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伯記》結構分析
《約伯記》全卷(伯 1-42 章)結構分析
A、(伯 1-2 章)故事起源
B、(伯 3-31 章)約伯與三友的辯論
B’、(伯 38:1-42:6)全能者的答覆
A’、(伯 42:7-17)故事終結
(伯 3-31 章)結構分析:約伯與三友辯論
三輪辯論分段
(伯 3-14 章)第一輪辯論
(伯 15-21 章)第二輪辯論
(伯 22-31 章)第三輪辯論
對應結構
A、(伯 3 章)約伯訴苦、序言
B、(伯 4-25 章)約伯與三友的對話
a、(伯 4-5 章)以利法第一次勸戒
b、(伯 6-7 章)約伯第一次答辯
c、(伯 8 章)比勒達第一次勸戒
d、(伯 9-10 章)約伯第二次答辯
e、(伯 11 章)瑣法第一次勸戒
f、(伯 12-14 章)約伯第三次答辯
g、(伯 15 章)以利法第二次勸戒
g’、(伯 18 章)比勒達第二次勸戒
f’、(伯 19 章)約伯第五次答辯
e’、(伯 20 章)瑣法第二次勸戒
d’、(伯 21 章)約伯第六次答辯
c’、(伯 22 章)以利法第三次勸戒
b’、(伯 23-24 章)約伯第七次答辯
a’、(伯 25 章)比勒達第三次勸戒
A’、(伯 26-31 章)約伯第八次答辯、結語
(伯 3 章)約伯訴苦、序言
(伯 3:3-9)咒詛出生時的白晝與黑夜〔生命是難以忍受的〕
(伯 3:10-19)願自己死在母腹〔死亡是可羨慕的〕
註:約伯的辯論證明,他比朋友有義,但並非他一切的辯證都是正確的。
(伯 3:20-26)為何這一切事會發生?〔生命無益於陷入苦難者〕
1、對神的抱怨(伯 3:20-23)
A、光與性命,無益於受難者、愁苦者(伯 3:20)。
B、找到死亡與墳墓,令受苦者狂喜(伯 3:21-22)。
C、神的保護圍籬(伯 1:10)反而成為網羅與障礙,令人找不到該行的道路(伯 3:23)。
2、自身情緒激動與恐懼
(伯 4-5 章)以利法第一次勸戒
(伯 4:2-5:27)結構分析
A、(伯 4:2)序言
B、(伯 4:3-6)溫和的責難
C、(伯 4:7-11)神對人處置原則
C’、(伯 5:1-16)神對人處置原則
B’、(伯 5:17-26)勸勉接受管教
A’、(伯 5:27)結語
要點
一、自身經歷(伯 4:7-11):種瓜得瓜。
二、啟示與隱晦異象(伯 4:12-21):無一人能比神公義、潔淨。
三、自身觀察(伯 5:1-7):犯罪者遭難是理所當然。
四、神使世上智慧變愚拙(伯 5:8-16):透過神的大能,秉公行義,使人的聰明失效。
五、勸約伯接受苦難的管教(伯 5:17-27):神必賜福祂管教的人。
(伯 6-7 章)約伯第一次答辯
1、(伯 6:1-13)自身的獨白
2、(伯 6:14-30)痛責其友詭詐
A、虛偽的友情(伯 6:14-21)
a、流乾的河谷比喻(伯 6:15-17)
b、結伴的客旅比喻(伯 6:18-20)
B、當面質問朋友的無情(伯 6:22-27)
C、請求對質(伯 6:28-30)
3、對神的抗議(伯 7:1-21)
(伯 8 章)比勒達第一次勸戒
(伯 8:1-22)經文大意:觀果知樹(耶穌)
(伯 8:8-19)古人的經驗和智慧
(伯 9-10 章)約伯第二次答辯
經文大意
1、約伯的回應,仍以(伯 3 章)和(伯 6-7 章)相同主題作為其辯解,他蒙受的苦是其無法承擔,其因是由於神對他的審判所致,但他再次質疑審判本身是不公平的。
2、約伯的話分成兩大部份,如(伯 6-7 章)的模式,(伯 9 章)是對於比勒達的答辯,(伯 10 章)則是對於神的質問。
3、瑣法的發言同前兩位的觀點,認為因約伯犯罪才遭受刑罰,且其刑罪是比他當得報應為輕。
(伯 9:1-15)承認神的權能
(伯 9:16-35)期望另有一位公正聽訟者
補充說明:(伯 9 章)啟導本聖經註釋要點
1、(伯 9:2-13)承認神的權能。
2、(伯 9:14-21)人無法與神爭論。
3、(伯 9:22-24)神在善惡上皂白不分。
4、(伯 9:25-35)人受苦非盡因罪。
3、(伯 10:1-22)再次對神質問公平性
(伯 11 章)瑣法第一次勸戒
(伯 11:2-12)責備約伯是有罪而無知
A、(伯 11:2-4)約伯的自義是空談。
A’、(伯 11:12)人是頭腦空泂無聰明。
(伯 11:13-20)勸勉約伯歸正,必得安穩
(伯 12-14 章)約伯第三次答辯
1、(伯 12:2-13:5)以知識與智慧論反駁朋友的評論
(伯 12:2-6)與(伯 13:1-5)約伯自認為,他對神權能的認識,並不亞於三位朋友。
此寫作方式呈現環繞式的主題,(伯 12:13, 16)重覆一個句子:「能力和智慧與祂同在」。
(伯 12:7-12)提出「智慧與悟性如何得著」,對比(伯 12:17-25)「論神的權能與智慧運作」。
2、(伯 13:6-28)邀朋友和自己向神爭辯
約伯以法庭上的辯詞,一方面提證朋友的錯謬,另一方面等於是自己向神辯明心意,因此經文分成兩段,(伯 13:6-16)對朋友說話、(伯 13:18-28)對神說話。
3、(伯 14:1-22)生命的價值、人生的盼望
經文不斷重述,生命苦短又不得重來,且神還對人定律例,限制人行動。
「人生的脆弱」對比於「神是嚴肅的審問官」。
約伯最後的結語,反映出他對自身受苦難的體會,停留在苦難帶給人的第一層認識。苦難中的人多會產生對來生的渴望,從約伯引喻大自然現象,可知他極其盼望重來一次,但此夢想又漸消失在痛苦的現實中。因此他結論,生命的局限是疼痛悲哀,靈魂在陰間沒有復活。
(伯 15 章)以利法第二次勸戒
可按說話的對象分為兩段:
上半段是直接對約伯說,下半段用間接方式談惡人命運,是以隱喻手法作為勸戒,然而也有學者認為,是直接套用而成為責備之言。
1、(伯 15:2-16)兩段式,祭壇式
(伯 15:2-16)呈現兩段式結構,上下呼應 ,來自《唐佑之註釋》
(伯 15:2-16)呈現祭壇式結構,來自於筆者
2、(伯 15:17-35)呈現祭壇式結構,強調惡人的定義
A、(伯 15:17-19)傳統智慧非外來
B、(伯 15:20-24)惡人今生的痛苦
B’、(伯 15:29-33)惡人今生的報應
A’、(伯 15:34-35)人心詭詐必遭難
(伯 15:7-10)結構分析
A、(伯 15:7)首生者,先於諸山
A’、(伯 15:10)白髪者和年長者
(伯 16-17 章)約伯第四次答辯
A、(伯 16:1-5)駁斥空虛的安慰
A’、(伯 17:10-16)盼望中的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