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跟隨基督》系列 24:(太 19:27-20:16)主教導門徒學習什麼?(11) ====== 作者:WCM; 初稿日期:20260130; 講論日期:20260207。 引用來源: * 原文直譯之經文出處: [[version/yhb/start|《雅威聖經譯本》簡稱《雅威本》]] * 原文字分析字義出處:[[http://bible.fhl.net/|信望愛資訊中心之CBOL計畫]] * 經文結構請參考[[commentary/mat/mat_structure_analysis|《馬太福音》雅威聖會版結構分析]]。 ===== 前言 ===== 接續上一講[[./20260124090000|《跟隨基督》系列 23:(太 18:21-19:26)主教導門徒學習什麼?(10)]]的內容,我們繼續從[[version/yhb/mat|《馬太福音》(雅威聖會版譯文)]]的角度來了解,當我們成為了主耶穌的「門徒、學生」([[https://bible.fhl.net/new/s.php?N=0&k=03101|G3101]] μαθητής mathetes)之後,需要「學習」([[https://bible.fhl.net/new/s.php?N=0&k=03129|G3129]] μανθάνω manthano)的內容有哪些?也就是說,主耶穌對門徒所教導的內容是什麼? ==== 《馬太福音》的段落 ==== 請參考[[commentary/mat/mat_structure_analysis|《馬太福音》雅威聖會版結構分析]]。 * 全書標題:耶穌基督的種族特定著作(太 1:1) * 上款:耶穌的開始(太 1:2-4:11) * A、耶穌呼召和職事的開端(太 4:12-25) **【約翰下監後】** * B、加利利山上教訓(太 5-7 章)     **【講論集一】** * C、在加利利的職事和被拒(太 8-9 章) **【外邦與猶太人的拒絕】** * D、對十二徒的教訓(太 10:1-11:1) **【講論集二】** * E、衝突與謀害(太 11:2-12:50)**【商議除滅耶穌】** * F、天國的比喻(太 13:1-53) **【講論集三】** * E’、絆倒與三次預言受害(太 13:54-17:27)**【約翰被殺】** * D’、對門徒的教訓(太 18:1-35 )   **【講論集四】** * C’、上耶路撒冷中的職事與被拒、辯論(太 19:1-23:39)**【祭司法利賽人希律黨的拒絕】** * B’、橄欖山上教訓(太 24:1-26:1)     **【講論集五】** * A’、耶穌最終的職事:受難(太 26:2-27:61 ) **【基督受難】** * 下款:耶穌的復活與遺命(太 27:62-28:20) ===== 上講次綱要 ===== 請參考[[commentary/mat/mat_structure_analysis|《馬太福音》雅威聖會版結構分析]]。 ===== C’、上耶路撒冷中的職事與被拒、辯論(太 19:1-23:39)【祭司法利賽人希律黨的拒絕】 ===== * A、(19:1-20:34)論天國的資格與賞賜(門徒爭大不明白) * B、(21:1-17)天國的王入耶路撒冷,應驗神旨 * A’、(21:18-23:39)祭司法利賽人希律黨的拒絕天國 ===== (太 19:1-20:34)論天國的資格與賞賜 ===== ==== 經文結構 ==== * A、(19:1-12)為了那諸天之國緣故閹自己者有福(醫治與離婚) * B、(19:13-15)諸天之國一直是屬乎小孩 * C、(19:16-26)有錢人將很難進入那諸天之國 * D、(19:27-20:16)撇下所有跟從者,要坐在寶座上審判 * C’、(20:17-19)那尊貴而走上木架者成就天國 * B’、(20:20-28)天國中坐高位是被我的那父預備好給的 * A’、(20:29-34)大衛的子孫悲憐了瞎子而跟從他(醫治與憐憫) ---- ===== 本講次內容 ===== ===== (太 19:27-20:16)撇下所有跟從者,要坐在寶座上審判 ===== * (太 19:27-30)撇下所有跟從者,將得的獎賞 * (太 19:30)許多首先者將成末後者;而末後者將成首先者。 * (太 20:1-16)諸天之國比喻:葡萄園工作、先來後到之工人 * (太 20:16)那些末後的將成為那首先的,而那首先的將成為末後的。 ==== 學習要點 ==== ==== (太 19:27-30)撇下所有跟從者,將得的獎賞 ==== * **跟從主的十二門徒得應許「與主同作王、審判十二支派」(太 19:28)** * 「再生的時候」:指重生,更新;由「再次」和「存在」二詞組成。 * 「當那人子坐在他榮耀的寶座上時」:基督作王審判眾人之時。 * **要注意,「為了我的那名的緣故」是「撇下」之原因!** * 若「撇下」的原因不同,則結果不同! * 「為了我的那名的緣故」意即「為了主耶穌基督的緣故」。「名字」代表「其自身」。 * 需要自我省察檢驗,是否所行的是「為了我的那名的緣故」! * **凡是任何人撇下了⋯(七項)⋯是為了我的那名的緣故⋯⋯(太 19:29)** * 其他為了主的那名的緣故而跟從主的人,所要得的應許。 * 「撇下七項」:撇下了房屋、或弟兄們、或姊妹們、或父親、或母親、或兒女、或眾田地。 * 猶太人的數字觀,「七」表眾多、完全、極致,故此種描述法為舉七項為例,意為「包括但不限於此七項」,乃回應上文「撇下所有」。 * **⋯⋯他將必承受許多倍,且將必承繼永生為產業(太 19:29)** * **「他將必承受許多倍」**:所撇下的絕非徒然失去,反而將收獲許多倍,這樣的投資回報率絕對划算! * **「將必承繼永生為產業」**:這是針對將來的諸天之國而言,永遠的生命作為產業! * **「用信心承受應許,有實際的行動配合」**:基於聽到主耶穌的這話,願意被說服,願意接納此言,而積極配合此言,有實際的撇下、跟從,是謂「真信心」。 * (羅 10:17)因此這信是出於聽,而聽是透過基督的話。(《和合本》可見信道是從聽道來的、聽道是從基督的話來的。) * **許多首先者將成末後者;而末後者將成首先者** * 這大概是指,先聽到而跟從者,不一定表現得最好,反而後聽到而跟從者,其行動表現更好。 * 因此不要計較於先來後到,不要因後到而灰心自貶,也不要因先來而自滿懈怠,而要計較於是否有好好努力做好! * 此言引出下文的比喻內容。 ==== (太 20:1-16)諸天之國比喻:葡萄園工作、先來後到之工人 ==== * (太 20:2)家主呼召工人,講定工價。 * (太 20:10-12)首先來的人向家主抱怨,不滿於也只領到同樣的工錢(一德拉克馬幣/一日工資)。 * (太 20:13)家主回應:我一直沒委曲你[或譯:我一直沒對你不義],你和我協議,豈不是一德拉克馬幣嗎? * (太 20:15)家主反問抱怨者: * 1、我豈不可以用那屬乎我的,去作我一直願意的事嗎? * 2、或者因我一直存有良善的,你的那眼睛就存有邪惡的嗎? * 類似於(路 15:11-32)浪子回頭之比喻,大兒子類似於此處的先來者。