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林義勳 LYX; 初稿日期:20250723; 講論日期:20250802; 編修:WCM。
作者用三次「約伯說」作分段。三在聖經中代表一個小循環,也就是一個段落的結束。因此,可視為作者對於約伯與三友辯論的結語。既有三友曾說的論點,也有約伯自己一再述說的論點:他是無辜、清白的。這兩種論點的衝擊,只有那擁有真智慧的神才能回應。
首段(伯 26 章),可視為回應比勒達(伯 25 章)的內容,但他對「神的偉大」之闡述,表明的是「神的行事並非人所能明白的」,亦即神的行事智慧人難以理解,而不是在貶低人的價值。就經文編輯與架構而言,(伯 26-31 章)的結語就不只是回應比勒達,而當視為對三友的回答總結。他的話語有一些是與三友所說相似,但不是完全與三友相同的觀點,反而他是藉由與律法報應論相似的論述,反襯他所提出的矛盾點。
其次,在(伯 27:1)及(伯 29:1)使用「約伯諺語」(H4912),是一種箴言、格言、比喻模式,重新為自己辯白其無罪,並闡明神智人難理解(伯 27-28 章),且重心放在(伯 29-31 章),一方面重述以往的光景(伯 29 章),另一方面述說現今的困境(伯 30 章),最終他捍衛自己的清白(伯 31 章)。
本大段的中心信息是,義人約伯唯願重回神與他親密相交而得榮的日子。對今日信徒也當要因自己的義行而期盼天國的賞賜。
(伯 26 章)是全卷是最雄偉的獨唱,僅雅威的講論可超越。但許多學者認為,本章要列在比勒達的言論,將本章硬拆成:
其錯誤的源頭在於(伯 26:2-4)一連串的疑問句,除了(伯 26:4)仍以疑問句譯之,(伯 26:2-3)將疑問句改成肯定句(一種贊嘆詞)譯出,造成文章的對比性被忽略所導致。對比性是指(伯 26:2-4)對比於(伯 26:14)。
本章(伯 26:2-4)以「你」,(伯 26:5-14)以「他」為主詞,這符合詩詞的習慣用法。
單數的人稱代名詞,在詩詞中大多是暗指「神」本身,《和合本》在(伯 26:6-14)「他」為主詞直接用「神」譯之,但因西方學者的觀點存在譯者心中,以致(伯 26:2-4 節)不譯作「神」,而直接譯作「你」。
《LXX》在(伯 26:2-4)中也都以 τίνι(任何一位),而非 τίς(誰、為何)譯之,但閱讀時仍以疑問句表現。
解經者將「你」解為「比勒達」,故(伯 26:2-4)視為諷刺之言。約伯在第二十六章以挖苦的口吻諷刺比勒達,笑他的神學高論對「無能」、「無力」、「無智慧的人」毫無用處——《新舊約輔讀》。
更有學者論(伯 26 章)都是比勒達之言,則(伯 26:2-4)「你」是指「約伯」,「他」是指「神」。
唯有「赫爾德(Herder)」他將本段譯成完全與神有關,且希伯來文容許這樣理解。請參考[註1]《巴恩斯全聖經筆記》中記載了 Herder 的看法。
因此全章都可以視為是約伯在闡述神行事的偉大和威嚴,藉由祂話語的微聲,誰能聽到?誰能明白?則2~4節的內容,不是反諷、回應比勒達而已,而是說出誰能從神那裏得神真智慧,能明白神在今世的作為?以疑問句說出,不是要人去回答,而是要去思考有誰從神得啟示,能回答約伯的提問。
「微聲細語」(H8102),在聖經中僅出現於(伯 4:12)及(伯 26:14)。
在(伯 4:12)以利法用此表達他得神啟示,能明白神行事準則。
但在(伯 26:14)約伯認為,神話語的微聲,人難以聽到而明白,此意為神行事準則並非按人的理解去定規的。
就如他在(伯 26:7-13)中所陳述的內容:
上下對映式,傳達「神創造的大能」——以一種爭戰的方式,來創造與安置天象萬物。
此創造的模式,對比(伯 26:5-6)「陰間與死亡在祂面前是無法隱藏的」,約伯表達出,這種權能是他沒有智慧去知道的。
對比(伯 38-41 章)「神對約伯說話的內容」,同樣都在相似的題目上。似乎作者已經在對話中預備妥當了,約伯將從惡人命運與義人受苦的命題上逃脫出來,趨向於神更大的創造與救贖計畫中。
(伯 26:14)作為總結,前述內容不過是「神的作為」的一部份,人尚且無法理解,更何況對於「神的審判」的模式與時機呢?
(伯 28 章)就針對人如何尋得真智慧,提出他的看法,即「我主的敬畏,就是智慧」,如同(箴 1:7; 9:10)所述。
「起誓句型」(原文:指著永活的⋯⋯)出現於:
以上都是相同起誓用詞的模式。
雖受神不公平的對待,落入了受苦的處境,他仍然口不犯罪,在他的義中堅持不放鬆,且不以此嘲諷自己。
約伯認為朋友所言,顯出他們是
這三詞,也都是三友用以指控約伯的用詞。
約伯批判朋友如惡人,此等惡人如(9-10 節)所論,神不理會惡人的祈求,真惡人也不以神為望,則朋友的勸告是不合現況。因他們先認定約伯是罪人,所行是惡的,如同惡人遭神厭惡而邢罰,卻又勸約伯悔改歸向神,則按(9-10 節)所論,這是不能成立的。
按新約啟示,若非基督為中保,無人能自己向神直接求得赦罪而得神回應。神不會垂聽惡人哭泣,惡人自身也不會求告神。不能先解決罪的隔閡,神人之間就無交集。
本片語有多種不同的翻譯:
經文的含義,較難確定是以上哪一種意義。
無論約伯向朋友所說的是什麼,或許是一種預言,或許是神的大作為,或是他基於來自於神給他的權柄而說的,他都不諱言,坦然無懼地一一陳述了。
「朋友都見過」,意指朋友自己的經驗和觀察,也見證了這一切。
約伯藉此表述:「你們都知道它們是真實存在著,怎麼還是堅持那些空虛的言詞呢?」
經文以「虛無」的名詞(H1892)和其動詞(H1891)相組合,在文法上是用「重覆叠加」表達強調「全然是⋯⋯」的狀況,故可譯作「全然是虛無」。
約伯批判朋友之言是空虛、徒勞無功,並非指他們說:「神按人行為報應人」這原則是錯誤的,而是指他們死腦筋、僵硬、食古不化的死守傳統與經驗,容不下約伯不同的經歷和啟示,以致所辯論的成為虛空。
許多解經者也認為是瑣法之言,作為補足三次辯論的完整性。
德理慈(Delitzsch)在《約伯記》的聖經註釋(1869 A.D.)認為(伯 27:12)是一個導言,而(伯 27:13-23)則為約伯覆述諸友的立場,擲還他們所曾告知的教義。
由此,個人認為,(伯 28 章)「智慧難覓」就成為約伯的答覆。
(伯 27:13-13)「惡人的命運」不能解釋神在現今世界所施行的智慧,(伯 28 章)指出,只有神才知祂為何這樣行。
原指「東方」,但除了(結 11:1)和(結 40-48 章)之外,其他出現在聖經中的經文,都指「東風」,是特指來自東南沙漠(阿拉伯)的一種猛烈而灼熱的風。
本詞另見於(伯 2:11; 6:17; 8:18; 14:18; 18:4; 37:1),若句中「帶有移動意味的動詞」時,可表達「移位」之意;若句中「未帶有移動意味的動詞」,則表達「來源」之意。
《和合本》在本處都譯作「離開本處」,已是過度延伸,將刑罰指向於「失去產業」,如(利 26 章; 申 28 章)內容。
但是本段應當是在強調「從他立足之地受刑罰,失去他自以為可靠、安穩之所。」
本章論智慧,在文體上雷同(箴 8:22-31),但在《約伯記》整體編輯上,釋經者有不同意見。
有一派認為,本章是插入的話,與前後文論述無關,如《唐佑之註釋》、《丁道爾聖經註解》、《聖經新釋》(證主出版社)等的觀點。
另有學者認為,此篇是約伯表達對神的信心,他在暗示神的智慧超過世人,因此義人受苦的問題,只有神能回答——《新舊約輔讀》。
其至《馬太亨利》提及,有些人在這世界上受到懲罰,而其他人卻沒有,這是一個無法回答的問題。
神治理世界,其原因的知識不在我們之內,既不能假裝擁有,也不可追求。所以正如(申 29:29)「被隱藏的諸事,是歸雅威我們的神,而被揭露的諸事,是屬我們和我們眾子的。」
人無法要求神顯明祂智慧的奧祕,瑣法在這事上犯了嚴重的冒犯(伯 11:6)。
正如前述(伯 27:13-23)「惡人的份」,後接(伯 28:1)「因⋯⋯」,此一「連接詞」就在表明,(伯 28 章)是解釋,而非插入。
絕大多數的翻譯者都忽略此連接詞,以致於在解釋上就偏差出去了(《呂振中譯本》和《LXX七十士譯本》除外)。
經文描述「人以其智慧和努力、犧牲,千辛萬苦尋得屬世金銀銅鐵的珍寶,使一切被隱藏的物都得以見光」(伯 28:1-11)。
經文突然轉向「真智慧可從何處尋得」(伯 28:12-14; 20-22),「深淵與海,亞巴頓與死亡,都不能向人顯示它,因不知它真正源頭」,這對比於(伯 28:1-2)「金銀銅鐵都有其源頭,也都可尋得」。
(伯 28:15-19)以七次「不能、不足以」,和「真智慧對比其價值,強調出智慧的取得,勝過諸寶石(伯 28:18)。
(伯 28:23-28)直接說出:「神才知其源頭」,而以神在創造萬有時運用它(伯 28:24-27),為之設律例與道路。最終以(伯 28:27-28)作結語。
以上四詞表達,神對智慧是經過驗證、實踐後,才向人啟示的。
「遠離邪惡」出現在(伯 1:1, 8; 2:3),是約伯的特質,與「神的敬畏者」平行出現。
因此「敬畏」就是「遠離邪惡,去遵守神律法」,這才是有「神的智慧、聰明」。
「你怎樣幫助那沒有能力的人?」
「你如何拯救沒有力量的膀臂呢?」
原文出自 studylight.org, Verse-by-Verse Bible Commentary, Job 26:2 https://www.studylight.org/commentary/job/26-2.html
回應作者:WCM;初稿日期:20250812。
關於(伯 26:2-4)第二人稱所指是誰? 本講章主作者 LYX 傾向於指「神」,其所持理由大致有以下兩點:
本章分四段,
第一段(伯 26:2-4)對應第四段(伯 26:14),由於末段是指「神」,所以首段也應指「神」。
個人認為,第四段「神言誰能明? (疑問句)」其中的「誰」不是指「神」,而是指「人」,表示這是對人講話,而不是對神講話。約伯應該是在特別地暗示,這是指與約伯對談的人,也包括其他不特定之人。不排除有人會明白神言,但是意指少有人明白,尤其是與他對談的人,更是不明白,所以才會顯得如此地無智慧。
而其第二段、第三段內容,就是指「人們所難以明白的內容」,即所謂「神的話語」。
因此,所對應的第一段,按理也可能指的是「人」,而不是「神」。
文中提到:
唯有「赫爾德(Herder)」他將本段譯成完全與神有關,且希伯來文容許這樣理解。請參考[註1]《巴恩斯全聖經筆記》中記載了 Herder 的看法。
註解內容之引文:
由赫爾德(Herder)的譯文得知,相當於是(伯 26:2-3),其前六句均採取「疑問句」,而第七句則是「肯定句」,意味著是「回答」。由於第七句是「肯定的回答」,我認為此一譯文指神是沒問題的,而非指對談之人。
然而 LYX 的譯文(伯 26:2-4)完全是「疑問句」,並未帶有任何肯定的回答,由於人稱譯作「祢」,因此讀起來就令人感到是「對神是全然的疑問、質疑、懷疑」,因此傾向於有「否定」之意味,這樣的意義,我認為並不符合約伯對神的看法。
但若將人稱譯作「你」,指對談之人,我認為便甚為合理,即約伯全然地質疑與他對談之人,根本是無力助人,也無智慧去教導他人!
因此全章都可以視為是約伯在闡述神行事的偉大和威嚴,藉由祂話語的微聲,誰能聽到?誰能明白?則2~4節的內容,不是反諷、回應比勒達而已,而是說出誰能從神那裏得神真智慧,能明白神在今世的作為?以疑問句說出,不是要人去回答,而是要去思考有誰從神得啟示,能回答約伯的提問。
約伯在本章起頭就是用「疑問句」來提出這些問題,的確就是要叫聽到的人去好好思考這些問題,想想自己是否真的明白神言,真的從神那裏得到真智慧。
正因如此,這些問句中的「第二人稱」便更應該是指「聆聽此言之人『你』」,而不應是指「神『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