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伯記講解 7(回應 1):約伯第五、六次答辯(伯 18-21 章)、心得與感想、回應與感謝
作者:林義鴻 LYH; 初稿日期:20250701; 講論日期:20250705; 編修:WCM。
原題:讀伯18-21章講章的心得與感想:回應與感謝 20250701 LYH
一、此文的特色
二、此文的內容
畜生話題、彼此攻擊
原文翻譯正確的急切性與價值所在
A、(伯 18:1-21)比勒達的攻擊文辭
a、(伯 18:2)「你們設置言語的陷阱到幾時?要思辨,而後我們講論。」
「設置言語的陷阱」,《和合本》譯為「你們尋索言語」:省略「陷阱」。
b、(伯 18:3)「為何我們如那畜牲被算計?在你們眼中被視為不潔?」
c、(伯 18:4)「在鼻氣中撕裂己性命的⋯⋯」
d、(伯 18:5)「眾惡者之光也必熄滅,他的火焰也不照亮。」
希伯來文的未完成式「熄滅、照亮」,不見得是指「動作者的未來時式」,因與時間無關。他只是強調時間的循環結構,並沒有過去、現在、未來的空間化分段,並未如希臘人把時間空間化那樣。
文法要點:希伯來文「完成式」或「未完成式」的區別。
在原文翻譯上的細節,我們雅威聖會所必須要重視的要點。
e、(伯 18:7-11)描述惡人的「腳部動作」:
f、(伯 18:12-13)描述他的力量、皮膚、肢體。
g、(伯 18:14-15)描述他的帳棚。
h、(伯 18:16-19)描述他的後代:
i、(伯 18:20)「西方人[或譯:後面人]對他命運[原意:在他的日子上]被驚駭,且東方人[或譯:前面人]緊抓震驚。」:
j、(伯 18:21)結語:「誠然這些是不義者住處,且此乃不認識神者的地步。」
B、(伯 19:1-29)是約伯的回應內容
a、(伯 19:2)「你們使我心哀痛」
b、(伯 19:7)「看啊!我呼喊:『暴力!』但未蒙回應;我呼救,卻無公平審判。」
c、(伯 19:10)「祂四圍拆毀我,而我要走了,且祂將我的指望如那樹拔除。」
d、(伯 19:11-20)此一大段詳細描述約伯自己的慘痛的非人遭遇,是本書在29-30章今昔待遇差別的極致,可以彼此參照。真是血淚斑斑、不忍卒讀。
e、(伯 19:21-22)「求友垂憐,責問為何如「獸神追逼,對我血肉噬咬、還不滿足」?
f、(伯 19:23-27)救贖主與復活篇章
C、瑣法的回答(伯 20:1-28)
a、論(伯 20:3)「悟性之靈」
《MT》希伯來文 וְרוּחַ מִבִּינָתִי
《LXX》希臘文 πνεῦμα ἐκ τῆς συνέσεως
此與新約(弗 4:23)「心思之靈」τῷ πνεύματι τοῦ νοὸς 的比較:
「悟性」原形是 H998 בִּינָה biynah,意指「理解力或分辨力」,同義詞即是「驗識」,與「夫妻同房」原文相同。
G3563 νοῦς, νοός,nous noos,原意指「橫隔膜」,多譯作與「思考」有關的詞。
故二者都是與思考、辨別力有關的字眼。
b、拿瑪人瑣法「我的思念」(伯 20:2),H5587 caiph,分歧的意見,心懷二意。即與約伯有「不同的意見」。
c、「悟性」或「心思之靈」都是一位「新人」先行改換之點(弗 4:23-24)。
d、他的言論:結構謹嚴(伯 20:4-29),是學術界的人才。
e、瑣法用詞雖多引用約伯用詞,但以反意來反駁約伯:
「第二輪三友的論述用詞,遠比第一、三輪的用詞多得多,且言語更為激烈,形成更多的情緒憎恨的回應。」
(伯 21 章)約伯的第六次答辯
1、(伯 21:1-34)總體結構
①、五段式結構
②、六段式結構
開首、(2-6)聽我言成安慰
A、(7-15)惡人享通
B、(16-22)神必報應惡人
B’、(23-26)死亡公平臨到善人惡人
A’、(27-33)惡人享福
結尾、(34)朋友空洞安慰
A、五段式的核心:(16-21)「惡人報應必速臨」
B、六段式的核心:B(16-22)「神必報應惡人」與B’(23-26)「死亡公平臨到善人惡人」。
我認為《和合本》的譯文大有問題。
以下根據《雅威譯本》分析:
a、(17-22)惡人知道、親見自己受神報應
a)、(17-18)
b)、(19-21)
神積蓄[原文:隱藏、儲存]他的邪惡[或譯:徒勞]給他眾子,祂回報給他,而他會知道。
他要親眼看見自己的毀滅,且從全能者的憤怒中,他要喝下。
因在他之後,對自己的家他的喜悅為何?他諸月份的數目已被切斷了。
c)、(22)
b、(23-26)好死、歹死,清楚對比
a)、(23-24)好死:
這人死於他完整的本體,他的一切是安逸與平靜的。
他的諸桶滿了奶,且本體骨髓滋潤。
b)、(25)歹死:
c)、(26)結語:
c、(27-34)惡人好死、並無現世報
a)、(27-29)你們的惡謀、被我察知
a’)、(34)你們的空洞無據、只剩詭辯
(27-34)分析說明
a)、a’)「惡謀」對應「詭辯」
約伯三友的論點毫無實據,如同對空打鳥、無的放矢。在約伯看來就是對他的一種「惡謀」,一種「詭辯 H4603 ma`al」。
對好友之間的誠信已經失去!(伯 21:34)的結語,不過是重複上文(伯 6:15)的「詭詐 H898 bagad」,並非以「主的敬畏/堅愛」來加以對待(伯 6:14);
(伯 21:17)「惡謀」一句的原文直譯:「你們不公平地對待(H2554 chama 施暴力)在我身上的計謀。」
H2554 chama 此詞用在(番 3:4)是指「強解」律法。我想,約伯三友也是如選民的祭司在「褻瀆聖所、強解律法,如選民先知是「虛浮詭詐的人」。
b)、b’)惡人毫無現世報,對應美好歸宿
三、此文的價值
清楚的大小架構
透過此種架構方能清楚明白,彼此得真時論點雨依據、理路,並從而發現其中所要闡明的真理原貌。
深論比較、分析其中異同
只有透過比較分析,方能一探究竟,孰是孰非,孰重孰輕。也才能明白辯論雙方的真實意圖與理路根據,三友的意圖與根據都是「自己的經驗」,不是神的特別啟示與關照,都是與約伯未受難前那樣,安分守己,敬畏神、遠離惡事。
那時他們是密友,但神既然揀選了約伯當他的見證人,當然有神特別的看見,約伯的正直、敬畏人、遠離惡事,其實是遠願超過三友的程度。
原文翻譯的錯誤改正
尤其是第20章(伯 20 章),這是約伯之所以被人誤會、難解的地方。
因為那些人沒有以「雅威聖約律法」作為認識原文的基礎,便以自己的私意添加譯文進去,正如《和合本》譯文那樣,只是把自己的信仰和理念,透過自己私意的譯文來加以表達、實現自己理想罷了!
四、此文難解之因
第 21 章(伯 21 章)與前後其他的篇章,由於有許多不同的看法而造成「架構分析上」的歧異與紛爭。
我想除了對原文不太理解,以及可能宗派信仰背景等等因素,造成神阻攔人有正確的認知和譯文。
雅威聖會有責任把它們釐清、還原原文本相:因為神喜悅我們以神的律法聖約必須遵行,並賜聖靈給我們,必能啟示、歸正許多宗派的積習,去除因迷誤、私意、教義偏見等等所設下人陷阱,可以使人更加易解,而喜歡查考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