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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伯記講解 13(回應 1):(伯 38-41 章)鑰節分析與神鬼之戰

原題:約伯記38-41章鑰節分析與神鬼之戰 20250925 LYH

回應原作來源:「「commentary:job:job_c38v1_c41v34_20250927|約伯記講解 13:雅威的回應(伯 38-41 章)」」 「http://www.yhwhholy.org/bible/commentary/job/job_c38v1_c41v34_20250927」(http://www.yhwhholy.org/bible/commentary/job/job_c38v1_c41v34_20250927)

作者:林義鴻 LYH; 初稿日期:20250926; 講論日期:20250927; 編修:WCM(段落、標題、語句潤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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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鑰節分析

一、(伯 38:10)我為它(大海)打破我的界限(律例)。

1、依照上下文脈分析(伯 38:8-10)

(伯 38:8-10)原文直譯

8   且當海衝出,從子宮出來時,祂以門戶圍住海。
9   我以雲當它的衣服,且密雲當它的裹巾。
10  我為它(大海)打破[或譯:測量]我的界限,
    又設置欄閂和門戶。
          ——《雅威聖經譯本》

2、如(創 1:1-2)所言

在起初,神創造了那諸天與那地。
  [或譯:當神創造了那諸天與那地之起頭],
而那地存有「或譯:成為」荒廢又空洞,
  且黑暗是在深淵的面上,
  且神的靈是翱翔在那諸水的面上。
        ——《雅威聖經譯本》

3、如(啟 4:11)所記

祢一直是配得的,那主和(即)我們的那神,
  去得著那榮耀和那尊貴和那能力,
因為祢曾創造那萬有,
且因著祢的那旨意的緣故,
  它們先前持續存有,和曾被創造了。
      ——《雅威聖經譯本》
《吉爾》與《亨利》比較按原文直譯,
提出正確解釋:
「神造地,是將地裂開以納大海。」
此思想符合古代希伯來人的思路,
其裂縫即「深淵」。
因此,原文直譯方式並未妨礙經文原意。

4、那海與那地彼此有「敵對」的因素

(啟 12:4)
且它的那尾巴正拖行那天上星辰的三分之一,
且將它們摔在那地上,
而那龍正站在那婦人面前,
  即那持續將要生產者面前,
為要一旦她生產了,
  就能夠將她的那孩子吞吃下去。

5、(伯 41 章)的兩隻獸如(啟 13 章)的兩隻怪獸一樣:神鬼之戰

經過一場靈戰後:

(啟12:9)
而那大龍被摔了,
  就是那古蛇,
  就是那正被稱為魔鬼〔毀謗者〕,
和那持續迷惑那普天下的那撒但〔說謊者〕;
牠被摔在那地上,
牠的那些使者同牠也一同被摔。

(伯 41 章)的兩隻獸,正如(啟 13 章)的兩隻怪獸一樣:神鬼之戰。

也正如本文中的論述:

E.約伯的思維
----雅威用天地創造時,為要地與海的並存,
而將地的界限打破,以容納海,再用邊界去限制海。

此等奇妙的安排,等同於祂對約伯的安排一樣,
藉由其苦難完成神審判的計畫。
若以靈意對比,那撒但如大海,約伯如大地,
神為審判撒但,就容許約伯受難如被打破的裂縫,
最終以此限制撒但的誣告。

二、神鬼之戰

1、勇士束腰就是要開始戰鬥(弗6:10-14)

2、古約聖經的戰鬥

3、新約記載的戰鬥

結語

三、有關【律例】的解讀與辯證

甲、約伯記中的【律例】

1、雅威的律例( 伯14:5,13;38:10 )

2、約伯的律例( 伯23:12,14)

3、諸天星辰的律例( 伯26:10,26)

乙、錯誤的律例設立

義勳對於律例的解讀非常詳盡,其中有關約伯的思維,如下—-

“ 由約伯的思惟得知,界限、律例是不能逾越的,但為了神的要求,他願犧牲自己的律例(當得之份、權益)。雅威用天地創造時,為要地與海的並存,而將地的界限打破,以容納海,再用邊界去限制海。此等奇妙的安排,等同於祂對約伯的安排一樣,藉由其苦難完成神審判的計畫。若以靈意對比,那撒旦如大海,約伯如大地,神為審判撒旦,就容許約伯受難如被打破的裂縫,最終以此限制撒但的誣告。”

1、約伯的苦難主因就是因為他遵守了神的律例

2、約伯本身的律例可以如義勳所解讀的那樣: 當得之分或權益。”神打破那地的界限以容納那海,再用邊界去限制那海。此等奇妙的安排,等同於祂對約伯的安排一樣,藉由其苦難完成神審判的計畫。”約伯的權益被打破,正如那地的權益、律例因那海被打破。” 人與那地都因那海所諭示的撒旦而被打破。但是神仍用此種邊界律例來限制那海,且用約伯的苦難來審判定讞那罪者撒旦的計畫,正如羅8:1-4所言。

3、神對於那地與那海所設立的律例,” 等同祂對約伯的安排一樣,藉由撒旦所加給他的苦難來完成神審判的計畫。” 那麼,神就是藉由那良善的律法誡命來顯出那罪者撒旦更是惡極了(羅7:13原文)。“若以靈意對比,那撒旦如大海,約伯如大地,神為審判撒旦,就容許約伯受難如被打破的裂縫,最終以此限制撒但的誣告。”

4、一般反神律例的學者變成撒旦的差役(林後11:13-15),他們有另立的律例,也就是自訂的【信經或信條】,以此人訂的信經來取代神的律例,甚至廢掉了神的律例與典章。


附錄回應

一、有關對【約伯的忍耐】之誤解與正解

1、「誤解忍耐為不作為」這是人的解讀,並非出於神的啟示。

2、亞伯拉罕的忍耐並非不作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