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隨基督》系列 24:(太 19:27-20:16)主教導門徒學習什麼?(11)
作者:WCM; 初稿日期:20260130; 講論日期:20260207。
引用來源:
前言
《馬太福音》的段落
上講次綱要
C’、上耶路撒冷中的職事與被拒、辯論(太 19:1-23:39)【祭司法利賽人希律黨的拒絕】
(太 19:1-20:34)論天國的資格與賞賜
經文結構
本講次內容
(太 19:27-20:16)撇下所有跟從者,要坐在寶座上審判
學習要點
(太 19:27-30)撇下所有跟從者,將得的獎賞
跟從主的十二門徒得應許「與主同作王、審判十二支派」(太 19:28)
要注意,「為了我的那名的緣故」是「撇下」之原因!
凡是任何人撇下了⋯(七項)⋯是為了我的那名的緣故⋯⋯(太 19:29)
⋯⋯他將必承受許多倍,且將必承繼永生為產業(太 19:29)
「他將必承受許多倍」:所撇下的絕非徒然失去,反而將收獲許多倍,這樣的投資回報率絕對划算!
「將必承繼永生為產業」:這是針對將來的諸天之國而言,永遠的生命作為產業!
「用信心承受應許,有實際的行動配合」:基於聽到主耶穌的這話,願意被說服,願意接納此言,而積極配合此言,有實際的撇下、跟從,是謂「真信心」。
許多首先者將成末後者;而末後者將成首先者
(太 20:1-16)諸天之國比喻:葡萄園工作、先來後到之工人
(太 20:2)家主呼召工人,講定工價。
(太 20:10-12)首先來的人向家主抱怨,不滿於也只領到同樣的工錢(一德拉克馬幣/一日工資)。
(太 20:13)家主回應:我一直沒委曲你[或譯:我一直沒對你不義],你和我協議,豈不是一德拉克馬幣嗎?
(太 20:15)家主反問抱怨者:
類似於(路 15:11-32)浪子回頭之比喻,大兒子類似於此處的先來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