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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mentary:luk_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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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mentary:luk_12 [2013/01/18 16:48 -0600 Fri. (12 年前)] yosephcommentary:luk_12 [2024/04/04 20:44 -0500 Thu. (13 個月前)] (目前版本) – 外部編輯 127.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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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加福音》第 12 章註釋 ======+====== 《路加福音》第十三講(12章上)註釋 ======
  
 時間:2013-01-12,安息日。經文:(路 Luk 12:01-12:34) 時間:2013-01-12,安息日。經文:(路 Luk 12:01-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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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假冒為善 ==== ==== 假冒為善 ====
  
-「假冒為善」在本段中出現三次:(Luk 12:1)對門徒講了此詞;(Luk 12:56)對眾人講了此詞; (Luk 13:15)在安息日時對管會堂的講了此詞。+「假冒為善」在本段中出現三次:(Luk 12:1)對門徒講了此詞;(Luk 12:56)對眾人講了此詞;(Luk 13:15)在安息日時對管會堂的講了此詞。
  
 ===== 比喻 ==== ===== 比喻 ====
  
-「比喻」(GK3850)παραβολή parabole {par-ab-ol-ay'} ,出現在(Luk 12:16, Luk 12:41, Luk 13:6)。本意是:把兩個東西放在一起比較、對照。引申為:比喻、諺語、言。這些用詞使聽道的人可以將這些事,和耶穌所教導的主題作比較,使能夠了解。+「比喻」(GK3850)παραβολparabole {par-ab-ol-ay'} ,出現在(Luk 12:16, Luk 12:41, Luk 13:6)。本意是:把兩個東西放在一起比較、對照。引申為:比喻、諺語、言。這些用詞使聽道的人可以將這些事,和耶穌所教導的主題作比較,使能夠了解。
  
  
-另用「好像、比如」(GK3664) μοιος  homoios {hom'-oy-os} 名詞、或(GK3666)動詞,意為:相似的、同樣的、和……一致的;也可說是將某事與其他事作對比。出現在(Luk 12:36, Luk 13:18, Luk 13:19, Luk 13:21)。此字和「比喻」一詞是很類似的用法。+另用「好像、比如」(GK3664) ?μοιο homoios {hom'-oy-os} 名詞、或(GK3666)動詞,意為:相似的、同樣的、和……一致的;也可說是將某事與其他事作對比。出現在(Luk 12:36, Luk 13:18, Luk 13:19, Luk 13:21)。此字和「比喻」一詞是很類似的用法。
  
 (12:1-13:21)這一大段內容中,故意用了「比喻」或「比如……」。 (12:1-13:21)這一大段內容中,故意用了「比喻」或「比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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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Luk 12:24-28   * Luk 12:24-28
  
-如果將以上這些經文相比較,那麼在(12:1-13:21)有80節經文,其中將近60節經都和比喻有關係。也就是說,這一章的結構,是很特別的編輯法。我們知道,這一段的內容,與(太 Mat 610121324 章)內容相關聯,所以作者將這些經文,加上他獨有的用詞和內容,加以編輯,這有其編輯的目的。+如果將以上這些經文相比較,那麼在(12:1-13:21)有80節經文,其中將近60節經都和比喻有關係。也就是說,這一章的結構,是很特別的編輯法。我們知道,這一段的內容,與(太 Mat 610121324 章)內容相關聯,所以作者將這些經文,加上他獨有的用詞和內容,加以編輯,這有其編輯的目的。
  
 ===== (路 Luk 12:01-13:21)經文架構 ===== ===== (路 Luk 12:01-13:21)經文架構 =====
行 99: 行 99:
 ==== B段(Luk 12:13-13:9) ==== ==== B段(Luk 12:13-13:9) ====
  
- 整體經文架構:A-B-A + 整體經文架構:A-B-A
  
   * A段(Luk 12:1-12)對應 A'段(Luk 13:10-21)   * A段(Luk 12:1-12)對應 A'段(Luk 13:10-21)
行 235: 行 235:
 (路 Luk 12:13-)耶穌對一人說,對眾人說,對門徒說。 (路 Luk 12:13-)耶穌對一人說,對眾人說,對門徒說。
  
-  誰立我作你們斷事,分家業的官?分家業是按舊約希羅非哈之女求分家業。猶太人會請求拉比為其分家業,故這人將耶穌看作是拉比。——耶穌要強調他來世上的目的,不是來分家業的。+  誰立我作你們斷事,分家業的官? 
 + 
 +分家業是按舊約希羅非哈之女求分家業。猶太人會請求拉比為其分家業,故這人將耶穌看作是拉比。——耶穌要強調他來世上的目的,不是來分家業的。
  
 生命的價值在於「人在神面前是富足的」,在於不要看重今世的吃喝需用。 生命的價值在於「人在神面前是富足的」,在於不要看重今世的吃喝需用。
行 242: 行 244:
 按(徒)亞拿尼雅事件,變賣家產並不是強制性的。保羅也沒有強制外邦信徒變賣。 按(徒)亞拿尼雅事件,變賣家產並不是強制性的。保羅也沒有強制外邦信徒變賣。
 要按實際的需要,將自己的財物去供應給有需要的人們。 要按實際的需要,將自己的財物去供應給有需要的人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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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回應 ===== ===== 回應 =====
行 254: 行 254:
  
 要認清時機!耶穌上耶路撒冷是有緊迫性的。人生的功名利祿是短暫的。 要認清時機!耶穌上耶路撒冷是有緊迫性的。人生的功名利祿是短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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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LYH傳道 ===== ===== LYH傳道 =====
行 261: 行 259:
 聖經的深奧。少有人深入地,將經文串連起來。深感過去所聽到別人所傳的道,是何等地淺薄。 聖經的深奧。少有人深入地,將經文串連起來。深感過去所聽到別人所傳的道,是何等地淺薄。
  
-我對今日所講的內容,還是不太能抓住中心要旨。要視每個人自己是否願意下功夫,願意反覆地——一次、兩次、三次……五次……多次地、深入地研讀、學習、思想經文!+我對今日所講的內容,還是不太能抓住中心要旨。要視每個人自己是否願意下功夫,願意反覆地一次、兩次、三次……五次……多次地、深入地研讀、學習、思想經文!
  
 ==== 聖靈的重要性 ==== ==== 聖靈的重要性 ====
行 288: 行 286:
  
 從經文上可知,身體和靈魂的得救是不能分開的,絕對不同於現今的流行的想法。 從經文上可知,身體和靈魂的得救是不能分開的,絕對不同於現今的流行的想法。
 +
  
 ===== 討論 ===== ===== 討論 =====
  
-關於(路 Luk 12:11-12)聖靈講得並不清楚。對於《路加福音》受信者提阿非羅講而言,他是否能明白?由於路加後再寫了《使徒行傳》,其中詳述了聖靈,如此看來,若視提阿非羅只是慕道者,如此也是可以接受的。也有可能是藉機闡述真理+關於(路 Luk 12:11-12)聖靈講得並不清楚。對於《路加福音》受信者提阿非羅講而言,他是否能明白?由於路加後再寫了《使徒行傳》,其中詳述了聖靈,如此看來,若視提阿非羅只是慕道者,如此也是可以接受的。也有可能是藉機闡述真理。 
 + 
 + 
 +===== 講章十三(12:1~34)   ===== 
 + 
 +==== (12:1~13:21)架構分析 ==== 
 + 
 +  * A. 12:1~12      假冒為善的引申教導 
 +    * a. 12:1       防備法利賽人的酵(的影響) 
 +    * b. 12:2~12   門徒未來受逼迫時正確態度 
 +      * 12:2~3  凡事終將被揭露知曉 
 +      * 12:4~7  受逼迫時勿害怕 
 +      * 12:8~12 受逼迫時聽從聖靈   .  
 +  * B. 12:13~13:  分辨時機所延伸教導 
 +    * a. 12:13~34   當尋求真財寶 
 +      * 12:13~14耶穌職事非為今世產業 
 +      * 12:15~21生命價值不在資財富裕 
 +      * 12:22~34 心繫神國為真財寶 
 +    * b. 12:35~53    忠信僕人儆醒預備 
 +      * 12:35~40 儆醒和預備兩比喻 
 +      * 12:41~48 忠信與否的比喻 
 +      * 12:49~53 耶穌自己的見證 
 +    * c. 12:54~13:9 分辨時機及時悔改 
 +      * 12:54~59 假冒為善者不能判斷時機 
 +      * 13:1~9   當及時悔改 
 +  * A'. 13:10~21      假冒為善的引申教導 
 +    * a. 13:10~17     真安息日的安息 
 +    * b. 13:18~21     神國比喻(酵的影響) 
 + 
 +A 與 A' 段架構相似處在於兩點,一是都用假冒為善一詞作為主題,一是此主題與下一段內容無直接聯接點,而是迂迴說法的延伸教導。 
 + 
 +B 段以三次耶穌說話被打斷定(12:13, 12:41, 13:1)等節,作為教導內容區分,雖然此三次的插入並非都在開端,卻構成三段式內容。內容的共同點是對今世時機的判別而引申出來的教導事項,有對門徒也有對眾人,由(12:41)彼得的說話作為本段的中心。 
 + 
 +=== 內容用詞特點 === 
 + 
 +本大段經文是耶穌幾次演講的組合體,對比《馬太福音》分散在(6, 10, 12, 13, 24)等章節裡,再加上作者獨有的資料(12:13~21, 35~38, 54~59, 13:1~17)所特意安排的教導,構成作者所要傳達信息。經文都與耶穌上耶路撒冷的時機相結合,作為上耶路撒冷首段的結束點。 
 + 
 +一般詮釋者僅視本段落為連續演講的隨意組合,未能串聯教導焦點,失去作者寫作編輯的目的。多因被文章中耶穌說話對象轉移快速而困擾,且說話內容沒有明顯連貫性,以致產生分割現象。然而作者故意用幾個詞做連接,例如: 
 +  * 假冒為善(12:1, 56, 13:15); 
 +  * 神國(12:31~32及13:18~21)。 
 + 
 +段與段之間也有相同詞做連接: 
 +  * (12:1~12)節和(12:13~34)節害怕、身體、思慮; 
 +  * (12:13~34)節和(12:35~53)節資財、預備、尋求; 
 +  * (12:35~53)節和(12:54~13:9)節鐘點與時機; 
 +  * (12:19)安歇可對映(13:10~17)安息日; 
 +  * “丟”一詞出現在前四段中。 
 + 
 +時間用詞的比較用法: 
 +  * (12:19~20)許多年對今夜; 
 +  * (12:28)今天對明天; 
 +  * (12:45~46)延遲對不預期的日子; 
 +  * (13:7~8)三年對今年; 
 +  * (13:11)十八年對立刻。 
 +以上都使文章關聯彼此結合。 
 + 
 +本大段與前面兩大段(9:51~10:42)及(11:1~54)同樣藉由神國和聖靈二詞相連繫, 
 +  * 神國在三大段中都提到兩次:首段在(9:60~62)及(10:9~11)、次段在(11:2)及(11:20)、末段在(12:31~32)及(13:18~21); 
 +  * 聖靈在三大段中都提到壹次“(10:21)、(11:13)、(12:10~12)。 
 + 
 +作者編輯目的由此窺知: 
 +  神國臨到和聖靈未來工作,是耶穌上耶路撒冷的終極目標, 
 +  只有上耶路撒冷成就神計畫,神國才能臨及地上,聖靈才能按父神應對降至信徒。 
 + 
 +“我告訴你們”出現七次,“我實在告訴你們”出現三次,是作者一再使用的語法,比較(4:14~9:50)在加利利的事工,此語法只用了七次(4:24, 25; 6:27; 7:9, 26, 28; 9:27),而上耶路撒冷首段共用14次,是作者故意強調耶穌教導的真實性(單數詞“我告訴你”不計在內)。 
 + 
 +==== (12:1~12)經文細節架構 ==== 
 + 
 +  * 壹、引言  1a 
 +  * 貳、主論  1b~12 
 +    * A. 遠離假冒為善的影響  1b~3 
 +      * 1b 遠離那酵 
 +      * 2 凡事都將被揭露知曉 
 +      * 3 每句話將被聽見宣傳 
 +    * B. 當懼怕那擁有生命權柄者 4~7(鑰字:懼怕) 
 +      * 4 勿怕那殺身體者 
 +      * 5 當怕那有權丟入地獄者 
 +      * 6~7 因神會紀念,勿懼怕 
 +    * C. 面對逼迫如何正確答話 8~12(鑰字:說) 
 +      * 8~9 凡認主的,主將認他;否認主的,將被否認 
 +      * 10 凡褻瀆聖靈主將不被赦免 
 +      * 11~12 當被審判時聖靈將指教當說的 
 + 
 +本段落就經文本身以耶穌三次對門徒說話(1, 4, 8節)作區分成三小段,第五節“我實在告訴你們”只是強調補充第四節的反面內容,故不構成分段依據。三小段內容就字面含意無直接連結的字詞或相同句型,但三小段都以未來式主動詞為主要時態,第一小段有四個,第二小段有一個,第三小段有五個,都指將來會發生的事,現在耶穌預先明白指示。 
 + 
 +作者以法利賽人的酵為媒介,引申出三方面的教導,然而事實上都指向日後耶穌受難,門徒將遭遇與耶穌相同的迫害,此時就當坦然以對,堅持信心勇敢面對逼迫的審問,勿怕身體的遭害,勿隱藏所知的真理,光明正大的作見證,成為本段教導主題。酵的意義在此指影響力,法利賽人假冒為善影響力,是耶穌要門徒注意自己是否同樣犯相似的問題。此虛假不在日常生活,而在面對逼迫時的偽裝、閃避,在他人質問時的掩蓋、否認。 
 + 
 +=== (12:1a) === 
 + 
 +== “在這情況下,群眾幾萬人被召聚,甚至彼此踐踏” == 
 +經文開首即連接11章耶穌被質疑趕鬼的能力和干犯潔淨條例,這些情況的延伸,才接續本段的教導。耶穌本身都受質疑攻擊,他事先為門徒打預防針,免得門徒日後失去見證的勇氣。背景再指出另一點,只有那甘願撇下所有來跟從的,才是耶穌首要教導的對象。神國是要傳給全世界,但是只有少數有信心者才能承受,而為之見證神的統治是可以在祂的創造物中通行的,這個原則耶穌深深抓住,而不為眾多人數的迷戀所迷失,專注在他為神國建立工人的事上。 
 + 
 +=== (12:1b) === 
 + 
 +== “當不住地注意你們自己遠離那酵,就是法利賽人的假冒為善” == 
 +假冒為善,在希臘文中原指演員的扮演,轉指作假,偽造,欺騙,指人則是善於表演的人,作偽者,偽君子。動詞在本節出現,名詞在(6:42, 12:56, 13:15)。 
 + 
 +由作者使用地方的含意: 
 +  * (6:42)是指正他人錯誤時自身的偽善,本節由上文是指法利賽人被耶穌指正的好虛名; 
 +  * (12:56)是指人對時機的判斷無知; 
 +  * (13:15)是指人對律法遵守時的虛偽。 
 + 
 +由以上可統籌此字使用意涵,假冒為善尚不足以完整表達本字含意,反而原意“演戲”更直接表達字意。 
 + 
 +法利賽人在世人面前演他是虔誠的義人,耶穌要門徒在日後受逼迫時,在有權審判者面前不要演出像無辜者,好似與耶穌的道無關——如彼得的三次否認主。 
 + 
 +耶穌和保羅都提到他們自己是不得不被逼表演在世人、天使、撒旦眼前,來為神作見證,然而對所教導者都指明受教者不要演戲,而是真實的生活,真實的說 話,真實的行為,無論是處在何種狀況下。 
 + 
 +=== (12:2~3) === 
 + 
 +== 門徒要如何面對逼迫 == 
 +這兩節內容出現於(太 10:26~27),是當耶穌教導門徒日後為主的名被眾人恨惡時,所提到門徒要如何面對逼迫。但路加特將此內容連於假冒為善之下,造成許多人只專注在假裝敬虔與表裡不一層面上,以為單指面具終將會被揭開。然而(1b)只是一個總原則,要門徒不受法利賽人只討人喜悅所行的事之影響,而當只求神喜悅所當行的事。 
 + 
 +這兩節是一個巧妙的比喻說法,在凸顯事實會被眾人知曉,而這事實是指門徒受教的目的是公開為主作見證的事。門徒暗中所說,附耳所講,日後將被眾人聽見、宣傳,都是在大逼迫後必會發生的事,也應驗在(徒 8 章)以後,因此耶穌的話另一層的意義在教導門徒堅定活在神的面光中,不要受人的種種行為所影響,而失去美好見證。最終在神的審判台前,一切都將敞開,門徒的義將被評議,不只是世人會去評斷而引為攻擊的目標,神也按此作獎懲。則面對逼迫的反應和處置,才是門徒真正的義的彰顯。 
 + 
 +=== (12:4~7) === 
 + 
 +== “朋友” == 
 +路加特愛用此字眼,共出現15次為新之冠。耶穌稱門徒為朋友,僅本處及(約 15:15),另(約 11:11)稱拉撒路為共同的朋友。由(約 15:12~15)耶穌稱為朋友是因門徒實行耶穌的命令:彼此相愛,如同耶穌愛門徒般為朋友捨命。路加雖未提到約翰所記的事項,但明顯是相同的背景下所說的,亦即本章是在耶穌亟將為門徒捨棄生命上為基礎,也就是他面向耶路撒冷的背景下所吩咐的。(約 15:18~27)的內容與本章有異曲同工之意,也正如(太 10:17~39)的內容一樣。 
 + 
 +== “懼怕” == 
 +出現五次是本段中心思想,另出現於32節求真財寶的段落中,再比較同出現的“身體”、“思慮”二詞,則兩段內容有彼此連繫關係。不懼怕殺身體者,即對那些逼迫、殺害信徒者不要懼怕,經文並未暗指對象為撒旦,雖然背後主使者是牠。 
 + 
 +作者在第(4)節比(太 10:28)多一句“在這些事以後沒有更甚的事去作”,來說明這些殺身體者,殺完身體就不能再多作甚麼。今生的生命失去沒有可害怕的。由(13~34)節再依據這個思想推及今生的財富,更不值得思慮,不要為失去今生財寶而懼怕,因父神樂意將神國賜給這等忠心仰賴祂的人。 
 + 
 +生命的評價不以今生看得見、身體體驗得到的,做為準則,耶穌將之比較日後地獄之刑和神國之福兩項,來安慰門徒能堅持所信的。殺身體的不要怕兩次(4, 7)節,對有權柄投入地獄者當懼怕三次(5節),經文本身形成「A-B-A」的架構,則中間點第(5)節才是說話的焦點。 
 + 
 +== “現在就當懼怕那殺了以後擁有權柄投入地獄者” == 
 +此“勿怕…而當怕…”句型,是仿照(賽 8:12~13)經文模式。而投入地獄新約僅此出現,其他經文都為被動的被丟入地獄(參太 5:29, 18:9; 可 9:46,47),路加“地獄”一詞僅此次出現,指日後天上的審判者擁有這等權柄。本字是音譯希伯來文“欣嫩子谷”一詞,對外邦人而言無任何意義,除非受信者是猶太教的敬虔者如哥尼流之輩,熟知希伯來聖經者。 
 + 
 +== (6~7)節 == 
 +以麻雀為喻,比較出神對門徒的眷顧是無微不至,神不會忘記門徒生命需求。再以頭髮都被數算過為喻,指出神的看重生命。人比麻雀貴重,是神創造時已指明的,絕非佛教的眾生平等,生命本身有輕重,當罪未作王掌權時。信徒若不失去神形象的見證,神看他比其他生命更寶貴,這是第一層神對受逼迫者的安慰。 
 + 
 +=== (12:8~12) === 
 + 
 +== 受逼迫時坦然以對,見證神的國度信息 == 
 +先以兩種情況指出,當門途被帶到世間審判官前時,門徒的回答為何。承認、否認、說話、褻瀆、分訴等詞都與說話有關。言為心聲,在本小段中正與“演戲”一詞相對,若門徒在世人面前演戲以保障自身生命,神視門徒所說的即是他所信的,而評斷他。反之門徒在受逼迫時坦然以對,見證神的國度信息,神亦視門徒所說的即他所信的而評定之。 
 + 
 +== 門徒在人面前所說的一切話,神更不會忘記 == 
 +(6)節先提在神面前的事,(8~11)節提到在人面前和在神的使者面前的事,兩者相互呼應。麻雀在神面前都不會被忘記,門徒在人面前所說的一切話,神更不會忘記。(8~9)節是應許與報應並列,門徒當知要選擇何項。(10)節是人子時代和聖靈時代比較,當人子時代對人子排斥尚有機會悔改而得赦免,但若聖靈臨及以內住人裡面時代,再拒絕聖靈的內住引導時,就無可能悔改以得赦免了。由彼得否認主的事上可以比較之。對看得見的人子排拒,是當人子尚未成就救恩,神尚未立他為基督,但對看不見的聖靈排拒,等同他是拒絕承認神所立的基督,救恩與他無關。因此本句話實指門徒在世人面前公開否認耶穌是基督之意。 
 + 
 +== 為義受逼迫者聖靈必然及時幫助 == 
 +(11~12)節是神應許為義受逼迫者聖靈必然及時幫助,因此本段內容成為受逼迫者第二層的安慰。聖靈工作在此被特別強調,首先是聖靈要接續人子的工作(10節),人拒絕人子尚有救,若拒絕聖靈臨到,亦即不追求聖靈臨到,救恩就與他無關。其次已擁有聖靈內住者,日後若再拒絕聖靈的指教、引導(12節),神亦視如被教者,在末日審判亦不承認他擁有救恩。今日人大多對聖靈兩個層次的工作分不清楚,以致不是未曾向父求聖靈,就是曾有聖靈內住卻不再聽從聖靈的教導,都終將失去救恩。 
 + 
 +== “褻瀆” == 
 +原指說大不敬的話,過去分詞,並無持續性的含意,故並非指經常藐視聖靈的工作,(太 12:31~32)處亦無此持續性的用法。路加在此亦非指世人頑固地抵擋神藉聖靈達到人身上的恩典,由上下文可知是與門徒受逼迫相連,都是指將來會發生的事,而非指現在門徒或群眾或宗教領袖的拒絕。“凡將來說話反對人子的,他將被赦免”,此未來式句子即可說明應用的時機非在當下。但(太 12:31~32)和(可 3:28~29)都與猶太人否認耶穌趕鬼是靠神的靈相連,則同一句話其應用場所不同,所指的含意亦略有差異,不能通篇一律的解釋,而失去文脈用意。 
 + 
 +==== (12:13~34)經文細節架構 ==== 
 + 
 +  * 壹、耶穌職事非為今世產業  13~14 
 +  * 貳、人生命價值在乎對神富足 15~21 
 +    * A.留心看守遠離各樣貪婪   15 
 +    * B.財主的比喻             16~20 
 +    * C.當對神積存而富足       21 
 +  * 參、心繫神國為財寶        22~34 
 +    * A.生命勝於飲食          22~23 
 +    * B.烏鴉的比喻            24~26 
 +    * B’百合花比喻            27~28 
 +    * A’當求得天上財寶:神的國29~34 
 +      * a 別尋求吃與喝         29~30 
 +      * b 當尋求神的國         31~32 
 +      * c 當為自己製作財寶在天上3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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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段落以耶穌對三種人說話(14, 15, 21)而區分成三小段,對眾人的說話分成三小段,前後為耶穌的教導和評論,中間夾一個比喻。對門徒的說話內容本身則呈現「A-B-B-A」對稱結構,前後都論及飲食,中間夾兩個相似的比喻。最後一小段(29~34),則以相似結構三組所合成,都是以命令語氣動詞 為開始,而後接“因為”原因作說明為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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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壹段以一人求主為他分家業為文章切入點,地上產業轉向天上財富,可由耶穌的答覆所隱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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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貳段以耶穌對眾人說話教訓用比喻,作為教導的主軸,其最後一句(21)節成為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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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而反面的結論“如何對神才是成為富足”,要由第參段對門徒的教導來指出其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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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最終七個命令動詞(29~34節)才是本段內容的中心教導,而其中(31~32)節更是焦點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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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13~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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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分家業 == 
 +比較(民 27:1~11)西羅非哈女兒们向摩西求分產業,(申 21:15~17)分產業時不可按個人愛惡而失去公平。在當代拉比就依據以上經文為民眾分家業,這人因而向耶穌求行拉比權柄為他爭取當得的產業。耶穌回答的語氣如出2:14以色列人對摩西說的內容。耶穌話中之意,他不是為今世財產的所有權努力的(正如猶太人期望耶穌是成為地上猶太人的王),他被神立為審判的依據(11:23),是為神國建立,跟從他的當認清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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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設立” == 
 +另出現於(42, 44)節,在該段比喻中主人為忠心有見識的僕人設立他管理一切資財。兩種設立都指巷為神國而非為今世財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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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15~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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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今世財富 == 
 +路加論述今世財富,用了七段落經文來說明,(6:24, 12:16, 14:12, 16:1, 18:23, 19:2,21:1)都使用“富足的”一詞,由這七段內容可以更加明白做者的意圖,也顯示今世財富對信徒是何等大的誘惑和考驗。有人說耶穌的福音是窮人的福音,這話是真的,在今世擁有更多財富的,更難行在神國裡。 
 + 
 +== “注意看並且提防自己遠離各樣貪婪”(15)節 == 
 +耶穌首先點出人心的問題在於貪戀今世所擁有的美物,而且常常是貪得無厭,無法放手。無論是是否為神所賜的,或自以為高超的理想、抱負,或種種使人的心牽掛的美好事物,都不是生命的最終價值。“提防自己”一詞原指警醒、看管,喻指維護、遵守(11:28),在本處為關身語態,指提防、戒備、警惕、當心之意,相似用法出現於(徒 21:25; 提後 4:15 彼後 3:17)對於偶像、逼迫者、假先知等的防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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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個人他的生命關於資財對他而言不是在乎富餘” == 
 +:資財原指被管束下的財產,即他所能自由運用的財物。生命無法離開屬世財物,否則生命在今世就無法存活,但生命的價值不在乎資財多寡,而在乎生命如何被使用。耶穌教導不在否定物質的必要性,而在否定物質的多寡去成為轄制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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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6~20)節 == 
 +此比喻中富人心中只有我的出產(17),我的倉庫(18),我得一切糧食和美物(18),我的魂(19或譯生命)。他以為所預備的可以在許多年中安歇、快樂,經文以這夜對比,時間掌握在神不在人。富人只為自己安歇、快樂,對比(13:10~17)安息日中十八年腰彎女人不得安歇時,管會堂的虛偽敬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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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所預備的將要給誰?” == 
 +是比喻的最後一句,對比(40, 47)節忠心僕人是為主人預備兒非為自己預備。則比喻內容實指人當為鄰舍需要而預備,富人卻只知為自己需求而預備。 
 + 
 +== “對於神沒有成為富足”(21)節 == 
 +富人為自己積世上財,神視他是窮乏的,此為耶穌自己評論比喻的主要教導意義。故而他要再向門徒指示神如何視人是富足的,文章談話對象的轉移在指出能真正求得真富足的人,不是外面幾萬的群眾,而是跟隨到底的門徒。耶穌深知這理,作者也傳達這理,神國只給小 
 +群的,而非大眾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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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22~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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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命與食物(養生物品)”之比較 == 
 +由(15)節比較性的內容“生命與財產富裕”之間,在(22~23)節更具體化這個比較為“生命與食物(養生物品)”之間。耶穌的話不是二者只能擇其一的意思,而是何者才是當不斷為之掛慮,放在心頭上的。不是滋養生命的物,而是生命本身,就是神的國,但是如何做到?耶穌最後在(33~34)節中指出正確的道路。 
 + 
 +兩段比喻(24~26)和(27~28)都以“你們現在當領悟理解”命令動詞為開首詞,指明雖是比喻說法,卻是門徒自己可以查覺生活周遭萬物就在述說神的道,門徒當分辨神的行事準則,也對比(54~59)假冒為善者不能分辨。因此這兩個比喻是明喻,耶穌自己點明其間比較性問題,聽者可自知其理。 
 + 
 +反觀(16~20)的比喻是暗喻,看似耶穌已指出比喻的焦點,但事實對群眾耶穌沒有將當行的到道向他們指明,而只向門徒說明,群眾只知其一不知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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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23)的句子結構和(29~34)三句是一樣的,同是命令動詞開始而因為作補充說明,使本段落結構前後相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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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思慮” == 
 +出現於(22, 25, 26)三節,指為某事物焦慮,是耶穌指導的第一主題。求真富足的第一步是能看明生命的維護在於神,食物衣著是神所使用的媒介,若本末倒置去為身外物掛心,就沒有清明心思看見神國的珍貴。不思慮衣食的原因,是能領悟自己是按神形象造的,比飛鳥花朵更貴重,神豈不供給裝飾屬祂的子民。然而第一步的學習對大多數信徒是極艱難的挑戰,許多跟從者都在這一步上失敗了,更不用進一步談再來的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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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尋求” == 
 +出現於(29, 30, 31)三節,市耶穌指導的第二個主題。在本處是人尋找的,另出現在(12:48)向誰多“取”一詞,指主人向僕人尋求要求。人向神有所求,神亦向人有所要求,作者用相同語詞表達,將(13~34)和(35~53)兩段內容連結。恩給和責任是一體兩面不能切割,神樂意賜神國福分於人,相對的神對得福音者的要求也多,故本大段就整體結構而言(35~53)節是最中心點,耶穌教導目的就是要門徒成為有責任的僕人。今人多只見福未見責任,多求恩典卻未盡當有之責,最終他所有的神也將全然奪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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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尋求神的國 === 
 +尋求神的國即等同願神國來臨(11:2),也等同使神國的統治遍及全地之意志(13:18~21)。外邦人沒有神的律法,只能求生活必需品(30),但是知道神律法的耶穌門徒,就當尋求使神律法能通行在全地,這才是神國臨到,而神也樂意答應門徒所求的(32)。為完成這使命,神在今世也必將生活必需品加給門徒,門徒勿需為此懼怕擔憂(31)。尋求神國不是單單為自己的救恩而已,這是必要的(10:20)卻是附屬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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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尋求神國是為完成神的欲願才是要緊,由(49~53)節耶穌急迫完成他的使命所表達。正如(11:2~4)禱告的目的在於神的需要才是重點,祈求者、尋找者符合神的道路時,他們也必因其祈求、尋找而得福,因神是公義對待這等子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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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變賣資財、凡物公用」當如何實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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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節“現在就變賣你們的資財,並且現在就恩給施捨罷”:延續(11:41)耶穌的教導,成為第三個主題。要完成神國的臨到,就必須將自己所能掌握的財物成為神國可用的工具。本句話是指將自己所擁有的財產和生命都投資在神國裡,好叫他人也能扪蒙福,而不是自己蒙福。然而實際如何應用這個吩咐在每一位信徒身上,而不只是全職工人而已?尤其是現今世代是否當如使徒在耶路撒冷的作法(徒 2~6 章),凡物公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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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詳加比較聖經教導,在耶穌短暫的服事期間,十二使徒是放下所有來跟從主,耶穌也如此要求他人(9:57~62, 18:18~23),直到耶穌走上十字架。但由(徒 5 章)亞拿尼亞事件,變賣所有以凡物公用並非強制性;日後保羅傳福音到外邦人中,亦無強制要求外邦信徒如此作法,而是以勸勉方式要求救濟窮人。耶穌和保羅的教導是否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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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實上保羅深深抓住耶穌教導的中心思想,不在於如何執行變賣所有資財去救濟,而在於將所有資財適時、適地、適量地投入神國裡,不浪費神所賜的資源才是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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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現在就為自己製作不變舊的錢囊,無窮盡的寶藏在天上” == 
 +最後一個命令句,指出前一個命令的真正意義在於造作天上的寶藏。變賣與施捨是手段,在天上有永不衰殘的基業才是目的。每一信徒如何遵守耶穌的教導,在此就顯示他跟從主的強弱程度,神在天上的報答也據此回應。重要的是在適當時機,有及時的捨棄。最後(34)節格言,點出人心中的價值觀是否與神契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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