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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徒行傳 18:1-23)《保羅在哥林多傳道 又上耶路撒冷》

前言

經文使用平舖直述的方式記錄。

根據(帖前 3:1-2)中記有,保羅在雅典時,可能在提摩太和西拉來到後,由於帖撒羅尼迦教會受到外邦的攪擾,又差他們回去堅固帖會。

西元49年,羅馬皇帝在驅逐基督徒,這是由於不信的猶太人逼迫基督徒。同樣時間點,就是(徒 15),當時在耶路撒冷,信主的猶太人接納信主的外邦人。

聖靈是關乎行道之能力,成就耶穌的救恩;神的道是遵行的依據;敬拜的對象是至高神。

(1-4)保羅和一對夫婦同住,之後又在以弗所和他們分離。 (5-11)對應(12-17)。

詳論

(4)每逢安息日

這表示保羅始終嚴守雅威的律法,絕不違犯。這絕不是坊間註釋書所說:是保羅的習慣。

(5)保羅為道迫切

「迫切」有壓制、限制、催逼之意,是被動。保羅被這道催逼。

(6)抖著衣裳

表示與這罪無關,保羅使用「我是潔淨的」來表示。

(7)相信受洗

原本人相信、受洗、應該馬上就會被按手受聖靈,但在記錄上,不見得每次都會詳細記錄所有內容,包括受聖靈。但是後來,這樣的過程似乎受到許多攪擾,因此過程不連續,不順暢。

(9)不要怕,只管講

一直講。

(9)許多百姓

「百姓」這字過去僅限用於猶太子民身上,但如今,用在所有與神的立約的人,不分何民族。

(12)同心

同一字,有被用於「同心合意興旺福音」,也被用於「同心起來攻擊保羅」。

(13)勸

原意是「說服」,這字也是(4)「勸化」。

(13)不按律法

表示他所「說服」的內容,是有關於雅威的律法。若雅威的律法不是重點,就沒有可談的了。這可看出現今不談雅威律法之人的錯謬。

(15)我不願意審判

迦流長官之決定,大概也是當時羅馬政府之態度,直到尼琭皇帝。

(18)剪了頭髪

表示保羅許了拿細耳人的願,是有期限的,不是終身的願。這有願在身的期間,對這人的要求是:

不喝酒、吃肉,表示杜絕一切享樂。

(22)上去問教會安

上去,表示上行到耶路撒冷。

結論

保羅不違背律法、不改變律法、也不教導外邦人不守律法,自己也力行律法。律法的應許也在外邦人身上。

保羅也做世上工作,得以供給自己和同工們之需要。

當同工們來到,他若可以全心做,便放下世上工作。

當猶太人拒絕,保羅便與他們斷絕,不再花費時間,轉向其他人工作。

保羅也適時的與同工分離,去還他的願,做自己該作的。

保羅的工作是按照神的意願、神的時間點(21)。

現代人不太可能完全許下拿細耳人的願,因為沒辦法去到聖殿獻上頭髪。


〖長老回應〗

外邦人和猶太人都同守安息日

若是外邦人不守安息日,則無法受到保羅的勸化。現今的許多教派反對守安息日,是不公允的。

心中有神律法的人,才是神的百姓選民

(徒 18:10)神的百姓選民,絕對是守安息日,守神律法的,律法寫在心上的人。

彼得前書尚且說,不守神律法的猶太人不是神的選民,更何況是外邦信徒!

現今的基督教,不能稱為是神的選民,因為不全守神的律法。

工人不受薪,所帶來的問題

如果一個傳道人不能專心於神的工作,還要去自己供應自己,則必然會影響神的工作。

大陸有些真耶穌教會,堅持工人要自營生計、不受薪,這硬性規定會影響神的工作。

同工問題

(帖前 3:1-2)由於帖會受到攪擾,所以保羅就算自己弧單,也要派同工去堅固初信的教會,因為他們軟弱。

信主的人

哥林多,少數猶太人信主,多數外邦人信主,帖撒羅尼迦也相似。而唯有庇哩亞,是多數猶太人用查考聖經來分辨這道,而信主。

我們雅威聖會,由於沒有遇到基督教派中有「天天查考聖經」精神之信徒,否則應該會有很多人會來和我們在一起。

神託付律法給猶太人

猶太復國主義者史特勞斯,他對(創 1-2)的精闢解釋,令我崇敬。我深願有機會去請教純正的猶太拉比,關於律法內容。由於我們生長在反律法的環境中,實在難以窺律法之全貌,非得向純正的猶太教導請教不可。

綿密的黑格爾式、唯物辯證法,非得以聖靈的能力和教導才能破除,若僅憑人力,絕無破除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