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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mentary:lev:lev_c15v1_c15v33_20121010 [2023/05/31 05:55 Wed -0500] wcmcommentary:lev:lev_c15v1_c15v33_20121010 [2026/03/03 19:10 Tue -0600] (目前版本) – [肆、新約指示] ly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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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解釋男女性事潔淨律,應回到創二章下,雅威神所設立的婚約,於原初創造時,在未犯罪前之時代,是與在犯罪後之婚姻性事之時代,有天壤之別。創二章下乃是創造之最終目的,故放在最後面,正如男女性事潔淨律(十五章),被編排在潔淨律(十一~十五)之最後,是有同樣的旨趣。解此章經文,不能混淆犯罪前之婚事(是神聖而又美好、蒙福的),與犯罪後不敢見神面,遭咒詛、被逐出樂園之區別。強把未犯罪前之無罪、無死的時候,硬套入已犯罪後,受咒詛、驅逐、與死臨世之時代,正如瞎子摸象。使徒保羅在(羅5:12-15)說到:罪與死既已入世,「因此」〈和合本的「因為」,但原文較忠實的譯文是:「在此情況下」或「因此」。這個「此」字,是指上一句的罪與死入世,而下一句的眾人犯了罪,是其影響或結果。〉,眾人在亞當裡都犯了罪,成為罪人,也就都死了。在這種罪與死作王的情況下,人類之生殖性事,由神之賜福變成災禍,因此,災病、死亡之痛苦不斷,正如戰爭四起之蛇與女人後裔(種子)之戰事(3:14-15),女人生產之苦楚加重,被男人掌控不自由之情況(3:16),以及男人在地之手咒詛下勞苦一生,結果仍然無望,無力以回天,死亡等候每一個人(3:17-19)。因此,(4:1-2)之男女同房所生的兒女,是肉體所生〈約3:6是肉體〉,這肉體是在罪權下〈羅7:14〉,在死亡陰影中長大,亦是痛苦〈羅7:24〉、煩忙、卻凡事虛空,在日光之下,盡是虛空、捕風〈傳1:2–11〉。這是潔淨律產生的背景,我們依此背景來解釋此章。     一、解釋男女性事潔淨律,應回到創二章下,雅威神所設立的婚約,於原初創造時,在未犯罪前之時代,是與在犯罪後之婚姻性事之時代,有天壤之別。創二章下乃是創造之最終目的,故放在最後面,正如男女性事潔淨律(十五章),被編排在潔淨律(十一~十五)之最後,是有同樣的旨趣。解此章經文,不能混淆犯罪前之婚事(是神聖而又美好、蒙福的),與犯罪後不敢見神面,遭咒詛、被逐出樂園之區別。強把未犯罪前之無罪、無死的時候,硬套入已犯罪後,受咒詛、驅逐、與死臨世之時代,正如瞎子摸象。使徒保羅在(羅5:12-15)說到:罪與死既已入世,「因此」〈和合本的「因為」,但原文較忠實的譯文是:「在此情況下」或「因此」。這個「此」字,是指上一句的罪與死入世,而下一句的眾人犯了罪,是其影響或結果。〉,眾人在亞當裡都犯了罪,成為罪人,也就都死了。在這種罪與死作王的情況下,人類之生殖性事,由神之賜福變成災禍,因此,災病、死亡之痛苦不斷,正如戰爭四起之蛇與女人後裔(種子)之戰事(3:14-15),女人生產之苦楚加重,被男人掌控不自由之情況(3:16),以及男人在地之手咒詛下勞苦一生,結果仍然無望,無力以回天,死亡等候每一個人(3:17-19)。因此,(4:1-2)之男女同房所生的兒女,是肉體所生〈約3:6是肉體〉,這肉體是在罪權下〈羅7:14〉,在死亡陰影中長大,亦是痛苦〈羅7:24〉、煩忙、卻凡事虛空,在日光之下,盡是虛空、捕風〈傳1:2–11〉。這是潔淨律產生的背景,我們依此背景來解釋此章。
  
-    二、依(利18:3-5, 30; 20:22-23)中所指示的,「去異教(埃及化、迦南化)化」的目的,我們來解釋此潔淨:就埃及人、迦南人的生殖崇拜,乃是把性事當做在神明面前,敬拜事奉的表現方式。埃及之女祭司、迦南的女神亞斯他錄、希臘之愛神崇拜等等,無不如此。他們把污穢的性交崇拜,視為神聖莊嚴等事,透過儀式、男女混交,在酒色、歌舞中。(若依今日之青少年之縱情歌舞會中,亦是另一種偶像崇拜。)。因為偶像崇拜,總是含帶污穢、淫亂和貪婪、邪蕩〈弗5:1–6〉及其他邪術法術等等在內,皆屬於肉體的諸作為〈加5:19–21〉。此與使徒保羅、使徒彼得,在使徒議決文中所定的規條(徒15:19, 29)的理由是一致的。同樣,在進入迦南地後,選民勢必面臨當地的千百年風俗,正如今日的教會一樣,逐漸「本色化」或大部份俗化,其來有自阿!外邦教會並不比猶太教會在本質上特別聰明、謹慎。(利12:4)之「禁摸聖物,禁入聖所」與十五章結語:「你們要隔開以色列眾子,從他們的污穢中,並且他們不死於他們的污穢,〈死〉於他們污染那在他們中間的、我的帳幕。」雷同。原來神的帳幕、聖所是不容像異教崇拜那樣,受到污染的,因為神是聖別的,神的選民也當是聖別。,因為神救贖他出埃及,要重現神造人的目的:顯出神的榮耀和形像來。外邦人早已不把此等神形像/榮耀當做榮耀〈羅1:21〉,故為死人劃身、剃光頭、剃鬍鬚〈申14:1–2〉,女人則忘記何為貞潔、品行為何物。他們一同污穢「此身體」在(羅1:19-31)中,已道盡了這種不虔不義之事。選民被擄,乃因敬拜異教爬物、走獸,吃豬肉和蒼鼠並可憎之物〈賽65:3–4;66:17〉,與行經病弱女人同房(結8:10, 18:6, 利18:19, 20:18)。+    二、依(利18:3-5, 30; 20:22-23)中所指示的,「去異教(埃及化、迦南化)化」的目的,我們來解釋此潔淨:就埃及人、迦南人的生殖崇拜,乃是把性事當做在神明面前,敬拜事奉的表現方式。埃及之女祭司、迦南的女神亞斯他錄、希臘之愛神崇拜等等,無不如此。他們把污穢的性交崇拜,視為神聖莊嚴等事,透過儀式、男女混交,在酒色、歌舞中。(若依今日之青少年之縱情歌舞會中,亦是另一種偶像崇拜。)。因為偶像崇拜,總是含帶污穢、淫亂和貪婪、邪蕩〈弗5:1–6〉及其他邪術法術等等在內,皆屬於肉體的諸作為〈加5:19–21〉。此與使徒保羅、使徒彼得,在使徒議決文中所定的規條(徒15:19, 29)的理由是一致的。同樣,在進入迦南地後,選民勢必面臨當地的千百年風俗,正如今日的教會一樣,逐漸「本色化」或大部份俗化,其來有自阿!外邦教會並不比猶太教會在本質上特別聰明、謹慎。(利12:4)之「禁摸聖物,禁入聖所」與十五章結語:「你們要隔開以色列眾子,從他們的污穢中,並且他們不死於他們的污穢,〈死〉於他們污染那在他們中間的、我的帳幕。」雷同。原來神的帳幕、聖所是不容像異教崇拜那樣,受到污染的,因為神是聖別的,神的選民也當是聖別。,因為神救贖他出埃及,要重現神造人的目的:顯出神的榮耀和形像來。外邦人早已不把此等神形像/榮耀當做榮耀〈羅1:21〉,故為死人劃身、剃光頭、剃鬍鬚〈申14:1–2〉,女人則忘記何為貞潔、品行為何物。他們一同污穢「此身體」在(羅1:19-31)中,已道盡了這種不虔不義之事。選民被擄,乃因敬拜異教爬物、走獸,吃豬肉和蒼鼠並可憎之物〈賽65:3–4;66:17〉,與行經病弱女人同房(結8:10, 18:6, 利18:19, 20:18)。
  
     三、依利未記之紋章結構分析之:     三、依利未記之紋章結構分析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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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 若在牀上、坐具上,當摸它的,不潔……(23)   b’. 若在牀上、坐具上,當摸它的,不潔……(23)
  
-a’. 若男人確與她睡在她的不潔中,他七天不潔……凡他睡之床不潔以上16-18/19-24皆以三段式對稱式之文學格式表達出原意來。(24)+a’. 若男人確與她睡在她的不潔中,他七天不潔……凡他睡之床不潔(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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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以上16-18/19-24皆以三段式對稱式之文學格式表達出原意來。
  
 15:28並不是全章的核心節,它應列入正常性交的主題,同樣有精子及不潔的時限(一天)並潔法。(男與女都同樣要求)。16節是男人流精之處理法,18節是男女交合流精之處理法,是對稱筆法,不能獨立出來。 15:28並不是全章的核心節,它應列入正常性交的主題,同樣有精子及不潔的時限(一天)並潔法。(男與女都同樣要求)。16節是男人流精之處理法,18節是男女交合流精之處理法,是對稱筆法,不能獨立出來。
行 65: 行 67:
 因為16節同樣是「種子的躺臥」,但16節重在男人,18節重在男女,但不潔期限及潔法皆同,其不潔之原因即在於此「種子(HB2233)躺臨,從他出去」,因為依(創3:14-15)及(利12:2)的「種子/懷胎」,乃是要打破蛇頭的,若是「出去/出來」(HB3318),並不是出於天上的種子,而是出於地上的種子,則是被視為「污穢的」。正如女人之月經出血,及血漏症之出血不止一樣,皆是出於肉體的,聖經在此嚴格的區別天上/地上、屬靈/屬肉的「種子(後裔)」乃是要防止偽造,正如蛇之裝假。16, 18同樣被定為「污穢」就是此理。在15:31-50吩咐摩西亞倫要「使以色列人與他們的污穢隔絕,免得他們玷污我的帳幕,就同自己的污穢死亡」。這種「隔絕」正如創一章神創生萬軍時之「隔絕」(光暗、上下水及晝夜)。在罪與死作王的時代,生殖性事並非是原初的「好事」了,而是被扭曲變形,成為「惡事」了。否則律法就不會如此定為「污穢、不潔」並且需要以水及血(經火)來潔淨,並且要限定潔淨期限,甚至血漏與大痲瘋病,並無期限,只有何時得痊愈,才有期限七天,何時就得到潔身洗衣,並獻祭。我們若由創世紀到利未記一路看過來,就會明白,當初神的原造與洪水後的新造早已兩樣,罪與死仍在此世阿! 因為16節同樣是「種子的躺臥」,但16節重在男人,18節重在男女,但不潔期限及潔法皆同,其不潔之原因即在於此「種子(HB2233)躺臨,從他出去」,因為依(創3:14-15)及(利12:2)的「種子/懷胎」,乃是要打破蛇頭的,若是「出去/出來」(HB3318),並不是出於天上的種子,而是出於地上的種子,則是被視為「污穢的」。正如女人之月經出血,及血漏症之出血不止一樣,皆是出於肉體的,聖經在此嚴格的區別天上/地上、屬靈/屬肉的「種子(後裔)」乃是要防止偽造,正如蛇之裝假。16, 18同樣被定為「污穢」就是此理。在15:31-50吩咐摩西亞倫要「使以色列人與他們的污穢隔絕,免得他們玷污我的帳幕,就同自己的污穢死亡」。這種「隔絕」正如創一章神創生萬軍時之「隔絕」(光暗、上下水及晝夜)。在罪與死作王的時代,生殖性事並非是原初的「好事」了,而是被扭曲變形,成為「惡事」了。否則律法就不會如此定為「污穢、不潔」並且需要以水及血(經火)來潔淨,並且要限定潔淨期限,甚至血漏與大痲瘋病,並無期限,只有何時得痊愈,才有期限七天,何時就得到潔身洗衣,並獻祭。我們若由創世紀到利未記一路看過來,就會明白,當初神的原造與洪水後的新造早已兩樣,罪與死仍在此世阿!
  
-    四、新約時代福音強調憑信和藉著靈(生)之神生之後裔,耶穌本身的出生就是最佳範例,而他與先知施洗約翰,並使徒保羅、巴拿巴等都是獨身未娶。保羅與耶穌視獨身事奉神乃是神的恩賜(太19:11,林前7:7),並且保羅在(林前7:1, 2)「男不近女倒好,但要免淫亂的事,男子當各有自己的妻子,女子也當各有自己的丈夫」。這種觀念,就是說,那好的是「男不近女」。「但書」是「要免淫亂的事」,就是2-5在有此問題會實際出現時的防治法,而洪同勉卻視這種「但書(其次好的)」為最好的,(7:8)的「若他們常像我就好」,及(7:32, 34)的能專心事主的獨身是「要身體靈魂都聖別出來為主事掛慮」¸你想,新約已把婚事性事(生子)視為非必要性質,娶妻並不是犯罪,處女若出嫁也不是犯罪(7:28),「但這等人肉身必受苦難」,保羅意願他們免這苦難阿!寡婦若能守素安常(守節),更有福氣(7:40),保羅說這是他被神的靈感動了,才這樣說的。若果如洪氏所言,性事是如此美好,是蒙福的,那麼,我主耶穌、使徒保羅、與神的靈為何如此教導不結婚更好呢?舊約律法,生子眾多是因遵守神誡命的福分,但是在恩典下的人,真福,乃是照神的旨意去聖處福音的「真子」(原文有「合法出生」之意¸多1:4,腓4:3)。而非憑肉體所生的(包括血統肉體的和人的慾望,約1:13)。他們縱然拋家棄子,亦在所不惜其因在此。因此結婚生子立後之建立家室¸和地上產業已因跟從主而撇下。主在世傳道時,對已因結婚、置產,甚至為父辦喪事而未能先以神國大事為念者¸是不能期許的(路14:15-21, 9:60-62)。+    四、新約時代福音強調憑信和藉著靈(生)之神生之後裔,耶穌本身的出生就是最佳範例,而他與先知施洗約翰,並使徒保羅、巴拿巴等都是獨身未娶。保羅與耶穌視獨身事奉神乃是神的恩賜(太19:11,林前7:7),並且保羅在(林前7:1, 2)「男不近女倒好,但要免淫亂的事,男子當各有自己的妻子,女子也當各有自己的丈夫」。這種觀念,就是說,那好的是「男不近女」。「但書」是「要免淫亂的事」,就是2-5在有此問題會實際出現時的防治法,而洪同勉卻視這種「但書(其次好的)」為最好的,(7:8)的「若他們常像我就好」,及(7:32, 34)的能專心事主的獨身是「要身體靈魂都聖別出來為主事掛慮」¸你想,新約已把婚事性事(生子)視為非必要性質,娶妻並不是犯罪,處女若出嫁也不是犯罪(7:28),「但這等人肉身必受苦難」,保羅意願他們免這苦難阿!寡婦若能守素安常(守節),更有福氣(7:40),保羅說這是他被神的靈感動了,才這樣說的。若果如洪氏所言,性事是如此美好,是蒙福的,那麼,我主耶穌、使徒保羅、與神的靈為何如此教導不結婚更好呢?舊約律法,生子眾多是因遵守神誡命的福分,但是在恩典下的人,真福,乃是照神的旨意去生出福音的「真子」(原文有「合法出生」之意¸多1:4,腓4:3)。而非憑肉體所生的(包括血統肉體的和人的慾望,約1:13)。他們縱然拋家棄子,亦在所不惜其因在此。因此結婚生子立後之建立家室¸和地上產業已因跟從主而撇下。主在世傳道時,對已因結婚、置產,甚至為父辦喪事而未能先以神國大事為念者¸是不能期許的(路14:15-21, 9:60-62)。
  
-    五、律法教導選民,樂園裡因始祖為何由賜福落入咒詛,乃是由於那蛇之存在和誘惑,叫始祖放縱肉體,而與神敵對時,要小心謹慎。處在肉體污穢時,不願去洗潔而落入此罪中,身污穢不是罪(但利5:2-3無知摸不潔時是有了罪,但非死罪)。但此處是若是已沾染不潔,不依律(水潔或獻祭),明知污穢,又去玷污神帳幕,則是死罪(15:31, 17:16, 22:2,3)。+    五、律法教導選民,樂園裡因始祖為何由賜福落入咒詛,乃是由於那蛇之存在和誘惑,叫始祖放縱肉體,而與神敵對時,要小心謹慎。處在肉體污穢時,不願去洗潔而落入此罪中,身污穢不是罪(但利5:2-3無知摸不潔時是有了罪,但非死罪)。但此處是意指,若是已沾染不潔,不依律(水潔或獻祭),明知污穢,又去玷污神帳幕,則是死罪(15:31, 17:16, 22:2,3)。
  
-  我們對於潔淨律,應以「潔淨」為主,以神是聖潔的,民住的營也當成聖潔,民也當自潔若是民不守此潔律,必擔己罪(17:15-16),又沾染神聖物,必須從民中剪除(20:2, 3),又玷污神帳幕,而致死亡(15:31)。勿如猶太教因拉比傳統¸加上過多的潔淨細則捆綁人,耶穌來反對他們過多的重視造成的轄制(太十五,可七)。天主教之禁慾做作法亦同¸新教改革,反舊教禁慾、禮儀,反過頭了,便成為今日之放縱局面。+  我們對於潔淨律,應以「潔淨」為主,以雅威神是聖潔的,祂之住的營也當成聖潔,民自己也當自潔若是民不守此潔律,必擔己罪(17:15-16),又沾染神聖物,必須從民中剪除(20:2, 3),又玷污神帳幕,而致死亡(15:31)。勿如猶太教因拉比傳統¸加上過多的潔淨細則捆綁人,耶穌來反對他們過多的重視造成的轄制(太十五,可七)。天主教之禁慾做作法亦同¸新教改革,反舊教禁慾、禮儀,反過頭了,便成為今日之放縱局面。
  
 ===== 貳、釋義 ===== ===== 貳、釋義 =====
  
-1節:「摩西、亞倫」    此二人同食物律(11:1);大痲瘋病律(13:1, 14:33);飲食¸男女及與勞作生產的身體,三者構成了潔淨律的主題,這需要兩位神的代言人來曉諭百姓,亦即神關懷人的實際生活層面、衣食住行。尤其是性事方面的不潔,在各種情況下‚定下不同的潔法措施及期限,最終目的是要透過潔淨了污穢後,能使選民徹底與自己的污穢隔絕,方不致因此玷污神帳幕之神聖性而死亡。(15:31)。這要由他們同心完成此工,故「你們要使……分開」(使隔絕),是如同神使光、暗(創1:4),上下水(1:7),如日月星光分別明暗(1:18)。與神同工達成神創生/分別、救贖的目的,神造人是按神形像之原旨,而永遠活在神的榮光中,與死亡隔絕。(參弗5:3-5,污穢與淫亂、貪婪/拜偶像三者並列,此連接弗4:24,新人是「在真實/真理的仁義和虔聖中受造的」。)+1節:「摩西、亞倫」    此二人同食物律(11:1);大痲瘋病律(13:1, 14:33);飲食¸男女及與勞作生產的身體,三者構成了潔淨律的主題,這需要兩位神的代言人來曉諭百姓,亦即神關懷人的實際生活層面、衣食住行。尤其是性事方面的不潔,在各種情況下‚定下不同的潔法措施及期限,最終目的是要透過潔淨了污穢後,能使選民徹底與自己的污穢隔絕,方不致因此玷污神帳幕之神聖性而死亡。(15:31)。這要由他們同心完成此工,故「你們要使……分開」(使隔絕),是如同神使光、暗(創1:4),上下水(1:7),如日月星光分別明暗(1:18)。與神同工達成神創生/分別、救贖的目的,神造人是按神形像之原旨,而永遠活在神的榮光中,與死亡隔絕。(參弗5:3-5,污穢與淫亂、貪婪/拜偶像三者並列,此連接弗4:24,新人是「在真實/真理的仁義和虔聖中受造的」。)
  
-2節「人    原文由兩個「男人」(HB376)組成,應譯成「人人」較好,此處強調的是「每個男人」,此字對應的是陰性的「女人」(18, 19, 25),在本章中的男女,被設定為夫妻關係,是正常的婚姻,而非不正常關係下的性交,那是淫亂,是死罪,而不是此處的只是不潔。由(創2:22),此字首見之含意,正是男人(丈夫)的骨肉,是要與男人(丈夫)成為一體的妻子。15:33的「男女」是另一詞,指「雄性、雌性」(不論人或動物)。首見於(創1:27)。神先造亞當(人),按神形像創生他,然後神創造他們¸分別陽性和陰性,正如神造萬軍¸皆是有分別一樣。此種陰陽分別乃是同一骨肉之分開,卻不是獨立的個體,而是以一化為二之頭和身夫妻關係,再合為一體(創2:24)。故主耶穌視夫妻乃是一人為神所配合,人不可分開(休妻、離婚)(太19:4-6)。保羅說,夫妻對待關係是頭身一體的,只有以順服和愛互相達成神造人的目的,而這乃是極大的基督與教會之奧秘(弗5:22-33),注意保羅重視的層面是捨己的愛,這種愛以要用在話語中的水,把教會「洗淨」成為聖潔,其目的是「可獻給自己(基督)作個榮光教會」。+2節「人    原文由兩個「男人」(HB376)組成,應譯成「人人」較好,此處強調的是「每個男人」,此字對應的是陰性的「女人」(18, 19, 25),在本章中的男女,被設定為夫妻關係,是正常的婚姻,而非不正常關係下的性交,那是淫亂,是死罪,而不是此處的只是不潔。由(創2:22),此字首見之含意,正是男人(丈夫)的骨肉,是要與男人(丈夫)成為一體的妻子。15:33的「男女」是另一詞,指「雄性、雌性」(不論人或動物)。首見於(創1:27)。神先造亞當(人),按神形像創生他,然後神創造他們¸分別陽性和陰性,正如神造萬軍¸皆是有分別一樣。此種陰陽分別乃是同一骨肉之分開,卻不是獨立的個體,而是以一化為二之頭和身夫妻關係,再合為一體(創2:24)。故主耶穌視夫妻乃是一人為神所配合,人不可分開(休妻、離婚)(太19:4-6)。保羅說,夫妻對待關係是頭身一體的,只有以順服和愛互相達成神造人的目的,而這乃是極大的基督與教會之奧秘(弗5:22-33),注意保羅重視的層面是捨己的愛,這種愛以要用在話語中的水,把教會「洗淨」成為聖潔,其目的是「可獻給自己(基督)作個榮光教會」。
  
-聖潔(兩次),「沒有瑕疵的」¸「洗淨」(一次),皆是以此處之潔淨禮為本的說詞。(「洗」GK3068 對應HB7364的「洗刷、洗滌」,15:16, 18。「」GK2511 對應HB2891的「潔淨了」15:13, 28;「聖潔的」GK39 對應HB6942「分別出來歸與神」,11:44,45;「沒有瑕疵的」GK299 對應HB8549「沒有殘疾的」,利1:3, 10; 14:10)。故2節之「以色列眾子」,包括男女,其受造之初當如基督與教會之關係地位,彼此當謹守各人分寸,律法是為不義的人設立的,是期望在罪與死亡下的人¸能由於神的救贖恩功¸再經聖靈及信心而遵守聖律,進至「化境」。+聖潔(兩次),「沒有瑕疵的」¸「洗淨」(一次),皆是以此處之潔淨禮為本的說詞。(「洗」GK3068 對應HB7364的「洗刷、洗滌」,15:16, 18。「」GK2511 對應HB2891的「潔淨了」15:13, 28;「聖潔的」GK39 對應HB6942「分別出來歸與神」,11:44,45;「沒有瑕疵的」GK299 對應HB8549「沒有殘疾的」,利1:3, 10; 14:10)。故2節之「以色列眾子」,包括男女,其受造之初當如基督與教會之關係地位,彼此當謹守各人分寸,律法是為不義的人設立的,是期望在罪與死亡下的人¸能由於神的救贖恩功¸再經聖靈及信心而遵守聖律,進至「化境」。
  
 「當有……」    只在2, 19出現,剛好把本章,分由當男人漏症(2-18),當女人漏症(19-30)這兩大段落構成本章主題:漏症。 「當有……」    只在2, 19出現,剛好把本章,分由當男人漏症(2-18),當女人漏症(19-30)這兩大段落構成本章主題:漏症。
行 163: 行 165:
 「他必不潔淨到晚上,並要用水洗全身」 「他必不潔淨到晚上,並要用水洗全身」
  
-「全身」的洗澡,是因裡面的精子外洩,是污染了「全身」,在17節又染了他的衣服和皮子(獸皮衣,參利13:51)。人衣睡覺時之夢遺是會如此的,在不覺中,精液沾染了衣物皮件。「用水洗」及「不潔到晚上」一如18節,可見都是有構成不潔的因素,但此節不是性交之遺精,18節才是。+「全身」的洗澡,是因裡面的精子外洩,是污染了「全身」,在17節又染了他的衣服和皮子(獸皮衣,參利13:51)。人衣睡覺時之夢遺是會如此的,在不覺中,精液沾染了衣物皮件。「用水洗」及「不潔到晚上」一如18節,可見都是有構成不潔的因素,但此節不是性交之遺精,18節才是。
  
-17節「衣服」(HB899)    普遍以色列人,穿羊毛衣或細麻衣製的衣服,獸皮製的衣服,即是「皮件」(HB5785)。(創3:21)的「皮的衣」此處之衣服,或是指「裹衣」。而獵人或穿」「皮衣」。經文字根此二字都是負面義,查HB899字根有指「假裝或違約不忠」或「行騙詐欺」(南阿拉伯語)。而HB5785(皮件)字根HB5783「赤祼」(創3:7, 10, 11)這皆具有背約不實之記號,乃是神製此種皮衣給他的穿的背後含意嗎?人的衣服代表其身分、地位,是內在光景之表露,衣飾乃尊榮或卑微羞辱之表示,但實在之尊榮乃在乎神所賜的聖衣¸在任聖職時使用之尊榮。而不是人因貧富,地位,名稱而穿著華飾,便顯得高貴、榮耀,反之¸越在此方面競勝、出奇怪鬥艶,越顯此人之華而不實之內在本色,此乃新約所鄙視的(彼前3:1-6,提前2:9-15)。此處既然把性事與衣服皮件相連合,自有其教導此含意在內:始祖犯罪後,人的性事、生殖變成了背約不實的「衣服」,卻是「裸露的、羞辱的」不潔要以此來看+17節「衣服」(HB899)    普遍以色列人,穿羊毛衣或細麻衣製的衣服,獸皮製的衣服,即是「皮件」(HB5785)。(創3:21)的「皮的衣」此處之衣服,或是指「裹衣」。而獵人或穿」「皮衣」。經文字根此二字都是負面義,查HB899字根有指「假裝或違約不忠」或「行騙詐欺」(南阿拉伯語)。而HB5785(皮件)字根HB5783「赤祼」(創3:7, 10, 11)這皆具有背約不實之記號,乃是神製此種皮衣給他的穿的背後含意嗎?人的衣服代表其身分、地位,是內在光景之表露,衣飾乃尊榮或卑微羞辱之表示,但實在之尊榮乃在乎神所賜的聖衣¸在任聖職時使用之尊榮。而不是人因貧富,地位,名稱而穿著華飾,便顯得高貴、榮耀,反之¸越在此方面競勝、出奇怪鬥艶,越顯此人之華而不實之內在本色,此乃新約所鄙視的(彼前3:1-6,提前2:9-15)。此處既然把性事與衣服皮件相連合,自有其教導此含意在內:始祖犯罪後,人的性事、生殖變成了背約不實的「衣服」,卻是「裸露的、羞辱的」,因此,不潔要以此觀之
  
 18節「並且女人,就是一男人同她躺臥的(有)精液,他們要用水洗澡,並污穢到傍晚。」 18節「並且女人,就是一男人同她躺臥的(有)精液,他們要用水洗澡,並污穢到傍晚。」
  
-  原文重點在女人,而此一女人是有一男人同她睡覺(主動詞),並且有精液。此經沒有動詞「出來」(HB5927)。但我們應可由18節延伸至此節,睡覺(躺臥)之同房,(同她躺臥),不是純睡覺,因有「精液」出現,查躺臥(HB7901)既與名詞「精子的躺臥」(16, 17, 18)一同出現,則這種躺臥即指性交,並且是正常的性交描述。+  原文重點在女人,而此一女人是有一男人同她睡覺(主動詞),並且有精液。此經沒有動詞「出來」(HB5927)。但我們應可由18節延伸至此節,睡覺(躺臥)之同房,(同她躺臥),不是純睡覺,因有「精液」出現,查躺臥(HB7901)既與名詞「精子的躺臥」(16, 17, 18)一同出現,則這種躺臥即指性交,並且是正常的性交描述。
  
-  此節的「女人」對應16節的「男人」,由「一個男人」是不好的¸雅威神先造的是亞當¸但沒有配偶(創2:18),再造另一個女人,使二人成為一體,那才是好的,(2:21-25)¸但是18節的「女人」¸是男人與她同房、射精。卻變成「要洗全身,還不潔至傍晚」,這是怎麼一回事?今人說男女同房不是美好的事嗎?洪同勉因此解釋說,這是不正常的性交,他否認正常性交是不聖潔的說法,而強調是聖潔了喜悅的事。所以問題在乎此處是指不正常性交嗎?+  此節的「女人」對應16節的「男人」,由「一個男人」是不好的¸雅威神先造的是亞當¸但沒有配偶(創2:18),再造另一個女人,使二人成為一體,那才是好的,(2:21-25)¸但是18節的「女人」¸是男人與她同房、射精。卻變成「要洗全身,還不潔至傍晚」,這是怎麼一回事?今人說男女同房不是美好的事嗎?洪同勉因此解釋說,這是不正常的性交,他否認正常性交是不聖潔的說法,而強調是聖潔了、可喜悅的事。所以問題在乎此處是指不正常性交嗎?
  
-  ①16節不是普通性交射精,因為是「一個男人」(夢遺或其原因),沒有同房的女人,怎能「性交」?但這並不代表是違背律法規定的不正常性交:如近親結合或同性、獸交(利十八,廿)。而這都是有對象的,不是單獨一人時。(利19:20,民5:13)出現的,確實亦出現「精液」,且有相同的句法用詞,但是(利19:20)是男人對已「許配」給男人,卻沒完全得釋贖或自由時¸罪過並不重在她,而重在此男人,她要接受「偵訊求刑」(HB1244)而不是「補償」(TWOT採此意)。20節的「許配」(HB2778)原指「被責罵、侮辱」,不是通用的「許配」(HB781)(申20:7; 22:23, 27, 2,出22:16等),故應是和姦居多。兩人都有刑責但未至死罪,21-22記此男人之罪責。因此(利19:20)的上句「男人當與女人躺臥(有)精子。」只是一般性的「性交」用詞,因她是婦女,並來得釋放得自由,身不由已但是(民5:13)的女人是有夫之婦,確實是不正常的性交,而此處是正常的夫婦關係的男女,怎是不正常的性交呢?+  ①16節不是普通性交射精,因為是「一個男人」(夢遺或其原因),沒有同房的女人,怎能「性交」?但這並不代表是違背律法規定的不正常性交:如近親結合或同性、獸交(利十八,廿)。而這都是有對象的,不是單獨一人時。(利19:20,民5:13)出現的,確實亦出現「精液」,且有相同的句法用詞,但是(利19:20)是男人對已「許配」給男人,卻沒完全得釋贖或自由時¸罪過並不重在她,而重在此男人,她要接受「偵訊求刑」(HB1244)而不是「補償」(TWOT採此意)。20節的「許配」(HB2778)原指「被責罵、侮辱」,不是通用的「許配」(HB781)(申20:7; 22:23, 27, 2,出22:16等),故應是和姦居多。兩人都有刑責但未至死罪,21-22記此男人之罪責。因此(利19:20)的上句「男人當與女人躺臥(有)精子。」只是一般性的「性交」用詞,因她是婦女,並來得釋放得自由,身不由已但是(民5:13)的女人是有夫之婦,確實是不正常的性交,而此處是正常的夫婦關係的男女,怎是不正常的性交呢?
  
 (利22:4下)「或是精液他出來的人」(遺精的人,原文)。這應同15:16, 15:16-18,對稱的是15:19-24(男人流精,與女經血,之不潔及措施)。 (利22:4下)「或是精液他出來的人」(遺精的人,原文)。這應同15:16, 15:16-18,對稱的是15:19-24(男人流精,與女經血,之不潔及措施)。
行 185: 行 187:
   18節與24節,同樣以「污穢不潔」(HB2930)只在天數上不同,若說本章一切的性交都是非正常的,那麼,什麽才是正常的呢,洪氏說:「他與她同睡此句,是男女交合最普通的表達方式」。(15:24,創26:10; 34:2, 7等),但加上精液,就變成不正常。他又說交媾動作用的是另一同源字(HB7903)(只出現四次,利18:20, 23,民5:20),但這又與此處的字不同(7401是動詞),共計188次之多,[BDB]指「性交關係」的(共有42次):   18節與24節,同樣以「污穢不潔」(HB2930)只在天數上不同,若說本章一切的性交都是非正常的,那麼,什麽才是正常的呢,洪氏說:「他與她同睡此句,是男女交合最普通的表達方式」。(15:24,創26:10; 34:2, 7等),但加上精液,就變成不正常。他又說交媾動作用的是另一同源字(HB7903)(只出現四次,利18:20, 23,民5:20),但這又與此處的字不同(7401是動詞),共計188次之多,[BDB]指「性交關係」的(共有42次):
  
- 創30:15, 16; 39:7, 12, 14,出22:15,申22:22, 29,7處,撒下11:4, 11;12:11, 24,利15:33,以上為男人作主詞創26:10; 34:2, 7; 35:22,撒上2:22,撤下13:14,結23:8,利15:24,民5:19, 13,利15:18; 19:20,申28:30,創39:10與女性睡覺。其他有利28:22, 20:13為同性戀,申27:21,利20:12為亂倫。創19:32, 24, 35,撒下13:11,創19:31, 34主詞是女人。以上聖經多數記載的,確實是負面義居多,此更證明,淫亂苟合的事,確實處處存在,縱使是在神的選民或在外邦人中。食色性也,卻是染上了黑色情調,就是全然變了樣的性關係,正因為如此,律法在圈禁看守(護衛)著人,免墮入撒旦情色的圈套中,此種強調性事上的潔淨,正在凸顯著男女在性事上要求自制、自守。但16-18特記「精液」顯明是重在男人方面的「射出來」(HB3318)18節‚它與「躺臥」相連時,才算性交。19-24女人之不潔及潔法,在此六節中的份量,剛好是16-18三節的一倍多,反而女漏25-27三節‚比2-12之男人漏病,共十一節,則少了許多份量,那麼‚經文側重的似是女人之不潔(月經期),與男人之不潔(淋病等)彼此對稱,男人之問題更大,造成的不潔,範圍接觸面更多。+ 創30:15, 16; 39:7, 12, 14,出22:15,申22:22, 29,7處,撒下11:4, 11;12:11, 24,利15:33,以上為男人作主詞創26:10; 34:2, 7; 35:22,撒上2:22,撤下13:14,結23:8,利15:24,民5:19, 13,利15:18; 19:20,申28:30,創39:10與女性睡覺。其他有利28:22, 20:13為同性戀,申27:21,利20:12為亂倫。創19:32, 24, 35,撒下13:11,創19:31, 34主詞是女人。 
 +  以上聖經多數記載的,確實是負面義居多,此更證明,淫亂苟合的事,確實處處存在,縱使是在神的選民或在外邦人中。食色性也,卻是染上了黑色情調,就是全然變了樣的性關係,正因為如此,律法在圈禁看守(護衛)著人,免墮入撒旦情色的圈套中,此種強調性事上的潔淨,正在凸顯著男女在性事上要求自制、自守。但16-18特記「精液」顯明是重在男人方面的「射出來」(HB3318)18節‚它與「躺臥」相連時,才算性交。19-24女人之不潔及潔法,在此六節中的份量,剛好是16-18三節的一倍多,反而女漏25-27三節‚比2-12之男人漏病,共十一節,則少了許多份量,那麼‚經文側重的似是女人之不潔(月經期),與男人之不潔(淋病等)彼此對稱,男人之問題更大,造成的不潔,範圍接觸面更多。
  
 19節「女人行經,必污穢七天」 19節「女人行經,必污穢七天」
行 201: 行 204:
     男女之精血乃是生命,流血射精乃是死亡,潔與不潔的設定乃以生與死作為判別,經文強調的乃是人當與生命的神連結,勿與掌死權的魔鬼相交,聖潔的神是生命的源頭,污穢的鬼魔是死亡的淵擞。受咒詛的始祖後代在生殖方面,由會如神那樣生殖像他形像的人中,因罪與死臨世掌權,而變成罪人及死人,其問題乃在人的肉體,不是肉體不好,而是肉體軟弱,會因易受誘干犯神誡,變成罪的幫凶¸作其罪奴(罪的身體或死的身體)。     男女之精血乃是生命,流血射精乃是死亡,潔與不潔的設定乃以生與死作為判別,經文強調的乃是人當與生命的神連結,勿與掌死權的魔鬼相交,聖潔的神是生命的源頭,污穢的鬼魔是死亡的淵擞。受咒詛的始祖後代在生殖方面,由會如神那樣生殖像他形像的人中,因罪與死臨世掌權,而變成罪人及死人,其問題乃在人的肉體,不是肉體不好,而是肉體軟弱,會因易受誘干犯神誡,變成罪的幫凶¸作其罪奴(罪的身體或死的身體)。
  
-    女人月經期之是不潔的,「七天」¸點出與神的創造分別時間之完成,與神立誓約的「七」同字表明,每月更新變化,乃是女人由咒詛中的盼望、等候¸有信,愛‚聖潔自守的女人必能得勝。+    女人月經期之是不潔的,「七天」¸點出與神的創造分別時間之完成,與神立誓約的「七」同字表明,每月更新變化,乃是女人由咒詛中的盼望、等候¸有信,愛‚聖潔自守的女人必能得勝(參見提前2:15)
  
 「凡摸她的,必不潔到晚上」 「凡摸她的,必不潔到晚上」
行 223: 行 226:
 ②經文未出現如16-18,三次出現同樣的「精液」。 ②經文未出現如16-18,三次出現同樣的「精液」。
  
-③19節,女人「七天」「月經不潔」,對稱24節上:男人「七天」及有「她月經」在他身上的不潔。因此,19乃是24重在摸她只一天不潔和躺是七天不潔,變成與她聯合如女人在月經中一樣。經文未見潔的洗濯措施,正如女人七天不潔期,洗也是白洗,一定要等到七天過後,才能脫離此不潔狀況,21-22的不潔期和洗澡規定的重複(相同),都只是「摸」她所接觸到的物件(床、椅)。+③19節,女人「七天」「月經不潔」,對稱24節上:男人「七天」及有「她月經」在他身上的不潔。因此,19乃是24重在摸她只一天不潔和躺是七天不潔,變成與她聯合如女人在月經中一樣。經文未見潔的洗濯措施,正如女人七天不潔期,洗也是白洗,一定要等到七天過後,才能脫離此不潔狀況,21-22的不潔期和洗澡規定的重複(相同),都只是「摸」她所接觸到的物件(床、椅)。
  
 ④經文由19定「摸」她的一天不潔,到21-22(加上洗濯);23則由摸她的床、椅一天不潔,24則擴大到七天不潔的是「確實躺臥與她」,連他躺臥的床也變不潔(沒有洗濯)。 ④經文由19定「摸」她的一天不潔,到21-22(加上洗濯);23則由摸她的床、椅一天不潔,24則擴大到七天不潔的是「確實躺臥與她」,連他躺臥的床也變不潔(沒有洗濯)。
  
-    以上分析爲了叫人看出與她同房(未性交)是比觸摸她其不潔期限拉長至七天。因女人月經中的不潔,會使人、物因接觸而與她同樣不潔,尤其是躺臥在一起時。拉班因拉結月經不潔,也就未去搜尋她的坐騎(創31:34-35)。大衛因拔示巴的月經剛得潔淨¸而與她同寢性交¸使她懷了孕。(撒下11:4, 5),足見,在月經期間的禁忌,是不可摸、不可性交。這乃是極其污穢令人噁心可憎的事,因此HB5097,原文字根即有「廢棄、逐出」義,被喻意用時,亦同(路7:19, 20,結36:17,亞13:1,拉9:11,代下29:5)民19:9, 13, 20-21「除污水」原文,即是「月經不潔的水」。19:11摸人死屍必不潔七天,故與女人同臥如摸死屍不潔。一個人可以在女人月經中上床與她性交嗎?義人絕不做此種死罪的事。(參結18:6, 22:10, 18:19, 20:18)。(利15:33)只記與不潔女同臥房的男人。23節的一天不潔,只在摸她的床和坐具,比較24節的七天不潔是因進一步親密、接觸(躺臥的強調)。也比較20節女人的躺臥(床),是在她的月經不潔時,都會受其污染,比較24節男人此時所躺的床也受污染了。+    以上分析爲了叫人看出與她同房(未性交)是比觸摸她其不潔期限拉長至七天。因女人月經中的不潔,會使人、物因接觸而與她同樣不潔,尤其是躺臥在一起時。拉班因拉結月經不潔,也就未去搜尋她的坐騎(創31:34-35)。大衛因拔示巴的月經剛得潔淨¸而與她同寢性交¸使她懷了孕。(撒下11:4, 5),足見,在月經期間的禁忌,是不可摸、不可性交因為這乃是極其污穢令人噁心可憎的事,因此HB5097,原文字根即有「廢棄、逐出」義,被喻意用時,亦同(路7:19, 20,結36:17,亞13:1,拉9:11,代下29:5)民19:9, 13, 20-21「除污水」原文,即是「月經不潔的水」。19:11摸人死屍必不潔七天,故與女人同臥如摸死屍不潔。一個人可以在女人月經中上床與她性交嗎?義人絕不做此種死罪的事。(參結18:6, 22:10, 18:19, 20:18)。(利15:33)只記與不潔女同臥房的男人。23節的一天不潔,只在摸她的床和坐具,比較24節的七天不潔是因進一步親密、接觸(躺臥的強調)。也比較20節女人的躺臥(床),是在她的月經不潔時,都會受其污染,比較24節男人此時所躺的床也受污染了。
  
   洪同勉及許多人都認為此節有性交之意,卻未由經文用詞、結構及背景,未瞭解它們的原意,其誤導蒼生到一種匪夷所思的地步。24節的「爲了同房而同房」,豈可解成「爲了性交而性交」?故意如此行動,那在18:19, 20:18乃是死罪一條,豈有轉圜餘地?而且那也不是在強調不道德性交,核心點在於所行的乃是極其污穢的層面,那是與宗教層面有涉¸如同與死屍交合一樣。   洪同勉及許多人都認為此節有性交之意,卻未由經文用詞、結構及背景,未瞭解它們的原意,其誤導蒼生到一種匪夷所思的地步。24節的「爲了同房而同房」,豈可解成「爲了性交而性交」?故意如此行動,那在18:19, 20:18乃是死罪一條,豈有轉圜餘地?而且那也不是在強調不道德性交,核心點在於所行的乃是極其污穢的層面,那是與宗教層面有涉¸如同與死屍交合一樣。
行 273: 行 276:
 ==== 神學教訓(一) ==== ==== 神學教訓(一) ====
  
-31節「你們」    指摩西亞倫二人,領袖有責任使以色列眾子隔絕「從他們的污穢……因他們的污穢……他們的污穢……」,這是神學教訓,三次污穢(二名詞一動詞)。一從(脫離)二因(死因在污穢),(污穢了神聖所)神的僕人,在潔律上的輔助選民成聖、自潔,不像異教徒不重視神的潔律,像今日的許多牧師、傳道、長執、學者專家們¸一律反對教會遵守潔律。所以‚「選民」因己污穢了神的帳幕(會堂¸或身體),造成了死亡遍佈。米利暗因誹謗她的兄弟,患了大痳瘋,使神的營因她的不潔,沒有行路,直等她進來(民12:14-16),今日之教會無法快速前進,也不能行營爭戰,因為不遵潔律的教會,與世俗人何異?神的神靈怎會與如此不潔的教會同在?因廁所都要設在營外,否則因血漏不潔使行在營中的神離開,神視那漏症(夢遺)不潔¸不出營,不潔的人為諸惡。人的排泄物(遺精血及大小便)使營不潔,故當使營聖潔¸方能蒙神同在,得救敗敵(申23:9-14)。選民的居家就是軍營,是神同在行走救護之所!(民5:2-3)強調此營為神的住所,患漏症的人(與大痳瘋、因人死屍不潔三者同列)無論男女都要出營免污其營,因神/人之營,與神/人之帳幕一體無間。+31節「你們」    指摩西亞倫二人,領袖有責任使以色列眾子隔絕「從他們的污穢……因他們的污穢……他們的污穢……」,這是神學教訓,三次污穢(二名詞一動詞)。一從(脫離)二因(死因在污穢),(污穢了神聖所)神的僕人,在潔律上的輔助選民成聖、自潔,不像異教徒不重視神的潔律,像今日的許多牧師、傳道、長執、學者專家們¸一律反對教會遵守潔律。所以‚「選民」因己污穢了神的帳幕(會堂¸或身體),造成了死亡遍佈。米利暗因誹謗她的兄弟,患了大痳瘋,使神的營因她的不潔,沒有行路,直等她進來(民12:14-16),今日之教會無法快速前進,也不能行營爭戰,因為不遵潔律的教會,與世俗人何異?神的神靈怎會與如此不潔的教會同在?因廁所都要設在營外,否則因血漏不潔使行在營中的神離開,神視那漏症(夢遺)不潔¸不出營,不潔的人為諸惡。人的排泄物(遺精血及大小便)使營不潔,故當使營聖潔¸方能蒙神同在,得救敗敵(申23:9-14)。選民的居家就是軍營,是神同在行走救護之所!(民5:2-3)強調此營為神的住所,患漏症的人(與大痳瘋、因人死屍不潔三者同列)無論男女都要出營免污其營,因神/人之營,與神/人之帳幕一體無間。
  
 「免得他們玷污我的帳幕,就因自己的污穢死亡」 「免得他們玷污我的帳幕,就因自己的污穢死亡」
行 285: 行 288:
 33「月經病的」     原文「在月經中」(HB5079),加上「是病弱的」(HB1739)。此片語是總結15:19-30女人月經不潔¸與因月經不順¸造成的血漏症不潔,皆成為一種病弱狀態並是不潔的。我們認為此節點出24節她的月經不潔,乃是她的病弱,故18:19, 20:18分別出現「月經不潔」此字(HB5079),和「病弱的」(HB1739)此字,這種交換使用,意味著可以互換,其意等同,故15:33同時的出現便把15:19-30全總括了。也與12:2同時出現此二字相呼應。因此,對於與月經不潔中的女人性交,這乃是律法不允許的死罪,故15:24不可能指性交。 33「月經病的」     原文「在月經中」(HB5079),加上「是病弱的」(HB1739)。此片語是總結15:19-30女人月經不潔¸與因月經不順¸造成的血漏症不潔,皆成為一種病弱狀態並是不潔的。我們認為此節點出24節她的月經不潔,乃是她的病弱,故18:19, 20:18分別出現「月經不潔」此字(HB5079),和「病弱的」(HB1739)此字,這種交換使用,意味著可以互換,其意等同,故15:33同時的出現便把15:19-30全總括了。也與12:2同時出現此二字相呼應。因此,對於與月經不潔中的女人性交,這乃是律法不允許的死罪,故15:24不可能指性交。
  
-  「為男性為女性」    此二詞,首見於(創1:27),就創造次序言之,作為神形而受造的,先是亞當,後是分為男性、女性,故原文強調的乃是亞當(他)是神的榮耀形,而女人是男人的榮耀(林前11:7男人不該蒙頭,女人該蒙頭的理由)。此處亦按此種排列次序組成:「先是男人,那漏了他的漏者,後分男性、女性。並且男人、那與污女同房的」。經文有意回歸與創造時之原旨,並且點名潔律乃是救贖的原因和目的。+  「為男性為女性」    此二詞,首見於(創1:27),就創造次序言之,作為神而受造的,先是亞當,後是分為男性、女性,故原文強調的乃是亞當(他)是神的榮耀形,而女人是男人的榮耀(林前11:7男人不該蒙頭,女人該蒙頭的理由)。此處亦按此種排列次序組成:「先是男人,那漏了他的漏者,後分男性、女性。並且男人、那與污女同房的」。經文有意回歸與創造時之原旨,並且點名潔律乃是救贖的原因和目的。
  
   由於始祖一人(雖先犯罪的是女人,但男人該負全責)罪與死入世,使眾人皆犯了罪(構成罪人)也都死了。因此,病痛的加劇,死亡隨此病魔加身,此乃十二~十五章,生育、諸皮膚病及精血流漏症,諸症狀產生的背景原因。解決的首要在對付罪和死,憑信藉由水之沐浴更衣,憑信,由獻罪祭及獻燔祭來贖罪。進一步攻克肉身,使人的肢體在衣食住行及性事上,治死肉體的性慾,順從聖靈而行,即可反敗為勝,重回伊甸樂園。   由於始祖一人(雖先犯罪的是女人,但男人該負全責)罪與死入世,使眾人皆犯了罪(構成罪人)也都死了。因此,病痛的加劇,死亡隨此病魔加身,此乃十二~十五章,生育、諸皮膚病及精血流漏症,諸症狀產生的背景原因。解決的首要在對付罪和死,憑信藉由水之沐浴更衣,憑信,由獻罪祭及獻燔祭來贖罪。進一步攻克肉身,使人的肢體在衣食住行及性事上,治死肉體的性慾,順從聖靈而行,即可反敗為勝,重回伊甸樂園。
行 365: 行 368:
 ①床②椅③身④底下物 ①床②椅③身④底下物
  
-    這都是由於他本身(肉體)的問題造成的不潔,因此肉體,在此段,出現於2, 3上下, 7四次,加上13, 16的「洗身」,共六次。另一次在19(女人的肉身)肉體的病(2, 3上下, 7, 13)和流精(16)或漏血(19),皆在教訓人,這是不潔的。主耶穌教人從肉身生的,就是肉身(約3:6),不能進神國,律法指示人,當在不潔的肉身上,用水洗身,但只有患漏症的(男、女),則要等七天的潔期,然後要來圣所,交鴿鳥祭給祭司‚由他獻上罪祭、燔祭來贖罪,但是只有基督的血為人的罪、無疵的獻上¸是藉永靈獻給神,他的罪的良知才得以洗(未9:13-14, 10:1-18)。因此,人之問題不在肉體中行事,因為肉體不是壞事,而是他的肉體會軟弱無力抗敵,故在肉體行事,卻不可靠肉體爭戰,我們爭戰的兵器本不是屬肉體,而是在神前有能力,可以攻破堅固營壘(林後10:3-4)。這種能力乃是靠看神的靈、憑著信心通過愛力行,才有健壯的一天(加5:5, 6)。因此,潔律教導我們,當由此種律法時常自省:由神的律法警戒我們的乃是千萬不可倚靠人自己的肉體(智慧能力),而是靠神的基督和神的靈。尤其在這性自由、色情氾濫、酒色征逐、淫亂邪惡的時代,性事乃是男女當謹守的要道。此章既已指示我們,那房中罪隱密的不可告人的事,神都在監察、審問,人在隱密中行事,更當慎獨戒淫心、斷色慾,惟憑信愛‚靠聖靈不斷禱告神,常被聖靈充滿,方有力量,在色魔誘人當頭,在當下即能遠避逃脫,不作其性奴。+    這都是由於他本身(肉體)的問題造成的不潔,因此肉體,在此段,出現於2, 3上下, 7四次,加上13, 16的「洗身」,共六次。另一次在19(女人的肉身)肉體的病(2, 3上下, 7, 13)和流精(16)或漏血(19),皆在教訓人,這是不潔的。主耶穌教人從肉身生的,就是肉身(約3:6),不能進神國,律法指示人,當在不潔的肉身上,用水洗身,但只有患漏症的(男、女),則要等七天的潔期,然後要來圣所,交鴿鳥祭給祭司‚由他獻上罪祭、燔祭來贖罪,但是只有基督的血為人的罪、無疵的獻上¸是藉永靈獻給神,他的罪的良知才得以洗(未9:13-14, 10:1-18)。因此,人之問題不在肉體中行事,因為肉體不是壞事,而是他的肉體會軟弱無力抗敵,故在肉體行事,卻不可靠肉體爭戰,我們爭戰的兵器本不是屬肉體,而是在神前有能力,可以攻破堅固營壘(林後10:3-4)。這種能力乃是靠看神的靈、憑著信心通過愛力行,才有健壯的一天(加5:5, 6)。因此,潔律教導我們,當由此種律法時常自省:由神的律法警戒我們的乃是千萬不可倚靠人自己的肉體(智慧能力),而是靠神的基督和神的靈。尤其在這性自由、色情氾濫、酒色征逐、淫亂邪惡的時代,性事乃是男女當謹守的要道。此章既已指示我們,那房中罪隱密的不可告人的事,神都在監察、審問,人在隱密中行事,更當慎獨戒淫心、斷色慾,惟憑信愛‚靠聖靈不斷禱告神,常被聖靈充滿,方有力量,在色魔誘人當頭,在當下即能遠避逃脫,不作其性奴。
  
-二、對女人的記載,有三種情況:她本身不潔,摸及躺臥者之不潔,女人在月經不潔中產生的困擾和解決方法。在在告訴她們,當安分守己、以家為重,她們天生是爲了相夫教子,以生育乳養兒女為其天職。這潔律可以約束她們、教導她們、警戒她們如何成為聖潔的女人,像撒拉那樣¸作她的女兒(彼前3:1-6)、因女人先犯罪,常存信愛、聖潔¸自守克己必通過生產而得救(提前二15)。+二、對女人的記載,有三種情況:她本身不潔,摸及躺臥者之不潔,女人在月經不潔中產生的困擾和解決方法。在在告訴她們,當安分守己、以家為重,她們天生是爲了相夫教子,以生育乳養兒女為其天職。這潔律可以約束她們、教導她們、警戒她們如何成為聖潔的女人,像撒拉那樣¸作她的女兒(彼前3:1-6)、因女人先犯罪,常存信愛、聖潔¸自守克己必通過生產而得救(提前二15)。
  
 ===== 肆、新約指示 ===== ===== 肆、新約指示 =====
  
-  * 1、路8:43-48,太9:18-22,可5:25-34,三福音書皆記十二年血漏女‚因信得治的經過,好叫求主醫治他病危的女兒之會堂管事睚魯¸能繼續堅信¸不受女死傳言所影響。血漏女患了十二年,醫生無法醫,花盡積蓄,只得病勢更重的惡果,她在絕望中聽見耶穌的事,使她信心油然發生,深信:手摸其衣裳病必痊愈,果然,其血源立乾,覺知身上災病得治,這是出於信心的力量,這力量卻是由耶穌身上的能力發出來的,這不是她自己的力量,她早已血枯力竭,而是出於神通過道成肉身的耶穌所顯出的能力(可5:25-30)。因此,潔律只告知人勿因己污穢而污染神的帳幕而死亡,但福音卻是能使人因污穢(血源)的根源‚得到從神而來的幫助而得潔。而這是信心的故事,無人能代替,只有因「你自己的信救了你」(可5:34,太9:22,路9:48),而這種信心包括她勇敢、誠實的公開自己「如何摸他和立刻得治之經過」都說出來後,這種原本見不得人的醜事,卻因此信心之行為變成好事乙莊,她的見證不但造就人、榮耀神、見證了耶穌之能力,也救了她自己,平平安安的去。希臘原文的「救」是現在完成式,表示她過去已因信、摸主衣而得醫治了,並且更強調這得醫治的狀況仍持續到她勇敢作見證的現在,這表示,得救有兩種層面,一是個人的信心對主的摸,不怕因此污染了所摸的人使他成為不潔(包括擁擠的眾人),若因此律法而退縮,她便永遠無法蒙恩。二是她的得治後的信心見證,這也是為何主定要尋出那摸他的人是誰,她個人的得治之秘密性的,但是主知道,她也知道,但旁人無一知道,尤其在去醫治病危的睚魯女兒 途中,因她而耽延時刻的原因,必定要叫眾人及睚魯明白:「只要信,不要怕」(可5:36),亦會同樣得治。她的見證比她個人的得治更美。正如得治的撒路利亞的大痳瘋病患者知回來榮神謝主,而得救。(路17:11-19)+  * 1、路8:43-48,太9:18-22,可5:25-34,三福音書皆記十二年血漏女‚因信得治的經過,好叫求主醫治他病危的女兒之會堂管事睚魯¸能繼續堅信¸不受女死傳言所影響。血漏女患了十二年,醫生無法醫,花盡積蓄,只得病勢更重的惡果,她在絕望中聽見耶穌的事,使她信心油然發生,深信:手摸其衣裳病必痊愈,果然,其血源立乾,覺知身上災病得治,這是出於信心的力量,這力量卻是由耶穌身上的能力發出來的,這不是她自己的力量,她早已血枯力竭,而是出於神通過道成肉身的耶穌所顯出的能力(可5:25-30)。因此,潔律只告知人勿因己污穢而污染神的帳幕而死亡,但福音卻是能使人因污穢(血源)的根源‚得到從神而來的幫助而得潔。而這是信心的故事,無人能代替,只有因「你自己的信救了你」(可5:34,太9:22,路9:48),而這種信心包括她勇敢、誠實的公開自己「如何摸他和立刻得治之經過」都說出來後,這種原本見不得人的醜事,卻因此信心之行為變成好事乙莊,她的見證不但造就人、榮耀神、見證了耶穌之能力,也救了她自己,平平安安的去。希臘原文的「救」是現在完成式,表示她過去已因信、摸主衣而得醫治了,並且更強調這得醫治的狀況仍持續到她勇敢作見證的現在,這表示,得救有兩種層面,一是個人的信心對主的摸,不怕因此污染了所摸的人使他成為不潔(包括擁擠的眾人),若因此律法而退縮,她便永遠無法蒙恩。二是她的得治後的信心見證,這也是為何主定要尋出那摸他的人是誰,她個人的得治之秘密性的,但是主知道,她也知道,但旁人無一知道,尤其在去醫治病危的睚魯女兒 途中,因她而耽延時刻的原因,必定要叫眾人及睚魯明白:「只要信,不要怕」(可5:36),亦會同樣得治。她的見證比她個人的得治更美。正如得治的撒路利亞的大痳瘋病患者知回來榮神謝主,而得救。(路17:11-19)
  
   * 2、比較(可1:40-45)主禁止得治的患者傳揚,只立刻催趕他快走¸並且主也未叫她去獻上摩西所吩咐的禮物,對眾人作證據。反而是要找出摸他的人是誰,而由她當衆見證出來。經文雖未記主吩吩她去獻祭,但是獻祭的目的是「對眾作見證」,現在她已經公開為她的救主作見證了,而且在新約的大祭司面前(耶穌),並眾人面前。因此律法所不能的事,因肉體而軟弱了,神就差祂兒子來以罪身樣式作罪祭,在肉身上,審判了那罪(羅8:3)。並且叫律法的義,被完滿在依靈不依肉的人身上(8:4)。   * 2、比較(可1:40-45)主禁止得治的患者傳揚,只立刻催趕他快走¸並且主也未叫她去獻上摩西所吩咐的禮物,對眾人作證據。反而是要找出摸他的人是誰,而由她當衆見證出來。經文雖未記主吩吩她去獻祭,但是獻祭的目的是「對眾作見證」,現在她已經公開為她的救主作見證了,而且在新約的大祭司面前(耶穌),並眾人面前。因此律法所不能的事,因肉體而軟弱了,神就差祂兒子來以罪身樣式作罪祭,在肉身上,審判了那罪(羅8:3)。並且叫律法的義,被完滿在依靈不依肉的人身上(8:4)。
行 377: 行 380:
   * 3、新約經文把血漏得治與死人復活並列,皆因信,通過耶穌的信心而得痊愈。因此血漏和死亡是等同的,在這種不潔的(死亡)情況下,惟有靠那生命之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裡釋放我們,脫離那罪和死的律(羅8:2)。神的靈即是生命的靈,惟有憑信祈求聖靈的降臨、內住、充滿(以說方言為初降的憑據,以說預言,即作先知講道作見證為造就人之恩賜),使此身體為靈殿(林前6:19; 3:16, 17),方能由罪和死的身體中又活過來。(羅8:11)   * 3、新約經文把血漏得治與死人復活並列,皆因信,通過耶穌的信心而得痊愈。因此血漏和死亡是等同的,在這種不潔的(死亡)情況下,惟有靠那生命之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裡釋放我們,脫離那罪和死的律(羅8:2)。神的靈即是生命的靈,惟有憑信祈求聖靈的降臨、內住、充滿(以說方言為初降的憑據,以說預言,即作先知講道作見證為造就人之恩賜),使此身體為靈殿(林前6:19; 3:16, 17),方能由罪和死的身體中又活過來。(羅8:11)
  
-  * 4、生育、血漏、大痳瘋,皆是出於罪的捆綁,彼得說耶穌來,是要醫好凡被魔鬼壓制的人。癱子(2:9):血氣枯竭的病人(約5:14),皆記與罪有關,犯重病臥床的人亦是(雅5:15)。因此,律法吩咐此三種人要獻祭贖罪,亦必是與罪有關,不只是不潔而已。一般的不潔,只要沐浴更衣,但是由「血源」流漏不住的人(生育女、血漏者及嚴重皮膚潰爛者),則要獻祭贖罪。免得他們因己污而沾染神圣所死亡。這是全部潔律(利十一~十五章)最重要的吩咐。今日的信徒、不知、不明、不重視、不遵守此種律法,使神的帳幕(人的身體和神的圣所、會幕、家庭)被嚴重的污染,也不以為意。我記得初次被差派至斗南教會時,他們辦主的聖餐,依規定只能由處女來洗聖餐器,並接觸聖器。當時我不明白律法潔之重要,反而視處女事奉為可笑,而改由婦女擔任,犯了大錯,當然,處女也有月經期,她們也應自知此事不能任職。至今已過三十年,教會對此潔律反對聲浪更加高涨¸福音與律法早已行同陌路¸互不關涉¸甚至因信廢棄律法¸俗化至此¸豈不可歎?雅威是獨一又真實的活神¸祂口中所出的每一句話就是律法¸令出必行¸決不徒然往回¸此潔淨律關係聖潔方能見主神¸是得勝肉體‚世界和仇敵魔鬼的秘訣或關鍵¸是以仇敵魔鬼竭力阻擋信徒明白這至要的真理¸不叫人去研究查考‚探索交通¸牠藉詞隱瞞潔淨律¸誤導人心轉向虛偽不實的哲理和人的傳統·真神雅威也在試驗人心¸尋找著驗可者+  * 4、生育、血漏、大痳瘋,皆是出於罪的捆綁,彼得說耶穌來,是要醫好凡被魔鬼壓制的人。癱子(2:9):血氣枯竭的病人(約5:14),皆記與罪有關,犯重病臥床的人亦是(雅5:15)。因此,律法吩咐此三種人要獻祭贖罪,亦必是與罪有關,不只是不潔而已。一般的不潔,只要沐浴更衣,但是由「血源」流漏不住的人(生育女、血漏者及嚴重皮膚潰爛者),則要獻祭贖罪。免得他們因己污而沾染神圣所死亡。這是全部潔律(利十一~十五章)最重要的吩咐。今日的信徒、不知、不明、不重視、不遵守此種律法,使神的帳幕(人的身體和神的圣所、會幕、家庭)被嚴重的污染,也不以為意。我記得初次被差派至斗南教會時,他們辦主的聖餐,依規定只能由處女來洗聖餐器,並接觸聖器。當時我不明白律法潔之重要,反而視處女事奉為可笑,而改由婦女擔任,犯了大錯,當然,處女也有月經期,她們也應自知此事不能任職。至今已過三十年,教會對此潔律反對聲浪更加高涨¸福音與律法早已行同陌路¸互不關涉¸甚至因信廢棄律法¸俗化至此¸豈不可歎?雅威是獨一又真實的活神¸祂口中所出的每一句話就是律法¸令出必行¸決不徒然往回¸此潔淨律關係聖潔方能見主神¸是得勝肉體‚世界和仇敵魔鬼的秘訣或關鍵¸是以仇敵魔鬼竭力阻擋信徒明白這至要的真理¸不叫人去研究查考‚探索交通¸牠藉詞隱瞞潔淨律¸誤導人心轉向虛偽不實的哲理和人的傳統·真神雅威也在試驗人心¸尋找著驗可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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