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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mentary:job:job_c18v1_c21v34_20250705 [2025/07/04 16:32 Fri -0500] – [四、(伯 21 章)約伯第六次答辯] lyxcommentary:job:job_c18v1_c21v34_20250705 [2025/07/05 19:58 Sat -0500] (目前版本) – [二、(伯 19 章)] lyx
行 28: 行 28:
  
 (伯 15:17-35)以利法之惡人報應論、(伯 18:5-21)比勒達言論。 (伯 15:17-35)以利法之惡人報應論、(伯 18:5-21)比勒達言論。
 +
 +摘錄康斯特布爾的說明如下表:
  
 ^以利法            ^惡人遭遇   ^比勒達        ^ ^以利法            ^惡人遭遇   ^比勒達        ^
行 84: 行 86:
 ==== 6、內容被音樂作品引用 ==== ==== 6、內容被音樂作品引用 ====
  
-  * 音樂家韓德爾選用(伯 19:5-26)作為《彌賽亞》的歌詞。+  * 音樂家韓德爾選用(伯 19:25-26)作為《彌賽亞》的歌詞。
  
 ===== 三、(伯 20 章)瑣法第二次勸戒 ===== ===== 三、(伯 20 章)瑣法第二次勸戒 =====
行 116: 行 118:
   * 一再出現的關鍵字:惡人、黑暗、火、恐懼、失去家園、陷入苦境等等。   * 一再出現的關鍵字:惡人、黑暗、火、恐懼、失去家園、陷入苦境等等。
  
-內容特點:+=== 內容特點: ===
  
   * A、瑣法以哀歌方式表達,惡人亨通是短暫的,終必滅亡。   * A、瑣法以哀歌方式表達,惡人亨通是短暫的,終必滅亡。
   * B、瑣法用詞有諸多引用約伯的用詞,同樣以反意來反駁約伯,藉以譴責約伯有罪。   * B、瑣法用詞有諸多引用約伯的用詞,同樣以反意來反駁約伯,藉以譴責約伯有罪。
   * C、與(伯 4-5, 22 章)「以利法之言」、(伯 8 章)「比勒達之言」、(伯 11 章)「瑣法之言」,同是以論惡人為主題。在經文數量上,第二輪三友的論述用詞,遠比第一、三輪的用詞多得多,且言語更為激烈,形成更多的情緒憎恨的回應。   * C、與(伯 4-5, 22 章)「以利法之言」、(伯 8 章)「比勒達之言」、(伯 11 章)「瑣法之言」,同是以論惡人為主題。在經文數量上,第二輪三友的論述用詞,遠比第一、三輪的用詞多得多,且言語更為激烈,形成更多的情緒憎恨的回應。
-  * D、三友總共七次以惡人的遭遇為題,第八次「比勒達之言」、(伯 25 章)只以神與人之間的差別為論述。因此第四次「以利法之言」、(伯 15 章)可視為三友言論的中心,詳細內容請參閱約伯記講解 5「以利法第二次勸戒」(伯 15 章)。  +  * D、三友總共七次以惡人的遭遇為題,第八次「比勒達之言」、(伯 25 章)只以神與人之間的差別為論述。因此第四次「以利法之言」、(伯 15 章)可視為三友言論的中心,詳細內容請參閱〈[[job_c15v1_c15v35_20250531|約伯記講解 5:全卷總體結構介紹、「以利法第二次勸戒」(伯 15 章)]]〉。  
-  * E、瑣法之所以激動回應,經文用心思上的分歧、內在的激動、悟性的靈三詞,表達背後緣由,尤其悟性的靈一詞同弗4:23保羅說:「在你們心思之那靈上去漸漸更新」,可知其回應是正常人當會產生的。人聽到與自己長久思維觀念絕然不同的是非辦別時,此三種人內在的活動必然生發起一股反抗之意念。然而保羅說要更新,而非只要有心思之靈即可。+  * E、瑣法之所以激動回應,經文用心思上的分歧內在的激動悟性的靈(伯 20:3)」三詞,表達背後緣由,尤其悟性的靈一詞同弗 4:23保羅說「在你們心思之那靈上去漸漸更新」(《和合本》譯作「又要將你們的心志改換一新」,失真頗大。),可知其回應是正常人當會產生的。 
 +    * 人聽到與自己長久思維觀念絕然不同的是非辦別時,此三種人內在的活動必然生發起一股反抗之意念。然而保羅說要更新,而非只要有心思之靈即可。
  
 ===== 四、(伯 21 章)約伯第六次答辯 ===== ===== 四、(伯 21 章)約伯第六次答辯 =====
行 187: 行 190:
 ==== 1、(伯 18:2-4) ==== ==== 1、(伯 18:2-4) ====
  
-比勒達認為約伯所言,是設置言語的陷阱,非中文所譯「尋索言語」其開首語的含義:+比勒達認為約伯所言,原文意設置言語的陷阱非中文《和合本》所譯「尋索言語」! 
 + 
 +其開首語的含義如下
  
 === A、否認約伯的全新神學 === === A、否認約伯的全新神學 ===
行 203: 行 208:
 約伯言,神憤怒撕裂他。 約伯言,神憤怒撕裂他。
  
-比勒達反說,是你自己的憤怒撕裂自己,你是自大到天地都為你而翻轉。暗喻罪人受罰的自然律,都因約伯而變。+比勒達反說,是你自己的憤怒撕裂自己,你是自大到天地都為你而翻轉(伯 18:4)。暗喻罪人受罰的自然律,都因約伯而變。 
 + 
 +註:新約經文中有(羅 8:19)「因為那受造物的渴望一直等候神的眾子的顯露⋯⋯。」這一段內容的確提及,受造物會因神的眾子而變動
  
 ==== 2、(伯 18:5-21)比勒達對律法的果報論 ==== ==== 2、(伯 18:5-21)比勒達對律法的果報論 ====
行 224: 行 231:
  
   * 「死亡之子」指「致死的疾病」;   * 「死亡之子」指「致死的疾病」;
-  * 「驚之王」指「死亡」本身。+  * 「驚之王」指「死亡」本身。 
 + 
 +註:事實上,猶太經典中,包括後來的新約經文,有包含此一概念,因此並不需要參考外邦人的神話內容
  
 === D、比勒達所述的惡人結局,與猶太傳統所述相似 === === D、比勒達所述的惡人結局,與猶太傳統所述相似 ===
行 252: 行 261:
  
 約伯不是如基督新教學者所期待,說出基督救贖與復活的先知啟示。 約伯不是如基督新教學者所期待,說出基督救贖與復活的先知啟示。
 +
 +註:基督教的傳統說法,大多將約伯所說的「救贖我的」,視為與新約中的「救贖主」相同,即將兩者混為一談。
  
 ==== b、「末了他必站立在地上」(伯 19:25) ==== ==== b、「末了他必站立在地上」(伯 19:25) ====
行 288: 行 299:
 ==== C、經文的翻譯使讀者最大的困擾 ==== ==== C、經文的翻譯使讀者最大的困擾 ====
  
-經文的翻譯使讀者最大的困擾是,將新約的救贖觀,放入到《約伯記》中,從而否認《約伯記》一再重覆的神學救贖觀,即「義人因信而活」。伯 19:26且他們擊打我皮膚之後,我仍會從我肉體中見到神。此譯文與和合本譯文有相當大的差異,和合本使人誤以為有復活的指望。+經文的翻譯使讀者最大的困擾是,將新約的救贖觀,放入到《約伯記》中,從而否認《約伯記》一再重覆的神學救贖觀,即「義人因信而活」。 
 + 
 +**(伯 19:26)「且他們擊打我皮膚之後,我仍會從我肉體中見到神。」**此譯文與和合本譯文「我這皮肉滅絕之後、我必在肉體之外得見 神。」有相當大的差異,和合本》譯文使人誤以為有復活的指望。[註:約伯仍然活著,並未死去。介詞 mi 不應譯作「在……外」,否則應該之前要有與「遠離」相關的動詞,故有些原文學者認為《和合本》譯文不真確。不能視為約伯有復活。]
  
 義人因其義行(非因被稱義),而堅信神的應許果報必然實現,至終得到神的善報。 義人因其義行(非因被稱義),而堅信神的應許果報必然實現,至終得到神的善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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