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特的律法系列 3:除酵節、除盡惡人——論作完全人
作者:林義鴻 LYH;
講解日期:20240423 除酵節第一日;
初稿日期:20240402;
編修:WCM。
經文
(出 13:1-10; 23:14-19)
(詩 101:1-8)
(太 5:48)
(林前 5:1-13)
(加 5:7-12)
敬請參閱《雅威聖經漢語譯本》。
前言
主基督一次的獻祭,使那成聖的人永遠「完全」(來 10:14),主的門徒要追求「成聖」和「完全」(帖前 5:23)。
(出 13:3)「你們要記念從埃及為奴之家出來的這日、因為 雅威用『大能的手』將你們從這地方領出來.有酵的餅都不可吃。」
不僅是人的「身體」也要潔淨!保羅曾說:「靈、魂、身體」得蒙保守、完全無可指摘(帖前 5:23)。
(帖前 5:23)願賜平安的 神、親自使你們全然成聖.又願你們的靈、與魂、與身子、得蒙保守、在我主耶穌基督降臨的時候、完全無可指摘。
守聖節期必先「潔淨自己」!(提後 2:21; 林後 7:1),遵守摩西律法的「潔淨條例」(利 15:31),規定了「身體的潔淨」要求。
(約 11:55)然而那猶太人的逾越節正是近了;而許多人在那逾越節以前,從那鄉村上到耶路撒冷,為使他們能夠潔淨他們自己。
《雅威聖經漢語譯本》
「完全」就是「信心與知識的長大成熟」,即「達到基督身體完滿的身量」(弗 4:13)。
在大陸的真耶穌教會(TJC)的北派,雖比其南派更進一步,懂得去遵守逾越節,但仍不知當守無酵節、五旬節、住棚節等其他節期,且逾越節的日子算法也有誤,難怪他們繼續幼稚而無長進的空間。
摩西一生、作為榜樣
批判現今基督教主流思想
批判內容
一、主受浸後,馬上進入魔鬼試探
經文記載是以「神的以色列」過紅海,進入曠野受試煉的背景作為鋪墊來加以描述,參見(林前 10:1-13)。
二、守主日而不守安息日的信徒,他們所謂的「受魔鬼攻擊或試探」,其實不是受魔鬼試探,因為他們不是神的子民「以色列」。
他們祭拜三一神、又無守安息日為聖約的證據,更不必說如同選民具有神所賜與的、比萬民更為聰明、智慧的「律例典章」(申 4:7-9)。
真耶穌教會(TJC)雖然「紀念」安息日,其實是「棄守」安息日的,更不必說守聖約律法。雖號稱有聖靈、神蹟,和所謂的真理,其實也是不信獨一真實的神雅威,因為不守祂的聖約律法,更不必說其他教派了。
三、愛是不喜不義(罪惡),乃是贊同真理(或真實,即說謊的反面)
基督教講愛,卻不贊同「真理」,因為與其說謊之父魔鬼類似(約 8:44)。
保羅說:「我們凡事不能敵擋真理,只能扶助真理。」(林後 13:8);
今日的假使徒、假先知一大堆(林後 11:13-15),他們像蛇一樣,誘騙夏娃,使她失去那向基督所存的「純一、清潔的心」(林後 11:3),他們另傳一位耶穌,不是使徒保羅所傳的;另受一個靈,不是哥林多教會所受過的;另得一個福音,不是哥林多教會所得過的(即保羅所傳的)(林後 11:4)。
壹、緒論
一、除酵節放在逾越節之後
目的是要效法神的基督之愛與保守聖潔、追求完全(林前 11:19-34; 10:14-22; 約 13:14; 34-35; 15:12-14)。
二、教導後代
三、「除名制度」的探索、「復名」的可能性
貳、本論
一、除酵作完全人
1、舊約的教導
2、新約的教導
A、耶穌基督要門徒作完全人(τέλειος teleios)
B、使徒保羅的教導:
C、這是工人代禱的目的(西 4:12)
基督耶穌的僕人以巴弗,為著他所建立、所教導的歌羅西教會竭力代禱:
D、這是能分辨好歹的必備條件(來 5:14);追求更大、更全備的帳幕(來 9:11)
能分辨好歹,才能避免被欺騙,才能更進一步追求更大、更全備的帳幕。
E、雅各書中的完全
F、約翰書信中的完全
二、除酵即是除盡一切惡人(林前 5 章)
1、依據律法中的審判機制
律法中的「典章」是指「施行細則、具體內容」,「典章」一詞原文即「審判」一詞。
B、按典章當「斬」的至死罪者:從會中剪除
a、祭拜雅威神以外的別神(出 22:20; 利 20:1-6)「摩洛崇拜」、(申 13:5; 17:7; 19:19; 21:21; 24:7)。
b、妄舉雅威聖名者(出 20:7),指著雅威名起誓、褻瀆雅威聖名者(利 19:12; 24:13-23)。
c、不聽從雅威你神面前的祭司或審判官者(申 17:12)。
d、不聽真先知的話,與擅敢託雅威名、說雅威為吩咐他的話,或「用別神的名」說話的那先知:都當討罪和治死(申 18:19-20; 亞 13:3)。
e、行邪術的女人(出 22:18),交鬼或行巫筮的男女(利 20:27, 6)。
f、干犯律法中的姦淫大罪(利 20:10-21; 申 22:21-24; 出 22:19)。
g、干犯聖安息日者(民 15:32-36)
h、打人致死者、故意謀害人命者、拐賣人的人口販子(民 35:29-34)。
i、打罵父母者(出 21:15, 17)。
j、貪圖偶像崇拜的金銀(申 7:25);取了「當滅之物」(書 7:11-26)。
2、教會有審判權柄
3、斷交是因違背律法罪行
4、趕出的意義與目的
三、除酵必會與一切反基督、反律法的「大罪人」為敵(帖後 2 章)
1、稗子的比喻
2、芥菜種的比喻(太 13:31-32):小菜種變成大樹。
A、解釋比喻的原則:與麵酵喻同比。
強調由極小(種子、麵酵)「轉變」成極大(樹、三斗麵發起來)。
有人以此認為是「變質說」,認為指天主教、馬丁路德。
也有以正面解:主耶穌如小種子,後來長成巨大的基督的教會。
3、麵酵比喻(太 13:33):負面解的三斗麵因一點酵而會發起來,保羅講奉割禮派(加 5:7-12)。
4、藏寶尋珠與撒網三比喻
四、趕出與接納
1、猶太教
2、使徒保羅的教導
A、對不守使徒傳統者
B、對違背律法中的淫亂罪者
a、當哀痛,要趕出這種人(林前 5:1-2),不可自高自大、不可自誇(林前 5:2a, 6)
b、你們是無酵的麵:應除淨舊酵,好使你們成為新團的原因(林前 5:7)
c、守此節不可用「舊酵」,也不可用「惡毒邪惡的酵,只用誠實真正的無酵餅(林前 5:8)。
C、對傳別的教導者之指導
a、對丟棄良知的許米乃和亞歷山大;交給撒但的目的是「使其受責罰,不再謗瀆(提前 1:19-20)。銅匠亞歷山大多多害保羅,主必照其所行報應他(提後 4:14)。
b、對許米乃和腓理徒:偏離」「那信心」,說復活的是已過,敗壞許多人的信心(提後 2:17-18)。
c、對傳異教者,不服從主耶穌健康的話和那合乎敬虔的教導,是萬惡之根的貪財,「偏離那信心 apo tees pisteoos」,要逃避這些事(提前 6:3-11)。
參、結論
酵
「酵」不是指人,而是指「人內在邪念、外在惡行」,如此稱為「酵」。
「娶繼母」的罪,是否至於死?
Q:信徒不結婚、不生育,就等於是屬靈嗎?
前言:現今世界潮流「不結婚、不生育」。現今也有些傳道人以保羅的教導(林前 7 章),認為「若有信徒追求結婚、生育之事,是不屬靈的表現」。
回答:
(林前 7 章)談到「不結婚」,是「為了事奉主」,但必須要有恩賜。
結婚是人的正常行為及需求,不能說這是「不屬靈」。
是否結婚?也不是女人自己單獨能決定,必須也要經過家中父親的同意才能決定。
保羅所教導的,絕對不是「禁慾主義」!也反對極端的「禁慾主義」。
「因猶太人的懼怕」意義探討
「因猶太人的懼怕」(希臘原文:διὰ τὸν φόβον τῶν Ἰουδαίων;英文直譯:for the fear of the Jews)(約 7:13; 19:38; 20:19)
WCM 提出一個看法:
LYX:
Q:對於「至於死的罪」如何理解?
對於教會審判會眾,若有犯至於死罪之人,當如何處置?
守節的人,要先潔淨自己
LYX:
一個人要守神的節期,必須要先潔淨自己。潔淨的方法,要按照律法規定,即《利未記》中的規定。
成為了潔淨的人之後,他所獻上的物,才能被分別為聖,成為「聖別之物」,即「聖物」。
如同「受浸」,是來自於「祭司用洗濯池來潔淨自己」,因此聖經並未將「潔淨律法條款」廢除!若是廢除,那就沒有「受浸、浸禮、洗禮」一事了!
耶穌也要受浸,他仍要守「潔淨律法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