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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mentary:job:job_c38v1_c41v34_20251011 [2025/10/08 09:33 Wed -0500] – 建立 wcmcommentary:job:job_c38v1_c41v34_20251011 [2025/10/10 22:35 Fri -0500] (目前版本) w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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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學者認為是對「約伯」說,有的認為是對「以利戶」說。   * 有學者認為是對「約伯」說,有的認為是對「以利戶」說。
   * 若單單按(伯 38:2-3)「誰⋯⋯?你當要⋯⋯。」則「誰」和「你」可以分別指稱不同對象。   * 若單單按(伯 38:2-3)「誰⋯⋯?你當要⋯⋯。」則「誰」和「你」可以分別指稱不同對象。
-  * 但(伯 42:3)約伯重述雅威用詞,且自稱是自己無理解、不知道。因此三友、以利戶、約伯,都沒有真正理解雅威的籌算,但這在律法中算什麼呢?最多我們只能說,是無知所犯的過錯,是可贖的,且可赦免的。+  * 但(伯 42:3)約伯重述雅威用詞,且自稱是自己無理解、不知道。 
 +    * 因此三友、以利戶、約伯,都沒有真正理解雅威的籌算,但這在律法中算什麼呢? 
 +    * 最多我們只能說,是無知所犯的過錯,是可贖的,且可赦免的。
   * 約伯自承其錯,而神並未再追究之。   * 約伯自承其錯,而神並未再追究之。
  
行 41: 行 43:
   * **「懲戒」(H3198) יָכַח yakach 動詞**   * **「懲戒」(H3198) יָכַח yakach 動詞**
     * 動詞意指:用嚴厲的手去糾正或責備。     * 動詞意指:用嚴厲的手去糾正或責備。
-    * 經文使用其分詞,作名詞用,意為「懲戒者」。+    * 經文使用其分詞,作名詞用,意為「懲戒者」。
     * 動詞譯作「懲戒」,帶有「改正」的意味,如(哈 1:12)「磐石,祢立基它,為要懲戒(人)」。     * 動詞譯作「懲戒」,帶有「改正」的意味,如(哈 1:12)「磐石,祢立基它,為要懲戒(人)」。
-    * 因此,神認為,約伯對待祂如教師在糾正神行事,認定神不馬上為他平反,是需要轉變的行事準則。這在律法審判中算是自傲罪,自認行事比神有智慧因此約伯馬上在(伯 40:4-5)回應神,說他「輕視」了(H7043)。+    * 因此,神認為,約伯對待祂如教師在糾正神行事,認定神不馬上為他平反,是需要轉變的行事準則。 
 +      * 這在律法審判中算是自傲罪,自認行事比神有智慧。 
 +      * 因此約伯馬上在(伯 40:4-5)回應神,說他「輕視」了(H7043)。
  
 === c、(伯 40:4)看啊!我輕視了,我能回覆你什麼?我將我手置於我口。 === === c、(伯 40:4)看啊!我輕視了,我能回覆你什麼?我將我手置於我口。 ===
  
   * **「輕視」(H7043) קָלַל qalal 動詞**   * **「輕視」(H7043) קָלַל qalal 動詞**
-    * 《和合本》及許多英譯本都譯成「卑賤,指向約伯自認地位卑下低微但原文意指「輕少、迅速」,對人則指「輕視」(撒上 2:30)、「小看」(創 16:4)、「鄙陋」(鴻 1:14),都是單純主動字幹。 +    * 《和合本》及許多英譯本都譯成「卑賤,指向於「約伯自認地位卑下低微」。 
-    * 在本節意指約伯自認庸俗淺薄,對於神的籌算無知,而非指他卑賤不配明白神高深計謀。+    * 但原文意指「輕少、迅速」,對人則指「輕視」(撒上 2:30)、「小看」(創 16:4)、「鄙陋」(鴻 1:14),都是單純主動字幹。 
 +    * 在本節意指約伯自認庸俗淺薄,對於神的籌算無知,而非指他卑賤,地位低下,不配明白神高深計謀。
     * 因此,他是回應雅威,他的智慧並不足以指導神的作為,因此他不能回覆神什麼,只能閉口,無言以對。     * 因此,他是回應雅威,他的智慧並不足以指導神的作為,因此他不能回覆神什麼,只能閉口,無言以對。
  
行 55: 行 60:
  
   * **《Bridgeway 布里奇韋聖經註釋》**   * **《Bridgeway 布里奇韋聖經註釋》**
-    * 雅威針對「約伯曾說:神對待他不公平」的指控,他是否僅想證明自己為義,進而指控神是不公呢?因此神說,他是否想像神一樣,掌控世界的權能(伯 40:7-9)?若是可以,就穿上神華麗外袍,審判每一驕傲者,顯出公正審判,神就必承認,約伯對自己的評價是對的(伯 40:10-14)。+    * 雅威針對「約伯曾說:神對待他不公平」的指控,他是否僅想證明自己為義,進而指控神是不公呢? 
 +    * 因此神說,他是否想像神一樣,掌控世界的權能(伯 40:7-9)? 
 +    * 若是可以,就穿上神華麗外袍,審判每一驕傲者,顯出公正審判,神就必承認,約伯對自己的評價是對的(伯 40:10-14)。
   * **在本段中,神是責備約伯驕傲,還是要約伯按公平審判驕傲者?**   * **在本段中,神是責備約伯驕傲,還是要約伯按公平審判驕傲者?**
-    * 約伯說神待他如待仇敵愛而非說神是他的仇敵。期望一位仲裁者為他辯護,以對抗神敵意般的待他。這些並非是約伯驕傲所導致的說詞,而是在公平審判上受冤屈者的抗辯詞。 +    * 約伯說神待他如待仇敵愛而非說神是他的仇敵。 
-    * 但神辯護的理由是:約伯,你真有如神般的手臂?如神打雷的聲音?全般冊掌控宇宙?若有,那麼你才來指責神對你的安排。+      * 約伯期望,有一位仲裁者為他辯護,以對抗神敵意般的待他。 
 +      * 這些並非是約伯驕傲所產生的說詞,而是在公平審判上,一位受冤屈者的抗辯詞。 
 +    * 但神辯護的理由是:約伯,你真有如神般的手臂?如神打雷的聲音?全掌控宇宙? 
 +      * 約伯你有,那麼你才來指責神對你的安排。
   * **誰有神的權能,能使驕傲者降卑,踐踏眾惡者呢?**   * **誰有神的權能,能使驕傲者降卑,踐踏眾惡者呢?**
-    * 神是要審斷全世界的,單一案件的審理需等最終的判決約伯太急於要求定論,這才是神要指正他的。+    * 神是要審斷全世界的,單一案件的審理需等最終的判決。 
 +    * 約伯太急於要求定論,這才是神要指正他的。
   * **相對的,本段也是神對約伯挑戰。**   * **相對的,本段也是神對約伯挑戰。**
     * 神要約伯挑戰什麼?     * 神要約伯挑戰什麼?
行 69: 行 80:
  
   * (伯 40:7-14)如神般公正審判驕傲者與惡者。   * (伯 40:7-14)如神般公正審判驕傲者與惡者。
-  * (伯 41:2-8)服利維坦。+  * (伯 41:2-8)服利維坦。
  
 ==== B、經文的解釋 ==== ==== B、經文的解釋 ====
行 75: 行 86:
 === a、(伯 40:7-14)如神般公正審判驕傲者與惡者。 === === a、(伯 40:7-14)如神般公正審判驕傲者與惡者。 ===
  
-  * 一般解經家將本段視為,神在批判約伯自大,神指出他如罪人,是不能自救的(伯 40:14)。+**基督教傳統的教恩論,誤導了本段內容的解釋。** 
 + 
 +  * 一般解經家將本段視為,神在批判約伯自大,神指出他如罪人,是不能自救的(伯 40:14)。
   * 經文的讀法,決定個人理解的面向。   * 經文的讀法,決定個人理解的面向。
     * 若認為經文在指約伯沒有神的能力(以手臂、雷聲為喻),他就不能穿上威嚴和榮耀,當然也就不能戰勝每一驕傲者和惡人(伯 40:11-12),神必然不會承認約伯可以自救。     * 若認為經文在指約伯沒有神的能力(以手臂、雷聲為喻),他就不能穿上威嚴和榮耀,當然也就不能戰勝每一驕傲者和惡人(伯 40:11-12),神必然不會承認約伯可以自救。
-    * 是以個人神學看法,去決定經文意義。 +    * 以上是以個人神學看法,去決定經文意義。 
-    * 今日外邦基督教會只承認「基督寶血才能救人,人無法自救。」此救恩論其立教根基。 + 
-  * 然而,新舊約聖經的救恩論,卻是「人遵守律法,就因它而活著」(利 18:5; 羅 10:5; 加 3:12)+**新舊約聖經的救恩論,是「人遵守律法,就因它而活著」,外邦基督教界卻普遍反對之!** 
 + 
 +  * 今日外邦基督教會只承認「基督寶血才能救人,人無法自救。」此救恩論其立教根基。 
 +  * **然而,新舊約聖經的救恩論,卻是「人遵守律法,就因它而活著」(利 18:5; 羅 10:5; 加 3:12)。**
     * 神因人軟弱,給予人有補贖機會,才使人能夠「出於信心而活著」。     * 神因人軟弱,給予人有補贖機會,才使人能夠「出於信心而活著」。
-    * 然而神最終要的是「在神面前⋯⋯律法的遵行者才被稱為義」(羅 2:13; 約壹 3:7)。 +    * **然而神最終要的是「在神面前⋯⋯律法的遵行者才被稱為義」(羅 2:13; 約壹 3:7)。** 
-    * 雅各也在救恩論上總結:「人出於行為,持續被稱義,而不僅僅是出於信心。」(雅 2:24)。 +    * **雅各也在救恩論上總結:「人出於行為,持續被稱義,而不僅僅是出於信心。」(雅 2:24)。** 
-    * 因此,(筆者)個人對本段經文的讀法,神要約伯憑信心,去挑戰看似他無能為力的事,但正如大祭司因神的設立,他穿上驕傲與尊嚴的祭司服,就代表神行諸審判的事。約伯也能穿上這尊榮的衣服,成為神的代言人,審判諸惡者。當他遵命而行,當然就能拯救他自己。此正如保羅所言:「傳福音是沉重責任如上,若不傳福音,我有禍了,若自願作這事,我有報酬。」(林前 9:16-17)。賞罰原則在保羅身上是必然的,在約伯身上更是如此。+ 
 +**筆者個人對本段經文的讀法,神要約伯憑信心,去挑戰** 
 + 
 +  * 因此,(筆者)個人對本段經文的讀法,神要約伯憑信心,去挑戰看似他無能為力的事。 
 +  * 正如大祭司因神的設立,他穿上驕傲與尊嚴的祭司服,就代表神行諸審判的事。 
 +  * 約伯也能穿上這尊榮的衣服,成為神的代言人,審判諸惡者。 
 +  * 當他遵命而行,當然就能拯救他自己。 
 +  * 此正如保羅所言:「傳福音是沉重責任如上,若不傳福音,我有禍了,若自願作這事,我有報酬。」(林前 9:16-17)。 
 +  * 賞罰原則在保羅身上是必然的,在約伯身上更是如此。
  
 === b、(伯 41:2-8) === === b、(伯 41:2-8) ===
  
-**一般解經家的看法**+**一般解經家的看法,改變了句型意義**
  
-  * 同樣的,解經家都將本段視為神以利維坦為例,人既無法勝過牠,也就在神面前站立不住(伯 41:9-11),因此約伯只能屈服在神大能之下,不可與神爭辯。+  * 同樣的,解經家都將本段視為神以利維坦為例,人既無法勝過牠,也就在神面前站立不住(伯 41:9-11),因此約伯只能屈服在神大能之下,不可與神爭辯。
   * 這樣的讀法,一方面是將(伯 41:1)原本是肯定句,卻改讀作疑問句,以致於神說話的要旨被扭曲了。這應是受《LXX譯本》以疑問句譯出的影響,但《MT馬索拉希伯來經文》則是肯定句。   * 這樣的讀法,一方面是將(伯 41:1)原本是肯定句,卻改讀作疑問句,以致於神說話的要旨被扭曲了。這應是受《LXX譯本》以疑問句譯出的影響,但《MT馬索拉希伯來經文》則是肯定句。
  
行 122: 行 146:
     * 惡人被搖出(伯 38:13)、折斷高傲手臂(伯 38:15)。     * 惡人被搖出(伯 38:13)、折斷高傲手臂(伯 38:15)。
   * **黎明的手段**   * **黎明的手段**
-    * 緊抓地極、翻轉如印戒印泥、光離惡人。+    * 緊抓地極、翻轉如印戒印泥、光離惡人。
  
 === b、深淵 === === b、深淵 ===
  
   * **深淵的功能**   * **深淵的功能**
-    * 隱藏死亡之門(隱含指約伯死亡的無知)。+    * 隱藏死亡之門(隱含指約伯對於死亡的無知)。
   * 附註:   * 附註:
     * 死亡的諸多隱密,是活人無法知膮的。     * 死亡的諸多隱密,是活人無法知膮的。
     * 身與靈如何解離?靈如何上升?我們像駛入未經探索的深淵,永不知死亡之後的情境。     * 身與靈如何解離?靈如何上升?我們像駛入未經探索的深淵,永不知死亡之後的情境。
-    * 聖經只給我們一條避免落入死亡深淵的路,卻極少描述死亡本身和死後情境。因此神回答約伯一開始的求死,指出他錯得離譜,他當求的是避免陷在死蔭恐怖中,因身體的痛苦永遠比不過死亡的恐怖。(地廣、海深、死幽暗,是相似描述。)+    * 聖經只給我們一條避免落入死亡深淵的路,卻極少描述死亡本身和死後情境。因此神回答約伯一開始的求死,指出他錯得離譜,他當求的是避免陷在死蔭恐怖中,因身體的痛苦永遠比不過死亡的恐怖。(地廣、海深、死幽暗,是相似描述。)
  
 === c、光暗 === === c、光暗 ===
  
-  * **光暗息於何處?人能到它邊界嗎?日子多就能認識它嗎?**+  * **光暗息於何處?人能到它邊界嗎?日子多就能認識它嗎?**
     * 重回(創 1:3)神吩咐光從黑暗中照耀出來,世界因光暗分明而有了秩序。     * 重回(創 1:3)神吩咐光從黑暗中照耀出來,世界因光暗分明而有了秩序。
-    * 由黎明(伯 38:12)到光路(伯 38:19)再到光被分割的路(伯 38:24),都是回應約伯在(伯 3:9, 16, 20)對光的質疑,因約伯以為「光對受難者無益」(「光」意指「生命」),但雅威指出「光暗正如生死,只掌控在神那裏」。+    * 由黎明(伯 38:12)到光路(伯 38:19)再到光被分割的路(伯 38:24),都是回應約伯在(伯 3:9, 16, 20)對光的質疑,因約伯以為「光對受難者無益」(「光」等同意指「生命」),但雅威指出「光暗正如生死,只掌控在神那裏」。
  
 ==== D、氣候、星辰、雷暴(伯 38:22-38) ==== ==== D、氣候、星辰、雷暴(伯 38:22-38) ====
行 149: 行 173:
   * 星辰是為神統治,立諸天律例而被設立。   * 星辰是為神統治,立諸天律例而被設立。
   * 一般認定,經文提到四大星座:   * 一般認定,經文提到四大星座:
-    * 昴星團(春天)、獵戶座(冬天)、大熊座(北斗七星,指北)、黃道十二星座,即夏、冬的星空,和南北半球的星空。+    * 昴星團(春天)、獵戶座(冬天)、大熊座(北斗七星,指北)、黃道十二星座,即夏、冬的星空,和南北半球的星空。
  
 === c、雷暴 === === c、雷暴 ===
行 212: 行 236:
     * 並非僅憑藉自然本能,而必須經苦楚磨難,學得必要能力,才可能在爭戰上,如馬般不畏刀槍、角聲、吶喊。     * 並非僅憑藉自然本能,而必須經苦楚磨難,學得必要能力,才可能在爭戰上,如馬般不畏刀槍、角聲、吶喊。
     * 馬能跳躍、鷹向南飛,都是經驗使然。     * 馬能跳躍、鷹向南飛,都是經驗使然。
-    * :?:(然而 or 正如基督因苦難而學,得以完全。神之引喻,約伯何嘗不當如此!+    * 正如基督因苦難而學以完全。神之引喻,約伯何嘗不當如此!
  
 ===== 2、兩怪物描寫上的特點(伯 40:15-23; 41:9-30) ===== ===== 2、兩怪物描寫上的特點(伯 40:15-23; 41:9-30) =====
行 226: 行 250:
 === b、利維坦(H3882)לִוְיָתָן Livyathan === === b、利維坦(H3882)לִוְיָתָן Livyathan ===
  
-  * 因牠興起,諸神懼怕;因崩潰,諸神產地失自我(伯 41:25)。+  * 因牠興起,諸神懼怕;因崩潰,諸神失自我(伯 41:25)。
   * 牠藐視凡高大的,在所有狂傲者之上為君王(伯 41:34)。   * 牠藐視凡高大的,在所有狂傲者之上為君王(伯 41:34)。
  
行 242: 行 266:
  
   * 對比(結 28 章)推羅王的描寫,都同樣是受造物中為首,也因其狂傲,最終在爭戰中敗亡。   * 對比(結 28 章)推羅王的描寫,都同樣是受造物中為首,也因其狂傲,最終在爭戰中敗亡。
-  * 推羅王以其美麗、財富,勝過一切,正如兩怪物以其力量、肉體堅硬,勝過一切(伯 40:16, 18; 41:12),其喻意是相同的。+  * 推羅王以其美麗、財富(或譯指能力),勝過一切,正如兩怪物以其力量、肉體堅硬,勝過一切(伯 40:16, 18; 41:12),其喻意是相同的。
   * 只是兩怪物不畏爭戰,且似乎對爭戰習以為常,甚至在爭戰上得勝(伯 40:23; 41:26),而無所畏懼。   * 只是兩怪物不畏爭戰,且似乎對爭戰習以為常,甚至在爭戰上得勝(伯 40:23; 41:26),而無所畏懼。
  
行 257: 行 281:
     * 在貝赫莫特的描寫中,牠是安逸的、健壯的,但約伯現在是愁煩的、病痛的,兩者處境全然不同,情況完全不相符。     * 在貝赫莫特的描寫中,牠是安逸的、健壯的,但約伯現在是愁煩的、病痛的,兩者處境全然不同,情況完全不相符。
     * 利維坦是興起的,並有破壞力(伯 41:25),但約伯是消沉的,並受到攻擊,兩者情況也是完全不相符。     * 利維坦是興起的,並有破壞力(伯 41:25),但約伯是消沉的,並受到攻擊,兩者情況也是完全不相符。
 +    * 既說兩怪物的狂妄都要被制住,又說約伯無力制服,結論卻又說神也要制服約伯的狂妄,到底誰才是狂妄要被制住的呢?
  
 **兩怪物更像是喻指撒但** **兩怪物更像是喻指撒但**
  
-  * 兩怪物的不慌張、安然(伯 40:23)與無所畏懼(伯 41:33),反而是喻指「撒但對神的見證是抗拒、不知悔改」,如此更加符合經文要義!+  * 兩怪物的不慌張、安然(伯 40:23)與無所畏懼(伯 41:33),反而是喻指「撒但對神的見證是抗拒、不知悔改」(伯 1, 2章),如此更加符合經文要義! 
 +  * 正如《啟示錄》中,撒但的差役是兩怪獸(啟 13 章),同是強壯有能力,不畏爭戰,約伯記中的兩怪物同樣的隱喻。
  
 ===== 四、(伯 38-41 章)疑問句與肯定句之數量 ===== ===== 四、(伯 38-41 章)疑問句與肯定句之數量 =====
行 275: 行 301:
     * 讀者因著經文開始,疑問句數量較多的因素,進而忽視了經文後來的肯定句漸多的意義,以致於大多以「否定約伯」的觀點,而誤解了雅威的話語。     * 讀者因著經文開始,疑問句數量較多的因素,進而忽視了經文後來的肯定句漸多的意義,以致於大多以「否定約伯」的觀點,而誤解了雅威的話語。
   * **2、神提及諸受造物,大多是提及受造的用意如何。**   * **2、神提及諸受造物,大多是提及受造的用意如何。**
-    * 但讀者大多不能理會經文所傳達的訊息,即受造是為了盡其功用,成為神所使用的器皿,這暗指約伯也不能明白其受苦的意義,是成為了神用以審判撒但的證人,就是審判撒但之罪在於,否定了神律法中的賞善罰惡律。+    * 但讀者大多不能理會經文所傳達的訊息,即受造是為了盡其功用,成為神所使用的器皿,這暗指約伯也不能明白其受苦的意義,是成為了神用以審判撒但的證人,就是審判撒但之罪在於,否定了神律法中的賞善罰惡律。
   * **3、律法中的賞善罰惡原則,是撒但所質疑的標的物,約伯只是它的代表人物。**   * **3、律法中的賞善罰惡原則,是撒但所質疑的標的物,約伯只是它的代表人物。**
     * 辯論主題一再的重述此律法原則,即三友和以利戶只重「罰惡」,而約伯反駁「賞善」何在?     * 辯論主題一再的重述此律法原則,即三友和以利戶只重「罰惡」,而約伯反駁「賞善」何在?
行 288: 行 314:
     * 「知識」名詞(伯 38:2; 42:3)共 2 次。     * 「知識」名詞(伯 38:2; 42:3)共 2 次。
     * 雅威以「知識論」及「爭勝論」回應約伯。     * 雅威以「知識論」及「爭勝論」回應約伯。
 +
 +**[註]**
 +
 +  * 苦難背後的真義常是隱藏的,世人難以理解的。謙卑順服與理解神作為的意義,兩者本是相輔相成,作者不是要求約伯先謙卑順服,才能明白;而是透過爭辯中理解而順服,這才是世人最難做到的。
 +  * 爭辯中理解是一關卡,能理解而願意謙卑順服是另一關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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