31節)三次相似用法“當你們聽見(或看見)時…”成為門徒自己學習分辨時機和徵兆的模式。因此一方面耶穌直接預示耶路撒冷毀滅市聖殿被毀的成就時刻,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教導,是要門徒能去從周遭事件的發生,逐步學習分析能力,才能面對未來災難所帶來的難道:信仰的逼迫。外在的災難不是主要問題,反是它引起內在信心危機才是耶穌要門徒重視的。耶穌自己身受宗教領袖的攻擊,要他提出行事的依據,同樣的逼迫模式也將發生在門徒身上。真理無法數人頭,反而聖經一再指出,得到屬天啟示的是極少數者,他們成為絕大多數者所厭棄,故而門徒面對這等試驗,重要在於自己是否作成得救工夫,免得傳福音給人,自己卻被荊棘擠住了,因而以(34-36節)內容正如(太 24:42-51; 可13:33-37)警戒之言,作為預言的結束點。
  
-  21:5-6+==== 21:5-6 ====
  
   第5節內容在三福音書說法各不相同,路加說法最符合當時希臘羅馬對其神殿的讚美。大希律王以外邦神殿建築模式來建造聖殿,其基石巨大無比,外飾美觀,使猶太人引以為傲,雖是非猶太直系君王的大希律所建,卻成為籠絡民心的大工程。門徒仍深受外觀壯麗影響而向主誇耀,他們看不見大衛當初想為神建殿時,神所啟示的話(撒下 7:1-7),也不明白第一聖殿建造者所羅門王的禱詞(王上 8:12-61)。耶穌回答“眾日子的來到…”此句話是以眾先知對選民的審判用詞,來對門徒所誇耀的殿行審判,則殿的受審是喻指對民的審判。諸日子將必來到,代表審判不是一時,選民若部悔改轉回,這日子是將不斷加增應驗,二千年來神對猶太人的管教沒有停止。   第5節內容在三福音書說法各不相同,路加說法最符合當時希臘羅馬對其神殿的讚美。大希律王以外邦神殿建築模式來建造聖殿,其基石巨大無比,外飾美觀,使猶太人引以為傲,雖是非猶太直系君王的大希律所建,卻成為籠絡民心的大工程。門徒仍深受外觀壯麗影響而向主誇耀,他們看不見大衛當初想為神建殿時,神所啟示的話(撒下 7:1-7),也不明白第一聖殿建造者所羅門王的禱詞(王上 8:12-61)。耶穌回答“眾日子的來到…”此句話是以眾先知對選民的審判用詞,來對門徒所誇耀的殿行審判,則殿的受審是喻指對民的審判。諸日子將必來到,代表審判不是一時,選民若部悔改轉回,這日子是將不斷加增應驗,二千年來神對猶太人的管教沒有停止。
  
-  21:7+==== 21:7 ====
  
   “那麼何時將有這些事?當這些事發生時有甚麼徵兆?”,門徒問兩個問題,時候和徵兆,耶穌的回答將兩問題合併,知道如何辨識徵兆就知道時候的臨近。徵兆的產生不只在聖殿被毀的事上作預示,另指向門徒受逼迫的事,以及將來人子為堅信者平反報應的事上。故而可知聖殿被毀即神對不悔改的猶太人之審判,正如第一聖殿時期神藉巴比倫行審判耶路撒冷之事,日後亦對巴比倫行審判之事,則同樣第三聖殿被毀,所帶出的審判也重複發生。神藉羅馬之手使耶路撒冷毀滅後,歷史告訴我們,外邦人的眾時機滿足,在第一個時機應驗在羅馬帝國被滅,第二時機可指歐洲十字軍,第三時機可指阿拉伯回教帝國。這些時機還在不斷應驗中,直到人子再來為止。   “那麼何時將有這些事?當這些事發生時有甚麼徵兆?”,門徒問兩個問題,時候和徵兆,耶穌的回答將兩問題合併,知道如何辨識徵兆就知道時候的臨近。徵兆的產生不只在聖殿被毀的事上作預示,另指向門徒受逼迫的事,以及將來人子為堅信者平反報應的事上。故而可知聖殿被毀即神對不悔改的猶太人之審判,正如第一聖殿時期神藉巴比倫行審判耶路撒冷之事,日後亦對巴比倫行審判之事,則同樣第三聖殿被毀,所帶出的審判也重複發生。神藉羅馬之手使耶路撒冷毀滅後,歷史告訴我們,外邦人的眾時機滿足,在第一個時機應驗在羅馬帝國被滅,第二時機可指歐洲十字軍,第三時機可指阿拉伯回教帝國。這些時機還在不斷應驗中,直到人子再來為止。
  
-  21:8+==== 21:8 ====
  
   “因我的名”出現在(8, 12, 17節),後兩處指門徒為基督緣故受苦難,本節則是敵基督者的迷惑。“我是”並且時機已接近,敵基督者的謊言和預言是日後門徒最易受迷惑之處。兩千年來同樣的迷惑重複發生,兩千年後現在的門徒仍然受到相似的迷惑,人並未從歷史中學得教訓,因人並不真實看待耶穌的警戒。“我是”是希臘文對他人宣稱自己是何者的用法,而非指說話者自稱為雅威神,這是通俗用法,卻被三一神觀中的無知者曲解成耶穌自稱為神的證詞,他們所受迷惑正是耶穌所擔憂的另一形態欺騙。   “因我的名”出現在(8, 12, 17節),後兩處指門徒為基督緣故受苦難,本節則是敵基督者的迷惑。“我是”並且時機已接近,敵基督者的謊言和預言是日後門徒最易受迷惑之處。兩千年來同樣的迷惑重複發生,兩千年後現在的門徒仍然受到相似的迷惑,人並未從歷史中學得教訓,因人並不真實看待耶穌的警戒。“我是”是希臘文對他人宣稱自己是何者的用法,而非指說話者自稱為雅威神,這是通俗用法,卻被三一神觀中的無知者曲解成耶穌自稱為神的證詞,他們所受迷惑正是耶穌所擔憂的另一形態欺騙。
  
-  21:9-11+==== 21:9-11 ====
  
   七個用詞分置在三句話中,“戰爭”、“混亂”“地震”、“瘟疫”、“飢荒”、“恐怖”“神蹟”,都是複數詞,分置本段前後文,中間夾有三句話“不要恐慌”“因為這些事必須先發生,但那結局未立即來到”“百姓將起來對立百姓,國對立國”.此三句話又可視為上下兩端,中間夾著“那結局未立即來到”,則使本段落形成ABCBA架構。最中間的那結局未立即來到,成為本段落說話的主題,雖然有各樣外在現象、徵兆發生。這句話對映(29-33)段落的主題“神國是近了”,都表示門徒可以知道外在徵兆,但不代表應驗立即發生,而是接近,它們是作為門徒預備和隨時警醒的記號。   七個用詞分置在三句話中,“戰爭”、“混亂”“地震”、“瘟疫”、“飢荒”、“恐怖”“神蹟”,都是複數詞,分置本段前後文,中間夾有三句話“不要恐慌”“因為這些事必須先發生,但那結局未立即來到”“百姓將起來對立百姓,國對立國”.此三句話又可視為上下兩端,中間夾著“那結局未立即來到”,則使本段落形成ABCBA架構。最中間的那結局未立即來到,成為本段落說話的主題,雖然有各樣外在現象、徵兆發生。這句話對映(29-33)段落的主題“神國是近了”,都表示門徒可以知道外在徵兆,但不代表應驗立即發生,而是接近,它們是作為門徒預備和隨時警醒的記號。
行 85: 行 85:
   9-10節是針對猶太人內部的事所預言,而非指全世界的事,在用詞上百姓和國家都是單數詞,未帶定冠詞,表猶太內部的分裂,相似用法在(代下 15:6)指外邦侵略者之間的內亂,(賽 19:2)指埃及的內亂。一般論者都將此段發生之事,指向外邦世界所將發生,忽略耶穌是針對猶太而發的預言,在歷代記下與以賽亞兩卷經文,雖指外邦人的內鬥,耶穌引用之,是引用其內鬥含意,非指外邦的戰亂。按猶太古史,猶太人在占領耶路撒冷獨立時,城中各黨派內鬥,各自立國,正按耶穌所預言。   9-10節是針對猶太人內部的事所預言,而非指全世界的事,在用詞上百姓和國家都是單數詞,未帶定冠詞,表猶太內部的分裂,相似用法在(代下 15:6)指外邦侵略者之間的內亂,(賽 19:2)指埃及的內亂。一般論者都將此段發生之事,指向外邦世界所將發生,忽略耶穌是針對猶太而發的預言,在歷代記下與以賽亞兩卷經文,雖指外邦人的內鬥,耶穌引用之,是引用其內鬥含意,非指外邦的戰亂。按猶太古史,猶太人在占領耶路撒冷獨立時,城中各黨派內鬥,各自立國,正按耶穌所預言。
  
-  21:12-19+==== 21:12-19 ====
  
   大災難以先必有逼迫的事發生,審判必由神的家開始。門徒受逼迫的考驗和自身受迷惑的考驗,在大災難之前必先開始。在本段落中不斷論及這些事,是耶穌對門徒說預言背後主要目的。災難對世人是恐懼戰慄,但對神子民是末世盼望的來到,作主的門徒並不為災難擔憂,反當為自己是否陷入今世荊棘的迷惑(34節)和仇敵逼迫的考驗(12節)中,留心注意自身,因此耶穌在(8, 12-19, 34-36)三段落中的提醒,比預言災難的臨到,對門徒而言更為要緊。   大災難以先必有逼迫的事發生,審判必由神的家開始。門徒受逼迫的考驗和自身受迷惑的考驗,在大災難之前必先開始。在本段落中不斷論及這些事,是耶穌對門徒說預言背後主要目的。災難對世人是恐懼戰慄,但對神子民是末世盼望的來到,作主的門徒並不為災難擔憂,反當為自己是否陷入今世荊棘的迷惑(34節)和仇敵逼迫的考驗(12節)中,留心注意自身,因此耶穌在(8, 12-19, 34-36)三段落中的提醒,比預言災難的臨到,對門徒而言更為要緊。
行 103: 行 103:
   8-19節按耶穌說話應驗時機,都在耶路撒冷被毀之前,與(25-36節)所引用時機是在耶路撒冷被毀之後到人子再臨期間,此更長時間的考驗,對使徒之後的歷代門徒,更需了解耶穌的期許。   8-19節按耶穌說話應驗時機,都在耶路撒冷被毀之前,與(25-36節)所引用時機是在耶路撒冷被毀之後到人子再臨期間,此更長時間的考驗,對使徒之後的歷代門徒,更需了解耶穌的期許。
  
-  21:20-24+==== 21:20-24 ====
  
   此五節內容除(21, 23)兩節為《馬太》、《馬可》所共有之外,其他三節都是《路加》獨有資料。由(20, 22, 24節)的內容,將西元  66-70 年耶路撒冷被毀過程逐一應驗,“被軍隊圍困”、“仆倒刀刃下,被擄到外邦,耶路撒冷被踐踏”,都是按字面應驗。   此五節內容除(21, 23)兩節為《馬太》、《馬可》所共有之外,其他三節都是《路加》獨有資料。由(20, 22, 24節)的內容,將西元  66-70 年耶路撒冷被毀過程逐一應驗,“被軍隊圍困”、“仆倒刀刃下,被擄到外邦,耶路撒冷被踐踏”,都是按字面應驗。
  
-  經文本身呈現ABCBA架構如下:+=== ABCBA 架構 === 
 + 
 +  經文本身呈現 ABCBA 架構如下:
  
   * A、20  耶路撒冷被軍隊圍困   * A、20  耶路撒冷被軍隊圍困
行 119: 行 121:
   耶路撒冷的報應期限是直到外邦眾時機被滿足(24),這非在指外邦人獲得接受福音機會的時期,經文用諸時機而非單數的時候,表示耶路撒冷被踐踏有不同的時機在重複著,意指耶路撒冷被外邦人占領的時機是多次。然而經文用意也指出諸時機有滿足的時候,並非永久被刑罰而是有一個限度,管教不是永遠。   耶路撒冷的報應期限是直到外邦眾時機被滿足(24),這非在指外邦人獲得接受福音機會的時期,經文用諸時機而非單數的時候,表示耶路撒冷被踐踏有不同的時機在重複著,意指耶路撒冷被外邦人占領的時機是多次。然而經文用意也指出諸時機有滿足的時候,並非永久被刑罰而是有一個限度,管教不是永遠。
  
-  21:25-28+==== 21:25-28 ====
  
   接續耶路撒冷被報應,外邦人亦將承受報應,連帶天上諸權勢也被動搖了,人子第二次帶著權能和大榮耀再臨。經文由耶路撒冷被毀時刻延伸到人子再臨,在時間長度上無法預測,但文意上引用希伯來先知如(珥 2:30-32; 賽24:32)對仇敵的審判(包含屬地和屬天的)必帶進對堅信者的拯救。   接續耶路撒冷被報應,外邦人亦將承受報應,連帶天上諸權勢也被動搖了,人子第二次帶著權能和大榮耀再臨。經文由耶路撒冷被毀時刻延伸到人子再臨,在時間長度上無法預測,但文意上引用希伯來先知如(珥 2:30-32; 賽24:32)對仇敵的審判(包含屬地和屬天的)必帶進對堅信者的拯救。
行 129: 行 131:
   28節“這些事起頭發生了,就當昂起並抬高你們的頭,為此你們的贖放近了”,此句為信眾在艱難中的安慰詞,當世人為所遭遇的災難驚嚇難過時,作為真門徒的卻可以因此心中暢快歡愉(昂起並抬高你們的頭之喻意),不再陷入受逼困窘,此贖放即弗四30贖放的日子,是得神產業的贖放(弗 1:14),也是(羅 8:23)身體的贖放。末世最終的拯救因人子的再臨而成就,這是相對於(12-19節)在世上受逼迫者的報酬。在現世遭受不公不義的對待,耶穌並未應允現世報,而是在那世代中回報堅信者。   28節“這些事起頭發生了,就當昂起並抬高你們的頭,為此你們的贖放近了”,此句為信眾在艱難中的安慰詞,當世人為所遭遇的災難驚嚇難過時,作為真門徒的卻可以因此心中暢快歡愉(昂起並抬高你們的頭之喻意),不再陷入受逼困窘,此贖放即弗四30贖放的日子,是得神產業的贖放(弗 1:14),也是(羅 8:23)身體的贖放。末世最終的拯救因人子的再臨而成就,這是相對於(12-19節)在世上受逼迫者的報酬。在現世遭受不公不義的對待,耶穌並未應允現世報,而是在那世代中回報堅信者。
  
-  21:29-33+==== 21:29-33 ====
  
   本段內容除(31節)以神國取代人子之外,都同(太 24:32-35; 可13:28-31)。“這世代”是指現世,而非指耶穌門徒活著的一個世代,它等同天地的含意。雖然是單數詞,卻是代表總合各世代的含意。因本段時期是接續上段經文神對今世的審判,神國近了是指神完完全全治理的時代臨近了,也等同今世的結束近了。如何斷定本段的時間點,應由相關用詞來判定,而非各說各話以致有許多不同論點。“這些事”(G3778)指示代名詞,出現於(7, 9, 12, 22, 28, 31, 36節),為複數詞,明顯它區分成(7-24節)和(25-36節)兩區塊不同事件,前者指耶路撒冷被毀之事,後者指人子再來之前將發生之事。由談話的對象亦能分辨出來,前者都是對猶太人內部說的,後者已涉及天下全人類。耶穌所論的內容和對象,竟然未侷限於門徒和他們將會經歷的事,而擴展到全人類和末世將臨的事,由可13:37“我對你們說的話,也是對眾人說的”,應用的範圍不再侷限門徒那一世代的人身上。耶穌的話是如同眾先知的警語,既是先知言語,重複應驗在不同對象,既伺適用於當代也在各世代成為真實。   本段內容除(31節)以神國取代人子之外,都同(太 24:32-35; 可13:28-31)。“這世代”是指現世,而非指耶穌門徒活著的一個世代,它等同天地的含意。雖然是單數詞,卻是代表總合各世代的含意。因本段時期是接續上段經文神對今世的審判,神國近了是指神完完全全治理的時代臨近了,也等同今世的結束近了。如何斷定本段的時間點,應由相關用詞來判定,而非各說各話以致有許多不同論點。“這些事”(G3778)指示代名詞,出現於(7, 9, 12, 22, 28, 31, 36節),為複數詞,明顯它區分成(7-24節)和(25-36節)兩區塊不同事件,前者指耶路撒冷被毀之事,後者指人子再來之前將發生之事。由談話的對象亦能分辨出來,前者都是對猶太人內部說的,後者已涉及天下全人類。耶穌所論的內容和對象,竟然未侷限於門徒和他們將會經歷的事,而擴展到全人類和末世將臨的事,由可13:37“我對你們說的話,也是對眾人說的”,應用的範圍不再侷限門徒那一世代的人身上。耶穌的話是如同眾先知的警語,既是先知言語,重複應驗在不同對象,既伺適用於當代也在各世代成為真實。
  
-  21:34-36+==== 21:34-36 ====
  
   本段用意雖等同太、可兩福音的結束語相同效果,但在用詞內容上完全是路加獨有的。除了如太、可兩福音對門徒吩咐當常儆醒不睡祈禱之外,路加特別加入個人當為自己防備,在生活宴樂(以兩個相似含意的醉酒來代表)和掛慮兩方面成為門徒失敗的陷阱。人不是過度放縱自己於生活喜樂之事(醉酒代表人生享樂而非行惡),就是為生活所需而掛慮,以致被弄得精疲力盡而失去儆醒,不能專注於神的事上。不論富人或窮人都會陷入相似荊棘之中,以致神的道被擠住無法結實,就無法在人子面前站立得住。何時那審判日子不預期臨到,人無法知道也無法逃避,耶穌僅能再次警戒信眾,惟有在每一時機中藉著祈求而儆醒者,才能逃避將要來的審判刑罰。儆醒禱告只是使人有力量得以逃離,而非得勝那必臨到發生的事,同樣用在客西馬尼的禱告上,22:43天使加添耶穌力量,非使耶穌得勝免除必將發生的事,而是有力量去承擔那苦難。禱告並非去改變神的行事,而是使自己能夠面對事實的臨到,這才是忠信者的見證。   本段用意雖等同太、可兩福音的結束語相同效果,但在用詞內容上完全是路加獨有的。除了如太、可兩福音對門徒吩咐當常儆醒不睡祈禱之外,路加特別加入個人當為自己防備,在生活宴樂(以兩個相似含意的醉酒來代表)和掛慮兩方面成為門徒失敗的陷阱。人不是過度放縱自己於生活喜樂之事(醉酒代表人生享樂而非行惡),就是為生活所需而掛慮,以致被弄得精疲力盡而失去儆醒,不能專注於神的事上。不論富人或窮人都會陷入相似荊棘之中,以致神的道被擠住無法結實,就無法在人子面前站立得住。何時那審判日子不預期臨到,人無法知道也無法逃避,耶穌僅能再次警戒信眾,惟有在每一時機中藉著祈求而儆醒者,才能逃避將要來的審判刑罰。儆醒禱告只是使人有力量得以逃離,而非得勝那必臨到發生的事,同樣用在客西馬尼的禱告上,22:43天使加添耶穌力量,非使耶穌得勝免除必將發生的事,而是有力量去承擔那苦難。禱告並非去改變神的行事,而是使自己能夠面對事實的臨到,這才是忠信者的見證。
  
-  21:37-38+==== 21:37-38 ====
  
   本段落內容除了使耶穌在聖殿的教導構成完整架構之外,它也提及耶穌在節慶期間並未住在耶路撒冷內。這代表耶穌和其他大部分窮乏者一樣,住不起耶路撒冷城內高價費用,它也指出耶穌是住在橄欖山上,這帶出下段落耶穌最後服事地點是橄欖山的園中,禱告和被抓拿。   本段落內容除了使耶穌在聖殿的教導構成完整架構之外,它也提及耶穌在節慶期間並未住在耶路撒冷內。這代表耶穌和其他大部分窮乏者一樣,住不起耶路撒冷城內高價費用,它也指出耶穌是住在橄欖山上,這帶出下段落耶穌最後服事地點是橄欖山的園中,禱告和被抓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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