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隨基督》系列 15:(太 7:1-9:8)主教導門徒學習什麼?(2)
作者:WCM; 初稿日期:20250903; 講論日期:20250920。
引用來源:
前言
接續上一講的內容,我們繼續從《馬太福音》的角度來了解,當我們成為了主耶穌的「門徒、學生」(G3101 μαθητής mathetes)之後,需要「學習」(G3129 μανθάνω manthano)的內容有哪些?也就是說,主耶穌對門徒所教導的內容是什麼?
《馬太福音》的段落
上一講的綱要
上款:耶穌的開始(太 1:2-4:11)
A、耶穌呼召和職事的開端(太 4:12-25)【約翰下監後】
(太 4:17)耶穌承續約翰所傳的道(太 3:2),叫人持續悔改,好進諸天之國。
耶穌呼召加利利的漁夫,目的是「我將使你們作人們的漁夫[意:不捕魚卻捕得人的漁夫]」。
學習:效法門徒榜樣,要立即回應主的呼召,撇棄與跟從。
B、加利利山上教訓(太 5-7 章)【講論集一】
1、(5:1-2)人要成為門徒,才能來到主那聽到主的教導。
2、(5:3-20)進天國三條件(八福、光鹽、執行律法):目的要進諸天之國。
八福:對門徒內在心志的要求
為鹽為光:行為上願意犧牲自己,為了別人的益處。
3、(5:17-20)要執行律法、絕不鬆弛律法:所行的一切準則在於「律法」
C、(太 5:21-48)律法真意
以下教導就是「耶穌所傳的正確律法傳統」,以此去更正「猶太錯誤律法傳統」教導內容。
D、(太 6:1-4)財:施捨
E、核心——(太 6:5-18)禱告
D’、(太 6:19-34)財:不憂慮
本講次內容
C’、(太 7:1-12)律法真意
B’、(太 7:13-27)進天國三條件(比喻)
A’、(太 7:28-29)教訓結束
C、在加利利的職事和被拒(太 8-9 章) 【外邦與猶太人的拒絕】
(A)、(太 8:1-17)醫治:長大痲瘋的(不潔)、百夫長僕人(死亡)、彼得岳母、鬼附;憐憫
展現「醫治權柄」。
「大痲瘋(不潔)、癱瘓、瘟疫熱病、鬼附、一切疾病」等等,這些在律法上都是「律法無能為力之事」!
律法並沒有提供如何醫治以上疾病的方法,只提供了諸如大痲瘋患者相關檢驗、隔離措施,及痊癒後的規定。
在這肉體方面,律法是軟弱的,是無能為力的,如(羅 8:3,7)所言。以及舊約諸先知所做的事功:如以利沙等人。
有些疾病如大痲瘋,也多因「犯罪」所致,而病重的結果便是「死亡」。
由(羅 8:1-11)所言,應該可以擴展到相類似的「罪與死」之主題,即「律法的工作、律法的功用」相關,也與猶太人過份看重「肉身割禮」有關。
耶穌展現出醫治能力,能補充律法的軟弱無力之處,但並非廢除律法,因律法雖有所不足,仍有其不可或缺之功用。耶穌前來並非是取代律法或另立新律法,而是【藉著自己身體的獻上贖罪祭】(來10:1-18),成全或補充固有律法之軟弱不足之處,兩者相輔相成,如此便能完全。此即「堅固了律法」,是憑著「耶穌的信心」,如(羅 3:31)所言。
先知以賽亞已被說出的話被應驗了,他說:「他拿走了我們的那些軟弱,又帶走[可喻指:擔當、忍受]了我們的那些疾病。」(賽53:4;太8:17)。
所謂的軟弱,是指身體上的疾病。而人的肉體的籌謀,即如(羅 8:7)「那肉體的那智謀是與神為敵,因為常常不順服那神的律法次序,因為也一直無能為力去服。」可以透過基督和他生命之靈的律法來解決(羅8:1-4)。
判斷「軟弱」的關鍵還是在於「是否能順服神的律法次序」,即「是否能遵行神的律法」。
(B)、(太 8:18-34)呼召與拒絕(外邦人):風海掌控者與神的兒子
A、(8:18-20)人子沒有可枕頭的地方
A’、(8:24-27)風暴考驗:耶穌睡著
(太 8:18-23)此段探討了兩種人想要跟從主,耶穌直接指出他們各自的問題,要加以面對及解決,才能夠跟從。
A、(8:18-20)在想跟從的人中有文士,這是針對素來養尊處優的人而言,對他們的考驗就是「生活上要吃苦」,連「安睡」之處都成奢望,這樣還想要跟從嗎?
B、(8:21-23)這是針對想跟從,卻因家事牽絆。耶穌有明確呼召他跟從,意思是讓他要去「跟從服事這位賜生命之主」,而非「埋葬死人、服事死人」
A’、(太 8:24-27)是在服事過程中的考驗,是否能在風浪動盪中「安睡」?
B’、(太 8:28-34)在加大拉區,耶穌將兩位身上的鬼群趕出。
這兩位被耶穌從鬼群中救出,即將他們從「死亡」之中救出,使他們不再「服事惡鬼」。意味著,他們成了「活人」。
反觀全城的那些人,因不接納耶穌的道,不願跟從耶穌,意味著,他們成了「死人」。
與其他福音書記載對比,此處紀載精簡,因此重點可以從文章結構對比來得知在於「跟從與不跟從」、「活人與死人」。
(C)、核心——(太 9:1-8)衝突:誰有赦罪的權柄
重點:人子(耶穌)有赦罪的權柄。
地點:著重強調是在「(耶穌)自己的城裏」。這似乎是預告「先知在本地本家不受人尊敬」之狀況。
(太 9:2)耶穌看見他們的那信心後,就告訴那癱瘓者:「你當持續放膽,孩子啊!你的那些罪正被釋放了。」
耶穌因此說:「你的那些罪正被釋放了。」
由此引發幾位文士認為「耶穌正說褻瀆的話。」
耶穌醫治此病的目的,就是證明他有赦罪權柄。
結果:「那些群眾看見後,就害怕且榮耀那神,即那位賜這樣的權柄給那些人的。」(太 9:8)
論「信心」與「赦罪、稱義」
這樣的信心與「救恩」相關
(加 5:4-6)惟有藉著親自不斷運行著愛的信心,才能成為「成為強壯有力」,意即「稱義」及「在恩典中」。
|Gal 5:4 |你們這些在律法中堅持被稱義的人,是從基督那裏隔絕了,你們從恩典中墜落了。||
|Gal 5:5 |因為我們藉著靈,出於信,熱切等候義的盼望。||
|Gal 5:6 |因為在基督耶穌裏,既不是割禮有什麼可成為強壯有力,也不是未受割禮,惟有藉著親自不斷運行著愛的信心(才有)。|
(雅 2:1-9)切勿再以貌取人、當要按照那聖經,成全律法,持續愛你的那鄰舍如同你自己。
|Jam 2:1 |我的弟兄們!你們切勿再以貌取人方式,來擁有榮耀的我們主耶穌基督的那信心。||
|Jam 2:2 |因為倘若一個男人進入你們的會堂,他是帶金戒指的,穿光鮮衣服的;然而一個窮人也進來了,穿汙垢的衣服;||
⋯⋯
|Jam 2:5 |你們應當聽,我親愛的弟兄們!那神豈不是親自揀選了這世界的窮人,卻是信心的富足人,且是國度的後裔,這國是祂許諾給那些持續愛祂的人嗎?||
⋯⋯
|Jam 2:8 |若果你們持續真地按照那聖經,成全律法(,這經上說):「當要持續愛你的那鄰舍如同你自己。」你(就)一直作得很好。||
|Jam 2:9 |然而,若果你們持續以貌取人,你(就)一直行出罪來,被那律法控訴如同違犯的人。||
(提前 1:14)「主的那恩典」藉著「在基督耶穌裏的信心和愛心」更加豐盛。
(提後 3:15)「透過那在基督耶穌裏的信心,以致於救恩。」
這種信心的榜樣,以人的表現作為代表
「人子」是誰?是「那神」嗎?
(約 1:14)「道成肉身」的解讀
許多基督教派將之變成了「神道成肉身」,讀法是「神-道成-肉身」,將「神」當作主詞,「道成」當作動詞。這是對經文的篡改,是嚴動的錯誤!
「道成肉身」原文直譯是「那話語生成了一個肉身」,「那話語」是主詞,他不是「那神」!那話語生成肉身之後,就成了這位「人子」!
(B’)、(太 9:9-17)呼召與拒絕(猶太人):醫生與新郎
(A’)、(太 9:18-38)醫治:血漏女(不潔)、管會堂女兒(死亡)、兩瞎子、鬼附;憐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